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企业改制房地产转让登记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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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变更事项所需资料

房地产开发企业变更事项所需资料

房地产开发企业变更事项所需资料房地产开发企业变更事项所需资料: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资质证书登记事项变更,应就变更事项的原因和具体内容提交资质变更报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工商部门变更登记申请书或变更情况登记表(加盖工商部门印章),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并针对不同事项提供以下资料。

(一)企业名称变更1、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做出的变更决议或决定。

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提交出资人或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其他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

2、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二)法定代表人变更1、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提交出资人或其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其他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免文件等。

2、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涉及公司董事变动的,应同时提交相关备案材料;涉及公司章程的,应同时提交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三)企业类型变更应当提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准予变更登记的证明材料。

公司变更类型,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还应提交相应的材料。

属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改制的,应提交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及有关改制材料。

(四)注册资本金变更1、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刊登减资公告的报纸报样。

达不到原有资质等级注册资本要求的,应予以降级。

2、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做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提交出资人或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其他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

3、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五)注册地址变更1、新住所的使用证明:新注册地址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权属证书复印件。

2、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做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提交出资人或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其他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

企业改制房产过户流程

企业改制房产过户流程

企业改制房产过户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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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制房屋权属登记指南

企业改制房屋权属登记指南

企业改制房屋权属登记工作流程:申请→询问并受理→初审→现场勘查(必要时)→审核(复审)→审批→缮证→收费→记载于登记簿→发证企业改制变更的房屋应提交的材料1、《房屋初始登记申请书》2、《房屋所有权证》3、政府或主管部门(集体所有企业适用)批准企业改制文件复印件(核原件)4、房号表(房屋为住宅时提交)5、房屋平面图6、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和工商变更登记申请书复印件7、委托书(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无法人资格的单位需提交上级法人授权书。

8、土地、房屋有抵押的须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变更的证明。

企业改制房屋初始登记应提交的材料1990年以前所建无报建手续的南宁市国有企业房屋1、《房屋初始登记申请书》2、单位报给市企业改革领导整顿办公室,要求证明属改制企业办理80年代以前《房屋所有权证》的函复印件(函中有上级主管单位盖章注明情况属实)3、市企业改革领导整顿办公室要求协助办证的函原件(此函中提到的文件要求申请人须一并提交)4、《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核原件,复印件要复印完全)5、政府或主管部门批准企业改制文件复印件(核原件)6、单位关于房屋建成年份、用途、结构、层数、面积、房屋坐落的列表(加盖单位公章)7、《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南宁市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等房屋质量竣工验收资料8、测绘结果及房屋平面图9、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10、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无法人资格的单位需提交上级法人授权书。

11、土地、房屋有抵押的须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证明非南宁市国有企业或南宁市国有企业1990年以后所建房屋1、《房屋初始登记申请书》2、政府或主管部门(集体企业适用)批准企业改制文件复印件(核原件)3、《国有土地使用证》或用地证明文件复印件(核原件,复印件要复印完全)4、《房屋所有权证》(改、扩建提交)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所附的《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和红线图6、《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南宁市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等房屋质量竣工验收资料7、测绘结果及房屋平面图(薄膜图)8、公安机关出具的门牌证明9、房号表(房屋为住宅时提交)10、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11、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无法人资格的单位需提交上级法人授权书12、土地、房屋有抵押的须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证明13、2004年7月20日以后报建的房屋,提交白蚁预防的证明材料。

6威海企业土地、房屋用途变化(住宅变商业、商业变住宅等)办理变更登记流程图(变更登记)

6威海企业土地、房屋用途变化(住宅变商业、商业变住宅等)办理变更登记流程图(变更登记)

3 工作日内
登记 机构
审核
审核变更材料是否 齐全
审核申请变更事项与 变更材料是否一致
审核不动产登记簿
审核土地出让合同补 充协议及土地出让价
款缴纳凭证

