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绩效工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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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山西国阳新能股份有限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山西国阳新能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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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

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

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12.06•【字号】•【施行日期】2018.1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2018年12月6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精神,加快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重要意义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关键举措,也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战略决策部署的有效途径.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财政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目的在于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宗旨,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全过程中更加关注资金的产出和效果,按照“紧日子、保基本,调结构、保战略”原则,优化资源配置效率,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利于深化财税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提升政府效能;有利于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有利于促进我省建设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示范区,打造能源革命排头兵,构建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持续完善,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断提升,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支持作用.但也要看到,目前,预算绩效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绩效理念尚未牢固树立,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意识;绩效管理的广度和深度不足,尚未覆盖所有财政资金,一些领域财政资金低效无效、闲置沉淀、损失浪费的问题较为突出;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绩效激励约束作用不强;各地各部门工作进展还不够平衡等.当前,我省正处于政治生态由“乱”转“治”、发展由“疲”转“兴”基础上全面拓展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新局面的关键时期,发挥好财政职能作用,必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全面深化财税改革,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关键点和突破口,解决好绩效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财政资金花得其所、用得安全.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总体要求,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创新预算管理方式,通过建机制、扩范围、抓重点、补短板,力争用3-5年时间基本建成与我省建设“示范区”“排头兵”“新高地”战略目标相适应,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改变预算资金分配的固化格局,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二)基本原则1.总体设计,统筹兼顾.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总体要求,统筹谋划我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路径和制度体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最根本的预算绩效目标,既聚焦解决当前最紧迫问题,又着眼健全长效机制;既关注预算资金的直接产出和效果,又关注宏观政策目标的实现程度;既关注新出台政策、项目的科学性和精准度,又兼顾延续政策、项目的必要性和有效性,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全面推进,突出重点.预算绩效管理既要全面推进,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系统,又要突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提升覆盖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持续时间长的重大政策、项目的实施效果.3.科学规范,公开透明.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为核心,抓紧健全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完善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管理流程,健全共性的绩效指标框架和分行业领域的绩效指标体系,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标准科学、程序规范、方法合理、结果可信.大力推进绩效信息公开透明,引导社会各界有序参与,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4.权责对等,约束有力.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低效必问责”要求,建立责任约束制度,明确各方预算绩效管理职责,清晰界定权责边界.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实现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增强预算统筹能力,优化预算管理流程,调动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把财政资金管理使用责任落到实处.三、主要任务(一)建立健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总纲.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就是要按照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构建事前、事中、事后“三位一体”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就是要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将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对象从项目为主向政策、部门和单位整体支出拓展,从财政支出为主向政府财政运行拓展,形成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等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一是政府收支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预算收入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讲求质量,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严禁脱离实际制定增长目标,严禁虚收空转、收取过头税费,严禁超出限额举借政府债务;预算支出应当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收支平衡,优先保障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基本民生需求,不得设定过高民生标准和擅自扩大保障范围,确保财政资源高效配置,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二是部门和单位预算收支全面纳入绩效管理,赋予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更多的管理自主权,围绕部门和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益、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衡量部门和单位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推动提高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水平.