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及评定办法
学生奖学金评定及奖励办法1
学生奖学金评定及奖励办法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校风、学风建设,把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引入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中,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技)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培养高素质的技术技能型人才,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奖学金的设置学校奖学金种类设置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积极分子三类第三条评选标准(一)三好学生1.思想品德好(1)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人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品德高尚。
(2)以校为家,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各项集体活动,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谦虚朴实,讲究文明礼貌。
(4)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是非观念强,敢于抵制和反对各种不良现象。
(5)劳动观念强,积极完成生产实习任务,认真参加公益劳动。
(6)操行评分在90分以上。
2.学业技能好(1)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专业思想巩固。
(2)学习刻苦、勤奋、认真、自觉,上课专心听讲,课后认真复习。
(3)能较好地掌握各门课程的基础知识,成绩优秀,各科总评成绩均在85分以上。
在市级以上学习、技术、体育比赛中,获得较好名次,为学校争得荣誉者,各科成绩可放宽到80分以上(含80分)。
3.身体素质好(1)坚持锻炼身体,认真上好体育课、早操,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
(2)爱清洁,讲卫生,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每学期病假累计不超过三天。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课成绩在75分以上(含75分)。
(二)优秀学生干部1.思想品德标准与“三好学生”标准相同。
2.工作认真负责,热心为同学服务,与学校领导和班主任密切配1。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2)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本文旨在规范奖学金评定的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以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学生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促进学术和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
二、奖学金种类及资助标准1. 奖学金种类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和个人特长,设立以下奖学金种类:- 一等奖学金- 二等奖学金- 三等奖学金- 特殊贡献奖学金2. 资助标准(1)一等奖学金:资助金额为每年人民币5000元。
(2)二等奖学金:资助金额为每年人民币3000元。
(3)三等奖学金:资助金额为每年人民币2000元。
(4)特殊贡献奖学金:资助金额根据个人特殊贡献情况确定。
三、奖学金评定标准1. 学业成绩评定标准(1)学业成绩按照学生每学期的绩点来评定,绩点越高,评定等级越高。
(2)一等奖学金评定标准:学生每学期绩点达到4.0。
(3)二等奖学金评定标准:学生每学期绩点在3.5至3.9之间。
(4)三等奖学金评定标准:学生每学期绩点在3.0至3.4之间。
2. 综合素质评定标准(1)综合素质包括学生的学术能力、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
(2)根据学生在各项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上的表现,综合评定等级。
(3)特殊贡献奖学金评定标准根据学生在特殊贡献方面的表现,经过综合评定确定。
四、奖学金评定程序1. 学校公示(1)学校在每学期结束后,公示奖学金评定的学生名单,并发布评定标准和程序。
(2)学生可以对公示名单提出异议,学校将进行核实并及时处理。
2. 学生申请(1)学校将在公示期结束后,开放奖学金申请通道。
(2)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
3. 评定委员会评审(1)学校组建评定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2)评定委员会根据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标准,对学生的申请进行评审。
4. 奖学金发布(1)评定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发布于学校官方网站。
(2)获奖学生将收到书面通知,并领取相应奖学金。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旨在规范奖学金评定工作,确保评定过程公正、公平、透明,激励学生积极学习,提高学术水平。
本细则适用于所有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并由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负责执行。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种类根据学校的奖学金政策,奖学金分为以下几类:优秀奖学金、学业进步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等。
每类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和金额不同,具体由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学校政策制定。
2. 评定标准(1)学术成绩:学术成绩是评定奖学金的重要指标之一。
根据学生的课程成绩、综合测验成绩等进行评定,成绩排名越高,奖学金的获得机会越大。
(2)学业进步:学业进步是评定学业进步奖学金的关键指标。
评定委员会将根据学生在过去一学年的学术进步情况,如成绩提升幅度、参与学术活动等进行评定。
(3)社会工作:社会工作是评定社会工作奖学金的重要依据。
评定委员会将根据学生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定。
(4)科研创新:科研创新是评定科研创新奖学金的主要考量因素。
评定委员会将根据学生在科研项目、论文发表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定。
3. 评定流程(1)申请: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奖学金评定委员会递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推荐信等。
(2)初审:评定委员会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申请材料完整、真实有效。
(3)面试:评定委员会将对初审合格的学生进行面试,面试内容包括学术成果、社会工作、科研项目等方面。
(4)评定:评定委员会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和面试表现进行评定,按照奖学金种类分别进行评定。
