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的罐区设置紧急切断阀的部分文件 规范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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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切断阀标准

紧急切断阀标准

紧急切断阀标准
紧急切断阀是工业生产中重要的安全设备之一,用于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切断危险源。

因此,紧急切断阀的标准对于工业安全至关重要。

在工业生产中,紧急切断阀需要满足多种要求。

首先,紧急切断阀必须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动作,并且能够可靠地切断危险源。

其次,紧急切断阀需要具备高灵敏度和准确性,以确保在需要时能够准确切断危险源。

此外,紧急切断阀还需要具备高可靠性和长寿命,以确保其在使用过程中的稳定性和耐久性。

为了满足这些要求,紧急切断阀需要符合一系列标准。

首先,紧急切断阀需要符合国际标准,如ISO和EN标准。

这些标准规定了紧急切断阀的设计、制造、测试和应用等方面的要求。

其次,紧急切断阀还需要符合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这些标准根据不同的行业和地区规定了紧急切断阀的具体要求和应用。

在实际应用中,紧急切断阀需要安装在危险源附近,以便在需要时迅速切断危险源。

同时,紧急切断阀还需要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以确保其在使用过程中的正常运转和可靠性。

此外,工业生产中还需要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

总之,紧急切断阀标准是工业生产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工业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了解和遵守相关标准,加强紧急切断阀的安装、检查和维护工作,是保障工业安全的重要措施。

储油罐紧急切断阀操作规程

储油罐紧急切断阀操作规程

储油罐紧急切断阀操作规程1. 引言储油罐是石油工业中常见的设备之一,用于存储和保护石油及其衍生产品。

为了确保储油罐操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紧急切断阀的正确操作至关重要。

本文档旨在规范储油罐紧急切断阀的操作流程,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控制油罐内的液体流动。

2. 紧急切断阀操作流程2.1 准备工作在执行紧急切断阀操作之前,操作人员应完成以下准备工作:1.确保操作人员已经接受过储油罐操作的培训,并熟悉该储油罐的结构和紧急切断阀的位置;2.确保储油罐周围没有明火和其他可燃物;3.检查液位计和液位传感器的正常工作;4.确保与储油罐相关的仪表和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2 操作步骤以下是储油罐紧急切断阀的操作步骤:1.在确认发生紧急情况后,操作人员应立即按下紧急停止按钮,以停止储油罐进料泵的工作;2.在停止进料泵后,操作人员应立即查找离储油罐最近的主控室,并通知主控室操作员紧急切断液体流入储油罐的阀门,并请求其立即关闭该阀门;3.如果主控室操作员无法立即关闭阀门,操作人员应向现场值班主管报告情况,并请求其派遣技术人员前往关闭阀门;4.同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储油罐的情况,查找紧急切断阀的位置,并关闭该阀门;5.在关闭紧急切断阀后,操作人员应立即向现场值班主管报告,并等待进一步指示。

3. 安全注意事项在执行储油罐紧急切断阀操作时,操作人员需要注意以下安全事项:1.在执行操作前,确保自己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等;2.在操作过程中,保持冷静,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私自改动储油罐及相关设备;3.禁止在储油罐附近吸烟或使用明火;4.如发生异常情况或紧急情况,应立即向现场值班主管报告,并按照规程执行紧急切断阀的操作;5.操作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了解操作规程的更新,并及时总结交流经验教训。

4. 总结储油罐紧急切断阀是确保储油罐安全操作的关键设备之一。

在紧急情况下,正确的操作流程和符合安全规范的操作行为将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紧急切断阀的选型及设置要求

紧急切断阀的选型及设置要求

紧急切断阀的选型及设置要求01 紧急切断阀的定义关于紧急切断阀的定义,目前在标准规范中,有以下几个标准规范对紧急切断阀这个术语进行了定义,如:《液化气体设备用紧急切断阀》(GB/T 22653-2008)第3.1条“紧急切断阀:安装在槽车、罐式集装箱、储罐或管道上,应急状况下,可手动或自动快速关闭的阀门”。

《低温介质用紧急切断阀》(GB/T 24918-2010)第3.1条“紧急切断阀:安装在罐车(槽车)、储罐或管道上,出现事故时,用手动或自动快速关闭的阀门”。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液化烃球罐区安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中国石化安635号印发)第2.2条“紧急切断阀:安装在球罐进出口管道上、发生事故或异常状况时能够快速紧密关闭(TSO)的阀门,紧急切断阀的允许泄漏量等级应达到ANSIB16.104(FCI70-2)CLASS V级或以上级。

该阀门应具有热动、手动及遥控手动(带手柄的遥控)关闭的功能”。

《液化烃球罐紧急切断阀选型设计规定》(中国石化518号文)第3.1条“紧急切断阀(emergency shutoff valve):用于安装在液化烃球罐的进出口管道上,当罐区内发生火灾、泄漏等事故时能够快速及紧密切断(TSO)和隔离可燃及有刺激性有腐蚀性物料的开关阀。

