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讲国际货款的收付国贸案例
推荐-国际贸易实务九章国际货款支付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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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际 贸
⒈出票(Issue)
易
实
务 • 出票(Issue):出票
• 受款人的有 几种写法?
人在汇票上填写付款 • . 限制性抬头,non-
人、付款金额、付款
negotiable
日期和地点及受款人 等项目,经签字交给 受票人的行为。
• .指示性抬头, Endorsable(可背书转让)
• .. 持票人或来人抬头, Marketable
国 际 贸 易 实 务
第九章 国际货款的收付
1
国
际 • 要求与目的:
贸
易 • 使学生了解国际贸易结算中使用广泛的支付工
实 务
具、支付方式以及应用。
• 本章重点:
• 票据的分类及内容
• 汇付、托收的种类
• 信用证的含义、程序、特点、种类
• 本章难点:
• 汇付与托收的种类及程序
• 信用证的含义、程序、特点、种类
to the Order of
( 收款人 )
.the
sum of (汇票大写金额)
Drawn under …
(出票条款:应填写相关信用证开证行、开证号码及开证日期)
To (付款人即受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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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际
㈢汇票的种类
贸
易
实
务
• ⒈按出票人 (drawer)的不同,
• 可分为银行汇票 (banking bill)&商业 汇票( commercial bill)。
❖ 付款期限;
❖ 汇票金额;
❖ 收款人姓名和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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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票票样:
Bill of exchange
No. (汇票号码) Exchange for (汇票小写金额)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货款的支付(含答案)
[案例]甲交给乙一张经付款银行承兑的远期汇票,作为向乙订货的预付款,乙在票据上背书后转让给丙以偿还原先欠丙的借款,丙于到期日向承兑银行提示取款,恰遇当地法院公告该行于当天起进行破产清理,因而被退票。
丙随即向甲追索,甲以乙所交货物质次为由予以拒绝,并称10天前通知银行止付,止付通知及止付理由也同时通知了乙。
在此情况下丙再向乙追索,乙以汇票系甲开立为由推委不理。
丙遂向法院起诉,被告为甲、乙与银行三方。
你认为法院将如何依法判决?理由何在?案例分析:1、法院应判甲向丙清偿被拒付的汇票票款、自到期日或提示日起至清偿日止的利息,以及丙进行追索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甲与乙的纠纷则另案处理。
2、理由:(1)由于票据具有流通性、无因性、文义性、要式性,因此只要丙是票据的合法持有人,就有权要求票据债务人支付票款,并且此项权利并不受其前手乙的权利缺陷(向甲交付的货物质次)的影响;(2)丙在遭到主债务人(承兑银行)退票后,即有权向其前手甲、乙进行追索。
同样由于票据特性,甲不能以抗辩乙的理由抗辩丙。
[案例]某年6月6日,某托收行受理了一笔付款条件为D/P at sight 的出口托收业务,金额为USD100000,托收行按出口商的要求将全套单据整理后撰打了托收函一同寄给英国一家代收行。
单据寄出5天后委托人声称进口商要求托收将D/P at sight改为D/A at 60 days after sight,最后委托行按委托人的要求发出了修改指令,此后一直未见代收行发出承兑指令。
当年8月19日委托行收到代收行寄回的单据发现3份正本提单只有两份。
委托人立即通过英国有关机构了解到,货物已经被进口商提走。
此时,委托行据理力争,要求代收行要么退回全部单据,要么承兑付款,但是代收行始终不予理睬。
货款始终没有着落。
案例分析:1、对托收的商业信用性质的把握。
根据《托收统一规则》(URC522)的有关规定:只要委托人向托收行作出了清楚明确的指示,银行对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不负责任,后果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国际货物货款收付》课件
汇付是指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进行货款的收付。
详细描述
汇付是一种相对简单的货款收付方式,通常用于小额交易或个人交易。买家通过 银行将货款汇给卖家,卖家在收到货款后发货。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即期付款, 且手续简单,费用较低。
托收
总结词
托收是指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进行货款的收付。
详细描述
托收是一种相对复杂的货款收付方式,通常用于商业交易。卖家将货物装运后,将发票、提单等单据交给银行, 由银行负责向买家收取货款。托收通常分为即期付款和远期付款两种方式,手续较汇付复杂,费用也较高。
