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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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2016版)供货者资格审查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2016版)供货者资格审查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

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为建立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650 号令、《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局令8 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施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14 年第 58 号)的规范性文件,特制定如下制度:一、供货者资审核1、首营企业是指:购进医疗器械时,与本公司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

2、对首次开展经营合作的企业应进行包括合法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查)。

审核供方资质及相关信息,内容包括:1)索取并审核加盖首营企业原印章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3)《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等复印件;4)供货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应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和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品行证明等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有效性,5)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

6)审核是否超出有效证照所规定的生产(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3、首营企业的审核由综合业务部会同质量管理部共同进行。

综合业务部采购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并将本制度第2 款规定的资料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报公司质量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从首营企业进货。

4、首营企业审核的有关资料按供货单位档案的管理要求归档保存。

二、首营品种的审核1、首营品种是指:本企业向某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医疗器械。

2、对首营品种应进行合法性和质量基本情况的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3、索取并审核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合法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同意生产批件及产品质量标准、价格批准文件、商标注册证、所购进批号医疗器械的出厂检验报告书和医疗器械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实样等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有效性。

4、了解医疗器械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储存条件以及质量状况等内容。

5、审核医疗器械是否符合供货单位《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规定的生产范围,严禁采购超生产范围的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2016版)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2016版)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为建立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650号令、《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局令8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施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14年第58号)的规范性文件,规范本公司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人员的健康状况,特制本制度:一、办公场所卫生1、卫生进行划区管理,责任到人;2、搞好办公场所的卫生,陈列医械及文件的橱窗应保持清洁和卫生,防止人为污染。

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安静。

室内所有设备摆放整齐;文献、书籍和文具在使用后一律放回原位;在工作时间内,不得用电脑玩游戏、放音乐;3、门窗、墙壁、桌椅、地面洁净,无尘垢。

照明、取暖或降温设施保持完好,空调过滤网及墙角半月清一次;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4、保持用具以及用品器材的清洁卫生。

二、库房环境卫生1、库区内不得种植易生虫的草木;2、窗前、窗内无污物;3、货物摆放整齐,保持包装箱、盒干净整洁;4、定期检查仓库五防卫生,库房内墙壁、顶棚光洁,地面平坦无缝隙,库内每天一清扫,每周一大扫;5、库房门窗结构紧密牢固,物流畅通有序,并有防火、防鼠、防虫、防潮、避光等设施,以保证其有效可靠;&库内设施设备要定期保养,不得积尘污损。

三、人员的健康管理1、本管理规定适用于经营一次性或无菌产品或植入及阶入性医疗器械产品的管理;2、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勤洗澡、勤理发;3、行政人事部每年定期组织一次健康体检。

凡直接接触医疗器械的员工必须依法进行健康体检,体检的项目内容应符合任职岗位条件要求。

新聘员工先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验收、养护岗位人员还应增加视力程度和辨色障碍等项目的检查;4、健康体检应在当地卫生部门认定的法定体检机构(区或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中医院、疾病预预控制中心等)进行药械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体检结果存档备查;5、经体检如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皮肤病或其它可能污染医疗器械的患者,立即调离原岗位或办理病休手续,病患者身体恢复健康后应经体检合格方可上岗。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2016版)11、设施设备维护及验证和校准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2016版)11、设施设备维护及验证和校准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为建立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650 号令、《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局令8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施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14 年第58号)的规范性文件,满足规范本公司设施设备的维护、验证及检定的要求,严格设施设备验证和校准的管理,保证设施设备能安全、有效、规范运行,制定本制度:一、库房应当配备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包括:(1)医疗器械与地面之间有效隔离的设备,包括货架、托盘等;(2)避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设施;(3)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照明设备;(4)包装物料的存放场所;(5)有特殊要求的医疗器械应配备的相应设施设备。

二、库房温度、湿度应当符合所经营医疗器械说明书或者标签标示的要求。

对有特殊温湿度贮存要求的医疗器械,应当配备有效调控及监测温湿度的设备或者仪器。

三、计量仪器校正1、常使用中的设备(温湿度计)每一定周期都要进行相关的检定和校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有可能影响测定结果,而又未到检定周期的设备应尽快进行检定、校准。

合格后才能使用。

四、质量管理部根据周期检定、校准计划,提前一个月把即将到期的检测、测量和试验设备和器具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校准。

2、检定、校准有关记录、证书由行政部归档交质量管理部保管。

五、设施的维护1、对计量量具实行标志管理,给每台检测、测量和试验设备和量具贴上彩色标志,以表明其状态。

2、彩色标志的种类、用途:(1)经检定、校准,证明检测仪器设备性能符合要求;或不必检定、校准,经检查功能正常(如计算机、打印机);或无法检定,校准,经比对等方式验证其性能符合要求的检测仪器设备均用合格(绿色)标识。

