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遗产税的效应分析
房屋遗产税最新消息2022年
房屋遗产税最新消息2022年遗产税是以被继承⼈去世后所遗留的财产为征税对象,向遗产的继承⼈和受遗赠⼈征收的税。
征收遗产税,对于适当调节社会成员的财富分配、增加政府和社会公益事业的财⼒有⼀定的意义。
下⾯就由店铺⼩编为⼤家整理相关的资料,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开征遗产税难度⼤财政部在回复中表⽰,经过30多年的研究,遗产税呈现出三⼤特征。
1、征税范围复杂。
体现在遗产多种多样,既包括房地产等不动产,也包括银⾏存款、现⾦、股票、证券、古玩、字画、珠宝等动产,还包括知识产权等⽆形资产,开征遗产税需要全⾯、准确掌握居民财产信息,以及遗赠、继承等具体情况。
2、征管程序复杂。
遗产税需要对各类财产进⾏合理估价,需要⼤量专业⼈员从事相关估价⼯作,征管中极易产⽣争议,争议解决程序通常也较为复杂。
3、征管配套条件要求⾼。
如不同政府部门的紧密配合、对拒不缴税的纳税⼈在法律中做出税收保全和强制措施制度安排等。
这些特征意味着开征遗产税所⾯临的是⼀项复杂的⼯程。
⼆、征收遗产税可能会导致社会负⾯效应财政部称,从近年来遗产和赠与税的国际发展趋势看,征收遗产和赠与税在调节贫富差距的同时,可能会对⼀国的经济,特别是国外资本流⼊和国内资本流出产⽣⼀定的影响,是否征收遗产和赠与税已逐步成为国家、地区间税收竞争、吸引投资的⼀项重要内容。
这⼀点指就是遗产税可能会导致的社会负⾯效应,体现在对资本的影响上就是,可能导致资本投⼊的减少;可能导致资本外流。
⼀国的遗产税过⾼,会影响投资的积极性,导致资本外流,甚⾄影响本国的经济稳定。
三、国际趋势对我国遗产税具有借鉴意义财政部称,下⼀步将继续跟踪国际上遗产税的发展趋势,进⼀步研究遗产税有关问题。
这说明,我国开征遗产税也会参考国际趋势。
但是,正因为遗产税是⼀项⽐较复杂的税种,⼀些国家遗产税变化较⼤。
据了解,美国遗产税⾃1797年⾸次开征以来便争议不断,时征时停,税率也起起落落。
⽐如,2001年美国遗产税的个⼈起征点为67.5万美元,夫妇为135万美元,税率是55%;⽽到了2011年,个⼈遗产税的起征点改为500万美元,夫妇是1000万美元,税率降⾄35%;从2013年开始,税率升到了40%。
为避遗产税美国富豪曾想“主动去世”
为避遗产税美国富豪曾想“主动去世”作者:暂无来源:《投资与理财》 2013年第21期受遗产税影响最大的,还是那些富豪家族,一来他们要上缴的遗产税往往多如天文数字,二来围绕遗产税,往往会带来令人感叹的豪门故事。
有人算过一笔账,比尔·盖茨如果没有把全部财产580亿美元捐赠掉的话,他的子女以后想要拿到这笔天文数字般的遗产,先得缴319亿美元的税,同时还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两税相加,达到遗产价值的70%以上。
中国有句老话“富不过三代”,原因如同鲁迅小说《风波》中九斤老太总是念叨的那句“一代不如一代”,创业者往往辛苦拼搏,继承者却坐享其成,坐吃山空,家道也就由此衰落。
然而,当今世界许多国家征收遗产税,税率一般都比较高,让继承人无法舒舒服服坐享其成。
如果中国政府也开征遗产税,对一些家庭来说,也许就得改个说法叫“富不过二代”了。
受遗产税影响最大的,还是那些富豪家族,一来他们要上缴的遗产税往往多如天文数字,二来围绕遗产税,往往会带来令人感叹的豪门故事。
比如美国第一位十亿富豪约翰·D·洛克菲勒去世时,他个人财富的70%被美国政府以遗产税的名义征收,辛辛苦苦一辈子,只有30%留给子孙后人。
再比如在纽约长岛有一座美丽的庄园,原来是美国总统希思福家的豪宅。
房子依山傍海,花木葱茏,现在变成公共博物馆,就是因为希思福的子孙忒不争气,居然拿不出钱来缴纳遗产税,只好把祖宗辛苦建起的家园捐献出去。
你说说这败家玩意儿!光遗产税就高达119个亿?没错,台湾企业家王永庆去世后,在台湾留下的遗产价值逾600亿元新台币。
家人向税务部门申请“夫妻剩余财产差额分配请求权”,有一半约300亿元新台币不须缴税,而另一半遗产,扣除捐赠、免税、扣除额等,遗产净额238亿元新台币,是必须要缴税的。
据了解,2009年1月23日,台湾修改相关法规,将遗产税税率降至10 %。
但由于王永庆身故于2008年,因此适用旧制遗产税,税率为50%。
美国遗产法遗嘱继承与遗产税
美国遗产法遗嘱继承与遗产税250年前的美国,正处于法律制度建设的初期阶段,各州的遗产法也只存在于各自的州法中。
直到美国宪法修订后,遗产法才正式成为联邦法律的一部分。
如今,美国遗产法遗嘱继承与遗产税的规定成为了人们关心的焦点。
本文将对美国遗产法的遗嘱继承与遗产税进行探讨。
一、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是指去世者通过遗嘱明确继承人以及财产的分配方式。
根据美国联邦法以及各州法律的规定,遗嘱继承的程序略有不同,但总体上都要满足几个基本条件。
首先,遗嘱必须以书面形式存在,并由立遗嘱人的意愿作出。
其次,遗嘱需要签名并由证人作证,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最后,遗嘱必须经过认证程序,被认定为有效才能生效。
根据遗嘱的内容,财产将按照立遗嘱人所指定的分配方式进行继承。
立遗嘱人可以选择将财产全数或部分分配给亲属、朋友或其他机构。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立遗嘱人不能随意完全排除继承人的权益。