(5)公示:评定结果将在学校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学生可通过个人账号查询自己的评定结果。
(6)申诉:如学生对评定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评定委员会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
(7)最终结果:评定委员会将根据申诉情况进行复核,最终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并公布于学校官方网站。
三、综合测评细则1. 综合测评内容综合测评包括学术成绩、学业进步、社会工作、科研创新等方面的评估。
学校奖学金设立办法
学校奖学金设立办法1. 背景介绍学校奖学金是一种认可学生学术成就和个人成长的方式,旨在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并取得优秀成绩。
每所学校都有自己的奖学金设立办法,制定明确的评选标准和程序,以确保公平公正。
2. 奖学金的分类学校奖学金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和目的进行分类。
一般来说,奖学金可以分为学术优秀奖学金、社会综合能力奖学金和特殊贡献奖学金等。
学术优秀奖学金主要针对学生的学术成绩,社会综合能力奖学金则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而特殊贡献奖学金则是针对学生在特定领域做出卓越贡献的奖励。
3. 奖学金评选标准学校奖学金的评选标准应该基于公平、公正和科学,并充分考虑各个方面的表现。
在学术优秀奖学金的评选中,主要依据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和学术竞赛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估。
社会综合能力奖学金则会综合考虑学生的品德、领导才能、服务意识等多个方面。
而特殊贡献奖学金则会根据学生在特定领域的表现进行评估,比如体育、艺术、社会公益等。
4. 奖学金的评审委员会为了确保奖学金评选的公正性和专业性,学校通常设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该委员会由学校教职工、专家学者和校外社会人士组成,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专业性。
评审委员会负责根据评选标准对候选人进行评估,并做出最终的评审结论。
5. 奖学金的发放原则学校奖学金的发放原则应当公正、透明并符合学生需求。
奖学金的发放可以分为一次性发放和分期发放两种形式。
一次性发放适合于学生获得奖励后集中使用,而分期发放则适用于较长时间内获得奖金的学生,以帮助其持续投入学习。
6. 奖学金的金额设置学校奖学金的金额设置应当基于一定的公式或者评估模型,并根据不同奖项的重要性和学生的表现进行权衡。
一般来说,学校会设立一定的额度范围,以适应不同学生需求的变化。
7. 奖学金的评选过程学校奖学金的评选过程应当具有可操作性、公开性和透明度。
学校可以设立在线申请系统,学生通过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学术成绩和个人表现材料,委员会则根据申请材料进行初步评审,并进行面试或者答辩等环节的评估。
奖学金评选办法(六篇)
奖学金评选办法(六篇)为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其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
二、评定比例和金额奖学金分为综合奖学金和学习进步奖学金。
1.综合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分一、二、三等。
一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3%评定,每人每学期500元;二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10%评定,每人每学期300元;三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7%评定,每人每学期200元。
2.学习进步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有突出进步者。
学习成绩在班级中较上一学期提高20-25个名次,每人奖励50元;提高26个名次以上每人奖励100元;不足30人的班级,提高名次50%以上每人奖励50元。
学习进步奖学金无评奖比例限制。
三、评定标准1.综合奖学金的评定坚持“考察学习成绩为主,兼顾综合表现”的原则,以学生综合测评成绩为依据。
2.综合奖学金以专业为单位评定,学习进步奖学金以班级为单位评定。
3.评比学期内,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有不及格现象者,不得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四、评选程序和发放办法1.综合奖学金的评定在学期综合测评基础上进行。
2.评定工作以学院为单位组织,每学期评定一次,评定工作一般在每学期第一个月进行。
3.各学院对获奖学金的学生,按照评比条件和比例,逐一审核研究,不得降低奖项、增加下一奖项比例,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结果报学生工作处审批。
4.学生工作处汇总、审核各学院评选情况,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下发表彰决定,落实奖学金发放工作。
五、附则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倡导优良的校风和学风,根据《**学院章程》和《( __41号令)**学院实施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二条申请条件:(一)热爱祖国,有正确的政治立场、观点和态度,拥护党的基本路线;(二)遵纪守法,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三)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勤俭节约;(五)热心社会公益,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共五篇)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共五篇)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共五篇)(篇一)第一条为适应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全面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合格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 [**]1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奖项设置学校奖学金分为:(一)一等奖学金(二)二等奖学金(三)三等奖学金(四)单科奖学金(五)竞赛奖学金(六)英语单项奖学金(七)社会工作奖学金第三条申请奖学金基本条件(一)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均有资格参加评选;(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五)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突出,社会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综合测评成绩比较突出。
(综合测评成绩为学业成绩和素质教育成绩共同组成)第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享受奖学金(一)凡在本学年内受到各种处分及受学院、学校通报批评者;(二)凡在本学年内必修课及选修课的期末考试成绩中有一门不及格者(办理缓考或补考后通过的不能申报);(三)未完成本学年的学习任务进行休学者,或者完成本学年学习任务,在下学年奖学金评定前休学者。
