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制造型企业如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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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制造型企业如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不断增强,生产制造型企业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显得尤为重要。其不但要加强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还要形成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意识,以免给自身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同时,还要划清与他人的知识产权边界。具体需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企业要有自己的知识产权

企业生产产品,一般要经过如下的流程:产品立项---产品论证---产品生产--产品销售---产品售后等。知识产权的保护,贯穿上述整个流程。

首先,产品立项、产品论证阶段,应准备好注册商标和/或专利技术保护。

产品的立项和论证阶段,除了要确定生产什么产品外,还要考虑后续如何保护的问题,否则,企业难以做强做大做久。当然,在这个阶段的保密工作也应当要做好,可以在企业重要文件的显眼位置上印上“保密”或“加密”字样。提醒员工加强注意,防止商业秘密或知识产权外泄、被他人抢注。

商标的作用是识别商品来源,一个品质过硬的企业或产品,离不开商标的保护。消费者一旦认定,其作用和价值是不言而喻的。因此,注册商标应在生产前准备好。否则,企业前期的市场策划、市场宣传和市场投入所带来的市场沉淀,很可能因为他人的仿冒或抢注,导致企业功亏一筹,这样就会给企业的后续经营和发展带来不可预测的巨大风险。

专利技术保护,是与商标保护不同的技术方案的垄断保护。拟生产制造的产品如果是企业自己研发出来的话,建议企业在投放市场之前先申请专利保护。只有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才有法定的市场垄断保护权。

“公开买保护”是专利法的精神,产品的技术方案通过专利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国家才能给予保护。对于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都是十年,公开即意味着公告授权。授权之后再投放市场,才能有效地得到专利法的保护;对于发明专利,保护期是二十年,公开不意味着授权,公开之后、授权之前,如果企业产品就已经投放市场了,虽然法律赋予了临时保护,但只是要求支付适当使用费,显然不及授权后的保护力度大,尤其是惩罚性赔偿已经纳入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方针的现今,所以建议尽可能授权之后再投放市场。

如果企业面临着既想专利有较长的保护期,又急着将产品投放市场的问题,建议企业申请专利时,同时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两种类型的专利一起申请,因为实用新型专利不需实质审查,审查期限短,授权快。在实用新型授权后,产品就可以投放市场了,待到发明授权时,放弃实用新型即可,实现无缝对接,这样就有效解决了上述时间上的矛盾。

其次,企业拟生产制造的产品,要防止侵权被告。企业生产前,应经过专业而又全面的专利检索、排查,避免产品落入他人专利的保护范围。如果落入,应及时调整,聘请专业人士进行规避设计、改进。做到既不侵权,又符合消费者的消费需要。保护自己,也是尊重他人在先的知识产权。检索应当包括产品外观及产品结构,以防止侵权外观设计专利和侵权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发生。

第三,如果拟生产制造的产品中存在看不见的技术诀窍时,可采取商业秘密保护方式。商业秘密保护,就是自己对技术采取保密措施,外泄后不能追究他人仿冒的侵权责任,这是商业秘密保护的不足。商业秘密保护相对于专利技术保护,也有其优势,就是没有保护期限制,同时不需要什么成本。而专利保护,都有法定的最高期限限制。发明专利最长二十年,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相对短些十年,前已述及,而且都是自申请日开始计算,实际保护期要减去审查期限,因此时间是很有限的。保护期限一到,专利技术就成了公共的社会财富,任何人都可以使用,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

第四,产品销售及售后的注意事项。一般来说,销售合同条款中,买家有时会要求增加知识产权的免责条款,就是谁销售的产品,知识产权纠纷由谁负责和承担的条款。企业如果前期知识产权保护的准备工作做足了,此时产品在市场上销售应是安全的。但建议合同中再增加一条后续改进的知识产权的归属条款,建议约定归销售方生产企业自己。这样的话,作为生产制造型企业,就拥有了产品的完整知识产权权属,而不会出现因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某个环节出了问题,导致后来受制于人的尴尬境地。否则,在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的情况下,企业的生存状况将更加险恶。

第五,委托开发合同中知识产权的归属约定。企业前期如果存在产品委托开发时,合同中企业同样可约定知识产权归属自己的条款,如专利权、著作权等等。只有产品的所有知识产权都掌握在自己手中,企业才有更多、更灵活的主动权。

二、设立一定的防御商标

对于商标权的防御保护,建议企业围绕自身的主要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注册时,尽可能多注册几个类别,尤其是后续有可能涉及的其他类别领域。这样一来不但可以保护自己,起到防御作用,即防止他人跨类傍名牌,二来也为企业的后续发展,提前布局了可使用的注册商标。

三、加强企业名称权管理

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当然还包括企业的名称权保护。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不侵害他人在先的知识产权,如他人的知名或驰名商标权等;二是不与他人的企业名称构成实质性的近似,这样容易造成混淆,后续麻烦也多;三是企业后续发展壮大之后,防止他人利用自己的知名企业名称,抢注商标、抢注同类或类似的企业名称等。所以加强企业名称权保护,不但前期要注意,后期也有必要加强监控。

四、加强劳动合同管理

企业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还应该与聘用的每一位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知识产权的有关条款,尤其是高管和研发人员。这项工作做好了,能有效降低很多知识产权风险,从而加强了知识产权保护。

第一,与研发等岗位人员约定,其所参与的每一个项目,不得抄袭或非法引用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所引起的侵权责任与企业无关。这项约定能够有效避免企业卷入不必要的侵权纠纷中。

第二,约定员工在职期间或离职后一定时间内,利用其参与的项目或职务之便,所创设的知识产权归企业所有,其不得私自抢注。这项约定主要是防止企业的知识产权权属归属出现漏洞,同样可以减少不必要的权属纠纷及风险。

五、加强采购环节管理

采购也是企业经营过程中的重要一环,应做到:

第一,企业在采购设备、零配件等生产资料时,应严格履行完备的正规手续。如签订采购合同、按照送货单验收、收取发票等。

第二,采购合同中必须写明,货物名称、型号、单价等详细信息,并约定知识产权侵权免责条款。之所以这样约定,是防止万一后来企业因为知识产权侵权被告了,如专利侵权被告了,这些将成为合法来源的证据,从而保护企业的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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