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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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5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5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正文:----------------------------------------------------------------------------------------------------------------------------------------------------海关总署令第25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2022年1月1日海关总署令第256号公布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海关对综合保税区的管理,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海关依照本办法对进出综合保税区的交通运输工具、货物及其外包装、集装箱、物品以及综合保税区内(以下简称区内)企业实施监督管理。

第三条综合保税区实行封闭式管理。

除安全保卫人员外,区内不得居住人员。

第四条综合保税区的基础和监管设施应当符合综合保税区基础和监管设施设置规范,并经海关会同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第五条区内企业可以依法开展以下业务:(一)研发、加工、制造、再制造;(二)检测、维修;(三)货物存储;(四)物流分拨;(五)融资租赁;(六)跨境电商;(七)商品展示;(八)国际转口贸易;(九)国际中转;(十)港口作业;(十一)期货保税交割;(十二)国家规定可以在区内开展的其他业务。

第六条海关对区内企业实行计算机联网管理,提升综合保税区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水平。

第二章综合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货物的管理第七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国家禁止进口、出口的货物、物品不得在综合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

第八条综合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不实行关税配额、许可证件管理,但法律法规、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海关法律法规

海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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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商学院 张秀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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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海关权力的内容

1. 行政许可权 2. 税费征收权 3. 行政监督检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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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商学院 张秀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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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行政强制权

1) 2) 3) 4) 5) 6) 7) 8) 9)
扣留权 滞报滞纳金征收权 提取货样、施加封志权 提取货物变卖、先行变卖权 强制扣缴和变价抵缴关税权 税收保全 抵缴、变价抵缴罚款权 连续追缉权 其他特殊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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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与报关相关的海关事务

一、海关事务担保 (一)海关事务担保的含义 (二)海关事务担保的范围 1. 一般适用 2. 免予适用 3. 特殊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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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商学院 张秀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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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式 (四)担保期限和销案 1. 担保期限 2. 销案
1. 走私行为 2. 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3. 其他违反《海关法》行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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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 与海关相关的法律法规

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是于1997年 3月1日由国务院令第209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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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海关行政许可

(一)概念

海关行政许可是指海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与海关 进出关境监督管理相关的特定的活动的行为。

(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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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商学院 张秀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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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程序

国务院令目录一览表

国务院令目录一览表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艾滋病防治条例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自 2006 年 2 月 17 日起废止
号 第 460 号 第 461 号 第 462 号 第 463 号 第 464 号 第 465 号 第 466 号 第 467 号 第 468 号 第 469 号 第 470 号 第 471 号 第 472 号 第 473 号 第 474 号 第 475 号 第 477 号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
残疾人就业条例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任命曾荫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三任行政长官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
号 第 495 号 第 496 号 第 497 号 第 498 号 第 499 号 第 500 号 第 501 号 第 502 号 第 503 号 第 504 号 第 505 号 第 506 号 第 507 号 第 508 号 第 509 号 第 510 号 第 511 号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长城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
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出口管制条例》的决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8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8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8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8.03.19•【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8号•【施行日期】2018.03.19•【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8号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为了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国务院对取消行政许可项目及制约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涉及的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

经过清理,国务院决定:一、对18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附件1)二、对5部行政法规予以废止。

(附件2)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国务院决定修改的行政法规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条修改为:“国家实行法定计量单位制度。

法定计量单位的名称、符号按照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删去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改为第十四条,修改为:“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须在固定的场所从事经营,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生产设施、检验条件、技术人员等,并满足安全要求。

”删去第十七条。

第二十三条改为第二十条,将其中的“凡没有产品合格印、证和《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的计量器具不得销售”修改为“凡没有产品合格印、证标志的计量器具不得销售”。

第四十条改为第三十七条,删去其中的“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申请许可证”。

第四十四条改为第四十一条,修改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四条规定,制造、销售和进口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的,责令其停止制造、销售和进口,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相当其违法所得10%至50%的罚款。

”删去第四十七条。

二、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中的“上级河道主管机关”修改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河道主管机关”。

国务院令第58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解读

国务院令第58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解读

国务院令第58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2010-09-14【法规类型】行政法规【文号】国务院令第581号【发布日期】2010-9-14【效力】[有效]【效力说明】【内容类别】综合类【发文机关】国务院【生效日期】2011-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已经2010年9月1日国务院第12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二○一○年九月十四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第一条为了规范海关事务担保,提高通关效率,保障海关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当事人向海关申请提供担保,承诺履行法律义务,海关为当事人办理海关事务担保,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海关事务担保应当遵循合法、诚实信用、权责统一的原则。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在办结海关手续前向海关申请提供担保,要求提前放行货物:(一)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完税价格、原产地尚未确定的;(二)有效报关单证尚未提供的;(三)在纳税期限内税款尚未缴纳的;(四)滞报金尚未缴纳的;(五)其他海关手续尚未办结的。