2 工作日

登记 机构
登簿 制证
将不动产用途变更事项记载 于登记簿,打印不动产权证 书,通知企业领取不动产权
证书
即时(0.5 工作日)
住建(房 管) 部门
登记 机构 (职责 整合
地区 )
交易监管
信息 共享
不动产登记办理环节
与企业签订土地出 让合同补充协议并 收缴土地出让价款

5工作 日内
直接提取规划条件变更批准文件、 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及土地出让
价款缴纳凭证
登记 机构
综合 受理
查验企业及经办人 的身份信息
查验是否应当由本 登记机构办理
查验材料是否齐全
询问
提取规划条件变更 批准文件
提取土地出让合同 补充协议
提取土地出让价款 缴纳凭证
企业类型6(优化后简洁流程)
企业土地、房屋用途变化(住宅变商业、商业变住宅等)办理变更登记流程图 (变更登记)
企业
办事环节
开始

企业
向规划部门办事窗口 申请规划条件变更
即时 (0.5工 作日)

企业
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即时 签订出让合同补充协 (0.5工 议缴纳土地出让价款 作日)

到不 动产 登记窗 口 提交 登记 申请材 料
即时 (0.5工 作日)
受理 查验
公安 部门
共享经办人身份 信息用于查验是
否真实
共享信息
市场监管 部门

房地产抵押登记及变更登记注意事项

房地产抵押登记及变更登记注意事项

房地产抵押登记及变更登记注意事项一、什么是房地产抵押登记 (2)二、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 (4)三、房地产抵押登记要件 (5)四、房地产抵押登记程序 (5)1.抵押登记申请 (5)2.受理申请 (6)3.审核 (6)4.登记 (7)5.收费发证 (8)6.立卷归档 (8)五、房地产抵押登记的变更 (8)(一)行政主管部门 (8)(二)相关主体 (9)(三)基本工作流程 (9)(四)申报文件 (10)六、房地产抵押登记中的几个问题 (10)一、什么是房地产抵押登记房地产抵押登记是抵押双方当事人为使抵押成立而在房地产登记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履行的法定行为。

一方面,抵押登记的作用是为了交易安全。

设立抵押权的本身是为了保障主债权的安全,经过登记这一法定程序,能起到对抵押物是否有瑕疵的把关作用,有利于抵押权人的保护。

另一方面,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抵押登记是法定要式行为,抵押权是一种在抵押物上所设定的他项权利,履行抵押登记手续是抵押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

我国《担保法》规定,当事人以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林木、航空器、船舶、车辆以及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是指房地产抵押关系设定后,当事人按房地产登记管理权限向市或区、县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房地产其他权利的登记。

房地产抵押登记分成三种情况,一是双方签订抵押合同后的权利设定登记;二是权利内容变更时的变更登记;三是权利消除时的注销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41条的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房地产抵押登记包括房地产抵押设定登记、房地产抵押注销登记和处分抵押房地产后的过户登记。

(1)房地产抵押设定登记。

房地产抵押必须经过登记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否则即使签订了抵押合同,经过了抵押合同公证,也起不到担保作用。

杭州市关于企业改制中办理房地产交易及产权登记若干确定的通知-

杭州市关于企业改制中办理房地产交易及产权登记若干确定的通知-

杭州市关于企业改制中办理房地产交易及产权登记若干确定的通知正文:---------------------------------------------------------------------------------------------------------------------------------------------------- 杭州市关于企业改制中办理房地产交易及产权登记若干确定的通知杭州房地产产权监理处、杭州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根据党的十五大精神,下达了《杭州市企业改革三年规划(1998年-2000年)》的通知,对推动我市国有企业改制进程,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作出部署。

根据国家建设部《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浙江省浙政(1996)4号《关于鼓励优势企业兼并弱势企业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杭州市政(1997)10号《关于加快市属国有集体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若干意见的通知》、杭州市政(1998)3号《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若干规定的通知》等法律、文件规定,现就规范我市改制企业房地产资产管理,积极做好企业改制过程中房地产交易、产权登记及减免相应规费作出如下规定,请认真贯彻执行。

