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公司章程(执行董事文本)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设执行董事)
有限公司章程(设执行董事)本公司是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有限公司。
为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的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全体股东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一条:公司名称和住所一、公司名称:二、公司住所:第二条:公司经营范围(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第四条: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一、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二、股东名称:第五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时间第六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一、股东的权利:1.按出资额所占比例享有股权和分取红利;2.参加股东会并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3.有选举和被选举董事、监事的权利;4.有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监督公司经营的权利;5.有依法律和本章程规定转让股权和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以及公司新增资本的权利;6.有依法分得公司解散清算后剩余财产的权利;7.有参与修改章程的权利。
三、股东的义务:1.应当足额缴纳本章程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2.公司被核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3.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4.不按本章程规定向公司缴纳出资的,应承担违约责任;5.遵守公司章程。
第七条: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一、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
但转让后,股东人数不得少于二人。
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
三、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四、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等事项记载于股东名册上。
第八条: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一、股东会的职权本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为公司的权利机构。
2017最新版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只设执行董事、监事)
2017版章程参考样本:不董事会、监事会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年月日)。
第五条公司为自然人独资(或:法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九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十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一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由股东缴纳。
(注:出资方式应写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二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缴纳出资计划如下:(一)首次缴纳出资情况:(二)第二次缴纳出资情况:……(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第十三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四章股东第十四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中分取红利;(二)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三)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有关决议或者决定、财务会计报告;(四)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五)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模板)
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八章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一人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作岀贡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本公司由1个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六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
营业期限:__________ 。
第二章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_ 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股东名称、认缴岀资额、认缴方式、认缴期限一览表。
单位:万元第九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岀资证明书。
岀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岀资额和岀资日期、岀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岀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岀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份。
岀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股权的条件第十一条股东作为出资者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二条股东的权利:一、决定公司各种重大事项;二、查阅各项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三、按期分取公司利润;四、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财产。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完整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完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第二条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等。
第三条注册地址公司的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期限公司的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出资及股权第六条出资方式公司的出资方式以货币方式出资,出资比例及金额如下:出资人<姓名>:出资金额__________万元,占股比例____________%。
第七条股东权益公司股东享有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公司经营所得和承担公司经营风险的权利。
第八条股东之间的权益转让任何一位股东在公司经营期间有转让其股权的意愿,应经其他股东的同意,并书面通知公司。
第三章公司治理第九条执行董事公司设立执行董事,由出资人担任,并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决策,并按照法律法规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条监事公司设立监事,由公司股东担任,并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公司每年应按法律规定编制年度财务报告。
第四章公司清算第十二条公司解散及清算公司在经营期限届满或者发生法定解散事由时,应即时解散并进行清算。
第十三条清算组织公司解散时,设立清算组织,由清算人员组成。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公司法律顾问所有,最终解释权归公司。
第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并无固定有效期。
第十六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股东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七条本章程由公司股东共同签署,公司备案。
附表:1.公司出资人名单及出资金额和比例2.公司董事及监事名单及职务分配3.公司章程修订记录。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执行董事监事章程范本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执行董事、监事)章程范本)铜陵XX贸易有限公司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股东陈XX出资设立铜陵XX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于201X年XX月制订并签署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铜陵XX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铜陵市××路×××号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日用品、工艺美术品销售。
第四条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六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七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住所第八条股东的姓名、住所及身份证号码如下:股东姓名:陈XX;住所:铜陵市XX区XX村52栋301室;身份证号码:××××××××××××。
第五章公司类型第九条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条公司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十一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敬告:注册资本登记制度由实缴改为认缴,并不是“不缴”。
设执行董事-公司章程范本(完整版)
2021最新设执行董事-公司章程范本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做出贡献。
依照《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_________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由______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经营范围:_________。
第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之日,为本公司成立之日。
营业期限:_____年。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股东:_____,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_____%,出资方式:_____。
股东:_____,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_____%,出资方式:_____。
第九条: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条:股东的权利:一、出席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额享有表决权。
二、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
四、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公司新增资本金或其他股东转让股份时有优先认购权。
六、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财产。
第十一条:股东的义务:一、缴足所认缴的出资额。
二、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
