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翰林院与汉人关系
元朝的地方行政制度
元朝的地方行政制度
元朝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朝代,由蒙古帝国的成吉思汗的子孙建立。
元朝时期,采用了一系列独特的地方行政制度,以维护其统治的稳定和让
行政政策更好地传达到各地。以下将对元朝的地方行政制度进行详细描述。
首先,在元朝的地方行政制度中,最重要的是设立了行省和路分管地
方事务。行省是元朝的最高地方行政机构,负责城市周边地区的行政管理。行省下设路,负责更小的行政区域,如县级地方事务和农业经济的管理。
各省、路的长官由皇帝任命,通常由汉人担任,以达到统一治理的目的。
其次,在元朝的地方行政制度中,设有著名的宣慰使和路翰林院。宣
慰使主要负责监察地方行政官员的工作,以及向朝廷传递地方情报;路翰
林院则是元朝地方行政机构中的学术机构,负责编修历史文献和地方志等
工作,以强化对地方行政的监督和教育。
再次,在元朝的地方行政制度中,实行了“郡县制”。元朝郡县制在
南宋时期基础上进行了一些,使得行政区划更加合理。郡县制的实行,极
大地方面了地方政权和行政管理的控制,提高了地方行政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另外,元朝还在地方行政制度中对财政和农田水利进行了一些重要的。元朝的财政制度分为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中央财政主要负责国家政务和
大型建设项目的投资,地方财政则负责地方民生和地方建设的资金保障。
农田水利方面,元朝大力推行了治水工程和灌溉工程,加强对农田的治理
和保护,以增加农田面积和提高农田的产量。
此外,在元朝的地方行政制度中,还有一些特殊的职能和机构。比如,设有民伕机构,负责动员和组织民伕建设和军队后勤保障;设有发券机关,
负责发行和流通元朝的货币;设有教育机构,负责普及教育和智力选拔工作等。
元朝的官制是怎么样的
元朝的官制是怎么样的
元朝的前身是蒙古汗国,由成吉思汗所建。当时官制比较简单,实行领主分封制。元朝统一中国后,国家规模超过汉、唐,蒙古汗国官制已不适应变化了的形势,为了行使有效的国家管理,蒙古统治者对历代中原王朝官制,特别是金朝官制,多所借鉴,形成了颇具特色的元朝官制。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元朝的官制是怎么样的,希望大家喜欢!
元朝官制之中央官
元朝中央最重要的机构是中书省、枢密院和御史台。
元朝不采用隋唐确立的三省制度,而是沿用金朝尚书省制度,更名为中书省。中书省是由蒙古汗国时侍卫官必阁赤演化而来,又称都省,为管理全国政务的最高行政机构。中书省名誉上的长官是中书令,由皇太子兼任,称“行中书令”或“领中书令”,但并不常设,元代只有四个皇太子兼任此职,而且“首居重器,未尝事事”(《秋涧集》卷八四),“名虽如是,实则未闻”(《青崖集》卷四)。实际上中书省的长官是右丞相和左丞相,总领省事,裁夺庶政。元制尚右,右丞相地位高于左丞相。平章政事是丞相的副贰,左右丞、参知政事为执政官,统称宰执。又有参议中书省事,掌管左、右司文牍,并可参决军国重事。左、右司,各设郎中、员外郎、都事等官。中书省统领六部。六部皆设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等。六部职掌与宋朝相仿,惟兵部不掌军政,只负责邮传屯牧。至元七年(公元1270年)、至元二十四年(公元1287年)、至大二年(公元1309年),元朝曾三次设立尚书省,与中书省分权,但时间都不长(三次设置合计八年),所以终元之世基本上实行的是一省制。
需要指出的是,元代宰执官名运用十分混乱,原因是相当长时间内被用于赏功加官,到元中期恶性发展,从京官到外官,从文职到武职,甚至佞倖、僧道之类,往往都被授予宰执头衔,有时前面加“遥授”字样,有时则径称丞相某某、平章某某,职官、加官颇难分辨。直到元朝后期,加官宰执头衔才得到控制。
浅析汉臣在忽必烈即位过程中的作用
浅析汉臣在忽必烈即位过程中的作用
康继辉
【摘要】蒙元王朝是一个少数民族政权,在对汉人的任用问题上十分敏感,大部分蒙古最高统治者对汉臣的防范多于信任,甚至干脆不用汉臣,而元世祖忽必烈在元朝的
统治者中算是比较开明的,特别是他即位之前及中统时期,大量任用汉臣,这些汉臣也给予了忽必烈充分的回报,他们在忽必烈还是亲王时,充当王府幕僚,为忽必烈出谋划策,积蓄力量,后来又为其夺取汗位立下了汗马功劳.