三是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等方面,综合衡量政策和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对实施期超过一年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实行全周期跟踪问效,建立动态评价调整机制,政策到期、绩效低下的政策和项目要及时清理退出.“全过程”就是要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将预算绩效管理贯穿到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一是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预算审核,必要时可以组织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绩效评估,审核和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二是强化绩效目标管理.预算编制时,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设置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政策及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不仅要包括产出、成本,还要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指标,并合理匹配预算资金.各级财政部门要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加强绩效目标审核.三是做好绩效运行监控.预算执行中,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重大政策、项目绩效跟踪机制,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政策、项目要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督促及时整改落实.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加强国库现金管理,降低资金运行成本.四是开展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预算完成后,通过自评和外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各部门各单位对预算执行情况以及政策、项目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报送本级财政部门.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重大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机制,逐步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对下级政府财政运行情况实施综合绩效评价,必要时可以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全覆盖”就是要完善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部纳入绩效管理,加强四本预算之间的衔接.一是一般公共预算绩效管理,收入方面要重点关注收入结构、征收效率和优惠政策实施效果,支出方面要重点关注预算资金配置效率、使用效益,特别是重大政策和项目实施效果,其中转移支付预算绩效管理要符合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规定,重点关注促进地区间财力协调和区域均衡发展.同时,要积极开展涉及一般公共预算等财政资金的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绩效管理,要重点关注基金政策设立延续依据、征收标准、使用效果等情况,以及对政府专项债务的支撑能力.三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绩效管理,要重点关注贯彻国家战略、收益上缴、支出结构、使用效果等情况.四是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要重点关注各类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政策效果、基金管理、精算平衡、地区结构、运行风险等情况.(二)建立完善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机制预算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所有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都要设定绩效目标,并与预算资金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下达.1.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原则,编实预算绩效目标.各部门各单位在编制预算时,要按照政府预算编制的要求和财政部门的安排部署,结合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科学、合理的测算资金需求,报送绩效目标.报送的绩效目标要与部门职能范围相一致,与预算资金额度相匹配,能够全面反映预算资金的预期产出和效果.2.按照“谁分配资金,谁审核目标”原则,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各级财政部门要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财政支出方向和重点、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等对预算部门和单位提出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能的相关性、绩效目标实现所采取措施的可行性、绩效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实现绩效目标所需资金的合理性等;对于新出台的重大政策、项目的绩效目标,必要时可组织专家或第三方机构进行论证.不按要求编制绩效目标或者绩效目标不合格且不进行修改完善的,不得安排预算.3.按照“谁批复资金,谁批复目标”原则,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一同批复下达.财政预算经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财政部门应在批复部门预算时同步批复绩效目标,批复的绩效目标应当清晰、量化,以便在预算执行中予以监控和预算完成后实施绩效评价.(三)建立完善预算绩效运行监控机制预算绩效运行监控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所有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资金都要开展绩效运行监控.1.加强预算执行绩效监控.各预算单位要定期采集预算资金绩效运行信息并汇总分析,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和资金支出进度进行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绩效目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并将预算绩效运行监控情况上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财政部门要对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监控,对预算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预判预警,对偏离预期目标的,要督促预算部门及时整改落实,确保绩效目标的实现.2.加强绩效监控结果应用.各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要将绩效监控结果作为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的依据,对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对预期无效或低效的项目,按程序提出调整或取消预算的意见.3.将绩效监控与内控制度建设相结合.各部门各单位要将绩效监控作为内控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把内控管理的规范性和预算管理的效益性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四)建立完善预算绩效评价机制预算绩效评价是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手段.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将绩效评价范围由项目支出评价逐步拓展到部门整体、政策和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等方面,将事后结果绩效评价逐步扩展到事前评估、事中监控等环节,并不断提高绩效评价质量.1.积极开展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预算评审、项目审批等,以绩效为导向,建立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论证制度,重点论证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预算编制准确性等,投资主管部门要加强基建投资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2.注重预算绩效中期评价.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要围绕绩效目标运行情况和资金支付进度,对新出台的重大政策、项目开展事中评价,确保预算绩效目标的实现.3.强化预算完成结果评价.