案例二:托收方式下的货款收付
总结词
托收方式下的货款收付需要双方信任 ,流程相对复杂。
详细描述
在托收方式下,卖方将货物运送给买 方,并委托银行向买方收取货款。这 种方式需要双方有一定的信任基础, 并且流程相对复杂,因为涉及到货物 的运输和货款的收取。
案例三:信用证方式下的货款收付
总结词
信用证方式下的货款收付相对安全,但需要 支付一定的费用。
汇率波动
汇率波动可能影响国际货物货款收付的成本和时 间,需要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3
经济增长和市场需求
经济增长和市场需求的变化可能影响国际货物贸 易的规模和方向,进而影响国际货物货款收付的 需求。
国际货物货款收付的未来发展方向
数字化和自动化
随着技术的发展,国际货物货款 收付将更加数字化和自动化,提
特点
国际性、多样性、风险性、复杂性。
重要性
01
保障交易安全
通过合理的货款收付安排,可以降低交易风险,保障买 卖双方的利益。
02
促进国际贸易发展
有效的货款收付机制可以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提高交 易效率和效益。
国际贸易实务九章国际货款支付.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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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结算
国
际 贸
⒈出票(Issue)
易
实
务 • 出票(Issue):出票
• 受款人的有 几种写法?
人在汇票上填写付款 • . 限制性抬头,non-
人、付款金额、付款
negotiable
日期和地点及受款人 等项目,经签字交给 受票人的行为。
• .指示性抬头, Endorsable(可背书转让)
❖ 付款期限;
❖ 汇票金额;
❖ 收款人姓名和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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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结算
汇票票样:
Bill of exchange
No. (汇票号码) Exchange for (汇票小写金额)
Tianjin,(汇票日期)
At…(汇票期限)
sight of this
Second of Exchange ( First of the same tenor and date unpaid), pay
to the Order of
( 收款人 )
.the
sum of (汇票大写金额)
Drawn under …
(出票条款:应填写相关信用证开证行、开证号码及开证日期)
To (付款人即受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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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结算
国
际
㈢汇票的种类
贸
易
实
务
• ⒈按出票人 (drawer)的不同,
• 可分为银行汇票 (banking bill)&商业 汇票( commercial bill)。
• .. 持票人或来人抬头, Marke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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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结算
国
际 贸 易
⒉提示(Presentation)
国际贸易实务货款收付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实务货款收付案例分析1、我某外贸公司与某港商做成一笔出口交易,合同中规定支付方式为D/P90天,我发货。
代收行找客户办理了见单(提示)和在无期汇票的承兑手续。
不久,货物到达香港,客户出具信托收据(T/R)向代收行借得提单正本,提货并且出售。
汇票到期时,客户因经营不善失去偿付能力,代收行以汇票付款人拒付为由,通知托收行转告我公司,要我公司直接联系客户解决,你认为我公司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答:(1)我方应该拒绝代收行的不合理要求,应该坚持由代收行承担因为借单信用导致的货款损失。
(2)案例涉及跟单托收中远期付款交单凭信托收据借单(D/P.T/R)问题, D/P.T/R是指在无期付款奖章的条件下,代收行对于资信较好的进口人,允许进口人凭信托收据,取货运单据,先得提货。
根据D/P.T/R,在无期付款交单条件下,若在无期汇票的期限内,进口商在市场街市看涨的情况下,可以采用D/P.T/R,若代收银行未经出口商授权擅自给进口商借单信用,到期收不到货款的风险由代收银行承担,或出口商在委托银行托收前授权给代收行在需要的情况下可以给进口商借单信用,则到期收不到货款的风险由出口商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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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结合本案例,我方与港商签订的合同中规定了支付方式为D/P90天,并未涉及有关D/P.T/R,客户出具T/R向代收行借得提单正本,是未经我方同意而擅自给进口商借单信用。
