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公告[2011]14号
2015年5月22日中国证监会废止的部门通知、函、指引等文件目录(共计172项).
98 行票据比照政府债券计入基金流动性资产 基金部函[2007]79号
管理事宜的复函
关于实施基金份额拆分后调整基金建仓期
99 有关问题的复函
基金部函[2007]91号
关于将中央银行票据归类为国家债券请示
100 的复函
基金部函[2007]113号
关于 QDII 基金季度报告编制及披露有关问
101 题的通知
附件
废止的部门通知、函、指引等文件目录
序号
部函名称
文号
关于派出机构有关证券机构类行政许可事
1 项审核工作指引
机构部部函[2004]273号
关于证券机构类行政许可事项审核工作的
2 若干要求
机构部部函[2005]576号
3 关于证券公司重组上市有关意见的函
机构部部函[2006]286号
关于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
20 关问题的通知
机构部部函[2008]323号
关于加强证券公司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监管
21 工作的通知
机构部部函[2008]3有关问题的函
机构部部函[2008]521号
关于禁止证券经营机构贴钱“开空户”行
23 为,进一步加强账户规范工作的通知
95 关问题的通知
基金部通知[2007]44号
96 关于基金销售第三方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 基金部通知[2007]56号
6
关于《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
理试行办法》及《关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
97
基金部通知[2007]57号 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
题的通知》中有关问题的口径
关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将中央银
关于证券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1)24号――关于第二批授权12家派出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1)24号――关于第二批授权12家派出机构审核部分证券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法规类别】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与市场监管
【发文字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1]24号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1.09.02
【实施日期】2011.10.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1〕24号)
现公布《关于第二批授权12家派出机构审核部分证券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自2011年10月17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九月二日
关于第二批授权12家派出机构审核部分
证券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按照《关于授权派出机构审核部分证券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11〕6号,以下简称《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公布第二批获得授权的派出机构名单(见附件)。
自本决定施行之日起,住所地在浙江省、北京市、山东省(不含青岛市)、西藏自治区、安徽省、深圳市、青岛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河南省、青海省、天津市的证券公司,依法申请《公告》规定的下列5项证券机构行政许可事项(以下简称授权审核事项),应当向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出申请,由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依法受理并做出相关行政许可决定。
授权审核事项包括:
(一)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
(二)设立、收购、撤销分支机构;
(。
《中国证监会决定取消、调整的备案类事项目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8号
二、与取消、调整备案类事项有关的后续管理方式和衔接工作,中国证监会将专 门发布通知。
三、中国证监会将着手清理与被取消、调整备案类事项有关的规范性文件,清理 结果将对外公布。
41
情况报告
82 号)第 33 条
《关于落实<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和<发布证
证券投资顾问和发布研究报告业务
42
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机构部部
开展情况的报告
函〔2010〕569 号)第 8 条
《关于督促证券经营机构落实〈证券营业部信息技术
证券营业部信息技术情况统计表报
43
指引〉的通知》(机构部部函〔2009〕408 号)第 1
中国证监会决定取消、调整的备案类事项目录 (共计 155 项)
序号
事项名称
设定依据
处理情况
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 《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
1
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
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 号)
首发审核过程中约请保荐代表人及 《关于实施<关于保荐项目尽职调查情况问核程序的
《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09〕 10 证券公司证券经纪人管理年度报告
2 号)第 23 条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员工制营销人员 《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09〕2
11
管理年度报告
号)第 23 条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主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证监会公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贾华章、刘荣) (1)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张小坚) (2)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张小坚) (3)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秦少秋) (4)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北孚集团、秦少秋、倪锋、柳驰威) (6)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况勇、张蜀渝、徐琴) (9)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李际滨、黄文峰) (11)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姜永贵) (16)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辽源得亨、辽河纺织、由春玲、赵利) (18)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党建军、马中文等4名责任人员) (20)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耿佃杰) (23)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佘鑫麒) (25)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华天地等4家机构、杜丽贤、卓彬彬) (30)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汤明) (31)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李建兴) (32)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夏雄伟) (3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决定书(金峰、余梅) (36)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新光硅业吕道斌等5名责任人员) (38)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贾华章、刘荣)(2010)53号当事人:贾华章,男,1963年2月15日出生,2002年5月至2008年2月任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太科技)独立董事。
刘荣,女,1962年12月18日出生,贾华章的妻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对贾华章、刘荣内幕交易新太科技股票(股票代码600728)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贾华章、刘荣存在以下内幕交易新太科技股票的违法事实:2006年4月26日,新太科技第二大股东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辽渔集团)和泽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明公司)签订协议,辽渔集团向泽明公司转让新太科技股份55,814,306股, 转让股份占新太科技已发行股份的26.81%。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做好股份报价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做好股份报价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披露
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股份有限公司
【发文字号】中证协发[2012]001号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业协会
【发布日期】2012.01.04
【实施日期】2012.01.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行业规定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做好股份报价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
(中证协发[2012]001号)
各主办券商:
为做好股份报价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根据《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暂行)、《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促所主办股份报价公司抓紧做好201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
年度报告应按照《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制。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必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鼓励股份报价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审计报告须由该所至少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字。
二、督促股份报价公司于2012年4月30日前完成年度报告的编制、报送及披露工作。