在美国的法律框架下,有一部分财产是保护的,被称为“必需保护财产”,这部分财产必须分配给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对于没有立遗嘱的人而言,根据各州法律的规定,其财产将通过“无遗嘱继承”(intestate succession)方式进行继承。
一般来说,无遗嘱继承将财产分配给配偶以及子女,其次是父母、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
如果没有直系亲属,财产将归属于州政府。
二、遗产税遗产税是指在去世者的财产分配给继承人之前,需要缴纳的一种税款。
遗产税的税率和起征点根据联邦和各州的法律有所不同。
美国联邦税法规定,个人财产超过一定额度的遗产将受到遗产税的征收。
然而,遗产税并非适用于每个人,因为联邦政府规定了一个免税额度。
根据最新法律规定,单身个人的免税额度约为110万美元,而夫妻的免税额度约为220万美元。
在超过免税额度的部分,将按照不同的税率进行征收,税率从15%至40%不等。
需要注意的是,联邦遗产税以及州级遗产税之间存在差别。
根据不同州的法律,各州还可能额外征收遗产税,这种税收称为州级遗产税。
从美国历次减税政策效果分析特朗普税改法案的影响
从美国历次减税政策效果分析特朗普税改法案的影响近年来,美国的减税政策一直备受关注。
特朗普政府在2017年通过了一项重大的税改法案,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和争议。
这项法案的支持者认为它为经济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和就业的增长,而批评者则认为它主要惠及富人,加剧了财富的不平等。
本文将对美国历次减税政策的效果进行分析,并重点探讨特朗普税改法案的影响。
一、美国历次减税政策的效果分析1.里根减税政策1981年,美国总统里根推行了一项重大的减税政策,将企业税率从48%降至34%,并降低了个人所得税率。
这一政策被认为是对上世纪70年代通货膨胀和经济不景气的一种回应,也被称为里根主义。
这项减税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经济增长,提振了消费和投资。
但政府的财政状况恶化,国债急剧增加,财富不平等也加剧了。
里根减税政策对于经济增长的长期影响并不十分明确。
2001年和2003年,美国总统布什相继推行了两次重大的减税政策。
这两次减税让个人所得税率大幅降低,同时企业税率也有所下调。
布什政府认为这些减税政策将刺激经济增长,增加就业机会。
审视两次减税政策的效果,可以发现其对经济增长和就业市场的影响并不显著。
这两次减税政策也导致了财政赤字的扩大,国债的迅速增加。
布什减税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并未实现其预期的效果。
3.奥巴马减税政策在奥巴马执政期间,美国经历了金融危机和大萧条,为了刺激经济增长,奥巴马政府实施了一系列减税政策。
其中包括提高对富人的个人所得税率、增加对企业的税收负担等。
虽然这些政策对于稳定经济和改善就业市场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也未能完全达到其预期的效果。
奥巴马减税政策也对财政状况产生了不利影响,国债水平进一步上升。
二、特朗普税改法案的影响2017年,特朗普政府通过了一项被称为“美国最大的减税法案”的税改法案,降低了个人所得税率和企业税率。
特朗普政府宣称,这项税改法案将极大地促进经济增长,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提振企业信心。
对于特朗普税改法案的影响,仍有不同的观点存在。
美国遗产与遗嘱法遗产的继承与管理
美国遗产与遗嘱法遗产的继承与管理美国遗产与遗嘱法对于遗产的继承与管理具有重要的规定和指导。
通过明确的法律规定和程序,遗产能够在亲属之间公平合理地分配,同时确保遗愿的执行。
本文将从继承权益、遗嘱的制定与执行、信托的设立以及税务事项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继承权益根据美国的继承法,遗产的继承权益主要由九种亲属关系确定,分别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堂兄弟姐妹以及其他亲属。
在继承权益的确定中,配偶享有优先继承的地位,配偶继承权益的大小与其他亲属的关系程度有关。
此外,美国的遗嘱法还承认领养关系,即被领养的子女享有与亲生子女相同的继承权益。
对于非婚生子女或未被遗嘱确定为继承人的子女,在法律上也可以享有一定的继承权益。
二、遗嘱的制定与执行在美国,个人可以通过遗嘱来明确自己的遗产分配意愿并规定执行方式。
遗嘱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如被视为有效遗嘱必须是成年人所写、签名并由证人证明等。
遗嘱的执行主要由执行人(executor)负责。
执行人是由遗嘱中指定或法院指定的个人,其责任是确保遗嘱中遗产的按照遗愿正确分配。
执行人需要履行一系列程序,包括提交遗嘱至法院认证、核实遗嘱的内容、清算遗产等。
在遗嘱的执行过程中,可能会涉及争议或纠纷。
如果遗嘱存在瑕疵或有人对其有效性产生质疑,可能会引发诉讼。
相关各方可以通过律师介入解决争议,最终由法院裁定执行方式。
三、信托的设立除了遗嘱,信托(trust)是美国委托法中另一种常见的遗产管理方式。
信托的设立可以在个人仍然在世时或身故后生效,用于管理和分配遗产。
信托设立时需要指定受托人(trustee),其负责管理和分发遗产。
相较于遗嘱,信托的一个优势是避免了繁琐的遗产清算流程,更加私密和灵活。
另外,设立信托也有助于减少继承税的负担。
四、税务事项在美国,遗产继承和管理往往伴随着涉税问题。