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第十二条:出资的转让:一、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但必须保持股东在两人以上。
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半数以上同意。
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法人独资一人有限公司章程(执行董事)
XXXX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总则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作出贡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第二条公司名称:XX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住所:成都市XX区XX路XX号XX室XXX第四条公司由一个法人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公司类型为一个法人股东出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商品批发与零售…………。
(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第六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营业期限:永久.第二章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实缴资本额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的实收资本为股东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
第八条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单位:万元第九条股东认缴、实缴的公司注册资本应在申请公司登记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
第十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
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一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股权的条件第十二条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出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的权利:一、股东有权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二、委派和更换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三、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明确股东的责任,制定以下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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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作为奉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由一个自然人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
营业期限:第七条公司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注:暂不实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应表述实缴情况。
)第八条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
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第九条公司登记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资本、股东姓名或者名称、交付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
出资证明书遗失,应即将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十一条股东作为出资者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二条股东的权利:一、决定公司各种重大事项;二、查阅各项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三、按期分取公司利润;四、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财产。
第十三条股东的义务:一、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二、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通过法律程序批准允许者除外);四、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条款。
第十四条出资的转让:股东可以决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份股权。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完整模板
XXXXXXXXX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三条本公司是由一个自然人股东出资设立,为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股东承诺:⑴在申请设立本公司前,未曾设立登记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⑵只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
⑶本公司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xxxxxxxxxxx第五条公司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邮政编码:xxxxxx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营业执照的内容一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xx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股东姓名第八条股东姓名: xxx住所:身份证地址证件名称:居民身份证;证件号码:xxxxxxxxxx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九条股东以货币出资xx万元,总认缴出资xx万元,在2030年 8月 31日前缴足。
(20年内缴足)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重大事项的决策和选择公司管理者等权利;(二)按《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转让和出质所持有的股权;(三)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四)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五)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享有剩余资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股东应履行下列义务:(一)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二)在公司办理清算时,以出资额对公司承担债务;(三)不得抽逃出资;(四)遵守公司章程。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及执行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文件示范文本
xxxxxxxxxx有限公司章程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股东出资设立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xx市xxxxxxxx有限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xx市xxx区xxx路xx号xx室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xxxxxxxx。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决定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决定需行政许可的,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xx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由股东作出决定。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出资时间第五条股东的名称为xxxxxxxx,股东的证件名称为xxxxxxx,证件号码为xxxxxxxx,出资方式为货币,认缴出资额为xxx万元。
认缴出资时间至xxxx年xx月xx日以前。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第六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1)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2)委派执行董事和监事;(3)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8)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定;(9)修改公司章程。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七条公司不设股东会和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委派。
执行董事任期三年。
任期届满,可委派连任。
第八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3)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4)拟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5)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6)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九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股东聘任或解聘。
设执行董事监事的一人有限公司章程
设执行董事监事的一人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运作,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一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公司住所:XXXXXXXXX。
注册资本:XXXXXXXXX元人民币。
公司经营范围:XXXXXXXXX。
公司成立日期:XXXXXXXXX。
第三条公司章程的修订权归公司股东所有,任何股东在没有得到全体股东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单独修改章程。
第四条公司以董事、监事制度管理,设有执行董事1名,监事1名。
第二章董事会第五条董事会是本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行使对公司的全面管理和决策权。
第六条董事会由执行董事组成,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执行董事的选举程序和任期由股东会决定。
第七条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1.制定公司的经营方针、策略与业务计划;2.决定公司的重大投资、融资和业务扩展方案;3.审核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和经营情况报告;4.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5.签署公司重要合同和文件;6.处理公司的重大纠纷和事故。
第八条董事会会议按照需求召开,由执行董事主持。
会议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董事表决通过,表决结果以简明扼要的形式记录,并由董事长签署。
董事会会议决议的通过需要得到公司半数以上的董事一致同意。
第九条董事会会议可以通知其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或专家出席,但无表决权。
第十条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应当做好会议记录和备案工作。