第五条校级奖学金评选条件(一)积极参加学校教学活动,早、晚自习按时出勤,没有旷课及旷自习行为;(二)综合测评成绩突出,测评由学年内必修课(考试、考察)成绩和素质教育成绩组成,学校奖学金依据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评定;综合测评成绩 =学业成绩(均分 *70%) +素质教育成绩(满分 100分) *30% (三)一等奖学金学年内必修课考试成绩平均分不得低于 80 分;二等奖学金平均成绩不得低于75 分,三等奖学金平均分不得低于 70分,以上三个奖项素质教育得分不得低于 70 分;(四)在公寓内表现良好,所在寝室卫生达标,没有违禁电器或其它违规行为发生。
奖学金评定及实施办法
奖学金评定及实施办法
一、学校按学年培养费收费总额7%的比例建立奖学金,专门用于品学兼优学生、先进班级、优秀学生干部的奖励和有关学生活动的奖励与津贴。
1、奖学金:
一等奖:每学年1200元,按全班人数2%发。
二等奖:每学年600元,按全班人数7%发。
三等奖:每学年200元,按全班人数20%发。
2、班级评比:
一等奖:每月每班60元,按全校总班级数15发。
二等奖:每月每班40元,按全校总班级数30%发。
三等奖; 每月每班30元,按全校总班级数45%发。
四等奖:每月每班20元,按全校总班级数10%发。
3、表彰奖励:
省级以上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每人奖励200元;校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奖励标准为:
三好学生:每人100元,按每班人数10%。
优秀学生干部:每人100元,按每班人数5%发。
省级先进集体:每班奖励400元。
校级先进班级:每班200元,按年级班数30%发。
三好生机动名额:每人100元,按学校总人数的0.5%
发,由学生处掌握。
二、实施办法:
1、获得奖学金的基本条件是:思想品德好,严格遵守校纪校规,一学期操行平均成绩80分以上(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及其以上处分者不得评奖);勤奋学习,成绩优良(不及格科目超过两门以上或有一门低于50分者不得评奖)。
2、奖学金每学期评选一次,按操行成绩和学习成绩综合评比(操行成绩占30%,学习成绩平均分占70%,所在班级排成名次按规定比例确定获奖等级,由班主任签字上报,学生处审查,报学校批准发文公告。
3、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依据当年共青团省委、教育厅文件评选。
奖学金评选办法(六篇)
奖学金评选办法(六篇)为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其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
二、评定比例和金额奖学金分为综合奖学金和学习进步奖学金。
1. 综合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分一、二、三等。
一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3%评定,每人每学期500 元;二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10%评定,每人每学期300元;三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7%评定,每人每学期200 元。
2. 学习进步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有突出进步者。
学习成绩在班级中较上一学期提高20-25 个名次,每人奖励50元;提高26个名次以上每人奖励100 元;不足30人的班级,提高名次50%以上每人奖励50 元。
学习进步奖学金无评奖比例限制。
三、评定标准1. 综合奖学金的评定坚持“考察学习成绩为主,兼顾综合表现” 的原则,以学生综合测评成绩为依据。
2. 综合奖学金以专业为单位评定,学习进步奖学金以班级为单位评定。
3. 评比学期内,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有不及格现象者,不得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四、评选程序和发放办法1. 综合奖学金的评定在学期综合测评基础上进行。
2. 评定工作以学院为单位组织,每学期评定一次,评定工作一般在每学期第一个月进行。
3. 各学院对获奖学金的学生,按照评比条件和比例,逐一审核研究,不得降低奖项、增加下一奖项比例,公示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结果报学生工作处审批。
4. 学生工作处汇总、审核各学院评选情况,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下发表彰决定,落实奖学金发放工作。
五、附则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倡导优良的校风和学风,根据《** 学院章程》和《(__41 号令)** 学院实施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 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学校奖学金评定和管理细则
学校奖学金评定和管理细则细则一:奖学金的意义及目的奖学金作为评定优秀学生和激励学生努力学习的一种手段,在学校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其目的是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并提升学校整体的教学质量。
学校奖学金评定和管理细则的制定,旨在规范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和流程,确保其公平、公正、透明。
细则二:奖学金的类别和资助对象学校奖学金可分为综合奖学金、学科奖学金、文体奖学金等不同类别。
资助对象可覆盖全体在校学生,具体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等不同层次的学生。
细则三:奖学金评定标准和权重学校奖学金评定标准应包括学习成绩、综合素质、科研创新、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考核内容。
这些标准应具有客观性和可操作性,并根据不同奖学金类别和资助对象的特点进行权重的设定。
细则四:学习成绩的评定标准和权重学习成绩的评定标准可包括学科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学术表现等内容。
权重的设定应根据学科特点和课程难度进行合理分配,使其能真实反映学生的学习成绩情况。
细则五:综合素质的评定标准和权重综合素质的评定标准可包括学生的学术道德、学科竞赛、社会服务、志愿活动等方面的表现。
权重的设定应体现学生的全面素质和个人特长的发展,鼓励学生在多个方面都有突出表现。
细则六:科研创新的评定标准和权重科研创新的评定标准可包括参与科研项目、发表学术论文、获奖情况等内容。
权重的设定应符合学校科研创新的发展目标,鼓励学生在科研领域有所成果,并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
细则七:社会实践的评定标准和权重社会实践的评定标准可包括社会实践活动参与情况、社会技能和社会责任意识等方面的表现。
权重的设定应注重学生对社会实践的实际贡献和对个人成长的积极影响。
细则八:奖学金评定的程序与流程奖学金评定的程序与流程应包括申请、初评、复评和公示等环节。
具体而言,学生需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学校设立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评,最后经过复评确定奖学金的获得者,并在校内公示。
细则九:奖学金管理与使用学校应建立奖学金管理的制度,并组织专门的人员负责管理奖学金的发放与使用。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引言概述: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是为了更公平、科学地评定奖学金,激励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的一项制度。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来详细阐述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的内容和重要性。
