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项目督导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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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市重点项目巡查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2年市重点项目巡查活动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市重点项目巡查活动的通知各有关镇街,有关部门:根据市有关领导的指示精神,市“三重”建设项目第九督导组定于2012年9月13日对相关建设项目开展巡查督导。

通知如下:一、时间地点2012年9月13日(星期四)上午8:30,在市行政办事中心主楼二楼平台集中乘车,会期半天。

二、参加人员(一)严小康副市长、黄天云副秘书长、叶冠强副主任;(二)市城建局、公路局、路桥总公司、生态园管委会主要领导,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重点办、市轨道办,市政府督查室,东莞供电局分管领导;(三)虎门、厚街、寮步、大岭山、塘厦、清溪、常平、横沥、东坑、茶山等镇街的分管领导。

三、行程安排8:30 在市行政办事中心主楼二楼平台集中乘车前往环莞快速路(二期)施工现场;…行车路线:东莞大道-广深高速(石鼓站入)-广深高速(厚街站出)-环莞快速路(二期)视察点‟9:05 抵达,现场视察环莞快速路(二期)建设情况;9:15 前往石大公路施工现场;…行车路线:广深高速(厚街站入)-石鼓连接线-环城路-松山湖大道-蟠龙路-香市路-石大公路视察点‟10:00 抵达,现场视察石大公路建设情况;10:10 前往生态园10项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现场;…行车路线:香市路-蟠龙路-东部快速路(松柏立交)-东部快速路(东坑出口)-生态园视察点‟10:35 抵达,现场视察生态园10项市政道路工程建设情况;10:45 前往从莞高速预制标施工现场;…行车路线:东部快速路(东坑入口)-东部快速路-从莞高速预制标视察点‟11:10 抵达,现场视察从莞高速预制标建设情况;11:20 返回市行政办事中心。

五、有关要求(一)请市有关领导和市城建局、公路局、路桥总公司、生态园管委会主要领导以及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重点办、市轨道办,市政府督查室、东莞供电局的分管领导于当天上午8:30在市行政办事中心主楼二楼平台集中乘车出发。

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共同管理农业建设项目进度督导及竣工验收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共同管理农业建设项目进度督导及竣工验收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共同管理农业建设项目进度督导及竣工验收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6.24•【字号】豫农计划〔2014〕42号•【施行日期】2014.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正文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共同管理农业建设项目进度督导及竣工验收方案的通知豫农计划〔2014〕42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农业局(农委)、发展改革委:近年来,随着农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农业项目建设和管理出现许多新情况。

为切实做好有关农业项目的监管工作,加快建设进度,提高管理水平,及时完成竣工验收,经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共同研究协商,拟对2008-2012年度建设项目进行专项进度督导和验收,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一、项目范围共管农业建设项目指由发改、农业两家共同组织申报、评审和管理,省发改委批复立项,农业部门承担实施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大中型沼气、旱作节水示范基地、油料基地、农垦危房改造等,此次清理验收范围包括:2008-2012年以来立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大中型沼气、旱作节水示范基地、油料基地等共计309个(不含农垦危房改造项目)。

二、工作原则(一)分级管理、分工协作原则。

由农业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组织两家共管项目的初验、验收和抽查工作。

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督导和验收为主。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农业、发改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项目进度的全面清理督导和验收,要拟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和部门分工;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在各地工作的基础上,将联合进行重点督导和抽查。

(二)业务归口、有所侧重原则。

这次督导验收的项目时间跨度长、类别多、技术性强,工作任务重、时间紧。

各级农业、发改部门要按照业务归口、有所侧重原则密切配合,农业部门具体负责资料分类归档整理、竣工验收前期准备,发改部门主要负责项目计划审批、监管和配套资金落实等。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冬季种子企业督查行动的通知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冬季种子企业督查行动的通知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冬季种子企业督查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11.20•【字号】•【施行日期】2012.1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政医管其他规定正文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冬季种子企业督查行动的通知有关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林水利)委(局),有关种子企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8号)、《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2011年第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2〕20号),净化我市种业市场环境,前移监督管理关口,督促企业健全完善质量管理措施,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有效规范种子生产经营秩序,确保种子质量安全,促进我市农作物种业健康发展,市农委决定自2012年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冬季种子企业督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

开展冬季种子企业督查行动是全面了解种业企业新情况新变化的重要举措,是强化种子市场监管、保障种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