当球罐液位达到或超过高高液位限时,紧急切断阀能用于防止物料溢罐。

从紧急切断阀到球罐管口之间除了接管外不得安装任何其它管件或阀门,其间距应符合配管安装、阀门修理和工艺要求。

紧急切断阀应具有自动和手动关闭功能,手动关闭功能应包括控制室遥控手动关闭及现场手动关闭”。

通过上述定义可以看出紧急切断阀从型式上来说,只要能满足切断的功能,无论闸阀、球阀还是蝶阀都可以用作紧急切断。

另外,从功能上来讲,紧急切断阀却是一种远程快速切断关闭的阀门,它的功能就是特定用于当出现紧急状态时(火灾、泄漏事故等)用来隔断物料的阀,防止出现潜在的事故以及将事故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急切断阀操作规程

急切断阀操作规程

紧急切断阀操作规程
紧急切断阀适用于危险品运输车辆介质安全配套装置,当储罐泄漏时,手动远距离快速关闭阀门,切断介质流出管道,及时制止事故的发生。

为正确使用特制定紧急切断阀操作规程。

一、紧急切断阀压力标准为不小于0.6MPa,压力平衡阀的阀体在2.5MPa或最大允许工作压力的1.5倍两者中取最大值压力,操作时应在规定压力下进行。

二、紧急切断阀设计温度为-20℃至50℃,特殊环境宜为-40℃至70℃。

三、正常工作时将运输车辆泄压阀关闭;在遇到紧急情况时须将紧急切断阀会由于外界因素自动打开。

四、液动紧急切断阀装置在运行中不得超压,泄漏量不大于
0.01×DNmm³/s。

五、操作步骤:
1、打开车辆电源开关;
2、打开紧急切断阀开关并记录切断时间;
3、关闭紧急切断阀。

注:
1、在解除外力驱动时能自动关闭;
2、当底阀的驱动装置无法使用时,应能手动打开底阀;
3、底阀应满足DN100公称通径。

六、巡检内容:
1、手动试验液体流量,保证介质瞬间冲击力不能损害阀门本体。

2、查看过滤网是否松动、掉落。

3、检查密封面的工作状态:密封面是否渗漏。

4、检查中间极连接处是否渗漏。

5、检查紧急切断阀及油路系统或油管接头处是否有泄漏。

七、维护保养:
1、定期清洗油路管道元件,每年更换一次。

2、定期检查切断阀切断的使用是否正常,并执行相关规定;若出现不正常,应及时予以处理,保证车辆的驾驶,保护人身、车体的安全。

浅析储罐紧急切断阀的设置方式

浅析储罐紧急切断阀的设置方式

12储罐紧急切断阀通常安装于油气储罐的进出口管线上,当罐区内发生事故(火灾、管道泄漏等)或储罐液位超过高高液位时发生动作,以避免罐区事故的扩大或物料溢罐的发生。

它在正常的工况下是保持常开的,一旦有事故发生就会触及阀门,使其迅速关闭,以保证储罐作业的安全运行。

当前,根据项目是新建还是改造、储罐类别、储存介质危险性、工程经济性及可实施性等情况,储罐紧急切断阀的设置已经形成了相应的方式。

从而为紧急切断阀的设计研究提供经验。

1 紧急切断阀的驱动方式为了进一步分析紧急切断阀的设置方式,现简单介绍一下紧急切断阀的驱动方式。

常见的驱动方式有电动、机械、液压和气动4种。

1)电动式。

电动式紧急切断阀是通过接收可燃物泄漏的监测信号,使阀内的电磁机构带动弹簧快速关闭阀门[2]。

正常工作时,阀门处于常开状态,出现事故时,阀门发生关闭。

一旦关闭动作发生,阀门的工作状态就不会受接收信号的改变而改变,需要手动驱动来恢复阀门的开启。

该阀门具有控制精度较高、尺寸小、可靠性高的特点。

但考虑到外部环境对电机绝缘的影响,因此高湿场所不宜采用。

2)机械式。

机械式紧急切断阀是利用阀体薄弱结构的断裂来触发阀门的关闭。

薄弱结构的断裂强度应满足管道压力要求并可完全断裂脱开,安全拉断阀和剪切阀为两种最为常见的机械式紧急切断阀,安全拉断阀的材料应采用碳钢或铝合金,剪切阀应采用脆性材料。

一般常用于低压油气管道的出口,但该类阀门一般不适用于储罐紧急切断阀的使用。

3)液压式。

液压式紧急切断阀是利用液压油进行远距离控制,或者利用阀体中的易熔部件实现关阀动作。

当阀门出口流量大于额定流量时,主阀会自动关闭,因此液压式紧急切断阀还具有过流保护功能。

但液压油的粘度会随着温度的变化而变化,在高温和低温环境中不宜采用,且该类阀门制作成本高,因此在储罐的紧急切断阀中是不推荐使用的。

4)气动式。

气动液压式紧急切断阀是利用远距离快速泄放气源,或者利用阀体中的易熔部件实现关阀动作,其操作原理同液压式紧急切断阀相似。

罐区液位计和紧急切断阀的设置及联锁要求规范

罐区液位计和紧急切断阀的设置及联锁要求规范

罐区液位计和紧急切断阀的设置及联锁要求规范
1.罐区液位计的设置要求:
-罐区液位计应该安装在罐区的合适位置,能够准确测量液位。

-液位计的材料选择应该与被测液体相容,并能够抵抗外界环境的腐蚀。

-液位计的量程范围应该满足罐区液位变化的需求,并能够提供足够的安全余量。

-液位计应该经过校准和检测,确保其准确度和可靠性。

-液位计应该与显示器或报警装置联接,以便及时监测液位变化并采取相应措施。

2.紧急切断阀的设置要求:
-紧急切断阀应该安装在液体流动管道中,以便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迅速切断液体流动。