正文内容:1.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1 学习成绩评定- 学习成绩是奖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根据学生的课程成绩、考试成绩等进行评定。
- 学习成绩的权重在奖学金评定中占据较大比例,鼓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业水平。
1.2 课外活动综合评定- 除了学习成绩外,学生的课外活动参与度和成就也是奖学金评定的重要考量因素。
- 通过参加学生社团、科研项目、志愿者活动等,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1.3 奖学金等级划分- 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和课外活动综合评定结果,将奖学金分为不同等级,如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等。
- 不同等级的奖学金对应不同的奖励金额,激励学生在学习和综合素质上取得更好的成绩。
2. 综合测评细则2.1 学术表现评定- 学术表现评定主要考察学生在学术方面的成就,包括学术论文发表、科研项目参与等。
- 学术表现的评定结果将作为综合测评的一个重要指标,体现学生在学术方面的能力和潜力。
2.2 社会实践评定- 社会实践评定主要考察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的表现,包括实习、社会调研等。
- 社会实践评定结果将作为综合测评的一个重要指标,体现学生在社会实践方面的能力和拓展性。
2.3 综合素质评定- 综合素质评定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领导力、创新能力、团队合作等。
- 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将作为综合测评的一个重要指标,体现学生在综合素质方面的能力和发展潜力。
总结: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激励学生学习和提高综合素质起到了重要作用。
通过学习成绩评定、课外活动综合评定和奖学金等级划分,学校能够更公平地评定奖学金。
而综合测评细则则从学术表现评定、社会实践评定和综合素质评定三个方面全面考察学生的能力和潜力。
学校奖学金评定方案
学校奖学金评定方案为了激励和表彰在学习和综合素质方面优秀的学生,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我校制定了以下的奖学金评定方案。
一、奖学金等级和评定标准学校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三个等级。
1. 一等奖评定标准:(1)学生在各门课程中获得优秀成绩,取得该学年的学科前列名次;(2)积极参与学校内外丰富多彩的活动,并有显著的表现;(3)品学兼优,遵守学校纪律,未受到任何处分。
2. 二等奖评定标准:(1)学生在各门课程中成绩良好,取得该学年的学科中等偏上名次;(2)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活动,并有一定的成绩和贡献;(3)品学兼优,遵守学校纪律,未受到严重处分。
3. 三等奖评定标准:(1)学生在各门课程中成绩较好,达到该学年的学科平均水平;(2)参与学校丰富多样的活动,并有一定的表现;(3)品学兼优,遵守学校纪律,未受到严重处分。
二、评定流程1. 提交申请学生需按规定时间提交奖学金申请表,注明个人基本情况、学习成绩和个人荣誉等。
2. 材料审查学校组织相关教师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评定符合条件的申请者。
3. 学科成绩评定根据学生的学科成绩进行排名,确定学科奖学金的评定名额。
4. 综合素质评定学校综合考虑学生的参与活动情况、学生社会实践成果以及品德表现等方面进行评定,确定综合素质奖学金的评定名额。
5. 奖学金评定结果公示学校将评定结果在校内公示一周,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和意见反馈。
6. 发放奖学金经评定确定的奖学金将通过学校财务部门发放到学生个人账户,用于鼓励学生持续学习进步。
三、其他规定1. 奖学金一经评定发放,不可更改或撤销;2. 获奖学生应积极参与学校举办的相关活动,并在未来的学习和生活中继续发扬优秀品质;3. 对于作弊、违纪或其他违反学校纪律的学生,将取消其奖学金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奖学金金额;4. 学校将定期对奖学金评定方案进行评估和完善,确保公平公正。
总之,学校的奖学金评定方案旨在激励学生不断努力学习,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素质,为学校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
学生奖学金评选细则
学生奖学金评选细则第一部分:引言奖学金是对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的肯定,也是对学生勤奋学习和积极进取的激励。
为了保证奖学金评选的公平和透明,学校制定了一套严格的学生奖学金评选细则。
第二部分:评选标准学生奖学金评选细则主要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学术竞赛、自主创新和综合评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第三部分:学习成绩评定学习成绩是学生奖学金评选的重要参考指标之一。
在考虑学生学习成绩时,不仅要看学科成绩的高低,还要考虑学生的学业进步情况。
第四部分:社会实践评定社会实践是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校将通过评估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的参与度、影响力和成就感来评定学生的社会实践水平。
第五部分:学术竞赛评定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学术竞赛,这不仅能锻炼学生的综合能力,还能够丰富学生的学习经验和知识储备。
学校将根据学生在学术竞赛中的成绩和获奖情况评定学生的学术竞赛水平。
第六部分:自主创新评定自主创新是对学生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能力的评价。
学校将重点考察学生在课外科研项目、创新发明、论文发表等方面的表现来评定学生的自主创新水平。
第七部分:综合评价学生的综合评价包括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学术竞赛和自主创新等方面的综合考量。
学校将按照一定的比例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形成最终的综合评价结果。
第八部分:评选程序学生奖学金评选一般分为申请、初审、复审和公示环节。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申请材料,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学生进入复审环节,并通过公示来评选奖学金获得者。
第九部分:公平公正原则学生奖学金评选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任何个人或团体不得干预评选过程和结果。
学校将建立健全的评选机制,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第十部分:奖学金发放学生奖学金一般按照学期或学年进行发放,奖金数额根据评选结果和经济情况来确定。
学校将公示获奖名单,并及时将奖金发放给获奖学生。
总结:学生奖学金评选细则是保证评选工作公平、公正的重要制度文件。