预算执行结束后,各部门各单位要以绩效目标为依据,对预算资金产出和结果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绩效自评价,如实反映财政支出政策和资金绩效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各级财政部门根据管理需要对重大政策、项目及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进行评价,对下级政府财政运行情况实施综合绩效评价,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不断提高绩效评价的质量和水平.4.健全预算绩效标准体系.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共性绩效指标框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快构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实现科学合理、细化量化、可比可测,动态调整、共建共享,为各部门填报预算绩效目标和开展绩效评价提供依据.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要与基本公共服务标准、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标准等衔接匹配,突出结果导向,重点考核实绩.要立足多维视角和多元数据,依托大数据分析技术,研究引入成本效益分析、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标杆管理法等方法,提高绩效评估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五)建立完善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应用机制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落脚点,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和应用.1.将绩效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主管部门或预算单位,要求其根据评价结果,制定绩效问题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按照要求报送整改情况.2.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资金安排、政策调整、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的重要依据;将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与预算安排适当挂钩,将下级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与转移支付安排挂钩,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要督促改进,对交叉重复和碎片化的政策和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回并按照有关规定统筹用于亟需支持的领域.3.各级财政部门要逐步将重要绩效评价结果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六)建立完善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机制绩效信息公开是确保预算绩效管理真实、客观、公平、公正的重要手段.各级各部门要按照预算信息公开要求,加大绩效管理信息公开力度,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透明度.1.公开预算绩效目标.各级财政部门应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逐步将重要绩效目标随同预算报送人大审查,并同步向社会公开;各部门各单位应在公开部门和单位预算时公开绩效目标.2.公开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各预算部门和单位要按照预算信息公开要求,逐步将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随同部门决算向社会公开.财政部门要将重大政策、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与决算草案同步报送同级人大,同步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七)建立完善预算绩效责任约束机制落实预算绩效责任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将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落到实处.1.压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地区预算绩效负责,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本部门本单位预算绩效负责,项目责任人对项目预算绩效负责,对重大项目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2.实施绩效管理激励约束.各级财政部门要抓紧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将本级部门整体绩效与部门预算安排挂钩,将下级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与转移支付分配挂钩.3.强化绩效管理监督问责.各级审计机关要依法对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开展审计监督,财政、审计等部门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应当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对违纪违法行为追责问责.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党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增强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省财政厅要加强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转变思想观念、牢固树立绩效意识,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力量,充实预算绩效管理人员,督促指导有关政策措施落实,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延伸至基层单位和资金使用终端.努力构建财政部门牵头组织,主管部门和单位具体实施,人大、监察和审计参与监督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多方联动的格局.(二)加强制度建设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围绕预算管理的主要内容和环节,完善涵盖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管理、绩效信息公开等各环节的管理流程,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建立专家咨询机制,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执业质量监督管理.加快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烟囱”,促进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的业务、财务、资产等信息互联互通.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推进专项资金项目预算标准化建设,加强绩效标准与基本公共服务标准、部门和单位预算项目支出标准的衔接;研究制定适合本部门特点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要把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和要求深度融入各项业务管理制度之中,贯穿预算资金管理全过程.(三)加强工作考核省政府要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纳入对各市政府和省级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市县政府也应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纳入对各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对本级部门和预算单位、下级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建立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和部门给予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约谈并责令限期整改.各级各部门要将财政预算绩效结果纳入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参考,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履职尽责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四)加强宣传培训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宣传绩效理念、培育绩效文化,增强绩效意识;介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促进互相交流、共同提高;引导社会各界了解和支持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营造全社会“讲绩效、重绩效、比绩效、用绩效”的良好环境和舆论氛围.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

