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园企业工会劳资委员观摩劳动争议庭审
北京海淀区法院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
《北京海淀区法院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案例一、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入职不能形成劳动关系王某xx年7月参加工作,于202x年8月在湖南省某市国家税务局办理退休,自202x年9月起领取退休金,为该局正式退休公务员。
202x年8月王某进入康达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双方签订了期限5年的劳动合同书。
202x年3月24日,王某提出辞职。
王某主张其工作期间存在双休日加班情形,其因康达会计师事务所拖欠加班工资提出辞职,故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要求康达会计师事务所支付加班工资及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仲裁委员会驳回了其申请请求。
王某不服仲裁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系退休公务员并已领取退休金,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不再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
其与康达会计师事务所建立的并非劳动合同关系,而系劳务关系,在其不能证明双方就加班费及解除劳务关系经济补偿金存在约定的情形下,对其上述请求不予支持。
案例二、薪留职下岗内退人员可与新单位成劳动关系李某系富强公司职工,双方签订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因为企业经营的原因,xx年起李某开始自富强公司待岗。
李某虽然待岗,但是其与富强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一直存续,且自待岗之日起,富强公司每月向李某支付生活费,并一直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202x年9月李某进入玉林公司工作,并先后三次与该公司签订劳务合同。
202x年7月15日,李某在前往玉林公司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
此后因受伤治疗,李某未再到岗工作。
202x年10月27日,玉林公司向李某送达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通知载明因李某长达3个月无法正常工作,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以此为由提出与其解除劳务合同。
李某为确认工伤,以要求确认与玉林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提出仲裁申请,随后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与玉林公司签订的合同尽管名为劳务合同,但具备劳动合同的性质,故法院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案例三、因个人原因未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付二倍工资陈某于202x年9月1日入职餐饮公司,担任人事经理一职。
李井乐等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李井乐等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4.23【案件字号】(2020)京01民终244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刘佳洁赵斌刘芳【审理法官】刘佳洁赵斌刘芳【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工信通(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李井乐【当事人】工信通(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李井乐【当事人-个人】李井乐【当事人-公司】工信通(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李明燕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李明燕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李明燕【代理律所】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工信通(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李井乐【本院观点】李井乐关于年终奖、未休年休假工资的上诉请求超越其一审诉讼请求范围,工信通公司同意于本案中一并处理,该两项诉求与李井乐的仲裁请求亦具有不可分性,故本院一并予以审理。
【权责关键词】无效撤销合同过错合同约定证据不足自认关联性合法性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清算扣押【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李井乐关于年终奖、未休年休假工资的上诉请求超越其一审诉讼请求范围,工信通公司同意于本案中一并处理,该两项诉求与李井乐的仲裁请求亦具有不可分性,故本院一并予以审理。
关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其一,工信通公司主张双方劳动合同于2017年7月25日已经解除,并提交了董事会决议、通知、律师函等证据。
李井乐虽否认收到上述通知,主张双方劳动合同并未解除,但一方面李井乐未能提交充分有效证据证明其于2017年7月25日之后继续为工信通公司提供劳动,另一方面李井乐的社会保险已经转至其他单位,加之李井乐提起本案仲裁及诉讼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与其关于并未解除劳动合同的主张明显相悖,本院认定双方劳动合同于2017年7月25日解除。
工会的尴尬
工会的尴尬3月21日,一审胜诉的唐晓冬走出北京市顺义区法院,长舒了一口气。
三年前,作为日资企业三环相模新技术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唐晓冬向卫生部门举报公司职工用水不干净。