2012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挂牌报价转让的公司,在《股份报价转让说明书》中未披露经审计的2011年度财务会计资料的,应当于2012年4月30日前披露2011年年度报告。
股份报价公司拟披露2012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2011 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2012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股份报价公司年度报告应通过“报价转让信息披露平台()”(以下简称披露平。
古井贡酒: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法律意见书 2011-08-02
关于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中永律师事务所B EIJING JJ&G L AW F IRM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华远企业中心17号楼501室邮编:100044 电话:(8610)88320951/52/53/56 传真:(8610)88320965二○一一年七月二十日北京市中永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京中永法意字[2011]第5号致: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规定,北京市中永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本所律师”)接受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指派琚向晖、计永胜律师担任发行人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询价及配售过程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是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前,业已得到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承诺和保证: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完整的、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并无任何隐瞒、虚假、重大遗漏或误导之处。
本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发行人及主承销商的行为、有关文件资料、证言以及本次询价、配售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并且愿意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同意发行人部分或全部在申报文件中自行引用或按中国证监会审核要求引用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但发行人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等与联合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二审行政判决书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等与联合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复议【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3.26【案件字号】(2020)京02行终134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孙轶松徐宁励小康【审理法官】孙轶松徐宁励小康【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骏腾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当事人】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北京骏腾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当事人-公司】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骏腾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赵亮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王家本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武嘉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赵亮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王家本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武嘉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赵亮王家本武嘉【代理律所】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被告】北京骏腾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四条及《实施细则》第九条之规定,第四稽查局具有依法查处涉税违法行为,作出相应行政处理决定的法定职责。
《会计法》第十条规定“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第二十五条规定“公司、企业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计量和记录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成本和利润”,《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复议合法违法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合法性审查没收财物拒绝履行(不履行)第三人质证关联性合法性证据确凿证据不足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终止改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IPO项目底稿自查程序-某小事务所
自查作
一、业务承接工作底稿 (一)在承接业务时,是否对被审计单位的上市动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及 其行业地位、可能存在的高风险领域、公司治理情况及申报期基本财务指标进 行调查并形成记录? (二)是否了解了被审计单位实际控制人、高管的个人背景及其历史? (三)如果被审计单位在IPO过程中更换了会计师,是否与前任会计师进行了沟 通,以了解: 1.更换注册会计师的原因; 2.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诚信情况; 3.被审计单位是否与前任会计师存在重大分歧的会计、审计问题; 4.其他可能对审计造成重大影响的事项。 (四)在承接业务和确定项目组成员时,是否对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进行了 调查? (五)是否履行了业务承接审批手续? (六)是否签订业务约定书? 二、风险评估工作底稿 (一)是否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包括舞弊风险? (二)有无将收入确认方面的风险假定为舞弊风险? (三)是否实地察看过被审计单位生产经营的主要场所? (四)是否完成持续经营能力调查表? (五)是否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确定应对措施,并制定审计计划,包括总体审计策 略和具体审计计划? (六)审计计划是否经适当人员批准? (七)是否与被审计单位就审计计划进行沟通? 三、了解及测试内部控制工作底稿 (一)在实施内部控制审计的过程中,是否测试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并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的严重程度进行评价? (二)对于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是否考虑与内部控制缺陷 相关联? (三)如果被审计单位财务基础薄弱的,是否已关注其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 陷? (四)对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切实履行职责进行了了解和测试,并 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 (五)在对与发行人申报期内货币资金相关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性进行测试时, 是否: 1.评价被审计单位是否已按《现金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明确了现金的使用范围 及办理现金收支业务时应遵守的规定? 2.被审计单位是否已按照《支付结算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了银行存款的结算 程序,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是否合理? 3.对申报期内现金的收支、费用的开支和备用金的管理等按规定的审批权限、 支取流程和程序作重点抽查? 4.复核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对调节项的合理性,同时结合期后回款(付款) 情况验证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项目的真实性? (六)对于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是否要求被审计单位予以整改? (七)对于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是否已充分考虑对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意见类 型的影响?
中国证监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预先披露时间等问题的通知
中国证监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预先披露时间等问题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11]424号各保荐机构:招股说明书预先披露制度是深化发行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市场化约束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预先披露制度实施以来,在强化社会监督、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审核工作透明度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了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和提高审核工作透明度,严格审核秩序,现将预先披露时间调整等问题通知如下:一、自2012年2月1日起,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审核部门关于发行申请反馈意见落实完毕后即安排预先披露,同时报送发审会材料。
1、审核部门在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按要求落实反馈意见后,将通知保荐机构提交发审会材料和用于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收到材料后按程序安排预先披露,同时安排初审会。
相关保荐机构应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材料。
2、审核部门在初审会结束后以书面形式将需要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进一步说明的事项告知保荐机构,并告知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做好提请发审会审议的准备工作。
