中日钓鱼岛争端问题,历史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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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岛问题分析--形势与政策论文

钓鱼岛问题分析--形势与政策论文

对钓鱼岛争端的探究摘要:最近有关钓鱼岛的争端一直是中日乃至世界的一个热点问题,钓鱼岛到底属于谁,至今还是中日一直存在的争议,这也是历史留给中日双方的一连串悬而未决的问题。

近年来,由于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的一系列单方和不法行径,使钓鱼岛问题再次升温,极大的影响了中日关系健康而长远的发展。

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但日本为了追求自身的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的非法利益而屡屡挑衅滋事。

下面我将从钓鱼岛争端的形成和原因方面进行一些探究。

关键词:钓鱼岛争端;日美协定;东海划界;战略意义中日钓鱼岛之争的由来已久。

钓鱼岛又称钓鱼台、钓鱼台列岛,钓鱼岛及其周围岛屿位于我国台湾省基隆市东北大约92海里处。

钓鱼岛群岛由钓鱼岛、黄尾岛、赤尾岛、南小岛、大南小岛、大北小岛和飞濑岛等岛屿组成,总面积约7平方公里。

在这些岛屿中,钓鱼岛的面积最大。

钓鱼岛自古以来是中国的固有领土。

在1373年,钓鱼台即由我国杨载所发现。

15世纪初,《顺风相送》一书中,首度出现'钓鱼屿'一词。

中国从明太祖开始向琉球派遣册封使, 从当时的文字记载来看,钓鱼岛、赤尾屿、黄尾屿等则根本上不属于琉球。

在明清时,钓鱼岛被作为中国领土而列入中国的防区,直到甲午战争爆发前,日本对钓鱼列岛的主权归属没有提出过异议。

但经过明治维新后,日本的国力日益强盛,侵略掠夺的羽翼日益丰满,于1894年无端挑起蓄谋已久的甲午中日战争。

在日本舰队重创了中国海军后,明治政府确信对清政府一战胜券在握,在未通知中方的情况下先行秘密窃取钓鱼列岛。

随后,清政府被迫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被迫割让台湾及其周围岛屿。

自此,台湾被日本殖民统治近半个世纪,作为台湾周围附属岛屿的钓鱼岛也长期被日本霸占。

二战后,日本本应归还中国钓鱼诸岛的主权。

然而,美国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在钓鱼岛问题上偏袒日本,并把钓鱼岛切给了日本的冲绳县。

日本政府趁机主张钓鱼岛是日本冲绳县的一部分,并将钓鱼岛及其周围海域纳入日本自卫队的"防空识别圈"内。

钓鱼岛屿事件分析

钓鱼岛屿事件分析

钓鱼岛屿事件分析钓鱼岛屿事件是中日两国之间的一个长期争议。

作为一片资源丰富的岛屿群落,位于东中国海上,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因为拥有潜在的石油、天然气等资源而备受关注。

本文将从历史背景、争议焦点以及当前形势等角度对钓鱼岛屿事件进行分析。

钓鱼岛的争议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期和20世纪初期。

在这段时间里,日本开始对该地区进行勘探,并于1895年正式将其纳入自己的领土范围。

然而,这引发了中国以及台湾的反强烈抗议声音,他们均声称拥有该岛屿。

随着时间的推移,该争议进一步加剧。

争议的焦点主要在于钓鱼岛的主权属于哪个国家。

中国提出了历史性的证据,表明他们在明清时期就已经对该岛屿进行过有效的管辖。

然而,日本则声称在19世纪末已将这些岛屿纳入他们的领土版图中,因此拥有合法的主权。

同时,日本还指出中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对钓鱼岛的管控放弃,从而推翻中国的声索。

除了主权争议外,钓鱼岛的海域权益也是争议焦点之一。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一个国家可以拥有以200海里为半径的专属经济区。

因此,拥有钓鱼岛主权的国家也将享有其附属海域的权益。

各方利益的碰撞导致了更加复杂和敏感的问题。

在当前形势下,中日双方在解决钓鱼岛争议上存在一定的分歧和挑战。

中国坚信历史证据和所谓的合法权益,主张通过外交手段解决争议。

此外,中国还在岛屿附近加强海上巡逻和资源开发。

与此相反,日本坚持认为已经在该地区进行了有效的管辖,并计划加强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防御能力。

这种对抗性立场的存在增加了两国之间的紧张氛围。

有些观察家认为,尽管双方能够通过对话和协商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但双方对于对方的立场往往持怀疑态度。

这导致了争议的持续存在和激化。

另外,一些国际因素也对争议产生了影响。

例如,美国和其他一些国家在一些场合上表示会支持日本,这进一步提高了该地区紧张局势。

总的来说,钓鱼岛屿事件是中日两国之间一个复杂且敏感的问题。

历史、主权和海域权益的纷争使得该争议变得更加棘手。

中日的钓鱼岛问题由来已久

中日的钓鱼岛问题由来已久

钓鱼岛主权争端问题形成的历史根源、根本症结与现实困境中日的钓鱼岛问题由来已久,至今也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随着世界资源的日渐萎缩,钓鱼岛问题就日渐紧张,其中有历史遗留问题也有日本对钓鱼岛资源的窥视,强行占领钓鱼岛就是最好的证明。

最近由于钓鱼岛的争端问题国内各地都有游行示威抗议的人,让这个问题又回到了众人的眼前,这是2005年后又一次保钓运动的高潮。

这次的起因是由于钓鱼岛撞船事件,然而船长回来了,接下来的事情,却让人看不明白了——中国爱国者自费出海保钓,被警察劝回;外交部发表了日本必须道歉的声明,然后没了下文;接着就是10月份的国庆,在一片欢歌笑语气氛和沸沸扬扬的房价调控新闻之后,大家都忘了有这回事,然后,日本青年又来华看世博会了。

仿佛又什么也没发生。

我估计大多数中国人都和我一样,对于钓鱼岛,认识是相当陌生的。

很多人支持保钓,很可能就是因为事情牵涉到“日本”两字而已,对于他们要保护的东西,可能并不是了解太多。

1.位置、归属与管辖钓鱼岛的位置,是很微妙的。

一言以蔽之,它属于广义上的中国,但是,并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目前的管辖范围,因为它隶属于XX省宜兰县头城镇大溪里管辖。

以下为来自Wiki百科的资料:“钓鱼岛又称钓鱼台、钓鱼台群岛、钓鱼台列岛(日本称其为“尖阁列岛”),位于中国东海大陆架的东部边缘,在地质结构上是附属于中国XX的大陆性岛屿。

钓鱼列岛周围海域面积约为17万平方公里,相当于5个XX本岛面积。

钓鱼岛列岛(Diaoyu Islands)由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和3块小岛礁即大北小岛、大南小岛、飞濑岛等8个无人岛礁组成,分散于北纬25°40′~26°、东经123°~124°34′之间,总面积约6.344平方公里。