之所以出现钱货两空,完全是由于代收行擅自给进口商借单信用而导致的,故此损失应完全由代收行承担。
故我方应该拒绝代收行的不合理要求,应该坚持由代收行承担因为借单信用导致的货款损失。
2、我国向M公司向港G商出售货物一批,价格条件为CIF香港,付款条件为D/P见票后30天。
M公司同意G商指定的香港汇丰银行为代收行。
M公司在合同规定的装船期限内将货物装船,取得清洁提单后,随即出具汇票连同提单、商业发票等委托中国银行通过香港汇丰银行向G商收取货款,5天后所装货物安全运抵香港,因当时该商品的行情看涨,G商凭信托收据向汇丰银行借取提单提货,并将部分货物出售。
国贸法律案件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外贸公司(以下简称“我方”)与某国际供应商(以下简称“对方”)于2019年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我方购买对方的一批货物,总价为100万美元。
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货物的质量、数量、交货时间、支付方式等条款。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货物质量、交货时间等问题产生了纠纷。
二、案件事实1. 货物质量纠纷根据合同约定,我方要求对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必须符合我国相关标准。
然而,在货物到港后,经检验发现,部分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
具体表现为:部分货物存在尺寸偏差、表面划痕、材质不符合要求等问题。
2. 交货时间纠纷合同约定,对方应在2019年12月31日前将货物全部运抵我国港口。
然而,对方实际于2020年1月10日才将货物运抵我国港口。
这导致我方无法按时将货物销售给客户,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三、法律分析1. 货物质量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
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本案中,对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已构成违约。
2. 交货时间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履行期限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
当事人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可以随时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本案中,对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已构成违约。
四、案件处理1. 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我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1)退还部分货款,以弥补我方经济损失;(2)承担我方因对方违约而发生的合理费用;(3)赔偿我方因对方违约而遭受的其他损失。
2. 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国际货款的收付案例及答案
第六章国际货款的收付案例及答案1. 我某丝绸进出口公司向中东某国出口丝绸织制品一批,合同规定:出口数量为2100箱,价格为2500美元/CIF中东某港,5-7月份分三批装运,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付款,买方应在装运月份开始前30天将信用证开抵卖方。
合同签订后,买方按合同的规定按时将信用证开抵卖方,其中汇票各款载有“汇票付款人为开证行/开证申请人”字样。
我方在收到信用证后未留意该条款,即组织生产并装运,待制作好结汇单据到付款行结汇时,付款行以开证申请人不同意付款为由拒绝付款。
问:(1)付款行的做法有无道理?为什么?(2)我方的失误在哪里?2. 某笔进出口业务,约定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
第一批货物发送后,买方办理了付款赎单时,但收到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与合同规定严重不符,便要求开证行通知议付行对第二批信用证项下的货运单据不要议付,银行不予理睬。
后来议付行对第二批信用证项下的货运单据仍予议付。
议付行通知买方付款赎单,遭到买方的拒绝。
请问:银行处理方法是否合适?买方应如何处理此事为宜?3. 我某纺织品进出口公司与国外某商人于5月18日签订了一份出口精纺棉织品的合同,合同中规定采用信用证付款方式付款,装运期为10月份。
由于双方的疏忽,合同中未对信用证的种类予以规定。
我方收到国外客户开来的信用证后,发现该证也未规定信用证的种类。
问:该证是否要经过修改才可适用?《UCP500》和《UCP600》对此是如何规定的?答:该证不需要修改就可以使用。
因为,根据《UCP500》的规定,若信用证中未标明“不可撤销”或“可撤销”字样的,应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