(2)经检定、校准,证明其性能在一定量限、功能内符合要求或降级使用的检测仪器设备用准用证(黄色)标识,并明示其限用范围。

(3)已损坏,或经检定、校准不合格,或超过检定、校准有效期,或暂不使用的检测仪器设备用停用证(红色)标识。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管理制度一、总则本制度旨在规范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加强对医疗器械经营的管理,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同时,通过订立管理标准和考核标准,提高企业的经营本领和服务质量,为企业的可连续发展奠定基础。

二、管理标准1. 经营许可证1.1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必需持有有效的经营许可证,并依照规定的范围和条件进行经营活动。

1.2 经营许可证必需放置在明显的位置,企业及相关人员必需时刻保持证件的完好和有效,避开显现过期、遗失或被冒用的情况。

2. 产品管理2.1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必需建立完满的产品管理制度,确保全部经营的医疗器械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2.2 进货环节必需进行严格的供货商资质审查,核对供货商的经营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并保管相关资料。

2.3 全部进货的医疗器械必需进行验货,依照要求检查产品的包装完好性和标签信息的准确性。

2.4 医疗器械的仓储管理必需做到有序、清楚,禁止混用、混箱、混放,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2.5 医疗器械的销售必需依照规定的销售区域和渠道进行,禁止未经授权的销售行为。

2.6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必需建立并保持完整的销售台账,记录销售的医疗器械的种类、数量、销售日期等相关信息。

3. 质量管理3.1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必需建立质量管理制度,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进行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

3.2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必需定期组织内部的质量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操作技能。

3.3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必需对进货的医疗器械进行质量检验,确保产品的合格性。

3.4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必需建立并执行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及时处理和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仿佛问题的再次发生。

4. 安全管理4.1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必需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和员工的安全。

4.2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必需对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定期进行安全操作培训和演练。

4.3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必需对医疗器械的使用进行监控和安全评价,并及时更新和实施相应的安全警示信息。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管理制度一、引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是承担供应和流通具备医疗功能的器械的企业。

为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管理行为,保障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标本管理制度的目标是为了确保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进行经营活动,保障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性,提高经营效率,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三、管理流程3.1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在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申请经营许可。

申请材料包括企业资质、质量管理体系等。

经认可后,颁发相应的经营许可证。

3.2 经营管理a) 采购管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实行严格的准入评估和考核制度,确保采购的器械符合标准和质量要求。

b) 存储管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存储管理制度,对器械进行分类、标识和定期检查,确保存储环境符合要求,器械不受损坏。

c) 销售管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销售管理制度,对销售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他们了解产品知识和销售流程,提供满意的服务给客户。

d) 追溯管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建立医疗器械追溯管理制度,对销售的器械进行追溯,对问题产品进行召回,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3.3 质量管理a) 质量控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建立质量控制体系,保障产品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

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和抽样检测。

b) 不良事件管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建立不良事件管理制度,监测和记录不良事件,并及时采取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c) 售后服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建立售后服务制度,及时处理客户的投诉和问题,并向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确保客户满意。

四、管理责任4.1 管理层责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对管理制度的实施和落实负责,并制定相应的管理程序和工作指导文件。

4.2 部门责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设立相关的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相应的管理制度,保证各个环节的顺利运行,并对属下人员进行监督和指导。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管理制度一、总则1.1 本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管理行为,确保企业的合法经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制定的基本管理准则和行为规范。

1.2 本企业的管理制度适用于该企业的所有员工,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

1.3 本企业的管理制度应当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相一致,并根据企业的经营特点进行制定。

1.4 本企业的管理制度应当与企业的经营目标、经营规划相一致,并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1.5 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属于本企业的法人代表,在法人代表的授权下,由企业的总经理统一负责执行。

二、企业规章制度2.1 企业章程:企业章程是企业的最高管理规范,是企业依法设立,经营活动的指导性规范,包括企业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行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与义务、股东会、董事会与监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表决程序以及其他重要规定等。

2.2 内部治理规则:企业应当建立相适应自身特点的内部治理规则,明确内部治理结构、规范内部治理程序、规范内部治理行为,对企业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动态管理。

2.3 员工纪律规定:企业应当建立规范的员工纪律规定,明确员工应当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并建立规范的奖惩制度,保证员工的工作秩序,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

2.4 经营管理规范:企业应当建立一套完善的经营管理规范,包括企业的经营理念、经营目标、经营计划、经营流程、经营程序、经营报告等内容。

2.5 财务管理规定:企业应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规定,明确企业的财务管理责任部门,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并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会计、审计、税务等法律法规。

