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肉精案例ppt
瘦肉精演示ppt课件
04
瘦肉精的监管措施
法律法规的制定与执行
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
针对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使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 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物。
加强执法力度
各级监管部门加强对饲料、养殖、屠宰等环节的执法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 法进行严厉打击,确保法律法规的有效执行。
企业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监管部门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和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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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肉精事件案例分析
案例一:某养殖场的瘦肉精事件
事件概述
某养殖场为提高生猪瘦肉率,在 饲料中非法添加瘦肉精。
影响范围
该养殖场生猪销售至多个地区, 涉及消费者众多。
处理结果
监管部门对养殖场进行查处,追 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并销毁
应对措施
加强监管力度,完善法律法规;推广科学养殖技术,提高 动物产品质量;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瘦肉精危害的 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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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肉精的危害
对人体的危害
急性中毒
食用含有瘦肉精的肉类可能导致 人体急性中毒,出现恶心、呕吐
、头晕、心悸等症状。
慢性危害
长期食用含有瘦肉精的肉类,可能 导致人体慢性中毒,出现肌肉震颤 、心慌、战栗、头疼、乏力等症状 。
致癌风险
瘦肉精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致癌物 质,长期摄入可能增加患癌症的风 险。
对动物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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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长异常
瘦肉精能显著促进动物肌 肉生长,但同时可能导致 动物内脏器官发育异常。
繁殖障碍
长期食用含有瘦肉精的饲 料可能导致动物繁殖障碍 ,如雌性动物不孕、雄性 动物性欲减退等。
双汇瘦肉精事件案例分析ppt
对人体的危害
• 国内外的相关科学研究表明,食用含有“ 瘦肉精”的肉会对人体产生危害,常见有 恶心、头晕、四肢无力、手颤等中毒症状 ,特别是对心脏病、高血压患者危害更大 。长期食用则有可能导致染色体畸变,会 诱发恶性肿瘤。
2020/3/8
• 4月6日,为证明重新上架的产品安全放心,双汇集团重庆区域经理在 卖场大吃火腿肠,但此举却只引来市民“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的冷讽 。
没人否认,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然而,市 场经济是信用经济,而信用的维持既要靠法制, 也靠道德。从这个意义上说,市场经济不仅是法 制经济,也是道德经济
2020/3/8
• 法学理论认为,道德与法一样,都是调节 人们在共同生活中的行为准则与规范。其 调节的范围有重叠之处,也有不尽一致之 处。从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过程看,道德 的出现先于法,而且始终存在于各种社会 形态中,只是作为一种意识形态,随着经 济基础的变革而不断破旧立新而已。因此 ,即使经济基础进入到以市场经济(商品经 济)占据主导地位的阶段,也不会出现一种 道德真空状态 。
2020/3/8
2020/3/8
双汇瘦肉精事件
2020/3/8
•=事件始末=
• 据央视曝光,双汇宣称“十八道检验、十八个放心”,但 猪肉不检测“瘦肉精”。此前,河南孟州等地添加“瘦肉 精”养殖的有毒生猪,顺利卖到双汇集团旗下公司。
• 遭曝光后,该公司采购部业务主管承认,他们厂的确在收 购添加“瘦肉精”养殖的所谓“加精”猪。记者调查发现 ,河南孟州市、沁阳市等十几家养猪场,都在养殖这种肌 肉发达的“健美猪”,和普通的猪肉相比,这种猪肉几乎 没有什么肥肉,且能多卖几十元钱。
• 3月26日双汇董事长万隆曾小规模邀请部分媒体进行沟通,并表示双 汇是“代人受过”。
瘦肉精ppt
瘦肉精的作用惊人,危害吓人!!!