【期刊名称】《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10(000)018
【总页数】3页(P116-118)
【关键词】忽必烈;汉臣;汗位
【作者】康继辉
【作者单位】兰州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甘肃兰州73002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K247
(一)早年经历及个人性格
忽必烈出生于成吉思汗十年(公元1215年),其父是成吉思汗第四子拖雷,其
母为唆鲁和帖尼。当他少年时,他的祖父和父辈们已建立起横跨亚欧的蒙古大帝国。随着蒙古征服地区的扩大,到窝阔台和贵由时期,蒙古大汗的牙帐所在地哈剌和林已相当繁荣,忽必烈得以从各地各种人处,特别是从各种文人儒士处吸收知识、了
解情况,这为他以后重用汉臣打下了基础。另外,忽必烈的母亲唆鲁和帖尼非常推崇汉族文明,她很早以前就反对以单纯的掠夺式的方法对待农业,并征召了很多汉族儒士、道士、和尚到漠北为她服务,这样的环境不能不对忽必烈产生影响。
忽必烈的个人性格也是他任用汉臣的一个重要原因。当他还在漠北“潜邸”的时候,“独喜儒士,凡天下鸿才硕学,往往延聘,以备顾问”[1]卷12,《太常徐公》250,“闻唐文皇为秦王时,广延文学四方之士讲论治道,终致太平,喜而慕焉。”[1]卷12,《内翰王文康公》238于是他效仿唐太宗,四处招揽人才,像刘秉忠、张文谦、王鄂、赵璧等汉族地主知识分子应召前往,深受忽必烈的欢迎。
元明清的各朝代知识点总结
元明清的各朝代知识点总结
1. 元朝知识点
元朝是中国历史上继宋朝之后的第二个大一统王朝,主要是蒙古族创立的王朝。元朝吸收
了中国传统文化,同时也对中国的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以下是元
朝的知识点总结:
(1)政治制度:元朝初期采用了蒙古的政治制度,设立了行省、路、州等行政单位,建
立了蒙古人与汉人并存的政治体制。后期,元世祖忽必烈采取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强化
中央集权,建立了行省制度,直接管理各地行政事务。
(2)经济发展:元朝时期,经济主要以农业为主,同时也发展了手工业和商业,对中国
的经济有一定的贡献。元朝还实行了一些经济政策,如发行纸币、设立钱局等,促进了经
济的繁荣。
(3)文化传播:元朝时期,蒙古人与汉人之间的文化交流比较频繁,文化传播呈现多元
化的发展态势。元朝还实行了一系列文化政策,如设立国子监、创设翰林院等,对中国的
文化传统进行了一定的保护与继承。
2. 明朝知识点
明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由汉族人建立的大一统王朝,对中国的社会、政治、文化等方面
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以下是明朝的知识点总结:
(1)政治体制:明朝初期建立了明代的政治体制,实行了许多改革措施,如设立六部制度、设置监察机构等,确立了中央集权的政治格局,加强了专制统治。
(2)农业经济:明朝时期,农业对中国的经济贡献较大,新的耕作制度得到了推广,同
时还实施了一些农业政策,如保护水利、改善农田等,提高了农业产量。
(3)文化教育:明朝重视教育,设立了许多学校,如国子监、府学等,推动了中国的古
代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明代还出现了一些文化名人,如李时中、张居正等,他们对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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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章节测验
1
【单选题】西域人以(C)为纽带建立起了回族。
A、犹太教
B、基督教
C、伊斯兰教
D、佛教
2
【单选题】(C)发动了历史上前所未有规模最大的一次征服。
A、铁木真
B、忽必烈
C、成吉思汗
D、窝阔台
3
【单选题】下面哪个国家或地区没有纳入蒙元帝国的版图?(D) A、
爪哇
B、伊拉克
C、高丽
D、日本
4
【判断题】元代是历史上首次由少数民族完成的大一统王朝。(√)
5
【判断题】皇帝专制主义的独裁及对臣下关系的野蛮是从清朝开始的。(ⅹ)
1.2
蒙元帝国史
1
【单选题】(B)最先提出二重证据法。
A、胡适
B、王国维
C、陈寅恪
D、陈垣
2
【单选题】下面哪部作品不是元朝时期的著作?(D)
A、《通制条格》
B、《蒙古秘史》
C、
《圣武亲征录》D、
《元史》
3
【单选题】《二十二史考异》的作者是(C)。
A、王国维
B、赵翼
C、钱大昕
4
【判断题】《圣武亲征录》主要记载的人物是成吉思汗。(√) 5
【判断题】史料《元史》中的“志”大部分是照抄元朝的《十三朝实录》。(×)
2.1
章节测验
1
【单选题】成吉思汗时创制的蒙文字母来自(D)。
A、汉字
B、藏文
C、阿拉伯文
D、回鹘文
2
【单选题】怯薛的职司不包括(C)。
A、分管汗廷事务
B、金帐警卫
C、管理千户
D、随从出征
3
【单选题】成吉思汗的称号始于(A)。
A、1206 年
B、1204 年
C、1203 年
元代馆阁文人群体与书法复古思潮
在馆阁文人群体和书法复古思潮的影响下,元代书法逐渐形成了具有鲜明个性和独特风格 的流派,如赵孟頫的“赵派”、康里子山的“康派”等,这些流派的出现进一步丰富了元 代书法的艺术表现形式。
对后世的深远影响及启示
传承优秀文化
元代馆阁文人群体与书法复古思潮的兴起,不仅传承了传统的书法艺术,也延续了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为后世书法创作提供了更多的借鉴和启示。
深入研究馆阁文人群体与书法复古思潮的背景、特点和 影响,进一步揭示其在元代文化发展中的作用。
注意挖掘新的材料和文献,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对元代馆 阁文人群体与书法复古思潮的研究。
THANKS。
02
馆阁文人注重传统书法的传承和发扬,对前人书法进行了深入
学习和研究。