这些岛屿在地质上和花瓶屿、棉花屿、彭佳屿一起,都是XX北部近海的观音山、大屯山等海岸山脉延伸入海后的突出部分,为XX岛的附属岛屿。

钓鱼岛争端与中日关系的紧张

钓鱼岛争端与中日关系的紧张

钓鱼岛争端与中日关系的紧张近年来,钓鱼岛争端一直是中日两国关系的重要矛盾之一。

这一争端涉及领土主权、历史纠纷和海洋资源等多个方面,给中日两国关系带来了严重的紧张局势和不可忽视的挑战。

本文将就钓鱼岛争端对中日关系的影响展开探讨。

一、钓鱼岛争端的缘由钓鱼岛争端的根源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

当时,中国渔民在该岛周边捕鱼,并进行了常住,显示出中国对钓鱼岛的主权。

后来,日本通过对该岛的非法占领和强制买卖,使得该岛成为日本的一部分,并进行了一系列侵占行为。

这一过程引发了中日两国对该岛主权归属的争议。

二、钓鱼岛争端对中日关系的影响1. 外交对抗加剧:钓鱼岛争端使中日两国外交关系进一步紧张。

在争端爆发的时期,两国政府之间的外交接触减少,代表团的互访受阻,并且常态化的对峙局面成为了常态化。

2. 经济合作受阻:中日两国在经济领域的合作也受到了钓鱼岛争端的影响。

争端的升级导致两国企业之间的贸易减少,投资合作减弱,旅游业受到冲击,形成了互利互补关系被削弱的局面。

3. 安全形势恶化:钓鱼岛争端加深了中日两国的安全矛盾。

两国军队在该地区的频繁巡航和军事演习,提高了冲突和战争爆发的风险,给两国的安全环境带来了威胁。

4. 民间情感受损:钓鱼岛争端不仅影响了政府间的合作关系,也对中日两国民间情感造成了负面影响。

民众对对方国家的怀疑和敌意增加,文化交流受阻,甚至出现了一些抵制和仇视的情况,使两国民众之间的友好合作受到了影响。

三、化解钓鱼岛争端的路径1. 对话与磋商:尽管钓鱼岛争端无法立即解决,但通过坚持对话和磋商,增进相互的了解和理解,以及寻求共同认知的方法,有助于化解争端。

2. 合作共赢:中日两国可以通过开展更多的经济、文化、人文等领域的合作,扩大利益的交集,增加相互间的互信与马尔他利益。

3. 国际调解:可以考虑引入第三方的中立调解机构或国际法律机构来参与争端解决,依法公正的处理争端问题,推动寻找矛盾的最终解决方案。

国际社会也应加强监督,敦促中日两国寻找争议处理的和平途径。

钓鱼岛争端的来龙去脉

钓鱼岛争端的来龙去脉

钓鱼岛争端的来龙去脉中日钓鱼岛主权归属争端,源于19世纪末日本对外扩张,是历史遗留问题。

如何解决钓鱼岛争端,是两国政府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钓鱼岛是中国固有领土通常所说的钓鱼岛其实是一个群岛,位于中国福建正东、台湾东北的东海海域,由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及几个岩礁组成,总面积约6.5平方公里。

其中,钓鱼岛面积最大,约4.3平方公里,该群岛即因钓鱼岛而得名。

钓鱼岛上无人长期居住。

钓鱼岛历史上就是中国固有领土,在行政上明朝年间隶属于福建省,清朝初年起隶属于台湾。

明朝永乐元年(1403年)完成的《顺风相送》一书中,首次提到钓鱼岛。

1534年,明朝第11次册封使陈侃所著《使琉球录》,完整地记录了明朝册封琉球的航海历程,再次留下了中国人首先发现钓鱼岛的证明。

早在1561年,明朝的中国地图便将钓鱼岛纳入中国福建的海防区域内。

1562年,明朝册封使郭儒霖所著《重编使琉球录》更清楚地证实,当时中国已将钓鱼列岛中最靠近琉球的赤屿,即现在的赤尾屿作为与琉球分界的标志。

到清朝,中国与琉球的界线在钓鱼岛南面海槽一带已成为中国航海家的常识。

1719年赴琉球的清朝康熙册封使徐葆光所著《中山传信录》更加清楚地指出了他赴琉球的海上航路:从福建出发,经花瓶、彭佳、钓鱼各岛北侧,自赤尾屿达姑米山(久米岛)。

书中还援引了琉球权威学者的观点:琉球的姑米山乃“琉球西南界上之镇山”,即镇守琉球边关之山。

上述历史记载充分证明,中国明清两朝政府一直视钓鱼岛为中国领土,并将其列入中国的海上防区之内。

钓鱼岛为中国固有领土,也可从日本历史文献中得以佐证。

1785年,日本经世家林子平所著《三国通览图说》的附图“琉球三省并三十六岛之图”。

该图是以《中山传信录》为依据,采用中国的“钓鱼台”为岛名,并将钓鱼岛和中国福建、浙江用同一淡红色标出,而久米岛则同琉球一样为黄褐色。

实际上,在1868年明治维新之前,日本找不到独立言及钓鱼岛的文献,日本地图和历史资料中的“钓鱼岛”或“鱼钓岛”名称,都是从中国相关文献借用过来的。

浅谈中日钓鱼岛主权争端

浅谈中日钓鱼岛主权争端

浅谈中日钓鱼岛主权争端摘要:随着中日钓鱼岛争端的持续升温,解决钓鱼岛问题日益成为我国的当务之急。

本文希望通过探究中日钓鱼岛争端的历史事实,理性分析其中的争议之处,找到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的症结所在,从而明确钓鱼岛主权的归属问题,最后得出了钓鱼岛现系属中国领土无疑。

并且最后在如何解决钓鱼岛问题上,提出了自己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钓鱼岛、甲午海战、历史、归属、解决争端一、钓鱼岛问题的由来2010年钓鱼岛撞船事件引发了中日两国关于钓鱼岛主权问题争端的高潮,而且近年日本野田政府购岛事件又把原已降温的钓鱼岛争端推到中日两国关系的风头浪尖,使中日双方外交关系持续降温,也引发了双方国内民间激烈的冲突和抗议。

而在举国国民齐声高呼“钓鱼岛是中国的”的情况下,很少人知道钓鱼岛问题的来龙去脉,所以我在文章开始时有必要先简述一下钓鱼岛问题的由来。

其实,中日钓鱼岛争端在上世纪70年代初就已兴起,而追溯其历史根源,可到中日甲午海战之前。

1854年明治维新开始后,日本就开始了西化的改革道路,对外奉行对外殖民扩张政策。

中日甲午海战之前,日本曾试图以钓鱼岛为无人之岛,无清政府统治痕迹为由秘密将该岛据为己有。

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最终清政府战败被迫与日方签订了《马关条约》,约定清政府割让台湾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从此钓鱼岛开始了长达半个世纪的日本统治时期。

1945年中国二战胜利,要求日本归还其侵占中国的全部领土,1951年《旧金山对日和约》第二条中日方承诺:“日本放弃对台湾及澎湖列岛的一切权利,权利根据及要求”。

而自从上世纪七十年代开始由于日方发现钓鱼岛周围海域藏有大量石油及其他海洋资源,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就向外声称钓鱼岛系日本领土,禁止中国渔民在岛周围活动,开始对钓鱼岛事实行使主权,由此引发了中日钓鱼岛争端。

