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与《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学习培训课件
GBT9704-2012新版公文格式
GB/T9704—2012党政机关标准公文格式2012年7月1日起,各级党政机关公文执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的国家标准。
公文格式的范畴:一是公文的组成要素,以及这些要素在页面上的标注位置;二是承载公文的介质,主要包括纸张的开本、规格、印刷、装订等要求;三是公文数据的表现形式,包括文字、数字、外文字符、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的使用规范。
新版格式突出强调了公文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最大的亮点是统一了党政机关公文的表现形式,便于文秘人员学习和工作,有利于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在公文用纸上采用了国际通用的A4型纸,结束了长期以来党政机关文件大小不一的局面,对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意义重大,可以说是一个里程碑式的改变。
公文格式的基本要求:1.版面: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版心尺寸为156×225mm。
2.字体:如无特殊说明,公文各要素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
特定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3.行数和字数: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并撑满版心。
特定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4.公文应当双面印刷。
5.公文应当左侧装订。
一、通用格式(一)版头部分1.份号公文份号是同一件公文印制若干份时每份公文的顺序编号。
标注份号有利于加强公文的管理和利用,便于掌握公文的去向。
涉密公文一定要标注份号,如果发文机关认为有必要,也可对不涉密公文标注份号。
如需标识份号,一般用6位阿拉伯数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
2.秘级和保密期限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国家秘密分为秘密、机密和绝密三种。
如需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保密期限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
3.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或“加急”。
而电报格式的公文就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具体位置按有关电报格式的规定标注。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格式
※版记中各要素均用4号仿宋字体。
※版记中不再编排“主题词”,不再标注印发份数
18. 页码。页码编排在版心外底端外侧,4号半角宋体阿 拉伯数字,数字左右各放一条一字线,一字线距版心下边缘
页脚设置为2.5cm
7mm;奇数页居左空一字、偶数页居右空一字。
第 13 页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四、新旧标准差异
新标准:密级和保密期限、
紧急程度位于版心左上角; 份号6位阿拉伯数字。 旧标准:秘密和保密期限、 紧急程度位于版心右上角; 份号7位阿拉伯数字。
第 14 页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四、新旧标准差异
62mm 25mm
72mm 35mm
新标准:发文机关标志上
边缘距版心上边缘35mm, 距页面上边缘72mm。 旧标准:发文机关标志上 边缘距版心上边缘25mm, 距页面上边缘62mm 。
第9 页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三、公 文 格 式 编 排
10. 附件说明。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两字编排,
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名称较长回行时与上行首字
对齐。
11. 发文机关署名(《条例》新增的公文要素)。
附件名称下空二行。
12.成文日期。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
右空四字编排。
第 10 页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加圆括号;用途:一是注明文件传达印发范围、公开情 况;二是请示件等上行文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第 11 页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三、公 文 格 式 编 排
15. 附件。“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用3号黑
体,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附件标题居中编 排在第三行,附件标题应当与附件说明的表述一致。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与《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1.着重强调一下第24条的“审核”,应审核: (1)否应当由本机关办理。
(2)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常见问题有:文件内容有明显错误 的;请示中一文多事;请示件、报告件没有标签发人姓名 或没有签署单位公章的;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将下级机 关的请示事项原文转报上级机关;党委、政府办公厅(室)之 外的业务部门擅自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5. 正文、页码。《条例》要求:正文,公文的主体, 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页码,公文页数顺序号。 《办法》对此未作要求,但在实际工作中已经有了 。
6.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条例》和 《办法》对此要求变化较大,等一下再详细讲解。
7. 使用文字及标准。《条例》要求:公文使用的汉 字、数字、外文字符、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按 照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执行。民族自治地方的公文, 可以并用汉字和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办法》 要求:文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在民族自治地方, 可以并用汉字和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按其习惯书写、 排版)。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与《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
学习培训课件
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广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王崇军 (2012年8月)
