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好宗教人士的作用促进宗教和谐2014-5-13
发挥宗教界代表人士作用,同心共建和谐宗教促和谐
发挥宗教界代表人士作用构建和谐宗教促进社会和谐党和政府对宗教工作一直给予高度的重视和关怀,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巩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把宗教关系列入我国社会政治领域的五大关系之一,体现了党对宗教问题在认识上的升华。
贾庆林同志也指出:希望宗教界以自身的和谐来推动社会的和谐。
由此,和谐宗教关系成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结合靖安实际,我县近年来主要从培养引导爱国爱教人士,带领宗教界在构建和谐宗教和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作用方面进行探索,努力实现各宗教内部信徒之间的和睦,不同宗教间的和敬,宗教与社会各领域的和谐,从而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初步形成良好局面。
一、靖安宗教基本情况和信徒特点(一)全县概况靖安县地处江西西北部,辖5镇6乡76个行政村,全县总人口14.3万。
境内有马祖归骨之地江南名刹宝峰寺和江西省唯一僧众佛学院,佛、道、基三教及民间信仰场所27处;有各类教职人员132人,信徒748人,信教群众近8000人;有省重点佛教道场宝峰寺和双林寺2座;有宗教团体2个,全县宗教活动依法有序开展。
可以说,靖安虽小县,但宗教地位重要,尤其佛教禅宗在全国甚至世界都有一定影响。
(二)信徒结构表一:就整体结构而言,佛教与道教、基督教在年龄结构和文化程度上存在明显差异,佛教信徒年龄结构更加合理,文化程度偏高。
二、宗教界代表人士结构组成情况表二:另我县还为省市及兄弟县市培养输送了多名宗教代表人士,如原宝峰寺的班首、现省佛协副会长释妙安法师,省青联理事释佛音法师,湖南洗心寺住持释悟僧等。
宝峰寺现任方丈一诚大师,现任中佛协会长、全国政协常委、省政协副主席。
在我们的引导和一诚大师的引领下,佛、道、基三教代表人士团结全县各教信徒和信教群众,在自觉抵制渗透、维护社会稳定、弘扬优秀宗教文化、开展公益事业方面,为我县和谐社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当前要着力处理好的几个问题
2008年1月宁夏社会科学No.1.Jan.2008箜!塑(蔓箜!垒鱼塑2兰Q璺i垒!曼曼i旦望璺曼!i里塑i望g兰i垒壁曼望:塑Q:!垒鱼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当前要着力处理好的几个问题王定国(浙江教育学院人文学院,浙江杭州310012)摘要:宗教作为人们的一种精神追求和社会组织,它既可以成为维护现存秩序的积极力量,也可以成为破坏现存秩序的消极力量。
要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前提是我们必须在思想深处认识到:宗教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并不是与社会发展水火不容的,而是可以与之相协调、共进步的。
因此,只有从正确理解、贯彻党和国家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含义的层面上与“思想信仰”绝对自由及“实践信仰”相对自由这三个层面上正确划清并处理好几个重大关系问题,用构建和谐社会来统领新时期的宗教工作,才能全面贯彻好党的宗教方针,才能充分发挥宗教这一精神资源和社会资源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
关键词:宗教;社会和谐;思想信仰;实践信仰;积极作用中图分类号:B9l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0292(2008)01—0080~06宗教作为人类社会的一种特有现象和文化传承,有其存在的长期性、群众性、复杂性和特殊性。
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个多民族、多宗教的国家。
宗教在我国漫长的历史演变中,不仅早已融人民众和社会生活之中,成为一种精神信仰和思想体系,而且先后形成五大宗教,成为一种社会组织形式。
它在历史上对中国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既起过建构作用,也起过解构作用。
不仅中国,就世界范围来讲,宗教得以长期存在的深厚基础就在于它的群众性,即每个宗教的背后都有大量的信众,而且大多具有跨国界的信众,由此就形成了一种强大的社会力量。
宗教的复杂性和特殊性也根植于其群众性之中,即宗教常常会成为国内外各种政治势力积极争取和利用的对象。
宗教是一把双刃剑,它既可以对现存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成为维护现存秩序的力量;也可以对现存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发挥消极的破解作用,成为破坏现存秩序的力量。
发挥宗教人士正能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发挥宗教人士正能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刘霞(中共青河县委党校新疆青河836200)[收稿日期]2015-09-03[作者简介]刘霞(1979~),女,新疆青河县综合培训中心党校,讲师。
[内容提要]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宗教工作,并在长期的实践中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
在新疆这样一个宗教氛围特别浓厚的地区,做好宗教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青河县是一个以哈萨克族为主体民族的边境县,做好青河县的民族宗教工作,对于维护边境县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意义重大。
要准确了解青河县宗教工作的基本情况,正确认识青河县宗教工作面临的问题,进一步发挥爱国宗教人士正能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关键词]正能量促进和谐稳定[D O I 编码]doi:10.3969/j.issn.1674-6287.2015.04.19[中图分类号]B9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6287(2015)04-0064-03中国是一个由56个民族构成的多民族国家,也是一个多种宗教并存的国家。
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宗教工作,并在实践中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有关于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
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精心做好宗教工作,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好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上也强调“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精心做好宗教工作。
”在新疆这样一个宗教氛围特别浓厚的地区,做好宗教工作显得尤为重要,而青河县是一个以哈萨克族为主体民族的边境县,哈萨克族又是一个全民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
所以,做好青河县的民族宗教工作,对于维护边境县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意义重大。
