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同法发展历程.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令[第四号发布]【发布部门】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已变更)【公布日期】1989.03.15【实施日期】1989.03.15【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令(第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已于1989年2月15日国务院批准,现予发布施行。
主任宋健1989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以下简称技术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技术合同法第二条所称的法人,是指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企业法人。
该条所称的公民,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
法人的联营组织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可以作为一方当事人订立技术合同。
第三条技术合同法所称的技术成果,是指利用科学技术知识、信息和经验作出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等技术方案。
第四条技术合同法第六条所称的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是指:(一)在职人员承担本单位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课题或者履行本岗位的职责;(二)退休、离休、调动工作的人员在离开原单位一年内,继续承担原单位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课题或者履行原岗位的职责。
技术合同法第六条所称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单位提供的资金、设备、器材、未公开的技术情报和资料。
但是利用单位提供的物质技术条件,按照事先约定,返还资金或交纳使用费的不在此限。
调动工作的人员既执行了原单位的任务,又利用了所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由其原单位和所在单位合理分享。
第五条技术合同法第三十二条所称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是指特定的当事人之间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所取得的使用、转让非专利技术成果的权利。
使用权是指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使用该项非专利技术成果的权利;转让权是指通过技术合同向他人提供和转让该项非专利技术成果的权利。
第六条技术合同法第三十四条所称的非专利技术包括:(一)未申请专利的技术成果;(二)未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成果;(三)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成果。
国家科委关于加强技术合同仲裁工作的若干意见
国家科委关于加强技术合同仲裁工作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1994.03.07•【文号】国科通[1994]24号•【施行日期】1994.03.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仲裁正文国家科委关于发送《关于加强技术合同仲裁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1994年3月7日国科通〔1994〕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委,各技术合同仲裁委员会: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下,建立健全技术合同仲裁制度,公正、及时地处理各类科技纠纷案件,是维护技术市场秩序,保证公平竞争,促进技术市场健康发展和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环节。
为了进一步推动全国技术合同仲裁工作的开展,明确技术合同仲裁中若干政策界限问题,现将《关于加强技术合同仲裁工作的若干意见》发送给你们,请予遵照执行。
附:关于加强技术合同仲裁工作的若干意见技术合同仲裁是解决科技纠纷的新型机制。
在当前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技术合同仲裁工作,公正、及时地处理好各类技术合同纠纷案件,对贯彻落实《技术合同法》,促进技术市场发展和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提出如下意见:一、正确认识仲裁工作的重要意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仲裁机构是必不可少的法律实施组织和市场监督机构,是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保证公平交易和平等竞争,保护市场交易各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仲裁机构是当前要着重发展的一类市场监督组织,要充分发挥其为市场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并对市场运行进行法律监督的积极作用。
做好技术合同仲裁工作是当前在科技领域培育市场机制、健全市场体系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加强法律实施,健全科技法制的一个重要环节。
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强领导,把技术合同仲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技术合同法案例分析
技术合同法案例分析1. 引言技术合同法是为了规范技术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决争议而制定的法律。
在商业交流中,技术合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通过几个实际案例的分析,深入探讨技术合同法的应用和相关问题。
2. 案例一:软件开发合同在某公司与软件开发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了软件开发的范围、交付时间和费用等内容。
然而,在开发过程中,软件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软件,导致了严重的延误和损失。
根据技术合同法,受损方有权要求赔偿,并可以解除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受损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软件开发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
3. 案例二:技术转让合同某公司与外国企业签订了技术转让合同,约定了技术的转让方式、费用以及双方责任。
然而,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外国企业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严重影响了公司的经营和利益。
根据技术合同法,受损方可以要求返还已支付的费用,并要求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同时,如果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或赔偿金,受损方也可以要求追偿。