针对遗产的每笔收入,可能需要缴纳遗产税(estate tax)或遗赠税(gift tax)。
基于美国遗产税的效应分析
的参考建议 。
关键词:遗产和赠与税;行为效应;分配效应 中图分类号:F 1. 80 2 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7.0 5 020 .0 1 5 649 6( 1)1 5. 2 0 0
通 过 立 法 长 期 开 征 赠 与 税 。17 9 6年, 美 国 的税
改革开放 3 0多年 以来 ,中国经 济得到 了迅速 的发展 ,人 民生 活水平 不 断提高 ,与此 同时 ,贫 富差距 也成 为 了大家 日益关注 的 问题 。从税 收角 度讲 ,遗 产税 是一种 对收 入和财 产课税 的调控手 段。遗 产税是 在被 继承人 去世 以后 ,对 其遗 留的 财产 即遗产 课税 的一种税 。它是 财产税 制度 的一 个有机 组成 部分 ,具有财 产税 制度 的典型 特征 。 遗 产税 是一 个古老 的税种 ,早在 古埃及 时代 就 曾 经有过遗产税 ,近代 的遗产税始 于 l 6世纪末期 的 荷 兰 , 目前世 界上许 多 国家开 征 了遗 产税 。在存 在 遗产 税 的情 况 下,赠与 税也 是兼存 的 ,以防止
些人 通过赠 与行 为逃避 纳税 义务 。只有 同时设
立 遗产 税和赠 与税 ,才 能保 持税 收制度 的完 整性 和 税收 管理 的严密 性 。所 以,赠 与税一 般是 作为 遗产税 的补 充或者配套措施而设立 的。
二 、美国的联邦 遗产 和赠与税 制度简介
19 7 7年 ,美 国为 了海 军发 展筹集 经 费,首次 开 征 遗 产 税 ,随 后 于 10 8 2年 废 除 。16 8 2年 ,美 国为 了南北战 争筹集 军饷 ,第二 次开征 遗产 税,
在美国置业,非绿卡持有人需要缴纳遗产税和赠与税吗?
在美国置业,非绿卡持有人需要缴纳遗产税和赠与税吗?在美国,有两件事情是确定无疑、永不改变——人终有一死和人必须纳税!全世界都知道中国人爱买房,并且习惯将财产代代相传。
这在尚未征收遗产税的中国没有任何问题,但到了美国情形却是大不同。
美国是一个“万万税”的国家,特别是财产转让有着被征收高额遗产税的风险(18%--50%)!今天,澳星移民要为大家说的就是美国的遗产税和赠与税。
关于遗产税与赠与税美国遗产税(Estate Tax)和赠与税(Gift Tax)是两个紧密联系的紧密联系的税种,也是在美置业的人们都会面临的问题。
1什么是赠与税、遗产税?美国赠与税和遗产税都属于财产税。
一个人生前的无偿赠送适用赠与税,而其身后财产的传承则适用遗产税。
此外,美国遗产税与赠与税的纳税主体是赠与人(送钱的人),也就是谁赠送谁缴税。
而且接受者收到的赠与或者继承的财产,不算作收入,也不需要缴纳个人收入所得税。
2何时会涉及到赠与税、遗产税?美国是属人兼属地原则。
当赠送的人是美国居民或者被赠送的资产是美国境内资产时,就有可能涉及到美国赠与税、遗产税的情况:●美国居民送钱给别人(不管收到赠与的人是什么身份)美国居民向任何人、赠与任何资产,都受美国遗产税与赠与税的约束。
●非美国居民向美国纳税人赠与美国境外资产非美国居民向在美国亲属或者朋友赠与资产(比如从美国境外,如大陆和香港,向美国境内的亲属汇款赠与;比如赠与其在中国的房产),赠送者不需要缴纳美国遗产税与赠与税,接受者也不需要缴纳所得税或者赠与税。
注意:美国税务居民在一年内收到的境外赠与总额达到10万美元时,需要在申报个人所得税的时候同时向税务局做申报这些赠与,但这不会增加其税负。
●非美国居民赠送美国境内资产非美国居民赠与美国境内的(多数类型的)资产,需要缴纳遗产税与赠与税。
3遗产税与赠与税的免税额美国身份的居民有543万的终身免税额。
但是外国身份的人将美国财产进行赠予或继承的时候,终身免税额只有6万,在6万之上最高要缴纳40%的赠与税或遗产税。
论美国遗产税的公平与效率价值
论美国遗产税的公平与效率价值【摘要】遗产税作为公平社会财富,提供财政收入的重要税种,被世界上很多国家采用。
美国的遗产税开征较早,也有其独有的特点。
公平和效率价值是税法价值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而美国的遗产税征收和改革体现了公平和效率价值之间的权衡。
【关键词】遗产税;公平;效率价值遗产税和赠与税在世界上都是历史比较悠久的征收税种,遗产税是指被继承人在死亡之后,对其遗留的应纳税财产依法征收的一种税,而赠与税则是指自然人在特定的时期内将自己的财产赠与他人的情况下,依法对赠与财产所应课征的一种税。
[1]一、美国遗产税的特点美国的遗产税是于1797年为了筹集海军经费首次开征,但在1802年又被废除了。
一直到1916年,遗产税才作为经常性的税种重新进行开征。
在1924年,赠与税作为遗产税的补充税种开始征收。
美国遗产税有一些特点,主要包括:实行总的遗产税制,并将夫妻的财产分为共有财产和独立财产;伴随国民财富的不断积累和经济的发展,遗产税的免税额也在不断的提高,而且相应的遗产税的最高边际税率也在逐渐的降低;针对不同的人群,即对美国公民、居民和非公民,以及非居民来说采取的是不同的征收政策;遗产税的征收税制比较复杂,但由于征税的成本比较高,再加上财政的职能弱化,美国遗产税收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漏洞。
[2]有关所以对于美国遗产税是体现公平还是追求效率的争议一直就比较大。
二、美国遗产税的公平价值体现鉴于美国的遗产税法产生于二十世纪战争和动乱不安的时期,立法者制定遗产税法的依据就是希望推动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的稳定,所以在制定世袭财产进行再分配的遗产税法体系过程中力图体现出平等性和公平性。