第三章监事会第十一条监事会是监督公司经营活动的机构,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监事会行使以下职权:1.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2.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审计;3.对公司的重大决策进行监督和评估;4.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提出合理建议;5.向股东会提出关于公司运营情况的报告。
第十三条监事会会议按照需求召开,由监事长主持。
会议决议由出席会议的监事表决通过,并由监事长签署。
监事会会议决议的通过需要得到公司半数以上的监事一致同意。
一人有限公司(设执行董事、监事、经理)
(设执行董事、监事、经理的一人有限公司章程示范文本)有限公司章程(仅供参考)》第一章总则(*制定公司章程应当遵循合法、自治、真实、公平的原则。
章程制定后,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法人独资”) (“自然人独资”或“法人独资”选择一种),公司依法成立后即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相抵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
(注:名称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企业名称。
)第五条原有名称:。
(注:非公司制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可以同时记载原法人名称。
)第五条公司住所:。
(注: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应当明确表述所在市(区)、县、乡镇(村)及街道门牌号码,并与公司住所使用证明的记载一致。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
(注:公司的经营范围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未明确表述的,可以参照政策文件、行业标准、文献资料、国际惯例、习惯说法等通行用语。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全部出资额。
第九条公司的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注: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该一人有限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的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十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注:股东名称应当与公司股东名册的记载一致,自然人股东应当与其身份证记载的姓名一致,非自然人股东应当与其主体资格证明记载一致。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模板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住所和经营范围第一条公司名称:XXX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XXXXX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XXX。
第四条公司在XXX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注册、公司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公司为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
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本公司股东只投资设立本一人有限公司,本一人有限公司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
第二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XX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XX万元人民币。
第三章股东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股东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股东姓名身份证明号码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及出资时间XXX 货币 XX万元 XX万元XXXX年X月XX日第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第八条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九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及行使规定第十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公司执行董事、监事,决定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转让公司股权作出决定;(八)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制定、修改公司章程;(十二)组织公司清算,公司清算、终止后,享有的公司剩余财产。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设执行董事)范本
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股东对出资的非货币财产须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作为出资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规定价额的,应当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设执行董事)范本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设执行董事)范本
有限公司章程
(设执行董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市商事登记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本章程。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全体股
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
9.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公司设经理,由股东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决定;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10.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条股东作出的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的决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一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决定产生。
执行董事任期3年(注:3年以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行为,保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公司名称],住所为[具体地址]。
第三条公司由[投资者姓名]投资设立,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为[营业期限],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具体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在登记前依法须经批准的许可经营项目,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九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册资本金额]元。
公司的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由股东一次足额缴纳。
第十条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与义务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三)决定公司的管理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四)决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七)修改公司章程;(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股东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二)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三)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不得抽回出资;(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
一、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为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二、注册资本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XXXXX元,由股东以货币方式认缴。
三、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 XXX业务的开展;
2. XXX业务的开展;
3. XXX业务的开展。
四、公司地址
公司的注册地址为XXX省XXX市XXX区XXX街XXX号。
五、公司组织形式
公司采用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六、公司股东
公司股东为惟一股东,即XXX。
七、公司经营管理
1.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股东担任董事长,负责公司的决策和管理事务。
2. 公司设立监事会,由股东担任监事长,负责对董事会的监督。
3. 公司设立经理,由股东担任,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八、公司财务管理
1. 公司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
2. 公司每年结束后,应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并由监事会进行审查。
九、公司盈利分配
公司的盈利分配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十、公司解散与清算
1. 公司解散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决定解散、法律法规规定的解散情况。
2. 公司解散时,应进行清算,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资产分配。
十一、章程的修订
公司章程的修订需经股东会议通过,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登记。
以上为XXX有限公司的章程内容,供参考使用。
请注意,本文所提供的内容
和数据仅为示例,实际情况应根据具体需求进行调整和修改。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设执行董事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设执行董事)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实施办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须经许可经营的项目,应当向有关许可部门申请后,凭许可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经营。