4. 案例三:专利许可合同一家公司与另一家公司签订了专利许可合同,允许后者利用前者的特定专利进行商业用途。
然而,后者在商业使用过程中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专利许可费。
根据技术合同法,前者可以向后者提出索赔,并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受损方还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 案例四:技术服务合同某公司与技术服务提供商签订了技术服务合同,约定了服务内容、时间和费用等。
然而,在服务过程中,技术服务提供商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导致了公司损失。
根据技术合同法,受损方可以要求赔偿,并可以要求技术服务提供商返还已支付的费用。
同时,受损方还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 结论通过以上案例的分析可以看出,技术合同法在保护当事人权益、维护合同履行秩序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在商业活动中,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保证技术合同平等、公正、合法的订立和履行。
同时,当合同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
技术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明确技术合同的法律关系,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技术合同是指出让方将其拥有的技术成果提供给受让方使用,或者双方就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事项订立的合同。
第三条技术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订立技术合同,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有利于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提高社会生产力。
第五条订立技术合同,应当尊重科学、尊重人才、尊重知识,保护知识产权,鼓励技术创新。
第六条订立技术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技术合同自合同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技术合同的种类和内容(一)技术转让合同;(二)技术开发合同;(三)技术咨询合同;(四)技术服务合同;(五)技术培训合同。
第九条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出让方将其拥有的技术成果提供给受让方使用,受让方支付价款或者使用费的合同。
第十条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双方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研究开发订立的合同。
第十一条技术咨询合同是指受托方为委托方提供科学技术方面的咨询服务,委托方支付咨询费的合同。
第十二条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受托方为委托方提供科学技术方面的服务,委托方支付服务费的合同。
第十三条技术培训合同是指受托方为委托方提供科学技术方面的培训服务,委托方支付培训费的合同。
第三章技术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第十四条订立技术合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当事人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三)合同标的明确,技术成果权属清晰;(四)合同价款或者使用费确定;(五)合同当事人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第十五条订立技术合同,当事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成果;(二)保证技术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或者使用费;(四)保守合同秘密;(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技术合同认定规则(试行)
技术合同认定规则(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1990.07.27•【文号】•【施行日期】1990.08.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技术合同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的通知》(发布日期:2001年7月18日实施日期:2001年7月18日)废止技术合同认定规则(试行)(1990年7月27日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第一章一般规则第一条技术合同认定应当遵守技术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贯彻执行国家技术市场政策,按照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和本规则,结合本部门、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
第二条技术合同认定是指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从法律上、技术上进行审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技术合同要求的行政管理工作。
登记机构应当对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是否属于技术合同和属于何种技术合同作出结论。
第三条技术合同应当是法人之间、法人和公民之间、公民之间依据技术合同法的规定,就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所订立的确立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协议。
经济合同、劳动合同、承包经营合同以及合资、联营协议等非技术合同,不得按技术合同登记。
但标的包括技术、劳务、工程、经营承包和联合生产等多项内容的协议,其技术交易部分能单独成立并分订合同的,可以申请认定登记。
第四条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应当确认当事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登记机构可以要求当事人出具有关证照。
当事人拒绝出具或者所出具的证照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登记。
第五条当事人为法人的合同,应当有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人员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法人的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
当事人为公民的合同,应当有本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当事人为法人联营的合同,应当有联营组织的负责人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联营组织的印章;联营组织没有印章的,应当加盖组成联营的各单位的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
