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工作职责(模板)
基础教育科工作职责 -岗位职责
基础教育科工作职责-岗位职责一、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基础教育科工作职责。
做好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教育教学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检查督促各中小学的教育教学活动,总结与推广先进教育教学经验,努力提高办学水平。
二、组织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区基础教育(含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和幼儿教育)工作,促进全区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巩固和提高。
三、加强对学校教学常规的管理。
检查和指导学校在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法令、法规和推进教育改革、素质教育、科研项目的完成情况。
四、认真贯彻国家及省市课程计划,积极推进地方课程建设及课程改革。
五、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籍管理、毕业资格审定、毕业证书的发放和初中生物、地理两科的会考工作。
六、制定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完成新生入学分配工作。
协同上级招生机构,做好中考、普通高考、成人高考招生工作。
七、负责中小学教学用书的审定,做好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学仪器、设备的配备、购置和调配工作。
八、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调整。
九、承办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全面负责阜新市基础教育整体工作。
统筹安排全市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学前、小学、初中、高中教育、教学工作;负责指导、检查全市学前、小学、初中、高中贯彻教育方针及有关政策、决定。
负责全地区中小学新课程改革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外语教学工作;负责全地区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负责全市普通高中建设工作,岗位职责《基础教育科工作职责》(https://unjs)。
统筹安排与指导制定高、初中毕业、结业、升学考试的命题原则、招生办法,负责完成高、初中的招生工作。
负责省级普通高中示范校、市级中小学示范校的竞赛评比工作,负责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的评比工作;负责全地区幼儿园所等级评定工作。
负责指导全市中小学德育、学前教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国防教育、安全教育等工作。
县教育局责任清单【模板】
XXX自治县教育局责任清单(送审稿)二O一六年七月目录一、部门职责 (1)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4)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9)(一)民办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事项监管 (9)(二)对教育系统评优表彰事项的监督管理 (11)(三)全县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校舍基建、维修的监督管理 (13)(四)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14)四、公务服务事项 (16)一、部门职责登记表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登记表三、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民办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事项监管为促进本县民办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的健康发展,规范民办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维护民办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和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如下监管制度。
一、监督检查对象经XXX自治县教育局审批许可的民办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
二、监督检查内容(一)民办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是否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印刷品等媒介,向社会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二)民办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聘用的幼儿园管理人员和教师资质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三)民办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是否根据评定的等级收取学费,并在物价、教育部门备案;(四)民办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新办、延续、更改、终止等事项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五)民办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是否建立园务管理制度,维护教师、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六)民办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是否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制度,确保教学质量等情况;(七)民办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是否建立安全应急管理制度、是否配备相应的人防、技防、物防力量、是否定期开展校园安全自查;(八)民办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的财务管理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三、监督检查方式(一)日常巡查:经常性的对辖区内民办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巡查,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和中心小学完成。
教务处工作职责、岗位职责
教务处工作职责、岗位职责
一、教务处工作职责:
1. 负责学校教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组织教学工作的开展,监
督和评估教学质量。
2. 组织学生的选课、排课和考试安排,确保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
3. 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包括学生档案管理、学籍变动处理等工作。
4. 组织教师的培训和教学评估,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5. 负责学生奖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保障学生的学习经济
条件。
6. 协助学校领导处理教学管理中的突发事件和问题,保障教学
秩序和教学质量。
二、岗位职责:
1. 负责教务处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人员安排、工作计划制定、工作进度监督等。
2. 负责教务处相关文件的起草、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文件的
完整和准确。
3. 协助教务处领导处理教学管理中的各类事务,协调各部门之
间的工作关系。
4. 负责教务处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保障信息系统的正
常运行和数据安全。
5. 参与教务处相关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会议记录和会
议决议的落实。
6. 协助教务处领导开展教学质量评估和教学改革工作,提出改
进建议和方案。