学习培训提纲
一、《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二、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
2012)
文件参考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通知(中 办发〔20)12〕14号)
通 知
机关执行和有 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 关单位周知或 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 者执行的事项, 公文、发布要求下级机关办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GBT 9704—2012)
B目次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5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5.1 幅面尺寸5.2 版面5.2.1 页边与版心尺寸5.2.2 字体和字号5.2.3 行数和字数5.2.4 文字的颜色6 印制装订要求6.1 制版要求6.2 印刷要求6.3 装订要求7 公文格式各要素编排规则7.1 公文格式各要素的划分7.2 版头7.2.1 份号7.2.2 密级和保密期限7.2.3 紧急程度7.2.4 发文机关标志7.2.5 发文字号7.2.6 签发人7.2.7 版头中的分隔线7.3 主体7.3.1 标题7.3.2 主送机关7.3.3 正文7.3.4 附件说明7.3.5 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7.3.5.1 加盖印章的公文7.3.5.2 不加盖印章的公文7.3.5.3 加盖签发人签名章的公文7.3.5.4 成文日期中的数字GB/T 9704—20127.3.5.5 特殊情况说明7.3.6 附注7.3.7 附件7.4 版记7.4.1 版记中的分隔线7.4.2 抄送机关7.4.3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7.5 页码8 公文中的横排表格9 公文中计量单位、标点符号和数字的用法10 公文的特定格式10.1 信函格式10.2 命令(令)格式10.3 纪要格式11 式样GB/T 9704—2012—2—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GB/T 9704—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进行修订。
本标准相对GB/T 9704—1999主要作如下修订:a)标准名称改为《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英文名称也作相应修改;b)适用范围扩展到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c)对标准结构进行适当调整;d)对公文装订要求进行适当调整;e)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和页码两个公文格式要素,删除主题词格式要素,并对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编排进行较大调整;f)进一步细化特定格式公文的编排要求;g)新增联合行文公文首页版式、信函格式首页、命令(令)格式首页版式等式样。
GBT9704-2012新版公文格式
GB/T9704—2012党政机关标准公文格式2012年7月1日起,各级党政机关公文执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的国家标准。
公文格式的范畴:一是公文的组成要素,以及这些要素在页面上的标注位置;二是承载公文的介质,主要包括纸张的开本、规格、印刷、装订等要求;三是公文数据的表现形式,包括文字、数字、外文字符、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的使用规范。
新版格式突出强调了公文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最大的亮点是统一了党政机关公文的表现形式,便于文秘人员学习和工作,有利于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在公文用纸上采用了国际通用的A4型纸,结束了长期以来党政机关文件大小不一的局面,对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意义重大,可以说是一个里程碑式的改变。
公文格式的基本要求:1.版面: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版心尺寸为156×225mm。
2.字体:如无特殊说明,公文各要素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
特定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3.行数和字数: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并撑满版心。
特定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4.公文应当双面印刷。
5.公文应当左侧装订。
一、通用格式(一)版头部分1.份号公文份号是同一件公文印制若干份时每份公文的顺序编号。
标注份号有利于加强公文的管理和利用,便于掌握公文的去向。
涉密公文一定要标注份号,如果发文机关认为有必要,也可对不涉密公文标注份号。
如需标识份号,一般用6位阿拉伯数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
2.秘级和保密期限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国家秘密分为秘密、机密和绝密三种。
如需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保密期限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
3.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或“加急”。
而电报格式的公文就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具体位置按有关电报格式的规定标注。
2012最新版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含式样)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字 word
标示公文中横向距离的长度单位。在本标准中,一字指一个汉字宽度的距离。
3.2 Βιβλιοθήκη 行 line 标示公文中纵向距离的长度单位。在本标准中,一行指一个汉字的高度加3号汉字高度的7/8的距离。
4 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
6.2 印刷要求
双面印刷;页码套正,两面误差不超过2 mm。黑色油墨应当达到色谱所标BL100%,红色油墨应当达到色谱所标Y80%、M80%。印品着墨实、均匀;字面不花、不白、无断划。
6.3 装订要求
公文应当左侧装订,不掉页,两页页码之间误差不超过4 mm,裁切后的成品尺寸允许误差±2mm,四角成90o,无毛茬或缺损。
f)进一步细化特定格式公文的编排要求;
g)新增联合行文公文首页版式、信函格式首页、命令(令)格式首页版式等式样。
本标准中公文用语与《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的用语一致。
本标准为第二次修订。
本标准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
7 公文格式各要素编排规则
7.1 公文格式各要素的划分