而在采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我们应力争采用的也是不可撤销信用证。
根据根据《UCP600》第三条,信用证是不可撤销的,即使未如此表明。
根据《UCP600》第十条,未经开证行、保兑行(如有)及受益人同意,信用证即不能修改,也不能撤销。
因此,该证不需要修改就可以使用。
国际货款的收付案例集锦
国际货款的收付案例集锦买方拒绝向银行付款赎单的争议案案例:中东某商人从西欧购买一项商品买卖双方约定采用信用证方式付款,并明确分两批交货和分两批开立信用证。
第一张信用证开出后,已经顺利结汇。
第二张信用证开出后,买方因第一批货物质量有问题,向卖方索赔的事项尚未了结,便通知银行停止使用其开出的第二张信用证,但银行仍凭卖方第二批正确的票据付了款。
当银行通知买方对第二批货物付款赎单时,遭到买方拒绝,银行向法院起诉,结果银行胜诉。
请分析原因。
案例分析:本案合同规定按信用证付款方式成交,而信用证是独立于合同之外的一种自足的文件,在信用证付款条件下,银行处于第一付款人的地位,他对受益人承担独立的责任。
由于银行开出的是不可撤消信用证,而且按一般惯例规定,银行只管单证,不管货物,当银行通知买方付款赎单时,只要单证一致,作为开证申请人的买方就必须付款赎单。
本案合同项下的买方,以上一批交货质量有争议为由而拒绝向银行付款赎单,是毫无道理的。
因此,法院判决正确。
单证不符和信用证有效期已过而遭银行拒付案案例1美国某商人按CFR纽约条件凭信用证付款方式向意大利某商人购买一批智利产的金鱼粉,买方通过美国银行开出一张不可撤消的信用证,其中规定:在议付单据中,提单必须是空白抬头并注明运费已付,品质证书必须证明含蛋白质不低于70%。
但议付时,受益人却提供不可转让的提单,且无“运费已付”字样,品质证书仅注明蛋白质为67%,发票的商品名称是鱼粉,而不是金鱼粉。
由于单证不符,遭开户行拒付。
后受益人又补交了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并遭到开证银行再次拒受单据和拒付货款。
案例分析信用证项下的交易,单据十分重要。
卖方凭单据议付和买方付款赎单,都离不开单据。
单据——付款是对流的,银行处理信用证业务,实际上是从事单据的买卖,所以银行议付时必须贯彻单据与信用证“严格相符”的原则。
如发现受益人提交的单据表面上与信用证规定不相符,银行即有权拒受单据和拒付货款。
国际贸易货款收付开篇案例好
跟单汇票: 附带商业单据(商业汇票)
5
即期汇票:见票即付。 3、付款日期:
远期汇票:见票后若干天或指定日 期支付。
3、汇票行为
汇票行为也可以叫做汇票处理手续,具体做法如下:
(1)出票。汇票的出票包括3个行为:出票、签 字和交付
(2)提示。持票人将汇票提交付款人,要求承兑 和付款的行为即为提示。
第一,即期汇票
根据汇票定义,付票 第二,远期或定期汇票
时间有三种:
第三,延期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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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款人。也叫汇票抬头人
根据汇票定义有三种,第一种叫限制性抬头; 第二种叫指示性抬头 ;第三种叫持票来人抬头
货到付款:卖方风险,资金负担 精品课件,你值得拥有! (2)借贷凭证:借款人签发本票交贷款人抵押 适用于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下的一种特殊形式的信用证
(5)背书。汇票的转让行为,即汇票收款人在汇票 背面背书并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就取得了汇票 权利成为持票人
8
二、本票
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即期或定 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对某人或其指 定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书面承 诺。 1、本票的内容
(1)表明本票字样:(2)无条件支付承诺;(3)付 款期限;(4)付款地点; (5)收款人;(6)出票日期和地点;(7)出票人; (8)金额
汇票的以上9项内容缺一不可 。
3
特点: 1)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汇票上不能记载 任何支付的先决条件 2)确定的金额,确定的期限 3)三个基本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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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汇票的种类 根据出票人、承兑人、付款时间、有无附单据及 流通范围的为以下几种:
1、根据出票人不同 汇票: 信用为依托
国际货款的收付案例及答案
第六章国际货款的收付案例及答案1. 我某丝绸进出口公司向中东某国出口丝绸织制品一批,合同规定:出口数量为2100 箱,价格为2500 美元/CIF中东某港,5-7 月份分三批装运,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付款,买方应在装运月份开始前30 天将信用证开抵卖方。
合同签订后,买方按合同的规定按时将信用证开抵卖方,其中汇票各款载有“汇票付款人为开证行/ 开证申请人”字样。
我方在收到信用证后未留意该条款,即组织生产并装运,待制作好结汇单据到付款行结汇时,付款行以开证申请人不同意付款为由拒绝付款。