馆阁文人对书法创新的探索
03
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馆阁文人积极探索书法创新之路,丰富
了书法艺术的表现形式。
书法复古思潮对馆阁文人创作的影响
对馆阁文人创作观念的影响
书法复古思潮强调回归传统,追求自然与本真,对馆阁文人的创 作观念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文化氛围
元代统治者重视文化,尤其是汉族 文化,推动了书法复古思潮的发展 。
历史背景
元代文人普遍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 ,对书法艺术有着深入的理解和研 究。
馆阁文人与书法复古思潮的关系
馆阁文人对书法复古思潮的推动
中国古代史名词解释
北南面官制
938年,辽太宗统治燕云十六州后,实施了“北南面官制”的一国两制政策。
北面官制,设北院大王和南院大王,分别统领两部的兵马;设夷离毕法院,掌管刑狱;设大林牙院,掌管文翰;设敌烈麻都,掌管礼仪;设大国舅司,掌管后族事务。
南面官制,设枢密使掌管汉人兵马大权。朝中设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翰林院,国史院。南面官制不像北面官制分南北,而是沿用汉人的旧制,设左右,比如左丞右相。
陈桥兵变
960年,后周禁军统帅——殿前都点检赵匡胤,奏报北汉和辽会师南下,于是朝廷命他率领大军北上抵御。部队来到开封东北的陈桥驿,发生兵变,部下把皇帝穿的黄袍披在赵匡胤身上,拥立他当皇帝。于是,赵匡胤回师都城,夺取了后周政权,登上帝位,定国号为“宋”,史称“北宋”,改元建隆。
更戍法
北宋兵役制度,北宋初年,宋太祖采纳宰相赵普的建议,以禁军分驻京师与外郡,内外轮换,定期回驻京师,故称更戍法。朝廷临时任命戍军统兵将官,造成兵不知将,将不识兵,易于控制。此法虽对防止将领专权有利,却削弱了军队战斗力。宋神宗时,罢废更戍法。
王小波、李顺起义
北宋初的农民起义。公元993年,王小波在青城县发动起义,提出“均贫富”的主张,这是中国农民战争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均贫富”的战斗口号。从者万余,占青城、彭山。不久,王小波牺牲,李顺继为首领。次年占成都,建大蜀政权,控制四川大部。宋政府派兵镇压,攻陷成都,李顺遇害。余部坚持战斗,至995年失败。这次轰轰烈烈的起义虽然失败了,但它严重地打击了地主阶级,使唐末农民起义处于萌芽状态的均平思想具体化、明确化,对以后的农民起义具有重大影响。它是我国农民战争史进入一个新时期的标志。
元朝官职
元代职官
蒙古官制
成吉思汗于1206年统一蒙古诸部,建大蒙古国。1260年忽必烈即帝位,建元中统,开始采用汉制职官。1271年改国号为元。在1206—1260这五十余年间,历经太祖、太宗、定宗、宪宗四朝,统治中心仍在漠北,并以蒙古特有的政治、军事制度去统治被征服地区。原金朝统治区的官民,由于不习惯蒙古的各种官称,往往根据对其职权的理解,照金代官制加以相应的官名;而降蒙的官员,也常采用金的官号自称,甚至得到蒙古汗庭的承认,但并未形成制度。元世祖接受中原官制,但仍保留某些蒙古官职,或
者专设新的官署以执行原有的特殊职能。
一、札鲁忽赤一断事官
蒙古建国后,国家机构非常简单,“惟以万户统军旅,以断事官治政刑”。所谓断事官,即蒙古语札鲁忽赤Jarquchi(突厥语yarru-判决)的音译,又译札鲁火赤、札鲁花赤、剳鲁火赤、撒鲁火赤。蒙古建国前,成吉思汗作为蒙古部的首领,曾将庶弟别里古台“立为国相”,“长札鲁火赤”。建国后,命义弟失吉忽秃忽为也可(大)札鲁忽赤,负责被征服民的分配和罪犯的判决,后来逐渐成为兼管财政和司法的官职,也是最高行政长官。失吉忽秃忽在太宗时仍任也可札鲁忽赤,或称札鲁忽赤也可那颜,汉人称大断事官、大官人、丞相。定宗贵由以他的师傅合答为也可札鲁忽赤,宪宗蒙哥以藩府断事官忙哥撒儿为断事官之长。故《元史·百官志》说:断事官“国初尝以相臣任之,其
名甚重”。
中州断事官—燕京行尚书省太宗灭金以后,先后派遣阿同葛和失吉忽秃忽去中原括户,称为宣差勘事官或中州断事官。晚年命牙老瓦赤、刘敏等任断事官,主管汉民公事,节制“中原数十百州”,人称燕京行尚书省,或称燕京行台。乃马真皇后摄政时,由奥都刺合蛮行省事。定宗仍命牙老瓦赤和昔李钤部等治事于燕京。与此同时,蒙古大汗还先后任命牙老瓦赤、麻速忽父子治理畏兀儿以至河中地区,派出搠里蛮、阔里吉思、阿尔浑驻守阿母河外地区,负责征收赋税。宪宗即位,以牙老瓦赤、不只儿等充燕京等处行尚书省事,讷怀、塔刺海、麻速忽等充别失八里等处行尚书省事,阿儿浑等充阿母河等处行尚书省事。这次决定,实际上是在三处人户、财赋最多的被征服地区,任命了治理该地的札鲁忽赤班子。他们由大汗派出的蒙古勋贵、回回等各族理财家及诸王位下派出的人组成,职权相当于金代总理政事的尚书省的派出机构——行尚书省,因此在宪宗时出现了这个统一的译称。
元朝的“汉人”八种的说法
元朝的“汉人”八种的说法
说法1
汉人是中国元朝的社会阶级。传统的说法认为,元朝的蒙古统治者将元朝境内的人区分为四种阶级。头一等为蒙古人,次一等为色目人,第三即为汉人,第四等为南人。
汉人是指南宋时期未受到南宋实质管辖的北方人,包括原本金国、西夏国境内的人,地位稍微高於南人。但元朝的“汉人”并非全都是宋朝的北方汉人,还包括女真、契丹等民族。
“汉人”在元朝又称“汉儿”,金朝相对於南宋亦自称「汉人」,汉人实际的含义为居住在汉地的居民,包括原来金朝西夏以及四川、云、贵一带的居民。元代陶宗仪《南村辍耕录》记载「汉人八种:契丹、高丽、女真、竹因歹、里阔歹、竹温、竹亦歹、渤海」。(里阔歹、竹赤歹是女真的重复(蒙古人的叫法),竹因歹、竹温又是乣——札忽歹的重复;辽金两朝尚视乣为「杂人」,为「异类」,到元朝混同入「汉人」了)多为通古斯语系民族,清楚表明了「汉人」的概念以及当时东北、华北、黄河流域一带的民族构成。
另外,“杂人”也是元代“汉人”的主体之一······
「汉人八种:契丹、高丽、女真、竹因歹、里阔歹、竹温、竹亦歹、渤海」。
其中“女真”和“里阔歹、竹赤歹”又是重复;那么“汉人八种”
其实大约40%-50%都是女真,可见女真是元代汉人主体是不争的事实。
蒙古帝国消灭金国的战争中,杀戮极为惨烈,况且北方不同于南方——南方多山地,易于躲避战火,而北方多为平原。蒙古骑兵每屠杀一座城市,都会破坏当地的灌溉设施,然后用尸体破坏水源(包括水井),好让侥幸躲开了屠杀的人在之后也因无粮无水而饿死。