本标准将版心内的公文格式各要素划分为版头、主体、版记三部分。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头;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不含)以下、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不含)以上的部分称为主体;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以下、末条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记。
GB/T 9704-2012
5.2 版面
5.2.1 页边与版心尺寸
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 mm±1 mm,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版心尺寸为156 mm×225 mm。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与《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培训课件解析
(二)行文规则
1、 行文总规则 (1)要求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一般不得越级行文,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 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机关。包括了向上和向下行文两 种情况。 2、上行文规则(请示、报告) (1)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 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抄送下级机关。 (2)党委、政府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 大事项,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权(原来未作要 求);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直接报送上级主管 部门。(如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向中央组织部报文)
”)。
3、下行文规则(通知、批复) (1)主送受理机关,根据需要抄送相关机关(如处室/科室)。 重要行文同时抄送直接上级机关。 (2)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本级党委、政府授 权,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行文,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下 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级党委、政 府提出指令性要求(即:党委办公室(办公室)可向下发文,其他处室/科室不 行,包括用印)。需经政府审批的具体事项,经政府同意后由政 府职能部门行文,文中须注明已经政府同意(如下“批复”,经研究同
登记
初审
1.由本机关办理;2.符合 行文规则,文种、格式正 确;3.涉及部门已协商、 会签;4.不符合规定的退 回来文单位并说明理由。 1.阅知性公文分送;2. 批办性公文提出拟办意 见报领导批示或转办; 3.涉及多部门的要明确 主办部门;4.紧急公文 明确办理时限;5.承办 部门按时完成 1.及时送传阅对象;2. 随时掌握公文去向,不 得横传、漏传,严格传 阅时限;3.严格传阅范 围,安全保密;4.归还 及时注销.
意)。
(3)党委、政府的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以向下级党 委、政府的相关部门行文。
(4)涉及多个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部门间未协商一致, 不得向下行文;如擅自行文,上级机关应责令纠正或撤销。 (5)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 该下机级关的另一个上级机关。 4.联合行文(请示、报告、通知)和平行文(函)规则 同级党政机关、党政机关与其他同级机关必要时可以联合行 文(如发改委、交通厅对收费标准);属于党委、政府各自职权范围内的 工作,不得联合行文;联合行文应当确有必要,主办机关一般 排列在前。 党委政府的部门依据职权可以相互行文(如:关于协助办理/配合做好 **事项的函)。 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企业应当按照行文关系向业务主管部门行文,必要时可直接 向党委、政府行文。(项目在建期间从业单位在指挥部范围内行文,项目交工后竣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GBT9704—2012
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GB/T 9704—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进行修订。
本标准相对GB/T 9704—1999主要作如下修订:a)标准名称改为《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英文名称也作相应修改;b)适用范围扩展到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c)对标准结构进行适当调整;d)对公文装订要求进行适当调整;e)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和页码两个公文格式要素,删除主题词格式要素,并对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编排进行较大调整;f)进一步细化特定格式公文的编排要求;g)新增联合行文公文首页版式、信函格式首页、命令(令)格式首页版式等式样。
本标准中公文用语与《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的用语一致。
本标准为第二次修订。
本标准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中国标准出版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房庆、杨雯、郭道锋、孙维、马慧、张书杰、徐成华、范一乔、李玲。
本标准代替了GB/T 9704—1999。
GB/T 9704—1999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 9704—1988。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党政机关公文通用的纸张要求、排版和印制装订要求、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编排规则,并给出了公文的式样。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
其他机关和单位的公文可以参照执行。
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印制的公文,其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印制等要求按照本标准执行,其余可以参照本标准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148 印刷、书写和绘图纸幅面尺寸GB 3100 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GB 3101 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GB 3102(所有部分)量和单位GB/T 15834 标点符号用法GB/T 15835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GBT 9704—2012解读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GB/T 9704—2012解读一、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一)幅面尺寸公文用纸采用GB/T 148中规定的A4型纸,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0mm×297mm。