一、青河县宗教工作概况青河县位于新疆的东北部,是由16个民族组成的多民族聚居的边境县,总人口6.47万人,其中哈萨克族占76.46%,汉族占18.55%,其他少数民族占4.99%,有伊斯兰教、基督教、藏传佛教三种宗教,共有宗教活动场所(活动点)15个,其中伊斯兰教清真寺12个,基督教活动点2个,藏传佛教活动点1个。
宗教教职人员管理与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宗教教职人员管理与法律法规心得体会篇一:学习宗教知识心得体会学习宗教知识心得体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同时也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在我党历史上,对于宗教问题的认识有一个由浅入深、曲折发展的过程。
中国共产党的最终奋斗目标当然是消灭阶级和剥削,建立无阶级、无宗教的共产主义社会。
但是我党对于宗教的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复杂性等特征从一开始就有着比较深刻地认识,在社会主义低级阶段保护人民宗教信仰自由、团结宗教界爱国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是我党长期坚持的基本宗教政策在新的时期,我们党反复强调要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在教育与宗教的关系问题上,我党一贯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这既是由我党的本质及我国社会主义社会这一国家性质决定的,也符合世界教育现代化发展的潮流。
如果借口“宗教自由”而放弃这一原则,那就是开历史的倒车。
何况,宗教自由是指人们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
如果在学校中强行进行宗教信仰教育,在一时一地必然只能向学生灌输某一种宗教信仰,而剥夺了学生信仰其他宗教的自由或者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这与宗教自由的原则显然是相违背的。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
就是说,公民可以信仰宗教,也可以不信仰宗教,既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
我国宗教坚持实行独立办教的原则,无论哪一种宗教都没有超越国家宪法和法律的特权,都不允许干预行政、司法、教育等国家职能的实施。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发挥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方面的积极作用
发挥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方面的积极作用宗教在历史和如今的现实当中,对人们的社会生活和精神生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我们在谈到宗教的本质时就不能忽略这种影响的存在。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论述宗教问题时有过许多的精辟的论述,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也提出,要“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十七大进一步提出要“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能否发挥积极作用,如何发挥积极作用,以及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发挥积极作用,这些问题值得我们探讨。
一、宗教的社会作用宗教与社会中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艺术文化、心理以及道德都一定的关系并且对其产生一定的影响发生一定的作用,并且宗教的这种社会作用具有两重性,对社会的发展既有积极的作用同时也有消极的影响,因此,我们应当用历史的眼光和辩证的思维去看待宗教的这种社会作用。
(一)宗教对政治的作用宗教与政治都属于社会的上层建筑,他们虽然是两个独立的系统,但是归根到底都是反映和处理社会现实关系的,有着密切的联系。
在阶级社会,宗教强大的社会整合与控制功能往往被统治者所利用,作为其统治教化民心的工具,而宗教为了自己的生存与发展,也主动与统治者相适应。
当宗教主动与政治相适应时,宗教对社会秩序的稳定与和谐起着重要作用。
统治者们通过宗教从行为实践当中把自己的把自己的伦理、道德和戒律作为一般的社会行为准则,从而维护社会的正常运行秩序和稳定。
在一些宣布某一宗教为其国教的国家当中,这种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更加明显,主要表现在要求全体公民以该宗教的教规和教义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最高准绳,以该国教的规定来规范每个公民个人的言与行。
世界上的大多数的国家近一百年来纷纷宣布坚持政教分离的原则,但是事实上除了少数以马列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国家之外,大多数国家的政治生活中特别是居于主导地位的传统的宗教依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是规范人们的言行,维系国家的统一所不可缺少的重要的因素。
浅谈如何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
浅谈如何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助推和谐社会的建设与发展宗教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和社会历史文化现象,其载体是众多信徒及其构成的社会组织,作为社会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它受制于社会整体,又反作用于社会,在当前致力构建和谐社会的中心前提下,宗教作用的发挥对于社会能否和谐运行产生着重要影响,因此,全面认识宗教的作用,规避其对和谐社会构建的消极作用,有效发挥宗教的正面作用,是当前宗教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发挥宗教的整合功能,促进宗教社会效益最大化。
宗教将不同的个人、群体、社会势力等社会存在和社会发展的各要素,通过信仰联系在一起,在共同的组织形式、共同教义和共同礼仪规范的基础上,通过对社会存在的价值整合,增强和促进共同体内部的团结和一致,同时宗教通过自律与他律的方式,对社会个体进行行为的整合,实现了成员的一体化,形成凝聚力。
当这种整合功能发生在宗教共同体与民族或国家共同体相一致的条件下时,他就能够体现对社会发展的积极的正功能,发挥出特有的社会效益,这样的先例在5.12地震灾害的赈灾、重建过程中都有所体现。
二、发挥宗教的心理调节功能,增进各种社会关系的调和与平衡。
宗教可以通过特定的宗教信念,把人们原来心态上的不平衡调节到相对平衡的状态,使人们在精神上、行为上和生理上达到有益的适度状态,尤其是当今社会高速、快节奏的生存状态,宗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一些不公平、不公正等个人痛苦因素。
“和谐社会”包括了人与自我、人与人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3个方面。
首先,宗教可以通过对神灵、对超自然神秘力量的崇拜和对彼岸世界的追求,消除人对自然的恐惧感,增强心理安全感,从而调节人与自然的关系;其次,宗教可以使人适当、适时在适度的前提下,暂时超越现实的自我情节,得到心理解脱,从而调节人与自我的关系;第三,宗教的“泛爱”主张,可以满足现代社会中人们对爱的渴望,促进人际关系的和谐,从而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第四,宗教主张的“无我”“克己”,可以促进人们对理想与现实有准确的把握和定位,从而调节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做好宗教人士工作 促进宗教和睦和谐