“初,太宗六年甲午,灭金,得中原州郡。七年乙未,下诏籍民,自燕京、顺天等三十六路,户八十七万三千七百八十一,口四百七十五万四千九百七十五。宪宗二年壬子,又籍之,增户二十余万。世祖至元七年,又籍之,又增三十余万。十三年,平宋,全有版圆。二十七年,又籍之,得户一千一百八十四万八百有奇。于是南北之户总书于策者,一千三百一十九万六千二百有六,口五千八百八十三万四千七百一十有一,而山泽溪洞之民不与焉。”
元朝外族统治下的汉文化演进
元朝外族统治下的汉文化演进
元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特殊的时期,它是由蒙古族建立的一个外
族统治王朝。在元朝的统治下,汉文化经历了一系列的演进和变化。
本文将从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多个方面来探讨元朝外族统治下
的汉文化演进。
一、政治方面的演进
元朝的政治制度是以蒙古族的政治制度为基础,但也吸收了汉族
的一些政治制度。元朝建立后,设立了行省、路、州、县等行政区划,这与汉族的行政制度有相似之处。同时,元朝还设立了中书省、尚书
省等中央机构,这些机构的设置和职能也与汉族的中央政府相似。
在元朝的统治下,汉族的官员逐渐被蒙古族的官员所取代,这导
致了汉族官员的地位下降。然而,元朝也采取了一些措施来保护汉族
官员的权益,比如设立了汉人官员的专门机构,以及实行了一些汉族
官员的晋升制度。这些措施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汉族官员的困境。
二、经济方面的演进
元朝的统治对汉文化的经济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元朝实行了
统一的货币制度,这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同时,元朝还修建了大
量的水利工程,改善了农田灌溉条件,提高了农业生产力。这些措施
为汉文化的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在元朝的统治下,汉族的商业活动也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元朝统治者鼓励商业贸易,开放了丝绸之路,促进了东西方的贸易往来。这使得汉族商人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到商业活动中,推动了汉文化的经济繁荣。
三、社会方面的演进
元朝的统治对汉文化的社会结构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元朝实行了九族制度,将人民分为九个不同的族群,其中汉族是最底层的一个族群。这导致了汉族人民在社会地位上的下降,受到了一定的歧视。
汉人在元朝的地位和影响
汉人在元朝的地位和影响
元朝是中国历史上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王朝之一,它凭借其开明的治理政策和多元文化的特点,成为中国历史上一个多民族共存的时期。在元朝统治期间,汉人在政治、文化、经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对元朝的发展和整体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政治地位
在元朝的政治体制中,汉人起到了重要角色。元朝政府采用了官员选拔制度来管理国家事务,汉人能够通过考试选拔进入官员队伍。元朝的科举制度对于汉人来说是一种机会,他们能够通过考试来证明自己的才华和能力,获得政府职位。汉人官员在元朝政府中占据着相当重要的地位,他们参与国家决策,管理地方行政事务,对于推动元代政治的发展和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此外,元朝还采取了实行分权的政治体制,给予地方官员较大的权力,这也为汉人在地方政务中的参与提供了机会。汉人在地方政务中承担重要职责,参与到军事、民政、财政等方面的管理中,他们的工作为元朝地方的稳定和繁荣做出了不可忽视的贡献。
二、经济地位
在元朝的经济发展中,汉人是重要的力量。元朝时期,经济繁荣,由此也催生了许多商业和手工业的兴起。汉人在商业和手工业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他们在农业、手工业和商业等领域积极参与,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的繁荣。
元朝政府对于商业的发展给予了一定的支持和保护,采取了开放的
贸易政策,鼓励商人从事海上贸易和内陆贸易。汉人商人在这种政策
支持下,积极参与商业活动,贸易往来的频繁,使得中国商品在世界
市场上有很大的影响力。
同时,汉人还在手工业中发挥了突出作用。元朝时期,中国的手工
业兴盛,特别是丝绸、纺织、瓷器等行业,在国内外市场上备受青睐。许多汉人是这些行业的从业者和经营者,他们对于中国手工业的繁荣
元朝的“总设计师”竟是一汉人 没有他就没有那强大的大元帝国
元朝的“总设计师”竟是一汉人没有他就没有那强大
的大元帝国
本文导读:
刘伯温更神,他被民间神话为「前知五百年、后知五百年」的神人,其实刘伯温的主要成就是在风水上和文学成就上。而风水就是基于《周易》,也就是说刘伯温是研究《周易》这本书研究得比较多罢了,再加上他是进士出身,所以颇有文采,最后写成了集合了赋、骚、诗、词1600余首的《诚意伯文集》。
虽然朱元璋多次称刘伯温是「吾之子房也」,但说良心话,刘伯温和张良还有差距,张良能在功成名就后全身而煺,而刘伯温却做不到。所以说诸葛亮和刘伯温都是智谋超人的牛人,但不是能掐会算的神人!
但忽必烈时期还真有一位能掐会算的牛人,论智谋他比诸葛亮和刘伯温还牛,他以汉臣身份深得忽必烈赏识,最后成为了元朝的总设计师,如果没有他,就没有元朝的98年江山!他是谁呢?他就是元朝杰出政治家、文学家刘秉忠!
刘秉忠自幼聪颖,八岁就能日诵文数百言,后来经过勤学苦练,终于成为博学多才。刘秉忠对于书是无所不读,他
尤其深入研究了《易经》和《经世书》,所以他对天文、地理、律歷、占卜无不精通,天下事了如指掌,简直堪称能掐会算。看来但凡古代能掐会算的神人都是要读好《易经》啊!