公司的经营范围应当按规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五章股东姓名(或名称)第八条股东姓名(名称),住所:,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九条股东以货币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 %,其中:实缴出资万元,未缴出资于年月日前缴足。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和选择公司管理者等权利;(二)按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三)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四)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五)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一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出资额;(二)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三)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否则,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四)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注册后,不得抽逃出资;(五)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六)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八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公司不设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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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公司章程发布时间: 2012-02-06 字体显示:大中小(公司章程参考文本之三:设执行董事、监事的一人有限公司章程)有限公司章程(仅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XXX(指一个自然人股东姓名或者法人股东名称)一人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注: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明确表述所在市(区)、县、乡镇(村)及街道门牌号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
(注:公司的经营范围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根据公司从事经营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填写。
)第六条公司改变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全部出资额,股东于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性足额缴纳公司的注册资本。
第八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的,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的,股东一次性足额缴纳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自足额缴纳出资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九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及其他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变更登记事项。
(注:一人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设立时,股东应当于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性足额缴纳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该一人有限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该一人有限公司不得分立。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第十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身份证(或证件)号码股东XXXXXXXXXXXXX第十一条股东的出资数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股东XXX:缴纳的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00%,其中以货币(或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XX%,于200X年XX月XX日(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性足额缴纳。
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十三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四条公司不设股东会。
股东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委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查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查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查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查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分立为同一自然投资的一人有限公司)、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十)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或由执行董事行使该职权);(注:该项由股东自行确定)(十二)其他职权。
(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项删除)股东作出上述事项的决定时,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五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由股东委派(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任期年(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经股东决定可连任。
第十六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股东的决定;(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得分立为同一自然投资的一人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形式或者解散的方案;(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或由股东会行使该职权,该内容由股东自行确定),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其他职权。
(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项删除。
)第十七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股东(或执行董事,该内容由股东自行确定)聘任或者解聘。
(注:股东可以自行确定,执行董事是否兼任公司经理,或者另外聘任。
)第十八条经理对股东(或执行董事,该内容由股东自行确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其他职权。
(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项删除。
以上七项内容也可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十九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由股东委派。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注: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委派连任。
第二十条监事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向股东提出提案;(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六)其他职权。
(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项删除)第二十一条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二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并依法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股东(或执行董事)委派产生,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任期年(每届不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委派连任。
第二十三条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八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二十四条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内申请变更登记。
股东因转让股权而引起公司类型变更的,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二十五条股东依法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第二十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公司营业期限届满,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公司延长营业期限须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十七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二)股东决定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公司,不得分立为同一自然投资的一人有限公司);(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六)其他解散事由。
(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项删除)公司因前款第(一)、(二)、(四)、(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公司清算组成员由股东决定。
第二十八条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二十九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三十条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公司法》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报经股东(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并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注:本章内容除上述条款外,出资人可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将认为需要记载的其他内容一并列明。
)第九章附则第三十一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由股东(或者执行董事)决定。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由股东书面决定。
第三十二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未规定的其他事项,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股东制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一式份,股东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股东签字、盖章:200X年XX月XX日注意事项:1、本参考文本适用于设执行董事、监事的一人有限公司,不适用于其他的有限公司;若一人有限公司设董事会、监事会的,请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并可参照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公司章程有关内容进行制定。
2、凡有下划线的,应当进行填写;要求作选择性填写的,应按规定作选择填写,正式行文时应将下划线、粉红色提示内容、本注意事项及其他无关内容删除。
3、申请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审批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审批并提交相关文件或证书,不能提交的,应自行将相关项目删除。
4、要求用A4纸、四号(或小四号)的宋体(或仿宋体)打印,页数多的可双面打印,涂改无效,复印件无效。
5、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是指:股东为自然人的,签字;股东为非自然人的,盖章。
6、本章程参考文本仅供参考使用,股东起草章程时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规定;但章程中应当载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