以上就是教务处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
相关人员在工作中有所帮助。
学校教育处职责(四篇)
学校教育处职责学校教育处(或教务处)是负责协调和管理学校教育工作的部门,其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制定和执行学校教育教学发展规划:负责研究制定学校的教育教学发展规划,并据此做出具体计划和安排,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2. 教学管理:负责学校各类教学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包括课程设置、教材选用、教学进度控制、学业考核、教学评估等。
3. 师资培训与评价:负责组织和实施师资培训,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同时负责教师的考核评价和晋升工作,确保教师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4. 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负责监督和评估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持续提高学校的教育质量。
5. 教学资源管理:负责教学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管理,包括教室、实验室、教学设备和教材等。
6. 学生管理:负责学生学业成绩的管理、升学指导、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生活动的组织等。
7. 校本课程研究与发展:负责开展校本课程研究和开发工作,推动课程改革和教学方法创新。
8. 学校教育改革与创新:负责学校教育改革工作的组织和推进,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推动教育教学模式的创新和改革。
9. 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负责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向上级报告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10. 教育教学信息管理:负责教育教学信息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上报工作,保证教育教学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学校教育处职责(二)学校教育处在校长和副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德育、班主任管理、团队、政教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管理全校德育工作以及德育行政事务,全面完成学校德育管理目标,负责制定学校德育工作计划,组织安排学校德育工作。
协助办公室编制学期校历。
2、拟定优秀班主任、年级组长、先进班级体等的评定细则,指导检查班主任工作计划,学生操行评语。
协助评价年级组、班主任工作。
负责班主任工作的考勤。
3、指导班主任、任课教师贯彻《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职责
普通中小学市级三好、优干、先进班集体评
选工作运行流程图
根据自治区文件启动评优工作,下发评优《通知》。
学校按评选名额择优推荐,上报申报表、事迹材料。
旗县区教育局对推荐材料进行审议、审定。
学校公示
报送市教育局
教育局分管局长对推荐材料进行审签。
颁发证书
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流程图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巴彦淖尔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建立学籍,办理学生转、休、复学。
旗县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批、汇总。
市直中小学直接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旗县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高中毕业文凭验印工作流程图
学校按要求填写高中毕业文凭
旗县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核,汇总。
市直高中学校教务处直接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市教育局分管领导、基础教育科科长签批
验印
初中毕业与高中招生考试、阅卷、登统及录
取工作流程
制定初中毕业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成立市中考工作领导小组
中小学教学研究室负责命题说明、考试命题
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组织管理
阅卷、登统
划定最低控制线
市教育局分管局长审签
录取。
县教育局安全职责分工
**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安全工作分工及股室学校安全工作职责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目标化管理制度,使县政府—苏木乡镇政府—村委会;教育局—中小学、幼儿园-村级学校双线一体的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到人到岗,形成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上下协调,齐抓共管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机制,现就局领导班子成员安全工作分工及有关股室安全工作职责明确如下:一、局领导班子成员安全工作分工教育系统党委书记、局长:***职责:1、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及时传达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赤峰市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意见,实施全县学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定期汇集分析学校安全工作情况,部署开展学校安全重点工作。
3、督促各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安排专业人员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
副局长:****职责:1、分管学校安全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管理,组织安全例会和全面检查,组织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2、协助局长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主抓安监办工作,督促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依法执法。
3、抓好教师职业道德教育、行风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4、组织分管股室办站制定安全工作管理办法,并监督落实。
副局长:***职责:1、协助局长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侧重抓好蒙语授课学校和全县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后勤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2、组织分管股室办站制定安全管理办法,并监督落实。
纪检组长:***职责:1、负责学校安全的纪检工作.2、组织分管股室制定安全工作管理办法,并监督落实.二、**教育局各股室安全工作职责党委办公室:1、协助分管书记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指导学校党组织在创建平安校园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宣传创建平安校园对学校发展的重要作用,校园安全与可持续发展的相互关系。
教育局的主要工作职责分工
教育局的主要工作职责分工教育局是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教育事务的行政部门。
其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教育政策制定:教育局负责制定和完善教育政策,包括制定教育发展规划、教育方案和教育法规等,推进教育和发展。
2.教育投入与管理:教育局负责确定教育经费投入计划,编制教育经费预算,并进行严密的财务管理。
此外,教育局还要进行教育资源配置和管理,确保教育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公平分配。