就是因为刘秉忠这么出色,所以才会被忽必烈一眼相中,继而成为忽必烈的首席智囊。刘秉忠在未遇到忽必烈这个伯乐前,是个南堂寺的高僧,所以他的法号还是藏春散人。刘秉忠跟随忽必烈后,尽心儘力辅佐忽必烈,刘秉忠是以天下为己任,但凡国家大小事务,都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所以忽必烈如此评价刘秉忠:秉忠事朕叁十余年,小心慎密,不避险艰,事有可否,言无隐情。又其阴阳术数之精,占事知来,若合符契,惟朕知之,他人不得与闻也。其中「又其阴阳术数之精,占事知来,若合符契」这句也透露出刘秉忠擅长阴阳之术,能掐会算,深得忽必烈欢心!
汉人在元朝是什么地位?是否还如前朝一般?来看看吧!
汉⼈在元朝是什么地位?是否还如前朝⼀般?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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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时的汉⼈地位相当低,在元朝,汉⼈被排除在统治阶层之外,⽽且不许经营盐铁等⾼利润
⾏业。元朝时的汉⼈只能在中下层的产业领域苟活,⼲的都是⼗分低下的⼯作。
⾃隋唐以来,科举⼀直是汉族平民⼦弟进⼊统治阶层的⼿段,朝为⽥舍郎,暮登天⼦堂⼀直是
农家⼦弟最⼤的梦想。但是元朝建⽴后,统治者却没有继承科举制,让汉⼈彻底失去了晋升的
渠道。相⽐于汉族知识分⼦,蒙古⼈更愿意⽤⾊⽬⼈担任统治阶级。元朝建⽴时,蒙古⼈已经
征服了中亚西亚,很多蒙古⼈都改信了伊斯兰教,很多穆斯林也顺着商路来到中原,他们中的
很多⼈精通商业,蒙古⼈多任⽤他们作为官吏统治汉⼈。
科举制的废除让汉族知识分⼦失去了晋升的渠道,⽽蒙古⼈对穆斯林的任⽤则让汉族⼈感到耻
辱,从古⾄今,汉⼈最多被茹⽑饮⾎的游牧民族统治,但从没有被另⼀种⽂化的⼈治理替代,
元朝的情境还是第⼀次。
元朝初年,曾经任命汉族商⼈张宣,朱清主持运粮⼯作,他们⿍盛时,曾经⽥园宅馆遍天下,
但是好景不长,仅过了20年,他们的财产就被朝廷尽数查抄。
元朝汉⼈地位当然不⾼,但是要指出的是,在⿊暗腐朽的元帝国的统治下,贵为⼀等⼈种的蒙
古⼈也⽣活在⽔深⽕热之中。元代的财政⼏乎从建⽴起就处在严重的⾚字状态。贵族的奢侈与
理财的不善使得政府开⽀⽆以为继。也有不少蒙古⼤⾂曾提出国家出钱赎买蒙古奴⾪,然⽽皇
翰林的解释
翰林的解释
翰林是中国古代官名,最早起源于唐代。翰林的职责主要是起草诏令、参谋顾问、掌管文翰、编修国史等。在政治上,翰林是皇帝近臣,经常被委派为官员选拔考试的主考官,有时还充当皇太子的侍讲。此外,翰林还经常奉命出使地方或主持礼仪。
在唐代,翰林院最初是一个普通的政府机构,负责起草诏令、掌管文翰。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翰林院的地位逐渐上升,成为皇帝信任的近臣机构。到了唐玄宗时期,翰林院正式确立为“内相”,成为皇帝决策的重要参谋机构。
翰林的选拔非常严格,通常需要通过科举考试或其他选拔方式。在宋代,翰林学士成为正式官员,其地位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在元代,翰林院成为皇帝的文学侍从机构,负责起草诏令、编修国史等事务。
在明代,翰林院成为官员培养的重要机构,其选拔标准更加严格。翰林不仅需要具备文学才华,还需要具备政治素养和实际工作经验。在清代,翰林院进一步发展壮大,成为政治上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机构之一。
除了官方的翰林院外,历史上还出现过许多私家的翰林院或书翰机构,它们在文化传承和学术研究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总之,翰林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官职,其职责广泛、地位崇高。它既是文学侍从、又是皇帝的近臣和重要参谋,对政治和文化传承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政治方面,翰林作为皇帝的近臣和参谋机构,经常参与国家大事的决策过程。他们负责起草诏令、提供政策建议、监督官员行为等事务,对国家治理和政治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翰林也是皇帝与官员之间的桥梁和纽带,通过他们传递皇帝的旨意和官员的意见,有助于协调君臣关系和维护政治秩序。
翰林院的职责
翰林院的职责
翰林院的职责是:
(⼀)充经筵⽇讲:每年秋天举⾏经筵典礼,先由翰林院开列直讲官满、汉各8⼈(满讲官由⼤学⼠以下,副都御史以上充任;汉讲官以翰林出⾝之⼤学⼠、尚书、侍郎、内阁学⼠、詹事、侍读学⼠、侍讲学⼠、国⼦监祭酒充任),奏请皇帝钦派四⼈值讲。
(⼆)掌进⼠“朝考”之事:清代科举制度,每科于“殿试传胪”后,礼部以新进⼠名册送翰林院,由掌院学⼠奏请“御试”于保和殿。
(三)论撰⽂史:其所撰有祝⽂、册宝⽂(册⽴、册封后妃)、册诰⽂(册封王公)、碑⽂、谕祭⽂等。此外,纂修实录、圣训、本纪、⽟牒及其他书史,或由翰林院承办,或由翰林院派编修、检讨参与纂修。⽽对书史的编辑校勘,则是翰林院官的主要职务。