-切断阀的材料选择应该与被切断液体相容,并能够承受液体的压力和温度。

-切断阀的操作应该方便可靠,并且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切断液体流动。

-切断阀应该经过定期的检测和维护,以确保其正常工作。

3.联锁要求规范:
-液位计和切断阀之间应该设置联锁装置,以确保液位计数据准确的情况下关闭切断阀。

-当液位计测量的液位超过一定极限值时,联锁装置应该自动触发并关闭切断阀,以防止液体溢出。

-联锁装置应该具有可靠的机械或电气连接,并经过定期的检测和维护。

-联锁装置的设置和操作应该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规范要求。

总体而言,罐区液位计和紧急切断阀的设置及联锁要求规范应该确保液位计能够准确测量液位,切断阀能够迅速切断液体流动,并且两者之间有可靠的联锁装置实现安全联锁控制。

这些规范的目的是确保液体在罐区的安全存储和使用过程中能够有效地控制和应对可能的紧急情况。

罐区液位计和紧急切断阀的设置及联锁要求规范总结

罐区液位计和紧急切断阀的设置及联锁要求规范总结

罐区液位计和紧急切断阀设置及联锁要求规范总结•同一储罐至少配备几种不同类别的液位检测仪表?•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等重点储罐必须设置紧急切断装置吗?•所有的储罐,都必须设置高低液位报警及连锁吗?•如果设置紧急切断阀,对安装位置有要求吗?•现场需要设置紧急切断阀联锁按钮吗?安装位置有要求吗?01GB50074-2014《石油库设计规范》设置要求:15.1 自动控制系统及仪表15.1.1容量大于100m³的储罐应设液位测量远传仪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液位连续测量信号应采用模拟信号或通信方式接入自动控制系统;2 应在自动控制系统中设高、低液位报警;3 储罐高液位报警的设定高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SH/T 3007的有关规定;4 储罐低液位报警的设定高度应满足泵不发生汽蚀的要求,外浮顶储罐和内浮顶储罐的低液位报警设定高度(距罐底板)宜高于浮顶落底高度0.2m及以上。

15.1.4用于储罐高高、低低液位报警信号的液位测量仪表应采用单独的液位连续测量仪表或液位开关,并应在自动控制系统中设置报警及联锁。

联锁要求:15.1.2 下列储罐应设高高液位报警及联锁,高高液位报警应能同时联锁关闭储罐进口管道控制阀:1 年周转次数大于6次,且容量大于或等于10000m³的甲B、乙类液体储罐;2 年周转次数小于或等于6次,且容量大于20000m³的甲B、乙类液体储罐;3 储存I、II级毒性液体的储罐。

15.1.3 容量大于或等于50000m³的外浮顶储罐和内浮顶储罐应设低低液位报警。

低低液位报警设定高度(距罐底板)不应低于浮顶落底高度,低低液位报应能同时联锁停泵。

15.1.4用于储罐高高、低低液位报警信号的液位测量仪表应采用单独的液位连续测量仪表或液位开关,并应在自动控制系统中设置报警及联锁。

条文说明:15.1.4 “单独的液位连续测量仪表或液位开关”是指,除了“应设液位测量远传仪表”外,还需设置一套专门用于储罐高高、低低液位报警及联锁的液位测量仪表。

QCT XXX-XXXX《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紧急切断阀(平衡底阀)技术条件与试验方法》征求意见稿

QCT XXX-XXXX《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紧急切断阀(平衡底阀)技术条件与试验方法》征求意见稿

I
QC/T XXXXX—XXXX
前 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和附录D为规范性附录,附录E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II
QC/T XXXXX—XXXX
道路运输用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紧急切断阀 (平衡底阀)技术条件与试验方法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底阀与罐体连接法兰尺寸规格 ...................................... 11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底阀出口连接法兰尺寸规格(圆形) 底阀出口连接法兰尺寸规格(方形)
附录 D(规范性附录) 破裂安全性测试位置 附录 E(资料性附录) 破裂安全性测试装置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6944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T 21465 阀门 术语 GB 12220 通用阀门 标志 GB/T 12221-2005 金属阀门 结构长度 GB/T 13927-2008 工业阀门 压力试验 GB/T 15114-2009 铝合金压铸件, GB/T 15115-2009 压铸铝合金 GB/T2828.1-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4356-2002 不锈钢盘条 GB/T 5218-1999 合金弹簧钢丝 GB/T 1239.2-2009 冷卷圆柱螺旋压缩弹簧技术条件 第二部分:压缩弹簧 JB/T 106-2004 阀门的标志和涂漆 JB/T 308-2004 阀门型号编制方法 JB/T 7928-1999 通用阀门 供货要求 JB/T 9092-1999 阀门的检验与试验 HG 3158-2005 液化气体罐车用紧急切断阀