二、必须弄清楚的几个重要问题。

通过上面的对钓鱼岛问题历史由来的简单概述,在本人看来,要想弄清楚钓鱼岛主权归属,就必须弄清楚以下几个问题。

钓鱼岛问题的来龙去脉

钓鱼岛问题的来龙去脉

钓鱼岛争端的来龙去脉近来,中国固有领土钓鱼岛海域又起波澜。

2012年8月12日,载有14人的香港保钓船“启丰二号”从香港出发前往钓鱼岛,8月15日16时20分左右成功抵达钓鱼岛,7名保钓人员登上钓鱼岛宣示主权,其后船上全部14人被日本冲绳警方以“非法入境”嫌疑非法抓扣。

多年来,日本一而再,再而三地侵犯我钓鱼岛主权,此次事件,不仅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严重侵犯,也是对中国公民人权的严重侵犯。

一、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一)钓鱼岛概况钓鱼岛,全称钓鱼岛列岛(Fishing Islands),位于中国东海,距温州市约356千米、福州市约385千米、基隆市约190千米,由钓鱼岛(主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和3块小岛礁,即大北小岛、大南小岛、飞濑岛等8个无人岛礁组成,总面积约6.344平方公里。

其中,钓鱼岛最大,面积4.3平方公里。

(二)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自古以来,中国对钓鱼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

中国早在明朝就有关于钓鱼岛的历史文献记载。

例如,在明朝永乐元年(1403年)的《顺风相送》一书中就有关于“钓鱼屿”的记载。

1562年,明朝浙江提督胡宗宪编纂的《筹海图编》一书中的“沿海山沙图”,标明了中国福建省罗源县、宁德县沿海各岛,其中就有“钓鱼屿”、“黄尾山”和“赤屿”等岛屿。

日本最早有钓鱼岛记载的书面材料是1785年林子平所著《三国通览图说》的附图“琉球三省并三十六岛之图”。

然而,他也是以中国清朝康熙册封使徐葆光的《中山传信录》为依据的,该图也是采用中国的“钓鱼台”为岛名,并将钓鱼岛和中国福建、浙江用同一淡红颜色标出。

1719年日本学者新井君美所著《南岛志》一书中提到琉球所辖36岛,其中并无钓鱼岛。

1875年出版的《府县改正大日本全图》中也无钓鱼岛。

日本最早“发现”钓鱼岛,是在日本吞并琉球(1871年),将琉球国改为“冲绳县”之后的1884年。

中国最早发现、开发钓鱼岛,通过先占取得主权。

论中日钓鱼岛问题

论中日钓鱼岛问题

论中日钓鱼岛问题论中日钓鱼岛问题论中日钓鱼岛问题一.钓鱼岛撞船事件202*年9月7日,日本海上保安厅第11管区海上保安本部所属巡视船在钓鱼岛与一艘在该海域作业的中国拖网渔船发生碰撞事故。

9月8日凌晨2点多,日本保安部以涉嫌妨碍执行公务罪逮捕中国渔船船长。

顿时一石激起千层浪,日本政府的所作所为立刻引起全中国人民的强烈反应!国家高层立即召见日本大使对此事件表示严重关切。

社会各界人士,以及全球华人纷纷表示抗议,严重谴责日本政府的所作所为。

经过国家高层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努力下,被日方扣押的14名中国渔民终于在9月13日返回祖国,渔船船长詹其雄也与9月25日返回祖国。

二.钓鱼岛问题的来由钓鱼岛是由中国人最早发现,最先命名,最先经营、统辖、控御,最早载入国家正史和官方图籍,并且是最先被西洋诸国出版的中国地图、亚洲地图、世界地图所采用和承认的。

在1990年10月,日本的一些右翼分子经政府允许,在钓鱼岛的一个岛屿上修建了灯塔。

日方还出动了12艘船只和两架直升机阻扰台湾渔船接近钓鱼岛。

值得注意的是,日本右翼分子在钓鱼岛上进行的这些活动都是得到了日本政府的纵容和支持,而且政府要人与此相配合,称钓鱼岛就是日本领土。

并要日本海上保安厅随时准备用武力排除“干扰”。

当然此前我国在钓鱼岛问题上与日本还有很多次摩擦,1971年4月10日至12日全美留学生及华人在华盛顿举行保卫中国领土钓鱼台示威大游行,约有二千五百人以上参加,是在美华人最大的一次示威游行。

从1996年至今,中国与日本陆续有过关于钓鱼岛的大大小小的摩擦。

在202*年12月26日,全球华人保钓论坛在厦门召开,会上通过了《保钓宣言》。

正式决定在厦门挂牌成立中国民间保钓联合会(筹),负责协调中国大陆、港台、海外保钓活动的具体事务。

直至202*年9月7日,日本巡视舰与中国渔船发生碰撞事故,中日在钓鱼岛问题上再次紧张。

四.钓鱼岛对中国的重要性(一)从国防方面钓鱼岛是保卫祖国的前沿阵地。

中日东海争端涉及钓鱼岛主权

中日东海争端涉及钓鱼岛主权

中日东海争端涉及钓鱼岛主权概述中日东海争端始于对钓鱼岛主权的争议。

钓鱼岛,又称为中国名为钓鱼屿、钓鱼台等,位于东海,距中国大陆约358千米,离日本冲绳约356千米。

由于其战略地位及资源价值,中日两国在钓鱼岛的主权问题上多次发生争端,引发了地区和全球的关注。

本文将探讨中日东海争端背景、主权争议的起因和发展以及目前的现状。

背景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中日两国对钓鱼岛的主权问题一直存在争议。

事实上,钓鱼岛从历史上以来一直被中国统治,包括明代和清代。

然而,在1895年的甲午战争中,中国政府在《马关条约》中将台湾及其附属岛屿,包括钓鱼岛,割让给日本。

从那时起,日本开始在钓鱼岛上进行了实质性的控制,并在此后的几十年中行使主权。

主权争议的起因和发展中日钓鱼岛主权争议的起因可以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

当时,中国和日本都发现了钓鱼岛周围潜在的海底石油和天然气资源。

这导致两国的竞争加剧,并引发了争端的爆发。

此后,争端在1980年代和1990年代进一步升级,包括中国和日本公务船的相互袭击,以及钓鱼岛附近海域的官方声明和军事行动。

进入21世纪后,争端仍然持续存在,并继续对中日关系产生负面影响。

双方在海洋权益、资源开发和领土划界等问题上存在分歧。

特别是在2012年,日本政府宣布将购买钓鱼岛,导致中日关系再次紧张,并引发了大规模的反日抗议活动。

目前的现状目前,中日钓鱼岛主权争议仍未解决。

双方在解决争议的方法和立场上存在差异。

中国坚持主权归属于中国,认为日本的实际控制不具有合法性。

而日本则主张存在排他性的实际统治,并强调其对钓鱼岛的主权。

此外,在国际社会中,对中日钓鱼岛争端问题的看法也存在分歧。

一些国家呼吁双方通过对话和谈判解决争端,而另一些国家则表示中立,并希望双方保持克制和对话。

尽管存在这样的争议和分歧,但目前尚未有可持续解决争端的方案。

结论中日东海争端涉及钓鱼岛的主权问题成为两个国家关系紧张的一个主要原因。

无论对于中国还是日本来说,钓鱼岛的战略地位及其潜在的资源价值都是不可忽视的。

中日钓鱼岛问题的争端与历史

中日钓鱼岛问题的争端与历史

奋起中华,保卫钓鱼岛钓鱼岛屿介绍:钓鱼岛列岛(Fishing Islands)由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和3块小岛礁,即大北小岛、大南小岛、飞濑岛等8个无人岛礁组成,分散于北纬25°40′~26°、东经123°~124°34′之间,总面积约6.344平方公里。