(四)稽查史书、录书:六科根据红本辑录的史书(送内阁),录书(存科),为防⽌“玩忽潦草”,每年派翰林官两⼈专司稽查。
(五)稽查官学功课:宗⼈府的宗学、觉罗学,内务府的咸安宫官学及⼋旗的官学,都派翰林官稽查教习功课。
(六)稽查理藩院档案:理藩院的档案关系重⼤,须随时整理,例由翰林院派翰林官稽查,以重其事。
(七)⼊值侍班:顺治⼗七年(公元1660年)谕,翰林各官,原系⽂学侍从之⾂,分班值宿,以备顾问,并在景云门内建造值房,翰林官分班⼊值。康熙三⼗⼆年(公元1693年)定翰林官在尚书房侍值。道光⼋年(公元1828年)⼜定于圆明园值班。
(⼋)扈从:顺治九年(公元1652年),定皇帝巡幸京城内外及王府等处,翰林院例应派员随从。
(九)每遇直省⽂武乡试、会试、殿试时充主考官、读卷官;顺天乡试,掌院学⼠充正、副主考、侍读、侍讲以下担任考官。各省乡试,学⼠以下、编修、检讨以上都可以充任正副考官。会试,掌院学⼠充任正副考官,侍读、侍讲学⼠以下充同考官。武科会试,侍读、侍讲学⼠都可以充任正副考官。
元代科举制度与士人社会地位
元代科举制度与士人社会地位
元代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时期,也是中国历史上少数由少数民族建立和统治的时期。元代科举制度作为中国科举制度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具有较为特殊的历史背景和独特的形式。在这个特殊的历史时期,士人社会地位的变化和发展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本文旨在通过对元代科举制度和士人社会地位的探讨,展现元代历史的多样性和特殊性。
元代科举制度
元代科举制度是中国的科举制度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篇章。科举制度是中国传统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通过考试选拔人才,控制社会阶层变动,维护封建等级制度的一种制度。元朝于1271年建立,当时汉人和蒙古人之间存在严重的种族和文化冲突,在这种复杂的社会背景下,元朝的科举制度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元代科举制度主要是指三种考试制度:乡试、会试和殿试,这三种考试合称“三省制”。
乡试是元代最普遍的考试方式,它是选拔乡村士子的考试,主要考察的是文章文笔的优劣。考生在乡里选拔后,获得“解元”、“贡生”等称号,可以进入到更高一级的考试。
会试则是在省级以上,对上一级考试合格者的综合考试。会试主要考察的是考生的文化素养、政治立场和文学才华。会试考后,获得“举人”称号,可以进入到更高一级的考试。
殿试是元代最高级别的考试,它是对会试合格者的考试。殿试是在皇帝面前进行的,考察的范围更广,包括政治和经历等方面。通过殿试,获得“状元”、“进士”等称号,可以在政治、文化和经济等方面得到更多的机会和权利。
元代科举制度的特殊性不仅体现在考试形式上,还体现在考生身份上。元代科
举制度实行了一定的宽容政策,汉人和蒙古人可以互相参加考试,因此很多汉人赢得了进入朝廷的机会。同时,元代科举制度中的一些禁令和规定对士人的约束力也较为宽松,比如没有独立开设礼部和翰林院,考试论文也可以撰写汉文,这些措施为士人社会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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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称视草,推天子命之,史馆乖落,以串相监之。特书佐之流,有团之事耳,非作者所敢自专而非非 是是也。 今者跪以扮林史馆为离逸,是工演誉而普旅饰者为高选也。吾恐识者羞之。,口 其言堪谓一针见血。也正因如此,虽然元世祖屡次征聘李冶,用翰林之职拉拢他,却都未能 奏效。 关于元代翰林国史院的日常工作情况,赓集《道园学古录》卷 17《刘赓神道碑》有如下 一段记载: “建元初,命官找皆有训,辞简古尔稚,嘴出于翰林,常分番上直或启从。而史馆方修太祖皇帝以来 实录,与江 金之遗史。故公自应奉(翰林文字)玲司徒长史,而沈不离翰林着,其职事非兄徽也。 ” 据此,翰林国史院的日常工作似乎比较繁重。但只要更多地检阅史料即知:虞集所言仅是一 时的特殊情况。在元代绝大部分时间里,翰林国史院都是一个十分闲散的机构。例如李谦 云:“玉堂多暇,日得考古论文,知其所未知,闻其所未闻,乐可胜既哉!”护苏天爵 云:“词林清华,无官守言责,日维撰著为职。 ”匆谢端云:“应奉(翰林文字),七品 官,清华优佚。编摩论撰之余,例三日始一集。集则自(翰林)待制以下相与杂坐吟啸,侯 官长至,升堂一揖而退。 ”@马祖常则记载:当皇帝北巡上都时,“永相侍省中,率百官, 咸以事从。 “一其为小心寅畏,赴走奉命,周敢少怠,而必至沐浴更上之日,乃得一休也。 催词臣独无他为,·一旬日不一署文书,夙夜虽欲求细劳微勤以自效,而亦无有。 ”由此他 威慨道:“然后知上之人不欲役其心,使之研精于思虑,而专以文字为职业,非如众有司务 以集事为贤者也”妙。就连管理翰林国史院院内事务的经历司,也是“簿书稀简,撤松不 闻,一旬之间,பைடு நூலகம்三至公署而已” 。