企业改制必须办理房地产交易、产权登记,实现凭证管理企业改制过程中发生房地产转移系房地产有偿转让行为。

企业改制包括现有企业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现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通过兼并、合并、分立、拍卖或利用外资进行嫁接等形式的改制企业。

企业改制后房地产交易、产权登记手续的办理企业经市政府批准完成改制、领营业执照后6个月内凭新领营业执照、新公司章程、企业转制批文及原《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房地产交易过户、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与市房地产产权监理处在受理登记之日起三十天内办结发证。

改制企业房地产权属证书不完备时准予补办未办理登记。

购买房屋未申领产权,应持购房凭证等向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申请房屋买卖、企业改制房地产转移交易过户登记,多次交易按次一并收取税费,一次办结;新(改)建房屋、旧有房屋超过总登记期限至今还未登记者,持新(改)建房屋凭证、旧有房屋原始产权凭证,向市房地产产权监理处申请新(改)建房屋产权登记后,申请企业改制房地产转移交易过户、产权登记手续。

企业解散后如何申请房屋转移登记

企业解散后如何申请房屋转移登记

企业解散后如何申请房屋转移登记企业解散后如何申请房屋转移登记文/沈文华企业解散,其法人资格并不立即终止,只有在企业完成清算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才终止。

因此,企业解散后,仍可以申请房屋登记,但由于企业的解散,其正常经营管理能力受到限制,为保护债权人利益、维护交易安全,企业解散后,其处置企业资产而申请房屋转移登记的权能不再像正常经营中的企业那样充分和完全而受到诸多的限制。

由于清算程序和论述重点的不同,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清算中发现资不抵债而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企业如何申请房屋转移登记将不在本文阐述。

第一,企业解散后应由清算组织代表企业申请房屋登记。

由于各类企业解散后清算机构的组成和称呼不尽相同,为了论述的方便,本文将执行企业清算事务的各种清算机构统称清算组织。

虽然,业界对清算组织的法律地位还存在不尽一致的意见,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就是清算组织是依附于企业主体资格而存在,是企业解散后执行与清算有关的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未了结业务及分配剩余财产等活动,并以企业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的临时性组织。

所以,企业在解散后应当由清算组织代表企业申请房屋登记。

企业清算组织在清产核资过程中,发现企业因合法建造、购买等方式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尚未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房屋时,应由企业的清算组织及时代表企业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

此时,虽然代表企业申请房屋登记的是企业的清算组织,但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和房屋的权利人仍为解散企业。

同理,企业解散进入清算程序后,因处置企业资产而代表企业申请房屋转移登记的是企业的清算组织,但其申请转移的并非自己的房屋,而仍是清算企业的房屋。

为什么企业解散后不能像正常经营中的企业那样由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执行决策机构的意志呢?虽然,有不少企业解散后,清算组织的组成与正常经营中企业决策机构的组成会有某些相似之处,但基于清算组织的清算目的和职责,清算组织因清算事务需要而申请房屋登记的公示作用,企业解散后,必须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否则不能处置企业资产,解散企业的房屋登记必须由企业的清算组织代表企业申请登记。

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模版(二篇)

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模版(二篇)

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模版一、总则1.为规范房地产转让行为,保障各方利益,制定本管理规定。

2.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房地产转让行为。

3.本规定的目的是加强对房地产转让的监管,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二、房地产转让程序1.房地产转让应经相关部门审批并颁发证书。

2.出售方应将有关房屋信息详细披露,包括面积、产权等。

3.买方应对房地产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确保购买合法合规。

三、房地产转让合同1.房地产转让合同应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2.合同应载明房地产的基本信息、价格等重要条款。

3.合同签订后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

四、房地产权属转移1.房地产转让后,产权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

2.转让方应将房地产权属证书交予买方。

五、违约处理1.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违约方应支付对方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六、争议解决1.任何因房地产转让引起的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

七、监督与处罚1.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房地产转让市场的监督。

2.对违规行为,应依法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八、附则1.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替代以前相关规定。