化工储罐联锁设置问题的参考标准

化工储罐联锁设置问题的参考标准

化工储罐联锁设置问题的参考标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的通知》(一)根据规范要求设置储罐高低液位报警,采用超高液位自动联锁关闭储罐进料阀门和超低液位自动联锁停止物料输送措施。

大型、液化气体及剧毒化学品等重点储罐要设置紧急切断阀。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三)对重大危险源中的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设置紧急切断装置;毒性气体的设施,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

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SIS)。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五、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6.6.13天然气凝液储罐及液化石油气储罐应设液位计、温度计、压力表、安全阀,以及高液位报警装置或高液位自动联锁切断进料装置。

《石油储备库设计规范》6.2.3油罐进油管道控制阀门应采取高高液位自动联锁关闭措施。

6.2.4油罐宜采取低低液位自动联锁停泵的措施。

11.1.2每座油罐应设置液位连续测量仪表和高高液位开关、低低液位开关,并应符合下列规定:2连续液位计应具备高液位报警、低液位报警和高高液位联锁关闭油罐进口阀门的功能,低液位报警设定高度(距罐底板)不宜小于2m。

3高高液位开关应具备高高液位联锁关闭油罐进口阀门的功能。

4低低液位开关应具备低低液位联锁停输油泵并关闭泵出口阀门的功能,低低液位开关设定高度(距罐底板)可不小于1.85m。

《石油库设计规范》15.1.2下列储罐应设高高液位报警及联锁,高高液位报警应能同时联锁关闭储罐进口管道控制阀:--年周转次数大于6次,且容量大于或等于10000m3的甲B、乙类液体储罐;--年周转次数小于或等于6次,且容量大于20000m3的甲B、乙类液体储罐;--储存Ⅰ、Ⅱ级毒性液体的储罐。

危化品企业罐区液位计和紧急切断阀的设置及联锁要求规范合集(1)

危化品企业罐区液位计和紧急切断阀的设置及联锁要求规范合集(1)

危化品企业罐区液位计和紧急切断阀的设置及联锁要求规范合集(1)邀您先思考:•同一储罐至少配备几种不同类别的液位检测仪表?•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等重点储罐必须设置紧急切断装置吗?•所有的储罐,都必须设置高低液位报警及连锁吗?•如果设置紧急切断阀,对安装位置有要求吗?•现场需要设置紧急切断阀联锁按钮吗?安装位置有要求吗?•01、GB50074-2014《石油库设计规范》(1)设置要求:15.1 自动控制系统及仪表15.1.1容量大于100m³的储罐应设液位测量远传仪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液位连续测量信号应采用模拟信号或通信方式接入自动控制系统;2 应在自动控制系统中设高、低液位报警;3 储罐高液位报警的设定高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SH/T 3007的有关规定;4 储罐低液位报警的设定高度应满足泵不发生汽蚀的要求,外浮顶储罐和内浮顶储罐的低液位报警设定高度(距罐底板)宜高于浮顶落底高度0.2m及以上。

15.1.4用于储罐高高、低低液位报警信号的液位测量仪表应采用单独的液位连续测量仪表或液位开关,并应在自动控制系统中设置报警及联锁。

(2)联锁要求:15.1.2 下列储罐应设高高液位报警及联锁,高高液位报警应能同时联锁关闭储罐进口管道控制阀:1 年周转次数大于6次,且容量大于或等于10000m³的甲B、乙类液体储罐;2 年周转次数小于或等于6次,且容量大于20000m³的甲B、乙类液体储罐;3 储存I、II级毒性液体的储罐。

15.1.3 容量大于或等于50000m³的外浮顶储罐和内浮顶储罐应设低低液位报警。

低低液位报警设定高度(距罐底板)不应低于浮顶落底高度,低低液位报应能同时联锁停泵。

15.1.4用于储罐高高、低低液位报警信号的液位测量仪表应采用单独的液位连续测量仪表或液位开关,并应在自动控制系统中设置报警及联锁。

条文说明:15.1.4 “单独的液位连续测量仪表或液位开关”是指,除了“应设液位测量远传仪表”外,还需设置一套专门用于储罐高高、低低液位报警及联锁的液位测量仪表。

重大危险源的罐区设置紧急切断阀的部分文件 规范摘要

重大危险源的罐区设置紧急切断阀的部分文件 规范摘要

重大危险源的罐区设置紧急切断阀的部分文件、规范摘要请参考以下文件:关于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罐区设置紧急切断阀的部分文件、规范摘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40号第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根据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方式)或者相关设备、设施等实际情况,按照下列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完善控制措施:(一)重大危险源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具备紧急停车功能。

记录的电子数据的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4〕68号二、进一步加强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工作(一)进一步完善化学品罐区监测监控设施。

根据规范要求设置储罐高低液位报警,采用超高液位自动联锁关闭储罐进料阀门和超低液位自动联锁停止物料输送措施。

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6)62号(二)严格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3.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全面推行重点防控措施:(2)提升重大危险源本质安全水平。