海淀区卫生局遂对该公司水质进行检查,认为公司水质不合格,且《卫生许可证》过期,对公司进行了处罚。
当年8月,公司解除了同唐晓冬的劳动合同,原因是唐晓冬不履行总务部经理职责,没有及时办理公司生活用水《卫生许可证》复验手续,导致了行政处罚等。
而唐晓冬认为,公司解除和他的劳动合同,是因为他这个工会主席替员工说了话。
随后,唐晓冬向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006年9月,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撤销公司解除同唐晓冬劳动合同的决定,并赔偿唐晓冬工资性损失。
公司不服裁决,向顺义区法院提起了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三环公司因生活用水问题受到行政处罚,原因包括公司在监督管理上的疏漏,直接认定唐晓冬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依据不充分,因此撤销公司解除同唐晓冬劳动合同的决定,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关系;公司给付唐晓冬2004年9月至2006年9月期间工资收入性损失6.6万元。
尽管劳动部门与法院均作出对唐晓冬有利的仲裁或判决,唐晓冬的心情依旧十分沉重,并表示再也不会当工会主席了。
透过唐晓冬的被炒以及社会上普遍存在的企业工会干部受辖制、拿捏、忌惧维权的现象,使我们看到了工会的软肋:工会干部自身维权难,替劳动者代言更难。
唐晓冬,风箱里的老鼠?“我们是风箱里的老鼠——两头受气。
”很多企业的工会主席都深有同感。
对于唐晓冬来说,他当上这个工会主席其实并不容易。
2003年6月,三环公司日方经理决定取消全厂职工的劳保用品和过节费,理由是降低成本。
一时间,工人对此决定表示不满,而作为总务部经理的唐晓冬正是负责协调劳资关系的,他随即召开了各个部门干部会,强调公司的决定必须执行。
外方负责人的态度突然变了除了牢骚,甚至有职工找到唐晓冬,咨询能否在公司成立一个工会,以工会的名义和日方管理层讨论此事。
陈明龙等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陈明龙等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8.17【案件字号】(2020)京01民终497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刘芳姚红刘佳洁【审理法官】刘芳姚红刘佳洁【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陈明龙;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当事人】陈明龙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陈明龙【当事人-公司】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孙征北京敦行律师事务所;李飞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任可意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孙征北京敦行律师事务所李飞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任可意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孙征李飞任可意【代理律所】北京敦行律师事务所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陈明龙;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院观点】北京四维图新公司提交的光盘中部分文件不能正常打开,证人付某陈述陈明龙的弄虚作假最主要是应去现场而不去现场,而陈明龙认可其存在未到现场就进行数据修改的行为,但主张该行为符合工作要求,故双方争议焦点应是陈明龙之行为是否符合工作要求,北京四维图新公司是否可以据此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双方争议焦点是陈明龙未到现场就修改数据之行为是否符合工作要求,北京四维图新公司是否可以据此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陈明龙未否认《关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的真实性,亦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其每年工作时间超过1904小时,本院采信北京四维图新公司的相关主张,即陈明龙全年工作时间为1904小时。
【权责关键词】无效合同基本原则证人证言关联性质证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对一审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另查明:北京四维图新公司在一审中提交了致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关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该申请载明“以年为计算周期”“每人全年工作时间共计1904小时”等内容。
北京先锋中企文化有限公司与金园园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北京先锋中企文化有限公司与金园园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12【案件字号】(2020)京01民终447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徐冰【审理法官】徐冰【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北京先锋中企文化有限公司;金园园【当事人】北京先锋中企文化有限公司金园园【当事人-个人】金园园【当事人-公司】北京先锋中企文化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任根江北京市博圣律师事务所;张华鹏北京市中友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任根江北京市博圣律师事务所张华鹏北京市中友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任根江张华鹏【代理律所】北京市博圣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友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北京先锋中企文化有限公司【被告】金园园【本院观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一、先锋中企公司与金园园之间的劳动关系解除的原因认定;先锋中企公司向金园园发放28154元款项的性质。