问:(1 )付款行的做法有无道理?为什么?(2)我方的失误在哪里?2. 某笔进出口业务,约定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
第一批货物发送后,买方办理了付款赎单时,但收到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与合同规定严重不符,便要求开证行通知议付行对第二批信用证项下的货运单据不要议付,银行不予理睬。
后来议付行对第二批信用证项下的货运单据仍予议付。
议付行通知买方付款赎单,遭到买方的拒绝。
请问:银行处理方法是否合适?买方应如何处理此事为宜?3. 我某纺织品进出口公司与国外某商人于5 月18 日签订了一份出口精纺棉织品的合同,合同中规定采用信用证付款方式付款,装运期为10 月份。
由于双方的疏忽,合同中未对信用证的种类予以规定。
我方收到国外客户开来的信用证后,发现该证也未规定信用证的种类。
问:该证是否要经过修改才可适用?《UCP500》和《UCP600》对此是如何规定的?答:该证不需要修改就可以使用。
因为,根据《UCP500》的规定,若信用证中未标明“不可撤销”或“可撤销”字样的,应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
而在采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我们应力争采用的也是不可撤销信用证。
根据根据《UCP600》第三条,信用证是不可撤销的,即使未如此表明。
根据《UCP600》第十条,未经开证行、保兑行(如有)及受益人同意,信用证即不能修改,也不能撤销。
因此,该证不需要修改就可以使用。
国际贸易支付法案例
国际贸易支付法案例在全球化时代,国际贸易支付法案是国际贸易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它涉及到各国之间的资金流动和支付方式,对于国际交易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难免会遇到各种问题和纠纷。
本文将通过几个实际案例,探讨国际贸易支付法案例中的一些常见问题和解决方法。
案例一:货物未按时交付引发的支付纠纷某公司在与国外供应商进行贸易时,按照合同约定预付货款。
然而,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到来时,供应商并未按时交付货物。
由于货物未能及时到达,导致公司在销售和生产上出现了一系列问题,严重影响了业务进展。
因此,公司要求退还预付款项。
在这种情况下,国际贸易支付法案例中涉及到的一个关键问题是如何解决支付纠纷。
一般情况下,合同中会约定货物交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如果一方未能按时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权要求返还支付款项或进行适当的赔偿。
但是,在国际贸易中,由于法律体系和跨国司法管辖的问题,解决支付纠纷通常需要依靠国际仲裁或国际商事法庭来处理。
案例二:付款方式不符合合同要求引发的纠纷某公司与国外买家签订了一份销售合同,合同明确约定采用信用证支付。
然而,在货物交付后,买家却以其他方式进行付款。
由于付款方式不符合合同要求,卖家拒绝接受支付,并提起诉讼要求买家按照合同约定付款。
这个案例涉及到国际贸易支付法案例中的付款方式的问题。
在国际贸易中,双方往往会约定特定的付款方式,如信用证、托收和电汇等。
这是为了保证交易安全和双方的利益。
如果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则违反了合同条款,另一方有权拒绝接受支付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例三:禁运商品引发的支付问题某公司与国外买家签订了一份销售合同,合同约定出口的商品属于国际禁运商品。
然而,买家未能遵守相关法律规定,购买并进口了这些禁运商品。
为了遵循国际法律法规,海关扣留了商品,并冻结了买家的支付款项。
由于买家的行为引发了支付问题,卖家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款项。
在这个案例中,国际贸易支付法案例的关键问题是支付款项的冻结。
第九讲国际货款的收付 国贸
付款交单凭信托收据借单(D/P· T/R)
指出口人在办理托收申请时提示银行允许进口人在
承兑汇票后可以凭信托收据先行借单提货。
日后进口人如汇票到期不能付款时,则与银行无关,
一切风险概由出口人自己承担。
注意托收进口押汇与(D/P· T/R)的区别 相关概念:出口押汇
2.3 在国际贸易中应用托收应注意的问题
2. 本票(Promissory Note)
A Promissory note is an unconditional promise in writing made by one person(the maker) to another (the payee or the holder) , signed by the maker engaging to pay on demand or at a fixed or determinable future time a sum certain in money to or to the order of a specified person or bearer. 本票是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保证于见票时或定期 或于将来可以确定的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支付 一定金额的无条件的书面支付承诺。
Bill of exchange
Drawn Under
Date
NO.