各有关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种子管理机构和相关种子企业要充分认识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依法督查,规范调查。

督查组成员要按照《种子法》及其配套规章的有关规定,依法进行督查;要按照《重庆市冬季种子企业督查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做好检查和扦样记录取证,妥善留存相关凭证证据;要深入调研,摸清实情,如实反映基层情况。

三、务求实效,及时总结。

各督查小组要系统梳理、分析提炼调研督查结果,深入分析种业实际,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联系人:市种子管理站赵良建电话:89020032 传真:89020037附件:1.重庆市2012年冬季种子企业督查行动方案2.重庆市2012年冬季种子企业督查行动任务分解表3.重庆市2012年冬季种子企业督查记录表重庆市农业委员会2012年11月20日附件1:重庆市2012年冬季种子企业督查行动方案为进一步净化我市种业市场环境,前移监督管理关口,督促企业健全完善质量管理措施,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有效规范种子生产经营秩序,确保种子质量安全,促进我市农作物种业健康发展,市农委决定自2012年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冬季种子企业督查行动。

2012年潍坊市督导准备事项

2012年潍坊市督导准备事项

级)
班班,是否用PVC套管,能否上教育网(或用无线路由) 44 完成教师数字化教学基本能力全员培训及相应档案 45 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带头人培训材料及相应校本培训档案 46 47
小学班班通设备维护明白人培训材料及相应校本培训档案 小学班班通设备维护明白人姓名及开通网上报修系统

48 固定资产凭证并入固定资产帐
校校普及网 络教研
49 学校开通工作室与协作组个数,每个教师都有自己的工作室 50 资源上传情况,每个教师都要上传资源 51 开展电脑制作活动档案(全部) 52 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档案(全部) 53 开展机器人大赛活动档案(邵庄初中、普通初中、邵庄小学) 54 开展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活动档案(三初中) 1 的通知
潍教馆字[2012]32号,关于下发潍坊科技创新教育示范学校建设标准 潍教馆字[2012]33号,关于做好教育信息化督导评估及验收项目准备
科技创新教 育系列活动
所涉及的通 知文件
2 工作的通知
3 潍教馆字[2012]12号,关于加快推进中小学数字化应用工作的通知
2012年潍坊及青州督导电教部分准备事项
一级指标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校园网络信息中心 校园光缆由信息中心接入
准备事项
准备情况
信息中心机柜(路由器、主交换机、服务器等) 悬挂校园网络结构拓扑图 悬挂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悬挂网络管理员工作职责 信息中心布局合理、整洁、卫生、条理 用PVC进行强弱电分离 软件橱内放置合理
校园网建设
10 软件购置登记本 11 软件借用登记本 12 服务器运转正常,并有相应内容(教师如何访问服务器) 13 服务器上要有本校的校本资源库(5G以上) 14 教室要有网线并且布线规范 15 校园网使用情况(一学期一个小总结) 16 固定资产凭证并入固定资产帐 17 网络计算机教室数是否达到要求 18 计算机数量能否达到最大班额及是否能上教育网 19 网络计算机教室布线是否规范,是否用PVC槽或管套好 20 强弱电要分离

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及院感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及院感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及院感工作”督导检
查的通知
【法规类别】传染病防治
【发文字号】洪卫医妇字[2012]125号
【发布部门】南昌市卫生局
【发布日期】2012.08.02
【实施日期】2012.08.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及院感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洪卫医妇字〔2012〕125号)
各县区卫生局、市管二级以上民营医院:
为了掌握各县区卫生局及市管二级以上民营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工作” 及医院感染工作进展情况,全面提高临床护理医及院感染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我局近期将组织开展对各县区及市管二级以上民营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工作”和医院感染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检查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工作时间
8月27日上午南昌县人民医院
8月27日下午南昌县中医院
8月28日上午江西省长征医院新建县中医院 8月28日下午新建县人民医院
8月29日上午安义县人民医院
8月29日下午安义县中医院
8月30日上午进贤县人民医院
8月30日下午进贤县中医院
8。

住建部 建安办函〔2012〕8号《关于印发〈2012年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住建部 建安办函〔2012〕8号《关于印发〈2012年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建安办函…2012‟8号关于印发《2012年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办函…2012‟25号)的要求,结合我部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现将《2012年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地区实际,做好部署落实工作。