【权责关键词】合同关联性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审理期间,先锋中企公司提交如下证据:证据1.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用于证明先锋中企公司为金园园缴纳了2019年1、2月的社会保险;证据2.先锋中企公司2018年财务总结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证明先锋中企公司2018年度亏损,故向金园园发放的28154元为停业期间补偿而非红利。
先锋中企公司二审中提交的财务总结与其一审中提交的财务总结内容不同,且并无金园园签字。
先锋中企公司对此解释为,其一审中提交的财务总结仅用于财务做账,二审中提交的版本为真实情况的反映。
金园园认可证据1的真实性,但主张不清楚先锋中企公司为其缴纳2019年2月社保的原因;对于证据2的真实性、关联性和证明目的均不认可。
本院经审理认定的事实与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一致。
北京一中院发布涉公司高管劳动争议案件十大典型案例
北京一中院发布涉公司高管劳动争议案件十大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0.12.04•【分类】新闻发布会正文北京一中院发布涉公司高管劳动争议案件十大典型案例为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理念,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2020年12月4日,在第7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北京一中院召开“平衡保护公司与高管权益构建劳资共赢的用工环境”新闻发布会,介绍近年来审理涉公司高管劳动争议案件的具体情况,并发布十大典型案例。
据相关统计,截止到2019年底,我国各类市场主体总数已达1.23亿,相应的公司高管数量亦不在少数,司法实践中涉及公司高管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不断增加。
公司高管作为兼具管理者与劳动者双重属性的特殊群体,其权利义务与普通劳动者相比存在一定的差异,由此产生的法律适用上的问题也是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焦点。
同时,北京一中院辖区内坐落着中关村科技园、未来科技城等高新技术园区,现代科技产业发达,高级管理人才密集,涉公司高管劳动争议案件易发。
因此,如何平衡因高管的特殊身份带来的法律适用上的冲突,正确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理念,成为北京一中院审理此类案件的工作重点。
据介绍,2015年至2020年6月期间,北京一中院共审结涉公司高管劳动争议二审案件122件。
具体而言,案件呈现以下特点:一是诉讼请求复合化,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时一般会同时主张多项权利,涉及多项内容;二是涉诉标的金额较高,相对于普通劳动者,公司高管的工资待遇较高,因此涉诉标的金额较高;三是高管应诉能力较强,公司高管具有良好的证据意识和举证能力,能够有效地收集和掌握核心证据;四是新兴行业涉诉较多,新兴行业公司创业阶段人事管理模式不够规范,容易引发纠纷;五是法律适用存在交叉,此类案件审理中既涉及劳动法,又涉及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多个部门法。
为了做好此类案件的审理工作,北京一中院通过贯彻平衡保护理念、发挥诉讼调解作用、开展专项调研培训、强化司法公开工作等举措和机制,完善案件审判规则体系,提升专业化审判水平,为营造良好的用工环境有效贡献了司法力量。
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与石铁龙其他二审行政判决书
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与石铁龙其他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管理范围行政作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确认【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4.22【案件字号】(2020)京01行终21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徐钟佳杨晓琼朱一峰【审理法官】徐钟佳杨晓琼朱一峰【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铁龙【当事人】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铁龙【当事人-个人】石铁龙【当事人-公司】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被告】石铁龙【本院观点】《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2018年12月1日虽然为周六,但孙树林上午查看了沙城重点维修车间院内新建设施,沙城重点维修车间是张家口工务段的下属机构,该车间相关施工质检监督工作属于孙树林所在的施工质检科的职责范围,故孙树林事发当日实际系在履行工作职责。
【权责关键词】合法户籍所在地第三人证人证言举证责任质证关联性【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因此海淀区人保局作为海淀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企业职工的工伤认定申请,具有审查并作出认定的职责。
海淀区人保局上诉主张无证据证明孙树林从沙城重点维修车间离开后将要从事与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有关的工作。
根据查明事实,孙树林生前是中铁北京局张家口工务段职工,其作为施工质检科科长,负责施工前的准备工作,需要提前查看施工人员、施工方案以及对施工地点进行检查。