国家对进出境货物、物品有限制性规定,应当提供许可证件而不能提供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担保的其他情形,海关不予办理担保放行。

第五条当事人申请办理下列特定海关业务的,按照海关规定提供担保:(一)运输企业承担来往内地与港澳公路货物运输、承担海关监管货物境内公路运输的;(二)货物、物品暂时进出境的;(三)货物进境修理和出境加工的;(四)租赁货物进口的;(五)货物和运输工具过境的;(六)将海关监管货物暂时存放在海关监管区外的;(七)将海关监管货物向金融机构抵押的;(八)为保税货物办理有关海关业务的。

当事人不提供或者提供的担保不符合规定的,海关不予办理前款所列特定海关业务。

第六条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有明显的转移、藏匿其应税货物以及其他财产迹象的,海关可以责令纳税义务人提供担保;纳税义务人不能提供担保的,海关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
为 了防 止 滥 用 担 保 措 施 ,条 例 》 明 确 规 定 了不 适 用 海 关 事人变更 担保内容的需要, 例) ( ( 还 《 条 ) 还明确了变更 担保的审核时限。
便利的一 项管 理 措 施 。 关事 务担 保 在 关 税征 收 、 海 通关放 行、 保 ◎ ( ( 条例) ) 对当事 人提供 的担保 金额 的规定 税监 管等 海关业 务 环 节被 广泛 应用, 于提 高通 关效 率 , 障国 对 保 在 确定担保 金额 方面,条例 《 坚持的原则是既要保 证国家税 家税 收等发 挥 了重要 作用。 关法 第七十 条规 定, 海 海关 事务 担 保 收不受 损失, 又不能增 加当事人 的经济 负担。 因此 ,条 例》 定, “ 规 当
保, 申请获 得 通关 便利, 关提 前放 行货 物。 是当事 人申请 办 清前 出境提 供 的担 保, 保金 额 应当相当于罚款、 法 所得 数 额 由海 二 担 违
理 特 定海 关 业 务的担 保 , 即当事 人 在申请 办 理 内地 往 来港 澳 货 或者依 法应当追 缴的货物、 物品、 走私运输工 具的等值 价款 。 物运 输, 理货 物、 办 物品暂 时进 出境, 海关监 管货 物抵 押或者 暂 将 时存 放海 关监 管 区外 等特 定 业务 时, 根据 海 关监 管需 要 或者 税 ◎ 办 理海关事 务担保 的程 序 收风 险大小 向海关提 供的担 保 。 是 海关行 政管 理 过 程 中的担 三 产迹 象 , 要求 纳 税义 务 人 提 供 的担 保 ; 关依 法 扣 留、 存 有 违 海 封 为了保 护 当事 人的合 法权 利, 提高 行 政效 率 ,条例 办 理 对
◎海 关事务担保 的适 用范围
( 例 要 规 定 了 三 种 情 形 下 的 海 关 事 务 担 保 : 是 申请 物 品 、 输 工 具 免 予 或 者 解 除 扣 留、 存 提 供 的 担 保 , 保 金 额 不 ( 条 主 一 运 封 担

报关水平测试:海关概述测试题

报关水平测试:海关概述测试题

报关水平测试:海关概述测试题1、多选“从严治关”理念的内涵是“一高四严”。

“高”指高标准,“严”指制度严密()。

A、工作严肃B、管理严格C、作风严谨D、纪律严明答案:B, C, D2、多选海关对尚未构成走私罪的违法当事人可给予下列哪几种行政处罚()。

A.没收走私货物.物品及违法所得B.扣留当事人24小时,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48小时C.对有走私行为和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当事人处以罚款D.对有违法情事的报关员.报关单位处以警告以及暂停或取消报关资格答案:A, C, D3、多选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

A.对海关监管区的治安保卫工作B.对走私犯罪案件依法进行侦查、拘留、执行逮捕和预审工作C.对海关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务行为的调查、处理D.负责对全国涉税走私犯罪案件的统计、综合分析答案:B, D4、单选利用现有的数据资源,依托SAS系统,对全国各直属海关的执法状况开展执35D、1987年开始的法评估的系统是()。