附件:《2012年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2012年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办函…2012‟25号)的要求,结合我部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现就2012年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方案如下:一、整治目标通过深入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和深基坑等坍塌事故,促进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一)整治范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整治重点1、建筑安全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各地贯彻落实我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建质…2010‟164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的通知》(建质…2012‟6号)及《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建办质…2012‟14号)的情况;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建筑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等三项制度的实施情况;在建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参建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开展“两癌”检查项目督导检查与质量控制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开展“两癌”检查项目督导检查与质量控制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开展“两癌”检查项目督导检查与质量控制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公布日期】2012.10.12•【字号】内卫妇字[2012]1105号•【施行日期】2012.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妇幼健康正文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开展“两癌”检查项目督导检查与质量控制工作的通知(内卫妇字〔2012〕1105号)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卫生局:按照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要求,卫生厅举办了相关技术培训班。

为按时完成2012年全区35-64岁农村牧区妇女宫颈癌检查33万人、乳腺癌检查3.6万人任务,提高“两癌”检查质量,定于10月中下旬开展“两癌”检查项目督导检查与质量控制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督导内容1.实地查看各地宫颈癌、乳腺癌检查项目的组织管理、检查质量和实施效果;2.按照《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技术方案(试行)》(内卫发〔2009〕64号)的要求,以《内蒙古自治区2012年农村牧区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中的“质控标准及方法”,对今年8月-9月宫颈癌检查项目旗县的检查结果进行质量控制,规范操作流程,复核检查结果,并对承担宫颈癌检查的机构进行现场指导与技术培训。

二、督导时间暂定于10月17日~11月10日,各盟市督导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督导方式1.每个盟市抽取1-2个新增项目旗县开展质量控制(名单见附件),采取督导与技术培训相结合方式;2.督导组召开现场反馈会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方法,填写现场监督指导记录一式三份,分别留项目旗县、盟市卫生局、卫生厅妇幼处各一份;3.督导组于督导结束1周内以书面形式将本次督导总结和质量控制报告报送卫生厅妇幼处。

质量控制报告内容包括:质控抽查阳性符合率等主要数据;盟市和项目县质量控制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具体指导意见;改进工作建议等。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黑龙江省第一批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黑龙江省第一批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黑龙江省第一批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09.22•【字号】黑教基二[2012]185号•【施行日期】2012.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黑龙江省第一批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黑教基二〔2012〕185号)各市(行署)教育局,绥芬河市、抚远县教育局:为推进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快我省特殊教育现代化进程,按照《黑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黑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标准和评估细则的通知》(黑基教〔2010〕96号)文件要求,我厅决定于2012年9月中下旬开展第一批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督导评估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督导评估对象第一批通过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申报学校。

具体名单和分组如下:第一组:佳木斯市特殊教育中心、鹤岗市特殊教育中心、安达市特殊教育学校;第二组:绥化市特殊教育学校、北安市特殊教育学校、讷河市特殊教育学校;第三组:五常市特殊教育学校;海林市特殊教育学校;林口县特殊教育学校;第四组:哈尔滨市盲聋哑学校,哈尔滨市燎原学校;鸡西特殊教育中心。

二、督导评估内容1.地方政府、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是否严格遵守《黑龙江省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标准》和评估细则,以科学的教育思想、先进的特教理念、严格的硬件标准、特色的办学要求,引导特殊教育学校以育残成人、成材为本,不断加强硬件和软件建设,提高德育工作、教学工作和康复工作质量。

2.地方政府、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是否重视和关心特殊教育,主动为特殊教育学校发展提供财力、物力、人力支持,形成特殊教育发展的长效保障机制;特殊教育学校是否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办学条件、改进管理方式、提高教师专业发展水平,形成良性发展的长效机制。

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督导检查情况通报

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督导检查情况通报

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督导检查情况通报根据县卫生局关于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安排及县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年初目标责任考核要求,县妇幼保健院认真组织、扎实安排部署,抽调基层保健科人员5人分5个小组在卫生局的统一组织下,严格按照《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督导考核表》采取查阅资料、上下核对、电话访谈的方法,利用5天时间对全县19个镇卫生院及6个分院的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工作进行了全面综合督导检查,现将督导检查情况总结如下:一、工作成绩(一)规范组织管理,严格绩效考核。

各镇卫生院、分院能够依据县级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目标责任合同及年初项目会议精神,制定适宜本辖区的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实施方案、计划、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考核方案,签订村级项目目标责任合同书,并将妇幼项目工作纳入医院日常管理议程。