北京市海淀区私立新东方学校等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北京市海淀区私立新东方学校等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1.27【案件字号】(2021)京01民终11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梁志雄【审理法官】梁志雄【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李元权;北京市海淀区私立新东方学校【当事人】李元权北京市海淀区私立新东方学校【当事人-个人】李元权【当事人-公司】北京市海淀区私立新东方学校【代理律师/律所】阎国强北京宸硕律师事务所;尹敬君北京宸硕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阎国强北京宸硕律师事务所尹敬君北京宸硕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阎国强尹敬君【代理律所】北京宸硕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李元权;北京市海淀区私立新东方学校【本院观点】关于李元权的上诉理由:李元权于离职前签署《竞业禁止协议》,新东方学校依约支付其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因此,李元权应当按照《竞业禁止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权责关键词】无效欺诈胁迫显失公平代理违约金过错支付违约金证据不足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开庭审理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关于李元权的上诉理由:李元权于离职前签署《竞业禁止协议》,新东方学校依约支付其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因此,李元权应当按照《竞业禁止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现李元权主张无法确认《劳动合同》《竞业禁止协议》未签字页中的真实性,《竞业禁止协议》中违约金条款系格式条款,新东方学校没有履行提示和说明义务,故应属无效,鉴于《劳动合同》和《竞业禁止协议》均约定新东方学校和李元权各持一份,在李元权未能证明其所持上述合同及协议与新东方学校提交的合同及协议不一致的情况下,李元权关于否认该合同、协议真实性的上诉理由,本院不予采信。
李元权关于《劳动合同》《竞业禁止协议》无效的上诉理由,无劳动法律依据,本院亦不予采信。
中国梦·劳动创造幸福-北京海淀区总工会
海淀区总工会“中国梦·劳动创造幸福”职工摄影大赛获奖名单优秀组织单位奖:33家单位区教育工会海淀园工会四季青镇总工会翠微大厦工会区直机关工会北太平庄街道总工会东升镇总工会实创科技园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五道口工人俱乐部工会清河街道总工会区审计局工会超市发工会区城管局工会当代商城工会甘家口大厦工会广东大厦工会区文化委工会花园路街道总工会区环卫中心工会马连洼街道总工会曙光街道总工会苏家坨镇总工会田村路街道总工会区卫计委工会学院路街道总工会羊坊店街道总工会玉渊潭农工商工会圆明园管理处工会紫竹院街道总工会金盾印刷厂工会1205工厂工会区工业公司工会上庄镇街道总工会一等奖:3人作品名称姓名报送单位缅怀先烈张启博区教育工会颐和园组图闫飞海淀园工会绒线胡同下班的工友李永春海淀园工会二等奖:6人作品名称姓名报送单位抗日京剧演出李远区教育工会学习历史翟翀四季青镇总工会云中角楼彭麟明海淀园工会师生情罗贵强区教育工会建设者之歌李秋田区直机关工会三等奖:9人作品名称姓名报送单位城市的建造者舒琴北太平庄街道总工会历史的见证郑钢东升镇总工会永远想念毛主席刘玉阁四季青镇总工会赶海韩立炀海淀园工会大鸨焦红庆实创科技园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工会工会驼铃张晶五道口工人俱乐部工会摄影者周挺清河街道总工会捐献造血干细胞,奉献人间挚爱张颖超区直机关工会晨扫卢和生区审计局工会优秀奖:82人作品名称姓名报送单位橘子洲头吴建中区工业公司工会抗战儿童团张宝申区工业公司工会岁月流逝刘博涵区工业公司工会牧羊张艺北太平庄街道总工会恪守范硕超市发工会晚霞曹金花超市发工会牧歌李春和超市发工会绿满山河燕峰峰超市发工会手机里的美丽海淀刘畅区城管局作品名称姓名报送单位美丽中国吴坚翠微大厦工会聚精会神牛花枝当代商城工会灿若星河付魏东升镇总工会聆听宋震宇甘家口大厦工会中华民族解放万岁王延军甘家口大厦工会菊香邸晓丽广东大厦工会水色佳美-新安江温媛广东大厦工会劳作王爱民广东大厦工会民族舞整装的姑娘们孙敖度区文化委工会元勋李辉花园路街道总工会劳作的爷爷您辛苦了罗向东区环卫中心工会走向2022冬奥会卢斌马连洼街道总工会劳动美王树功区直机关工会西山的夜空卢砚京区直机关工会飞扬杨雪桃区直机关工会明星李瑞林区直机关工会魍魉张晓军曙光街道总工会快乐建筑工郝秀春曙光街道总工会缅怀革命先烈宋阳四季青镇总工会湖上清洁工靳毅四季青镇总工会秋孙红波四季青镇总工会亭塔映陈湘婕苏家坨镇总工会劳动者陈凯田村路街道总工会志愿之心秦萍田村路街道总工会健康是福王民华区卫计委工会颐和园之冬钟永君区卫计委工会危急时的生命守护刘雁区卫计委工会台前幕后张冲区卫计委工会代代相传蒋雄凤五道口工人俱乐部工会打工者张珍珍学院路街道总工会为老服务在社区张新平羊坊店街道总工会画画朱碧海羊坊店街道总工会渴望李晓蒙玉渊潭农工商工会师徒俩谢广超玉渊潭农工商工会闪光傅国强玉渊潭农工商工会渔歌唱晚王峥圆明园管理处工会爱聚圆明任翾圆明园管理处工会新乡建设者张楠圆明园管理处工会夜空陈玉亭紫竹院街道总工会克旗黑琴鸡候保义海淀园工会天鹅一家王秀玲海淀园工会晨辉王海河海淀园工会哈密魔鬼城尹菁海淀园工会作品名称姓名报送单位景山万春亭望紫禁城廖刚海淀园工会志愿者那连英海淀园工会新时代的环卫工人张京海淀园工会夜都张洋海淀园工会九寨沟张璇海淀园工会赛里木的草原朱江海淀园工会晨曦中的巴塘瞿海旺海淀园工会沐浴晨光中的舒展周淑雄海淀园工会十五的月亮谢一源海淀园工会开门见坛张最英海淀园工会齐心协力艾俊海淀园工会童年的蒲公英高远海淀园工会拉提琴的小女孩柴亚扉海淀园工会梦的空间霍慧杰海淀园工会出海归来李晨怡海淀园工会瞭望史延斌海淀园工会星空对话肖寒冰海淀园工会焦点杨永艳海淀园工会神秘古格张彤海淀园工会西山晴雪胡云生海淀园工会湖畔林雅芳海淀园工会月落何方海淀园工会真正想要的刘星彤海淀园工会加油丁万军海淀园工会为梦想而战赵雪海淀园工会虚心求教刘宗萌海淀园工会求学(组照)周明亮海淀园工会霞浦光影魏晓红海淀园工会各司其职张立威海淀园工会沧桑李国民金盾印刷厂工会。
海淀园工会工委走访“知乎”面对面“问需求、送服务、促建会”
首都力量丨海淀园万余名海淀非公高新技术企业职工实名注册志愿者为积极响应市总工会、区总工会《关于做好2018年度首都职工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日前海淀园工会工委启动“推广注册’首都职工志愿者’APP进企业”活动。
35天内共有来自百度、新浪、四方继保、佳讯飞鸿、高能环境、时代集团等50余家非公高新技术企业的10048名职工实名注册“首都职工志愿者”。