妙正因如此,皇帝和蒙古大臣才都把翰林国史院称作 “养老之地”励。当时一些以翰林国史院为题材的诗篇,也往往极言衙署内的安舒和冷清角。 总之,事务的稀少、工作的闲散,都恰恰反映了实权的微弱。 还有一点需耍指出:元代的翰林国史院井不是由清一色的汉族儒士构成的,院中也有不 少蒙古色目贵族(参本文第一节所引山本隆义氏的统计资料)。 《元典章》新集《朝纲》, “不许隔越中书省奏启”条,摘引仁宗延赫六年(1319)的一份奏琉说:“钦惟朝廷诏浩, 既曾经由国史翰林,其承旨、学士等员,告带知制浩阶街,又有根脚大臣习知国朝典政者首 1 姚健《牧庵集》卷 4《送李茂卿序》把元代主要入仕途径归纳为三条:宿卫、儒、 吏。由宿卫入仕者“十之一”,由儒者“十分一之半”,由吏者“十九有半” 。元人这一类 的记载为数甚多,都反映出一个问题:即元代各级官员之中,汉族儒士所占比例非常之小。 而对这一部分入仕的汉族儒士的研究,无疑是一个很有意义的题目。 具体而言,人仕的汉族儒士也分两类不同情况。 《元文类》卷 40《经世大典序录·治典· 入官》载:“所谓儒者,姑贵其名而存之尔。共自学校为教官显达者盖鲜。 “一其以文学 见用于朝廷,则时有尊异者,不皆然也。 ”可见有一小部分入仕的汉族儒士,是靠“文学” 跻身于上层政权的。这批人集中于少数几个中央机构,如翰林国史院、集贤院、奎章阁学士 院、太常礼仪院、国子监等等。其中,地位最高、声势最显赫的,无疑是翰林国史院。 根据日本学者山本隆义在其《关于元代的翰林学士院》一文中所作不完全统计:元代翰 林国史院成员中,汉人、南人约占 52%,蒙古、色目贵族约占 31%,还有大约 16%的成员族 属不明,但共中多数可以判定为蒙古、色目人¹。实际上,山本氏在这里很可能忽略了一个 问题:即元代翰林国史院和蒙古翰林院的官名大都相同,在史籍中往往难于分辨。º因而他 的统计资料里恐怕也包含了不少蒙古翰林院的官员。而在蒙古翰林院官员中,蒙古、色目贵 族自然要占大多数。所以,笔者认为:翰林国史院中汉人、南人的比例,应当比山本氏的估 计还要高一些。更重要的是:在元代,“翰林告极天下之选”» ,“宜选通经史、能文辞 者”¼,其成员自然非一般吏员能够担任,可以肯定绝大部分属于濡士阶层。因此,翰林国 史院也就成为元代汉族儒士在政治生活中发挥作用的一个主要阵地。½正是在这个意义上, 本文企图对元代翰林国史院的职掌、权限、社会意义等问题作若干考察分析,从而由一个侧 面揭示元代上层政权中汉族儒士的实际状况。至于机构沿革方面的一些问题,限于篇幅,姑
元世祖即位之初,曹设立翰林院。第一任翰林学士承旨王鸽认为“翰范 载言之职,莫国史为重”,上疏备陈修史的重要性,于是翰林院才正式兼修史之任,更名翰 林国史院。Á 此后,修国史(历朝实录和后妃功臣列传)就成了翰林国史院的一项主要工 作 ,以致有的记载就简单地以“管编修国史”@一句话来概括翰林国史院的职掌。元文宗 时,命奎章阁学士院负责纂修政书《经世大典》,不少翰林国史院官员参加了这项工作。够 顺帝至正初年,诏修辽、宋、金三史。这虽已不属国史范围,但仍‘ “交翰林国史院分局纂 修,职专共事”O,参与纂修工作的官员来自很多机构,而实际负责者也还是翰林国史院官 员。0 二、典制语。早在中统元年(1260),元世祖就任命王鹦为元代第一位翰林学士承旨, “制浩典章告所裁定” 。翰林国史院机构正式设立之后,起草制浩、 “代言以施命于四 方”,与修史、 “载事以传信于万世”一样,都是它的主要职掌。 元人记述说:“前代代 言之官,纂修之职,告号为清华之地。国朝合而为一,势严而势重。 ” “内则王侯之拜封、 百官之制谙,外则遣使四夷、怀柔远人,凡王命,言必以文。 ”0 另外像救赐碑文一类文 字,也大都由翰林儒臣撰定。 三、备顾问。 ·元世祖设立翰林国史院的意图之一,就是用它在政治上起顾问咨询作川。 宋降臣谢昌元请立门下省,世祖责备翰林学士王磐说:“如是有盘之事,汝不入告,而使南 方后至之巨言之,汝用学问何为?” 王磐因病请致仕,世祖遣使慰谕说:“卿年虽高,非 任剧务,第安坐敬人耳。何以辞为?”勿程拒夫以质子身份入觑,世祖授以应奉翰林文字之 职,并对他说:“自今国家政事得失,及朝巨邪正,宜皆为股言之。 ”À 成宗即位,征李谦 为翰林学士,也对他说:“股知卿有疾。 ”一卿当与谋国政,余不劳卿也。 ”@大德七年 (1303),“诏除集贤、翰林老臣预议朝政,其余三品以下年七十者,各升散官一等致仕。 ”忍 当时每遇大的天灾,皇帝往往就耍专门咨访翰林国更院。 。故而苏天爵云“夫翰林、集贤, 祖宗所以优异儒巨,乞言议政而已”À。 《元史》本纪中就有很多翰林国史院官员参加朝政 集议的事例,这里不拟罗列。总的来看,他们所参与集议的事务范围很广,但尤以有关礼 仪、文化、教育等方面的事务为多。甚至连军官服色这样的细小问题,翰林国史院官员也曹 参与讨论。函到元代后期,经筵进讲(即选择博学的官员为皇帝进讲经史)形成制度:“以 省、台、翰林通儒之巨知经筵事。 “一有公移,翰林国史知经筵者署之,仍用国史院印章, 奏为著令。 ” 。于是经筵进讲也成了翰林国史院备顾问职掌的一个重要方面。 翰林国史院的主耍职掌,基本如上所述。接下来,我们分析一下院中的汉族儒士所赖以 在政治上发挥作用的途径。这种途径,大体上有两条: 一、元代翰林国史院中的汉族儒士,因负有典制诗、备顾问的职掌,往往与皇帝较为接 近,也就有较多的机会对国家政事发表意见和看法。