这些岛屿在地质上和花瓶屿、棉花屿、彭佳屿一起,都是台湾北部近海的观音山、大屯山等海岸山脉延伸入海后的突出部分,为台湾岛的附属岛屿。

钓鱼岛隶属于中国台湾省宜兰县头城镇大溪里管辖。

1972年5月15日,美国将琉球主权移交日本时,一并将钓鱼台列屿的行政管辖权也交给日本。

目前该岛实际由日本控制,被划为冲绳县石垣市,日文名称“尖阁列岛”;针对日本的行径,中国大陆及台湾对钓鱼台列岛声张主权,自1970年开始,华人组织的民间团体曾多次登岛或试图登岛以具体行动宣示主权,称为“保钓运动”。

钓鱼岛屿名称由来:中国有关钓鱼台岛的最早文献出自明朝永乐元年(1403年)的《顺风相送》,称该岛为“钓鱼屿”。

其后文献及官方舆图亦采用“钓鱼屿”名称,见诸如明朝嘉靖十三年(1534年)第十一次册封使陈侃所著《使琉球录》、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浙江提督胡宗宪编纂之《筹海图编》、清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乾隆皇帝钦命绘制之《坤舆全图》(《坤舆全图》使用闽南语发音,称为“好鱼须”[Hao-yu-su],即“钓鱼屿”)。

台湾沿用“钓鱼台”名称至今。

大陆现代则称该岛为“钓鱼岛”,有时也用“钓鱼台”的名称。

在光绪十九年(1893年)十月,即甲午战争前一年,慈禧太后下诏将钓鱼台岛赏给邮传部尚书盛宣怀作采药用地,诏书中写道:“盛宣怀所进药丸甚有效验。

据奏,原料药材采自台湾海外钓鱼台小岛。

灵药产于海上,功效殊乎中土。

知悉该卿家世设药局,施诊给药,救济贫病,殊堪嘉许。

即将钓鱼台、黄尾屿、赤屿三岛赏给盛宣怀为产业,供采药之用。

”钓鱼岛屿属于中国的铁证与主权之争:1、隋朝时期(公元581年-907年)中国的台湾隔着钓鱼岛邻近着另一个独立的国家叫“琉球”,隋炀帝(569年-618年)曾派使臣朱宽召其归顺,后又派陈棱、张镇周等率军入侵。

钓鱼岛之争的历史脉络与中日关系

钓鱼岛之争的历史脉络与中日关系

钓鱼岛之争的历史脉络与中日关系钓鱼岛位于东海中部,是中国和日本共同声索主权的领土。

自20世纪以来,中日之间一直存在钓鱼岛主权争议,成为两国关系的敏感问题。

本文将介绍钓鱼岛之争的历史脉络以及对中日关系的影响。

1、历史背景钓鱼岛作为中国领土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明代,明朝官员郑和曾多次到访此地并留下了记录。

清朝时,钓鱼岛隶属于浙江舟山县。

此后,民国时期、抗日战争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钓鱼岛一直被视为中国领土。

然而,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日本在签署《波茨坦公告》时交出了台湾和大陆的主权,但未明确交出钓鱼岛的主权归属。

此后,美国在处理钓鱼岛问题上的不当介入也为日本声称领土主权提供了某种支持。

2、中日之间的争议1971年中日签订《中日联合声明》,确定了恢复邦交的原则,但未明确钓鱼岛的归属。

1996年,日本政府宣布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国有化”,此举引发了中国的强烈反对声音。

自此以来,中日之间的钓鱼岛争议越来越激烈。

中日双方在处理钓鱼岛主权问题上的立场截然不同。

中国认为钓鱼岛一直是中国领土,无论是历史、地理、文化等方面都具有充分的证据。

而日本则声称其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拥有无可争议的主权。

中日双方在海域划界及资源开发等方面的合作也一直受到钓鱼岛主权争议的影响。

3、对中日关系的影响钓鱼岛主权争议对中日关系的影响十分严重。

由于双方在钓鱼岛问题上的立场不同,互不相让,加上历史遗留问题的影响,导致了两国关系一直处于紧张状态。

此外,钓鱼岛问题引发的民间情绪也为中日关系带来了压力。

在两国公众中,钓鱼岛主权问题一直备受关注,网络上的言论甚至可能引发民间情绪问题。

特别是一些极端分子在此问题上发表的言论甚至会升级为愤怒的抗议甚至暴力冲突事件。

总体而言,钓鱼岛主权争议成为了中日关系的一道鲜明标志。

如今,随着中日关系复苏的希望不断增加,人们希望双方能够通过对话谈判解决这一问题,减轻钓鱼岛之争对中日关系的消极影响。

钓鱼岛问题是中日之间悬而未决的领土争议问题

钓鱼岛问题是中日之间悬而未决的领土争议问题

钓鱼岛问题是中日之间悬而未决的领土争议问题钓鱼岛问题是中日之间悬而未决的领土争议问题。

近年来,日本不断在钓鱼岛问题上制造事端,以显示日本对钓鱼岛的“实际控制”。

2004年3月24日,日本冲绳县海上保安厅竟然对7 名登上钓鱼岛的中国民间保钓人员进行非法扣押,导致一次严重外交风波。

虽然在中国的严正交涉下,7名保钓人员安全获释,但日本随即采取措施加强对钓鱼岛的警戒和控制。

事实证明,钓鱼岛问题仍然是中日之间随时可能发生摩擦的不稳定因素。

本文将在回顾钓鱼岛问题历史由来的基础上,重点探讨钓鱼岛问题的发展现状及其原因,以及如何从维护中日关系大局出发妥善处理钓鱼岛问题。

一、钓鱼岛问题的由来一般所说的钓鱼岛是指钓鱼列岛。

钓鱼列岛是我国东海大陆架东部边缘的一组岛群,位于我国台湾省基隆市东北 92 海里处,由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5个岛屿和大南小岛、大北小岛、飞獭岛 3个岩礁组成,总面积约 63平方公里,其中以钓鱼岛为最大,其面积43 平方公里。

钓鱼岛是我国台湾省的附属岛屿,从海底地形和地质构造看,它同台湾诸岛一样属于大陆型岛屿,与日本琉球群岛的海洋型岛屿性质不一样。

钓鱼岛周围海域水深平均在100-150米,与琉球群岛虽然相距只有73 海里,但中间相隔着一条深达 2000多米的冲绳海槽,而这条海槽构成中日海域的天然分界线。

(一)钓鱼岛问题首先起源于近代以来日本实行的海上扩张政策和对我国领土的非法吞并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它是由中国人最早发现、最早开发利用和最早将其列入海防范围的。

明朝永乐元年即1403年中国的一部记载航海经验的书籍《顺风相送》中就有钓鱼屿即钓鱼岛的明确记载。

1562年明朝政府为打击倭寇、保卫海防,将钓鱼岛划入浙江提督胡宗宪所辖的7省防区。

清代慈禧太后为嘉奖大臣盛宣怀,于1893年颁布诏书将钓鱼岛赐予盛宣怀作为采药用地。

1895年钓鱼岛被日本非法窃占,导致钓鱼岛问题的出现。

中日双方对钓鱼岛权属争端的主要分歧剖析

中日双方对钓鱼岛权属争端的主要分歧剖析

中日双方对钓鱼岛权属争端的主要分歧1、中日在钓鱼岛的主权归属上的立场中国方面的坚定立场是:钓鱼岛群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