2.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以上是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的模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模版(二)一、总则第一条为建立良好的奖罚机制,对工作突出、有特别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对损害公司利益及给公司带来不良影响的行为给予处罚,使奖罚分明,以达到正确引导员工工作方式及行为的目的,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是制订公司其他管理规定中奖惩细则的基础,如其他奖惩细则与本规定有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三条奖惩包括年度创新奖励、行政奖励、行政处罚、物质奖励及经济处罚等内容。

二、奖励规定年度创新奖励第四条为鼓励创新以促进集团的不断完善,集团设立年度创新奖,对取得实际效益的创新方案进行奖励。

第五条创新指在公司管理、销售、工程等方面对于制度、工作流程、工作方法等提出改进建议和方案并能在实际工作中予以实施。

企业国有产权登记业务办理规则

企业国有产权登记业务办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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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立现代产权制度的需要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归属清 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 产权制度,而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是实现 “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的重要手段,又是 “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基本前提。为建立 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必 须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
通知书》; (3)以现金投资的,企业要在银行预开账户并注入
投资的现金,若以非货币资产投资的应进行资产评 估;
(4)由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出具验资报告或 资产评估报告,其中资产评估报告应当提交核准或 备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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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办程序
(1)填报企业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表,一式三份,并
提交相关的文件、资料和数据软盘;
(1)国有企业; (2)国有独资公司、设置国有股权的有限责任公 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3)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两个以上的国有 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的企业; (4)其他形式占有国有资产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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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办产权登记的主体
所出资企业负责申请办理本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 的产权登记工作,有关部门负责申请办理所管未脱 钩企业的产权登记工作;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负责 申请办理所投资企业的产权登记工作。
企业国有产权登记业务办理规则
国务院国资委产权局综合处
1
主要内容:
一、出台《规则》的有关背景 二、出台《规则》遵循的原则 三、产权登记概述 四、如何办理占有产权登记 五、如何办理变动产权登记 六、如何办理注销产权登记 七、如何进行产权登记年度检查 八、有关问题如何处理
2
一、出台《规则》的背景
(一)以出资人角度管理国有资产的需要 (二)建立现代产权制度的需要 (三)适应股权多元化的需要 (四)改进产权登记工作的需要

房地产项目转让

房地产项目转让

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的条件与手续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的条件与手续房地产开发项目,一般是指已经批准立项,取得完备的土地使用权证,并在土地上作了一定投资,完成了土地上的“三通一平〞和勘探、设计等根底工作,经过报建批准,取得施工许可证,具备开工条件的建立工程项目。

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是指权利人将其拥有的建立工程项目出卖给受让人,双方就转受让该建立项目确立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行为。

在我国的房地产管理法与##市房地产转让方法中均无明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的规定,但根据1998年7月20日施行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自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30日内,持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可见,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转让实质上仍是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但又与土地使用权的直接转让有所不同,主要表达在转让X围、转让价值与转让权利义务等方面,最主要的不同在于项目转让不仅转让了土地使用权,而且转让了与使用土地有关各项政府批准文件所产生的各种权益和相关义务。

综合有关法律规定与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转让应具备以下条件:〔1〕转受让方应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但受让方受让项目后作自用情形的除外〕;〔2〕转让方已取得项目所在地块的建立用地批准证书或房地产权证;〔3〕转让方持有建立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立工程施工许可证;〔4〕项目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的,房屋建立应到达开发投资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项目转让需要办理的法律手续包括:①项目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的,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②项目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手续;③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的备案手续,具体向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办理;④建立工程规划许可证与建立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更名手续,具体向规划管理部门和建立管理部门办理;⑤其他根据有关政府部门要求需要办理更名或备案的手续。

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范文(4篇)

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范文(4篇)

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1. 为规范房地产转让行为,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根据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房地产转让行为。

二、转让申请1. 转让人应当向房地产管理机构提交转让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转让申请书应包括房屋的基本信息、转让的具体条件和转让价格等内容。