为充分调动更多园区职工参与志愿活动,持续推进具有园区特色的年轻化、高素质、高技能志愿者队伍建设,海淀园工会工委认真梳理制定了符合非公高新技术企业弹性工作时间、办公场地管理和职工用户体验期待的工作日“上门服务”方案,实现在其周边、身边就可注册志愿者"活动期间,海淀园工会工委的会员服务部提供了超过230个小时的便捷、高效上门服务体验,不仅全程指导AAP注册流程,还在设计讲解语言上贴合园区职工的年轻化特征,在志愿服务的活动□王远霞及内容上与其形成话题共鸣,提升职工自觉注册的意愿。
下一步,海淀园工会工委将在市总工会、区总工会的指导下,坚持从服务中关村科学城建设全局中把握园区职工志愿者队伍发展定位,推动形成园区工委领导、工会牵头、企业协同、职工参与的志愿服务管理机制,为教育、引导、培养、塑造职工及民营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搭建重要载体;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满足园区职工日益增长的社会服务需求为出发点,支持鼓励民营企业职工发挥年龄、技能、知识等方面的优势和特点,积极参与扶贫、济闲、扶老、恤病、助学等重点领域的志愿服务,在推动文明城区创建中彰显海淀精神、海淀价值、海淀力量,在弘扬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风尚中加深对园区的信任、好感和对职工志愿服务组织的兴趣,从而成为扩大园区工会组织群众基础的重要阵地,■短讯海淀园工会工委走访“知乎”面对面“问需求、送服务、促建会”日前,海淀园工会工委到北京智者天下科技公司开展“互联网企业促建会”座谈,详细了解企业经营发展、职工工作生活等状况,以及组建工会的诉求和存在问题,与职工代表共商工会助力互联网企业健康发展良策。
北京市部队幼儿园劳动仲裁案例分析及经验总结
北京市部队幼儿园劳动仲裁案例分析及经验总结文章标题:北京市部队幼儿园劳动仲裁案例分析及经验总结在北京市部队幼儿园劳动仲裁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普遍的问题及经验教训。
1. 背景介绍北京市部队幼儿园劳动仲裁案例是一个引起公众广泛关注的劳动纠纷案件。
案例中,涉及幼儿园员工的合同问题以及劳动关系纠纷,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讨论。
2. 问题分析我们需要对案件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
在这个案例中,幼儿园员工与雇主之间存在的劳动关系问题是其中的焦点。
由于幼儿园的特殊性质,员工的劳动合同以及福利待遇往往与其他企业存在不同之处。
在该案例中,员工提出的劳动权益要求与雇主的态度存在较大分歧。
3. 案件回顾接下来,我们对案件的过程进行回顾,分析各方当事人的主张及相关证据。
这一环节可以帮助我们更全面地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以便能够更深入地进行分析和总结。
4. 案件经验总结在整个案件中,我们可以总结出一些有价值的经验。
幼儿园员工在维护自身权益时需要了解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并妥善保留相关证据。
雇主在管理幼儿园员工劳动关系时,也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另外,公众舆论对于此类案件的关注度也提醒了幼儿园及其他相关企事业单位重视劳动关系管理。
5. 个人观点我想分享一些个人观点和理解。
在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劳动关系在特定组织类型中的复杂性,以及社会对于劳动权益保障的高度关注。
对于幼儿园及其他相关单位来说,合理处理劳动关系问题,保障员工的权益,不仅是法律法规的要求,更是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保障。
总结回顾通过对这个案例的分析、经验总结和个人观点的分享,我们能更全面、深刻地了解北京市部队幼儿园劳动仲裁案例。
这不仅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劳动关系管理的复杂性,也提醒了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应该如何处理类似问题,从而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在北京市部队幼儿园劳动仲裁案例中,通过分析、回顾和总结,我们可以得出一些深刻的经验教训。
从员工角度来看,要求了解劳动法律法规以及保留相关证据是非常重要的。
曹雁平等与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他二审行政裁定书
曹雁平等与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他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国家赔偿行政赔偿一并行政赔偿交通运输其他【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3.16【案件字号】(2020)京01行终14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何君慧张悦范术伟【审理法官】何君慧张悦范术伟【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曹雁平;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当事人】曹雁平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曹雁平【当事人-公司】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曹雁平【被告】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本院观点】一、上诉人起诉针对的行为是海淀人社局违反养老保险调整规定作出的调整基本养老金的行为,请求法院判决该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2014年社平工资为标准调整基础养老金。
当事人应当在法定起诉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