技术合同名词解释
技术合同名词解释
技术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或技术服务达成的协议。
根据所涉及技术问题的不同,技术合同可以被进一步细分为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这类合同涉及大量的研发投入和对未来商业前景的高度不确定性,因此具有较高的风险。
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专利权、专利申请权、专利实施许可权、技术秘密的使用权、转让权等权利的转让或者许可所订立的合同。
这类合同通常涉及知识产权的交易,对于保护技术的商业价值至关重要。
技术咨询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所订立的合同。
这类合同侧重于提供专业的技术咨询服务,帮助客户解决特定技术问题。
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技术服务的合同,如提供与现有设备相结合的技术,对特定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分析和控制等。
这类合同强调对特定技术问题的直接解决。
在技术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各方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和目的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技术服务、支付费用和保护商业秘密等。
如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法律专业人士或专业机构。
1。
关于合同法的全面研究
关于合同法的全面研究合同法是民法中的一个重要部分,主要调整合同关系,确保合同的履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本文档将对合同法进行全面研究,包括合同法的定义、发展历程、基本原则、主要内容、适用范围、法律效力、履行管理、违约责任等方面。
1. 合同法的定义合同法是规定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合同法旨在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2. 合同法的发展历程我国合同法的发展历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 计划经济时期:合同法律制度不健全,主要以行政手段调整合同关系。
2. 改革开放初期:1985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试行)》,初步建立了合同法律制度。
3. 1999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体系逐步完善。
4. 2017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法成为民法典的一部分,合同法律制度更加完善。
3.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包括:1. 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意思自治,平等协商,订立、变更、解除合同。
2. 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
3. 公平原则:合同内容公平,当事人权利义务对等。
4. 合法原则: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4. 合同法的主要内容合同法的主要内容包括:1. 合同的订立:要约、承诺、合同成立等。
2. 合同的履行: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履行费用等。
3.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变更、合同解除的条件、程序等。
4. 合同的终止:合同终止的原因、效果等。
5. 违约责任:违约行为的认定、违约责任的形式、违约责任的免除等。
5. 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合同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同行为,包括:1. 国内合同:当事人均为国内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 国际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国际组织。
6. 合同法的法律效力合同法的法律效力包括:1. 合同成立前的法律效力:要约、承诺等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技术合同管理办法
技术合同管理办法技术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技术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根据《合同法》、《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科学技术成果奖励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术合同是指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对技术交流、研究、开发、转化等活动进行安排和约束的合同。
技术合同应遵循自愿协商、平等互利、诚实信用、谨慎审慎原则。
第三条技术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事宜,应当依法、合规、公正、透明。
第二章技术合同签订第四条技术合同合法登记技术合同应当按照科技成果转化法的规定依法登记。
第五条技术合同的起草技术合同的起草应充分考虑技术的实际情况、合同的履行方式、履行期限等,避免条款不明确、过于严苛、抵触法律法规等问题。
第六条技术合同的签署各方签署技术合同时,应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并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不得搞技术强制转让。
第七条技术合同的保存技术合同各方应当妥善保存技术合同的原件或复印件。
第八条技术合同的备案管理对技术合同备案应当按照科技成果转化法的规定进行备案管理。
第三章技术合同履行第九条技术合同项下技术的提供及使用技术提供方应当按照技术合同的约定及时、精确、完整地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技术使用方应当按照技术合同的约定使用技术,不得超越技术合同的约定范围,不得擅自改变技术实施方案。
第十条技术合同履行的监督技术合同各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并应当进行合理、规范、透明的监督和管理。
第四章技术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十一条技术合同变更技术合同各方应当充分协商,以书面形式进行技术合同的变更。
本文所称的技术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变更、延长履行期限、提前履行、弥补漏洞等变更。
第十二条技术合同解除技术合同的解除应当充分考虑各方的权益,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除。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实施细则国务院科学技术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的要求,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国务院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是为了规范技术合作行为,保障各方合法权益,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而制定的一部法律。