因此,从在遗产税法体系的设置、税率的结构以及纳税人的义务等方面的规定中,都体现了税法的公平和正义的追求。
[3](一)遗产税法体系的设置美国的遗产税实行的是三位一体的总遗产税制,具体是指遗产税和赠与税在遗产税制体系中是使用统一的税率进行征收的,而隔代转移税则是为了防止遗产利用隔代转移进行逃税而作为补充税种进行征收的。
简论征收遗产税的经济社会效应
淮 南 师 范 学 院学 报
J U N L O U I A 0 MA N V R I O R A F H A N N N R LU I E S, Ⅳ
N o.6, 201 0
Ge e a .6 Vo . n r lNo 4, 11 2
【 图 分 类 号 ]F 1 .2 中 8 04 2
【 献 标 识 码 0( 0 0) 6 0 5 — 2 文 0 9 9 3 2 1 0 ~ 0 1 0
遗 产 税 是 以 财 产 所 有 人 死 后 遗 留 的财 产 为 课 预 . 这 种 在 被 继 承 者 群 体 间 存 在 的财 富 差 距 会 根 则 税 对 象 向 财 产 继 承 人 征 收 的 一 种 税 . 在 国 外 也 叫 据 遗 产 行 为 而 显 示 出 显 著 的 代 际 转 移 问 题 . 继 承 在 “ 亡 税 ” 目 前 。 世 界 大 约 有 2 3的 国 家 和 地 区 者 现 有 财 富 一 致 的 背 景 下 必 然 会 扩 大 代 际 间 的 财 死 。 全 / 征 收 这 种 税 。 对 于 穷 人 来 讲 , 收 所 得 税 、 产 税 、 富 差 异 水 平 , 成 显 著 的 代 际 不 公 平 问题 。代 际 收 征 遗 形 赠 与 税 是 平 衡 贫 富 差 距 、 调 节 社 会 分 配 的 有 效 手 入 差 距 问 题 也 因 此 成 为 代 际 不 公 平 问 题 的 一 个 最 段 : 对 于 富 人 来 说 . 取 这 些 手 段 似 乎 总 觉 得 有 突 出表 现 形 式 。 而 采 些 “ 富 济 贫 ” 味 道 。据 考 证 , 产 税 最 早 产 生 于 杀 的 遗 依 据 国 外 已 有 遗 产 税 税 收 制 度 国 家 的 基 本 遗 4 0 多 年 前 的 古 埃 及 . 于 筹 措 军 费 的 需 要 . 及 产 税 税 收 要 素 设 计 规 定 . 产 税 的课 征 对 象 确 定 为 00 出 埃 遗 法 老 胡 夫 开 征 了 遗 产 税 【。 荷 兰 、 国 、 大 利 、 继 承 者 . 根 据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和 世 俗 约 定 沿 袭 被 继 l 1 法 意 日 且 本 、 国 、 国 等 国 政 府 也 相 继 开 征 了 遗 产 税 。 国 承 者 一 定 规 模 社 会 财 富 这 实 际 上 从 根 本 上 限 制 了 德 美 我 遗 产 税 无 论 是 立 法 意 向 还 是 具 体 的 征 收 行 为 与 西 继 承 者 从 被 继 承 者 那 里 获 得 非 劳 动 性 收 入 的 规 模 . 方 国 家 相 比 相 X 较 晚 。 国 最 早 有 关 遗 产 税 的 征 收 真 正 提 高 劳 动 在 整 个 社 会 财 富 拥 有 量 中 的 地 位 . - J , 我 从 法 案 是 民 国 时 期 的 《 产 税 条 例 草 案 》 最 早 开 启 遗 而 实 现 在 非 继 承 者 收 人 水 平 保 持 不 变 的 前 提 下 有 遗 , 产 税 征 收 行 为 的 是 国 民 党 政 府 依 据 《 产 税 法 》 效 降 低 不 同 被 继 承 者 群 体 间 因 继 承 财 富 规 模 大 小 遗 拟 向 相 对 富 有 的 人 所 征 收 的 遗 产 税 . 终 究 因 为 遗 产 所 直 接 导 致 继 承 者 群 体 间 继 承 收 入 规 模 呈 现 出 的 但 税 开 征 的 历 史 条 件 和 经 济 条 件 不 成 熟 . 使 旧 中 国 较 大 水 平 差 异 . 因 此 从 根 本 上 降 低 了 继 承 者 间 因 致 也 的 遗 产 税 征 收 制 度 方 案 胎 死 腹 中 。 新 中 国成 立 后 . 继 承 财 富 规 模 不 一 致 所 产 生 的 代 际 不 公 平 问题 。 从 我 国 政 府 也 试 曾 开 征 遗 产 税 。 《 国 税 政 实 施 要 这 个 角 度 看 。 收 遗 产 税 . 从 税 收 制 度 上 确 定 继 如 全 征 能 则 》 关 于 < 华 人 民共 和 国 继 承 法 > 草 案 ) 说 明 》 承 者 因 保 留继 承 权 力 而 应 履 行 的 纳 税 业 务 . 接 降 《 中 ( 的 直 《 商 税 制 改 革 实 施 方 案 》 党 的 十 五 大 报 告 等 制 度 低 了 继 承 者 的 非 劳 动 直 接 收 入 水 平 . 近 了 继 承 者 工 、 拉 文 件 均 提 及 征 收 遗 产 税 问 题 。但 时 至 今 日 , 国遗 群 体 间 的 税 后 直 接 收 益 差 距 种 因 实 行 遗 产 税 制 我 这 产 税 制 度 尚 未 真 正 建 立 起 来 . 其 原 因 . 能 是 税 度 来 有 效 降 低 代 际 不 公 平 的 路 径 可 以 依 据 图 1来 就 可 收 征 收 管 理 制 度 建 设 的 滞 后 . 能 是 普 通 公 民 遗 产 表 示 。 可 税 意 识 的 浅 薄 . 为 直 接 的 原 因 是 我 国 遗 产 税 税 收 更 个人拥 有较 1 f个^经 跻 l }财产继 最者 建 立 健 全 遗 产 税 制 度 的 缺 失 。 