3. 转让人提出转让申请后,房地产管理机构应及时受理,并依法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三、转让审核1. 房地产管理机构应对转让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对房屋产权证书、土地使用证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2. 房地产管理机构审核中发现虚构转让行为、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情形的,应当拒绝受理,并报公安机关处理。

3. 房地产管理机构应当在受理转让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驳回的决定,并书面告知转让人。

四、转让合同1. 转让人与受让人应当在取得转让批准决定后15个工作日内签署转让合同。

2. 转让合同应当包括房屋的具体位置、面积、用途、价格等重要条款,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3. 转让合同应当由双方当事人自愿签署,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对方接受不合理的条款。

五、过户手续1. 取得转让批准决定的受让人应当按照转让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到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2. 过户手续包括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缴纳相关税费以及办理不动产登记等。

3. 受让人办理过户手续期间,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转让批准决定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六、转让费用1. 房地产转让涉及的费用包括过户费、税费、登记费等,由受让人承担。

2. 转让人应当向受让人提供真实、有效的费用收据,并明示收费标准和项目。

七、违约责任1. 转让方和受让方在转让合同中应当约定违约责任条款,明确违约方应承担的责任和赔偿金额。

2. 转让方违反转让合同约定,给受让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让方的全部损失。

3. 受让方未按照转让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转让方的全部损失。

企业国有资产转让备案操作指南

企业国有资产转让备案操作指南

企业国有资产转让备案操作指南一、背景介绍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国有资产转让成为了常见的经济行为。

为了规范这一过程,确保国有资产的合理流转和市场化交易,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了企业国有资产转让备案操作指南,以指导企业进行备案手续的办理。

二、备案申请流程1. 准备资料企业在进行国有资产转让备案申请前,应准备以下资料:- 《企业国有资产转让备案申请表》- 企业法人资格证明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企业国有资产转让协议书及附件- 资产估值报告- 转让方案- 企业改制决议或股东会决议等相关文件复印件2. 填写申请表企业应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转让备案申请表》的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在表格中附上必要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3. 递交备案申请企业完成申请表的填写后,应将申请表和相关资料递交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所属管理机构。

4. 审核与审批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接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资料审核和项目审批。

根据国家政策和相关规定,对转让方案、资产估值等进行综合评估,确保交易符合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

5. 备案登记若审核通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将为企业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并颁发备案证明文件。

三、注意事项1. 提前咨询企业在进行国有资产转让备案申请前,可以提前咨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了解备案要求和程序,以确保申请顺利进行。

2. 资料准备企业在备案申请前,应认真准备相关资料,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如有必要,还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资产估值等工作。

3. 合规性审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在审批备案申请时,会对转让方案的合规性进行细致审查,以确保国有资产转让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4. 完整备案备案申请中的资料及文件应完整无遗漏地提交,否则可能会导致备案申请被退回或延误。

五、结语企业国有资产转让备案操作指南的出台,对于规范企业的国有资产转让行为、保护国有资产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在进行备案操作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指南的要求,以确保备案申请能够顺利进行。

同时,也要注重合规性审查和备案材料的准备工作,以确保备案申请的顺利通过。

【销售业务】办理房地产转让业务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销售业务】办理房地产转让业务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人往往约定受让方付清全部房款后才办理权属登记,而合同约定的付款多为分期付款,付款期长达数月甚至数年,这时就要注意该条款是否违反了在签订合同后90日内办理权属登记的规定,以免在申领权属证书时遇到困难。

四、几个重要的告知义务1.抵押告知。

《办法》第39条规定:预售已抵押的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将抵押情况告知预购人。

这里规定了两个告知义务,一个是对抵押权人,一个是对预购人。

《办法》并没有对未履行以上告知义务的法律责任进行表述,但根据《担保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如未告知,则抵押权人有权主张转让行为无效,而预购人则可因转让行为无效,要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由此可见,未履行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是非常严重的。

另一方面,此处规定的通知和告知,并未要求征得对方同意(转让价款明显低于价值,抵押人又不提供担保的除外)。

因此,只要注意履行,便可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2.规划变更告知。

《办法》第43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确需变更规划许可证规定内容的,应当书面征得受影响的预购人同意,并取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