【权责关键词】合法违法废止第三人驳回起诉维持原判改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查,2014年12月16日海淀人社局作出涉案核准表,认定曹雁平的参加工作时间为1980年10月,退休时间为2014年12月,应缴费年度为21年,视同缴费年月为14年,N实98值为3.75,实际缴费年月为20年3个月,全部缴费年月为34年3个月,N值(至98年6月缴费年限)为17.8,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为69521.00元,养老金合计为6158.31元,统筹支付金额为6158.31元,养老金起始支付年月为2015年1月。
曹雁平在一审法院审理期间主张其2017年3月方取得上述核准表。
2015年3月20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布67号通知。
该通知第一条规定,“2014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含机关、财政全额供款和差额供款事业单位中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计发办法和调整政策的劳动合同制工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北京城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与孙程程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北京城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与孙程程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7.16【案件字号】(2020)京01民终456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赵斌姚红刘佳洁【审理法官】赵斌姚红刘佳洁【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北京城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孙程程【当事人】北京城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孙程程【当事人-个人】孙程程【当事人-公司】北京城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苏占军北京市金洋律师事务所;朱剑北京振邦(天津)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苏占军北京市金洋律师事务所朱剑北京振邦(天津)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苏占军朱剑【代理律所】北京市金洋律师事务所北京振邦(天津)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北京城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被告】孙程程【本院观点】前五份证据均系形成于双方劳动合同解除之后,且与本案争议没有关联性;证据六拍摄于2020年3月12日,系双方劳动合同解除之后,与本案争议不具有关联性;证据七与本案争议无关联性。
关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休息日加班工资数额和未休年假工资数额,仲裁裁决之后,城建安装公司未就上述事项的裁决结果提起诉讼,应当视为其予以认可。
【权责关键词】撤销合同新证据关联性质证证明责任(举证责任)拘留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关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休息日加班工资数额和未休年假工资数额,仲裁裁决之后,城建安装公司未就上述事项的裁决结果提起诉讼,应当视为其予以认可。
一审法院就上述事项的判决结果与仲裁裁决结果一致,且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确认。
关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一节。
城建安装公司将《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作为解除与孙程程劳动合同的制度依据,但是城建安装公司并未提交有效证据证明该直接涉及劳动者孙程程切身利益的管理规定已经公示或者告知了孙程程,故该管理规定不能作为城建安装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
北京市海淀区体育局与米婷婷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北京市海淀区体育局与米婷婷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1.14【案件字号】(2020)京01民终59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徐冰金莙刘婷【审理法官】徐冰金莙刘婷【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北京市海淀区体育局;米婷婷【当事人】北京市海淀区体育局米婷婷【当事人-个人】米婷婷【当事人-公司】北京市海淀区体育局【代理律师/律所】刘兴盛北京市信凯律师事务所;柳文龙北京市信凯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刘兴盛北京市信凯律师事务所柳文龙北京市信凯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刘兴盛柳文龙【代理律所】北京市信凯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北京市海淀区体育局【被告】米婷婷【本院观点】海淀区体育局与米婷婷提交的两份劳动合同虽载明甲方主体为北京市海淀区体育局计划财务科,但该科室系海淀区体育局下设部门,并非独立法人。
【权责关键词】无效合同证据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发回重审诉讼时效【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审理中,双方当事人均未提交新的证据。
本院经审理认定的事实与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海淀区体育局与米婷婷提交的两份劳动合同虽载明甲方主体为北京市海淀区体育局计划财务科,但该科室系海淀区体育局下设部门,并非独立法人。
依据合同上加盖有“北京市海淀区体育局计划财务科”印章,并由部门负责人孙京签字的事实,以及此后米婷婷向海淀区体育局提供劳动,海淀区体育局接受米婷婷劳动并向米婷婷支付劳动报酬的事实可以认定,孙京以北京市海淀区体育局计划财务科名义与米婷婷签订劳动合同系经过海淀区体育局的同意,孙京签署劳动合同为职务行为,劳动合同约束的主体为海淀区体育局与米婷婷。