L/C NO. Payable with interest @ Exchange for At
%per annum
Changsha, China. DATE: Sight of this first of exchange
(SECOND of exchange being unpaid). Pay to the order of The sum of
《 国际货款的收付 》9案例解析
第九章国际贸易货款结算【案例解析】1、我国A公司向泰国B公司出口一批货物,付款方式为D/P 90天。
货物出运后,汇票及货运单据通过出口地的托收银行寄抵国外代收行,B公司进行了汇票承兑。
货抵目的港后,由于用货心切,B商于是出具了信托收据向本地代收行借得货运单据,先行提货转售。
当汇票到期时,B商因经营不善,失去偿付能力。
代收行以汇票付款人拒付为由通知托收行,并建议由A公司直接向B商索取货款。
此时距离汇票到期日还有30天。
试分析A公司于汇票到期时收回货款的可能性,并提出处理该案的建议。
答案要点:在远期付款交单的条件下,如果付款日期晚于到货日期,进口商为了抓住有利时机转售货物,可以采取两种做法:一是在付款到期日之前付款赎单,扣除提前付款日至原付款到期日之间的利息,作为进口商享受的一种提前付款的现金折扣。
另一种做法是代收行对于资信较好的进口商,允许其凭信托收据借取货运单据,先行提货,于汇票到期时再付清货款,这是代收行自己向进口商提供的信用便利,而与出口商无关。
因此,如代收行借出单据后,到期不能收回货款,则应由代收行负责。
但如系出口商指示代收行借单,就是由出口商主动授权银行凭信托收据借单给进口商,即所谓远期付款交单凭信托收据借单方式,也就是进口商承兑汇票后凭信托收据先行借单提货,日后如进口商到期拒付的风险,应由出口商自己承担。
因此,使用远期付款交单凭信托收据借单方式时出口商必须特别慎重。
本案中,代收行以汇票付款人拒付为由通知托收行,并建议由A公司直接向B商索取货款的处理意见值得商榷。
如银行擅自放单,则由代收行承担责任;如出口商授权银行放单给进口商,其后果由其自己承担。
2、宁波市某进出口公司对外推销某种货物,该商品在新加坡市场的销售情况日趋看好,逐渐成为抢手货。
新加坡贸发公司来电订购大批商品,但坚持用汇付方式支付。
此时,在宁波公司内部就货款支付方式问题产生不同的意见,一些业务员认为汇付的风险较大,不宜采用,主张使用信用证方式;但有些人认为汇付方式是可行;还有一部分业务员人认为托收可行。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国际货款的收付
第三章国际货款的收付案例1 出口业务为什么遭拒付?[案情]1997年11月底,我方A公司与台湾B公司签订一份出口各式打火机合同,总价值10118.00美圆,数量为111,000只,只(为1X20'集装箱),规定从上海运往基暖隆港,到港时间不得晚于12月17 日,支付方式为B公司收到目的港的代理的接货通知书后48小时内将全部货款办理电汇(T/T)给A公司。
由于装运期较为迫切,我方立即准备货物,并预定了12月10日船期(预计整个航程共需7天)。
货物如期装船后,正本提单寄B公司。
但因货物途经高雄时多停靠了2天,于12月19日才抵达目的港,客户于次日提货后,提出暂时拒付全部货款,侍货物销完后再付,原因是货物未能如期到港,致使这批货物无法赶上当地圣诞节的销售高潮,其部分客户已纷纷取消订单,造成此批货物大量积压,给他带来巨大经济损失。
A公司多次电告B公司,告知货物未能如期到港(延误2天),我方是无法预料与控制的,再者,因备货时间短,我方巳尽力将货物装上最早船期。
A公司多次要求B公司办理付款,B公司均不予以理踩。
2个月后,A公司只好请台湾某一友好客户C与B公司协商,B公司才开始有所松口,条件是要求我方降价30%后才同意给予付款(客户称约有价值30%货物积压仓库)。
经我方一再努力与之协商,最终才以我方降价15%告终,此案中我方直接损失1500多美元。
[分析]此案虽己了结,但给我们留下深刻的教训。
(一)我方在签订合同时是否接受客户提出的特殊条款,应以我方能否保证这一条款的实现为前提,切不可掉以轻必,盲目接受。
所谓特殊条款,一般是指非我方销售确认书(S/C)上原有或应有的,而是对方在签约时提出的对我方带有限制性的务款。
本案中客户要求我方保证货物不得晚于1997年12月17日到达目的港,应属于客户的特殊条款。