各镇能够认真履行例会制度,永乐、青铜、柴坪、西口等镇专干例会安排扎实,记录详细。

高峰、茅坪、青铜、永乐镇各类资料收集齐全,装订成册。

云镇、茅坪、西口、柴坪、回龙等镇由医院组织了村级半年、年终考核,云镇、回龙等镇卫生院兑现了村级半年、年终项目经费。

西口镇对专干每月下乡补助300元,永乐、茅坪、西口等镇对村医奖罚分明,有力的提高了镇村级工作积极性。

(二)加强项目培训,提高村医素质。

各镇卫生院、分院均能够按照年初工作要求,开展村级保健人员的业务培训。

永乐、青铜、张家、大坪、西口等镇制定了详细的培训计划,年内开展2期项目知识培训,培训采用参与式的方法,将孕产妇、0-6岁儿童保健知识及重点人群健康教育培训方法培训到每位村级保健人员,有效地提高了村级保健人员业务素质。

每次培训有通知、教案、报到册、试卷、成绩单、总结,资料齐全。

茅坪镇妇幼专干将项目信息制作成图文并茂的幻灯片在职工会议上进行培训,提高了院内职工项目知识知晓率。

(三)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提高项目知识知晓率。

各镇卫生院及分院能够通过黑板报、散发传单、刷写固定标语、入户面对面交流、开办健康教育课堂等方式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全市中小学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专项督导有关事项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全市中小学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专项督导有关事项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全市中小学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专项督导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2.04.17•【字号】便函[2012]26号•【施行日期】2012.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全市中小学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专项督导有关事项的通知(便函〔2012〕26号)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根据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印发的《关于对全市中小学校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进行专项督导的通知》(淄教督字〔2012〕2号)要求,现将全市中小学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专项督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督查方式采取全面督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集中抽查与平时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平时抽查贯穿全年。

全面督查的基本方法为验证法。

二、督查时间集中督查于2012年4月26日至5月2日进行;平时抽查不定期组织,年内不少于3次。

三、督查重点1.重点督查体育与健康课、体育活动课、大课间体育活动开展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等工作的落实情况。

2. 每个区县抽查两个镇,每个镇抽查一所初中、一所小学;区县属学校抽查小学、初中、高中各一所;局属学校必查。

四、其他事项1.请各区县提前准备好镇和区县属学校名单。

2.请各区县和学校准备好2011年以来中小学开展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相关档案材料。

3.请张店、临淄、桓台各派一辆9人座以上的面包车,于4月26日7:50前到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前接督导评估人员。

其它区县接督导人员的时间、地点请提前半天与相关督导组联系。

4.督导期间,若时间与省市重要会议相冲突,日程相应做出调整。

附件:中小学校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专项督导日程表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七日附件:。

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12年春季森林工程建设督导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12年春季森林工程建设督导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12年春季森林工程建设督导工作的通知正文:---------------------------------------------------------------------------------------------------------------------------------------------------- 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12年春季森林工程建设督导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森工办,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按照“十年规划、五年任务、四年完成”的总体目标要求,2012年,森林工程建设已经进入了第一阶段主体建设任务的收官之年。

扎实推进2012年工作,对于全面建设森林工程,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民生十条”及“共富十二条”具有重要作用。

为发扬“十年种出百年树”的拼搏精神,纵深推进森林工程建设,全面掀起2012年春季森林工程建设高潮,拟从2月中下旬起,市森工办、市林业局组织对全市2012年春季森林工程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督导。

现将督导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督导时间及方式督导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2月15日起至3月底结束,第二阶段自4月10日至4月底。

督导工作实行驻点督查,局领导包片,处领导和工作人员驻县,全面参与、督导所在区县森林工程建设,并对各区县的典型经验、做法进行全面反映,对存在的问题责令整改。

二、督导内容重点督导各区县春季造林准备情况,包括造林规划、作业设计、地块落实、工程整地、苗木生产及计划安排、资金投入、苗木调剂等;长江两岸森林工程、高速公路景观林带和产业林带建设、农村荒山绿化、城周屏障等重点工程的推进情况;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责任制落实、森林火灾扑救队伍建设、物资准备、防火宣传、隐患排查、火源管理等措施落实情况;松材线虫病防控情况,包括疫情监测、检疫封锁、天牛防治等预防工作开展情况及发生区县2011年度集中除治责任、资金、人员、措施落实情况。