2.6 安全管理规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规定,建立规范的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的安全。

2.7 争议解决规定:企业应当建立规范的争议解决规定,明确争议解决的程序和途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医疗器械经营公司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经营公司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经营公司管理制度一、公司概述为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行为,提高公司管理水平,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机构1.公司设立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高层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公司的决策、规划和监督。

2.公司设立各个职能部门,包括市场营销部、采购部、仓库管理部、质量控制部等,并明确部门职责和权责。

三、组织架构1.公司设立总经理办公室,由总经理亲自领导,负责公司整体规划和管理。

2.公司对每个职位进行明确划分,制定岗位职责,并明确工作流程和工作纪律。

3.公司实行人事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权责分工,建立健全人事档案管理体系,定期进行人员培训和考核。

四、市场营销管理1.市场营销部负责公司各类产品的推广和销售工作。

2.公司要定期开展市场调研和竞争分析,为产品的开发和销售提供科学依据。

3.公司要建立客户档案,并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和交流,及时处理客户投诉和问题。

五、采购管理1.采购部负责公司产品的采购工作,确保产品质量和供应的可靠性。

2.公司要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并进行供应商评估和选择,确保供应商的可靠性和售后服务。

六、仓库管理1.仓库管理部负责公司产品的存储和管理工作。

2.公司要建立完善的仓库管理制度,确保产品的安全和完整。

3.公司要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并对不合格品进行核查和处理。

七、质量控制1.质量控制部负责公司产品的质量监控和质量管理工作。

2.公司要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质量检测标准、质量检验程序、质量记录和质量问题处理等。

3.公司要组织内部质量培训,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责任心。

八、资金管理1.公司要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预算制度、审计制度、资金监控制度等。

2.公司要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分析,确保公司的资金流动和利益最大化。

九、安全管理1.公司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员工安全教育、设备安全维护和应急预案等。

2.公司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员工和产品的安全。

2016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管理制度

2016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目录1、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及考核制度2、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3、产品标准管理制度4、医疗器械采购管理制度5、医疗器械质量验收制度6、医疗器械在库保管、养护管理制度7、医疗器械出库、复核管理制度8、医疗器械销售管理制度9、有关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10、效期医疗器械管理制度11、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12、医疗器械退回产品管理制度13、医疗器械质量跟踪管理制度14、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15、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16、质量事故报告管理制度17、医疗器械质量查询、投诉管理制度18、售后服务管理制度19、文件、资料、记录管理制度20、质量信息收集管理制度21、计量器具管理制度22、用户访问联系管理制度23、安装、维修管理制度24、计算机设备和软件管理制度25、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制度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及考核制度一、目的:为提高企业员工素质和质量意识,以保障公司质量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办公室为公司质量教育、培训及考核工作的职能部门。

三、企业每年制定计划,定期、定向对医疗器械经营人员进行有关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法规、行政规章的培训和医疗器械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

四、从事质量管理的人员,每年由公司按排接受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和培训。

五、从事验收、养护、计量等工作的人员,要定期接受本企业组织的培训学习,以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培训和考核。

六、对新参加工作和中途换岗的员工,必须进行岗前有关法规和专业知识的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七、办公室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教育、培训计划,并建立档案。

八、质量管理部配合办公室对员工教育、培训及考核。

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一、供货企业审核内容:(一)审核供货企业是否持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

(二)审核证照中生产或经营范围是否与供应的品种范围相符。

2016年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及工作程序全版

2016年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及工作程序全版

2016年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及工作程序全版1、医疗器械经营质量治理制度名目 1.质量治理机构(质量治理人员)职责 QMST-MS-001 QMST-MS-002 2.质量治理规定 QMST-MS-003 3.采购、收货、验收治理制度 4.供货者资格审查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 QMST-MS-004 5.仓库贮存、养护、出入库治理制度 QMST-MS-005 6.销售和售后服务治理制度 QMST-MS-006 QMST-MS-007 7.不合格医疗器械治理制度 Q MST-MS-008 8.医疗器械退、换货治理制度 9.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治理制度 QMST-MS-009 10.医疗器械召回治理制度 QMST-MS-010 QMST-M S-011 11.设施设备爱护及验证和校准治理制度 12.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治理制度 QMST-MS-012 13.质量治理培训及考核治理制度 QMST-MS-013 14.医疗器械质量投诉、事故调查和处理报告治理制度 QMST-MS-014 15.购货者资格审查治理制度 QMST-MS-015 QMST-MS-016 16.医疗器械追踪溯治理制度 QMST-MS-017 17.质量治理制度执行情形考核治理制度 18.质量治理自查制度 QMST-MS-018 QMST-MS-019 19.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20.医疗器械销售记录制度 QMST-MS-020 第 2页共 67页2、医疗器械经营质量工作程序名目 1.质量治理文件治理程序 QMST-Q P-001 QMST-QP-002 2.医疗器械购进治理工作程序 3.医疗器械验收治理工作程序 QMST-QP-003 4.医疗器械贮存及养护工作程序 QMST-QP-004 5.医疗器械出入库治理及复核工作程序 QMST-QP-005 6.医疗器械运输治理工作程序 QMST-QP-006 7.医疗器械销售治理工作程序 QMST-QP-007 8.医疗器械售后服务治理工作程序 QMST-QP-008 9.不合格品治理工作程序 QMST-QP -009 QMST-QP-010 10.购进退出及销后退回治理工作程序 11.不良事件报告工作程序 QMST-QP-011 QMST-QP-012 12.医疗器械召回工作程序第 3页共 67页1、医疗器械经营质量治理制度第 4页共 67页十三、保管员应该熟悉医疗器械质量性能及储存条件,凭验收员签字或盖章的入库凭证入库。