肥猪饲喂瘦肉精后,逐渐发生四肢震颤无力,心 肌肥大心力衰竭等毒副作用。 对人体健康危害过大,轻则导致心律不整 对人体健康危害过大,轻则导致心律不整,严 轻则导致心律不整, 重一点就会导致心脏病。它们也因而在全球遭 重一点就会导致心脏病。它们也因而在全球遭 到禁用。 到禁用。
Hale Waihona Puke 发展之道,以人为本 发展之道,
良性的企业发展之道,理 良性的企业发展之道, 应以消费者为中心, 应以消费者为中心,不断提高 加工工艺,提高技术水平, 加工工艺,提高技术水平,严 把质量关口,生产安全放心、 把质量关口,生产安全放心、 物美价廉的产品,以积攒口碑、 物美价廉的产品,以积攒口碑、 擦亮品牌。 擦亮品牌。
中毒者接受治疗
谁该为此买单?企业?政府? 谁该为此买单?企业?政府?
双汇集团旗下公司---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双汇集团旗下公司 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被央视3·15特别节目曝光其产品原料采用瘦肉 被央视 特别节目曝光其产品原料采用瘦肉 精猪肉。
“十八道检验、十八个放心” 十八道检验、十八个放心” 却不包括“瘦肉精” 却不包括“瘦肉精”检测
牛奶含有丰富蛋白质和钙,而巧克力含有草酸,两者同食会 结合成不溶性草酸钙,极大影响钙的吸收
牛奶忌与下列搭配:
<<果汁>>牛奶中的蛋白质80%为酪蛋白,牛奶的酸碱度在 4.6以下时,大量的酪蛋白便会发生凝集、沉淀,难以消化 吸收,严重者还可能导致消化不良或腹泻。所以牛奶中不宜 添加果汁等酸性饮料。 <<糖>>牛奶中含有的赖氨酸在加热条件下能与果糖反应, 生成有毒的果糖基赖氨酸,有害于人体。鲜牛奶在煮沸时不 要加糖,煮好牛奶后等牛奶稍凉以后再加糖。
34双汇瘦肉精事件PPT课件
元一瓶,最低可以到八元每瓶。但是,这件事情稍稍让人宽慰的是: 据陕西省人民医院消化内科一位医生说,正规厂家生产的、具备食品 安全标识的食用香精,只要不过量,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 但如过量使用质量较差的香精,人体摄入后就会对健康造成潜在威胁
牛肉膏使猪肉变牛肉 :牛肉膏又称牛肉浸膏,是
毒生姜事件 :“毒生姜”也就是用硫磺熏制的生姜,
外观颜色比普通生姜娇黄嫩脆,具有较强的毒性,经常食 用果经常食用,轻者会引起肠胃功能紊乱,出现腹痛、头 晕等症状,重者将导致人体相关器官组织慢性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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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汁粉条事件 :先用明火将干锅烧热,放上石蜡,石蜡融
化后加入玉米淀粉、然后加入调制好的黑色液体,再放进机器,红薯 粉就压制出来,这就是传说中的“墨汁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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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米镉超标事件:卫生部的相关负责人立刻展开调查,
甚至对广西、广东、湖南、珠海等集贸市场以及米市进行抽样调查, 结果证实:百分之十大米的确含有镉超标。
染色馒头事件 :所谓的“染色馒头”就是使用大量的香精
以及添加剂(又称着色剂)使馒头看起来外观更加的诱人,口感更加 的劲道美味,但就是这样据科学人员介绍:青少年如果长期使用这样 的馒头,轻则中毒,重则影响正常的发育。
4、违法生产
经营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 无证、 无照非法生产经营食品问题依然严 重, 食品生 弄虚作假等违 产经营企业法律意识淡漠, 重生产轻卫生、 法现象给食品安全带来很大隐患。
5、政府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职能交叉、 效率低下、 推卸责 食品监管部门职责不清,也进一步造 成了食品安全隐患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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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中存在诸多问题
采用新鲜牛肉经过剔除脂肪、消化、过滤、浓缩而得到的 一种棕黄色至棕褐色的膏状物。有牛肉自然香味,易溶于 水,水溶液呈淡黄色。现在,市场上出现了一些熟食店、 面馆为牟利而用牛肉膏将猪肉“变”牛肉的现象。2011年 4月有报道称南京市场“牛肉膏”疯卖。
双汇瘦肉精事件的管理概述ppt(共44页)
一个被钉上了历史的耻辱柱
而等待双汇的
中国食品行业应该何去何从
• 双汇的食品安全事件,是政府、市场
和企业三方责任疏忽的结果。管理学 的称之为公关危机,政治学上则涉及 到政府统治权力合法性的问题。当危 机发生时所采取的应对是否得是能否 成功化解危机的的关键。
双汇
你会怎么去做
双汇内部的重大反应
• 3月24日以来,双汇集团一再表示“不
(3)监管部门的不作为导致政府失灵