(二)版面1.页边与版心尺寸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1mm,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
2.字体和字号如无特殊说明,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
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3.行数和字数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并撑满版心。
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4.文字的颜色如无特殊说明,公文中文字的颜色均为黑色。
二、公文格式各要素编排规则(一)公文格式各要素的划分版心内的公文格式各要素划分为版头、主体、版记三部分。
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头;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不含)以下、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不含)以上的部分称为主体;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以下、末条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记。
页码位于版心外。
(二)版头1.份号如需标注份号,一般用6位3号阿拉伯数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
2.密级和保密期限如需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保密期限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标注。
3.紧急程度如需标注紧急程度,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如需同时标注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按照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的顺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
4.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党的机关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发文机关标志居中排布,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35mm,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颜色为红色,以醒目、美观、庄重为原则。
联合行文时,如需同时标注联署发文机关名称,一般应当将主办机关名称排列在前;如有“文件”二字,应当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以联署发文机关名称为准上下居中排布。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与《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学习培训课件
行,即空二行。 第二条红色双线(下面的那一条)上一行如 有文字,与该线的距离为3号汉字高度的7/8。 首页不显示页码。 版记不加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分隔线,位 于公文最后一面版心内最下方。 按照理解,广政函、广政办函暂时不用此格 式;第2页以后接着编排页码;版记部分按正 规排版,但不加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分隔 线(粗、细均不要)
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一、字体、字号
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需要说
明的是,继续使用的是方正系列的字体。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一般用4号仿宋体字。 页码用4号半角宋体阿拉伯数字,与原来相同
。
标题 一般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公文主题和文 种组成,即发文机关+事由+文种。 位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位置。标题字体为2号小标 宋体字,排列分行合理、美观、醒目。 多行标题排列为梯形或菱形,不采用上下长度一样 的长方形和上下长、中间短的沙漏型。
成文日期
(1)
成文日期一般右空四字编排,印章用 红色,不得出现空白印章。 (2) 单一机关行文时,一般在成文日期之 上、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编排发文机关署名 ,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 日期,使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居印章中 心偏下位置,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或附 件说明)一行之内。
黑体字(包括数字)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空1行
标题同正文 一样要求
附件之后才是版记,不能在前。
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印发日期、页码: 除了字号改为4号字外,要求与原来基本一致, 用“抄报、抄送、印发”。
再强调:公文的版记页前有空白页的,空白
页和版记页均不编排页码。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与公文格式
(五)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进行论证, 广泛听取意见。
(六)公文涉及其他地区或者部门职权 范围内的事项,起草单位必须征求相 关地区或者部门意见,力求达成一致。
(七)机关负责人应当主持、指导重要 公文起草工作。
第二十条 公文文稿签发前,应当由发 文机关办公厅(室)进行审核。审核 的重点是:
(十六)抄送机关。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 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 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十七)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公文的送印机关和 送印日期。
第十条 公文的版式按照《党政机关公 文格式》国家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 公文使用的汉字、数字、外 文字符、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按 照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执行。民族自 治地方的公文,可以并用汉字和当地 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
读小学时,上大学不要钱;读大学时, 上小学不要钱;要读研究生了,研究 生不值钱了。还没能力工作时,工作 是分配的;有能力工作时,找不到工 作了; 公文写作刚有点感觉时,格式 规范又变了… …
悲惨呀!
元芳,咋办?