根据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学术竞赛、自主创新和综合评价等方面的标准来评定学生的奖学金资格,通过一系列的评选程序和公示环节,确保评选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学校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学校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学生奖学金对于鼓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术成绩、培养优秀学生潜力有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评定学生奖学金,提高评定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学校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奖学金评定办法。
一、奖学金级别划分为了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奖学金应当设立不同的级别,以体现学生的学业水平和表现。
学校可以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学术成绩划分奖学金的等级,例如设立三个级别: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二、学术成绩考核学术成绩是评定奖学金的重要指标之一。
学校应明确每个学期或学年的考核对象、考核科目以及考核方式。
学校可以根据学科的难易程度和学生的表现制定不同的评分规则,例如,数学、科学等基础科目的成绩可以采取百分制计分,而艺术、体育等非传统科目的成绩可以采取等级制计分。
三、学科竞赛成绩参考学科竞赛是评定奖学金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学校可以参考学生在各类学科竞赛中的获奖情况、参与情况以及个人表现等方面进行评定。
例如,参加全国数学竞赛并获得一等奖的学生可以直接获得一等奖学金,参加国内外艺术比赛并获得优秀表演的学生也可以获得相应奖学金。
四、学术研究成果认可学术研究成果是评定奖学金的重要依据之一,可以体现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学术研究的深度。
学校可以参考学生的科研课题、论文、专利等学术研究成果进行评定。
例如,学生如果在某一领域的研究中有重要的成果或发表了高水平的论文,可以考虑给予相应的奖学金。
五、综合素质评估除了学术成绩和学术研究成果,学校也可以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学生的课内外综合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社会实践等方面。
学校可以通过学生的获得的荣誉、参与的社团、社会服务等方面进行评定。
例如,学生如果在学生会中担任重要职务、参与社区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可以获得相应的奖学金。
六、学习进步奖励学校可以设立学习进步奖励,用于激励那些在学习过程中积极进取、不断努力提高的学生。
学校可以设立一定的标准,例如,学期末成绩比上学期提高了一定百分点的学生可以获得学习进步奖励。
奖学金设置评定办法
奖学金设置评定办法摘要奖学金是对优秀学生学业和非学业表现的一种荣誉和奖励,也是促进学生学业和非学业表现的重要手段之一。
本文旨在制定一份针对奖学金设置及评定的办法,以便于更好地引导学生学业和非学业表现。
奖学金分级1.特等奖学金:奖励学风优良、学业成绩优异、社会实践经验丰富、学术研究成果突出等方面表现卓越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2.一等奖学金:奖励学风优良、学业成绩优异、社会实践经验丰富、学术研究成果较为突出等方面表现优秀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3.二等奖学金:奖励学风优良、学业成绩较好、社会实践表现突出等方面表现良好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4.三等奖学金:奖励学风优良、学业成绩尚可、参加过一定数量、质量或层次的社会实践或学术科研活动等方面表现不错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奖学金评定标准1.学风优良: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学习态度,不作弊、不抄袭、不缺勤、不迟到早退等不良学风行为,且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课外活动。
2.学业成绩优异:成绩达到本专业前10%的学生,考试成绩良好,作业和实习表现优秀,目标计划切实可行等。
3.社会实践经验丰富:具备了一定的社会实践经验,参加过一定数量、质量或层次的社会实践或学术科研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有特殊的创新成果实践、实习体验、外语能力或者相关证书等。
4.学术研究成果突出:具备了一定的学术研究能力,科学研究水平较高,在项目组或个人独立开展论文、项目等研究工作中,成果具有较高的质量和较强的独创性。
奖学金评定流程1.通过各种渠道,发布评奖公告,宣布奖项、条件和资格要求等。
2.评审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和各学院相关老师组成)按照相关评定标准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并集体研究决定最终获奖名单。
3.公示获得奖学金的名单,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申请复核。
复核不满意的,可向学校学术委员会提出申诉。
4.根据获奖名单,由学校颁授奖金和证书,并发布公告,表彰获奖者。
结束语制定奖学金设置评定办法有利于学生的学习、表现和激励,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使其趋向公正、科学、规范化。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是对优秀学生在学术、领导才干、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表彰和激励,旨在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和取得优异成绩。
为了确保奖学金评定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制定本《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的种类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奖项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表现,设立不同级别的奖学金,包括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2. 奖学金的评定标准(1)学业成绩:将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作为主要评定指标,平均学分绩点越高,奖学金级别越高。
(2)奖项:对于学生在学术竞赛、科研项目等方面获得的奖项,赋予适当加分。
(3)社会服务:对于学生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的表现,赋予适当加分。
3. 奖学金的评定程序(1)学年度结束后,学校将发布奖学金评定的时间和流程。
(2)学生需提交个人学业成绩单、奖项证书和社会服务证明等相关材料。
(3)学校将组成评定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4)评定委员会将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定,并形成评定结果。
4. 奖学金的发放方式(1)奖学金将以现金形式发放给获奖学生。
(2)学校将在学年度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完成奖学金的发放。
三、综合测评细则1. 综合测评的目的综合测评旨在全面了解学生的学术水平、领导才干、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表现,为学校提供更全面的学生评估数据。
2. 综合测评的内容(1)学业水平:通过学生的学分绩点、课程完成情况等方面来评估学生的学术水平。
(2)领导才干:通过学生在学生会、社团组织等方面的表现来评估学生的领导才干。
(3)社会服务:通过学生在志愿服务、社区活动等方面的参预来评估学生的社会服务能力。