3.学校管理与评估:教育局负责对学校进行管理和监督,推动学校教育质量的提升。
教育局还要组织开展学校评估工作,评估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和办学质量,为学校改进提供指导和支持。
4.教师队伍建设:教育局负责统筹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包括制定培养计划、招聘政策和职称评审制度等。
同时,教育局还要组织开展教师培训和进修,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6.教育信息化建设:教育局负责推动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进数字教育资源的开发和应用,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推动教育教学。
7.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教育局负责推动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学生和教师的海外交流和留学项目,推动本地教育与国外教育机构的合作。
8.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教育局负责推动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发展,制定相应政策和规划,确保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质量和公平。
9.教育研究与信息发布:教育局负责组织开展教育研究工作,对教育政策和教育教学进行研究分析。
同时,教育局还要负责教育信息的发布和宣传,向社会公众传达教育政策和教育发展动态。
10.社会协同与合作:教育局负责与其他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开展协同合作,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等方面加强合作,共同推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以上是教育局的主要工作职责分工。
教育局作为教育事务的主管部门,发挥着重要的统筹、协调和监督作用,旨在促进教育与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和教育公平。
教育局工作职责
教育局工作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进教育系统法制建设。
(二)负责全市教育的统筹规划,承担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调研、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市学校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等工作以及全市教育系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配合市委统战部做好学校统战工作。
(四)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教育系统相关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或配合查处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失职或违法行为。
(五)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并监督使用情况,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六)负责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负责落实国家和省、市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综合管理全市早期教育、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民族教育等工作。
(七)负责落实国家和省职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指导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职业指导和评估工作,指导职业学校专业设置。
参与拟订中职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统筹继续教育体系建设。
(八)统筹指导全市学校建设,负责审核学校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制定学校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九)指导学校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
(十)负责全市教育人才队伍建设。
指导全市师德师风建设。
组织指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参与学校编制、岗位、工资等政策制定。
(十一)负责全市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参与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
(十四)负责全市教育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教育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教育局及各股室职责
教育局、体育局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县委,省、市、县人民政府有关教育工作的指示,研究拟定全县教育、体育工作的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指导、实施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工作。
2、管理和指导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工作;规划、管理社会力量办学,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督促指导各类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的实施,组织开展教育科研、教学研究工作,并对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实施评估。
3、根据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要求,会同县有关部门编制并负责实施城乡各类教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和改革规划、年度计划及招生计划,负责农村教育综合改革,总结和推广教育发展和改革经验。
4、负责组织实施本县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在我县的招生考试;参与拟定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排指导意见。
5、主管全县的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练员资格认定工作;统筹规划并指导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6、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和法制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和校务公开;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品德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教育系统的统战工作。
7、对全县教育事业和体育事业费进行宏观管理;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政策及财务管理制度;统计并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编制全县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经费预决算;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境)、省、市、县内外教育援助、拨款、教育贷款等;负责系统内各级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管;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教育收费项目、标准的执行情况和拟定教育基建投资计划。
8、督促、评估乡(镇)村教育体育工作,对全县乡、镇中心各类学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9、负责全县初中、小学、幼儿园的校(园)长管理工作。
XX县教育局责任清单(共38项)【模板】