如果这些生产厂家是一些地下作坊,秘密生 产,那么有关部门打击力度不够,或许有情可 原,然而在三鹿奶粉事件中,质检部门公布的 掺有三聚氰胺的奶粉,大多出自有名称、有商 标甚至是名牌的厂家,那么这些“正宗”、“ 合格”的有毒奶粉又是如何通过产地监管部门 的审查、质检的,关键问题在于一些食品安全 监管部门的不作为。
九点三十分偷偷用山寨手机看股票从6124.04点跌到 1240.46点,中午在餐馆点一盘用地沟油炒的避孕药喂的黄膳 ,再加一碟敌敌畏喷过的白菜,盛两碗杯陈化粮煮的毒米饭 。
晚上蒸一盘病的瘦肉精养大的死猪肉做的腊肉,沾上点 毛发勾兑的毒酱油,夹两片大粪水浸泡的臭豆腐,还有用福 尔马林泡过的凉拌海蜇皮,抓两个添加了漂白粉和吊白块的 大馒头,还喝上两杯富含甲醇的白酒。
食品加工企业在采购低价原料时缺乏自我保护意 识,如果在原料把关中做好自测和自查,三聚氰胺不可 能会这么迟才被发现,导致更多婴儿的健康受到侵害。 一些知名品牌在回报消费者的信任方面做得不够,同时 在三鹿事件中,为自身企业品牌造成负的外部性,带来 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
2、 道德风险导致的因素分析
添加瘦肉精 后,猪肉品
相极好!
瘦肉精猪肉
“瘦肉精”利益有多大?
• 不法养殖户使用瘦肉精主要还是为了巨额利润。 据农业部统计,如果用瘦肉精把一头普通猪变成 “瘦肉型猪”,只需要10到20天的时间,成本只 要8元钱,而净利则高达22元钱,利润率为275%。 在利益驱动下,养殖户铤而走险。
“瘦肉精”事件
案例:“瘦肉精”事件背景:盐酸克伦特罗是一种β-兴奋剂,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Cyanamid公司农业研究部的科学家Ronald Dalrymple和Catherine Ricks意外发现β-兴奋剂能够增加禽类和肉畜的瘦肉产量,同时降低脂肪量。
美国这家公司开始将其添加到饲料中,增加瘦肉率。
随后1987年、1988年,国内科研界首次接触“瘦肉精”,国内学者开始翻译国外盐酸克伦特罗的论文。
但没有一篇论文详细提及瘦肉精的副作用,瘦肉精逐渐开始在中国流行,并向饲料加工厂、养殖专业户推广这种新型饲料添加剂。
根据专家介绍,一般来说,饲料中添加适量盐酸克伦特罗后,可使猪等禽兽生长速率、饲料转化率、瘦肉率提高10%以上,所以有人干脆就称它为“瘦肉率”。
虽然一直为国家主管部门所禁止,但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在我国部分地区的饲料加工企业和养猪专业户中,这种饲料添加剂已成为“秘密武器”。
问题:1、克伦特罗为什么能使猪多长瘦肉?2、克伦特罗为什么能较大量的蓄积在猪肉中?3、为什么含猪肉精的猪肉会引起使用者中毒?中毒的症状是什么?4、当运动员采用克伦特罗以增加肌肉的力量,这会对他们的身体有什么危害?案例讨论结果请撰写在下方(注:宋体、小四、1.5倍行间距)案例讨论:1、克伦特罗为什么能使猪多长瘦肉?它能与动物体内大多数组织细胞膜上的β—肾上腺素受体结合,激活β—肾上腺激导性受体,使体内脂肪分解加强,血中游离脂肪酸增加,摄入的能量不再形成脂肪贮存于体内,而是立即为蛋白质的合成所利用,并抑制蛋白质分解和促使胰岛素释放和糖原分解加强,它具有营养重分配的作用,使动物胴体的肌肉(主要是骨骼肌)比例增加,脂肪含量降低,从而提高动物的瘦肉率和瘦肉产量。
2、克伦特罗为什么能较大量的蓄积在猪肉中?动物食用盐酸克伦特罗后,会在内脏和组织中形成严重的蓄积性残留,对于牛而言,其残留浓度由大到小依次为:眼组织、肺、肝、肾、脾、肌肉或脂肪。
Bramilla(1994)和Malucekki(1994)对盐酸克伦特罗在体内残留的研究报道指出,盐酸克伦特罗在组织中的残留与其给药剂量和休药期长短密切相关。
双汇瘦肉精事件及其危机公关处理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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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汇瘦肉精事件始末
• 2011-03-30农业部排查称河南瘦肉精事件属于个案 • 2011-04-01双汇召开万人大会二度致歉 拟引入第三方监测产品 • 2011-04-02双汇瘦肉精自检率仅为规定1/10 监管漏洞惊心 • 2011-04-10协会称双汇瘦肉精“万人道歉大会”系公关公司策划 • 2011-04-16双汇发展19日复牌 将公告“瘦肉精”事件核实情况 • 2011-04-19双汇复牌首日无量跌停 中长期看空还是看多取决市场 • 2011-04-215机构席位抛售双汇13亿元 深圳游资接货3亿搏反弹 • 2011-04-22双汇公告隐瞒关键数据 律师称已涉嫌虚假陈述 • 2011-04-23双汇危机导致发货量骤降 或至少损失20亿元 • 2011-04-24双汇承认隐瞒退货承诺 律师:应承担误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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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汇集团是以肉类加工为主的大型食品集 团,总部位于河南省漯河市。目前,总资 产60多亿元,员工50000人,年屠宰生猪 1500万头,年产肉制品100多万吨,是中国 最大的肉类加工基地,在2006年中国企业 500强排序中列154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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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汇集团董事长万隆简介