理 论 上 确 定 征 收 遗 产 税 的 经 济 社 会 从 高发展能力、 H 收A水 平 卜 获 得较 高非 _ 斟 廑 , 对获 得较 较好环境、 f f相对较高 I I劳动收八 轻 高 非 劈 动 收 入 的 效 应 无 疑 是 解 释 这 些 原 因 的 一 个 根 本 理 论 前 提 从 多机 会等 J \— —— ]r 一 继承 者个 体征 收 我 国 国 情 来 看 . 收 遗 产 税 应 该 是 缩 小 居 民 收 入 差 征 既 定木 平 的遗 产 扩 土 不同 继 承收 ^群 税 ,缩 小 币 圊继 距 的一 个 有 效 制 约 工 具 . 然 也 能 促 使 被 继 承 者 进 当 体 间 的 代 际 收 入 差 距 承 群 体 闻 的 收 ^ 行 即 时 消 费 和 提 高 被 继 承 者 参 与 社 会 福 利 事 业 的 差 距 . 障 低 代 际 不 公平 水平 . 宴 积极性 。 有 显 著的社会 经 济效 应 。 具 现 世代 财 富转 移 的 分 五 均 辱 己 有 效 提 高 代 际公 平 水 平 由 于 不 同 被 继 承 者 的 生 活 境 遇 不 同 . 继 承 者 被 群 体 问 具 有 显 著 不 同 的 个 人 素 质 、 力 、 遇 、 展 能 机 发 图 1遗 产 税 提 高 代 际 公 平 的 路 径 及 生 活 境 遇 . 接 导 致 被 继 承 者 群 体 间 的 财 富 差 距 直 从 图 1可 以 看 出 , 征 收 遗 产 税 之 前 , 为 被 在 因 十 分 显 著 。 随 着 时 代 的 发 展 , 种 差 距 在 没 有 外 在 这 政 策 干 预 的 情 况 下 会 进 一 步 拉 大 。 继 承 者 接 受 被 继 承 者 群 体 间 存 在 着 的 要 素 禀 赋 差 异 使 得 被 继 承 在 各 继 承 者 财 富 时 . 如 果 没 有 外 在 的 经 济 社 会 政 策 干 者 留给 继 承 者 的 社 会 财 富 规 模 各 自不 同 . 个 财 富
从美国历次减税政策效果分析特朗普税改法案的影响
从美国历次减税政策效果分析特朗普税改法案的影响随着美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税收政策一直是政府经济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
美国历史上曾多次实施减税政策,以刺激经济增长和提高就业率。
不同的减税政策产生的效果也是各不相同的。
本文将分析美国历次减税政策的效果,并重点关注特朗普税改法案对美国经济的影响。
一、美国历次减税政策的效果分析1.肯尼迪减税政策1960年代,美国总统约翰·肯尼迪实施了一系列减税政策,旨在刺激经济增长和减少通货膨胀。
这些政策包括降低对企业和个人所得的税率,以及增加对企业的投资抵税。
肯尼迪政府希望通过减税来激发企业投资和创造就业机会,从而提高经济增长率。
肯尼迪减税政策的效果是显著的,经济增长率在减税后明显提高,就业率也有所改善。
减税政策导致政府财政赤字迅速增加,引发了通货膨胀问题。
尽管肯尼迪政府实施了一些紧缩政策来控制通货膨胀,但财政赤字问题并未得到有效解决。
2.里根减税政策以上三次减税政策的共同特点是都能够刺激经济增长和提高就业率,但也导致了政府财政赤字的扩大和通货膨胀问题的加剧。
这些政策虽然能够在短期内提高经济活力,但却给未来的经济发展带来了隐患。
二、特朗普税改法案的影响分析2017年,特朗普政府通过了一项名为“2017年税收减免与就业法案”的税改法案,旨在降低对企业和个人所得的税率,以刺激经济增长和提高就业率。
特朗普税改法案被认为是自1980年代里根政府以来最大规模的税收改革,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特朗普税改法案的效果在短期内是显著的,经济增长率得到提高,企业投资也有所增加。
就业市场出现了改善,失业率降低。
许多企业也表示受益于减税政策,纷纷扩大生产和创造就业机会。
特朗普税改法案也引发了一些质疑和担忧。
政府财政赤字得到了进一步加剧,这可能会给未来的经济发展带来潜在风险。
减税政策也导致了一些社会福利项目的削减,可能会对一些弱势群体造成不利影响。
一些专家也认为,减税政策可能会加剧贫富分化问题,使社会不平等现象加剧。
解析美国继承法的主要内容
解析美国继承法的主要内容美国继承法的主要内容分为以下几个方面:继承人、遗嘱、无遗嘱继承、继承税和遗产管理。
一、继承人在美国继承法中,继承人可以分为两类:被立为继承人的人和根据亲属关系自动成为继承人的人。
被立为继承人的人通常是在遗嘱中直接指定的,而根据亲属关系自动成为继承人的人则是根据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确定的。
继承人的身份决定了他们在遗产分配中的权益。
二、遗嘱遗嘱是指被继承人在生前依法立下的关于财产分配的文件。
在美国,遗嘱具有法律效力,能够确保继承人按照被继承者的意愿进行遗产的分配。
遗嘱中通常包括遗产的具体分配方式、继承人的身份以及遗产管理人的任命等内容。
继承人可以通过起草遗嘱来确保遗产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继承。
三、无遗嘱继承如果继承人没有立下有效的遗嘱,美国法律将会依据无遗嘱继承法来进行财产分配。
根据不同州的规定,无遗嘱继承法可能会将遗产分配给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或其他亲属。
无遗嘱继承法在每个州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继承权益和分配比例也可能会有所差异。
四、继承税美国继承税是指在继承人接受遗产时需要支付的税款。
根据继承的金额和关系,继承人可能需要向政府支付一定比例的继承税。
不同州有不同的继承税法规定,同时联邦政府也会对较大金额的遗产征收遗产税。