3. 综合测评的方法(1)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领导才干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表现,制定相应的评分标准。
(2)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和教师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
(3)综合测评结果将作为学生评定奖学金的重要依据。
4. 综合测评的公示和申诉(1)学校将公示综合测评的结果,包括学生的得分和排名等信息。
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一、奖项设置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是学校对于本科生培养过程中表现优异的学生予以奖励的一项荣誉称号,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四个等次。
二、评选范围1. 参评人员:在校成绩合格,无违纪记录,良好的诚信品质和社会公德心。
已获得国家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评选。
2. 参评年级:大学本科全日制正常学制在校学生。
三、评选标准1. 学业成绩:综合成绩需要达到优秀水平,学年综合评定成绩不低于85分。
2. 学业研究:在学科科研、竞赛中表现优异,具有一定的独立研究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
3. 社会实践:在校外各种实践活动中,能够有效地发挥专业技能水平,表现出优秀的素质和才干。
4. 综合素质:参与学校举办的各类活动,取得显著成绩和精神风貌。
四、评选程序1. 系(院)推荐。
各系(院)在学年结束后在学生档案袋内添加评选表,并根据细则评选出该系(院)评选推荐名单,同时提交相应材料。
2. 综合评定。
各系(院)推荐名单经过学校综合评定小组初步筛选后,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公示,在规定时间内,对公示结果反映情况进行审核。
3. 最终评定。
经过公示材料的最终审查、专家咨询、学校领导审批后,确定最终优秀学生名单,并根据学生获得荣誉的等次级别,进行颁发奖学金。
五、奖学金金额特等奖:每人获得3000元奖学金。
一等奖:每人获得2000元奖学金。
二等奖:每人获得1500元奖学金。
三等奖:每人获得1000元奖学金。
六、其他规定1. 获得本奖学金的学生视为毕业生先河,并获得校优秀学士学位证书的同等待遇。
2. 奖学金评选前,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进行严格审核,对不良毕业生取消评选资格。
3. 本奖学金的发放不受其他奖项的限制,但获得该奖学金的学生须在本学年继续在校就读。
以上是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该细则的制定是为了更好地鼓励和表彰优秀的本科生,在他们的学习和成长道路上起到一定的激励和推动作用,同时也更好地有利于本科生在自身综合素质方面的提升和发展。
学生奖学金评选和管理办法
学生奖学金评选和管理办法第一部分:奖学金的意义和目的奖学金是对学生在学业、社会实践和学术研究方面所做出的杰出贡献的一种肯定和鼓励。
它旨在激励学生在学校和社会中取得更好的成绩,帮助他们实现自己的梦想。
第二部分:奖学金的种类1. 学术奖学金:根据学生在学术方面的成绩评定,表彰他们的优秀表现和学术实力。
2. 社会奖学金:评定学生在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中的贡献,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社会活动。
3. 专业奖学金:针对特定专业内的学生,表彰他们在该领域的杰出成就。
4. 创新奖学金:评定学生在科研、创新和技术应用方面的成果,鼓励他们不断挑战自我。
第三部分:奖学金评选的标准1. 学业成绩:学生的学术成绩是评选奖学金的重要标准之一,包括平均绩点、专业课程成绩等。
2. 社会实践:学生参与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实习等方面的经历和贡献也是评选奖学金的参考指标。
3. 学术研究:学生在科研项目中的参与和成果,包括发表的论文、专利和参与的学术竞赛等,也是评选奖学金的重要依据。
4. 学生综合素质:学生在领导力、团队合作能力、创新意识等方面的表现也是评选奖学金的考量之一。
第四部分:奖学金评选的程序1. 收集材料:学校收集学生的学术成绩、社会实践、学术研究和综合素质等材料,并进行审核。
2. 综合评定:通过对收集的材料进行评定、比较和综合分析,确定候选人,进一步筛选优胜者。
3. 专家评审:学校可以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奖学金评审,以确保评选结果的公正和权威性。
4. 结果公示:学校将评选结果公示,并向获奖学生颁发奖学金。
第五部分:奖学金管理的责任和义务1. 学校责任:学校应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进行奖学金的评选和管理,确保评选的公正和透明。
2. 学生义务:获奖学生应依法使用奖学金,用于学业和个人发展,同时也应努力维持和提升自己的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六部分:奖学金的效果与影响1. 激励学生:奖学金的存在鼓励学生在学业、社会实践和学术研究方面取得更好的成果,提高学习积极性和创新能力。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是学校对优秀学生的一种奖励和鼓励,旨在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术成绩。
为了确保奖学金评定的公正性、透明性和科学性,制定本《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种类学校设立了多个奖学金种类,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术进步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等。
每一个奖学金种类都有相应的评定标准和资助金额。
2. 奖学金评定标准(1)学术成绩:学生在各门课程中的成绩是评定奖学金的重要指标。
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包括平均学分绩点、课程成绩排名等。
(2)学术研究:对于科研类奖学金,学生需要在科研项目中表现出色,包括发表论文、参预科研竞赛等。
(3)社会工作:学生积极参预社会工作也是评定奖学金的一项重要指标,包括学生会工作、志愿者活动、社会实践等。
3. 奖学金评定程序(1)申请阶段:学生需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奖学金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奖励证书等。
(2)评定阶段:学校成立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由相关教师和学校领导组成,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定标准进行综合评定。
(3)公示阶段:评定结果将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学生可以查询自己的奖学金评定结果,并对评定结果提出异议。
(4)资助阶段:奖学金资助将根据评定结果进行发放,学校将通知获奖学生领取奖金。
三、综合测评细则1. 综合测评内容综合测评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包括学术成绩、科研能力、社会工作、创新创业等方面。
学生需在各个方面展现出色的表现,才干获得综合测评的高分。
2. 综合测评标准(1)学术成绩:学生的学术成绩是综合测评的重要指标,包括平均学分绩点、课程成绩排名等。
(2)科研能力:学生需要在科研项目中表现出色,包括发表论文、参预科研竞赛等。
(3)社会工作:学生积极参预社会工作也是综合测评的一项重要指标,包括学生会工作、志愿者活动、社会实践等。