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南昌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专项督查的通知

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南昌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专项督查的通知

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南昌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专项督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昌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2.10.23•【字号】洪卫基卫字[2012]50号•【施行日期】2012.10.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南昌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专项督查的通知(洪卫基卫字〔2012〕50号)各县(区)卫生局、财政局,各开发区(新区)社发局、财政局: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管理,市卫生局、财政局决定对各县(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管理情况进行督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督查时间2012年10月下旬。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二、督查内容(一)组织管理情况。

包括项目方案制定、人员培训、督导考核、日常管理等情况。

(二)资金管理情况。

包括项目资金筹集、分配、拨付、使用和核算等情况。

(三)免费婚检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包括项目资金县(区)级配套情况、拨付、使用和核算等情况。

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参考指标见附件1。

三、督查对象包括县(区)卫生和财政部门、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每个县(区)随机抽取2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核查。

四、督查方法采取书面汇报、现场查阅资料、随机抽查部分机构进行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

五、督查安排督查分为两组进行。

第一组:督查南昌县、进贤县、东湖区、青山湖区、湾里区、高新区组长:刘鹏联络人:许景薇成员:潘景屏、漆巧如、章玲、汪德华第二组:督查新建县、安义县、西湖区、青云谱区、经开区、红谷滩区、桑海区组长:雷强联络人:胡伟成员:俞斌峰、刘芬、范义兵、凌军六、工作要求(一)认真做好督查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

请各备检单位准备好相关的文件和资金拨付凭证,按照考核内容,将文件、财务凭证等相关材料分门别类,整理归档,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拨付分配表》(附件2),以备检查。

陇教体发【2012】35号综合督导评估方案

陇教体发【2012】35号综合督导评估方案

陇教体发…2012‟35号陇西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学校幼儿园综合督导评估的通知各县直学校、学区:为全面落实•陇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西县学校幼儿园综合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陇政办发[2011]208号)精神(以下简称•办法‣),全力迎接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对陇西县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县教育体育局决定组织力量,依照•办法‣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开展一次为期二个月的综合督导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估目的督导和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遵循教育规律、深化教育改革、优化学校管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引导、帮助学校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落实国家中小学教育目标,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办学效益和综合办学实力,激励、促进学校自我发展、自我提高、自我完善。

二、评估原则1. 方向性原则督导评估工作要有利于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有利于学校的全面发展,有利于深入进行教育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充分发挥评估的导向、激励和帮助的功能。

2. 科学性原则督导评估遵循教育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教育规律,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实施督导评估。

3. 运用性原则督导评估结果将作为对学校(幼儿园)年度考核,校(园)长职称聘评、选拔作用的参考依据。

三、评估时间2012年4月上旬至5月下旬四、组织机构根据•办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县教育体育局、县教育督导室组织对中心小学、九年制学校、初中、完全中学、普通高中的综合督导评估,并延伸部分村级完全小学,其他小学、教学点综合督导评估工作由学区组织,上报督导评估结果。

总组长:孙一民副组长:朱玉鹏水养林贾国涛史卫东杨海宾董峰成刘万举李宗元本次综合督导评估下设四个督导评估团,分别是:1. 工贸中专、高中督导评估团(10所)团长:史卫东副团长:刘万举刘禄元成员:曲永德侯振明陈正平赵一明邀请部分优秀校长、省市县骨干教师组成督导评估组开展综合督导评估工作。

2. 初中九年制学校督导评估团(43所)团长:贾国涛副团长:郑国栋石永强成员:赵国哲杨海俊胡迎春赵国宝邀请部分优秀校长、省市县骨干教师组成督导评估组开展综合督导评估工作。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州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避让场所建设督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州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避让场所建设督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州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避让场所建设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凉府办函[2012]108号【发布部门】凉山彝族自治州政府【发布日期】2012.05.10【实施日期】2012.05.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州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避让场所建设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凉府办函〔2012〕108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州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避让场所建设情况督导检查的通知》(凉府办函〔2012〕32号)要求,由州政府应急办、州财政局、州民政局、州教育局、州发改委、州防震减灾局、州规划建设住房保障局、州水务局、州国土资源局等单位组成的州政府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避让场所建设情况督导检查组于2012年3月3日-3月24日对全州17个县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避让场所建设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州督导组采用看、访、查等方式,进行了深入各县市实地检查,查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县市人民政府的专题工作汇报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介绍,交换了意见。