A、H883系统B、H2000系统C、海关执法评估系统D、海关风险布控系统答案:C5、单选下列对纳税义务人未按期缴纳税款时,海关将按日加收滞纳税款滞纳金额表述正确的是().A、千分之一B、千分之一点五C、万分之一D、万分之五答案:D6、多选海关法调整的法律关系()。

A.海关与参与进出境活动的相对人间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B.海关与监督机关间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C.签订进出口贸易合同当事人间的合同关系D.海关与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因船舶申报进出境产生的法律关系答案:A, B, D7、多选报关员资格考试科目包括()。

A.报关专业知识B.报关专业技能C.报关相关知识D.与报关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答案:A, B, C, D8、多选在海关扣留货物期间,需要扣货申请人承担的费用包括().A.仓储费B.保管费C.处置费D.规费答案:A, B, C9、多选经过海关行政申诉的案件,能够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情况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00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00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00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00.07.08•【文号】•【施行日期】2001.01.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海关综合规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1987年1月2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进出境运输工具第三章进出境货物第四章进出境物品第五章关税第六章海关事务担保第七章执法监督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利益,加强海关监督管理,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和科技文化交往,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以下简称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

海关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以下简称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并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

第三条国务院设立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全国海关。

国家在对外开放的口岸和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设立海关。

海关的隶属关系,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

海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向海关总署负责。

第四条国家在海关总署设立专门侦查走私犯罪的公安机构,配备专职缉私警察,负责对其管辖的走私犯罪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

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履行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职责,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办理。

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各分支机构办理其管辖的走私犯罪案件,应当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应当配合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依法履行职责。

第五条国家实行联合缉私、统一处理、综合治理的缉私体制。

海关负责组织、协调、管理查缉走私工作。

某报关员考试最新模拟试题及答案

某报关员考试最新模拟试题及答案

2021报关员考试最新模拟试题及答案一一、单项选择题1、对以担保资金方式提供担保的,当事人在担保期内履行纳税义务的,海关业务部门应自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之日起()内书面通知当事人办理退款手续。

自退还通知书开出之日起超过()天当事人将来办理退款手续的,海关业务部门负责公布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超过()当事人仍将来办理退款手续的,海关视同放弃资金上缴国库。

A、7天;30天;60天B、7天;60天;90天C、3个工作日;60天;90天D、3个工作日;60个工作日;90个工作日2、关于知识产权海关保卫备案,海关总署应当自收到申请人全部文件之日起()内作出是否预备备案的决定。

A、20天B、30天C、20个工作日D、30个工作日3、在知识产权有效的前提下,知识产权权利人能够在知识产权海关保卫备案有效期届满前(),向海关总署申请续展备案,每次续展备案的有效期为()。

A、30天;8年B、60天;10年C、6个月内;10年D、3个月内;8年4、海关依据知识产权权利人申请扣留的侵权嫌疑物资,自扣留之日起()内未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的,那么海关放行扣留物资。

A、5个工作日B、10个工作日C、20个工作日D、30个工作日5、海关依职权扣留的侵权嫌疑物资的,自扣留之日起()内未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的,同时经调查不能认定被扣留的侵权嫌疑物资侵犯知识产权的;A、10个工作日B、20个工作日C、30个工作日D、50个工作日6、海关在实际监管中发觉进出口物资有侵犯备案知识产权嫌疑并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后,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物资的,海关应当自扣留之日起()内对被扣留的物资是否构成侵犯知识产权进行调查、认定。

A、10个工作日B、20个工作日C、30个工作日D、50个工作日参考答案7、请求扣留物资的总担保只限于知识产权权利人在一定时期内因接到海关发觉侵权嫌疑物资的通知,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屡次向海关提出扣留涉嫌侵犯其已在海关总署备案()的进出口物资申请的情事。

报关水平测试:海关概述考试资料

报关水平测试:海关概述考试资料

报关水平测试:海关概述考试资料1、多选(江南博哥)下列属于海关行政强制措施的是()A.限制公民人身自由B.扣留财物C.抵缴.变价抵缴D.加收滞报金答案:A, B2、单选专项的反走私法《漏舶法》出现在()。

A、唐代B、宋代C、元代D、明代答案:B3、单选为驾空海关监督而要求各口海关税务司唯一听命于总税务司,从而独揽中国海关行政权的是()。

A、威妥玛B、李泰国C、赫德D、安格联答案:C4、多选《海关法》明确规定海关的基本任务有()A.监督管理B.征税C.查缉走私D.编制海关统计答案:B, C, D5、多选选出下列关于海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问题中的正确叙述。