根据国际贸易海洋运输惯例,船方(或船代)可向托运人提供大约到港日(即为ETA),但并不负有法律责任,仅供托运人参考,因为货物在整个运输过程中受到各种自然和社会因素影响,船方(或船代)对整个航程是无法准确预计的,更何况作为托运人的A公司。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案例一: 我国某公司与外商签订了一份CIF 出口合同, 我国公司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办理了保险。
货品发出后, 银行议付了货款, 但货到目旳港后发现严重破损, 而保险中没有投保破损险(由于买方没有指明), 买方规定我国公司到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事宜。
问: 我方应否办理?答: 买方规定不合理。
此案波及到CIF 合同旳性质。
1.根据.年通则》, CI.属于象征性交货术语, 即卖方只要交出符合合同或信用证规定旳对旳完整旳单据, 就算完毕了交货义务, 而不必保证到货, 因此不是到岸价。
2.CI.虽然由卖方办理保险,但投保金额和险别必须事先商定,如果没有商定,只能按照国际惯例办理,即按FO.货价×(1+10%)投保平安险。
3.在CI.术语下,卖方办理保险仅为代理性质,应由买方解决索赔事宜。
如果买方规定卖方替代办理索赔事宜,但责任和费用用由买方承当。
本案例, 买方显然是在推卸责任。
因此我方不能答应对方规定。
案例二: 某年11月, 我国某外贸公司与一外商签订了出口5000 公吨钢材旳合同, 价格条款为CIF 温哥华。
支付方式为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
我方按合同规定办理了租船定舱和保险并支付了有关费用, 获得了全套合格单据并到议付行付货款, 不料货品在航行途中遭遇海啸, 所有灭失。
外商以货品灭失为由回绝付款赎单, 问我方如何解决?答:这是一起并不复杂案例。
在CIF 术语中, 买卖双方风险划分地点是装运港船舷, 越过船舷后旳风险由买方承当, 卖方办理保险仅仅是代理性质, 出险后应由买方办理索赔事宜。
此外CIF属于象征性交货, 即凭全套合格单据, 买方就不得拒付货款。
尚有, 信用证业务属于银行信用, 应由议付银行承当第一付款责任。
解决措施:我方一方面应向议付行议付货款, 再由议付行向付款行申请付款, 只要全套单据合格, 付款行不得拒付。
另一方面我方应向买方讲明道理, 提出严重交涉, 只要对方不无理取闹, 就会按照国际惯例迅速支付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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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进口商的资信制定合适的授信额度 审慎选择代收行,争取由出口商指定 原则上应由我方保险 对贸易管制和外汇管制较严的国家慎用托收 争取在进口商所在地布置好代理人 托收单据应严格按合同规定制作 熟悉《托收统一规则》的有关规定 必要时作国际保理或向办理出口信用保险 填写托收申请书时,托收指示要明确 D/P远期注意远期天数与航程时间的间隔合适 通过预付定金方式避免货物运回的运费
第九章 国际货款的收付
引例
2006年底,甲公司与香港乙公司成交一批商品,合同中包装条款 规定:Packing: all in plywood cases of 10kg net and 2 cases to one bundle and jutted. 甲收到的信用证中的包装条款为:Packing: all in playwood cases of 10kg net and 2 cases to one bundle。甲公司按 照信用证上规定的包装条件,装箱打捆,不加套麻袋,向中国银行 上海分行议付,上海分行向开证行寄出全部单证,开证行和上海议 付行对单证没有提出不符点。货物运出后 8 天,客户乙通知甲: “由于你方包装未加套麻袋,违反了合同规定,应承担责任。”并 重申信用证上订有“其他均见售货确认书”。并通知开证行止付。 请问: 1. 乙的做法是否有依据? 2. 开证行是否承担付款责任? 3. 出口商有何教训?