做好宗教人士工作促进宗教和睦和谐5月19日,***工作队与***村7名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进行了座谈,通过贯彻学习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把正常宗教活动与宗教极端、暴恐和民族分裂区别开来,引导鼓励宗教人士发声亮剑,积极协助党和政府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宗教人士在信教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驻村工作队积极做好宗教人士工作,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
把正信和极端区分开来,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通过与宗教人士座谈,宣传党的宗教政策,逐渐打开他们啥都不敢讲的心结,通过宗教人士发声,充分发挥爱国宗教人士的作用,引导他们把伊斯兰教主张的爱国、和平、团结、中道、宽容等教义贯穿到讲经解经活动中,达到团结广大信教群众的目的。
宗教人士***通过与驻村工作队干部座谈,思想发生了很大变化,脸上露出了喜色,他说,“现在党的政策这么好,对我们宗教人士这么关心,我也不能不再发声了,我们维吾尔族也是祖国大家庭的一员,我要用伊斯兰教义与社会主义价值观相适应的宗教知识,来教育和正确引导信教群众。
驻村工作队来了以后,帮助村里办了这么多好事实事,作为宗教人士不能无动于衷,我要结合教义,向信教群众大胆讲解遵守国家法律、团结友爱规范人的行为准则、讲究卫生、计划生育、勤劳致富、关爱别人促进社会和谐等,而这些都在古兰经教义里都有依据。
只要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传播中华优秀文化,符合新疆稳定发展社会和谐,我都会大胆地讲,做一名坚定跟党走的宗教人士。
”***shi一个年轻的宗教人士,今年三十五岁。
他说,他一定把伊斯兰教主张的爱国、和平、团结、中道、宽容、善行的教义讲经解经,教育广大信教群众确立正信、抵制极端,教育信教群众勤劳致富,教育群众做维护社会稳定的参与者。
这位宗教人士家还积极投入生产,勤劳致富,做致富的带头人。
他家养了70只羊,进行育肥,一年可收入几万元。
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一直备受广泛关注。
在许多国家,宗教不仅是信仰和文化的重要元素,也是社会发展和稳定的重要力量。
本文将分析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并探讨宗教如何发挥这种作用。
首先,宗教可以促进个人的道德和品德修养,从而提高个人的生活质量和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
许多宗教在教义和信仰方面强调诸如爱、同情、宽容、礼貌、责任感等价值观念。
在遵守这些道德规范的过程中,个人可以克服自私自利的本性,尊重他人权利,提高自己的修养水平。
这样做将有利于促进个人与他人之间的和谐关系,提高社会整体的稳定性和和谐性。
其次,宗教可以作为一个社群团体,促进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和交流。
宗教团体通常是一个和谐、团结、互助和信任的社会组织。
在这个社区中,个人可以得到支持、鼓励和帮助,有机会与志同道合的人交往。
这样的社会组织可以促进社会的团结和凝聚力,有助于人与人之间的互相理解和尊重。
这一点在多元文化的社会尤其重要,宗教可以为各个社区提供围绕着宗教文化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对话的平台。
第三,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另一个积极作用是它可以为人们提供内心的慰藉和支持。
在生活中遇到挫折和困难的时候,人们可以通过信仰寻找到温暖与安慰。
宗教信仰可以帮助人们克服心理上的问题,培养积极的心态,增强自我调适的能力。
这种信仰能够为人们提供心理支持,鼓舞人们的勇气和信心,促进个人的健康和幸福。
最后就是宗教在文化交流和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作用。
宗教在不同历史和文化的社会中发挥着重要的角色。
它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为社会价值观提供了重要指导。
在多元文化的社会中,理解、尊重和接纳不同宗教信仰的人和思想,是建立和谐共处的前提和基础。
宗教能够成为跨越国界和文化的桥梁,也为不同文化之间创造了交流和对话的机会。
总而言之,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具有积极作用,能够为人们提供道德、团体、信仰、文化等不同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宗教对于社会和谐的促进具有重要作用,只有我们去理解和尊重,共存才能更好的实现。
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积极作用
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积极作用摘要:. 通渭是一个多宗教并存的县份。
宗教活动中出现一些突出问题和新特点。
如何发挥通渭县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是对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根本要求。
关键词:教界人士; 信教群众; 积极因素一、我县宗教基本现状及特点通渭是一个多宗教的县份,有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道教五个传统宗教,且历史悠久。
但无论哪一种宗教,都因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发展时慢时快,时断时续。
近年来,宗教界人士在结构和数量上有了很大的变化。
全县共有信教群众1638人,占全县总人口的0.34%。
从信仰的教别上看,信仰伊斯兰教和天主教的人数较少,佛教、基督教的信教群众较多。
近年来,宗教活动中出现一些突出问题。
如宗教团体、教职人员和场所负责人的队伍建设还较薄弱,全县佛教教职人员仅有3人,基督教教职人员虽然调查中为6人,但实际都没有受过正规的培训,施教能力十分有限。
他们大都是通过师傅口传心授学习教义的,这样代代相传,难免会出现与本派教义偏离的现象。
宗教后备人才滞后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
中青年教职人员少,新老交替后继乏人,整体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大部分信众都报着神佛保佑的心理,见佛叩头,见庙烧香,对宗教的认识模糊,只讲信仰,不管派别,处于低级迷信状态。
他们很难从中辨别真伪去其糟粕,取其精华。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宗教活动出现一些新特点。
一是信教群众总体上呈现平稳增长。
如通渭县2010年,信仰基督教的只有260人,现在421人;信仰佛教的从81人发展到现在的496人。
信仰佛教的发展最快,基督教次之,天主教和伊斯兰教发展较慢,分别从124人、143人发展到144人和252人,其增长速度与这一信仰群众的人口自然增长率相近。
二是信教群众在分布上不平衡,由区域性逐渐呈扩散状态。
三是信教群众结构稳中有变。
通过调查掌握,全县信教群众中存在“四多”特点,老人、妇女、文盲半文盲、病残人多,其中中老年人占69%,妇女占67%,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占52%以上,身体有慢性疾病或残疾的大约占31%以上。
解答 如何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解答如何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
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2016-04-27文章来源:统战新语