XX县教育局责任清单(共38项)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一)对平安校园建设立项和评定的监督管理一、监督检查对象全县各级各类学校。
二、监督检查内容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按照平安校园建设标准,进一步建立健全平安校园组织领导体系、防控体系、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着力解决威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问题与隐患,切实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性群体事件的能力,努力形成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校园和谐稳定。
三、监督检查方式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综治委每年评定15所左右中小学安全文明校园,并组织专家对申报县级安全文明校园的学校进行考核验收。
四、监督检查程序(一)对当年申报的县级安全文明校园,由县教育局组织专家组进行实地检查,并征求各相关管理职能部门对该校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意见,对照XX县安全文明校园建设基本标准进行打分。
(二)对当年申报的市级安全文明校园,由县教育局校园周边综治办组织初评,将初评结果报市教育局校园周边综治办,并通知申报学校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三)发文公布。
得分在90分以下或有“一票否决”事项的,不予授牌。
五、监督检查措施(一)把平安校园建设工作作为基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大检查考核的力度。
(二)加强对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对条件较差的学校实行重点帮扶,对存在重大问题和隐患的及时通报,督促其认真整改;对不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推迟验收或坚决予以摘牌。
(三)学校根据县级文件制定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或细则,并经常性开展自查与抽查,切实发挥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中的突出作用。
六、监督检查处理(一)对已当年发生“一票否决制”内容事件的,取消“平安全文明校园”称号。
(二)发文公布相关学校年度平安校园评价结果,要求学校针对评价发现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并限期反馈整改落实情况。
(二)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一、监督检查对象(一)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批准的教师培训机构(含经省或市备案的县级教师进修学校等);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教研、科研、电教等相关单位;中小学教师培训实践基地学校。
教育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拟本市教育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编制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改革的政策和教育发展的目标、重点、结构、速度,并协调指导实施。
(三)管理市教育经费;检查区级教育财政拨款的执行情况;指导协调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的配置;指导和监督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统筹全市教育系统学校基本建设工作。
(四)统筹规划、协调管理本市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中等专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工作。
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各类教育的招生计划;管理本市教育招生考试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管理各级各类学校、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增设(撤并)和专业设置。
(五)规划、指导和协调本市教育系统的科研、科普工作;组织实施教育信息化工程;指导和管理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的工作。
(六)指导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和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安全、治安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
(七)管理本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推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指导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组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
(八)指导市属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党的建设与领导人员的考察任免工作;负责本市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九)指导管理本市教育系统与国(境)外的教育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外籍教师进行日常管理。
(十)指导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的综合协调,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文秘、信息、档案、保密、信访、外事、督办和机关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市教育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协助管理外籍教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办理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的申办工作以及(教育)社会团体的设立登记;指导市教育系统的社团工作。
基教科岗位工作职责
基教科岗位工作职责职位概述基教科岗位是指在中小学基础教育阶段从事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的岗位。
基教科岗位工作职责包括教育教学工作、学生管理工作、教科研工作、教育培训工作等方面的内容。
工作职责1. 教育教学工作•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制定教学目标和教学计划。
•组织实施教学活动,进行课堂教学,并根据学生的学情调整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
•对学生进行考试和评价,及时反馈学生的学习成果和问题。
2. 学生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的纪律,保持课堂秩序,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安宁。
•管理学生的学籍档案,及时更新学生信息,跟踪学生学习情况。
•跟踪学生的行为表现,及时发现学生的问题和困难,并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支持。
3. 教科研工作•参与教学团队的教研活动,分享教学经验和教育理念。
•参与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进行教育教学研究和课题探索。
•参加教育教学研讨会和学术交流活动,不断提升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
4. 教育培训工作•参与教师培训和教师交流活动,提升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
•指导和培训新教师,帮助他们适应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就教育教学工作经验和教育教学方法进行分享和交流。
职责要求1. 学历与专业•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优先。