3、发审会前,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无需根据审核部门的意见修改已提交的发审会材料和预先披露材料。
涉及修改招股说明书等文件的,在申请文件封卷材料中一并反映。
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时刊登的招股说明书与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存在差异的,应书面报告审核部门并提醒投资者注意。
4、发审会前,相关保荐机构应持续关注媒体报道等情况,并主动就媒体等对信息披露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提出的质疑进行核查。
二、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是发行审核的基础材料。
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应严格按照信息披露有关要求编制招股说明书、申请文件和出具专业意见或报告。
保荐机构应对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依法履行核查义务,督促发行人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避免招股说明书内容的广告化倾向。
申请文件一经受理,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不得擅自改动已提交的文件。
如需修改已提交的文件,应书面报告审核部门。
跨境人民币监管政策文件汇集2015
一、前言——跨境人民币综述二、人民币跨境综合(11部)1、关于中央政府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国债的联合公告2、香港人民币业务的监管原则及操作安排的诠释3、关于明确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1]145号)4、关于跨境人民币业务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银发[2012]103号)5、关于明确人民币融资性担保是否占用融资性对外担保余额指标的通知6、关于简化跨境人民币业务流程和完善有关政策的通知(银发[2013]168号)7、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通知(银总部发[2014]22号)8、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9号)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银发[2014]168号)10、关于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4]324号)11、进一步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试点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方案(一)综合(10部)1、香港清算银行调运人民币现钞进出境通关业务管理办法(银发[2004]10号)2、《澳门清算银行调运人民币现钞进出境通关业务管理办法》(银发[2004]247号)3、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9年第10号)4、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银发[2009]212号)5、人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相关政策问题解答6、关于将人民币购售业务纳入结售汇统计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10]99号)7、关于跨境人民币结算再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1]49号)8、关于跨境人民币结算再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保监厅发[2013]58号)9、关于调整人民币购售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13]321号)10、关于拓宽人民币购售业务范围的通知(银发[2015]250号)(二)货物及服务贸易结算(7部)1、关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管函[2009]255号)2、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0]186号)3、关于服务外包企业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商办财函[2010]1439号)4、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地区的通知(银发[2011]203号)5、关于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2]23号)6、关于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重点监管名单的函(银办函[2012]381号)7、关于简化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4]80号)31、关于边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中有关问题的批复(汇复[2003]246号)2、关于边境地区受理和使用人民币银行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4]219号)3、关于中缅边境旅客携带人民币进出境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通知(银发[2009]349号)71、关于在香港办理个人人民币存款、兑换、银行卡和汇款业务的有关银行清算安排事宜(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3]第16号)2、关于为澳门银行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提供清算安排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4]第8号)3、关于内地银行与香港、澳门银行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4]254号)4、关于决定扩大为香港银行办理人民币业务提供平盘及清算安排的范围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26号)5、关于内地银行与香港银行办理人民币业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银发[2005]359号)6、香港人民币支票业务管理办法(银发[2006]44号)7、台湾个人跨境人民币政策(一)综合(4部)1、关于规范跨境人民币资本项目业务操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11]38号)2、关于加强远期售汇宏观审慎管理的通知(银发[2015]273号)3、关于远期售汇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办发[2015]203号)4、关于进一步便利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通知(银发[2015]279号)(二)外商投资管理(4部)1、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1]第23号)2、关于明确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细则的通知(银发[2012]165号)3、关于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金融机构人民币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3]225号)4、关于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有关问题的公告(商务部公告2013年第87号)11、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1]第1号)41、境内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7年第12号)2、关于境内非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外资[2012]1162号)3、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境外融资与跨境资金流动宏观审慎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银总部发[2015]8号)4、关于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的通知(发改外资[2015]2044号)51、关于境外加工贸易企业周转外汇贷款贴息和人民币中长期贷款贴息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商规发[2003]364号)2、关于政策性银行为合格境外机构办理人民币贷款业务和货币互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7]81号)3、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第10号)4、关于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的指导意见(银发[2011]255号)5、关于境外机构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务融资工具跨境人民币结算有关事宜的通知191、关于境外人民币清算行等三类机构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0]217号)2、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登记结算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3、修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4、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证监会、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令第90号)5、关于实施《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14号)6、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3]69号)7、关于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3]9号)8、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银发[2013]105号)9、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1号)10、加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交易行为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函[2014]19号)11、上海证券交易所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交易实施细则(上证发[2014]12号)12、深圳证券交易所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交易实施细则(深证会[2014]36号)13、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额度管理操作指引(汇资函[2014]2号)14、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1号)15、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4]336号)16、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联合公告17、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4]331号)18、关于境