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既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具体体现,也是其重要目标。
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引导,更好地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支持宗教界人士发挥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增强他们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促进社会和谐、维护民族团结、实现祖国统一和对外友好交流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
积极创造政策条件,帮助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在政策法律许可范围内探索建立规范的社会公益和服务机构,鼓励他们积极开展公益慈善,参与社会服务,在赈灾救灾、扶老帮幼、解危救困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发挥宗教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伦理道德构建和个人心理调适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作出应有贡献。
发挥宗教人士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发挥宗教人士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是新形势下做好宗教工作的基本要求,青河县在发挥宗教人士积极作用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进一步研究。
标签:宗教人士;队伍建设;发挥作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胡锦涛总书记也曾强调,这是对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根本要求,对于我们积极主动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在宗教工作中加以贯彻落实。
宗教是一种长期的社会历史现象。
我国是一个多宗教的国家,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等五大宗教。
在青河县主要存在有伊斯兰教、基督教和藏传佛教,其中伊斯兰教的教徒、宗教场所和教职人员最多。
一、青河县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现状和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性青河县共有宗教活动场所(活动点)15个,其中伊斯兰教清真寺12个,基督教“三定”活动点2个,藏传佛教活动点1个。
截至目前:全县83名宗教教职人员中,哈萨克族78名,回族4名,蒙古族1名。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的5人,高中学历的3人,初中学历的52人,小学学历的25人。
全国伊斯兰经学院1人、新疆伊斯兰经学院4人,地区经文班学习的11人,宗教人士带培67人。
年龄在71岁以上的有13人,占总数的15.7%,年龄在51-70岁之间的有16人,占总数的19.3%,40岁以下的有53人,占总数的63.9%。
根据对年度考核和日常考察表明,青河县爱国宗教人士政治素质是合格的,总体上宗教学识是过关的,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和威信,但也必须看到,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的年龄结构不合理,整体素质不高,文化水平偏低,导致宗教学识水平不高。
因此,不论从抵御境外渗透的角度看,还是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发展的角度看,加强宗教人士队伍建设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更加重要而迫切。
二、青河县在引导宗教人士参与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有效做法加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宗教教职人员的作用,团结引导广大信教群众积极参与到经济社会发展中来,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凝聚各方面力量建设美好青河的有效做法。
五好宗教人士的标准
五好宗教人士的标准
1、爱国爱教好。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传承和弘扬我国各个宗教倡导和平、团结、中道的优良传统;坚决抵御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坚决抵制非法宗教活动。
2、解经讲经好。
严格按照宗教团体要求规范解经讲经,对宗教教义教规做出符合法律法规和时代进步要求的阐释,引导信教群众正信正行;牢牢掌握讲经坛阵地,经常性地向信教群众宣传和谐团结理念,倡导宗教和谐;主动利用法律、政策和宗教教义批驳各种歪理邪说。
3、民族团结好。
带头做维护民族团结的表率,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不做,带头制止影响民族团结的言行,带头宣传身边民族团结典型;尊重不信教群众和信仰不同宗教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团结和睦,争做民族团结模范。
4、文明教风好。
弘扬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的新疆精神,崇尚现代科学、现代文化和文明风尚,带头倡导健康文明生活,依靠科技、勤劳致富;教风端正,品德良好,言行一致,举止文明,潜心修持;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服务社会。
5、发挥作用好。
主动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信教群众遵纪守法;坚持正信挤压,主动协助基层组织做好信教群众工作,引导信教群众自觉抵制非法宗教活动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关键时刻敢于发声,主动配合和支持打击“三股势力”;发挥在引导信教群众、推动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中的积极作用。
发扬宗教优良传统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发扬宗教优良传统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找文章到更多原创-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中央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任务。
《决定》中提出了“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加强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的团结,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充分表达了包括广大信教群众在内的亿万人民对理想生活和美好社会的愿望和追求,顺民心、合民意。
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宗教界责无旁贷。
如何进一步发挥宗教团体和宗教界的积极作用,是时代和社会向我们提出的崭新课题。