本法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技术合同活动。
第二条技术合同是以标的物为技术成果的合同。
第三条技术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应当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鼓励技术合同的订立、履行和保护。
第五条技术合同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技术合同应当明确标的物、技术要求、合同期限、报酬、保密事项等内容。
第七条技术合同的当事人可以约定仲裁解决合同争议。
第八条未经许可,不得转让技术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技术合同的订立第九条技术合同的订立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条技术引进合同应当由技术引进方向合同提供方提交技术申请。
第十一条技术引进合同的签订应当依法申报,经批准后方可生效。
第十二条技术开发合同的签订应当协议开发计划和费用。
第十三条技术服务合同的签订应当明确服务内容、方式和期限。
第三章技术合同的履行第十四条技术合同的履行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
第十五条技术提供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期限提供技术服务。
第十六条技术著作权归属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
第十七条技术转让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完成技术转让。
第十八条技术合同的履行应当保证技术的安全和保密性。
第十九条技术合同涉及的发明创造,根据著作权法和专利法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技术合同的变更和终止第二十条技术合同的变更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一条技术合同可以协商一致解除,也可以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解除。
第二十二条技术合同的解除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予补偿。
第二十三条技术合同解除后,应当返还已经支付的报酬。
第二十四条技术合同的违约责任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
第二十五条技术合同的争议,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或者仲裁解决。
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谈我国合同法及其理念的发展
谈我国合同法及其理念的发展作者:赵彦青来源:《西部论丛》2019年第31期摘要:我国自完整版的法制固化至今已经有一个世纪的历史,反观现在我国存在的一系列立法活动依旧声势浩大,并且在之后的发展过程中也会一直持续,除非中国法制能够做到真正的全面化程度。
其中的合同法的发展也是经历着相同的发展轨迹,考察合同法发展的整个过程我们可以认知到在近百年来法制发展过程的艰辛与不易之处,同时也为现今我们在法律上取得的一系列成果感到十分的骄傲与自豪。
本文主要是对合同法以及其代表的理念的发展历程进行简要的分析,帮助人们更深层次的理解其中的内容,希望对今后在此方面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帮助。
关键词:合同法;理念;发展一、中国合同法发展历程现代意义上真正出现合同法是在1911年,这一年第一次起草了民法草案,合同法作为其中的一部分第一次登上近代法律的舞台。
新一阶段的开展就以新中国成立为节点,揭开了合同立法史崭新的一页。
在这半个世纪的发展过程中,我国合同法的发展呈现出来的是对于社会经济发展的适应性,不同的经济发展背景订立不同程度的合同法,主要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首先是建国初到七十年代的一段时间:这一时期合同法作为法规规章文件,在当时的使用过程中出现了效率低下的问题,并且在创新发展的过程出现了多次停滞状态;其次是八十年代初到九十年代初,这段时间对于合同法的立法数量快速增加,也取得了一些相对实质性的效果,这个时候对于合同法的建设已经具有了初始的规模;最后是党的十四大召开至今,这个时期对其影响最大的在于确立了市场经济的发展目标,对于合同法的发展需要一定结构的重新构建,同时也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方略,给合同法发展树立了一定的威望。
到了1999年终于正式确立了第一部单独对合同法的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此时的合同法建设形成了整体的框架和规模。
二、统一合同法的优势所在对于我国对合同法进行统一的做法,整体都一致认为这次的立法是民事立法当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
技术合同认定规则(2020年)
编号:JY-HT-01554技术合同认定规则(2020年) Any parties with a cooperative relationship can sign a contract to protect legal rights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技术合同认定规则(2020年)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全文如下: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xx]2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科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委,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技术市场管理,提高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质量,切实保障国家有关技术交易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根据20xx年2月28日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现将修订后的《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990年7月27日原国家科委印发的《技术合同认定规则(试行)》同时废止。
国科发政字[20xx]253号20xx年七月十八日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为推动技术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保障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加强技术市场管理,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技术合同认定是指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技术合同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从技术上进行核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技术合同要求的专项管理工作。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对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是否属于技术合同及属于何种技术合同作出结论,并核定其技术交易额(技术性收入)。