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境外参加银行开展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交易的通知19、关于境外央行、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市场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5]220号)21、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汇发[2014]29号)2、跨境担保外汇管理操作指引(汇发[2014]29号)(一)跨境人民币系统及信息报送(13部)1、关于大额支付系统升级换版的通知(银办发[2009]165号)2、关于印发《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发[2010]79号)3、关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扩大后商业银行RCPMIS系统接入等有关事宜的通知(银管发[2010]159号)4、关于采集人民币跨境债券融资、人民币跨境间接投资以及非居民个人境内人民币账户余额等信息的通知5、关于非居民个人境内人民币账户余额信息报送事项的补充通知6、关于进一步明确RCPMIS信息报送有关问题的通知7、关于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升级的通知(银科技[2012]71号)8、关于使用大额支付系统专用报文办理深圳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资金划转的批复(银支付[2013]77号)9、关于优化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信息报送流程的通知(银办发[2013]188号)10、转发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关于发布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接口报文规范1.5.2版文件的通知(银管科[2014]23号)11、关于明确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等业务RCPMIS信息报送的通知12、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业务暂行规则(银办发[2015]210号)13、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业务操作指引(CIPS函[2015]7号)61、关于A股上市公司外资股东减持股份及分红所涉账户开立与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办发[2009]178号)2、关于做好北京地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同业往来账户备案工作的通知(银管发[2010]137号)3、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银发[2010]249号)4、关于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存款利率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办发[2010]221号)5、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开立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债字[2012]16号)6、关于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和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2]183号)61、关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9]470号)2、关于边境地区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以人民币结算准予退(免)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0]26号)3、关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评审以及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10]303号)4、关于第二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事项的通知(货便函[2010]208号)5、关于边境地区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以人民币结算准予退(免)税试点的补充通知(财税[2011]8号)6、境内机构向我国银行的境外分行支付利息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7号)(一)上海(12部)1、上海市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操作规程(银总部发[2009]35号)2、上海市境外机构境内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上海银发[2009]219号)3、关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办理退(免)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国税进[2010]2号)4、上海市企业开展人民币境外直接投资暂行办法(上海银发[2010]73号)5、关于政府采购国际招标项目使用人民币结算事项通知(沪财库[2010]20号)6、转发市金融办等关于促进本市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及相关业务发展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0]33号)7、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上海银发[2010]203号)8、商务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服务外包企业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9、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的指导意见(上海银发[2011]257号)10、关于上海市支付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的实施意见(银总部发[2014]20号)11、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试验区功能模块接口报文规范的补充说明(上海银发[2014]49号)12、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试验区功能模块接口规范V2.0(上海银发[2015]67号)311、深圳市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操作指引(试行)(深人银发[2009]98号)2、广东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操作指引(试行)(广州银发[2009]75号)3、境外机构广东省内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操作指引(试行)4、关于出口延期收款及存放境外、新增边贸专户账号)事项的通知5、关于进一步完善《境外机构广东省内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操作指引(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6、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以人民币资金汇出外方利润业务信息备案问题的通知(粤汇发[2010]57号)7、有关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问题解答(一)8、关于调整报送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信息的通知9、关于进一步加强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真实性审核的通知10、广东省转口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管理暂行办法11、关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涉及进出口报关与结算币种不一致的处理办法12、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政策解答13、关于RCPMIS数据报送有关问题的通知14、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项下进出口报关与结算币种不一致问题处理操作指引(粤汇综字[2011]24号)15、关于进一步推进跨境人民币结算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16、关于明确外商直接投资等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处理问题的通知17、关于进一步明确跨境贸易融资信息报送问题的通知18、关于资本项目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处理问题的通知19、关于银行办理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20、关于转发《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广银发[2011]140号)21、关于明确跨境人民币结算退款业务处理的通知(广州银跨函[2012]003号)22、广东省个人跨境人民币汇款业务操作指引(修订版)(广州银跨函[2012]071号)23、关于进一步简化货物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的通知(广州银跨函[2012]077号)24、关于印发《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人银发[2012]173号)25、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深人银发[2013]2号)26、优化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审核流程及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深人银发[2013]24号)27、关于加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广州银跨函[2013]006号)28、关于明确跨境人民币结算相关业务操作的通知(广州银跨函[2013]012号)29、关于明确有关资本项目跨境人民币业务操作的通知(广州银跨函[2014]018号)30、关于开展个人跨境贸易人民币业务的通知31、广东南沙、横琴新区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广州银发[2015]180号)211、福建省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福银[2010]125号)2、转发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等单位关于促进福建省人民币跨境试点业务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0]291号)3、关于转发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扩大后商业银行RCPMIS系统接入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福银办[2010]219号)4、关于规范福建省银行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有关操作的通知(福银办[2010]233号)5、福建省人民币跨境业务试点操作指引(暂行)(福银办[2010]282号)6、明确结算项下人民币境外债权债务信息报送要求的通知(福银办[2010]334号)7、关于境内机构借用人民币外债有关问题的通知(闽汇[2010]228号)8、关于成立福建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闽政办[2