目前,各县市正积极准备汛前防灾的各项工作,着手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和应急预案的编制,努力推进各项防灾措施和责任的落实。

充分体现了各地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视。

具体情况如下:(一)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避让场所建设情况。

各县市按照《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避让场所的通知》(凉府办函〔2011〕120号)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建立汛期专职地质灾害监测员制度的通知》(凉府办函〔2011〕121号)等要求,基本开展了方案制定、选址及建设,并在重要地质灾害预案点设置了公示牌;建立落实汛期专职地质灾害监测员制度,监测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及时发放。

应急避让场所建设有序推进,全州共完成了207处(表1)。

(二)避让搬迁项目完成情况。

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印发《陕西省素质教育督导评估316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印发《陕西省素质教育督导评估316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印发《陕西省素质教育督导评估316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公布日期】2012.12.28•【字号】陕政督团[2012]54号•【施行日期】2012.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督导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印发《陕西省素质教育督导评估316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督团〔2012〕5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韩城市人民政府: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素质教育战略主题,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在总结全省学校发展水平督导评估316工程经验的基础上,省政府督导团决定,从2013年开始启动“陕西省素质教育督导评估316工程(2013-2015年)”。

现将《陕西省素质教育督导评估316工程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安排部署实施工作,继续改善办学条件,切实加强校长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现代教育管理机制,促进教育优先发展和科学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2012年12月28日陕西省素质教育督导评估316工程实施方案坚持以人为本,推进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核心是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重点是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素质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工作的每个环节。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素质教育战略主题,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在总结全省学校发展水平督导评估316工程(简称第1轮“316工程”,下同)经验的基础上,省政府督导团决定,从2013年开始启动“陕西省素质教育督导评估316工程(2013-2015年)”(简称第2轮“316工程”,下同)。

黑龙江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关于全省地方煤矿复工复产工作情况督导的通知-黑煤安监发[2012]47号

黑龙江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关于全省地方煤矿复工复产工作情况督导的通知-黑煤安监发[2012]47号

黑龙江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关于全省地方煤矿复工复产工作情况督导的通知正文:---------------------------------------------------------------------------------------------------------------------------------------------------- 黑龙江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关于全省地方煤矿复工复产工作情况督导的通知(黑煤安监发〔2012〕47号)各有关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复产验收工作的紧急通知》(黑安传真〔2012〕第2号)和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关于加强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黑煤办发〔2012〕43号)要求,切实做好我省地方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按照省政府主管省长的要求,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决定对各地煤矿复工复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督导的主要内容一是各级政府复产验收工作开展及履职情况。

是否按照省政府安委会下发的有关2012年地方煤矿复产验收工作文件要求,并结合本地实际编制具体的验收标准和实施方案;是否按照复产验收程序和标准开展工作,做到复工生产的煤矿验收程序和标准符合要求。

二是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管工作情况。

是否对验收合格矿井组织开展“回头看”检查;是否存在未经复工复产验收审批擅自生产的矿井。

二、督查时间和方式督导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内业和随机抽查煤矿企业的方式进行;督导时间从2012年2月24日至28日,具体到各地时间另行通知。

三、督导组分工及成员名单第一督导组:负责鸡西市、七台河市、牡丹江市组长:张维正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副局长成员:陈海文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主任科员肖雨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科员聘请2名煤矿安全专家联络员:肖雨联系电话150****0337第二督导组:负责鹤岗市、双鸭山市、佳木斯市组长:尹昌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调研员成员:林庆余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干部杜永生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主任科员聘请2名煤矿安全专家联络员:林庆余联系电话186****5127四、工作要求一是各级产煤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做好地方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责任感,全面排查和解决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存在的问题,严把验收关,坚决做到不合格不开工,不安全不生产。

2012年终督导通知

2012年终督导通知

关于2012年度教育体育工作综合考核自评的通知各镇、街道办事处教育办,局属各单位: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对镇(街)2012年度教育体育工作考核和对教育办、学校等单位2012年度综合工作考核评估,将于12月上旬进行。

为了更好做好此次考核评估,以考核评估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发展,各单位要对照考核细则、评估标准,认真做好自评工作,不但要总结工作经验,更要查找不足,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思路和措施,争取实现全年的各项目标任务。