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宗教界责无旁贷。
如何发挥宗教中的积极因素,为构建和谐苏州作贡献,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和探索。
一、宗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大有可为众所周知,宗教是社会结构的一部分,宗教问题是重大的社会问题,对社会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有着极大的影响。
我感到,宗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至少有三个方面:第一,宗教是构建和谐社会应予以重视的一支积极力量。
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现象,有其发生、发展和消亡的客观规律。
宗教产生的自然根源、社会根源和认识根源在相当长的历史阶段中是不会消失的,因此,宗教必然长期存在。
同时,宗教具有群众性。
在我国,信仰宗教的人数至少有1亿多人,宗教活动场所8.5万余处,教职人员约30万,宗教团体3000多个,宗教院校74所。
就我市来说,佛、道、伊、天、基五大宗教俱全。
全市经政府批准的宗教活动场所有275处,85%分布在农村;全市有爱国宗教团体32个,其中市级宗教团体7个;全市宗教教职人员有1941人,经国务院批准的汉族地区重点开放寺庙有4处。
被列为国家、省、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寺观、教堂有14处,宗教院校有5所,其中中国佛学院灵岩山分院自1980年开办以来,已毕业11届学僧共500余人,遍及海内外佛教场所。
发挥宗教界人士作用探讨
发挥宗教界人士作用探讨进一步发挥首都宗教界代表人士的积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宗教在我国有了长足的发展,成为当今社会存在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力量。
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宗教的社会作用具有两重性,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并受到国际、国内复杂因素的影响。
在新的形势下,我国宗教领域仍然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有些影响到社会和谐稳定。
因此,在加强依法管理的同时,必须更加重视对宗教的正面引导。
通过正面引导,使宗教自觉适应时代发展要求,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更好地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祖国统一服务。
在引导广大信教群众同各族人民一起为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过程中,宗教界代表人士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他们在教内起着身先示范、引导信众的作用,在教外担当党和政府联系沟通信众的桥梁纽带。
宗教界代表人士是党外代表人士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认识宗教界代表人士的作用,是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的时代要求,是对宗教认识发展的必然逻辑。
首都宗教界代表人士发挥积极作用的主要表现首都宗教界代表人士具有其他地区和省份不可比拟的优势。
他们政治思想过硬、宗教学识过人,同时具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这与首都的特殊地位密不可分。
其发挥的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教育、引导信教群众爱国爱教:宗教团体是宗教界代表人士发挥党和政府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的载体,宗教团体领导班子的新老交替、平稳交接对各宗教的和谐健康发展起着关键作用。
而宗教场所是宗教界代表人士日常开展宗教活动、教育引导信教群众的主要平台,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五大宗教的历届领袖人物一般均为宗教团体的领导及其所在宗教场所的负责人。
他们以爱国爱教的一言一行影响着众多教职人员,引导着广大信教群众。
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服务社会:乐善好施、慈悲济世是宗教的优良传统。
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有信仰基础、历史传统和较高的社会公信度。
首都宗教界代表人士不仅在国家面临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危急时刻自觉发起慈善救助,日常的社会公益慈善工作开展得一样有声有色,同时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优势项目,长年坚持为麻风病人、孤寡老人、孤残儿童等弱势群体开展服务,赢得了社会尊重和群众认可。
充分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充分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同志们:我今天向大家讲授的题目是:充分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围绕这个主题,我从以下四个方面讲一讲: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一个新的时代命题(一)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
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
那么,信教群众是否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积极力量?宗教能否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因素?在《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地提出:“要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我认为,这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一个新的时代命题。
(二)主客观原因造成人们在认识上的局限性众所周知,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造成人们在认识上的局限性,一些看似简单明了的逻辑、朴实无华的真理,往往要经过实践的反复探索、认识的艰难统一。
同样,我们对宗教及其社会作用的认识,也有一个在不同时代、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强调不同的侧重点、不断深化认识的过程:从马克思、恩格斯在他们那个时代不能不着重揭露剥削阶级利用宗教的麻痹作用、从精神上奴役劳动群众并用以维护剥削制度,到建国时我们党明确“信教群众是可以团结的力量”、把“宗教信仰自由”明确写进宪法,到改革开放初期肯定“宗教界也有很大的进步”,提出“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到2001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进一步把党同信教群众的关系明确为“血肉联系”,一直到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体现了我们党对宗教问题认识的不断深化和完善的过程。