五、遗产管理遗产管理是指对继承人所继承的财产进行管理和保护的过程。
根据遗产的具体情况,继承人可能需要进行资产评估、债务清偿、遗产分配等一系列工作。
遗产管理人通常会根据继承人的要求和法律规定来处理遗产事务,确保遗产能够合理有序地分配给继承人。
总结:美国继承法的主要内容包括继承人的确定、遗嘱的起草与生效、无遗嘱继承法的适用、继承税的征收以及遗产管理。
继承人的身份、遗嘱的有效性以及遗产的管理都会对遗产的分配产生重要影响。
了解美国继承法的内容对于保护遗产、确保继承人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发达国家遗产税的改革及启示
( 苏州 大学商 学 院 , 苏 苏州 2 52 ) 江 10 1
然后再按不 同亲属关系征收比例不一 的继承税。 【 摘要 】 随着 中国经 济的持 续增 长 , 会成 员之 间贫富差距 加 总额征收遗产税 , 社
大 , 极 分 化 日趋 严 重 。社 会 各 界 普 遍 呼 吁 尽 早 开 征 遗 产 税 , 免 两 避
现社会公平 。但是近年来 , 遗产税的征收却受 到越 来越多 的质疑。
简化税制潮流的兴起 , 加拿大 、 澳大利亚 、 表 现为先把遗产分给各继承人 , 然后对每一继承人所得财产征税 。 随着 世界各 国减少税种 、 混合遗产税制即对所有遗 产征税后再对各继 承人 继承的遗产 征税 意大利等 国已陆续 取消 了遗 产 税。美 国共 和党 一直努力 推动 在 0 0年彻底废除遗产税 , 经过 民主党与共 和党多年的拉锯战 , 已经 的一 种 模 式 。这 种 制 度 的 特点 是 “ 总 税 , 分 税 ”表 现 为 先对 总 2 1 先 后 , 加入到反对遗产税 的行列。 遗产征税 , 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对各继承人征税 , 这样就 既保 证了税 有越 来越 多的民主党 的参议员被说服 , 源, 又体现了税负公 正。
/税 4 种 模 式 最大 的特 点 是 实 行 “ 税 后 分 ”表 现 为 先 缴 完 税 后 再 分 遗 或 1 , 负 较 轻 。 先 , 人们誓遍认为开征遗产税能调节收入分配 , 缩小贫富差距 、 体 产, 因而征收成本 比较低 。分遗产税制是 对各继 承人所得的财产课
税, 以继承人为纳税义务人 。这种模式最大 的特点是“ 先分后 税” ,
害等 。美 国也不例外 ,历史上联邦 政府 三度 开征 又三 度废 止遗产
浅谈美国遗产税
有两点重要提醒 :第一,特别提醒非美国人以 及不打算长期定居在美国的人士,在美国购置资产 之前,一定要向专业人士咨询,做好遗产税规划。 第二,在赠予、接受赠予甚至是改变房地产的产权 之前,一定要向专业人士咨询。实践中,我们遇到 过太多的案例,客户没有考虑全面赠予的税务影响, 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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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个重要概念,上述的“1100 万美金免税额” 是针对美国人的,一般包括美国公民和美国绿卡持有 者。如果是非美国人在美国投资置业,是否也有 1100 万美金的免税额?答案是否定的,外国人一般只有 6 万美金的免税额,因此,对于没有美国身份的外国人 来说,遗产税的考虑和规划尤其重要。目前联邦遗产 税的税率达 40%,因此做好遗产税的规划至关重要。
浅谈美国遗产税 李晓薇 律师
美国联邦遗产税的征收对象是被继承人,即在被继承人过世后,被继承人的遗产 要付税,继承人在得到继承遗产时则不需要再缴税
中国公民在美国投资置业,一开始可能 会更多地考虑收入税和资产增值税等 问题,但您考虑过美国的遗产税吗? 遗产税也称“死亡税”,是在被继承人死亡、遗 产继承时政府向遗产被继承人和(或者)遗产继承 人征收的一类税。中国目前还没有正式开始征收遗产 税,但遗产税征收在世界范围内的很多国家都有多年 历史,以美国为例,遗产税征收最早可以追溯到 18 世纪。在美国,遗产税和其他很多税种一样,一般分 为联邦税和州税两个部分。但是,很多的州是没有州 遗产税的,例如加利福尼亚州,所以在这些州,做遗 产税的规划一般指的就是联邦遗产税的规划。在有州 遗产税的州,除了联邦遗产税之外,还要做好州遗产 税的规划。本文重点给大家介绍的是美国的联邦遗产 税。 美国联邦遗产税的征收对象是被继承人,即在被 继承人过世后,被继承人的遗产要付税,继承人在得 到继承遗产时则不需再缴税。一些国家的遗产税和美 国部分州的州遗产税则是规定继承人在得到继承遗产 时需要缴纳遗产税,而被继承人不承担缴税责任。 遗产税的起征额一直是中国遗产税界讨论的一 个热点。2018 年因为川普新的税务改革,对于“美 国人”来说,美国联邦遗产税的个人免税额已经达 到约 1100 万美金 ;如果是夫妻,夫妻二人一共可 以有大约超过 2200 万美金的免税额。这个金额是 相当巨大的,因此很多人错误地认为,如果他们有
西方国家遗产税缘何废而不除
作者: 张永忠[1]
作者机构: [1]江苏大学财经学院
出版物刊名: 现代经济探讨
页码: 33-36页
年卷期: 2012年 第2期
主题词: 社会财富分配;遗产税;存废争论
摘要:美国的"废遗"经历所揭示的"废而不除",正是遗产税的一般规律,其根本原因就在于:遗产税的效应非常复杂,难以准确分析,以此作为废除遗产税的理由,自然是靠不住的。
遗产税的法理,是因为一小部分国民垄断了社会资源,占有了其他人应得的财富,需要归还。
只是因为以往的遗产税理论至少存在三个重大缺陷,以至于这一法理被藏了起来,不为人知。