该两份劳动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合法有效。
北京点石经纬科技有限公司与王超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北京点石经纬科技有限公司与王超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1.07【案件字号】(2020)京01民终13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金莙刘婷徐冰【审理法官】金莙刘婷徐冰【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北京点石经纬科技有限公司;王超【当事人】北京点石经纬科技有限公司王超【当事人-个人】王超【当事人-公司】北京点石经纬科技有限公司【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北京点石经纬科技有限公司【被告】王超【本院观点】当事人应就自己的主张提交证据予以证明。
【权责关键词】撤销合同证人证言新证据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冻结【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期间,当事人双方均未提交新证据。
一审判决认定的证据真实有效,本院对一审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当事人应就自己的主张提交证据予以证明。
本案中,点石经纬公司上诉称公司曾召开核心高管会议,王超对法定代表人在会上提出的所有高管停发工资、不带薪工作的提议表示同意,故点石经纬公司不应支付王超2018年5月26日至2018年12月25日工资,但因点石经纬公司在一、二审期间提交的证据并不能证明王超接受了点石经纬公司所提出的停发工资、不带薪工作的提议,作为用人单位的点石经纬公司应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一审法院据此判令点石经纬公司支付王超工资并无不当,点石经纬公司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点石经纬公司的上诉请求及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及处理结果正确,应予维持。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北京点石经纬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北京市海淀区汽车驾驶学校等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北京市海淀区汽车驾驶学校等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1.30【案件字号】(2020)京01民终756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姚红赵斌刘芳【审理法官】姚红赵斌刘芳【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史玉玲;北京市海淀区汽车驾驶学校【当事人】史玉玲北京市海淀区汽车驾驶学校【当事人-个人】史玉玲【当事人-公司】北京市海淀区汽车驾驶学校【代理律师/律所】彭心辉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王国华北京市民博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彭心辉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王国华北京市民博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彭心辉王国华【代理律所】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民博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史玉玲;北京市海淀区汽车驾驶学校【本院观点】史玉玲提交的《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明确了史玉玲的退休时间为2016年7月,养老金起始支付日期为2016年8月,身份为干部,故海淀驾校上诉称2011年7月29日,史玉玲年满50周岁,按照法律规定属于退休年龄,该主张缺乏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权责关键词】显失公平合同新证据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对一审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史玉玲提交的《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明确了史玉玲的退休时间为2016年7月,养老金起始支付日期为2016年8月,身份为干部,故海淀驾校上诉称2011年7月29日,史玉玲年满50周岁,按照法律规定属于退休年龄,该主张缺乏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一审判决确认双方于2011年7月30日至2016年7月29日期间仍存在劳动关系,本院对此不持异议,并对海淀驾校关于该期间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上诉请求不予支持。
劳动仲裁开庭发表辩论意见时应注意的问题
劳动仲裁开庭发表辩论意见时应注意的问题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在劳动仲裁开庭发表辩论意见时应当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概括自己的观点在发表辩论意见的时候,当事人可以就某一个或者某几个问题展开陈述,但对于陈述的基本观点还要进行适当的概括,这样做的目的在于让仲裁员明确当事人所做陈述的中心思想是什么。
二、尽量避免重复表述在仲裁庭审前面的几个阶段中已经提到的问题,当事人在辩论的过程中可以适当提及。
但在发表辩论意见的时候,主要还是要表达之前没有提到的问题,例如针对对方的答辩意见进行的反驳,针对对方在庭审中的纰漏进一步印证和阐明自己的观点,等等。
三、适当运用技巧性的语言如果当事人想要让自己的答辩意见被仲裁员充分理解并且加深印象的话,除了上述两点之外,还可以适当运用具有强调性而又得体的语言,例如“提请仲裁庭注意的是”、“请仲裁庭予以考虑”等。