2. 教育教学能力•具备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熟悉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
•具备较高的课堂管理能力,能够有效保持课堂纪律和学生秩序。
3. 专业素养•具备较强的学科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知识。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能够与学生、家长和同事有效沟通和协作。
4. 热爱教育事业•对教育事业充满热爱,有责任感和使命感。
•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创新能力,能够不断拓展教育教学理念和方法。
总结基教科岗位工作职责包括教育教学工作、学生管理工作、教科研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
担任基教科岗位的人员需要具备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并且热爱教育事业。
基教科岗位的工作对于中小学基础教育的发展和学生的成长起到重要的作用。
对于从事这一岗位的人员来说,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能力和素质,为学生的未来发展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基础教育科工作职责_岗位职责_
基础教育科工作职责一、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做好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教育教学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检查督促各中小学的教育教学活动,总结与推广先进教育教学经验,努力提高办学水平。
二、组织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区基础教育(含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和幼儿教育)工作,促进全区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巩固和提高。
三、加强对学校教学常规的管理。
检查和指导学校在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法令、法规和推进教育改革、素质教育、科研项目的完成情况。
四、认真贯彻国家及省市课程计划,积极推进地方课程建设及课程改革。
五、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籍管理、毕业资格审定、毕业证书的发放和初中生物、地理两科的会考工作。
六、制定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和实施办法,完成新生入学分配工作。
协同上级招生机构,做好中考、普通高考、成人高考招生工作。
七、负责中小学教学用书的审定,做好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学仪器、设备的配备、购置和调配工作。
八、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调整。
九、承办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全面负责阜新市基础教育整体工作。
统筹安排全市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学前、小学、初中、高中教育、教学工作;负责指导、检查全市学前、小学、初中、高中贯彻教育方针及有关政策、决定。
负责全地区中小学新课程改革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外语教学工作;负责全地区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负责全市普通高中建设工作。
统筹安排与指导制定高、初中毕业、结业、升学考试的命题原则、招生办法,负责完成高、初中的招生工作。
负责省级普通高中示范校、市级中小学示范校的竞赛评比工作,负责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的评比工作;负责全地区幼儿园所等级评定工作。
负责指导全市中小学德育、学前教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国防教育、安全教育等工作。
承担全市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幼儿教育、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拟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提出保障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拟订基础教育的发展政策和基本教学文件,规范教学行为,安排教学进度,推进教学改革和课程改革;负责指导初高中升学录取、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和毕业证书审验发放工作;指导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实验设备配备工作;指导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德育、校外教育和安全管理;负责全市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作;负责市属普通高中、义务教育、幼儿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的德育、校外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
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工作计划
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工作计划一、指导思想: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总目标,以落实中小学管理规范,打造区域教育品牌为抓手,进一步强化管理意识、改革意识和创新意识,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优质发展和个性发展,进一步提高学校办学水平,提升教育发展品位,全面完成《丹阳教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1.事业发展目标:全面推开0~3周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早期教育覆盖率85%以上,幼儿及家长、看护人员接受早期教育指导率55%以上,3~6周岁幼儿入园率99%以上;小学入学率、巩固率、毕业率均保持100%;初中入学率、巩固率、毕业率分别为100%、99.9%、99.9%;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99.9%,巩固率99%以上;高中普及率98%以上。
2.学校创建目标:争创镇江市现代化小学和初中20所、镇江市优质幼儿园1所,创建江苏省、镇江市健康促进学校6所、镇江市级以上绿色学校30~40所、镇江市“中小学学生行为规范示范校”8所,100%初中学校创建成镇江市无流生学校或控流先进学校。
在所有学校普及特色项目建设的基础上,建设特色鲜明的领衔学校10所以上。
3.教育质量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教育发展观,加强对各学段教育教学质量的科学检测和监控,促进小学、初中与高中之间的有机衔接和学生的可持续发展,为学生的终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工作思路:(一)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在抓规范中强化管理,切实维护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1.规范校务管理,维护教育公平。
进一步落实《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精神,增强法规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大专项督导和问责力度,促进学校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在自查、梳理、整改中规范办学行为,破解发展难题,提升办学水平。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以任何名义分快慢班、重点班,面向全体进行班级均衡化配置,保证教育的公平性;关注弱势群体,维护教育的公益性。
基础教育股工作职责
基础教育股工作职责
基础教育股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教学管理: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教学活动,包括课程规划、教材选择、教学方法指导等方面的工作。
2. 教师培训:负责教师的培训与发展工作,包括培训计划制定、教师评估与反馈、教学指导等工作。