第一节 支付工具 Instrument of payment Currency 货币
Currency of the seller’s country Currency of the buyer’s country Currency of a third country
Bill 票据
Bill of Exchange Promissory Note Cheque or Check
汇票是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要求其见票时或在将来可以确 定的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书面支 付命令 . 根据1882年《英国票据法》
1.2 key elements of a bill of exchange
(汇票必要内容) According to British bills act 1882 (1)It must contain the wording like Draft or Exchange or even Bill of exchange√ (2)It must write unambiguously the name and address of the drawee√ (3)It must contain an unconditional order to pay a definite sum of money√ (4)It must be in writing and signed by the maker or drawer. √
3. 信用证支付(L/C)
UCP600 Credit means any arrangement, however named or described, that is irrevocable and thereby constitutes a definite undertaking of the issuing bank to honour a complying presentation. Honour means: a. to pay at sight if the credit is available by sight payment. b. to incur a deferred payment undertaking and pay at maturity if the credit is available by deferred payment. c. to accept a bill of exchange (“draft”) drawn by the beneficiary and pay at maturity if the credit is available by acceptance.
3. 支票(cheque)
A cheque is an unconditional order in writing, addressed by the customer to a bank,signed by that customer authorizing the bank to pay on demand a sum certain in money to or the order of specified person or to bearer.
(5)It must be payable on demand or at fixed or determinable future time. (6)It must be payable to or to the order of a specific person. √ (7)It must indicate the amount to be paid in words and in figures. √ (8) date of issue √ Other contents: number of bills of exchange/reason of issuing ,etc.
2. 本票(Promissory Note)
A Promissory note is an unconditional promise in writing made by one person(the maker) to another (the payee or the holder) , signed by the maker engaging to pay on demand or at a fixed or determinable future time a sum certain in money to or to the order of a specified person or bearer. 本票是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保证于见票时或定期 或于将来可以确定的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支付 一定金额的无条件的书面支付承诺。
To HUNAN MACHINERY IMPORT & EXPORT CORP.DEPT. MANGER
Drawer 出票人
issue
Payee 收款人
present
Payer 付款人
Accept pay
1.3 legal acts on instruments(票据行为)
(1)to draw/issue(出票) (2)presentation (提示): presentation for acceptance and presentation for payment (3)Endorsement (背书) Blank Endorsement(空白背书); order Endorsement(记名背 书); Restrictive Endorsement(限制性背书) (4)Acceptance(承兑)
付款交单凭信托收据借单(D/P· T/R)
指出口人在办理托收申请时提示银行允许进口人在
承兑汇票后可以凭信托收据先行借单提货。
日后进口人如汇票到期不能付款时,则与银行无关,
一切风险概由出口人自己承担。
注意托收进口押汇与(D/P· T/R)的区别 相关概念:出口押汇
2.3 在国际贸易中应用托收应注意的问题
3.1 Definition of letter of credit
汇付的方式
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T/T) 信汇(mail transfer,M/T)
票汇(remittance by banker’s demand draft,D/D)
福步外贸论坛
请教高手,COD 是交货付现还是货到付款
我是做机器出口的,现客人要求50% TT IN ADVANCE, THE BALANCE IN COD, 请问COD是交货付现,还是货到付款? 这样操作风险大不大? 注: 用客人指定货代
Use of Remittance
Payment in Advance 预付货款
Cash with Order (C.W.O.) 定货付现 Cash on Delivery (C. O. D.) 交货付现/货到付款(风险大小 应结合具体交易条件分析,例如EXW、DDP术语)
2. 托收(collection)
8
托收行 (Remitting bank)
1
2 发货
7
4
6
付款人 (Drawee, payer)
5
代收行 (Collecting bank)
2.2.2 托收的种类
(1) 付 款 交 单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D/P)
即期付款交单 (D/P at sight)
远期付款交单 (D/P after sight)
支票是以银行作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也就是说,支票是银行 存款客户向他开立账户的银行开出的,授权该银行即期支付一定金 额给一特定人或其指定人或来人的无条件的书面支付命令
第2节 支付方式
1. 汇付 remittance
Remitting bank 汇款银行
Remitter 汇款人
Payee 收款人
Receiving bank 汇入银行
Bill of exchange
Drawn Under
Date
NO.
L/C NO. Payable with interest @ Exchange for At
%per annum
Changsha, China. DATE: Sight of this first of exchan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