自2017年1月1日起,凡是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未设置紧急停车(紧急切断)功能的危险化学品罐区,一律停止使用;中石化罐区隐患整改攻坚战指导意见集团工单安风〔2016〕39号三、SIS联锁系统1.各企业应当对其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凡属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储罐区,应设置紧急停车系统,紧急停车系统的安全功能可通过基本过程控制(DCS或SCADA)系统实现,也可通过安全仪表(SIS)系统实现;四、低低液位联锁、高高液位联锁2.对属于一级或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储罐,除设置高、低液位报警外,还应对低低液位和高高液位设置相应的报警及联动保护措施。

油罐区紧急切断操作规程

油罐区紧急切断操作规程

油罐区紧急切断操作规程油罐区紧急切断操作规程一、引言油罐区紧急切断操作是指在发生火灾、泄漏、爆炸等紧急情况下,为了保障人员安全和减少财产损失,采取措施迅速切断油罐区内的油气供应和电力供应,以便进行灭火、救援和其他紧急处理工作。

本规程的目的是规范油罐区紧急切断操作的流程和要求,以确保切断操作的安全和有效性。

二、应急切断设备1. 油气供应应急切断装置:主要由应急切断阀门、切断按钮和联锁装置组成,与油罐区的油气供应管道相连。

装置应处于易于操作和紧急切断的位置,必须经常检查和维护,并确保其正常工作。

2. 电力供应应急切断装置:主要由应急切断开关和切断按钮组成,与油罐区的电源接线相连。

装置应经常检查和维护,并确保其正常工作。

三、应急切断操作流程1. 火警报警当发生火灾、泄漏、爆炸等紧急情况时,油罐区应急切断装置会自动启动报警,同时,油罐区工作人员也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警。

2. 确认切断条件接到报警后,相关部门应派遣专人前往现场,确认是否需要进行应急切断操作。

确认条件包括:火灾已得到有效控制、人员已疏散、周围环境安全等。

3. 切断油气供应确认切断条件后,现场指挥人员应按照操作程序,利用切断阀门和切断按钮切断油罐区的油气供应。

操作人员应穿戴必要的防护装备,操作前应检查设备是否正常运行,遵循操作规程,确保切断操作的安全和有效。

4. 切断电力供应在切断油气供应后,现场指挥人员应指派专人前往切断电力供应。

操作人员应穿戴防电击装备,根据操作程序,使用切断开关和切断按钮切断油罐区的电力供应。

操作前应检查设备是否正常运行,遵循操作规程,确保切断操作的安全和有效。

5. 确认切断完成切断油气供应和电力供应后,现场指挥人员应确认切断操作已完成,通知维护人员进行设备检查和修复,以确保供应恢复后能够正常运行。

四、操作注意事项1. 操作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熟悉应急切断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操作程序。

2. 在进行应急切断操作时,必须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如防火服、手套、防毒面具等。

罐区液位计和紧急切断阀的设置及联锁要求规范总结

罐区液位计和紧急切断阀的设置及联锁要求规范总结

罐区液位计和紧急切断阀的设置及联锁要求规范总结罐区液位计和紧急切断阀设置及联锁要求规范总结同一储罐至少配备几种不同类别的液位检测仪表?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等重点储罐必须设置紧急切断装置吗?所有的储罐,都必须设置高低液位报警及连锁吗?如果设置紧急切断阀,对安装位置有要求吗?现场需要设置紧急切断阀联锁按钮吗?安装位置有要求吗?01GB50074-2014《石油库设计规范》设置要求:15.1 自动控制系统及仪表15.1.1容量大于100m3的储罐应设液位测量远传仪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液位连续测量信号应采用模拟信号或通信方式接入自动控制系统;2 应在自动控制系统中设高、低液位报警;3 储罐高液位报警的设定高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SH/T 3007的有关规定;4 储罐低液位报警的设定高度应满足泵不发生汽蚀的要求,外浮顶储罐和内浮顶储罐的低液位报警设定高度(距罐底板)宜高于浮顶落底高度0.2m及以上。

15.1.4用于储罐高高、低低液位报警信号的液位测量仪表应采用单独的液位连续测量仪表或液位开关,并应在自动控制系统中设置报警及联锁。

联锁要求:15.1.2 下列储罐应设高高液位报警及联锁,高高液位报警应能同时联锁关闭储罐进口管道控制阀:1 年周转次数大于6次,且容量大于或等于10000m3的甲B、乙类液体储罐;2 年周转次数小于或等于6次,且容量大于20000m3的甲B、乙类液体储罐;3 储存I、II级毒性液体的储罐。

15.1.3 容量大于或等于50000m3的外浮顶储罐和内浮顶储罐应设低低液位报警。

低低液位报警设定高度(距罐底板)不应低于浮顶落底高度,低低液位报应能同时联锁停泵。

15.1.4用于储罐高高、低低液位报警信号的液位测量仪表应采用单独的液位连续测量仪表或液位开关,并应在自动控制系统中设置报警及联锁。

条文说明:15.1.4 “单独的液位连续测量仪表或液位开关”是指,除了“应设液位测量远传仪表”外,还需设置一套专门用于储罐高高、低低液位报警及联锁的液位测量仪表。