(4)创新创业:学生在创新创业方面的表现也会被纳入综合测评的考量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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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设置及评定办法为了鼓励在校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结合新形势和我校的实际情况,将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如下。
奖学金分为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和校外单位设立的奖学金两大类,各类奖学金获得者必须同时具备基本条件、限制条件和具体条件。
一、奖学金的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改革开放政策。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良好。
3.尊敬师长,团结、关心集体,遵纪守法,热爱劳动,勤俭节约。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二、奖学金的限制条件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具备各类奖学金评奖资格。
1.素质综合考评等级在中等以下(含中等)。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以下同)处分。
3.必修课和限制性选修课成绩不及格有一门以上。
4.本学期没有注册的学生。
三、奖学金类别及评选奖学金按类别设有特等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突出贡献奖学金、创新奖学金、特困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七项,其中,特等奖学金与优秀学生奖学金、特困奖学金在一年内不能兼得,优秀学生奖学金与特困奖学金在一学期内不能兼得。
(一)特等奖学金特等奖学金是学校目前最高荣誉奖学金,它用于奖励在大学期间取得特别优异成绩,在学生中能够起模范带头作用的优秀本科学生。
特等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每次在四月底颁奖。
1.奖学金人数与金额特等奖学金每年评选10名,奖学金为5000元。
2.评选条件大学本科三、四年级学生,获得本年度哈工大(威海)十佳大学生称号。
3.评选办法见《哈工大(威海)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是学校目前奖励面最大的奖学金,获奖学生占学生总数的20%,它用于奖励在大学生素质综合考评中全面发展的本科学生。
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
1.奖学金等级、比例与金额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三等,评定比例和奖学金为:一等比例为3%,奖学金为1000元;二等比例为7%,奖学金为500元;三等比例为10%,奖学金为250元。
2.评选条件(1)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必须满足本学期素质综合测评的成绩和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均在本班级学生的前10%以内,实验实习课成绩均在良好以上。
(2)二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必须满足本学期素质综合测评的成绩和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均在本班级学生数的前25%以内,实验实习课成绩平均在良好以上或全部中等以上。
(3)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必须满足本学期素质综合测评的成绩和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均在本班级学生数的前50%以内,实验实习课成绩全部中等以上。
(4)在第五、六学期评定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学生英语成绩必须满足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通过;在第七、八学期评定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学生英语成绩必须满足全国大学英语考试六级通过。
(5)在第五—八学期评定二、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学生英语成绩必须为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通过。
3.评选办法(1)本奖学金评定在每年的三、九月份结合大学生素质考评结果进行。
(2)辅导员、班主任负责主持年级、班级的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
(3)在奖学金评定时,以院系年级或专业为单位,对照评奖条件,根据大学生素质考评每学期综合素质总分,按照各等比例名额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4)所有获奖学生名单需报院系奖学金评审小组审定、院系内公示,由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并备案。
4.对不及格成绩的处理如本学期考试课和限制性选修课成绩有1门不及格者,成绩按不及格实际分数计算,若限制性选修课无分数,则按50分计算。
(三)单项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是用于奖励在社会兼任工作、社会实践、学习成绩、体育运动、艺术活动、新闻文学、英语竞赛等某一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本科学生。
单项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
1.奖学金比例与金额单项奖学金总的评定比例为学生人数的10%,奖学金为100元,其中8%由院系评定,2%由学校评定。
院系评定的单项奖学金,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各类单项奖学金的比例和评定细则,评定比例和细则要向学生公布,学校备案。
学校评定的单项奖学金,主要设立校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校各类学生组织的优秀学生干部。
每位学生最多可同时获得两种不同类型的单项奖学金。
2.奖学金类别及评选条件(1)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担任校共青团、学生会以及其他学生组织的干部和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担任院系共青团和学生会的干部以及团支部干部、班级干部(包括寝室长),任期满一学期,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在大学生素质考评中,其组织管理能力考核等级为优秀。
(2)社会实践奖学金积极参加教学计划以外的社会实践活动,在社会实践活动中作出突出成绩;或参加教学计划以外的社会实践活动收获大,提交水平较高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或社会实践总结报告。
(3)学习优秀奖学金未获优秀学生奖学金而一学期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含90分)或单科成绩特别突出。
(4)学习进步奖学金一学期平均成绩在班级进步10个名次以上(含10个名次)。
(5)体育运动奖学金在校级体育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
(6)艺术活动奖学金在校级文艺比赛、辩论比赛、演讲比赛以及其它艺术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
(7)新闻奖学金在校级报刊、新闻网发表长篇通讯(800字以上)3篇,或在校级报刊、新闻网发表消息8篇。
(8)文学奖学金在校级征文活动中获一等奖或在校刊上发表文学文章3篇。
(9)英语奖学金在校级英语学习竞赛中成绩突出。