这里面一定有个天大的秘密。
苦逼,学呗!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中办发〔 2012〕14号,2012年 4月)
(四)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 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五)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 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 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
(六)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一个上级机关行文, 必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
第十六条 向下级机关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 则:
第五章 公文拟制
第十八条 公文拟制包括公文的起草、 审核、签发等程序。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及《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三、公文工作基本原则
实事求是原则 准确规范原则 精简高效原则 安全保密原则
四、公文工作组织保障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 二要பைடு நூலகம்化业务指导 三要抓好督促检查 四要提高办文能力
注重继承保留,文种数量相对减少。原《条例》和 原《办法》共18个文种;最终《条例》确定党政机 关公文主要文种15个,去掉了“指示”、“条例”、“规 定”。
原则上不区分党政机关文种适用对象。只有命令( 令)、议案两个文种例外。
15个文种适用范围表述的变化。对决议、决定、命 令(令)、公报、通告、通知、通报、报告、纪要 等9个文种适用范围作出修改。
三、近似文种异同辨析
公告与通告:使用者、发布内容、公布范围上 有区别。
通知与通告:主要是适用对象有区别。 通知与通报:内容的侧重点不同。 意见与报告:行文方向和内容有区别。 意见与请示:行为方向和内容上有区别。
三、近似文种异同辨析
请示与报告:对上级要求、行文时间、文种性 质和行文目的不同。
公文的质量,直接反映机关的思想深度、政策水平和对社 情民意、重大问题分析掌控能力,直接关系党的意志和方针政 策的传达贯彻成效,直接体现机关干部的能力素质和工作水准 。
一、公文的特点
一是权威性和政策性。 二是针对性和指导性。 三是规范性和约束性。 四是程序性和严密性。 五是对应性和定向性。
二、公文的作用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及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
解读
2012
目录
一、公文的特点和作用 二、公文种类 三、公文格式 四、行文规则 五、公文拟制 六、公文办理 七、公文管理
2020年《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与《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
规定、函、会议纪要
意见、函、会议纪要
文件:特急、加急
文件:特急、急件
紧急程度 电报:特提、特急、加急、 电报:特提、特急、加急、
平急
平急,标右上角。
密级位置 份号下方(首页左上角) 右上角,信函在武文线下左 边。
成文日期三个“规范”主要变化对照表
文 《党政机关公文 《党的机关公 《行政机关 种 处理工作条例》 文处理条例》 公文办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党政机关公文 格式》(GB/T 9704—2012)
❖ 3.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 4.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
1999)
学习培训说明
❖ ※ 本次学习培训:主要侧重于 ❖ 1.对《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与《国家行政
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GB/T9704—2012)与《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GB/T9704—1999)所规定的新的变化和细节作 讲解,对原来相同之处就不再说明。 ❖ 2. 因不涉及党委系列公文,对《党政机关公文处理 工作条例》与《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 党委系列原公文格式与新的公文格式不作讲解。 ❖ 3. 采取理论讲解与实例说明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 4. 对一些重点事项,虽然新《条例》与《办法》要 求相同,但也作一些强调。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 5. 正文、页码。《条例》要求:正文,公文的主体, 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页码,公文页数顺序号。 《办法》对此未作要求,但在实际工作中已经有了 。
❖ 6.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条例》和 《办法》对此要求变化较大,等一下再详细讲解。
❖ 7. 使用文字及标准。《条例》要求:公文使用的汉 字、数字、外文字符、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按 照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执行。民族自治地方的公文, 可以并用汉字和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办法》 要求:文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在民族自治地方, 可以并用汉字和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按其习惯书写、 排版)。
GBT-9704-2012-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GBT-9704-2012-党政机关公文格式B目次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5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5.1 幅面尺寸5.2 版面5.2.1 页边与版心尺寸5.2.2 字体和字号5.2.3 行数和字数5.2.4 文字的颜色6 印制装订要求6.1 制版要求6.2 印刷要求6.3 装订要求7 公文格式各要素编排规则7.1 公文格式各要素的划分7.2 版头7.2.1 份号7.2.2 密级和保密期限7.2.3 紧急程度7.2.4 发文机关标志7.2.5 发文字号7.2.6 签发人7.2.7 版头中的分隔线7.3 主体7.3.1 标题7.3.2 主送机关7.3.3 正文7.3.4 附件说明7.3.5 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7.3.5.1 加盖印章的公文7.3.5.2 不加盖印章的公文7.3.5.3 加盖签发人签名章的公文7.3.5.4 成文日期中的数字GB/T 9704—20127.3.5.5 特殊情况说明7.3.6 附注7.3.7 附件7.4 版记7.4.1 版记中的分隔线7.4.2 抄送机关7.4.3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7.5 页码8 公文中的横排表格9 公文中计量单位、标点符号和数字的用法10 公文的特定格式10.1 信函格式10.2 命令(令)格式10.3 纪要格式11 式样GB/T 9704—2012 — 2 —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GB/T 9704—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进行修订。