重大危险源(罐区)装备设置规范

重大危险源(罐区)装备设置规范

重大危险源(罐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征求意见稿)1范围为规范重大危险源(罐区)安全监测预警系统的设计和建设,有效地提高重大危险源(罐区)的本质安全,防止和减少重大生产事故,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重大危险源(罐区),对现场安全监控设备的设置作出了技术规定。

2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本,均不适用于本规范,但是,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SH 3063-1998 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 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16808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GB 12358 作业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GB 18218 重大危险源辨识GB 50341 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设计规范SH 3046 石油化工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设计规范GB 50094 球形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包含条文说明)GBJ 128 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074 石油库设计规范GB 17914 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 17267 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 5083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 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SH 3047 石油化工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SH 3007-1999 石油化工储运系统储罐区设计规范SH/T 3019-2003 石油化工仪表管道线路设计规范IEC 61508 Functional safety of electrical/electronic/programmable electronic safety-related systemsIEC 61511 Functional safety - Safety instrumented systems for the process industry sectorSH3005-1999 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SH/T3104-2000 石油化工仪表安装设计规范SH/T3018-2003石油化工安全仪表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17681 易燃易爆罐区安全监控系统验收技术要求GB 3836.1-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5025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17626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GB 50093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0l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SY/T 6319 防止静电、闪电和杂散电流引燃的措施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3术语和定义3.1重大危险源(罐区) 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 (Tanks)指危险物质储量达到或超过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临界值的单个或多个储罐,及其相关设备所涉及的周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区域。

罐区设置紧急切断阀的标准规范

罐区设置紧急切断阀的标准规范

罐区设置紧急切断阀的标准规范一、《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6.3.11液化烃的储罐应设液位计、温度计、压力表、安全阀,以及高液位报警和高高液位自动联锁切断进料措施。

对于全冷冻式液化烃储罐还应设真空泄放设施和高、低温度检测,并应与自动控制系统相联。

6.3.12气柜应设上、下限位报警装置,并宜设进出管道自动联锁切断装置。

6.3.14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宜采用有防冻措施的二次脱水系统,储罐根部宜设紧急切断阀。

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AQ3036-2010)5联锁控制装备的设置要求5.1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储罐的温度、液位、压力以及环境温度等参数的联锁自动控制装备,包括物料的自动切断或转移以及喷淋降温装备等。

5.2紧急切换装置应同时考虑对上下游装置安全生产的影响,并实现与上下游装置的报警通讯、延迟执行功能。

必要时,应同时设置紧急泄压或物料回收设施。

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11年8月5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公布根据2015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第十三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根据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方式)或者相关设备、设施等实际情况,按照下列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完善控制措施:(一)重大危险源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具备紧急停车功能。

记录的电子数据的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二)重大危险源的化工生产装置装备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自动化控制系统;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装备紧急停车系统;(三)对重大危险源中的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设置紧急切断装置;毒性气体的设施,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

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SIS);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4〕68号)二、进一步加强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工作(一)进一步完善化学品罐区监测监控设施。

危险化学品储罐区紧急切断阀如何设置

危险化学品储罐区紧急切断阀如何设置

危险化学品储罐区紧急切断阀如何设置根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第五条: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未实现上述要求的,判定为重大隐患。

那么紧急切断阀具体又该如何设置呢?1、相关标准规范关于罐区储罐紧急切断阀的设置要求(1)《石油化工企业防火设计标准》GB50160-2008(2018版)第7.2.15条规定:液化烃及操作温度等于或高于自燃点的可燃液体设备至泵的入口管道应在靠近设备根部设置切断阀,当设备容积超过40m³且与泵的间距小于15m时,该切断阀应为带手动功能的遥控阀,遥控阀就地操作按钮距泵的间距不应小于15m。

(2)《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表三工艺过程安全检查中:第三条:1)容积>40m3 的塔和容器,其与高温油泵的吸入口总管上要设紧急隔离阀,选用电动或气动执行机构;2)对于直径≥DN300 的高温油泵出入口阀门,要选用电动或气动闸阀;3)高温油泵上方的电缆槽等设施要采取防火措施。

(3)《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安监总管三〔2013〕76号)(二十二)有毒物料储罐、低温储罐及压力球罐进出物料管道应设置自动或手动遥控的紧急切断设施。

(4)《石油化工企业防火设计标准》GB50160-2008(2018版),6.4.2:站内无缓冲罐时,在距装卸车鹤位10m以外的装卸管道上应设便于操作的紧急切断阀。

(5)《液化烃球形储罐安全设计规范》SH3136-2003 6.1液化石油气球形储罐液相进出应设置紧急切断阀,其位置应靠近球形储罐。

(6)《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三条对重大危险源中的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设置紧急切断装置。

紧急切断阀国家标准

紧急切断阀国家标准

紧急切断阀国家标准
紧急切断阀是一种用于紧急情况下切断流体介质的装置,通常用于石油、化工、天然气等行业。

紧急切断阀的国家标准对其设计、制造、安装和使用提出了具体要求,旨在保障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防止事故发生。

本文将对紧急切断阀国家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紧急切断阀国家标准对其设计和制造提出了严格要求。