主要基于四个理由:(1)地理因素。

钓鱼岛群岛位于毗连中国大陆和台湾的东南沿海大陆架边缘,南接2000 多米深的冲绳海槽。

因此这些岛屿是“大陆型”,是中国台湾的附属岛屿;(2)因素。

中国人最早发现和命名了这些岛屿,在明清两代的使琉球录及中、日、琉的一些图志中都载明了这些岛屿属于中国;(3)使用因素。

中国渔民长期以来即在此海域捕鱼,利用岛屿避风。

明清两代册封使皆利用这些岛屿作为航标。

(4)国际法因素。

钓鱼岛群岛无疑应包括在1895 年的中日《马关条约》范围之内而由中国割让给日本。

战后,日本理应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有关条款,将这些岛屿归还中国。

1951年的《旧金山和约》和1971 年的日美《归还冲绳协定》丝毫不影响中国对钓鱼岛的主权。

与此相对,日本立场是:坚持钓鱼岛为日本领土。

其主要依据也有四个:(1) 地理因素。

钓鱼岛群岛(日称尖隔列岛)始终是构成日本南西诸岛的一部分的,而不是包含在中日《马关条约》中第2 条得自于中国清朝割让的台湾及澎湖列岛之内。

(2)因素。

钓鱼岛群岛是日本政府在明治十八年(1885 年)以后,通过对该岛再三进行过现地调查,慎重确认该岛不单是无人岛,且无证迹说明属于清国所有后,于明治二十八年(1895 年)1 月14 日的内阁会议上决定于该地建设标桩,正式将其编入日本领土的;(3)条约因素。

日本政府称,1951 年的《旧金山和约》未将“尖阁列岛”(钓鱼岛)包括在根据该条约第二条日本应放弃的领土之中,而是根据第三条置于美国行政管辖之下。

所以,根据1972 年5 月15 日生效的《归还冲绳协定》,日本恢复对这些岛屿的“完全”主权,在美国管辖时期,日本只是保留对它们的“剩余”主权;(4)国际法因素。

日本是依据国际法中“无主地先占”的原则行事的,并连续地、和平地对钓鱼岛实行了有效统治。

钓鱼岛主权争端问题形成的历史根源(合集5篇)

钓鱼岛主权争端问题形成的历史根源(合集5篇)

钓鱼岛主权争端问题形成的历史根源(合集5篇)第一篇:钓鱼岛主权争端问题形成的历史根源钓鱼岛主权争端问题形成的历史根源、根本症结与现实困境分别是什么?钓鱼岛及其附近海域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是中国人民进行捕鱼、采药、避风、休息等活动的场所。

钓鱼岛在明代就已经被中国人民发现、利用和命名。

《更路簿》、《顺风相送》等中国古籍完整记载了中国渔民在此海域的航线。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日本一直承认钓鱼岛是中国的领土。

但是在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后,在战争尾声时,日本于1895年1月14日通过内阁会议决定,声称钓鱼岛为“无主地”,在钓鱼岛建立标国标,正式划入日本版图。

由于但是的清政府在与日本的战争中战败,并没就钓鱼岛进行正式的海域划界。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作为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成果的《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明确规定了日本的领土范围,这两个公告明确确定的日本领土范围是明确的,其中根本不包括钓鱼岛。

二战后,出于冷战和国家利益的考虑,美国政府在制定对日政策的过程中单方面与日本签订的条约或协定在中日钓鱼岛问题上产生了负面影响,如日本图谋钓鱼岛主权时常常援引这些所谓“依据”。

冷战结束至今,美国在钓鱼岛问题上的立场随着美国在亚太地区的战略调整发生了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日本攫取钓鱼岛的野心,来自中日钓鱼岛争端中的“美国因素”值得关注。

钓鱼岛问题是影响中日关系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1971年6月17日,日、美签署归还冲绳协议(《关于琉球诸岛及大东诸岛的日美协议》)。

其内容之一为,自条约生效之日起,美国将琉球群岛和大东群岛的一切权利移交给日本。

美国以日本拥有“施政权”为由,把联合国交付美国托管之琉球行政权交予日本管理。

在该条例中,美国错误的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归于日本拥有“施政权”范围。

1978年中日签署和平友好条约。

邓小平副总理表示,钓鱼岛问题可留日后慢慢解决。

中国政府明确宣布,搁置(钓鱼岛)主权争议,留待子孙后代解决。

钓鱼岛争端中国与日本领土争议的焦点

钓鱼岛争端中国与日本领土争议的焦点

钓鱼岛争端中国与日本领土争议的焦点钓鱼岛争端——中国与日本领土争议的焦点钓鱼岛争端自二战以后一直是中国与日本之间的一大症结,也是两国之间最核心的领土争议之一。

钓鱼岛位于中国东海沿岸,被中方称为钓鱼岛,而日方称其为尖阁列岛。

本文将探讨该领土争议的历史背景、双方的主张和国际社会的观点。

一、历史背景钓鱼岛争端起源于1895年,当时中国的清政府划定了该岛属于中国的边界。

然而,在1895年的《马关条约》中,日本在中国甲午战争后被赋予了对台湾及其附属岛屿的主权。

此后,钓鱼岛逐渐沦为日本的殖民地。

二战结束后,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日本将在战争中侵占的领土归还给各国,包括中国。

然而,在1951年签署的《旧金山和约》中,钓鱼岛未被明确归还。

随后,1972年中日共同声明确定了两国建交,但钓鱼岛的归属问题被搁置。

二、双方主张中国方面认为,钓鱼岛是中国固有领土。

他们强调了该岛在中国历史地理书籍中被载明的事实,以及中日间许多条约和声明对钓鱼岛属于中国的说明。

此外,中国还指出,在二战结束后由日本接受的《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中也明确规定了收复钓鱼岛的规定。