011]25号)9、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福建省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福银[2011]52号)10、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问题的通知(福银[2011]143号)11、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问题的通知(厦门银[2011]120号)12、厦门辖区转口贸易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指引(试行)(厦门银[2011]124号)13、开展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银行审核流程优化试点工作的通知(厦门银办[2012]125号)14、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业务流程简化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福银[2012]247号)15、开展台湾个人人民币汇款业务的通知(福银办[2013]46号)16、关于推进2014年福建省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的若干意见(福银[2014]70号)17、中国-东盟海产品跨境交易人民币结算管理规定(试行)(福银[2015]52号)18、进一步规范全省跨境人民币业务管理的通知(福银[2015]148号)19、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福银[2014]166号)20、关于印发《泉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综合改革试验区开展泉台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福银[2015]217号)21、厦门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暂行管理办法111、关于印发《山东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济银发[2010]99号)2、关于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接人等有关事宜的通知(济银办发[2010]183号)3、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济银发[2011]140号)4、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济银发[2011]267号)5、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细则的通知》的通知济银发[2012]131号)6、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和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济银发[2012]169号)7、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简化跨境人民币业务流程和完善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济银发[2013]170号)8、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济银发[2014]188号)9、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济银发[2014]339号)10、印发《青岛市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青银发[2015]149号)11、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完善跨境人民币业务政策的通知(济银发[2015]300号)41、转发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等部门关于做好我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91号)2、关于印发《浙江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项下报关币别与结算币别不一致业务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杭银发[2010]279号)3、关于在义乌市开展个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通知(杭银发[2013]11号)4、关于规范浙江省转口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通知(杭银发[2013]103号)81、关于印发《江苏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与境内区外企业货物贸易项下人民币结算试行办法》的通知(苏汇发[2009]62号)2、关于推荐我市企业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的通知3、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暂行办法4、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昆银发[2013]34号)5、苏州工业园区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试点管理暂行办法6、苏州工业园区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7、关于发布苏州工业园区跨境人民币贷款负面行业清单的通知8、关于在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开展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的通知(南银发[2015]83号)291、关于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与税务登记互相采集信息有关事项的通知(长银发[2005]46号)2、关于做好省级外经贸企业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试点申请工作的通知(浙商务办发财[2010]47号)3、关于开展雅安市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4、关于申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的紧急通知(鄂商外[2010]19号)5、新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指引(试行)(乌银发[2010]159号)6、新疆跨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暂行办法(乌银发[2010]187号)7、进一步明确跨境人民币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津银办发[2010]339号)8、安徽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规程(合银发[2011]287号)9、跨境人民币结算真实性审核操作指引(渝银发[2011]107号)10、吉林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指引11、贵州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操作指引(试行)(贵银发[2011]173号)12、江西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暂行办法(南银发[2011]218号)13、关于建立黑龙江省跨境人民币结算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黑政办发[2012]25号)14、规范河南省跨境人民币业务报关币种与收付款币种不一致情况操作的通知(郑银发[2012]108号)15、转发人民银行海东地区中心支行关于促进海东地区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东署办[2012]91号)16、大连市跨境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银行审核流程优化试点工作方案(大银发[2013]11号)17、江西省简化货物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流程试点方案18、转发商务部关于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有关问题公告的通知(津商务资管[2014]1号)19、关于推进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试点工作的意见(伊州政办发[2014]25号)20、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加快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助推我区向西开放意见的通知(宁政发[2014]60号)21、天津生态城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津银办发[2014]242号)22、天津生态城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津银办发[2014]244号)23、关于发布天津生态城2014年度跨境人民币贷款负面行业清单的通知(津银发[2014]156号)2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渝银发[2014]113号)25、广西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南宁银发[2014]38号)26、云南省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跨境人民币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昆银发[2014]243号)27、关于亿顺一号)(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用人民币国际商业贷款批复的通知(津发改外资[2015]61号)28、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试点管理办法(乌银发[2013]119号)29、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乌银发[2015]132号)。
深度解读证监会14号文
关于进一步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有关问题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2〕10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信息的披露质量,增加透明度,促进新股发行中各市场参与主体归位尽责,现就进一步加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各市场主体须勤勉尽责,切实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财务信息是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的编制基础。
在发行监管工作中,发现少数发行人财务信息的披露质量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有的缺乏针对性和充分性,有的随意调节会计政策、遗漏重要事项、粉饰财务报表,有的存在业绩造假、利润操纵等可疑情形。
发行人、会计师事务所、保荐机构等市场主体应高度重视解决存在的问题,提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一)发行人应依法承担财务报告的会计责任、财务信息的披露责任。
发行人应严格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保证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真实、公允地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为保荐机构的尽职调查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鉴证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资料和其他资料,确保招股说明书财务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控制地位或关联方关系纵容、指使或协助发行人进行财务造假、利润操纵,或有意隐瞒重要财务信息的披露。