万隆,男,汉族,1940年生,中共党员,高 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现任双汇集团董事长, 世界肉类协会理事,中国肉类协会常务理事、 高级顾问,九届、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万隆 1960年参军入伍,铁道兵,1968年转业到漯河 肉联厂,曾任办公室办事员、副主任、主任, 副厂长。1984年,随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漯河 肉联厂实行改制,万隆经民主选举担任厂长。 他上任以来,勇于改革,敬业诚信,带领全体 双汇人使一个连年亏损、资不抵债、濒临倒闭、 年销售不足1000万元的国营小厂,逐步发展成 为年产销售超100亿元的企业集团,中国最大的 肉类加工基地。一些媒体称他“中国屠夫长”、 “肉类工业的教父”、“肉类品牌创始人”。
《瘦肉精的检测》课件
经过精密检测,最终确认样品中含有瘦肉精,为相关部门提供了有 力证据。
国际合作与交流案例
案例概述
某国发生瘦肉精事件,引起国际关注。源自国相关部门与该国展开 合作与交流。
合作内容
分享检测技术和经验,共同研究瘦肉精的来源和传播途径,加强 进出口检验检疫合作。
成果与影响
通过国际合作与交流,提高了双方瘦肉精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 促进了国际食品安全合作。
瘦肉精的来源和用途
瘦肉精主要来源于化工合成的药物, 用于畜牧业中提高动物生长速度和瘦 肉率。
在畜牧业中,瘦肉精通常被添加到饲 料中,以促进动物生长和改善肉质。
瘦肉精的危害
瘦肉精对人体健康有害,长期食用含有瘦肉精的肉类可能导 致健康问题,如心率失常、呼吸困难等。
瘦肉精对环境也有害,过量使用可能导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 坏。
具等步骤。
实际应用案例
在超市、农贸市场等场 所对肉类产品进行抽检
,确保产品质量。
饲料中的瘦肉精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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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目的
防止动物饲养过程中使用瘦肉 精,保障动物健康和食品安全
。
检测方法
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气相色 谱法等方法对饲料进行检测。
检测流程
采集样本、粉碎、提取、净化 、检测、结果判定等步骤。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展望
未来瘦肉精检测技术将更加注重智能 化、自动化和集成化,为食品安全和 公共卫生领域提供更加有效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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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肉精检测的实际应用
肉类产品中的瘦肉精检测
检测目的
确保肉类产品中不含瘦 肉精,保障消费者健康
。
检测方法
采用免疫分析法、色谱 分析法等方法对肉类产
“瘦肉精”快速检测培训ppt课件
江苏省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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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23
检测注意事项
• 结果判定 阳性:C线显色,T线不出现红色条带,判为阳性 阴性:C线显色,T线出现红色条带,判为阴性。 无效:C线不显色,判为无效。
江苏省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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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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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瘦肉精”快速检测
江苏省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耿士伟
2011年7月
江苏省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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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23