标准规定了紧急
切断阀的结构、材料、密封性能、耐压性能等技术指标,要求生产厂家按照标准要求进行设计和制造,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达到安全可靠的要求。

其次,标准还对紧急切断阀的安装和使用提出了具体规定。

在安装过程中,必
须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保证安装质量和安全性。

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紧急切断阀的性能和功能正常,以应对突发情况。

此外,紧急切断阀国家标准还对紧急切断阀的检测和验收提出了具体要求。


产品出厂前,必须进行严格的检测和试验,确保产品符合标准要求。

在安装完成后,还需要进行验收,以确保紧急切断阀的安装质量和性能达到标准要求。

总的来说,紧急切断阀国家标准是保障紧急切断阀安全可靠运行的重要依据,
对紧急切断阀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是保障工业生产安全的重要保障。

各相关单位和生产厂家应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操作,确保紧急切断阀的安全可靠运行,防止事故发生。

在实际生产和使用中,我们要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做好紧急切断阀的管理和维
护工作,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为工业生产的安全稳定做出贡献。

同时,我们也要不断加强对紧急切断阀技术的研发和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和性能,满足不同行业的需求,为国家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级重大危险源入口进料紧急切断阀的逻辑

一级重大危险源入口进料紧急切断阀的逻辑

一级重大危险源入口进料紧急切断阀的逻辑1.引言1.1 概述在工业生产过程中,一级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是确保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的重要环节。

一级重大危险源指的是那些可能导致重大事故或灾害发生的装置、设备或工艺环节。

这些危险源的失控可能会引发爆炸、火灾、泄漏等严重的安全事故,对人员和环境造成极大的威胁。

进料紧急切断阀作为一级重大危险源的控制装置,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和必要性。

它是用于在危险源失控时迅速切断进料的装置,以防止危险源进一步扩散和蔓延。

通过安装进料紧急切断阀,可以有效地避免事故的发生,降低生产安全风险,保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进料紧急切断阀的原理是在危险源失控时,通过紧急切断阀迅速中断进料。

这样一来,可以防止危险源继续注入物质,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进料紧急切断阀的逻辑是基于监测到危险源失控信号后,通过控制系统的指令,使切断阀快速关闭。

这种迅速的反应时间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

进料紧急切断阀除了具有紧急切断功能外,还应具备一些其他的特点,例如结构可靠性、操作简便性和自动化程度高等。

这些特点能够提高切断阀的性能稳定性和可靠性,增强其在危险源控制中的作用。

因此,本文将重点解析进料紧急切断阀的逻辑,包括其工作原理、设计要求和操作流程。

同时,还将探讨进料紧急切断阀在工业生产中的重要性和应用前景。

通过对这些内容的研究和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进料紧急切断阀在一级重大危险源控制中的作用,以及其对于保障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

1.2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可以包括以下内容:本篇文章总共分为三个主要部分,分别是引言、正文和结论。

引言部分包括以下三个小节。

首先,对于一级重大危险源入口进料紧急切断阀的逻辑进行了概述,简要介绍了该主题的背景和重要性。

其次,对文章的整体结构进行了描述,明确了各个部分的内容和脉络。

最后,明确了本文的目的,即分析一级重大危险源入口进料紧急切断阀的逻辑。

正文部分包括以下两个小节。

重大危险源的罐区设置紧急切断阀的部分文件、规范摘要

重大危险源的罐区设置紧急切断阀的部分文件、规范摘要

重大危险源的罐区设置紧急切断阀的部分文件、规范摘要重大危险源的罐区设置紧急切断阀的部分文件、规范摘要请参考以下文件:关于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罐区设置紧急切断阀的部分文件、规范摘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40号第十三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根据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方式)或者相关设备、设施等实际情况,按照下列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完善控制措施:(一)重大危险源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具备紧急停车功能。

记录的电子数据的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4〕68号二、进一步加强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工作(一)进一步完善化学品罐区监测监控设施。

根据规范要求设置储罐高低液位报警,采用超高液位自动联锁关闭储罐进料阀门和超低液位自动联锁停止物料输送措施。

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6)62号(二)严格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3.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全面推行重点防控措施:(2)提升重大危险源本质安全水平。

自2017年1月1日起,凡是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未设置紧急停车(紧急切断)功能的危险化学品罐区,一律停止使用;中石化罐区隐患整改攻坚战指导意见集团工单安风〔2016〕39号三、SIS联锁系统1.各企业应当对其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凡属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储罐区,应设置紧急停车系统,紧急停车系统的安全功能可通过基本过程控制(DCS或SCADA)系统实现,也可通过安全仪表(SIS)系统实现;四、低低液位联锁、高高液位联锁2.对属于一级或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储罐,除设置高、低液位报警外,还应对低低液位和高高液位设置相应的报警及联动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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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的罐区设置紧急切断阀的部分文件、规范摘要
请参考以下文件:
关于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罐区设置紧急切断阀的部分文件、规范摘要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40号
第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根据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方式)或者相关设备、设施等实际情况,按照下列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完善控制措施:
(一)重大危险源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具备紧急停车功能。

记录的电子数据的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4〕68号
二、进一步加强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化学品罐区监测监控设施。