”此处规定的不仅仅是告知义务,而是必须征得预购人同意。

但《办法》对如果预购人不同意变更而引致的后果,即对是开发企业就不能变更,还是仍可变更,但预购人可解除合同,并没有进行规定,其他法规亦无相关规定。

笔者认为,其立法本意应为预购人不同意即不能变更,如已批准变更,预购人有权主张变更无效。

否则,只要直接规定变更后预期人享有的选择权就可以了。

这里应该指出,北京市国土房管局拟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第10条,其内容仍为规划变更被批准后10日内通知买受人,此款内容无应征得预购人同意的表述,与《办法》规定不符,应予相应调整。

3.转让告知。

《办法》第51条规定:“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项目依法转让的,项目受让人应当申请预售许可。

过户实操-公司房产怎么过户给个人

过户实操-公司房产怎么过户给个人

过户实操-公司房产怎么过户给个人摘要:在一定情况下,公司房产是可以过户给个人的,一般需要签买卖合同、递交证件、交纳税费等等。

1、签买卖合同。

买卖双方连同中介方,没有中介的话可以忽略,就房产价格、交楼方式、付款方式等的协商签合同。

2、递交证件。

买卖双方(经办人)本人带相关资料去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

买方带身份证原件。

如贷款要首套房证明等还要按房管局要求先到相关部门开具。

卖方带身份证、房产证、房产原相关税费票等原件。

交房管局买卖合同可以用房管局版本到房管局后再签。

3、交纳税费。

房管局收件后,按其要求时间到相关税局部门交纳各种税费。

买卖双方各自带身份证原件交各自的税费。

4、完税过户。

买卖双方交纳各自税费后,双方一起带身份证和各自交税费的全部税票单据,到房管局审察确认已完税,完成过户,领取过户回执。

5、领证。

买方按过户回执指定时间,带身份证和过户回执到房管局领取新房产证。

房产过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房子过户比较复杂,弄不好自己就会收到损失,在过户时一定要注意,卖方必须是房屋的所有人,通过查验产权证和产权人身份证核实,确认无误即可。

在看房的时候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了解:房屋建筑状况、房屋小区状况、房屋权利情况。

这些情况的核实,有利于你控制好交易的实际成本和风险。

2、在交易的过程中,二手房交易可分为看房、签约、按合同约定明确时间给首付款、过户、交房、给余款几大步骤。

这几个步骤需要注意:保留好交易的证据、过户是一定要房产证上所有人都到场才可以过户、在交房时要查看清楚对方是否缴纳清了物业费、水电煤气费。

3、和卖方要明确严格的违约责任,是双方诚信履行二手房买卖合同的保障。

实践中,小额的定金处罚或简单的“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损失”,缺少实际效果。

当房价波动、资金不足、税费改革等情况出现时,一方拖延或拒绝履行合同的情形时有发生。

如有的买方签约后认为房价偏高或不想支付过户税费,就拖延办理过户手续,致使卖方交房后无法及时收到余款;有的卖方发现房价飙升,则称未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买卖合同无效,要求买方退房。

房屋所有权转让预告登记办事指南

房屋所有权转让预告登记办事指南

房屋所有权转让预告登记办事指南
一、适用条件:
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预告登记,符合条件的。

二、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缴费——领取登记证明。

三、提交材料:
1、预告登记申请书;
2、转让方的房屋权属证书;
3、房屋买卖合同或与买卖有关的协议、法律文件,以及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4、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出卖人是个人的,还应当提供婚姻状况证明、配偶同意交易声
明和身份证明,涉及未成年人的,还应当提供监护人保证未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声明公证;
涉及单位的,还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转让人是单位的,提供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出售决议;属国有资产的,还应当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文件;属集体财产的,还应当提供职代会决议;
5、房屋限制性转让的,提供相关部门同意转让的证明材料;
6、涉及划拨用地、限制性出让用地的,提供补土地出让合同和出让金完税发票(非商
业、非旅馆的划拨商品房或个人的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安置房、自建私房除外);
7、其他必要材料。