现将自评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自评依据:1.镇(街)教育体育工作:按照《2012年度镇(办)教育体育工作考核细则》(见附件1)进行自评。

2.教育办、学校、幼儿园和局属其他相关单位:按照《关于对教育办、学校等单位2012年度综合工作考核评估的实施意见》(胶教体字…2012‟19号,以下简称《意见》)进行自评。

二、自评方式:普通高中、义务教育学校按照《意见》附件中的相应标准逐项进行自评。

一是要形成自评报告;二是要将每项自评分填写在自评得分表(见附件2、3)中。

镇(街)、教育办和其他局属单位只需按照相应标准或细则逐项自评,形成自评报告,自评报告中要体现各项自评得分。

三、报送方式:1.各镇(街)中小学:由教育办统一组织报送,一是镇(街)内初中、小学均需形成自评报告和自评得分表。

按照自评体系,在自评报告中要逐项分析每一项指标,说明自己优势、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交由教育办统一报送至督导室。

二是教育办要将镇(街)内所有小学自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汇总,加盖教育办公章后上报督导室。

2.各镇(街)教育体育工作自评报告、新投入新发展表格、社会体育表格要经分管教育领导同意后,加盖政府公章,与其他自评材料一并报送督导室。

各镇(街)成人学校和中心幼儿园均应撰写自评报告,考核评估时直接交给考核人员。

3.局属中小学将自评报告和自评得分表直接上报督导室,其他局属单位只上报自评报告,自评报告中应体现各项自评分数。

4.所有上报材料要求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开展全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开展全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开展全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文物局•【公布日期】2012.10.29•【字号】冀建规[2012]716号•【施行日期】2012.10.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开展全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冀建规〔2012〕716号)各设区市城乡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文物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河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程实施方案》,促进我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决定对全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国家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二、检查内容(一)历史文化名城1、《河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确定的2012年度任务完成情况;2、保护范围及数量变化。

根据申报名城材料和经批复的保护规划,对照检查名城保护范围、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的数量及保护范围的变化情况、原因;3、保护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名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完成、批准情况(重点检查申报2012年保护专项资金的规划项目),各类保护规划的内容深度,以及规划范围内各项建设活动履行规划许可审批、违法行为处理情况;4、历史文化街区。

历史文化街区的数量、保护范围、核心保护范围的变化情况、原因;5、历史建筑。

名城城市(县)人民政府依法核准公布历史建筑和优秀近现代保护建筑、保护标志设立、档案建立情况;6、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改造情况;7、2013年名城保护工作行动方案;8、各地根据《河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制定的其它工作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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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卫妇〔2012〕16号
河北省卫生厅
关于对2012年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项目等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通知
各设区市卫生局、省妇幼保健中心:
为了解全省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项目、“降消”项目、妇女盆底功能障碍防治项目执行进展以及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情况,进一步规范管理,全力推进项目实施,做好迎接国家督导评估的准备,省卫生厅决定于6月下旬至7月下旬,对各地项目工作进行督导评估。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一)项目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
1.项目经费下拨、到位情况;
2.项目经费管理与使用情况。

(二)项目实施情况
1.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发放与管理情况;
2.叶酸药品发放与管理情况;
3.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管理与质量控制情况;
4.艾滋病、乙肝、梅毒检测及阳性干预情况;
5.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情况;
6.“降消”项目工作进修、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三)《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情况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发放、签发和使用情况。

(四)妇女盆底功能障碍防治项目
妇女盆底功能障碍防治项目进展、筛查与治疗情况。

二、督导评估方法
1、本次督导11个设区市,每个市随机抽取2个县,每个县随机抽取2个乡,每个乡随机抽取2个村。

2、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资料、账目等方式,对项目管理实施有关人员与接受服务的对象进行访谈。

三、督导组织
督导评估工作由省卫生厅负责组织实施,由项目管理、财务及妇幼保健人员组成督导组,赴各市进行督导评估。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市卫生局认真组织安排本市项目督导工作,并做好协调配合工作,保证督导顺利进行。

2、本次督导范围为全省11个设区市及有关项目县。

各县要本着实事求是和节俭的原则,积极配合省督导评估组开展工作。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信息公开形式:依申请公开)
主题词:妇幼项目督导通知
抄报:卫生部妇社司
抄送:各市妇幼保健院
河北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2年6月25日印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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