()A.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出口货物的发货人除海关特准的外应当在装货的24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B.对走私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海关作出处罚决定后,当事人可以自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C.因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申请,海关决定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后,申请人应自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或者财产保全的措施。

D.海关应自收到稽查组的稽查报告之日起30日内,作出海关稽查结论并送达被稽查人答案:A, B, D6、多选商鞅认为,农业是财富积累和国家收入的源泉,他主张对弃农经商者征收重税,以保障封建国家的()。

A、财源B、兵源C、粮源D、水源答案:A, B7、单选海关的产生必须以国家的建立为前提,这是海关产生的()。

A、政治条件B、经济条件B、物质条件D、文化条件答案:A8、单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衔条例》是2003年2月,由()颁布实施。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国务院D.海关总署答案:B9、单选海关依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其最长扣留期限为,自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之日起()个工作日内。

A.15B.30C.20D.10答案:C10、多选海关执法监督的对象是海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它包括审单、查验和()。

南京海关公告第35号--南京海关审单作业环节海关事务担保有关事项-南京海关公告第35号

南京海关公告第35号--南京海关审单作业环节海关事务担保有关事项-南京海关公告第35号

南京海关公告第35号--南京海关审单作业环节海关事务担保有关事项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公告(第35号)为加强对南京海关审单作业环节海关事务担保的规范管理,促进合法进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 1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5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出口货物申请担保的管理办法》以及海关总署相关规定,现就南京海关审单作业环节海关事务担保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应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申请,并经海关审核同意,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凭保证金(包括差额保证金,下同)、银行保函或指定格式的《保证函》(见附件1)办理海关有关手续。

担保申请人凭保证金、银行保函或指定格式的《保证函》办理海关有关手续,并不免除其就被担保货物应当履行的其他海关法律义务。

二、具有履行海关事务担保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可以作为审单环节海关事务的担保人。

下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不得作为担保人:(一)国家机关;(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三)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作为担保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担保。

三、担保人对被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应当向海关履行的被担保的法律义务承担担保责任。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海关审核同意,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在提供税款担保后申请提前放行货物:(一)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完税价格、原产地、数量等征税要件尚未确定的;(二)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三)正在海关办理减免税审批手续或者其他海关手续尚未办结的;(四)暂时进出口货物;(六)租赁进出口的货物;(七)实施临时反倾销、临时反补贴措施的进口货物;(八)进出境修理货物或出境加工货物;(九)集中报关;(十)因残损、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纳税义务人申报进口或者出口无代价抵偿货物时,原进口货物尚未退运出境或者尚未放弃交由海关处理的,或者原出口货物尚未退运进境的;(十一)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凭担保办理海关手续的其它情况。

公文篇章结构的安排方式和原则

公文篇章结构的安排方式和原则
3 S’圈 基A A- 0 M(- V l £ l_ ) N
C O f
公 文篇章 结构韵安; 方式和 原则 i E
口王 群
公 文的篇章结 构 ,表现为段 落 、层次 的有机 组合 ,简而言之 ,由段 而层 ,由层而篇 。
段落是 构成公 文 的基 本单位 ,具 有换行 另起 的 明显 标志 ( 立成行 的衔接 语 、转 折语 、结尾 独 用语 不在此列) ,能独立表达一个 中心 意思 ,是作
三 、 采 取 措 施 ,狠 抓 落 实 ,确 保 我 区 党 的 执 层 层 个 原 则 :
天下人”的发展 思路 ,深化农 民工 “ 同”管理 , 五 通过建好组 织、提 高待 遇 、真诚服务 、强化 教育 、 丰 富生 活 ,充分调 动 了农 民工施 工 生产积 极性 ,
的推移 为顺序来 安排层 次段 落 ,各 个层 次段落 之
间表 现为递进 、因果 、承接关 系 ,文意 由浅而 深
逐层展开 。
有力促进 了制 粱场的快速 有序发展 ……