检测注意事项
• 试纸卡的保存
室温(25℃左右最好),不宜在爆晒和冷藏(冷冻)。
• 测试过程
试纸卡从包装撕开取出后,请尽快测试,不宜时间过 长,一般应在1h内进行检测。
滴加尿液并非越多越好,实际滴加量请按说明书执行。 加样后一般观察时间为5~10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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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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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案例(ppt 59张)
十年食品质量事故回顾
2001年9月3日,吉化 公司所属的16所中小 学校发生严重的豆奶中 毒事件。万余名学生饮 用学校购进的“万方” 牌豆奶后,6362名学 生集体中毒。至今,仍 有多名饮用豆奶的学生 被不同的病症缠身,其 中3名学生患上白血病。
十年食品质量事故回顾
2001年9月3日和9月4日,吉化公司中小学总校所属的16所中小学校发 生严重的豆奶中毒事件,一万余名学生在饮用学校统一购进的吉林市万 方科工贸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方公司”)生产的豆奶后,6362名学 生集体中毒。 经过吉林省卫生厅证明,吉林市卫生局对此次豆奶中毒的技术评定结果 为:万方公司9月4日生产的豆奶,细菌总数、大肠菌群指标分别超过豆 奶标准的3600倍和800倍,豆奶已受到细菌的严重污染。但家长们认为, 豆奶的污染不仅是细菌超标的问题,里面还有更严重的问题。11月14日, 四名家长带着孩子来到黑龙江省职业病医院求医,在尿检中四个孩子体 内的汞含量超出正常值三四倍。到11月19日,16名中毒学生也来此化 验,分别验出体内的汞、铅、砷等重金属超标。 2002年8月9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2002)吉刑终字 第36号刑事判决书,终审判处当事人“万方公司”的法人代表周景山有 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罚金一万元,没收全部财产;其 他涉案人员孙英梅、王丽丛,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分 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五年,并分别处罚金3000元。 两年过去了,吉化公司中小学总校所属学校的三名学生莫名其妙地患上 了白血病,还有几十个学生身患脑痉挛、中毒性心肌炎、胃炎、十二指 肠球部溃疡、肝脾肿大等多种疾病。
十年食品质量事故回顾
双汇瘦肉精事件 18道检验不检瘦肉精 消费者熟悉的双汇集团旗下公司被央视3· 15特别节目曝光。 央视报道,双汇宣称“十八道检验、十八个放心”,但猪 肉不检测“瘦肉精”。河南孟州等地添加“瘦肉精”养殖 的有毒生猪,顺利卖到双汇集团旗下公司。 2011年7月25日16时30分,经过长达八小时的庭审,河南 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河南“瘦肉精”案中的刘襄、奚 中杰、肖兵、陈玉伟、刘鸿林等5名犯罪嫌疑人一审宣判。 其中主犯刘襄制售“瘦肉精”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 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主犯奚中杰制售“瘦肉精”被依 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主犯肖兵销售“瘦 肉精”被依法判处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主犯陈玉伟加 工、销售“瘦肉精”被依法判处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从犯刘鸿林被依法判处9年。5名罪犯的非法所得予以收缴, 犯罪使用财物予以没收。
瘦肉精疾病PPT演示课件
残留问题
瘦肉精在动物体内代谢较 慢,容易在动物组织中残 留,进而通过食物链进入 人体。
对环境的影响
水体污染
养殖场的废水若未经处理 直接排放,其中含有的瘦 肉精可能污染水源。
土壤污染
动物粪便中含有的瘦肉精 可能通过施肥等方式进入 土壤,对土壤生态造成破 坏。
生态破坏
瘦肉精可能通过食物链在 生态系统中传递和累积, 对整个生态系统造成潜在 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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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肉精的检测方法
传统检测方法
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
利用高效液相色谱仪对样品进行分离和检测,根据保留时间和峰面积进行定性和 定量分析。该方法具有分离效果好、灵敏度高、准确性高等优点,但需要昂贵的 仪器和专业的操作人员。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GC-MS)