例如阎复在翰林,、 “帝屡召至榻前,面 撇召旨” ,甚至成宗择相也询问他的意彰产甸三主鹤在承旨时,“若政之美疵,事之可否, 人之贤不肯,省板言正论,无所顾忌” ‘窦默任翰林侍讲学士,“至其关国家大计,则面 斥权贵不少挠,虽古之汲黯、朱云无以加之”@。赵与票在翰林,“每视职 i 青望近,· “„故 所言常若 8l]切无隐”@。王挥授翰林学士,“凡预庭议,知无不言” 。赵晨“自入翰林, 恒似时事为念,数敷陈便宜。 “一每遇台省大臣,必反复言之,听者厌闻而公不恤也”À。 他们的意见,在不少情况下也能被采纳。例如王磐供职翰林时,疏请罢转运司,获准。后 “方伐宋,凡惟握谋议有所未决,即遣使问之。磐所敷陈,每称上意” 。 “江南既下,公 王磐)言禁敢军士、选择官吏、赏功罚罪、推广恩信,所以抚安新附、消弧寇盗之策甚备, 告略施行之” 。阿合马欲罢按察司,也因王磐硫争,得不罢 。欧阳玄任翰林待制时,“条 时政数十事,实封以闻,多推行之”@。这一类记载虽不无夸张之处,但大体上还是可信 的。 二、元代翰林国史院中的汉族儒士,主要是承旨以下到直学士诸官,往往有荐士之权。 元朝前期不行科举,儒士多由荐举得进,其中由翰林国史院保荐的就为数不少。例如前面一 再提到的元栩第一任翰林学士承旨王鹦,一次就保奏二十余人为随路提举学校官。 翰林国 史院初立时学士以卞官员,也大多由他保举,故而元人称他“主盟吾道,奖进后学,推毅人
材,布列台阁” 。徐一泄隆“在翰林、太常,所荐僚属多海内名士” 。王磐久官翰林,元 人称“荐举成材、奖励后进,则王公司其权矣”Á。滕斌为承旨徐淡所荐,乃作谢启称烦徐 瑛“其能公吾道之权衡,不营司人材之命脉”@。王构“于史馆辟署无虑数十人,今相摄清 要,告门下士” 。袁桶征翰林,“喜荐士,士有所长,极「1 称道”O。他们的荐士权,最 主要地表现在保荐本院僚属上。例如李谦、阎复由王磐荐为应奉翰林文字,李之绍为马绍、 李谦所荐,曹元用为阎复所荐,揭溪斯为程拒夫、卢挚所荐,均授翰林国史院编修官,袁摘 由阎复、程柜夫、王构荐为翰林国史院检阅官穆。但也有不少保荐院外官吏的例子,如梁令 即为王鹦所荐,“辟中书左三部分史” 。正因翰林国史院官员有荐士之权,所以求仕者就 常常千方百计买通、贿赂他们,以求保荐。 《历代名臣奏议》卷 67“治道”门,载大德时郑 介夫所上奏疏,揭露这种情况说: “如牟应复轻薄无行,傲狠不才,切历下州学正,厚鹅阎承旨,保称亡宋故官之于,便得珍升路选。 者,但获缘翰林、集资院,求一保关,不间人物根脚,即加盛奖过褒。关节既到,随准所拟” 。 “又如去岁上命写金字经,从札部与翰林院官选择宇徉。一时奔竟,喧哄京师。各投门下,百计经 营。 卿、学士张师道,至下如应奉邓警之,奏差张士开,数家之门,赔赔公行。 ” 自是援例 侍郎离且 郑介夫的揭露,也从侧面证明了我们的论点。事实上,即使到科举制推行以后,翰林国史院 官员仍然承担过荐举守合的任务。 3 元代翰林国史院的渊源是前代的翰林学士院。这一机构最早出现于唐玄宗开元二十 六年(738),“专掌内命” ,无品秩,被看作夭子的私人机构,有“玉堂”之美称。 而 且在唐朝后期,它实际上成了皇帝身边的一个重耍决策机构,即所谓“至德以后,天下用 兵,军国多务。深谋密诏,告自中出”函。翰林学士“选用益重而礼遇盘亲,至号为内 相”@。至宋,“亦采词藻以备斯选” 。两宋的翰林学士在政治生活中依然很活跃,但由 于社会局面的安定和学士院机构本身的正规化、凝固化,其权力实际上已开始受到限制。宋 人关于翰林学士院的记载也因而常常仅强凋它清要性的一面。 金代的翰林学士院就进一步 完全成.T 朝廷里的普通衙门,院官员额、品级都有详细规定。清人云“于是词巨邃设为专 制,À。当时翰林学士被视作难以充分发挥政事才能的“文雅之职妙 ,可见其权力缩减之 一斑。 到元代,这种趋势有滑无减。翰林国史院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仅仅是一个实权甚微的 清要机构。修国史的职掌,基本无实权可言,不言而喻。就典制浩来说,元制:“凡有玺书 姗降者,并用蒙古新字,仍各以共国字副之” 。这也就是虞集所说的“诏浩出于代言者之 手厂次循文而附诸国语”¿。这项工作由“掌译写一切文字” 的蒙古翰林院完成,而统治 者对这道关口是非常重视的。 《元史》卷 27《英宗纪一》载:延枯七年(1320)十月己已 林院泽诏,关白中书” 。同书卷 1(l2《刑法志一》也载有专门规定:“诸翰林院应译写 制书,必呈中书省共议其稿。其文卷非态远军情重事,#从监察御史考阅之。 ”(笔者按: 这两条材料提到的“翰林院”,因主管泽诏,显为蒙古翰林院无疑。参阅本文注º。)北宋 时的翰林学士可以借草诏之机“舞文容奸”@,蒙古早期的必筒赤也能利用写文书的机会 “行其私愈” 。而对元代翰林国史院的官员来说,诏书起草后,要经蒙古翰林院译写,再 受省合检查,从中弄权的机会可谓微乎其微。至于备顾问的职掌,实际上也往往是形式。翰 林儒臣提出的建议是否被采纳,他们自己并无把握。其“荐士”之权,也要服从于元朝统治 阶级总的用人政策。元代中央机构多可辟士,翰林国史院不过只是其中之一。如果与蒙古贵 族大批通过侩薛充任高官的情况相比,这点“荐士”之权就更是微不足道了。另外,到元 代,翰林国史院设置于宫外@,与一般的朝廷机构相同,因此与皇帝的接近也是有限的,至 少远不如在宫廷里充任快薛的蒙古贵族。事实上,当时很多人已经认识到了翰林国史院是一 个没有什么实权的机构。李冶的意见可以作为代表。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