本标准相对GB/T 9704—1999主要作如下修订:a)标准名称改为《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英文名称也作相应修改;b)适用范围扩展到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c)对标准结构进行适当调整;d)对公文装订要求进行适当调整;e)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和页码两个公文格式要素,删除主题词格式要素,并对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编排进行较大调整;f)进一步细化特定格式公文的编排要求;g)新增联合行文公文首页版式、信函格式首页、命令(令)格式首页版式等式样。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2012年版)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9704-20122012-07-01实施目次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5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5.1 幅面尺寸5.2 版面5.2.1 页边与版心尺寸5.2.2 字体和字号— 1 —5.2.3 行数和字数5.2.4 文字的颜色6 印制装订要求6.1 制版要求6.2 印刷要求6.3 装订要求7 公文格式各要素编排规则7.1 公文格式各要素的划分7.2 版头7.2.1 份号7.2.2 密级和保密期限7.2.3 紧急程度7.2.4 发文机关标志7.2.5 发文字号7.2.6 签发人7.2.7 版头中的分隔线7.3 主体7.3.1 标题7.3.2 主送机关7.3.3 正文7.3.4 附件说明7.3.5 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7.3.5.1 加盖印章的公文7.3.5.2 不加盖印章的公文7.3.5.3 加盖签发人签名章的公文7.3.5.4 成文日期中的数字7.3.5.5 特殊情况说明7.3.6 附注7.3.7 附件7.4 版记7.4.1 版记中的分隔线7.4.2 抄送机关7.4.3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7.5 页码8 公文中的横排表格9 公文中计量单位、标点符号和数字的用法10 公文的特定格式10.1 信函格式10.2 命令(令)格式10.3 纪要格式11 式样— 3 —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GB/T 9704—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进行修订。
本标准相对GB/T 9704—1999主要作如下修订:a)标准名称改为《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英文名称也作相应修改;b)适用范围扩展到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c)对标准结构进行适当调整;d)对公文装订要求进行适当调整;e)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和页码两个公文格式要素,删除主题词格式要素,并对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编排进行较大调整;f)进一步细化特定格式公文的编排要求;g)新增联合行文公文首页版式、信函格式首页、命令(令)格式首页版式等式样。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及《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解读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解读发布时间:2013-09-10 来源:作者:字体大小:大中小《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新的《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已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自2012 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这次实施的《国家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是在《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基础上制定和修订的,其最大特点是解决了原来党的机关和行政机关存在两部公文处理法规、两个公文标准、两种公文处理方式的问题,首次统一和规范了党、政机关的公文处理。
为便于大家理解和执行,下面就新制定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新《党政机关公文格式》重点是变化之处进行一下解读,同时就我们公文实际拟制工作中易出现的问题进行一下剖析。
一、《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主要特点这次新实施的《国家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在一定意义上综合了《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其主要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统一了公文的定义。
“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二,统一了公文种类。
原来党的机关公文种类有14种(决议、决定、指示、意见、通知、通报、公报、报告、请示、批复、条例、规定、函、会议纪要),原来行政机关公文种类有13种(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规定、函、会议纪要),两者之间只有9个文种是相同的。
新实施的《国家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的公文种类有15种(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可以理解为是在行政机关公文种类基础上增加了党的机关的“决议”和“公报”两个文种。
最新《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9704-20122012-07-01实施目次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5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5.1 幅面尺寸5.2 版面5.2.1 页边与版心尺寸5.2.2 字体和字号5.2.3 行数和字数5.2.4 文字的颜色6 印制装订要求6.1 制版要求6.2 印刷要求6.3 装订要求7 公文格式各要素编排规则7.1 公文格式各要素的划分7.2 版头7.2.1 份号7.2.2 密级和保密期限7.2.3 紧急程度7.2.4 发文机关标志7.2.5 发文字号7.2.6 签发人1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7.2.7 版头中的分隔线7.3 主体7.3.1 标题7.3.2 主送机关7.3.3 正文7.3.4 附件说明7.3.5 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加盖印章的公文不加盖印章的公文加盖签发人签名章的公文成文日期中的数字特殊情况说明7.3.6 附注7.3.7 附件7.4 版记7.4.1 版记中的分隔线7.4.2 抄送机关7.4.3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7.5 页码8 公文中的横排表格9 公文中计量单位、标点符号和数字的用法10 公文的特定格式10.1 信函格式10.2 命令(令)格式10.3 纪要格式11 式样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GB/T 9704—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进行修订。