3. 教学质量监控:负责监控课程教学质量,包括学生成绩评估、课堂教学观察等方面的工作,确保教学质量的提升。
4. 学生管理:负责学生的管理工作,包括学生入学、退学、转学等事务的办理,以及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培养和管理。
5. 家长沟通:负责与家长进行沟通,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问题,及时解决学生和家长的疑问和困扰。
6. 教育资源开发:负责与相关部门合作,开发教育资源,提供教材、教辅资料、教学工具等支持教学工作的资源。
7. 学校管理:负责学校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包括行政管理、协调师资资源等方面的工作。
8. 行业研究:负责了解和分析教育行业的最新趋势和政策,提供相关建议和意见,为学校的发展提供参考。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教育机构和学校可能对基础教育股的工作职责有所不同,具体职责会根据机构的规模和需求进行调整。
晋中市教育局各科室工作职责
晋中市教育局各科室工作职责 2办公室工作职责 2人事科工作职责 2计划财务科工作职责 3基础教育科工作职责 3职业技术教育科工作职责 4成人教育科工作职责 4思想政治教育科工作职责 5师资科工作职责 5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6离退休管理科工作职责 6教研室工作职责 6电化教育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工作职责7 教学仪器供应站工作职责8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8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8勤工俭学科工作职责9安全法制科工作职责9基建办工作职责9晋中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工作职责10晋中市教育局各科室工作职责办公室工作职责1.管理机关日常政务、事务,统筹协调中心工作、重大事项及科室之间的工作关系,做好局领导的参谋助手;2.负责公文批办、来电处理、保密、档案、信访等工作;3.负责起草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全局性重要文件及涉外文字材料,制定全局性工作制度;4.负责教育信息的收集、编发、对外宣传及电子政务等工作;5.组织相关科室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6.负责全局性会议的组织协调及重要文件和事项的督办工作,及时向局领导汇报整体工作运行情况;7.负责制定机关印信管理和使用制度,妥善保管印章、钢印及主要领导个人章,确保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8.负责对外交流、联络与合作,承办省、市组织的全局性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工作;9.负责机关财务、车辆管理及接待服务工作;10.负责管理机关临时雇佣人员的劳资、保险和待遇等工作;11.负责局机关和家属小区日常后勤保障等事务,为局机关和家属区做好服务性工作;12.做好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人事科工作职责1.对全市教育人事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2.负责承办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3.负责承办教师资格认定工作;4.协同编制部门核定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5.指导全市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教师交流工作;6.指导全市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7.负责承办教师节表彰工作;8.负责承办机关科级干部的考核任免和直属科级学校班子建设;9.负责承办局机关人员年度考核和工资调整等人事工作;10.负责承办特岗教师的招聘工作;11.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大中专毕业生的派遣、接收及就业指导工作;12.负责局机关和直属科级学校干部的档案管理工作;13.承办领导和有关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市教育局各处室岗位职责
市教育局各处室岗位职责(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拟定年度工作计划,撰写年度工作报告,起草重要文稿、文件;负责文件电报的运转和管理;负责市委教工委和局长办公会的组织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重要调研工作的组织实施和重大工作任务的督办;负责文秘、信息、信访、机要、档案、外事、保密、保卫、民调以及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教育系统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局管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全市教育法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教育法治宣传、培训,受理教育行政申诉,承办教育行政复议案件,参与组织教育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依法治教工作;协调与兄弟市教育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
(二)政治处(德育办公室、人事处)没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组织、宣传、统战、群团工作;指导协调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组织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工作;指导大中专院校和负责局直中小学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部管学校(单位)干部的考察管理工作;指导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管干部的教育、培训、考察、任免等工作;负责保管干部档案、接转党组织关系、党员统计、党费收缴等党的事务工作。
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保险、福利等工作;协调指导全市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人员的考核奖惩及全市中小学综合性评估表彰;负责全市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改派工作和全市各类教师的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直单位的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扶贫支教的协调管理工作。
(三)师资处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的制订、督查和落实工作。
综合管理全市中等师范学校和教师进修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制订全市中师招生计划;负责和指导全市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在职教师的学历教育工作;承担中小学教师的技术职务评审和教师资格的培训工作。
教育局的主要工作职责分工
教育局主要工作职责分工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拟定全市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规章制度。
二、制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研究确定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
指导协调和监督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
三、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市基础教育、中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师范教育和广播电视教育等工作。
指导、推动各类教育的图书资料和实验室的建设工作。
四、指导和推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研究工作。
管理教育科研成果和经验与外地区的交流推广工作。
五、组织参与全市高考、中考及录取工作。
参与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其它考试工作。