遗产税的功能一直处于嬗变中,今天的遗产税所发挥的主要功能已经不再具有财政收入或公平社会财富分配的功能,而是不可或缺的社会心理疏导功能。
废除遗产税并不是中产阶级的真正要求,以此为筹码,但没有抓住竞选时的政治。
经济法(遗产税)
遗产税, 遗产税,离中国 人还有多远
所谓遗产税就是以财产所有者死 所谓遗产税就是以财产所有者死 亡以后所遗留的财产为征税对象, 亡以后所遗留的财产为征税对象, 向遗产的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征收 的一种税,属于财产转移税。 的一种税,属于财产转移税。我 国在20世纪40 20世纪40年代曾经开征过遗 国在20世纪40年代曾经开征过遗 产税。新中国成立以后也曾经设 产税。 立过遗产税, 立过遗产税,但是由于条件不具 备而没有开征。 备而没有开征。
调查显示6567的受调查者表示遗产税应针对富人征收5670的人认为应防止个人财产向国外转移5617的人表示要着手建立个人资产档案管理和价值评估制度4759的受调查者认为开征遗产税要首先完善社保制度4368的人建议遗产税应该在发达城市试点还有3562的受调查者认为遗产税与赠与税要统一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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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不该开征遗产税,是舆论和百姓大众关注的一个焦点。中国青年报 该不该开征遗产税,是舆论和百姓大众关注的一个焦点。 遗产税的调查显示, 与题客调查网所作的一份关于是否开征富人 遗产税的调查显示,在 11203名受调查者中 48.46%的人表示目前不适合开征, 名受调查者中, 11203名受调查者中,48.46%的人表示目前不适合开征, 34.03%的受调查者认为目前适合开征, 17.51% 有34.03%的受调查者认为目前适合开征,有17.51%的人 表示不清楚。 表示不清楚。 缩小两极分化,不是单单依靠一个税种能够解决的,它需要的是整个 缩小两极分化,不是单单依靠一个税种能够解决的, 体制、制度的协调配合,才可能起到平衡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 体制、制度的协调配合,才可能起到平衡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最终 实现共同富裕和社会和谐。 实现共同富裕和社会和谐。
各国遗产税对比
富兰克林曾经说过:“世界上只有两件事是不可避免的:一是死亡,二是税收。
〞还有一句话说:“只有一件事比死亡和税收之类的不幸更甚,那就是死亡与税收结合的产物——遗产税。
〞一、遗产税概论所谓遗产税,简单来说就是对死者留下来的遗产征收的税收。
因此,在国外也被称为“死亡税〞。
其中,遗产的涵盖范围不仅仅包括现金和存款等流动资金,也包括房产设备等固定资产。
因此,遗产税是属于财产税的一种征收形式。
一般来说,为了防止被继承人生前以赠与的方式恶意转移财产而逃避纳税,绝大多数国家都要求赠与税与遗产税应同时课征,作为铺助。
虽然有些国家并没有开征赠与税,但规定死者生前一定年限内赠与的财产一并纳入遗产税的征收范围,一同征收遗产税。
遗产税是一个的古老的税种又是一个现代的税种。
它最早起源于4000多年的古埃及,当时埃及法老为了筹集战争经费而开征了遗产税。
近代意义上的遗产税始于1598年的荷兰,而这之后,相继有英国〔1649年〕、法国〔1703年〕、美国〔1797年〕、意大利〔1862年〕、日本〔1905年〕、德国〔1906年〕等国家开征遗产税,其目的大多也是为了筹集战争经费。
而相较于古代和近代开征的遗产税,现代遗产税的征收主要是作为协调社会成员财富分配的一种手段,征收对象只是针对少数高收入阶层的人,因此,其课税收入也只占财政收入的很小的比重,取得财政收入的作用大大减少了。
我国早在中华民国成立初期就有了开征遗产税的主张,但碍于政局不稳,战争频繁等各种原因,直到1938年10月6日,国民政府公布了?遗产税暂行条例?,并于1940年7月1日正式开征,至此,酝酿了28年的中国遗产税终于付诸实施了。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央政府政务院于1950年发布了?全国税政实施要那么?。
文件中规定全国要开征14种税种,其中就包括遗产税。
但当时由于各方面条件的限制,此税种并没有真正开征。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对外开放的逐步扩大〔特别是20XX 年中国加入WTO后〕,中国开征遗产税的条件也日趋成熟,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强烈呼吁此事,希望以此来增强税收杠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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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成为了大家 日益关注 的问题。从税收 角度讲 , 遗 案合并 了遗 产 税 和 赠 与 税 , 税 分 享 同一 综 合 抵 免 两
产税 是 一种 对收入 和 财产课 税 的调 控手 段 。遗 产 税 额 , 用 同一税率 , 也使 并开征 了隔代转 移税 ( 税率 为 统
是 在 被继 承 人 去 世 以后 , 其 遗 留的财 产 即遗 产 课 对