然而,日本方面则主张拥有钓鱼岛的主权。

他们认为,钓鱼岛是日本历史上的一部分,早在1895年的《马关条约》中就确立了日本对该岛的主权。

此外,日本还指出,在二战后签署的《旧金山和约》中并没有明确规定钓鱼岛的归属问题,因此该岛的主权问题仍未解决。

三、国际社会观点国际社会对于钓鱼岛争端并没有统一的看法。

一些国家倾向于支持中国的主张,认为钓鱼岛属于中国。

他们依据中国的历史依据以及对于《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解读来支持中国的立场。

然而,其他国家则持中立立场或者支持日本的观点。

他们认为,日本对钓鱼岛的主权是合法的,以及日本与钓鱼岛之间的历史联系。

他们还认为,《旧金山和约》没有明确解决钓鱼岛的归属问题,因此这个问题应该由中国和日本两国通过对话和谈判解决。

四、解决途径面对钓鱼岛争端,中国和日本都呼吁通过对话和谈判来解决。

中日钓鱼岛纠纷的来龙去脉

中日钓鱼岛纠纷的来龙去脉

• 2012年8月15日,香港爱国人士冲过日本拦截,成功登上钓鱼岛,插上五星红旗,宣布中 华人民共和国对钓鱼岛拥有无可争议的主权。
• 2012年12月5日,美国参议院在全体会议上表决通过了2013财年(2012年10月~2013年9 月)国防授权法修正案。该法案明确写到将钓鱼岛作为《日美安保条约》第五条的适用 对象。该法案将在经过与众院协商,由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后正式成为法律。法案强调, 反对试图通过“武力威慑和动武”来解决领土主权问题的举动。据悉,法案强调美国认 为钓鱼岛“处于日本的实际控制之下” • 2013年4月17日当天,中国海军170“兰州”号导弹驱逐舰以及572“衡水”号护卫舰通过 冲绳近海公海海域返航,并在中国钓鱼岛附近海域巡航。日本海上自卫队出动P-3C反潜巡 逻机和驱逐舰在宫古岛附近海域对中国舰船进行跟踪和监视。安倍晋三在2013年4月17日 下午举行的党首辩论上,关于钓鱼岛问题,他再次宣称“不管在历史上,还是在国际法 上,钓鱼岛都是日本固有领土”。他同时放话称:“将在日本领海以及毗邻海域保持海 上保安厅船只的24小时全天候巡航姿态,确保实效支配。” • • 2013年11月23日,中国国防部宣布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包含钓鱼岛附近相关空域。公 告出来后,日美韩先后表示不承认东海防空识别区,并先后派出战机在未通报中国的情 况下进入东海防空识别区。
钓鱼岛争端的直接来源:冷战美日同盟对抗中苏同 盟
• 大国决定战后世界格局,这是“二战”后“大国治理”之 根本。未来的全球格局,当然首要的是领土问题。理解领土问 题比如钓鱼岛之争端,如果失去结构形成之初的观察,所有的 讨论将无本亦无源。所幸,中国成为当时的“大国”。 只是,这种大国地位,过于脆弱。

• 1996年7月14日 日本青年社在钓鱼岛新设置了灯塔。中国外 交部表示对这一事件“严重关切”。海峡两岸都强烈抗议。 • 2012年1月3日上午9时30分左右,日本第十一管区海上保安 总部(那霸)的巡逻船发现冲绳县石垣市议员仲间均等3人 登上了钓鱼岛。约20分钟后,石垣市议员仲岭忠师也登陆了 该岛。

中日钓鱼岛和东海大陆架冲突的历史与现状

中日钓鱼岛和东海大陆架冲突的历史与现状

中日钓鱼岛和东海大陆架冲突的历史与现状春夏,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继续挑衅,先是东京都政府号召“购买钓鱼岛”,接着右翼分子登岛“垂钓”,让这一问题进一步凸显。

自从1972年中日关系正常化以来,钓鱼岛(日本称为尖阁列岛)的主权争端一直是中日两国之间悬而未决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东海不断发现石油天然气资源, 钓鱼岛的归属又和中日东海大陆架争议直接挂钩。

钓鱼岛30多年来一直处于日本实际控制下,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右翼团体屡屡登岛,建造灯塔和神社等简易建筑,向中国挑衅。

中国民间的保钓运动,30年来也发轫于台湾,向香港和大陆扩展。

中国民间保钓渔船曾采取包围钓鱼岛的方式,向世界宣示钓鱼岛的主权归属。

2008年以来,中日有关钓鱼岛主权归属的冲突进一步加剧,在东海大陆架的划界问题上毫无进展,共同开发也步履维艰。

2008年6月10日,日本海上保安厅的巡逻舰在钓鱼岛附近海域撞沉了台湾渔船,并拘捕船长。

2008年12月8日上午8时10分,中国海监船“海监46号”和“海监51号”首次巡航钓鱼岛周边海域,行使国家主权权利,航线与钓鱼岛主岛的最近处只有1千米。

日本《朝日新闻》、《读卖新闻》、共同社等各大媒体网站当天均在显著位置刊登了所谓“中国海洋调查船入侵日本领海”的消息。

此后,中国海监船巡航钓鱼岛周边海域成为惯例。

钓鱼岛是“钓鱼台群岛”的主岛,钓鱼台群岛由钓鱼岛、黄尾岛、赤尾岛、南小岛、北小岛、大南小岛、大北小岛和飞濑岛等岛屿组成,总面积约7平方公里,这些岛屿上都没有常住居民。

钓鱼台群岛距台湾港口城市基隆102海里,距日本冲绳县首府那霸230海里,在地质结构上附属于台湾岛,以海沟与琉球群岛相隔。

早在1373年,中国人杨载就发现了钓鱼岛。

15世纪初出版的《顺风相送》一书中,第一次出现了“钓鱼屿”一词。

1785年,日本著名的海防论者林子平在《三国通览图说》一书中,也将钓鱼台列屿涂上与中国大陆和台湾岛一样的颜色,而与琉球、日本的着色完全不同。

钓鱼岛争端的历史追溯

钓鱼岛争端的历史追溯

钓鱼岛争端的历史追溯1603年,日本进攻台湾失败。

1879年,日本吞并中国琉球群岛。

同年,中日两国政府曾对琉球的归属问题进行谈判。

在谈判中,双方都认为琉球共36个岛,钓鱼岛等岛屿根本不在36个岛之内。

1885年,日本把扩张目标定为钓鱼台群岛,因清王朝反对,未果。

1894年,中日爆发“甲午海战”,中国战败。

1895年1月21日,日本内阁再次讨论,决定强行占领钓鱼岛,岛上建立标牌(实际未建)。

1895年4月17日,战败的中国被迫签订了不平等的《马关条约》,条约规定,中国割让台湾及其附属岛屿给日本。

1900年,日本政府把袭用了几百年的钓鱼岛等岛屿的名称改为“尖阁群岛”。

1945年,日本战败,台湾岛重新回到祖国怀抱,各种国际文件均明确指出,台湾及其周围岛屿归中国所有。

日本政府将附属于台湾岛的钓鱼岛等岛屿以归冲绳县管辖为借口交由美军占领。

由于琉球群岛(冲绳)被美国托管,因此钓鱼岛也成了美军“靶场”,由美军代管。

1970年,美国把琉球群岛的管辖权交给日本,同时把钓鱼岛“送”给日本,日本遂派出军队赴钓鱼岛巡逻。

而冲绳议会亦在这一年首次提出有关钓鱼岛的“领土防卫”问题,中国声明,表示抗议。

台湾爱国青年及海外华人还发动了轰轰烈烈的“保钓运动”。

迫于舆论,美国宣布,只向日本移交钓鱼岛之行政管辖权,与主权无关。

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由各有关方面谈判解决。

日本政府拒绝谈判。

1972年,中日建交。

周恩来提出把钓鱼岛等岛屿的归属问题挂起来,留待将来条件成熟时再解决,当时双方就这一点达成了协议。

1978年,中日签署和平友好条约。

邓小平副总理表示,钓鱼岛问题可留日后慢慢解决。

中国政府明确宣布,搁置(钓鱼岛)主权争议,留待子孙后代解决……1979年,日本在钓鱼岛上修建了直升飞机场,海峡两岸都向日本提出了交涉和抗议。

1990年,日本青年社在钓鱼岛建灯塔,再次引发保钓风潮。

1992年,中国通过《领海及毗连区法》,写明钓鱼岛等岛屿是中国领土后,日本提出了“抗议”,我外交部重申:钓鱼岛属于中国。

中日钓鱼岛争端问题,历史究竟

中日钓鱼岛争端问题,历史究竟

一、中日钓鱼岛主权争端由来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位于我国台湾省基隆市东北约92海里处,距日本琉球群岛约73海里,但相隔一条深深的冲绳海槽,该地常年风大浪高,古代为航行者所忌,只有我国渔民顺水顺风,才有可能前往岛上及其附近海域从事采集野生植物和捕鱼等生产活动。