六、统筹规划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的建设和培养工作。
主管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的职务评聘工作。
参与落实教师工资待遇政策工作。
七、执行教育系统劳动、工资、人事管理工作的具体政策和规章制度。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主要领导干部。
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负责本系统内老干部管理及关工委工作。
八、指导初中后、高中后,大学后继续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九、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活动。
十、检查和监督乡镇贯彻执行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法规的情况。
十一、搞好全市教育管理情报、统计、信息反馈工作,负责指导教育方针、政策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
十二、负责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的招选工作及双向选择工作。
教育局党委职责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员和干部群众,保证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制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研究确定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
指导协调和监督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
三、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市基础教育、中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师范教育和广播电视教育等工作。
四、统筹规划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的建设和培养工作。
五、领导本系统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辖区内各级教育行政机构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充分行使职权,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惠东教育局
惠东教育局惠东县教育局是一个承担着县级教育管理职责的重要机构,它负责惠东县各级各类教育的教育规划、教学管理、教育资金的管理、教师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惠东县教育局由惠东县政府直接领导,下设综合处、教育发展处、教学研究处、职业教育处、基础教育处、中职教育处、幼儿教育处、学籍管理处、财务处和机关党委等10个部门,共有约200人的工作人员。
作为惠东县教育系统的核心管理机构,惠东县教育局在办公室设置了专门的接待室,面向学校、社会各界和家长提供咨询和服务。
接待室设有收发公文、接待咨询、办理事务等多个功能,为受众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
惠东县教育局的工作职责主要有:1.负责制定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规划和教育发展规划,编制教育统计、汇总教育资金预算。
2.组织、指导、监督县内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级教育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教学管理、评估、改进等工作。
3. 组织、实施、协调、监督县内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师资队伍建设,推动全县教师培训、送教下乡等教育活动。
4.主持全县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各级教育机构收集、整理、审核、保存学籍资料。
5.负责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技校、大专院校、社会教育等教育机构的新校、新班、合班、拆班等工作的审批、调整和管理。
6.做好教育统计工作,向上级领导或部门报送相关统计数据。
7.负责教育行政审批工作,包括新学校设立、校名变更、学科设置、人事聘用等方面的审批。
惠东县教育局一直致力于打造教育的“一张蓝图”,要求各级各类学校需要出台自己的“领航计划”,以实现区域性、全方位、全过程的梦想教育。
同时,为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惠东县教育局建立了“三个督查”制度,即组织实施教育督查、学校督查和督导员督查,将督查结果与干部考核、学校评估、人员晋升挂钩,实现教育管理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整体提升。
教师是教育的核心,惠东县教育局一直致力于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素质。
在岗教师不断参加各种培训和研讨会,多次组织远程视频培训和网络学习,为防止僵化和固步自封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基层教育机构部门设置及职责分工
基层教育机构部门设置及职责分工
一、教育局(教育部门)
教育局是基层教育机构的主要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教育政策的制定、
教育管理和教育资源的配置。
其职责包括:制定并落实教育发展规划,推
进教育与发展;组织实施学生入学登记和分班工作;监督学校办学行为,
提供对学校的指导和服务;开展教育评估和质量监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协调处理教育纠纷和投诉,保障学生权益;开展教师培训和教研活动,提
高教师素质;管理和配置教育经费,合理分配教育资源。
二、学校
学校是基层教育机构的核心,是提供教育教学服务的具体单位。
学校
的职责包括: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制定学校教育教学计划
和课程设置,组织教师开展教学活动;招收学生,进行学生管理和教育;
开展学生评价和考试工作,组织教育教学质量评估;管理和维护学校教育
设施和资源;与家长保持沟通,提供学生家庭教育指导;协助教育局完成
相关工作,配合教育局的监督和指导。
三、教师
教师是基层教育机构中的重要力量,负责具体的教育教学工作。
教师
的职责包括:根据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组织和实施教学活动;
制定教学计划和教案,讲解和讲授知识;组织学生进行学习和实践活动,
进行学生评价;与学生进行互动,提供学生个别辅导和指导;与家长进行
沟通和交流,了解学生情况和家庭教育需求;参加教研和培训活动,不断
提高教学能力和教育水平。
四、家长
综上所述,基层教育机构部门设置及职责分工主要包括教育局、学校、教师和家长四个方面,旨在实现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教育教学工作的科
学管理,提供优质的基础教育和普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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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工作职责(模板)
(一)研究制订全市基础教育的发展规划;
(二)负责普通高中、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工作;
(三)负责普通高中学生毕业证验核工作;
(四)指导中小学实施国家课程、建设地方课程和开发校本课程;
(五)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
(六)指导普通高中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七)指导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规范化;
(八)负责初中学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
(九)指导特殊教育管理工作;
(十)指导义务教育免费资格审核工作;
(十一)负责特殊政策子女入学把关及协调工作;
(十二)统筹、指导市局直属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十三)对中小学的办学思想、管理目标等进行研究和指导;
(十四)根据教育教学实际,研究、制订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课程需求计划;
(十五)协助做好中小学安全管理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