组织好 ,让农 民工有 了 “ 家”
二、待遇好 ,让农 民工有 了 “ 权”
三 、服务好 .让 农民工有 了 “ 利”
具体 来说 ,横式结 构有 条款式 、总分式 。条 款式结 构层次非 常清 楚 ,各个 层次 之 间的关 系是 平行 的 、互补 的 ,犹 如多枝 鲜花集成 一束 ,从 事 物 的几个方面来 说 明主题 。法 规类公 文 多为条 款
中 ,有 大层 次 、巾 层 次 、小 层 次 ,如 下 图 :
序 ・ 股小 ‘ , J 训换 例 ̄ l京 市 景 山 区委 《 lL : k 关于 习贯彻 十六厢 f I Jr 全会精 神落实 加强党 的执政 q} 能力建设各项仟务的报告》 的 个大层 次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0.09.14•【文号】国务院令第581号•【施行日期】2011.01.01•【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海关综合规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已经2010年9月1日国务院第12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二○一○年九月十四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第一条为了规范海关事务担保,提高通关效率,保障海关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当事人向海关申请提供担保,承诺履行法律义务,海关为当事人办理海关事务担保,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海关事务担保应当遵循合法、诚实信用、权责统一的原则。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在办结海关手续前向海关申请提供担保,要求提前放行货物:(一)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完税价格、原产地尚未确定的;(二)有效报关单证尚未提供的;(三)在纳税期限内税款尚未缴纳的;(四)滞报金尚未缴纳的;(五)其他海关手续尚未办结的。

国家对进出境货物、物品有限制性规定,应当提供许可证件而不能提供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担保的其他情形,海关不予办理担保放行。

第五条当事人申请办理下列特定海关业务的,按照海关规定提供担保:(一)运输企业承担来往内地与港澳公路货物运输、承担海关监管货物境内公路运输的;(二)货物、物品暂时进出境的;(三)货物进境修理和出境加工的;(四)租赁货物进口的;(五)货物和运输工具过境的;(六)将海关监管货物暂时存放在海关监管区外的;(七)将海关监管货物向金融机构抵押的;(八)为保税货物办理有关海关业务的。

当事人不提供或者提供的担保不符合规定的,海关不予办理前款所列特定海关业务。

第六条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有明显的转移、藏匿其应税货物以及其他财产迹象的,海关可以责令纳税义务人提供担保;纳税义务人不能提供担保的,海关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海关法律考题——11班吴尚桐(最终版)

海关法律考题——11班吴尚桐(最终版)

海关法律考题整理感谢来自天津海关法规处的张士涛老师在最后一节课过的考题,虽然不让拷文件,但通过一些旁(wu)门(ke)左(feng)道(gao)终于整理出如下题目。

不全,但应该能应付85%的题目了。

老规矩,欢迎大家的后续补充;我们的口号是——划水过线:-)————11班学习委员吴尚桐单选题1,当事人行为构成走私的,海关不能做以下处罚 BA、没收走私物品,货物B、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C、处以罚款D、没收违法所得2,根据《海关法》规定,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放行后,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而造成的少征或者漏征,海关在(3)年以内可以追征?3,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履行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等应当按照(D)的规定办理A、《宪法》B、法律C、《海关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4,(国务院)设立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全国海关5,海关关衔分为五等十三级。

6,由境外启运,在境内设立海关的地点换装运输工具,而不通过境内陆路运输,继续运往境外的货物是:转运货物7,进出境有关人员向海关提交现金、保函、保证其从事的经营业务或者办理特定海关事务的合法性。

这种制度称为:海关事务担保制度8,下列行为中属于我国《海关法》规定的“以走私行为论处”的是:(A)A、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货物、物品的B、个人运输、携带、邮寄物品进出境,申报不实的C、使用伪造、变造的手册、单证等,致使海关监管货物脱离监管的D、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行为。

9,《海关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对走私犯罪嫌疑人,扣留时间不超过(24)小时。

10,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无论受理还是不受理行政许可,都应当采用(书面)的方式进行告知。

11,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12,海关系统现行的行政许可共有(12)项。

13,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其义务;在催告期间,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财物迹象的,行政机关可以(A)A、立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B、立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C、立即实施证据保全D、立即扣押财物14,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未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公文篇章结构的安排方式和原则

公文篇章结构的安排方式和原则

公文篇章结构的安排方式和原则公文的篇章结构,表现为段落、层次的有机组合,简而言之,由段而层,由层而篇。

段落是构成公文的基本单位,具有换行另起的明显标志(独立成行的衔接语、转折语、结尾用语不在此列),能独立表达一个中心意思,是作者思维进程中的转折、间歇在公文结构上的体现。