结合气相色谱的分离能力和质谱的定性能力,对样品中的瘦肉精进行准确的定性 和定量分析。该方法具有极高的灵敏度和准确性,但同样需要昂贵的仪器和专业 的操作人员。
查处理。同时,加强了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
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
02
企业应对
涉事企业在事件曝光后,积极采取措施进行自查和整改。一方面召回问
题产品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另一方面加强了对原料采购和生产过程的监
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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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舆论
瘦肉精事件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舆论讨论。公众对食品安全问题表
地方政府监管举措
加强日常监管
地方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养殖、 屠宰、加工等环节进行定期巡查 和抽检,确保各环节符合国家法
规和标准要求。
建立追溯体系
地方政府推动建立从养殖到餐桌的 全程追溯体系,实现来源可查、去 向可追、责任可究。
加强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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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案例1 一、案情概况
的书证材料,及本案制作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在1999 年12月仍沿用了《食品卫生法》第五十条规定的15 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的规定,而没有使用1999年10月1 日起施行的《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公 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 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 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因此侵犯了他的申请复议 的权利,提出复议和行政诉讼申请。 (二)被告诉称 本案的违法事实即吴某之妻为无健康证违法食 品从业人员,有现场照片为证,证据确凿;本案中 吴某有拒不改正违法行为和阻碍食品卫生监督管理 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情形,违法情节严重,所以监督员
第七章 案例1 二、专家分析
的工作围裙,正在进行刮猪毛的操作,故进一步认定 吴某之妻属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 并得到南通市卫生局的认可。据此,认定本案违法 事实的证据中,照片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现场卫生监督笔录中记录的违法行为, 吴某拒绝签字,只有2名卫生监督员的签字,依据卫 生部《卫生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被检查人拒绝签 名的,应当由2名卫生执法人员在笔录上签名并注明 情况”。因此该监督笔录可作为证据证明违法事实 的存在。若在现场能请有关证人或市场管理人员在 监督笔录上签字证明,这一书面证据就能更全面地 充分证明违法事实的存在。 (二) 适用法律和量罚应确切 在本案中,通州市卫生局认定的违法条款为
第七章 典型食品安全卫生案例分析
案例1 食品从业人员无健康合格证案例分析 案例2 无证经营食品被处罚案例分析
案例3 农药污染青菜所致食物中毒处罚案例分析 案例4 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案例分析 案例5 无食品标识处罚案例分析
案例6 销售食品不索证引起的处罚案例分析
案例7 食品卫生行政罚不当案例分析 思考与练习题
第七章 案例2 二、专家分析
经营,后果应当由被告负责。好在我们提供了卫生 监督意见书,勉强证明了有制作书面意见送达相对 人。就现状而言,常存在不受理的回复手续不全的 问题,甚至有时申请人不再追问就将此事搁在一遍 了。而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在这方面又是十分明确能对执法机关提出不作为之诉。 (三)引用条款问题 《食品卫生法》第40条规定对无证经营的,予 以取缔。而本案处罚决定书却写成责令停止生产经 营,导致了没有法律依据属适用法律错误被撤销, 这就提醒我们往往认为不宜出错的地方,恰恰又是 大家共同忽略的地方。