第三条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应当贯彻依法认定、客观准确、高效服务、严格管理的工作原则,提高认定质量,切实保障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财税优惠政策的落实。
技术服务合同法规范
技术服务合同法规范一、合同的定义及作用技术服务合同是指技术提供者与技术需求方之间,就技术服务提供与接受等相关事项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意文件。
其目的在于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规范双方行为,保护双方合法权益。
二、合同的要素技术服务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素:1. 合同主体:即技术提供者和技术需求方,要明确双方的身份和背景,以及在合同中的表示和接受能力等。
2. 服务内容:详细描述技术服务的内容、范围和要求,包括技术提供方式、工作进程、时间要求等。
3. 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明确技术工作的标准、规范和质量要求,确保双方对成果的预期一致。
4. 服务费用:明确技术服务的费用、支付方式、时间和方式等经济要素,以保障双方合理利益。
5. 保密条款:对技术资料、商业机密等敏感信息的保护进行约定,保证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6. 违约责任:明确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责任和后果,确保合同履行的正当性和安全性。
7. 合同变更、解除和争议解决:对合同变更、解除和争议解决的程序、方式和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保证合同的灵活性和合法性。
三、合同签订程序技术服务合同的签订应符合以下程序:1. 合同协商:技术提供者和技术需求方共同商讨相关事项,并就服务内容、费用、保密等要素进行充分协商。
2. 合同起草:由双方共同起草合同文本,确保表述准确清晰,避免模棱两可和不确定性。
3. 合同审查:经过双方或专业律师等专业人士的审查,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4. 合同签字:技术提供者和技术需求方代表在合同文本上签字确认,以表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认可和接受。
5. 合同备案:将签字后的合同文本保存备案,作为日后合同履行的依据和证据。
四、合同履行与变更1. 合同履行:技术提供者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进行技术服务,技术需求方按时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2. 合同变更:若双方协商一致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调整,应及时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并由双方协商确定调整内容、条件和程序。
我国合同法的发展历程
我国合同法的发展历程我国的合同法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
在清朝末年至民国初年,中国的合同法主要受到传统的私法原则和西方法律的影响。
1911年辛亥革命后,中国开始尝试引进西方的法律制度,其中包括合同法。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的法律体系发生了巨大变革。
1950年代,中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暂行条例》以及一系列与合同法有关的法律文件,此为我国合同法的起源。
该法主要秉承了苏联的合同法原则,并结合了中国的自身实际情况。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合同法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在1980年代,中国政府开始积极引进国际上通行的商事法律制度,其中包括与合同法有关的法律。
这一时期,中国相继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81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法》(1987年)等。
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以及国内经济的迅速发展,合同法的完善变得尤为重要。
2000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这是中国第一部以立法形式对合同法进行整体规范的法律。
该法充分借鉴了国际上的合同法制度,同时也考虑了中国国情和实际情况,对合同的订立、履行、修改、解除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此后,合同法在我国的发展继续进行。
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进行了修订,对合同解除、违约赔偿等方面作出了一些调整和完善。
同时,我国还颁布了一系列与合同法相关的法律和规定,以适应日益复杂的经济发展和多元化的社会需求。
总体来说,我国合同法的发展经历了从起步阶段到不断完善的过程,这一发展历程既受到了传统的法律观念和体系的影响,也积极吸收了国际上的先进经验,进而逐步适应了中国的实际情况。
合同的发展历程
合同的发展历程
合同作为一种法律行为的形式,其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人类社会的早期。
以下是合同发展的主要里程碑:
1. 古代:在古代社会,合同的概念并不像现代那样明确。
人们通常根据口头协议或传统惯例来达成交易,缺乏书面文件的规范。
2. 罗马法:罗马法对合同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罗马法将合同分为四个主要类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和委托合同。
罗马法奠定了合同法的基础原则,如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
3. 中世纪:中世纪时期,合同开始扩展到更多领域,例如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
贸易的增长促使合同法的进一步发展。
4. 法典:17世纪以后,一些国家开始颁布专门的合同法典。
这些法典对合同的要素、成立、效力和违约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为合同法提供了更加系统和完备的法律框架。
5. 现代:随着工业革命和商业交易的增加,合同法逐渐成为现代法律体系中的重要一部分。
各国纷纷制定了自己的合同法律,以适应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需求。
6. 国际合同:随着全球化的进程,国际贸易合同的数量显著增加。
国际组织和国际公约的出现,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为跨国合同提供了统一的法律准则。
总的来说,合同发展历程反映了人类社会的进步和经济活动的不断演变。
由口头协议发展到书面文件的规范,由本地交易发展到跨国合同的统一法律框架,合同在推动经济交流和社会发展方面起到了重
要作用。
技术合同相关合同法规定
技术合同相关合同法规定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公司或个人涉足到技术合同签订领域。