本标准相对GB/T 9704—1999主要作如下修订:2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a)标准名称改为《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英文名称也作相应修改;b)适用范围扩展到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c)对标准结构进行适当调整;d)对公文装订要求进行适当调整;e)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和页码两个公文格式要素,删除主题词格式要素,并对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编排进行较大调整;f)进一步细化特定格式公文的编排要求;g)新增联合行文公文首页版式、信函格式首页、命令(令)格式首页版式等式样。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2012新国标解读
公文格式要素——主体部分
附件说明
如有多个附件, 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 附件顺序号(如“附 件:1. XXXXX”);附 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 号。附件名称较长需 回行时,应当与上一 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 齐。
公文格式要素——主体部分
12.发文机关署名: 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 化简称。 单一机关行文 时,一般在成文日期之上、 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编排 发文机关署名 。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主要变化
5.公文成 文日期中的数字格式 由汉字标全改为阿拉 伯数字标全;增加了 关于公文中计量单位、 标点符号和数字的用 法应当符合相应国家 标准的规定;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主要变化
6.新增联合 行文公文首页版式、信 函格式首页、命令(令) 格式首页版式等式样。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主要变化口诀
公文格式要素——主体部分
(5)公文中标点符号、计 量单位和数字的用法
标点符号的用法应 符合GB/T 15834 计量单位的用法应 符合GB 3100、GB3101和 数字用法应符合 GB/T 15835
GB 3102.1~13
公文格式要素——主体部分
11. 附件说明:公文 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 公文如有附件, 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 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 “附件”,后标全角冒 号和名称。
注:
关于公文标题
原《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规定: “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 标点符号。”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原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 》均无此要求。 言下之意:现党政机关公文的标题根据需要可以 加标点符号。
公文格式要素——主体部分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及《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解读
第二部分 公文种类
区分公文种类的功用
一是体现公文性质。 二是反映行文方向。 三是表达行文目的。 四是揭示公文特点。
公文种类
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
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实施重大强
七、公文管理更加注重安全保密
新《条例》在第七章“公文管理”中着重强
调了有关保密规定,提出了设立保密室和阅
文室的要求,对公文定密和解密、密级文件
的复制和汇编、公文的销毁和移交、新设立
单位的发文立户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第二部分
公文种类
2012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
公文种类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 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党的机关公文与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比较(已废除)
党的机关公文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
处理依据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
用纸规格 种 类 A4型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A4型
14种:决议、决定、指示、意 13种:命令(令)、决定、 见、通知、通报、公报、报告、 公告、通告、通知、通报、 请示、批复、条例、规定、函、 议案、报告、请示、批复、 会议纪要 意见、函、会议纪要 文件:特急、急件,电报: 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标右上角。 右上角,信函在武文线下左 边。
《办法》)。《条例》中出现了许多新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七
个方面:
一、公文处理的概念更加科学
《办法》规定“公文处理是指公文的办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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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培训说明
※ 本次学习培训:主要侧重于 1.对《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与《国家行政 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GB/T9704—2012)与《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GB/T9704—1999)所规定的新的变化和细节作 讲解,对原来相同之处就不再说明。 2. 因不涉及党委系列公文,对《党政机关公文处理 工作条例》与《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 党委系列原公文格式与新的公文格式不作讲解。 3. 采取理论讲解与实例说明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 对一些重点事项,虽然新《条例》与《办法》要 求相同,但也作一些强调。