层次反映的是思维过程巾的步骤,是文章思路的表现次序。

一个层次由若干段落组成,常由序号、小标题引领,表达一个完整的思想意义。

内容简单的公文,层、段是合一的,一个层次只有一个段落;内容复杂的公文,一个层次由多个段落组成,一篇公文由多级层次组成,即大层次下有中层次,中层次下有小层次。

层级的多寡,由公文内容的需要而定。

有人把公文篇章结构分为四个层级:结构段、层次段、意义段、语段,分别对应大层次、中层次、小层次、段落。

这也是一种说法。

公文段落、层次的组合方式,最基本的是“横式”和“纵式”两种。

横式结构常以材料的归类为线索来安排层次段落,各层次段落之间是并列关系,通过分别论述事物的各个侧面来揭示事物的本质。

纵式结构常以事物的发展阶段或时间的推移为顺序来安排层次段落,各个层次段落之间表现为递进、因果、承接关系,文意由浅而深逐层展开。

具体来说,横式结构有款歙式、总分式。

条款式结构层次非常清楚,各个层次之间的关系是平行的、互补的,犹如多枝鲜花集成一束,从事物的几个方面来说明主题。

法规类公文多为条款式结构,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第一条为了规范海关事务担保,提高通关……(略)第二条当事人向海关申请提供担保,承诺……(略)第三条海关事务担保应当遵循合法、诚实……(略)第二十六条本条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总分式是最常见的、很有用的结构形式,公文中有总写和分写两个部分,二者常结合运用。

总写,是概括地写,整体地写;分写,是具体地写,分开来写。

总写和分写之间是种属关系,分写的各个层次之间是并列关系。

通知、报告、总结、调查报告、典型材料等公文多用此种结构。

海关总署、银保监会公告2018年第155号——关于开展关税保证保险通关业务试点的公告

海关总署、银保监会公告2018年第155号——关于开展关税保证保险通关业务试点的公告

海关总署、银保监会公告2018年第155号——关于开展关税保证保险通关业务试点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18.10.30•【文号】海关总署、银保监会公告2018年第155号•【施行日期】2018.1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关税正文海关总署银保监会公告2018年第155号关于开展关税保证保险通关业务试点的公告为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海关总署、银保监会决定在全国海关范围内开展以《关税保证保险单》(以下简称《保单》)作为税款类担保的关税保证保险改革试点。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参与试点的保险公司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银保险有限公司。

上述公司应按规定向银保监会备案关税保证保险产品。

二、信用等级为一般信用及以上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可适用关税保证保险通关业务模式。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第四条,企业凭《保单》办理纳税期限担保,应在申报时选择“关税保证保险”模式,并选取相应《保单》电子数据。

海关对接受申报且满足全部放行条件的,即可实施现场卡口放行。

有布控查验等其他海关要求事项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企业应自报关单审结生成电子税款信息之日起10日内,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74号和第117号的规定,通过新一代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税款。

逾期未缴纳税款的,海关可以停止其办理关税保证保险通关业务。

企业凭《保单》办理征税要素担保,仍按照现有担保流程办理,向海关提交《保单》正本;逾期未缴纳税款的,海关可以停止其办理关税保证保险通关业务。

本公告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银保监会2018年10月30日。

大连海关专业担保机构参与海关税款担保业务管理实施细则

大连海关专业担保机构参与海关税款担保业务管理实施细则

大连海关专业担保机构参与海关税款担保业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海关总署关于专业担保机构参与海关税款担保业务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高通关效率,保障国家税款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税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海关引入专业担保机构(以下简称担保机构)参与海关涉税事务担保应当遵循合法诚信、服务便利、安全可靠的原则。

第三条海关涉税事务担保(以下简称为担保)是指纳税义务人在办结海关手续前,向海关申请凭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先放行应税货物,并由担保机构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章专业担保机构的资质及责任第四条担保机构是为纳税义务人向海关提供担保的独立法人,当纳税义务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海关缴纳税款,担保机构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专业担保机构应坚持自愿原则,接受属地海关管理,并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经省、市、自治区监管部门批准设立并颁发经营许可证;(二)成立并连续经营3年以上,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以营业执照为准);(三)守法经营、诚实信用、信誉良好;(四)能够积极配合海关税收征管工作,服从海关管理,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积极配合海关实施税收保全或税收强制措施。

第六条专业担保机构应向其注册所在地直属海关提出准入书面申请(《准入申请书》格式见附件1)及以下证明材料:(一)营业执照;(二)《融资担保许可证》;(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四)《税务登记证书》;(五)《公司章程》;(六)担保责任余额说明书;(七)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资信评估机构的资信评价(《融资性担保机构信用评级报告》);(八)海关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

第七条关税处负责对专业担保机构准入资质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条件的,将该担保机构的信息报送海关总署,经海关总署核准引入的,准其开展担保业务。