(二)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签字注册会计师应当严格按照执业标准出具审计报告、审核报告或其他鉴证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应进一步完善质量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管理。
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在执业中应有效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程序,保持独立性,不得代替发行人从事具体的会计处理业务或财务报告编制工作。
(三)保荐机构要切实履行对发行人的辅导、尽职调查和保荐责任。
保荐机构要对发行人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规范运作等方面制度的健全性和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核查和判断,并在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客观反映基本情况和风险因素,对重要事项应当独立核查和判断。
IPO及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底稿-实地走访客户、供应商审计报告表
被审计单位: 索引号: 项目:财务报表截止日/期间:编制: 复核:日期: 日期:被审计单位: 索引号:项目:财务报表截止日/期间:编制: 复核:日期: 日期:注2:后附的走访记录仅供参考,项目组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记录。
注3:客户走访底稿索引号为S31-1/供应商底稿走访索引号为S31-2。
注4: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有关问题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2]14号)中对“财务信息披露重点关注(六)核查客户与供应商”的要求,完成走访。
(六)相关中介机构应对发行人主要客户和供应商进行核查(四)发行人及各中介机构应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关联方认定,充分披露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在核查发行人与其客户、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时,不应仅限于查阅书面资料,应采取实地走访,核对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提供的资料,甄别客户和供应商的实际控制人及关键经办人员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发行人应积极配合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对关联方关系的核查工作,为其提供便利条件。
注5:现场走访考虑因素及收集信息,可参考审计提示32(2)号、审计提示28号(1)、(2)、(3)、(4)和审计提示29号(1)、(2)、(3)。
注6:根据《关于做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发行监管函(1)对主要客户、供应商,以及新增或异常、供应商的进行核查,采用实地走访的核查方式;(2)走访客户、供应商至少各20家,除非客户、供应商总数量少于20家;(3)覆盖面:金额占比应达到50%以上;(4)客户分散的应当达到50家;注7:项目组应加强与券商沟通、协同核查,共同确定具体核查方案(至少包含样本、核查方式和核查时间、核查要求等内容),并将访谈方案插入工作底稿。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省国资委继续保留及废止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省国资委继续保留及废止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2.05.22
•【字号】浙国资发[2012]7号
•【施行日期】2012.05.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省国资委继续保留及废止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浙国资发〔2012〕7号)
各省属企业,各市国资委,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76号)要求,为进一步健全国资监管制度体系,推进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近期我委对委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继续保留73件,废止10件。
现将继续保留及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附件:
省国资委继续保留及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一、继续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企业上市过程中财务风险管理操作实务之欧阳学创编
企业上市过程中财务风险管理操作实务一、企业上市改制过程中企业进行财务风险管理的策略思考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资产证券化逐渐成为企业融资的主要方法之一,而企业改制上市是实现资产证券化的重要渠道。
企业财务风险管理成为关键。
它不仅关乎企业能否顺利改制上市,还影响着企业上市后的正常运转及未来的经营发展。
文章结合企业上市改制中财务风险现状进行分析,探索如何在企业上市改制过程中进行财务风险管理的有效措施。
财务风险是指上市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因为会受到来自外界或者内在条件的影响而导致财务管理运作方面的出现不确定性,进而造成经济损失。
财务风险是不可避免的,而财务风险对于企业上市改制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
因此,预测、规避和管理财务风险应成为公司重要的一项任务。
进行财务风险管理能够提高企业管理的有效性,切实保障企业上市改制过程的顺利进行及上市后企业的正常运营。
(一)、企业上市改制中财务风险现状剖析企业上市改制过程中,财务风险控制起着关键性的作用,然而当前企业在上市改制过程中财务风险管理存在着以下几类问题:内部财务控制能力相对较弱内部财务控制是企业财务管理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系统,设置单独的机构,建立一套完善的强有力的内部财务控制制度能够保障企业内部财务控制系统的高效运行。
然而当前我国上市改制中企业的内部财务控制能力相对较弱,没有建立系统完善的内部财务控制机构和制度,没有专人负责内部财务控制。
即使是有内部财务控制机构的企业,在执行和监督的环节也非常不完善,缺乏系统的制度,容易导致在上市改制中出现财务风险。
此外,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也影响着企业内部财务控制能力,企业文化、员工价值观念等等都对内部控制有重要的影响。
我国上市企业内部环境复杂,存在诸多的问题,制约着财务控制能力的提高,影响企业的发展。
缺乏对税收筹划风险的识别及预警机制作为财务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风险识别和预警机制能够及时有效地识别风险,在识别之后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避免问题的发生,将财务损失降低到最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通知(第六批)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通知(第六批)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7.03.06•【文号】证监法律字[2007]5号•【施行日期】2007.03.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通知(第六批)(证监法律字[2007]5号)中国证监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监管局,上海、深圳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各证券、期货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业、期货业协会,会内各部门: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按照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公司法》的要求,在废止前五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规章”)的基础上,我会对成立以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公布的证券期货类部门规章进行了再次清理。
其中,自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已明令废止的规章58件,应予废止和自行失效的规章17件。
现将这两部分共75件规章的目录予以公布。
此外,在2004年1月至2006年12月期间,经国务院同意后明令废止、在《立法法》施行前发布的行政法规有4件,一并予以公布。
附件:1.第六批废止的证券期货类部门规章目录2.2004年1月至2006年12月期间经国务院同意明令废止的证券期货类行政法规目录3.2005年1月至2006年12月期间明令废止的证券期货类部门规章目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二○○七年三月六日附件1第六批废止的证券期货类部门规章目录┌───┬──────────────┬────────────┬─────────┐│ 序号│部门规章名称│文号│发布日期│├───┼──────────────┼────────────┼─────────┤│1│关于加强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证监发字〔1996〕54号│1996年4月22日│││、经理持有本公司股份管理的通│││││知│││├───┼──────────────┼────────────┼─────────┤│2│关于《基金管理公司法人许可证│证监基金字〔1999〕21号│1999年7月12日│││》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3│关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证监发行字〔2000〕5号│2000年2月13日│││有关问题的通知│││├───┼──────────────┼────────────┼─────────┤│4│关于加强证券公司承销企业债券│证监机构字〔2000〕85号│2000年4月30日│││业务监管工作的通知│││├───┼──────────────┼────────────┼─────────┤│5│关于调整证券投资基金认购新股│证监基金字〔2000〕34号│2000年5月18日│││事项的通知│││├───┼──────────────┼────────────┼─────────┤│6│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证监发〔2001〕36号│2001年3月6日│││容与格式准则第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7│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证监发〔2001〕42号│2001年3月15日│││容与格式准则第7号-股票上市│││││公告书│││├───┼──────────────┼────────────┼─────────┤│8│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证监发〔2001〕66号│2001年4月26日│││容与格式准则第14号-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9│