技术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合同形式,在合同法中有着不同的规定。
本文将对技术合同相关的合同法规定进行详细介绍和解读。
技术合同的定义技术合同是指在技术领域内,以开发、创新、转让、使用技术成果为目的,约定各方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技术合同通常涉及技术开发和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方面的合作。
技术合同的形式技术合同的形式可以是书面、口头、电子文本或者其他形式。
其中,书面形式是最常见的合同形式。
在技术合同中,一般还需要详细说明技术合作的内容、责任、权利、报酬等方面的具体细节。
在实际签订过程中,技术合同要求各方面有完全的形式,特别是在知识产权方面的知识保护方面必须保护。
技术合同的合法性技术合同应符合合同法律法规的要求。
在签订技术合同时,应当根据国家法律对合同的内容和方式予以规定。
如技术合同中约定违反《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其约定无效。
技术合同中知识产权的规定在技术合同中,知识产权是合同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其许多规定需要引用相关的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
在技术合同中,各方需要具体约定技术成果所属的知识产权、著作权等方面的具体细节,以防止后期可能出现的纠纷,确保合同的合法性。
技术合同中的法律纠纷解决方式如果技术合同中发生争议,通常需要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双方无法协商,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在技术合同中,可以约定仲裁方式或在特定资质的法庭进行诉讼等方式来解决纠纷。
技术合同的结论总的来说,技术合同签订需要根据合同法规的要求进行规范。
各方在签订技术合同时需要考虑许多问题。
合同中需要特别注意技术成果所属的知识产权的许可转让、使用方式等方面的规定。
同时在法律纠纷解决方面,需要做好指定仲裁或选择法庭的方式等方面的规定。
只有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技术合同才能够真正尽导双方的目的和利益。
我国合同法规发展简史
我国合同法规发展简史我国合同法规发展简史我国合同法规发展简史具体是怎样的?大家不妨了解一下,为自己补充一些法律常识吧!我国古代以契约的形式来调整民事行为,在西周时期就建立了契约制度。
如《周礼· 天官· 小宰》中记载:“ 听称责(债)以傅别、听取予以书契、听卖买以质剂。
”其中傅别、书契、质剂都是契约的一种形式。
但是整个古代社会以自然经济为主,商品经济发展缓慢,因此合同法在我国古代的发展处于比较缓慢的状态。
新中国成立以后,1950年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颁布了中国的第一个合同法规《机关、国营企业、合作社签订合同契约暂行办法》,该部合同法规对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此后,我国的合同法规立法进入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曾一度被取消和抛弃。
改革开放后,随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快速发展,为了进一步规范经济交往,1981 年 12 月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标志着我国合同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经济发展的需要,1993年9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决定,对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增加和删除。
为了保障涉外经济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对外经济关系的发展,1985年3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
为了推动科学技术的发展,促进科学技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保障技术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技术市场秩序,1987年6月23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
为调整承揽加工行为,1984年12月20日国务院制定《加工承揽合同条例》。
为了加强信贷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保护借款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信贷计划的执行,1985年2月28日国务院制定《借款合同条例》。
合同的发展特点
合同的发展特点一、合同的定义和特点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基于自愿原则,按照法律规定或自行约定,就特定的法律事项建立的民事法律关系。
合同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点:1.自愿性:合同是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不存在任何强制性要素。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
2.约束力:合同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一旦合同成立,双方当事人必须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规定,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平等性:合同是在平等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应当平等对待,不存在任何不平等的情况。
否则,合同可能被视为无效。
4.确定性:合同应当是明确、具体的协议,其内容应当具有明确性和确定性。
合同中的条款和条件应当清晰明了,避免引起歧义和争议。
5.合法性:合同的内容和目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社会公共利益。
违法的合同是无效的,不具备法律效力。
二、合同的发展历程合同的概念最早可以追溯到古代的商业贸易活动,但其发展历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古代文明时期古代的合同主要以口头协议和习惯法为基础,缺乏书面形式和法律认可。
当时的合同多以信用和信誉为基础,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信任和约定起着关键的作用。
2.中世纪时期中世纪的合同受到宗教法和封建制度的影响,法律规定较为复杂,合同的形式和内容也受到限制。
合同多以土地、金钱和劳力等实物财产作为交换的对象,合同关系比较简单。
3.近代时期近代合同制度的发展受到欧洲启蒙运动和市场经济的影响,合同的形式和内容逐渐规范化和法律化。
随着工业革命的兴起,大规模的商业活动和国际贸易的发展,合同制度逐渐趋于完善和规范。
4.现代时期现代合同制度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得到全面发展和完善,各国相继颁布了一系列关于合同法的法律法规,建立了现代合同制度的基础。
合同法的立法和司法实践逐渐趋于规范化和专业化,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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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法发展历程