四、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登记费:住房80元/套,非住房550元/次。

六、注意事项:
1、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公证及认证的,申请人应提供公证或认证文件。

2、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3、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当事人应当及
时办理相应的房屋登记。

4、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长沙现房产权转移登记办理流程

长沙现房产权转移登记办理流程

长沙现房产权转移登记办理流程1.申请人须携带身份证、房产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房管所办理。

The applicant needs to bring their ID card, original and photocopy of the property to the Housing Management Bureau for processing.2.在房管所填写《不动产权籍证申请表》和《产权转移登记申请书》。

Fill out the "Real Estate Right Certificate Application Form" and "Property Transfer Registration Application Form" at the Housing Management Bureau.3.将填妥的申请资料递交给房管所工作人员进行初审。

Submit the completed application materials to the staff of the Housing Management Bureau for initial review.4.缴纳不动产权籍证申请费用。

Pay the application fee for the real estate right certificate.5.缴纳产权转移登记费用。

Pay the property transfer registration fee.6.接受房管所工作人员现场审核申请材料及房屋产权。

Undergo on-site review of the application materials and property rights by the staff at the Housing Management Bureau.7.等待房管所出具《不动产权籍证》。

Wait for the Housing Management Bureau to issue the "Real Estate Right Certificate".8.签署《不动产权籍证》并领取。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程序及注意事项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程序及注意事项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程序及注意事项关于企业国有产权(非上市公司或金融企业)转让流程及注意事项的问题,经查询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法律研究及参考相关案例,研究结果如下,供内部讨论和参考。

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涉及事项的定义或理解为便于理解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问题,以及理清受国有资产相关法律法规约束的企业国有产权及其转让行为的范畴,在对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程序及注意事项进行分析前,需对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涉及事项的定义或理解进行分析。

(一)国有企业、所出资企业、国家出资企业的定义1、国有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对国有公司企业认定意见的函》(国统函[2003]44号)的规定,国有企业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1.1 广义的国有企业是指具有国家资本金的企业,可分为三个层次:(1)纯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联营企业三种形式,企业的资本金全部为国家所有。

(2)国有控股企业包括国有绝对控股和国有相对控股两种形式。

国有绝对控股企业是指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大于50%的企业;国有相对控股企业(含协议控制)指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所占的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企业中的其他经济成分所占比例的企业(相对控股),或者虽不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由国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协议控制)。

(3)国有参股企业指具有部分国家资本金,但国家不控股的企业。

1.2 狭义的国有企业仅指纯国有企业,即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联营企业三种形式,企业的资本金全部为国家所有。

1. 3实践中国有企业的范围在实践操作中,国有企业指的是广义的国有企业,即包括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

2、所出资企业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条,以下简称“《监督条例》”)的规定,所出资企业指,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

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令第3号,以下简称“3号令”)的规定,所出资企业,是指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授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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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企业改制房地产转让登记须知
2010年03月31日
一、提交的要件
1、武汉市房产交易权属登记申请表
2、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3、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4、房屋分户平面图原件
5、企业改制批文复印件
6、房地产评估报告原件
7、企业改制方案复印件
8、企业职代会意见原件
9、企业党政联席会议原件
10、专管部门审批文件原件源自11、新旧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3、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4、武汉市契税减免申请表、武汉市土地收益金减免申请表、武汉市营业税减免申请表原件
注:如查验证件后,需补相应资料,请当事人配合
二、税费标准
上述资料齐全后,凭《武汉市契税减免申请表》、《武汉市土地收益金减免申请表》、《武汉市营业税减免申请表》到税务、财政部门办理相关税费减免手续。
1、工本费用:10元(承受方)
2、印花税:0.1%(出让方、承受方各半,如办理减免手续可免征)
3、权证印花税:5元/证(承受方)
三、注意事项
1、提交资料为复印件的,必须在办理窗口检验原件
2、所有复印材料均使用A4纸,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加盖公章(单位法人)
3、书写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表格涂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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