第七章 案例2 一、案情概况
逃避了处罚。加上从业人员多次以漫骂、甩打物品、 手舞面杖等多种形式阻挠检查,威胁执法人员。为此, 市卫生局经合议后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罚款 二万五千元;(2)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杨某不服,向 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原告诉称 原告杨某请求法院撤销被告的卫生行政处罚决定 书。提出的主要事实和理由是:(1)被告工作作风草 率、极不负责任,连处罚对象都弄错了(名字中有一 错字);(2)被告故意歪曲事实,原告1994、1995 年曾向被告申请颁发卫生许可证,至今没有给原告任 何答复。并非原告不办理卫生许可证,而是被告拒不 履行法定职责;(3)被告作出上述处罚决定的程序违 法,被告将原告烤箱、糕饼等物品强行搬走,却不做 任何的采取强制措施的书面决定,而且在处罚决定书
第七章 典型食品安全卫生案例分析
案例1 食品从业人员无健康合格证案例分析
二、专家分析
(一)违法事实的证据确凿 本案的违法事实是吴某之妻是否是食品从业人员。 在本案的证据收集方面,已有证明吴某之妻正在进行经营 的照片2张和因吴某拒绝签字,而由2名食品卫生监督员签 名并注明情况的现场卫生监督笔录1张,依据卫生部《卫 生行政处罚程序》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对吴某的行政处 罚决定证据是充分的。 但吴某在复议申请和起诉状中提出了有市场管理人 员和其他经营人员出具的吴某之妻不是食品从业人员的 书证材料,使本案的违法事实的认定出现歧义。我们依 据《食品卫生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对已掌握的证 据照片进行分析,照片上显示吴某之妻身穿市场统一制作
第七章 案例1 一、案情概况
合议后依法作出上述处罚意见;虽然提出行政复 议申请的期限有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申请人的 申请复议的权利,但鉴于申请人的复议申请已被 南通市卫生局受理,申请人的复议申请权利已得到 维护。 (三)行政判决意见 南通市卫生局于2000年3月3日作出予以维持 原处罚决定的复议决定,在法院审理期间原告向人 民法院申请撤诉,本案终结。
食品安全与卫生检测
第七章 典型食品安 全卫生案例分析
第七章 典型食品安全卫生案例分析
学习目标: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了解目前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过程中常见的典型案例(如从 业人员无健康证、无证经营、经营食品不索证、 食品标识不规范、食物中毒以及行政处罚不当 等);掌握食品卫生行政处罚时,实施处罚的主 体要合法、被罚主体要合法,处罚要有法定依据, 处罚要符合法定程序等关键事项;达到使学生知 道如何依据《食品卫生法》、《行政处罚法》等 法律、法规分析、处理各类案例的目标。
第七章 案例1 二、专家分析
《食品卫生法》第二十六条,对原告作出行政处罚的 依据为《食品卫生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由此可 以看出,《食品卫生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为两款,第 一款规定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或 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 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准许工作,而本案笼统地引用 了第二十六条,未根据案中的违法事实和违法条款进 行分析和引用,也属于适用法律不确切。 在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使用方面,《食品卫生 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而 不是必须实施的处罚。本案中1名食品从业人员无 健康证而予以2000元的罚款,似乎有显失公正之嫌。 但根据案情简介,本案中吴某有拒不改正违法行为 和阻碍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情形,
第七章 案例1 二、专家分析
依卫生部《食品卫生行政处罚方法》第八条第一、 七项规定属违法情节严重,所以监督员在进行合议时 依法作出上述处罚意见。 (三)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问题 根据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 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 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而 本案制作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在12月仍沿用了《食品 卫生法》第五十条规定的15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的规 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申请人的申请复议的权利, 成为本案复议和诉讼的原因之一。鉴于申请人的复 议申请被南通市卫生局受理,申请人的复议申请权利 已得到维护,这一失误方得到弥补,使本案得以顺利 终结。