第三章海关涉税事务担保的申请与办理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海关审核同意可以依法收取担保:(一)海关尚未确定商品归类、完税价格、原产地等征税要件的;(二)正在海关办理减免税审批手续的;(三)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四)暂时进出境的;(五)进境修理、出境加工、出境修理或以其他贸易方式出口的应税货物,但按保税货物实施管理的除外;(六)因残损、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纳税义务人申报进口或者出口无代价抵偿货物时,原进口货物尚未退运出境或者尚未放弃交由海关处理的,或者原出口货物尚未退运进境的;(七)其他按照有关规定需要提供税款担保的。

2011年新法律法规等规范文件

2011年新法律法规等规范文件

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法律法规1人民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明确,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法律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新工伤保险条例六大“亮点”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将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条例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的“亮点”:一是扩大了工伤保险适用范围。

将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扩大到了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各类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

二是调整扩大了工伤认定范围。

将认定范围从原来的上下班途中机动车事故伤害调整扩大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和火车事故伤害,惠及了更多的职工群众。

三是简化了工伤认定程序。

取消了工伤认定争议处理中行政复议前置的规定,缩短了工伤认定时间;设置了工伤认定的简易处理程序,对于事实清楚、双方无争议的工伤认定申请的认定时限,由原来规定的60天缩短为15天。

四是大幅度提高了工伤保险待遇。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从原来的48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提高至按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发放;同时,对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做了调整。

五是增加了基金支出项目。

将原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以及“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改由工伤保险基金统一支付。

报关员模拟题110

报关员模拟题110

[模拟] 报关员模拟题110单项选择题第1题: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决定》,新修订的《海关法》于( )起施行。

A.2000年7月8日B.2000年10月1日C.2001年1月1日D.2001年10月1日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新修订的《海关法》是于200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

第2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对于那些伪造、变造、买卖海关单证,与走私人通谋,为走私人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海关单证者,如果情节较轻尚不构成犯罪的,按规定 ( )。

A.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B.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C.由海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D.可不做任何处理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84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海关单证,与走私人通谋为走私人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海关单证,与走私人通谋为走私人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海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因此,本题答案应为C。

第3题: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是经(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改的。

A.第七届B.第八届C.第九届D.第十届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第4题:( )是海关四项基本任务的基础所在。

A.监管B.征税C.缉私D.海关统计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监管、征税、缉私、海关统计是海关四项基本任务,监管则是基础所在。

通过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的合法进出的监管,保证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有关进出口政策法律、法规。

因此,本题答案应为A。

第5题:我国报关协会是由经海关批准的从事报关的企业和个人自愿结成的非营利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的行业组织,其登记管理机关为( )。

A.民政部B.海关总署C.直属海关D.隶属海关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第6题:下列( )是出口单位出口收汇核销和办理出口手续的重要凭证。