山西省2023工资定额

山西省2023工资定额

山西省2023工资定额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要求,制定了2023年山
西省工资定额。

本文档将介绍2023年山西省工资定额的相关内容。

1. 工资定额范围
2023年山西省工资定额适用于全省范围内的各级单位和企事业单位。

2. 工资定额标准
2.1 基本工资
根据职工所在职务、级别和工作年限划分了不同档次的基本工
资标准。

2.2 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根据职工的绩效评定结果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具体标准与绩效评定指标相关。

2.3 津贴和补贴
根据职工的岗位以及特定工作条件,给予不同类型的津贴和补贴。

2.4 加班工资
对于需要加班工作的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的加班工资标准进行支付。

2.5 奖金和福利
根据职工表现、工作贡献和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等因素,给予相应级别的奖金和福利。

2.6 其他福利待遇
除了上述提到的工资项目外,根据相关政策和法规,还可以给予职工其他福利待遇。

3. 工资定额调整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要求,工资定额可能会根据经济发展、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时间和方式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 遵循合法合规原则
制定和执行工资定额时,各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工资支付合法合规,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关于2023年山西省工资定额的基本内容,仅供参考。

如有变动或补充,将及时通知各单位和企事业单位。

山西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

山西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

山西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第一篇:山西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资源,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省级部门预算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省级部门,是指与省财政厅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军队(含武警部队)、政党组织、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单位,是指省级部门所属预算单位,以及使用项目资金的其他单位。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是指根据省级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的项目支出预算,运用一定的考评办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支出预算的执行结果等所进行的综合评价。

第五条省级项目绩效评价原则(一)统一领导原则。

绩效评价工作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和领导,省级部门和项目单位分级实施。

(二)分类管理原则。

省财政厅会同省级部门对绩效评价工作实行分类管理,并根据部门、行业及评价对象的特点制定具体的绩效评价实施办法。

(三)客观公正原则。

绩效评价应以国家政策、法律、行政法规等为基本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四)科学规范原则。

绩效评价工作应采用规范的程序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办法,准确、合理地衡量项目支出预算的执行过程和完成结果。

第六条项目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一)国家和省有关财务管理和部门行业管理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二)省级部门及项目单位的职责范围、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年度项目绩效目标;(三)省财政厅和省级部门制定的绩效评价工作规范;(四)项目预算申报相关材料和项目支出预算批复文件;(五)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的财务会计资料;(六)省级部门及项目单位的项目验收报告;(七)省级主管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预算执行的年度财务报告和年度审计报告;(八)其他相关资料。

山西省绩效工资管理办法

山西省绩效工资管理办法

山西省绩效工资管理办法绩效工资又称绩效加薪、奖励工资或与评估挂钩的工资。

山西省是如何对绩效工资规定管理的?下文是山西省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完整版,欢迎阅读!山西省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最新全文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山西省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74号)精神,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要适应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以增强活力和提高公益服务水平为导向,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为目的,通过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统筹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分配关系,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分配制度,促进事业单位创新发展。

(二)基本原则1、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建立和完善与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

2、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平衡。

着眼社会收入分配全局,针对事业单位特点,合理确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水平,形成事业单位与其他社会群体以及事业单位内部不同行业、不同部门之间工作人员合理的收入分配关系。

3、实行总量调控,内部搞活。

对事业单位核定一定的绩效工资控制总量,单位在核定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程序和办法自主分配。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四个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政发[2006]47号)规定,实施人员为列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范围的省属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综合考虑单位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岗位结构和各级岗位核定总量参考标准核定。

各级岗位核定总量参考标准根据省级机关工作人员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标准确定并适时调整。

在并事业单位各级岗位(职务、技术等级)核定总量参考标准见附表一。

对经费来源不同的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

(1)无收入的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年绩效工资总量计算办法为:年绩效工资总量=本单位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总额+∑(本单位各岗位人数×相应岗位核定总量参考标准×12)。

山西省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文档

山西省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文档

2020山西省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文档Document Writing山西省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文档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公务文书,又叫公务文件,简称公文,是法定机关与社会组织在公务活动中为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而制定的具有法定效用和规范体式的书面文字材料,是传达和贯彻方针和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实行行政措施,指示答复问题,知道,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一方面,三种绩效的层次不同、大小有别;另一方面,三者又联系密切,团队绩效取决于个人绩效,组织绩效决定于团队绩效。

下文是山西省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欢迎阅读!山西省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最新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正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核(以下简称考核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提高事业单位服务效能,促进社会事业科学发展,保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除参照公务员法进行人事管理和转制为企业以外的各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本办法进行考核。

第三条考核对象为事业单位所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考核,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其岗位(职务)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考核以调动工作积极性、促进社会事业科学发展为目的,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全面准确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标准第五条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德,主要考核遵纪守法情况以及在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的表现;能,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业务水平以及管理水平、业务技术的提高、知识更新等情况;勤,主要考核公益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勤奋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等方面的情况;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廉,主要考核廉洁从业方面的表现。

山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施行办法

山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施行办法

山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施行办法Prepared on 21 November 2021山西省省属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办法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山西省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74号)精神,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要适应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以增强活力和提高公益服务水平为导向,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为目的,通过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统筹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分配关系,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分配制度,促进事业单位创新发展。