中国技术合同法的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两种理解:狭义技术合同法,仅指1987年6月23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
广义技术合同法,是指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在内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总称。
具体地说,是调整法人之间、法人与公民之间、公民之间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过程中形成的科学技术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以下是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技术合同法的发展历程。
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技术合同法的发展历程:
1988年2月27日国务院批准实施的《技术合同管理暂行规定》,1989年2月15日国务院批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1991年6月25日国家科委发布的《技术合同仲裁机构仲裁规则(试行)》是中国技术合同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1999年3月15日通过,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附则第四百二十八条规定"本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同时废止。
"
至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正式废止。
在合同法制订过程中,合同法(草案)在总则中曾经规定了情势变更原则,但在全国人大审议中被删除。
删除的主要原因是,适用情势变更原
则的条件"客观情势发生巨大变化"很难界定,容易造成法官滥用情势变更强行干预当事人的合同关系。
但技术合同发生情势变更的情形却比较常见,首先,合同法第337条规定:"因作为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技术开发合同的履行没有意义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该条是对技术开发合同明确规定的情势变更。
对于技术转让合同,虽然合同法中没有明确规定情势变更,但从合同法和专利法对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规定的处理原则分析,也存在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由法官根据具体案情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或者免除责任的规定。
例如,专利法第50条规定,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对方造成损失,应当给予赔偿;如果原专利权人不向被许可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原专利权人应当向被许可实施专利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全部或者部
分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
举例
该条中的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就是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情势变更",至于是否变更合同以及专利权人是否返还收取的使用费,由法官根据具体案情决定。
再如,甲、乙两工厂订立了一个技术秘密转让合同,在合同生效后但尚未履行以前,合同的标的技术秘密已经被第三人向社会公开,使该项技术已经成为公众可以自由使用的技术,这对合同当事人来说,显然属于客观情势发生巨大变化,而且这个情势的客观变化是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克服的。
此时,受让方一定会要求解除合同,因为如果履行合同,它就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使用费,这对它显然是不公平的,受诉法院对受让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显然应当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判决解除合同。
如果在履行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期间,该技术秘密被第三人公开,转让人按约定收取了提成使用费,受让人实施该技术秘密也获得了一定的收益。
对于这种"情势变更",法官应当变更合同,免除受让人继续支付使用费的义务。
对于转让专利技术包含技术秘密的合同,合同中分别约定了专利技术和技术秘密的使用费数额的,如果发生专利权宣告无效或者技术秘密被第三人公开的情形,则应当按照上述原则和具体案情处理。
基本内容:
1987年6月23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共分为七章,55条(本法已于1999年10月1日失效)。
其中主要内容是:
第一章
总则。
这一章规定了制定技术合同法的目的;技术合同的概念;技术合同法的适用范围;订立技术合同的基本原则职务技术成果和非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转让、申请以及完成技术成果个人的权利和义务;非专利技术成果的推广使用、费用、报批手续和技术合同的管理机关等。
第二章
技术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具体包括:技术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的形式;技术合同的生效条件;代订技术合同的条件;技术合同的中介机构和费用;技术合同的主要条款;技术合同的履行;违反技
术合同后责任的划分;技术合同的免责条件;无效技术合同的条件和处理;变更和解除技术合同的条件和程序;变更和解除技术合同的赔偿原则等。
第三章
技术开发合同。
包括:技术开发合同概念和种类;委托开发合同的概念和当事人双方应履行的义务,当事人双方的违约责任;合作开发合同双方的违约责任;技术开发合同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原则;以及如何承担技术开发合同的风险责任等。
第四章
技术转让合同。
包括:技术转让合同的概念、种类和原则;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双方的主要义务;涉及专利的技术转让合同的有效条件;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当事人双方的主要义务及违反技术合同的责任等。
第五章
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包括:技术咨询合同的概念;当事人双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违约责任;技术服务合同的概念,双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违约责任等。
第六章,技术合同争议的仲裁与诉讼。
其中规定了技术合同争议仲裁和诉讼程序及诉讼时效等。
第七章,附则。
其中规定了技术合同法实施后订立的技术合同不适用经济合同法;国务院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技术合同法制订实施条例,以及技术合同法于1987年11月1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