(三)新世纪中存在的问题进入新世纪,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的主题,但各种矛盾错综复杂,各种力量激烈较量。
“世界在发烧,宗教也在发热”。
我们一方面看到了宗教领袖们活跃的身影,他们在许多场合、通过多种形式,从各自宗教的角度,就当今世界人类共同面临的环境保护、消除贫困、社会公正、世界和平等问题,发出中肯的呼吁,采取积极的行动。
论宗教教职人员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双重_桥梁_作用
25 大连大学学报论宗教教职人员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双重“桥梁”作用张 畅(中央民族大学哲学与宗教学学院,北京100081)摘 要:宗教教职人员是社会中宗教组织的发起者、组织者,又是宗教群体的领导者。
他们一方面起到沟通神与信徒之间的“桥梁”作用,另一方面又是联结党和政府与信教群众的“桥梁”。
第一重作用使得他们在履行上帝赋予其任务时具有了神圣的地位,而这成为发挥第二重“桥梁”作用的前提和基础。
第二重作用应是所有宗教教职人员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对于宗教教职人员的培养不仅要努力提高他们的宗教学识,更主要的方面在于培养宗教人士的爱国意识。
关键词:宗教教职人员;双重;“桥梁”作用中图分类号:B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395(2010)01-0025-04收稿日期:2009-08-04作者简介:张畅(1982-),女,中央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宗教与文化研究。
党的十七大在宗教工作方面,首次明确提出“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这一重大命题。
2007年12月18日,在第十七届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会上,胡锦涛同志强调,“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是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根本要求。
做好信教群众工作,是宗教工作的根本任务”。
宗教功能的发挥依赖于由宗教神职人员和宗教信徒组成的宗教力量,其中,宗教神职人员的引导和号召力是发挥宗教作用的关键和核心。
宗教教职人员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是如何体现的?如何更好地发挥其积极作用,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宗教教职人员也叫宗教神职人员,主要是指那些各宗教中主持宗教仪式,带领信教群众进行宗教活动或者掌管教务,有一定称号的人员[1]。
原始氏族部落由于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限制,虽然有一部分人曾主持过氏族部落的一些宗教活动,但那还不是专职的神职人员,真正的专职的神职人员是在原始宗教的晚期阶段,生产力有了一定的发展,原始宗教发展到它的高级形式———萨满教的时候才出现,他们被称为“萨满”(巫师),这些人被认为是具有超自然的能力,能与精灵直接沟通,是氏族神与人之间的中介,他们一般都承担着主持整个氏族部落的宗教活动,为氏族祈求人畜两旺,以及为氏族的成员祈儿求女,祛病消灾的作用,在氏族部落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甚至参与本氏族有关军事事件的决策。
最新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_0
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这是一个简明朴实,却有着丰富内涵和体现时代要求的新提法。
能不能发挥、如何发挥这个积极作用,需要从世界到中国、从历史到现实,在实践和理论的结合上反复观察、思考,积极探索、实践。
宗教是人类社会长期存在的现象。
宗教存在的长期性、宗教问题的群众性和特殊复杂性,这三个特点相互联系、相辅相成,其中最根本的是宗教存在的长期性。
我们观察和分析宗教问题,开展宗教工作,必须时刻注意并充分估计宗教的这些特点及其带来的影响。
正是立足于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全面、深刻的认识,立足于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呈现的阶段性特征的敏锐、准确的把握,立足于我国已进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改革攻坚的关键时期,而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强大动力和巨大活力的空前的社会变革,同时又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的鲜活实践,胡锦涛同志进一步强调,对宗教问题要有“四个全面认识”:全面认识宗教产生和存在的深刻历史根源、社会根源、心理根源,全面认识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将长期存在的客观现实,全面认识宗教问题同政治、经济、文化、民族等方面因素相交织的复杂状况,全面认识宗教对相当一部分群众有较大影响的社会现象。
只有做到“四个全面认识”,才能为处理好社会主义社会的宗教问题,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在当今纷繁复杂的国际形势中,宗教到底是和谐因素还是冲突因素,这是一个令人困惑的问题。
在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当今世界,宗教问题却成为热点问题,对世界发生着重大影响。
有的冲突、战争,直接因宗教引发。
有的冲突,又因宗教因素而加剧、扩大,变得扑朔迷离。
在国际政治势力的角逐中,各方都在争夺宗教这面旗帜,因为这面旗帜下汇集着数量可观的群众。
一些国家的政治家为拉选票,争相拉拢靠近宗教。
西方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社会主义国家进行渗透,利用民族、宗教问题对他们仇视的主权国家兴风作浪。
论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
论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论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一方面,需要充分发挥宗教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在社会公益和慈善活动方面给予宗教更大的空间。
另一方面,要注重宗教信仰、宗教道德和宗教文化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潜在的积极作用,发挥好宗教在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方面的独特作用,挖掘和弘扬宗教信仰、宗教道德和宗教文化中有利于和谐社会建设的内容。
在实践中,我们既要引导宗教发挥积极的一面,又要看到宗教消极的一面,抑制其消极因素。
一、和谐社会需要和谐的宗教建设和谐宗教,做到宗教内部的和谐,达到宗教自身的和谐,就要从建设和谐寺观教堂做起。
寺观教堂不仅是信教群众开展宗教、文化、社会活动的物质载体,也是他们表达宗教感情的精神家园,在信教群众的生活中占有重要位置。
一座寺院和谐,能够影响周围信教群众的和谐。
寺观教堂要和谐,首先教职人员、管理人员要和谐,这是寺观教堂和谐的基础。
而寺观教堂的和谐,又是周边地区群众和谐的基础,这是一个必然环节。
如果寺观教堂不和谐,周边信教群众肯定谈不上和谐。
和谐寺观教堂是社会和谐中的一个重要细胞,与和谐家庭、和谐单位、和谐机关是一样的。
建设和谐寺观教堂,是宗教界广泛开展和谐创建活动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建设和谐宗教最根本最重要的有效载体。