(二)基本原则1、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建立和完善与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

2、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平衡。

着眼社会收入分配全局,针对事业单位特点,合理确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水平,形成事业单位与其他社会群体以及事业单位内部不同行业、不同部门之间工作人员合理的收入分配关系。

3、实行总量调控,内部搞活。

对事业单位核定一定的绩效工资控制总量,单位在核定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程序和办法自主分配。

二、实施范围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四个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政发[2006]47号)规定,实施人员为列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范围的省属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三、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综合考虑单位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岗位结构和各级岗位核定总量参考标准核定。

各级岗位核定总量参考标准根据省级机关工作人员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标准确定并适时调整。

在并事业单位各级岗位(职务、技术等级)核定总量参考标准见附表一。

对经费来源不同的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

(1)无收入的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年绩效工资总量计算办法为:年绩效工资总量=本单位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总额+∑(本单位各岗位人数×相应岗位核定总量参考标准×12)。

山西省省属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办法

山西省省属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办法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山西省财政厅晋人社厅发[2011]138号省直各部、委、办、厅、局,省直属事业单位:《山西省省属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办法》已报请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十六日山西省省属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办法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山西省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74号)精神,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要适应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以增强活力和提高公益服务水平为导向,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为目的,通过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统筹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分配关系,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分配制度,促进事业单位创新发展。

(二)基本原则1、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建立和完善与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

2、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平衡。

着眼社会收入分配全局,针对事业单位特点,合理确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水平,形成事业单位与其他社会群体以及事业单位内部不同行业、不同部门之间工作人员合理的收入分配关系。

3、实行总量调控,内部搞活。

对事业单位核定一定的绩效工资控制总量,单位在核定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程序和办法自主分配。

二、实施范围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四个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政发[2006]47号)规定,实施人员为列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范围的省属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三、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综合考虑单位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岗位结构和各级岗位核定总量参考标准核定。

各级岗位核定总量参考标准根据省级机关工作人员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标准确定并适时调整。

在并事业单位各级岗位(职务、技术等级)核定总量参考标准见附表一。

山西省绩效工资管理办法_办法_

山西省绩效工资管理办法_办法_

山西省绩效工资管理办法绩效工资又称绩效加薪、奖励工资或与评估挂钩的工资。

山西省是如何对绩效工资规定管理的?下文是山西省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完整版,欢迎阅读!山西省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最新全文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山西省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晋政办发[20xx]74号)精神,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要适应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以增强活力和提高公益服务水平为导向,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为目的,通过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统筹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分配关系,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分配制度,促进事业单位创新发展。

(二)基本原则1、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建立和完善与工作人员、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

2、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平衡。

着眼社会收入分配全局,针对事业单位特点,合理确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水平,形成事业单位与其他社会群体以及事业单位内部不同行业、不同部门之间工作人员合理的收入分配关系。

3、实行总量调控,内部搞活。

对事业单位核定一定的绩效工资控制总量,单位在核定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程序和办法自主分配。

二、实施范围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四个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政发[20xx]47号)规定,实施人员为列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范围的省属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三、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综合考虑单位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岗位结构和各级岗位核定总量参考标准核定。

各级岗位核定总量参考标准根据省级机关工作人员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标准确定并适时调整。

在并事业单位各级岗位(职务、技术等级)核定总量参考标准见附表一。

对经费来源不同的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省直各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规范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厅制定了《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财政厅2020年12月23日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和单位,依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对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进行客观、公正的测量、分析和评判。

第三条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适用本办法。

涉及省级预算资金及相关管理活动,如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等绩效评价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 绩效评价分为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三种方式。

单位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

部门评价是指预算部门根据相关要求,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方法,对本部门的项目组织开展的绩效评价。

财政评价是财政部门对预算部门的项目组织开展的绩效评价。

第五条 绩效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科学公正。

山西省政法经费绩效考评管理暂行办法

山西省政法经费绩效考评管理暂行办法

山西省政法经费绩效考评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山西省政法经费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政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管理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山西省各级政法机关(包括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政法经费的绩效考评管理。