[ 中图分 类号 ]F 1. 2 [ 82 4 4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 号] 10 4 1 0 8— 64一( 0 1 0 0 2 0 2 1 )4— 0 4— 4
一
引 言
后 , 税成为 了美 国联邦政 府 固定性 的税 收 。 遗产 美 国联邦 政 府 曾 于 12 94年 至 12 9 5年 期 间 , 开
口 问伟 峰
( 浙江财经学院财政 - 9公共管理 学院,浙江 杭州 301 ) 10 8
[ 摘
要 ]通过 关国的联 邦遗产和赠 与税制度 简介和征 收 目的的分析可知 , 国的联 邦遗产和 赠与税其 美
行为效应上在 慈善捐赠 、 资本利得 的 实现 、 继承人 的 劳动 供给 与储 蓄 、 生前 赠与和 州 际竞 争五个 方 面产生 影 响, 并在 分配效应上 实现 收入 和财富的再分配。 [ 关键词 ]遗产和赠与税 ; 为效应 ; 配效应 行 分
19 77年 , 国为 了海 军发展 筹 集经 费 , 次 开征 赠 与 额 、 妻 之 间赠 与 的 全部 财 产 以及 慈 善捐 款 等 美 首 夫
遗产税 , 随后 于 10 82年废除。16 82年 , 国为了南 之后 的余 额 。 美 北战争筹集军饷 , 第二次开征遗产税 , 随后于 1 0年 8 7 联邦遗产和赠与税实行 1 7级超额 累进税率 , 税 废 除 。19 88年 , 国为 了应 对 与西 班 牙 的 战争 , 三 率为 1%至 5 % 。根据 20 年 由美 国总统布什提 美 第 8 5 01 次开征遗产税 , 随后于 10 年废除。11 年 , 国为 出并经 国会通 过 的 减税 法 案 , 2 0 92 97 美 从 02年 到 20 09年 , 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筹集经费, 第四次开征遗产税 。 此 美 国 遗 产 税 的 最 高 边 际 税 率 逐 步 下 降 为 :0 1年 20
[ 收稿 日期 ]2 1 0 0 1— 6—2 4 [ 作者简介 ]问伟峰 (9 4 ) 男 , 18 一 , 河南漯河 人 , 就读 于浙江财经学院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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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0 2年 降 为 5 % ,03年 降 为 4 % ,04年 5 20 0 20 9 20 降 为 4 % ,05年 降 为 4 % ,0 6年 降 为 4 % , 8 20 7 20 6 20 07年降 为 4 % 。2 1 5 00年 停 止 征 收 遗 产 税 1年 。 21 0 1年将 遗产 税恢 复 到 20 0 1年 的状 况 。
般 是作为遗产税 的补充或 者配套措施 而设 立 的。 二 美国 的联邦 遗产 和赠 与税 制度 简介 联 邦赠 与税 以 赠 与 财产 总额 为 课 税 对 象 , 财 以
产 赠 与人 为 纳税 人 , 以应 税 赠 与 额 为 计 税 依 据 。应
税 赠 与额是 赠 与财产 总额 减 去税 法 允 许 的每 年 免税
一
的遗 产和赠 与税 最 高税 率 5 % )这 样 做 可 以防 止 5 ,
现 行 的联邦 遗 产 税 采 用 了 总遗 产税 制 , 以死 者
税 的一 种 税 。它 是 财 产 税 制 度 中一 个 有 机 组 成 部 纳税人 利用遗 产税和赠 与税 的税率差 异而避税 。 分, 具有 财产 税 制 度 的典 型 特征 。遗产 税 是 一 个 古 老 的税种 , 在古 埃及 时代 就 曾经 征 收遗 产 税 , 代 死 亡 时 的 遗产 总额 为 课 税 对 象 , 早 近 以遗 嘱 执行 人 为 纳 的遗产税 始 于 1 纪 末期 的荷 兰 , 6世 目前 世 界上 许 多 税人 , 以应 税 遗 产额 为 计税 依 据 。应 税 遗 产 额 是 遗
三 美 国联邦 遗产 和赠 与税 的征收 目的
四 遗产 和赠 与税 的经 济效 应
遗 产 和赠 与 税 可 能 会 影 响 父 母 和孩 子 的行 为 ,
并且 对收 入 和财 富 的再 分配 有重 要意 义 。
改革 开 放 3 0多年 以来 , 中国 经济 得 到 了迅 速 的 征过 两 年 的赠与 税 , 后停 止 。之 后 于 1 3 而 9 2年通 过
发 展 , 民生 活水 平 不 断 提 高 , 人 与此 同 时 , 富 差 距 立 法长 期 开 征 赠 与税 。1 7 贫 9 6年 , 国的 税 收改 革 法 美
国家开 征 了遗 产 税 。在存 在遗 产 税 的情 况 下 , 须 产 总 额 先 减 去 死 者 的 丧 葬 费 用 、 债 额 、 产 损 失 必 负 遗
征 收赠 与税 , 防止 一 些 人 通 过 赠 与 行 为 逃 避 纳税 后 , 出“ 济遗 产额 ” 继 而再 减去夫 妻 之 间遗赠 的 以 得 经 , 义务 。只有 同时设 立遗 产税 和赠 与税 , 才能保 持 税 收 全 部财 产 以及慈 善捐 款等 税 法允 许扣 除项 目金额 后 制度 的完整性 和税 收管理 的严 密性 。所 以 , 与税 一 的余 额 。 赠
2 1 年 0 月第 4期 01 8 第2 4卷( 总第 19 ) 1期
湖南税 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J u a fHu a a olg o r lo n nT xC l e n e
Vo . 4 No 4 12 . Au g. 2 1 01
美 国遗 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