因此,要按照爱国爱教,教务自办,宗教活动正常,宗教人员心情舒畅,内部管理规范,团结开寺,社会关系和睦,把寺院建设成为一个平安祥和、环境优美、服务社会的场所的目标要求,引导支持宗教界做好解释教义、引导感情、规范行为、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并以此推动和规范宗教内部关系,增进宗教内部的团结和谐,以宗教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二、促进和谐需要宗教发挥其独特的积极作用宗教信仰、宗教道德和宗教文化博大精深,内容丰富多彩,传统悠久深厚,加上信教群众人数众多,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是多样的。
在服务发展、引导广大信教群众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建设方面,在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方面,宗教都可以而且能够发挥积极作用。
如何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2007-2008年第二学期《宗教学》科目考查卷专业:思想政治教育班级:思政06-1 任课教师:卢昌德姓名:邓启豪学号:***********成绩如何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我国是一个多宗教的国家。
在长期历史发展中,形成了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等五大宗教并存的格局。
除道教外,其他各大宗教都是由国外传入的。
我国现有各种宗教信徒1亿多人,宗教活动场所8.5万余处,宗教教职人员约30万人,宗教团体3000多个。
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宗教问题是必须高度重视的重要问题,宗教关系是必须正确处理的重大关系,宗教工作是必须做好的重要工作。
在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关于宗教问题的基本原理同中国宗教的具体实际相结合,深刻揭示了我国宗教的长期性、复杂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形成了一系列符合我国国情的关于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
江泽民同志指出:“在我国,宗教的社会作用仍然具有两重性,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还会受到一定范围内存在的阶段斗争和国际上一些复杂因素的影响。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以科学的历史的观点看待宗教,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之间的关系,更加扎实地做好党的宗教工作,有效地管理和引导宗教,减少宗教中的消极因素,发挥宗教中的积极因素,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把广大信教群众紧紧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共同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奋斗。
由于历史条件的局限,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的关系问题没有作过全面论述,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也缺乏成功经验。
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等革命导师主要着眼于从意识形态、社会政治的角度,以阶级、阶级斗争的观点和阶级分析的方法研究当时的宗教及宗教问题,而对于工阶级掌握国家政权以后,特别是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以后的宗教问题,虽然提供了一些认识和处理的基本原则并进行了一定的科学预测,但毕竟没有充分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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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好宗教人士的作用,促进宗教和谐
(调研报告)
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中有着重要的位置。
农村宗教工作能否依法管理、健康开展,对农村的乡风文明建设,和谐社会的构建,乃至农村经济的发展都将产生直接而实际的影响。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民族宗教无小事的思想,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政策,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作为宗教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了突出位置,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不断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积极探索新时期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思路,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和宗教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巩固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统一战线,使全乡的民族宗教工作出现了良好的局面,为全乡的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为构建和谐柞水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我乡宗教界的基本情况
1、宗教工作机构现状。
目前,全乡主要有伊斯兰教教派。
共有依法批准的宗教活动场所34处(加满寺8座、主麻寺3座、一般清真寺24座),宗教人士有有37人(其中哈提甫2人、伊玛目哈提甫9人、伊玛目26人),信教群众6000多余人,其中2个宗教活动场所是重点宗教活动场所。
每周五11座加满寺和主麻寺进行宗教活动,宗教活动场所有1500多余人参加宗教活动,在过节期间可达3000多人。
二、发挥宗教人士的作用方面所做的工作
多年来,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创新工作思路,不断开拓管理宗教人士工作领域,为开创全乡人民团结、宗教和谐的工作局面做出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
1)抓好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培训教育。
坚持将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教育纳入宗教教职人员的学习内容,纳入各类培训教育的规划之中,纳入公民道德教育的全过程,一是在办班培训和日常学习中进行教育。
配合上级选送宗教人士到县、地区、自治区去培训,受到培训的宗教人士,思想政治觉悟有了明显的提高。
集中培训和经常性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每半月在乡里召开一次学习、座谈会,采取政治学习同科技知识、法律、法规学习结合起来,谈心得、讲感受,使宗教人士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自己的勤劳,走致富之路。