第三条政法经费绩效考评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注重实效、分类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绩效考评的目的是通过对政法经费使用情况的评估,促进政法机关合理安排资金,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保障政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二章考评内容与指标第五条政法经费绩效考评的内容包括经费投入、经费使用、经费管理和经费产出等方面。

第六条经费投入的考评指标主要包括预算安排的合理性、资金到位率等。

第七条经费使用的考评指标主要包括支出合规性、支出进度、重点支出保障程度等。

第八条经费管理的考评指标主要包括财务制度的健全性、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资产管理的规范性等。

第九条经费产出的考评指标主要包括政法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效率、社会公众的满意度等。

第三章考评组织与实施第十条山西省财政厅会同省委政法委成立政法经费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省政法经费绩效考评工作。

第十一条各级政法机关负责本单位政法经费绩效自评工作,并按照要求报送自评报告和相关材料。

第十二条上级政法机关和财政部门对下级政法机关的绩效自评情况进行审核和抽查。

第十三条绩效考评工作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确保考评结果的客观公正。

第四章考评结果应用第十四条考评结果将作为政法机关经费预算安排、调整和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对绩效考评结果优秀的政法机关,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表彰,并在经费安排上予以倾斜。

第十六条对绩效考评结果不合格的政法机关,责令限期整改,并相应扣减或暂停安排经费。

第十七条各级政法机关应当根据绩效考评结果,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经费管理水平。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八条加强对政法经费绩效考评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考评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山西省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

山西省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

山西省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一方面,三种绩效的层次不同、大小有别;另一方面,三者又联系密切,团队绩效取决于个人绩效,组织绩效决定于团队绩效.下文是山西省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欢迎阅读!山西省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最新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正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核(以下简称考核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提高事业单位服务效能,促进社会事业科学发展,保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除参照公务员法进行人事管理和转制为企业以外的各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本办法进行考核。

第三条考核对象为事业单位所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考核,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其岗位(职务)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考核以调动工作积极性、促进社会事业科学发展为目的,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全面准确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标准第五条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德,主要考核遵纪守法情况以及在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的表现;能,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业务水平以及管理水平、业务技术的提高、知识更新等情况;勤,主要考核公益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勤奋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等方面的情况;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廉,主要考核廉洁从业方面的表现。

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批准在两类岗位上任职的,考核内容应当包括聘用合同约定的两类岗位职责任务,以其主体岗位为考核重点.第七条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第八条各事业单位要围绕考核内容,分别制定符合岗位实际需要、明确具体的量化考核标准,考核一般采取百分制的办法。

山西事业单位绩效标准

山西事业单位绩效标准

山西事业单位绩效标准山西事业单位绩效标准是指对山西省各类事业单位在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和效益进行评价的标准。

绩效评价是一种管理手段,通过对事业单位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价,可以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工作的改进和提高,进而推动事业单位的发展。

山西事业单位绩效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激励工作人员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山西事业单位绩效标准需要明确工作目标。

事业单位作为为公众提供服务的机构,其工作目标应当以公共利益为导向,服务对象的需求应当是工作目标的重要依据。

因此,绩效标准需要明确事业单位的服务对象和服务范围,建立服务质量评价体系,以确保服务质量的提升和服务效率的提高。

其次,山西事业单位绩效标准需要科学合理地制定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是对事业单位工作绩效进行评价的依据,其科学性和合理性直接影响到绩效评价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绩效指标应当包括事业单位的各项工作内容和服务项目,既要考量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也要考量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和成本控制情况,以全面评价事业单位的工作绩效。

再次,山西事业单位绩效标准需要建立绩效评价机制。

建立绩效评价机制是保证绩效评价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

绩效评价机制应当包括绩效评价的周期、评价的程序和方法、评价的责任主体等内容,以确保绩效评价的公正、客观和及时性。

最后,山西事业单位绩效标准需要注重激励机制的建立。

激励机制是对事业单位工作绩效的一种肯定和鼓励,可以有效激发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山西事业单位可以通过绩效工资、岗位晋升、荣誉表彰等方式,对工作绩效突出的人员进行奖励,进而推动整个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提升。