钓鱼岛列岛系由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及三个小岛礁组成,总面积约6.3平方千米。

其中,钓鱼岛最大,面积4.3平方千米,海拔约362米。

东南侧山岩陡峭,呈鱼叉状,东侧岩礁颇似尖塔,岛上长期无人居住。

2010年9月7日上午10点15分左右,在钓鱼岛海域,一艘载有约15名船员的中国渔船被日本海上保安厅巡逻船冲撞。

而后又与追踪的另两艘日本巡逻船中的一艘发生碰撞。

日方登船检查并逮捕中方船长。

从而再次掀起中日钓鱼岛权属争端。

而至近年来关于钓鱼岛渔业权的争端也愈演愈烈,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之一。

钓鱼岛争端的产生与60年代末关于钓鱼岛附近蕴藏有大量石油的“埃默里报告”的发表有关。

1[1]自那时起,中日双方在岛屿主权问题上互不相让,斗争日益激烈。

进入上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冷战的结束和大规模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时代的到来,双方斗争更加尖锐。

归纳起来,这一争端实际涉及两个方面的核心内容:一是钓鱼岛等岛屿的主权归属;二是与之相关的东海海洋权益,如领海、大陆架、专属经济区等。

本文试从国际法的角度对钓鱼岛主权争端实质及其解决前景进行初步探讨,希望中日对这起纷争中能理性解决。

二、中日双方对钓鱼岛权属争端的主要分歧1、中日在钓鱼岛的主权归属上立场中国方面的坚定立场是:钓鱼岛群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

主要基于四个理由:(1)地理因素。

钓鱼岛群岛位于毗连中国大陆和台湾的东南沿海大陆架边缘,南接2000多米深的冲绳海槽。

因此这些岛屿是“大陆型”,是中国台湾的附属岛屿;(2)历史因素。

中国人最早发现和命名了这些岛屿,在明清两代的使琉球录及中、日、琉的一些图志中都载明了这些岛屿属于中国;(3)使用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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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日钓鱼岛主权争端由来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位于我国台湾省基隆市东北约92海里处,距日本琉球群岛约73海里,但相隔一条深深的冲绳海槽,该地常年风大浪高,古代为航行者所忌,只有我国渔民顺水顺风,才有可能前往岛上及其附近海域从事采集野生植物和捕鱼等生产活动。

钓鱼岛列岛系由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及三个小岛礁组成,总面积约6.3平方千米。

其中,钓鱼岛最大,面积4.3平方千米,海拔约362米。

东南侧山岩陡峭,呈鱼叉状,东侧岩礁颇似尖塔,岛上长期无人居住。

2010年9月7日上午10点15分左右,在钓鱼岛海域,一艘载有约15名船员的中国渔船被日本海上保安厅巡逻船冲撞。

而后又与追踪的另两艘日本巡逻船中的一艘发生碰撞。

日方登船检查并逮捕中方船长。

从而再次掀起中日钓鱼岛权属争端。

而至近年来关于钓鱼岛渔业权的争端也愈演愈烈,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之一。

钓鱼岛争端的产生与60年代末关于钓鱼岛附近蕴藏有大量石油的“埃默里报告”的发表有关。

1[1]自那时起,中日双方在岛屿主权问题上互不相让,斗争日益激烈。

进入上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冷战的结束和大规模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时代的到来,双方斗争更加尖锐。

归纳起来,这一争端实际涉及两个方面的核心内容:一是钓鱼岛等岛屿的主权归属;二是与之相关的东海海洋权益,如领海、大陆架、专属经济区等。

本文试从国际法的角度对钓鱼岛主权争端实质及其解决前景进行初步探讨,希望中日对这起纷争中能理性解决。

二、中日双方对钓鱼岛权属争端的主要分歧1、中日在钓鱼岛的主权归属上立场中国方面的坚定立场是:钓鱼岛群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

主要基于四个理由:(1)地理因素。

钓鱼岛群岛位于毗连中国大陆和台湾的东南沿海大陆架边缘,南接2000多米深的冲绳海槽。

因此这些岛屿是“大陆型”,是中国台湾的附属岛屿;(2)历史因素。

中国人最早发现和命名了这些岛屿,在明清两代的使琉球录及中、日、琉的一些图志中都载明了这些岛屿属于中国;(3)使用因素。

中国渔民长期以来即在此海域捕鱼,利用岛屿避风。

明清两代册封使皆利用这些岛屿作为航标。

(4)国际法因素。

钓鱼岛群岛无疑应包括在1895年的中日《马关条约》范围之内而由中国割让给日本。

战后,日本理应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有关条款,将这些岛屿归还中国。

1951年的《旧金山和约》和1971年的日美《归还冲绳协定》丝毫不影响中国对钓鱼岛的主权。

与此相对,日本立场是:坚持钓鱼岛为日本领土。

其主要依据也有四个:(1)地理因素。

钓鱼岛群岛(日称尖隔列岛)始终是构成日本南西诸岛的一部分的,而不是包含在中日《马关条约》中第2条得自于中国清朝割让的台湾及澎湖列岛之内。

(2)历史因素。

钓鱼岛群岛是日本政府在明治十八年(1885年)以后,通过对该岛再三进行过现地调查,慎重确认该岛不单是无人岛,且无证迹说明属于清国所有后,于明治二十八年(1895年)1月14日的内阁会议上决定于该地建设标桩,正式将其编入日本领土的;(3)条约因素。

日本政府称,1951年的《旧金山和约》未将“尖阁列岛”(钓鱼岛)包括在根据该条约第二条日本应放弃的领土之中,而是根据第三条置于美国行政管辖之下。

所以,根据1972年5月15日生效的《归还冲绳协定》,日本恢复对这些岛屿的“完全”主权,在美国管辖时期,日本只是保留对它们的“剩余”主权;(4)国际法因素。

日本是依据国际法中“无主地先占”的原则行事的,并连续地、和平地对钓鱼岛实行了有效统治。

2、与钓鱼岛有关的东海海洋权益问题的不同立场,中日两国的分歧则主要集中在如下几个方面:(1)大陆架的定义和范围方面。

中国坚持大陆架是大陆领土的自然延伸,支持大陆架可以超过200海里的观点,认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76条关于“大陆架外部边缘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超过350海里”的原则规定是合理的。

[1]基于这一立场,中国声明,“东海大陆架是中国大陆领土的自然延伸,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东海大陆架拥有不容侵犯的主权。

”[2]日本则坚持大陆架为200海里,企图把钓鱼岛群岛据为己有。

(2)冲绳海槽在大陆架划界中的地位方面。

冲绳海槽的存在进一步增加了问题的复杂性。

中国认为,中日两国已被冲绳海槽隔开,不共大陆架。

冲绳海槽是中日之间的天然分界线。

海槽的因素在大陆架划分上不应被忽视。

日本则认为中日两国共大陆架,冲绳海槽仅是大陆架连续的偶然凹陷,日本的200海里大陆架主张不受冲绳海槽的影响,在中日两国的东海大陆架划界中应该忽略冲绳海槽的法律效力。