(10)其他奖学金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方面成绩特别突出。
3.评选办法(1)本奖学金在每年的三、九月份与优秀学生奖学金一并进行评定。
(2)校团委负责主持校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评定工作,系团总支汇同辅导员主持全系的单项奖学金评定工作。
(3)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评定,不需学生本人申请,由校团委或系团总支汇同其他部门、有关人员根据工作考核情况确定,其它单项奖学金均需申报,申报时,学生本人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系团总支评选后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4)所有获奖学生名单需报院系奖学金评审小组审定、院系内公示,由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并备案。
(四)贡献奖学金贡献奖学金用于奖励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大学生。
贡献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
1.奖学金等级、比例与金额贡献奖学金分为三等,一般不设固定比例和名额,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定,但一次评定总金额不超过3万元。
一等奖学金为1000元;二等奖学金为500元;三等奖学金为250元。
2.评选条件代表学校参加省级比赛取得突出成绩或在其他方面为学校争得荣誉。
3.评选办法学生本人申请,院系推荐,有关部门证明,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
(五)创新奖学金创新奖学金用于奖励那些有创造思想和创造行为的大学生。
创新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
1.奖学金等级、比例与金额创新奖学金分为三等,一般不设固定比例和名额,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定,但一次评定总金额不超过3万元。
一等奖学金为2000元;二等奖学金为1000元;三等奖学金为500元。
2.评选条件(具备一条即可)(1)在校级学科性竞赛中获一等奖或在省级大学生学科竞赛中获奖;(2)科技作品入选“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省级竞赛;(3)在国内外正式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在国内有影响的报刊上发表文章(第一作者);(4)独立完成或部分独立完成的科研项目,获校级奖励或有两名教师推荐;(5)研究开发的产品获得国家专利;(6)创作出内容健康、深受学生喜爱的校园原创作歌曲;(7)积极为学校教学、管理等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并经学校认定对办学有突出贡献;(8)其他(经有关部门认定为有较好突出业绩)。
3、评选办法学生本人申报,院系推荐,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
申报该项奖学金时,需附有关证明材料。
(六)特困奖学金特困奖学金用于奖励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学习成绩及日常表现良好的学生。
1.奖学金比例与金额特困奖学金评定比例为学生总数的4%,奖学金为500元。
特困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
2.评选办法在学校当年确定的特困生范围内,根据综合素质考评成绩和日常表现确定人选,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批准。
(七)专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是指由国内外企事业单位、基金会、个人在哈工大设立的冠名奖学金。
目前已设立的专项奖学金有:国防奖学金、海王奖学金、宝钢奖学金、中国石油奖学金、光华奖学金、SNC奖学金、曾宪梓奖学金、英维思奖学金、长清奖学金。
1.奖学金类别与金额2.评选条件(1)获得本校设立的奖学金或符合设立专项奖学金单位提出的条件;(2)符合专项奖学金具体评奖要求。
3.评选办法学生本人申报,院系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审,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
获奖学生需填写专门的表格。
四、评审机构及职责学校设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下设院系奖学金评审小组和校团委奖学金评审小组,学生工作部(处)是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的秘书单位。
1.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若干人组成。
主任由学校主管学生工作负责人担任,委员由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教务处、院系的负责人担任。
秘书长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人兼任。
2.院系、校团委的奖学金评审小组分别由3-5人组成,由一名院系领导、校团委书记任组长。
3.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是讨论和决定有关学生奖学金的重要事项和问题,制定全校性奖学金的评定办法。
二是对特等奖学金、突出贡献奖学金、创新奖学金及外单位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进行统一评审。
4.院系奖学金评审小组的主要职责:一是领导全系开展奖学金评定工作,制定本单位奖学金评定细则或补充办法。
二是对获奖学生进行审定,对公示后师生有意见的获奖人员进行调整。
校团委的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评选所有校学生组织的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
5.学生工作部(处)作为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的秘书单位,其主要职责:一是负责起草奖学金评定的政策和办法,广泛收集意见,及时向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奖学金修改意见,组织召开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会议。
二是负责全校奖学金的指标测算和分配工作,审核各评审小组奖学金指标执行情况和评选程序执行情况。
三是起草表彰文件,负责奖学金的表彰、宣传、总结和资料保存工作。
五、奖励办法1.所有获得奖学金的学生,由学校统一发文公布,印发统一的荣誉证书。
特等奖学金、突出贡献奖学金、创新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由各学校召开颁奖大会,予以表彰,其他奖学金由各系召开颁奖大会,予以表彰。
所有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在校园新闻网上进行公布,并通报其家长和原毕业中学,宣传部门对事迹突出者进行宣传报道。
2.除特困奖学金以外,学校将学生获得的奖学金全部划入学生学费帐户,以此抵交毕业前的部分或全部学费,超出学费部分发给本人。
3.对于靠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等行为获奖的学生,一经发现,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称号,追缴已发奖学金,并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4.对于已评上奖学金的学生,在奖学金发放之前受学校处分者,将取消其获奖资精品文档,你值得期待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