总之,山西事业单位绩效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激励工作人员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标准和评价机制,才能有效地促进事业单位的发展,实现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希望山西事业单位可以充分认识到绩效评价的重要性,不断完善绩效标准,提高工作绩效,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9.07.05•【字号】•【施行日期】2019.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省直各委、办、厅、局,各市财政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晋发〔2018〕3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促进我省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意义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关键举措,也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战略决策部署的有效途径。

《实施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总体要求,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创新预算管理方式,通过建机制、扩范围、抓重点、补短板,聚焦解决当前我省预算绩效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我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进行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是新时期我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根本遵循。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治理方式的深刻变革,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涉及面广、难度大。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4.04.16•【字号】晋财资[2014]36号•【施行日期】2014.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资〔2014〕36号)省直各部门,各市、县财政局:为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强化支出责任,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行为,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我省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章制度,我们制定了《山西省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财政厅2014年4月16日山西省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强化支出责任,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行为,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我省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预算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在预算执行结束后,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以下简称预算部门)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预算资金产出和结果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的评价。

预算部门是指与财政部门有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独立核算的法人组织。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预算资金安排支出的绩效评价及相关管理活动。

第四条绩效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规范原则。

绩效评价应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分析法规范进行;(二)公正公开原则。

绩效评价应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三)分级分类原则。

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各预算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四)绩效相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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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绩效工资管理办法
山西省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最新全文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山西省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晋政办发[20xx]74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要适应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以增强活力和提高公益服务水平为导向,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为目的,通过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统筹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分配关系,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分配制度,促进事业单位创新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建立和完善与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

2、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平衡。

着眼社会收入分配全局,针对事业单位特点,合理确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水平,形成事业单位与其他社会群体以及事业单位内部不同行业、不同部门之间工作人员合理的收入分配关系。

3、实行总量调控,内部搞活。

对事业单位核定一定的绩效工资控制总量,单位在核定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程序和办法自主分配。

二、实施范围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四个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政发[20xx]47号)规定,实施人员为列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范围的省属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三、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
(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综合考虑单位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岗位结构和各级岗位核定总量参考标准核定。

各级岗位核定总量参考标准根据省级机关工作人员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标准确定并适时调整。

在并事业单位各级岗位(职务、技术等级)核定总量参考标准见附表一。

对经费来源不同的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

(1)无收入的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年绩效工资总量计算办法为:年绩效工资总量=本单位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总额
+∑(本单位各岗位人数×相应岗位核定总量参考标准
×12)。

(2)有收入的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和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按照无收入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1.2倍核定。

(3)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按照无收入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1.3倍核定。

对知识技术密集、高层次人才集中、国家战略发展需要重点支持、具有行业特殊性的事业单位,在按上述办法核定总量时,可以适当高出一定幅度,但应进行报批。

(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每年3月底前核定一次,除确因机构、人员和工作任务发生重大变化等特殊情况,原则上当年不作调整。

(三)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由单位填写《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表》(见附表四),按单位隶属关系经主管部门审核,自收自支单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财政拨款和财政补助单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审批。

四、绩效工资分配
(一)事业单位要将用于分配的绩效工资总量划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山西省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
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按月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具体项目、标准和发放方式,由
单位根据考核结果自定。

基础性部分与奖励性部分之间的结构比例,根据单位经费来源的不同按5:5至7:3掌握。

(1)经费由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执行统一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

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按核定总量参考标准的70%确定。

在并事业单位各级岗位(职务、技术等级)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见附表二。

(2)经费由财政补助或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基础性绩效工资的项目、标准由单位自定。

(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事业单位内部考核的指导。

事业单位要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

要依据考核结果,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

(三)事业单位要制定具体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制定分配办法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

分配办法须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在本单位公示,报单位主管部门批准。

(四)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的绩效考核要纳入主管部门的考核范围,其绩效工资在核定的本单位总量内,由单位提出意见,报主
管部门批准。