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证监会计字〔2001〕16号│2001年6月29日│││范问答第3号-弥补累计亏损的│││││来源、程序及信息披露│││├───┼──────────────┼────────────┼─────────┤│10│证券投资基金规范运作指导意见│证监基金字〔2001〕37号│2001年8月21日│││第一号基金管理公司章程制定指│││││导意见│││├───┼──────────────┼────────────┼─────────┤│11│关于2002年受理公开发行证券申│证监发行字[2002]14号│2002年1月24日│││请材料的通知│││├───┼──────────────┼────────────┼─────────┤│12│关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证监发行字[2002]54号│2002年5月20日│││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13│关于拟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资产负│证监发行字[2002]122号│2002年10月29日│││债率等有关问题的通知│││├───┼──────────────┼────────────┼─────────┤│14│关于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证监会计字[2003]2号│2003年2月9日│││于重新核定证券市场监管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15│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证监发行字[2003]26号│2003年3月24日│││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16│关于证券交易所核准企业债券上│证监发行字[2004]150号│2004年9月15日│││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17│关于证券公司承销限额豁免有关│证监机构字[2006]226号│2006年9月27日│││问题的通知│││└───┴──────────────┴────────────┴─────────┘附件22004年1月至2006年12月期间经国务院同意明令废止的证券期货类行政法规目录┌──┬───────────────┬───────────┬─────────┐│ 序│行政法规名称│文号│发布部门│├──┼───────────────┼───────────┼─────────┤│ 1│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证委发[1997]16号│证券委│├──┼───────────────┼───────────┼─────────┤│ 2│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证委发[1997]81号│证券委│├──┼───────────────┼───────────┼─────────┤│ 3│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核准程序│证监发[2000]16号│证监会│├──┼───────────────┼───────────┼─────────┤│ 4│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证监发[2000]22号│证监会│││││财政部│└──┴───────────────┴───────────┴─────────┘附件32005年1月至2006年12月期间明令废止的证券期货类部门规章目录┌──┬───────────────┬───────────┬──────────┐│ 序│部门规章名称│文号│发布日期│├──┼───────────────┼───────────┼──────────┤│ 1│关于禁止股票发行中不当行为的通│证监发字〔1996〕21号│1996年1月25日│││知│││├──┼───────────────┼───────────┼──────────┤│ 2│证券经营机构股票承销业务管理办│证委发〔1996〕18号│1996年6月17日│││法│││├──┼───────────────┼───────────┼──────────┤│ 3│关于坚决制止股票发行中透支等行│证监发字〔1996〕169号│1996年8月22日│││为的通知│││├──┼───────────────┼───────────┼──────────┤│ 4│关于股票发行与认购方式的暂行规│证监发字〔1996〕423号│1996年12月26日│││定│││├──┼───────────────┼───────────┼──────────┤│ 5│关于股票发行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证监〔1996〕12号│1996年12月26日│├──┼───────────────┼───────────┼──────────┤│ 6│证券市场禁入暂行规定│证监〔1997〕7号│1997年3月3日│├──┼───────────────┼───────────┼──────────┤│ 7│关于做好1997年股票发行工作的通│证监〔1997〕13号│1997年9月10日│││知│││├──┼───────────────┼───────────┼──────────┤│ 8│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准│证监基字〔1997〕3号│1997年12月12日│││则第二号《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试行)》│││├──┼───────────────┼───────────┼──────────┤│ 9│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1997〕16号│1997年12月16日│├──┼───────────────┼───────────┼──────────┤│ 10 │关于禁止证券经营机构申购自己承│证监机字〔1997〕4号│1997年12月29日│││销股票的通知│││├──┼───────────────┼───────────┼──────────┤│ 11 │关于股票发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补充│证监〔1998〕8号│1998年3月17日│││通知│││├──┼───────────────┼───────────┼──────────┤│ 12 │关于对拟发行上市企业改制情况进│证监发字〔1998〕259号)│1998年10月6日│││行调查的通知│││├──┼───────────────┼───────────┼──────────┤│ 13 │证券经营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证监机字〔1998〕46号│1998年12月11日│││格管理暂行办法│││├──┼───────────────┼───────────┼──────────┤│ 14 │关于对拟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改制运│证监发〔1999〕4号│1999年2月4日│││行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 15 │关于加强证券经营机构股票承销业│证监机构字〔1999〕54号│1999年7月5日│││务监管工作的通知│││├──┼───────────────┼───────────┼──────────┤│ 16 │关于法人配售股票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1999〕121 │1999年9月8日││││号││├──┼───────────────┼───────────┼──────────┤│ 17 │关于股票上市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0〕86号│2000年6月23日│├──┼───────────────┼───────────┼──────────┤│ 18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证监公司字〔2000〕53号│2000年5月18日│├──┼───────────────┼───────────┼──────────┤│ 19 │关于证券经营机构股票承销业务监│证监机构字〔2000〕199 │2000年9月5日│││管工作的补充通知│号││├──┼───────────────┼───────────┼──────────┤│ 20 │关于拟发行股票公司聘用审计机构│证监发行字〔2000〕131 │2000年9月22日│││等问题的通知│号││├──┼───────────────┼───────────┼──────────┤│ 21 │关于调整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规则│证监机构字〔2000〕223 │2000年9月23日│││的通知│号││├──┼───────────────┼───────────┼──────────┤│ 22 │关于《证券经营机构高级管理人员│证监机构字〔2000〕240 │2000年10月27日│││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号││││知│││├──┼───────────────┼───────────┼──────────┤│ 23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证监发〔2000〕76号│2000年11月2日│││规则第3号-保险公司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 24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证监发〔2000〕76号│2000年11月2日│││规则第4号-保险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特别规定│││├──┼───────────────┼───────────┼──────────┤│ 25 │关于新股发行公司通过互联网进行│证监发行字〔2001〕12号│2001年1月10日│││公司推介的通知│││├──┼───────────────┼───────────┼──────────┤│ 26 │关于查询从事证券交易当事单位和│证监发[2001]12号│2001年1月19日│││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在金融机│││││构账户的通知│││├──┼───────────────┼───────────┼──────────┤│ 27 │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工作的│证监发〔2001〕43号│2001年3月15日│││通知│││├──┼───────────────┼───────────┼──────────┤│ 28 │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号│2001年3月28日│├──┼───────────────┼───────────┼──────────┤│ 29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证监发〔2001〕52号│2001年4月2日│││与格式准则第10号-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申请文件│││├──┼───────────────┼───────────┼──────────┤│ 30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证监会令第2号│2001年4月26日│││办法│││├──┼───────────────┼───────────┼──────────┤│ 31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证监发(2001)64号│2001年4月26日│││与格式准则第12号-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32 │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证监发行字〔2001〕115 │2001年12月25日│││发行工作的通知│号││├──┼───────────────┼───────────┼──────────┤│ 33 │关于上市公司增发新股有关条件的│证监发[2002]55号│2002年7月24日│││通知│││├──┼───────────────┼───────────┼──────────┤│ 34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号│2002年9月28日│├──┼───────────────┼───────────┼──────────┤│ 