劳动仲裁开庭时的辩论技巧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劳动仲裁开庭的注意事项和辩论技巧:1、第一次打官司,到底会有些紧张,如果有空,可提前去参加一次旁听,熟悉程序。
2、基于中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现实,对结果不要报很高的期望。
期望越现实,越低,那就心态就越平和,可以减少焦虑。
最好的心态是,尽人事,知天命!我们尽最大的努力,维护自己的尊严和权利,但结果很多时候不是我们所能完全控制的。
3、层级越高,越公正!就像老百姓民谣说的"中央政策大晴天,下到地区起点云,传到县里变成雨,落到镇里淹死人。
所以,要有足够的耐心和信心与单位周旋下去,甚至要做好起诉到法院的准备!【有律师的经典做法是:在写好劳动仲裁申诉书的同时,改了抬头和称谓,写好起诉状,一起放进档案袋!】4、可委托一到两位朋友和你一起去开庭,以状胆气,也可以帮你发言,提醒你!5、问仲裁委明确的举证期限,如单位可当庭举证,则可要求仲裁委当庭给予审核证据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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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队伍 稳 定 和 企 业 发 展
的 主 要 问 题 及 进 一 步 维 护 职 工 队 伍 稳 定 、 进 企 促 业 发 展 的 措 施 建 议 i 个
片面 , 总结 了金 融 危 机 条 件下 海淀 园企 业 职1 思 想 、劳 动 关 系现状 , 揭示 了其产 生原 因 , 预 示 了其可能 会带 来 的影 响。 会 ,调 研报 告通 过 了专 家 评 审 并得 到高度 评 价 :课题 立 意 鲜 明 ,意义 深远 ;组织 筹 备 过程 科 学严 谨 ;调研 报 告 客观 、富有 建 设性 。 同时专 家 也提 出 了指导
大厦 召 开 了关 于 《 中关 村
科 技 园 区 海 淀 园 职 工 思
想 状 况 调研 报 告 》 的专 家 评审会。 海淀 园管 委会 企
业 工 委 副 书记刘 永 水 、 工 会 工 委 主 任 黄 继 晔 以 及 中 国 劳 动 关 系 学 院 冯 同
资 委员 ,组 织 了一 场 劳 动 争议
仲裁庭 审 观摩 活动 。 庭 审 中 ,包 括企 业 兼 职 仲
裁 员 在 内 的多 位 劳 资 委 员参 加
论 ,现场气 氛 十分热 烈 。
据 了 解 ,此 次 活 动 的 目
的 ,旨在 进 一 步 加 强 劳 资 委员 们 对 劳动争 议案 件 的直观 感受 , 更 好 地 提 高 自 己 的工 作 水 平 ,
海淀 园职 工思想状 况调研报告 通过专 家 评
特 约编辑 林锦 屏
视 窗 一海 淀 园
本 刊 讯 近 H ,海 淀 园 工 会 工 委 在 海 淀 招 商
海 园业 会 资 员 摩 动 议 审 淀 企 工 劳 委 观 劳 争庭
本 刊讯 近 日,海 淀 园工 会 劳 资 委员 会 在 海 淀 区劳 动 争 议 仲裁 庭 ,为 部 分 企 业 工 会 的 劳 行 了 咨询 提 问并 得 到 当值 仲裁 员 的解 答 。 围绕 这 些 问题 ,劳 资委 员 们 之 间 也 纷 纷 展 开 了讨
在 深 人 分 析 阶段 ,
海淀园工会“ 职工书屋" 为核心区建设助力
本 刊 讯 近 E , 海 淀 园 工 会 l 根 据 自身 实 际 和 园 区 职 工 特 点 ,
计 算机 ; 建 了企业 职工 图 = 室 } s
2 个 , 织 了读 书征文 活动 。 1 组
海 淀 园 丁 会 ] 委 召 开 了 : 内 部 讨 论 会 ,对 研 究 成 果 进 行 论 证 和 补 充 , 完 成 了 调 研 报 告 。报 告 从 涮 研 基 本 情 况 , 影 响 职
有 代 表 性 的 各 类 企 业 发
放 了 调 查 问 卷 , 收 回 有
效 答 卷 2 6份 ,覆 盖 职 6
工 6 7 5人 ; 发 放 2 0 79 00
份 职 丁 调 查 问 卷 , 同 时 与 企 业 管 理 者 、 一 线 职 工 、 工 会 干 部 进 行 了 座 谈 ,完 善 研 究 思 路 。
和改进 意见 。 ( 灿 ) 口 杨
资 源 ;三 是 建 立 管 理机 制 ,即
资 金筹集 机制 、图书 配送 机制 、 建 没管理 机制 。 ( 海淀 园 )口
☆ H前 ,海 淀 园工 会组 织 T会 女 职 开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展了 《 工会 女 职工 委 员会 工作 条 例》 及 相关 法 律 法 规 知 识 竞 赛 活 动 。共 有 2 5 5 0名 女 职 工 参 加 了答 卷 ,北 京 四方 电气 集 团 等 2 5个
庭 审结 束 后 ,当 值 仲裁 员 对 案
件 进 行 了详 细 点 评 ,并 就案 件
审 理 中所 暴 露 出 的企 业 管 理 方
况 和 职 工 队 伍 稳 定 情 况 进 行 了 历 时 三 个 月 的 调
研 。 选 取 了 园 区 30 家 0
后 ,海 淀 园工 会 劳资 委 员 会 将
设 ,全 面提 高 职 一 队伍 思 想 道 I : 德 和 文 化 素 质 ,园 区 工 会 近期 又 下 发 了 《 于 加 强 “ 1书 关 职 屋 ” 建 设 和 管理 的实 施 意见》, 采 取 多 种 措 施进 一 步推 进 园 区 “ 工书屋 ”建 设 和管 理 :一是 职 统 一 书 屋 标 准 ;二是 整 合 文化
以 “ 工 书屋 ” 建 设 为 载 体 开 职
为进一 步加 强 中关 村 国家
自 主 创 新 示 范 区 核 心 区 文 化 建
展 素 质 工 程 教 育 ,加 大 了工 会
网站 职 工 电子 阅 览 室 和 基层 工 会 “ _ 书 屋 ”的建设 力度 。 职 I 二 据 悉 ,到 目前 为 止 ,职工 电 子 阅览室 已有 9大类 6 1种期 刊 杂 志 , 自开 通 一 年来 使 用 人 数 达 67 3人 次 ,下 载 3 6 6 08 56 次 ;在 5家企 业建 立 了 “ 工 职 书屋 ”示 范 点 ,向 “ 职工 书屋 ” 授 予牌 匾 ,并 为 每个 “ 职工 书 屋 ” 配 送 了 价 值 万元 的 图 书及
继 续 组 织 此 类 活 动 ,帮 助 企 业
面 的问 题 ,提 出 了很 好 的建 议
和 意 见 。 随 后 劳 资委 员 们 针 对 案 件 本 身 以及 各 自在 实 际 中所 遇 到 的 问 题 ,向 当值 仲 裁 员 进
建 立 协 调稳 定 的劳 动 关 系 ,促
进 园 区企 业 的 和 谐 发 展 , 推 进 中 关 村 国 家 自 主 创 新 示 范 区 核 心 区 的建 设 。 ( 灿 )口 杨
以 便 在 实 际 工 作 中 ,更 好 地 处 理 劳 动 关 系 中 的相 关 问题 。今
庆 教授 等 出席 了评审 会 。 据 悉 ,海 淀 园 丁 会
工 委 对 园 Ⅸ 职 工 思 想 状
了旁 听 。争 议 案 件 的 主 要 内容 涉 及 双 倍 工 资 和 加 班 费 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