第七章 案例1 二、专家分析
但严格来说,这是不应出现的失误。 本案虽然是无健康证人员从事肉品销售而引起的行政处 罚,由于摊贩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最后以原告撤诉而终结。 但是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存在执法人员在违法事实的证据、适 用法律和诉讼权等方面处理不当的问题,应引起卫生行政部门 和卫生监督人员的高度重视,并需要在以后卫生执法活动中不 断完善和提高。 近几年由于饮食服务业的迅速发展和用人制度的改革,食品从 业人数急剧增加。部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食品从业 人员的卫生法制观念淡薄;食品从业人员流动频繁;挪借健 康证等欺骗手段去申请卫生许可证;利用业余时间, 作为第二 职业早晚经营街头食品等种种原因,使无健康证上岗的违法 行为越来越普遍。因此有必要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严格 执行卫生部颁布的《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加大对无健 康证上岗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以确保消费者健康。
第七章 案例1 一、案情概况
进行处罚,并留置送达了通州市卫生局行政处罚事 先告知书。吴某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陈述和申辩。 通州市卫生局于1999年12月7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书,责令其改正并罚款2000元。 由于《行政复议法》已实施,而在本案的处罚决 定书中仍沿用了《食品卫生法》第五十条的复议期 限15天的规定,从而使吴某的诉讼权利受到一定影响。 因此吴某“以违法事实证据不足、行政复议权利受 到侵害等”为由分别于1999年12月17日和2000年3 月22日先后申请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一)原告诉称 吴某不服行政处罚决定,提出了有市场管理人员 和其他经营人员出具的吴某之妻不是食品从业人员
第七章 案例2 二、专家分析
(四)关于扣押问题 扣押属行政强制措施,但《食品卫生法》仅规定无 证经营可予以取缔。而处罚办法中又有规定取缔可以收 缴、查封非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用工具及用具,或 者查封其非法生产经营场所,或予以公告。这里收缴应 属强制措施,而查封应为临时控制措施。查封可就地查 封,也可将物品移至另地封存,而扣押的意义即为另地 封存。在本案中使用“扣押”一词,依据不足,应为将 某物查封于何地,而且必须制作书面决定书和清单。这 样这一具体行政行为才符合《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 所以法院撤销了市卫生局1996年9月24日扣押原告食品 生产用具及糕饼的具体行政行为。 (五)本案胜诉原因 市卫生局虽然在本案处理过程中,有诸多不当之处,但
第七章 典型食品安全卫生案例分析
案例2 无证经营食品被处罚案例分析
二、专家分析
(一)受处罚主体的名称是含糊不得的 原告提出处罚决定书中原告名字有一错字问题,虽然 法院作出“经庭审查明系笔误之判决,但我们清楚地知道 这是极不应该出现的失误。若相对人一开始就有意不主动 向法院提出申述,完全可以以受处罚主体错误而置之不理。 这里还有值得注意的问题,对于这类无证、无照的个体户, 一般其企业名称未确定,为此被处罚单位名称只能填写其 姓名,而不能以他们做什么,就想当然地冠以加工店、饭 店或商店什么的,否则就要造成受罚主体错误。 (二)不受理或不予发证要注意回复的证据 此案原告就在这方面大做文章,告执法机关不作为, 拒不履行法定职责发放卫生许可证,因而造成原告无证
第七章 典型食品安全卫生案例分析
案例1 食品从业人员无健康合格证案例分析 一、案情概况
1999年11月8日上午,通州市卫生局食品卫生监 督员在某农贸市场进行巡回监督检查,发现鲜猪肉经 营户吴某的妻子无健康证参加鲜肉销售,食品卫生监 督员当即要求吴妻停止参与经营,并指出若要参与经 营必须先体检、补办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同时对吴某 宣传了《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了耐心的帮 助教育,要求其履行法律义务,遭到吴某的拒绝。在场 食品卫生监督员不得不在现场拍照取证,制作现场卫 生监督笔录,要求吴某在听清笔录内容后在笔录上签 名,再次遭到吴某蛮横拒绝,并抢夺监督员取证用相机, 现场食品卫生监督员经合议,决定对吴某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