35 │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证监会令第11号│2002年9月28日│││理办法│││├──┼───────────────┼───────────┼──────────┤│ 36 │关于加强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证监机构字[2002]312号│2002年10月14日│││职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37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证监会令第12号│2002年11月5日│││管理暂行办法│││├──┼───────────────┼───────────┼──────────┤│ 38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证监发[2002]85号│2002年11月28日│││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39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证监发[2002]85号│2002年11月28日│││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40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证监发[2002]85号│2002年11月28日│││与格式准则第17号-要约收购报告│││││书│││├──┼───────────────┼───────────┼──────────┤│ 41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证监发[2002]85号│2002年11月28日│││与格式准则第18号-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 42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证监发[2002]85号│2002年11月28日│││与格式准则第19号-豁免要约收购│││││申请文件│││├──┼───────────────┼───────────┼──────────┤│ 43 │关于规范基金管理公司股东出资转│证监基金字[2002]102号│2002年12月26日│││让有关事项的通知│││├──┼───────────────┼───────────┼──────────┤│ 44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证监发行字[2003]27号│2003年3月24日│││与格式准则第11号-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招股说明书│││├──┼───────────────┼───────────┼──────────┤│ 45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证监发行字[2003]28号│2003年3月24日│││与格式准则第13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46 │关于要约收购涉及的被收购公司股│证监公司字[2003]16号│2003年5月20日│││票上市交易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47 │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票首次发行上市│证监发行字[2003]116号│2003年9月19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48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证监会令第16号│2003年12月5日│││审核委员会暂行办法│││├──┼───────────────┼───────────┼──────────┤│ 49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证监发[2003]88号│2003年12月11日│││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50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转移│证监公司字[2004]1号│2004年1月7日│││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 5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监发[2004]41号│2004年5月12日│││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52 │关于期货经纪公司股东资格有关问│证监期货字[2004]44号│2004年7月19日│││题的通知│││├──┼───────────────┼───────────┼──────────┤│ 53 │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4号│2004年10月9日│├──┼───────────────┼───────────┼──────────┤│ 54 │关于实施《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监机构字[2004]129号│2004年10月11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55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指│证监公司字[2004]96号│2004年11月29日│││引(试行)│││├──┼───────────────┼───────────┼──────────┤│ 56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证监发行字[2004]162 │2004年12月7日│││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号││├──┼───────────────┼───────────┼──────────┤│ 57 │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证监发[2005]32号│2005年4月29日│││关问题的通知│││├──┼───────────────┼───────────┼──────────┤│ 58 │关于做好第二批上市公司股权分置│证监发[2005]42号│2005年5月31日│││改革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615章 《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金融机构)条例》
章:615 《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金融机构)条例》宪报编号版本日期详题 E.R. 2 of 2012 02/08/2012本条例旨在订定条文,以将关于就客户作尽职审查及备存纪录的规定,施加于指明金融机构;就赋予有关当局监督该等规定及本条例下的其他规定有否获遵从的权力,订定条文;就金钱服务经营者的领牌事宜及规管经营金钱服务,订定条文;设立一个复核审裁处,以复核有关当局根据本条例作出的若干决定;以及就附带及有关连事宜订定条文。
[第1条}2011年7月8日本条例(第1条除外) }2012年4月1日](略去制定语式条文—2012年第2号编辑修订纪录)(本为2011年第15号)(*格式变更—2012年第2号编辑修订纪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 整条条例的格式已按现行法例样式更新。
部: 1 导言15 of 2011 01/04/2012 条: 1 简称 E.R. 2 of 2012 02/08/2012(1) 本条例可引称为《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金融机构)条例》。
(2)-(4) (已失时效而略去—2012年第2号编辑修订纪录)(编辑修订—2012年第2号编辑修订纪录) 条: 2 释义15 of 2011 01/04/2012(1) 附表1所载释义条文,按照其内容适用于本条例。
(2)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可藉宪报公告修订附表1第2部。
条: 3 适用于政府15 of 2011 01/04/2012 除另有明文规定外,本条例适用于政府。
条: 4 豁免承担法律责任15 of 2011 01/04/2012(1) 有关当局或任何其他人,如在执行或本意是执行藉或根据本条例赋予或委予该当局的职能时,真诚地作出任何作为或有任何不作为,均无须就该作为或不作为而招致任何民事法律责任。
IPO及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底稿-实地走访客户、供应商审计报告表
IPO及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底稿-实地⾛访客户、供应商审计报告表被审计单位:索引号:项⽬:财务报表截⽌⽇/期间:编制:复核:⽇期:⽇期:被审计单位:索引号:项⽬:财务报表截⽌⽇/期间:编制:复核:⽇期:⽇期:注2:后附的⾛访记录仅供参考,项⽬组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记录。
注3:客户⾛访底稿索引号为S31-1/供应商底稿⾛访索引号为S31-2。
注4:根据《关于进⼀步提⾼⾸次公开发⾏股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有关问题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2]14号)中对“财务信息披露重点关注(六)核查客户与供应商”的要求,完成⾛访。
(六)相关中介机构应对发⾏⼈主要客户和供应商进⾏核查(四)发⾏⼈及各中介机构应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进⾏关联⽅认定,充分披露关联⽅关系及其交易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在核查发⾏⼈与其客户、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时,不应仅限于查阅书⾯资料,应采取实地⾛访,核对⼯商、税务、银⾏等部门提供的资料,甄别客户和供应商的实际控制⼈及关键经办⼈员与发⾏⼈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发⾏⼈应积极配合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对关联⽅关系的核查⼯作,为其提供便利条件。
注5:现场⾛访考虑因素及收集信息,可参考审计提⽰32(2)号、审计提⽰28号(1)、(2)、(3)、(4)和审计提⽰29号(1)、(2)、(3)。
注6:根据《关于做好⾸次公开发⾏股票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作的通知》(发⾏监管函(1)对主要客户、供应商,以及新增或异常、供应商的进⾏核查,采⽤实地⾛访的核查⽅式;(2)⾛访客户、供应商⾄少各20家,除⾮客户、供应商总数量少于20家;(3)覆盖⾯:⾦额占⽐应达到50%以上;(4)客户分散的应当达到50家;注7:项⽬组应加强与券商沟通、协同核查,共同确定具体核查⽅案(⾄少包含样本、核查⽅式和核查时间、核查要求等内容),并将访谈⽅案插⼊⼯作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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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公告[2011]14号
根据《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证监会令第62号)的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98次主席办公会审议决定,聘任以下25人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三届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现公告如下:
一、专职委员(17人,按姓氏笔画为序):万勇、王永新、李旭冬、刘艳、何德明、宋新潮、张晓彤、陆宏达、赵燕、项振华、郑卫军、钟平、荣健、涂益、谢岭、操舰、戴钦公。
二、兼职委员(8人,按姓氏笔画为序):孔艳清、王华、李曙光、杜坤伦、郑秀荣、胡湘、徐晓波、谢军。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