党的机关公文与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比较
党的机关公文
名称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 条例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纸张规格 A4型(2012年之前为16K) 14种:决议、决定、指示、 意见、通知、通报、公报、 种 类 报告、请示、批复、条例、 规定、函、会议纪要
A4型
13种:命令(令)、决定、 公告、通告、通知、通报、 议案、报告、请示、批复、 意见、函、会议纪要
通 告
通 知
用于发布党内法规、任免干 部、传达上级机关的指示、 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 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 公文、发布要求下级机关办 理和有关单位共同执行或者 周知的事项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 的公文,转发上级机 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 公文,传达要求下级 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 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 事项,任免人员
一、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2012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 例》的通知 (中办发〔2012〕14号),从 2012年7月1日起, 。 现行的1996年 5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 2000年 8月24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 处理办法》停止执行。
公报
适用于公布 重要决定或 者重大事项
用于公开发 布重要决定 或者重大事 件
一、公文文种
文 种 《党政机关公 文条例》 适用于在一定 范围内公布应 当遵守或者周 知的事项 适用于发布、 传达要求下级 机关执行和有 关单位周知或 者执行的事项, 批转、转发公 文 《党的机关公文条例》 没有此文种 《行政机关 公文办法》 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 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 周知的事项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条例》全文共8章42条
第一章
总则:目的、适用范围、概念、负责
机关等 第二章 公文种类:明确了15种党政机关公文 文种 第三章 公文格式:对公文的格式作出规定。 在《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 2012)作了详细规定。 第四章 行文规则:行文的原则和规定等
一、公文文种
文种
《党政机关 公文条例》 《党的机关 公文条例》 《行政机关 公文办法》 适用于依照有关 法律公布行政法 规和规章;宣布 施行重大强制性 行政措施;嘉奖 有关单位及人员 没和规章、 宣布施行重大 命令 强制性措施、 (令) 批准授予和晋 升衔级、嘉奖 有关单位和人 员
通 报 纪 要
适用于表彰先进、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 批评错误、传达 误、传达重要精神、交 重要精神和告知 流重要情况。 重要情况。 适用于记载会议 定为会议纪要,用于记 主要情况和议定 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 事项。 事项。
一、公文文种
通过对比学习: 1. 新《条例》注重继承保留,文种数量相对减少, 原《条例》和原《办法》共18个文种;最终新《条 例》确定党政机关公文主要文种15个,分别是:决 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 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 2. 与《办法》相比,新《条例》去掉了“指示”、 “条例”、“规定”,增加了 “决议”和 “公 报”,同时将 “会议纪要”改为“纪要”。 3. 部分文种的适用范围表述有一定变化。对决议、 决定、命令(令)、公报、通告、通知、通报、报 告、纪要等9个文种适用范围作出修改,在概念上 略有调整。其余6个文种公告、意见、请示、批复、 方案、函在概念上保持不变。
决 定
适用于会议讨论 通过的重大决策 事项 适用于对重要事 项作出决策和部 署、奖惩有关单 位和人员、变更 或者撤销下级机 关不适当的决定 事项
《行政机关 公文办法》 用于会议讨论 没有此文种 通过的重要决 策事项 用于对重要事 适用于对重要事 项作出决策和 项或者重大行动 做出安排,奖惩 安排 有关单位及人员, 变更或者撤销下 级机关不适当的 决定事项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第五章
公文拟制:拟制公文的程序、方法等 第六章 公文办理:对收文、发文、整理归档 作出要求 第七章 公文管理:对公文日常管理、保密、 撤销、移交等作出规定 第八章 附则:对执行时间、解释机关等作出 规定。 原《办法》有9章56条,与其相比,更为精简。
一、公文文种
一、公文文种
文 种
报 告
《党政机关公文 条例》
《党的机关公文条例》
《行政机关 公文办法》
适用于向上级机 关汇报工作、反 映情况,回复上 级机关的询问
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 作、反映情况、提出建 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 问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 汇报工作,反映情 况,答复上级机关 的询问 适用于表彰先进, 批评错误,传达重 要精神或者情况。 定为会议纪要,适 用于记载、传达会 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文件:特急、加急 文件:特急、急件 紧急程度 电报:特提、特急、加急、 电报:特提、特急、加急、 平急 平急,标右上角。 密级位置 份号下方(首页左上角) 成文日期 无规定,多用阿拉伯数字 右上角,信函在武文线下左 边。 汉字
三个“规范”主要变化对照表
文 《党政机关公文 《党的机关公 种 处理工作条例》 文处理条例》 决 议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与《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
学习培训课件
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学习培训提纲
一、《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二、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 2012)
文件参考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通知(中 ) 办发〔2012〕14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党政机关公文 格式》(GB/T 9704—2012) 3.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4.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