单位主要领导的绩效工资水平,原则上不高于本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2倍。

五、相关政策
(一)这次实施绩效工资同清理核查津贴补贴结合进行。

单位通过自查,摸清收入来源、支出去向、帐户情况和津贴补贴实际发放水平,取消资金来源不合规的项目。

实施绩效工资后,除按国家规定发放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政府特殊津贴和改革性补贴(与我省规范机关工作人员津贴补贴后同口径保留项目)继续按规定标准发放外,一律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以外发放任何形式的津贴补贴和奖金。

(二)实施绩效工资后, 20xx年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前按原规定发放的年终一个月基本工资的奖金及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按国家规定高出30%的部分(不含特殊岗位原工资构成比例提高部分),不再另行发放。

(三)经批准受聘到两个岗位的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与岗位工资执行同一岗位的标准。

(四)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初期、见习期、学徒期、熟练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本人初期、见习期、学徒期、熟练期满确定岗位工资的岗位标准执行。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单位确定。

其他新进入事业单位的人员,按新聘任的岗位执行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

山西省绩效工资管理的激励作用
达成目标
绩效考核本质上是一种过程管理,而不是仅仅对结果的考核。

它是将中长期的目标分解成年度、季度、月度指标,不断督促员工实现、完成的过程,有效的绩效考核能帮助企业达成目标。

挖掘问题
绩效考核是一个不断制订计划、执行、改正的PDCA循环过程,体现在整个绩效管理环节,包括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要求达成、绩效实施修正、绩效面谈、绩效改进、再制定目标的循环,这也是一个不断的发现问题、改进问题的过程。

分配利益
与利益不挂钩的考核是没有意义的,员工的工资一般都会为两个部分: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的分配与员工的绩效考核得分息息相关,所以一说起考核,员工的第一反应往往是绩效工资的发放。

促进成长
绩效考核的最终目的并不是单纯地进行利益分配,而是促进企业与员工的共同成长。

通过考核发现问题、改进问题,找到差距进行提升,最后达到双赢。

山西省绩效工资优劣分析
优点
1.将个人的收入同其本人的工作绩效直接挂钩,会鼓励员工创造更多的效益,同时又不增加企业的固定成本。

2.严格的、长期的绩效工资体系是一种有效的方法,让公司不断改进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方法,提高员工绩效。

3.这种方法使绩效好的员工得到了奖励,同时也能获取、保留绩效好的员工。

4.当不景气的时候,虽然没有奖金了,但是由于工资成本较低,公司也可以不炒人、少炒人,让员工有安全感,增加员工的忠诚度;当经济复苏时,公司也有充足的人才储备。

缺点
1.绩效工资鼓励员工之间的竞争,破坏员工之间的信任和团队精神。

员工之间会封锁信息,保守经验,甚至可能会争夺客户。

对那些一定需要团队合作才能有好的产出的企业,这种方法就不适用。

2.绩效工资鼓励员工追求高绩效。

如果员工的绩效同组织(部门、公司)的利益不一致,就可能发生个人绩效提高,组织的绩效反而降低的情况,这时候这种方法就失去了价值。

例如,销售员为了达成交易,可能会对客户做出很多免费服务承诺,公司为了兑现承诺可能会投入很高的成本。

3.员工可能为了追求高绩效而损害客户的利益。

例如,保险公司的业务员,为了达成交易过度夸大保单价值。

当被客户识破后,有可能会要求退保,同时,保户也会对保险公司产生不信
任。

再如医生为了增加效益,可能会给病人开高额药方,做不必要的昂贵检查。

这种做法有违医院的宗旨,同时也会损害医院的形象。

4.在行政事业单位中,绩效工资是由单位领导发放,而还会使单位领导的权力更大,从而很可能导致单位领导更为严重的腐败行为。

企业决策层在决定是否采纳绩效工资时,应该问的问题是:绩效工资制度是否有违组织的宗旨?是否有利于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是否能提高企业的绩效?只要方案合适,绩效工资确实能给企业带来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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