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按照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通报内容“3.01”,“4.30”案件的真相通报给党员干部、宗教人士、寺管会成员,加强面对面宣传教育,营造正确舆论。
2014年以来加强对宗教人士的思想政治教育每周五进行一次学习,严格执行学习教育制度,营造了思想上不动摇、行动上不动摇的积极现象;二是在引导发扬宗教积极因素中进行教育。
针对深入开展学习《宗教事务条例》,增强宗教人士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感,举办了“维护稳定、民族团结”的知识竞赛、“维护稳定和民族团结,有利于共同发展”为主题的演讲。
为了更好开展稳定工作,对宗教人士政治安排和生活安排制度化、规范化,我乡经常向一些威望高的宗教人士交谈,听取他们的经验和建
议。
建立健全了生活费管理办法和奖罚制度,更加有效地提高宗教人士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三是在开展“科技致富、勤劳致富”和公益事业活动中受到教育。
我乡紧紧抓住积极引导宗教人士学科学、用科学,依靠科技致富、勤劳致富这一基本要点,改变旧风俗、旧习惯,树立新风气、新观念,使我乡宗教界涌现出一批养殖专业户、个体户、种植专业户,并影响和带动广大信教群众勤劳致富、科技致富,为我乡经济发展起着积极作用。
同时积极鼓励宗教界发扬乐善好施、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不断提高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参加各项社会公益活动的积极性,积极参与我乡社会助学、助残、救灾、扶贫等各项公益活动;四是在竞争机制中进行教育。
每个季度、半年对宗教人士进行民主考核,通过开展“双五好”评比活动,调动宗教人士积极性、激发宗教队伍活力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通过组织宗教人士学习,使他们进一步划清了合法、非法宗教的界限,确保了党的宗教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和执行,确保宗教同全乡的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使宗教事务管理步入法制化轨道。
2)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日常管理。
坚持落实宗教人士有事请假制度,坚决阻止随意脱岗,把龛座转让别人的现象。
经希依提墩乡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管理宗教人士请假制度,规范全乡宗教教职人员的日常管理。
坚持落实请假1天的村支部批,1-3天的乡宗教分管领导批,3天以上的县有关单位批的制度。
二、当前宗教教职人员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思想认识存在误区。
由于宣传力度不够,致使一些基层干部看不
到宗教问题的敏锐性和复杂性,认为宗教工作不是中心工作,抓与不抓、管与不管无妨大局。
如:落实“两项制度”时,部分村干部和乡领导不重视,谈话记录走形式、开始到尾一模一样。
2、信教群众发展过快。
近几年来,信教群众几倍的发展。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党的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对群众宗教信仰自由提供了法律保障;另一方面是在社会政治体制、经济体制转型期间,人民面对的各种挑战和竞争日趋激烈,来自各方的风险给人民的心理带来巨大的压力,促使一些文化较低的群众信仰宗教去寻求安慰和寄托,因此出现宗教狂热和宗教极端思想。
但2012年进行古尔邦节礼拜时,有个年轻人说“为我教受苦的人祈祷”指的是在监狱里面服刑人(政治嫌疑人),当时由乡统战民宗办叫来谈话教育培训,后由被公安部门处罚。
3、非法活动时有反弹,但有些宗教教职人员,假装不知,不按时上报。
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打着宗教活动的旗号,背地搞非法活动。
如婚姻、葬礼、家庭聚会等,有些农村信教群众由于不懂政策法规,分不清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参与非法活动。
如:2013年7月15日,在我乡二农场范围内发现1处地下教经点(家庭式的)
4、信仰危机有所抬头,宗教气氛过热。
目前,发现用因特网、微博、微信、QQ、电子邮件等媒体宣传宗教狂热及宗教极端思想行为,另外有些不懂事的年轻人平常做礼拜时,影响宗教极端思想参加一系列的暴恐案件,毁了自己的生命也毁了他人的生命。
如:云南昆明市发生的“3.01”恐怖案件,参加人员中最小的只有16岁。
5、宗教教职人员,对引导广大信教群众不周全,不利索。
对广大青少年进行正确的世界观教育迫在眉睫、不容忽视,近几年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未成年人逐渐增多。
如:参与2012年和田“6.6”案件幼儿当中,我乡有4名有,大的8岁,最小的有4岁,这4名幼儿没有户口,这也是值得我们考虑的问题。
6、我乡宗教教职人员的年龄结构偏老,文化程度偏低,进行宣讲教育时说服不了信教群众。
我乡有37名宗教教职人员中,超过70岁的9名、超过60岁的有5名,初中毕业的有12名、小学毕业的13名、其余均是文盲。
三、做好管理宗教人士,做好宗教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1、加强宣传教育。
进一步加大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力度,要在全体党员干部、宗教工作人员、信教群众中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党的宗教政策的学习教育,在中小学生中开展普法教育和正确的世界观教育,使广大信教群众遵纪守法,规范信教行为,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崇尚科学。
2、加强网络建设。
要进一步健全责任机制,完善民族宗教管理责任制度。
对非法活动场所,要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基层一线情况清、工作直接的优势,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制止。
3、加强人员管理。
着力建设好两支队伍,一是抓好宗教干部队伍建设。
确定专职宗教干部职数,提高宗教工作者的政策水平和依法管理水平,建立起一支能征善战、敢管善管的队伍。
二是抓好宗教人士队伍建设。
通过培训和外出学习,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爱国感情、宗
教学识、管理能力、个人修养;通过充实调整等办法合理配备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确实构建好宗教团体管理班子;通过经常性谈心谈话,引导宗教界知名人士提高自身素养,积极发挥骨干作用,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从而建立起一支遵守政策法规、信教群众基础较好、具有较高宗教学识和管理水平的宗教人士队伍。
4、加强依法管理。
应本着"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帮助宗教场所建立健全议事决策、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并抓好制度的落实。
另一方面要加大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和打击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力度,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合力;进一步强化检查督促力度,确实防止宗教狂热的“回潮”;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理力度,确保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