A.出口外汇核销单B.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书C.出口许可证D.出境货物通关单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出口收汇核销单”是出口收汇的专用核销单证,其实际意义表示货物已经接受海关监管放行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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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海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法处分担保财产、权利;
(二)对不符合担保规定的,违法办理有关手续致使国家利益遭受损失;
(三)对符合担保规定的,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四)与海关事务担保有关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二十五条 担保人、被担保人对海关有关海关事务担保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上一级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五条 办理担保,当事人应当提交书面申请以及真实、合法、有效的财产、权利凭证和身份或者资格证明等材料。
第十六条 海关应当自收到当事人提交的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相关财产、权利等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接受担保。当事人申请办理总担保的,海关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并决定是否接受担保。
符合规定的担保,自海关决定接受之日起生效。对不符合规定的担保,海关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接受,并说明理由。
(四)为有关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免予或者解除扣留、封存提供的担保,担保金额不得超过该货物、物品、运输工具的等值价款;
(五)为罚款、违法所得或者依法应当追缴的货物、物品、走私运输工具的等值价款未缴清前出境提供的担保,担保金额应当相当于罚款、违法所得数额或者依法应当追缴的货物、物品、走私运输工具的等值价款。
第二条 当事人向海关申请提供担保,承诺履行法律义务,海关为当事人办理海关事务担保,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海关事务担保应当遵循合法、诚实信用、权责统一的原则。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在办结海关手续前向海关申请提供担保,要求提前放行货物:
(一)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完税价格、原产地尚未确定的;
有违法嫌疑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属于禁止进出境,或者必须以原物作为证据,或者依法应当予以没收的,海关不予办理担保。
第八条 法人、其他组织受到海关处罚,在罚款、违法所得或者依法应当追缴的货物、物品、走私运输工具的等值价款未缴清前,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出境的,应当向海关提供担保;未提供担保的,海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出境。
(八)为保税货物办理有关海关业务的。
当事人不提供或者提供的担保不符合规定的,海关不予办理前款所列特定海关业务。
第六条 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有明显的转移、藏匿其应税货物以及其他财产迹象的,海关可以责令纳税义务人提供担保;纳税义务人不能提供担保的,海关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不免除被担保人办理有关海关手续的义务。海关应当及时为被担保人办理有关海关手续。
第十九条 担保财产、权利不足以抵偿被担保人有关法律义务的,海关应当书面通知被担保人另行提供担保或者履行法律义务。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办理担保财产、权利退还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8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已经2010年9月1日国务院第12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海关事务担保,提高通关效率,保障海关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一)当事人已经履行有关法律义务的;
(二)当事人不再从事特定海关业务的;
(三)担保财产、权利被海关采取抵缴措施后仍有剩余的;
(四)其他需要退还的情形。
第二十一条 自海关要求办理担保财产、权利退还手续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未办理退还手续的,海关应当发布公告。
(二)被担保的法律义务;
(三)担保金额;
(四)担保期限;
(五)担保责任;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担保人应当在保函上加盖印章,并注明日期。
第十四条 当事人提供的担保应当与其需要履行的法律义务相当,除本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担保金额按照下列标准确定:
自海关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当事人仍未办理退还手续的,海关应当将担保财产、权利依法变卖或者兑付后,上缴国库。
第二十二条 海关履行职责,金融机构等有关单位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第二十三条 担保人、被担保人违反本条例,使用欺骗、隐瞒等手段提供担保的,由海关责令其继续履行法律义务,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暂停被担保人从事有关海关业务或者撤销其从事有关海关业务的注册登记。
(一)为提前放行货物提供的担保,担保金额不得超过可能承担的最高税款总额;
(二)为办理特定海关业务提供的担保,担保金额不得超过可能承担的最高税款总额或者海关总署规定的金额;
(三)因有明显的转移、藏匿应税货物以及其他财产迹象被责令提供的担保,担保金额不得超过可能承担的最高税款总额;
总担保的适用范围、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终止情形等由海关总署规定。
第十二条 当事人可以以海关依法认可的财产、权利提供担保,担保财产、权利的具体范围由海关总署规定。
第十三条 当事人以保函向海关提供担保的,保函应当以海关为受益人,并且载明下列事项:
(一)担保人、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通过海关验证稽查;
(二)年度进出口报关差错率在3%以下;
(三)没有拖欠应纳税款;
(四)没有受到海关行政处罚,在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无不良记录;
(五)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等。
当事人不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海关应当停止对其适用免除担保。
第十一条 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多次办理同一类海关事务的,可以向海关申请提供总担保。海关接受总担保的,当事人办理该类海关事务,不再单独提供担保。
(一)运输企业承担来往内地与港澳公路货物运输、承担海关监管货物境内公路运输的;
(二)货物、物品暂时进出境的;
(三)货物进境修理和出境加工的;
(四)租赁货物进口的;
(五)货物和运输工具过境的;
(六)将海关监管货物暂时存放在海关监管区外的;
(七)将海关监管货物向金融机构抵押的;
第七条 有违法嫌疑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应当或者已经被海关依法扣留、封存的,当事人可以向海关提供担保,申请免予或者解除扣留、封存。
有违法嫌疑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无法或者不便扣留的,当事人或者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向海关提供等值的担保;未提供等值担保的,海关可以扣留当事人等值的其他财产。
受海关处罚的自然人出境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九条 进口已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临时反补贴措施的货物应当提供担保的,或者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知识产权权利人申请办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相关事务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海关事务担保。法律、行政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条 当事人连续两年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向直属海关申请免除担保,并按照海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二)有效报关单证尚未提供的;
(三)在纳税期限内税款尚未缴纳的;
(四)滞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金尚未缴纳的;
(五)其他海关手续尚未办结的。
国家对进出境货物、物品有限制性规定,应当提供许可证件而不能提供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担保的其他情形,海关不予办理担保放行。
第五条 当事人申请办理下列特定海关业务的,按照海关规定提供担保:
第十七条 被担保人履行法律义务期限届满前,担保人和被担保人因特殊原因要求变更担保内容的,应当向接受担保的海关提交书面申请以及有关证明材料。海关应当自收到当事人提交的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不同意变更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八条 被担保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履行有关法律义务的,海关可以依法从担保财产、权利中抵缴。当事人以保函提供担保的,海关可以直接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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