(3)大陆架划界的原则方面。

中国认为,“划界应在平等的基础上,考虑一切有关因素,通过协商加以解决。

等距离方法只有符合公平原则才能被接受。

”[3]任何单方面利用中间线或等距离线的划界不能算数。

日本则主张中间线原则,坚持冲绳海槽因素应不予考虑,认为中间线才是合适的界线。

(4)岛屿海洋权益方面。

岛屿的海洋权益主要涉及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四个方面。

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条关于岛屿制度的规定,钓鱼岛可以享有12海里领海和12海里毗连区。

对此中日双方不存在争议。

问题在于这些小岛可否享有200海里的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

中国认为这些岛屿不应拥有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日本的意见则与此相反。

从上述中日在东海海洋权益问题上的分歧可以看出,日方力图将钓鱼岛及其周围海域划为己有。

三、中日钓鱼岛权属争议理由的国际法分析1、钓鱼岛主权归属的国际法分析比较中、日双方的主张,可以看出主权争端的关键问题有三,即:(1)中国所举的事实能否从法理上证明在1895年以前钓鱼岛属于中国;(2)日本的“无主地先占”结论是否成立;(3)战后美日之间的条约或协定能否作为日本拥有钓鱼岛主权的依据。

要解决这些纷争,有必要从国际法上加以澄清。

第一、从时际法原则看,中国早在15世纪即已通过发现这些岛屿而获得其主权。

根据时际法(Intetemporal Law ),法律不溯既往。

一种行为的效力,只能按照与之同时的法律,而不是按照争端发生或解决时的法律来确定。

1928年,仲裁员休伯尔(Max Huber )在帕尔马斯岛仲裁案中,首次明确地阐述了这一思想,并将其作为国际法原则适用于该案。

他推导出时际法原则(亦称休伯尔公式)所包含的两个要素:权利的创造必须根据创造权利时的法律予以判断;权利的存在必须根据涉及该权利存在的关键日期(critical date )的法律予以确定。

〔4〕按照休伯尔公式中的第一个要素,判断钓鱼岛主权归属应适用的法律只能是18世纪以前的国际法。

对于领土的取得,18世纪以前的国际法承认“发现”或象征性占有为有效方式。

所谓“发现”,通常是指“自然界的发现或单纯的视力所及”( physical discovery or simple visual apprehension)而言。

也有人将其理解为“视力所及”,登陆或不登陆均可。

〔5〕从中国方面所举的史料来看,中国至晚于1403年的《顺风相送》一书中已有关于钓鱼岛等岛屿的记载,这比日本声称的古贺辰四郎1884年发现该岛早480年。

显而易见,根据传统国际法关于“发现”可以作为取得领土的依据,钓鱼岛等岛屿至少从15世纪就已成为中国领土。

[6]至于在明清时期,这些处于边远地方的小岛上是否有中国人定居,并不影响中国对这些岛屿的主权。

根据休伯尔公式的第二个要素,判断钓鱼岛主权归属时还必须确定有关该“权利存在”的关键日期。

所谓“关键日期”,是指当事国双方在确立自己对某一领土的主权时相互开始产生矛盾的那一天。

1895年1月14日,即日本内阁决议将钓鱼岛群岛“编入”日本领土的那一天,为处理钓鱼岛群岛主权争端的关键日期。

现在的问题是在1895年1月14日以前中国是否继续维持了钓鱼岛主权上的“权利存在”。

如果没有,日本就有凭藉“有效先占”法理取得钓鱼岛主权的可能。

史实表明,在1895年1月14日之前,中国至少已持续与和平地对钓鱼岛群岛显示主权权力达400年之久,这些显示已如前述。

[7]另外,在中国大陆学者吴天颖所著的《甲午战前钓鱼列屿归属考》一书中还证实,中国早在明代即已将钓鱼岛纳入本国海防区内,确立行使军事管辖。

〔8〕因此,可以认定中国在“关键日期”以前仍是钓鱼岛群岛的合法主人。

综上所述,在1895年以前,钓鱼岛主权是属于中国的。

这一点在国际法上是经得起检验的。

第二、从“无主地先占”原则看,日本占有钓鱼岛的过程并不真正符合国际法原则在现代国际法上,取得领土的“无主地先占”必须是“有效先占”,它要满足五个方面的基本条件才能成立:领有的企图;无主地的确认;占领的宣告;占领的行动;实效管辖。

〔9〕为了证明自己行动的合法性,日本一再声称它是根据国际法上的“无主地占”原则行事的。

从日本方面的资料来看,它确曾有过领有的企图。

例如,明治十二年(1879),日本内务省地理局在其编纂出版的《大日本府县管辖图》中,首次将钓鱼岛等岛列入琉球管辖;明治十九年(1886),日本海军省水路局出版《寰瀛水路志》,将钓鱼岛、赤尾屿、黄尾屿划入日本洲南诸岛。

但值得指出的是,这些领有企图存在明显缺陷:(1)这种企图的主体并非日本中央政府或内阁决议,因而并不代表国家行为;(2)当时中日琉球之争并未解决,中国清政府从未承认琉球归属日本;(3)这些企图具有片面性和不公开性。

因而,这种领有企图在国际法上不具备实质意义。

关于无主地的确认,日本方面也确曾做过调查,但调查的结论是钓鱼岛等岛“并非无主之物”。

根据《日本外交文书》第十八卷的记载,1885年9月22日冲绳县令西村扌舍三根据日本内务省命令所作调查称:“关于使无人岛归属冲绳县下之事,虽不敢有所异议,然其地势与日前所呈之大东岛(位于本县和小笠原岛之间)相异,且与《中山传信录》所载之钓鱼台、赤尾屿、黄尾屿为同一之物,也无可怀疑。

果为同一之物,则其不但既为清朝册封旧中山王的使船所熟悉,而且也各别附有岛名,成为航行琉球的目标,此事甚为明显。

因此,对于此次与大东岛建立国标同样,一经勘查就马上建立国标之事,不胜担心之至。

”〔10〕这一调查报告表明,早在甲午战争前10年,日本政府即已了解到这些岛屿并非无主地,至少是可能同中国发生领土争议的地区。

关于占领的宣告,由于日本内、外务两卿担心中国的“疑惑”,在行动上采取了“秘而不宣”、伺机窃占的策略,因而它对钓鱼岛的占有自始至终没有作占领宣告。

关于占领的行动,日本是以1895年1月14日的内阁决议形式将钓鱼岛等岛屿编入本国版图的。

事先既没作占领宣告,事后也没有通知中国或明文写入条约,因而整个占领过程具有明显的窃占特征。

至于实效管辖,日本至今找不出曾对钓鱼岛实行有效管辖的足够证据。

日本一直有人打着日皇十三号敕令的旗帜,谎称钓鱼岛群岛的编入已包含在内,而事实上该敕令仅仅是关于“冲绳县之郡编制”的地方行政编制法令,而非关于国土编入的敕令书,况且其中也根本没有钓鱼岛等岛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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