根据规范要求设置储罐高低液位报警,采用超高液位自动联锁关闭储罐进料阀门和超低液位自动联锁停止物料输送措施。

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6)62号
(二)严格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3.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全面推行重点防控措施:
(2)提升重大危险源本质安全水平。

自2017年1月1日起,凡是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未设置紧急停车(紧急切断)功能的危险化学品罐区,一律停止使用;
中石化罐区隐患整改攻坚战指导意见集团工单安风〔2016〕39号
三、SIS联锁系统
1.各企业应当对其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凡属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储罐区,应设置紧急停车系统,紧急停车系统的安全功能可通过基本过程控制(DCS或SCADA)系统实现,也可通过安全仪表(SIS)系统实现;
四、低低液位联锁、高高液位联锁
2.对属于一级或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储罐,除设置高、低液位报警外,还应对低低液位和高高液位设置相应的报警及联动保护措施。

需设置独立SIS系统的储罐,其进出口管道上的罐根阀(紧急切断阀要采取防火措施,应具有手动操作功能,并采取防火措施),储罐高高液位、发生火灾事故等紧急情况时用SIS系统联锁切断进料;不需设置独立SIS系统的储罐,其进出口管道上的罐根阀宜采用控制阀,并应具有手动操作功能,储罐高高液位、发生火灾事故等紧急情况时可通过基本过程控制系统联锁切断进料。

AQ 3053-2015 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安全技术规范
3.1.6
大型储罐large storage tanks
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30 m或公称容积大于或等于10000 m3的储罐。

6.13 切断阀
储罐物料进出口管道靠近罐体处应设一个总切断阀。

对大型储罐,应采用带气动型、液压型或电动型执行机构的阀门。

当执行机构为电动型时,其电源电缆、信号电缆和电动执行机构应做防火保护。

切断阀应具有自动关闭和手动关闭功能,手动关闭包括遥控手动关闭和现场手动关闭。

12.2.2 液位限制附件
可燃液体储罐,应按规范的要求和操作需要设置液位计和高-低液位报警装置、高高液位报警装置,并将报警及液位显示信息传至控制室。

频繁操作的储罐宜设自动联锁紧急切断装置。

大型罐应设高低液位报警、高高液位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并采取高高液位报警联锁紧急切断装置的措施,在防火堤外及控制室操作站应设置紧急切断阀联锁按钮。

当储罐发生液位高高报警或火灾时,能够遥控或就地手动关闭进料切断阀,在切断阀关闭后,应自动联锁停止进料泵。

还有最新的: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河北利兴特种橡胶股份有限公司“5•13”氯气中毒事故的通报
安委办〔2017〕17号
二、严格行政许可,强化源头管控。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把人员素质、安全管理能力、装备水平等作为相关企业安全准入的必要条件。

一是认真按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和《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安监总厅宣教〔2017〕15号)要求,严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

二是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从业人员学历必须达到高中以上学历。

三是有关装置和储存场所与周边安全距离必须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告2014年第13号),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必须设置紧急停车(紧急切断)功能,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必须设置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

对达不到上
述要求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通过综合利用多种手段,倒逼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加速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

在此介绍油库防爆紧急切断阀/化工易燃液体防爆紧急切断阀的产品说明
一:油库防爆紧急切断阀/化工易燃液体防爆紧急切断阀概述:
防爆紧急切断阀(以下简称切断阀)是本一种新型紧急切断阀,是用来预防油库发生油液泄漏,油罐油液发生溢油、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的可靠的必不可少的按照保障装置。

对于保障财产和人身安全起着特别重要的作用,它与液位仪、可燃气体报警与消防相关安全仪器联动,当油库或化工厂(库)发生安全事故时,切断阀通过获得报警输出的型号或紧急停电将快速关闭,切断油液或化工液体,从而防止事故再次升级的可能性。

二:防爆紧急切断阀适用范围及用途
本产品适用于油库、化工厂(库)内的油罐进出油管道,当油液或化工液体发生外溢泄漏、火灾时,紧急关闭切断阀,切断油液或危险化学品液体。

减少因泄漏造成爆炸事故及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环境条件
1.切断阀适用于II类B级表面温度不高于T4组的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如汽油、煤油、柴油、航煤油、粘度不大于恩氏润滑油及化工液体等。

2.电源电压波动不得超过额定电压的±10%
3.进口管道必须设置过滤装置
4.环境温度-40℃~+55℃
5.环境湿度不大于90%
五:防爆紧急切断阀产品结构特征
结构形式:活塞式
六:防爆紧急切断阀工作原理
切断阀为常闭型,安装与油罐管道进口发德上方和出口阀的下方。

油液正常通过时,可实现自动控制或手动控制,当使用自动控制时可与油泵电机控制、液位仪控制、可燃气体报警器控制等相关安全仪器相互联动,当液位高位报警,可燃气体报警或其它安全事故时,切断阀通过获取到的相关报警信号,将油源或危险化工液体紧急切断,紧急切断阀将快速关闭。

从而防止了事故再次升级的可能,此阀为安全阀,不可当做工作阀。

手动控制是用来临时应急使用,如调试时使用。

如调试结束后应把手动阀关闭!一般情况下不得使用,以免造成控制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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