[管理制度]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管理制度一、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管理行为,保障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和有效性,促进企业合法经营、健康发展。

二、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及其管理人员、从业人员。

三、制度制定程序:1.确定编写需求:经营企业管理人员认为有必要制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管理制度时,由企业管理人员提出编写需求并经领导批准。

2.建立编写组:由管理人员组成编写组,其中应当包括相关的法律、政策、质量、安全、行政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3.收集资料:编写组按照制度编写流程顺序,收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等资料。

4.草案制定:编写组将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整理、归纳,并编制草案。

5.征求意见:编写组将制定的草案进行内部征求意见,听取员工、管理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并据此完善草案。

6.正式发布:经上级主管部门或领导批准后,编写组正式发布本制度,并明确制度的执行程序、责任主体和责任追究等内容。

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管理制度1. 命名: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管理制度。

2. 目的:为规范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管理行为,保障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和有效性,促进企业合法经营、健康发展。

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及其管理人员、从业人员。

4. 内容:(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注册登记,取得相关资质证书,并按照其经营资质及相关规定从事经营活动;(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建立质量体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保证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以及有效性,并保障消费者的权益;(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检验、检测、检疫、追溯机制,监测医疗器械进出货品质量安全情况,并记录存档;(4)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严格执行生产安全规章制度;(5)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6)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7)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依法纳税、保险,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管理制度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管理制度是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为规范企业内部运作、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维护经营秩序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制度。

以下是一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管理制度的概述,具体内容和细节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一、总则1.规定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基本经营理念、企业发展目标和企业文化,明确了企业使命和核心价值观。

2.确定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组织机构,包括总经办、市场部、财务部、生产部、技术部等。

二、市场开拓与销售管理1.制定了市场开拓计划和销售目标,确定了市场开拓的策略和渠道。

2.规定了销售业务流程,包括销售合同签订、发货及售后服务等环节。

3.管理销售团队,规定了销售人员的职责和绩效考核制度。

三、采购和供应商管理1.确定了采购流程和标准,确保采购的器械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2.建立供应商评估和管理体系,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和评估,确保供应商的质量和信誉。

3.制定了采购计划和预算,进行采购合同的签订和供应商的付款管理。

四、质量管理1.设立了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和协调企业的质量工作。

2.制定了质量管理制度和流程,包括质量控制、质量检验和质量反馈等环节。

3.进行质量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技术水平。

五、经营风险管理1.建立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制定风险管理策略和措施,防范和应对各类经营风险。

2.建立健全的产品追溯和召回机制,确保对不合格产品的及时召回和处理。

六、人力资源管理1.制定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员工招聘、培训和绩效考核等方面的规定。

2.建立员工发展计划,提供员工职业发展的机会和平台。

七、财务管理1.确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包括预算编制、财务报表的编制和监督等方面的规定。

2.管理企业的资金运作,规范企业的财务行为。

以上是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管理制度的一个概述,具体内容和细节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企业应不断完善和改进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提升企业竞争力和市场地位。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规范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管理行为,保障生产安全、质量和合规运营,订立本管理制度。

2.本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范围和需求,明确各项管理要求。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内部的各项管理活动,包含但不限于生产、采购、仓储、销售、质量掌控和法律合规等方面。

第三条定义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指从事医疗器械生产、销售、配送等经营活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管理人员: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内负责管理和决策的人员。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组织架构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建立科学合理的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和职能的划分。

2.企业应设立生产管理部、采购管理部、质量掌控部、销售管理部和法律合规部等职能部门,而且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管理人员职责1.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订立企业发展战略和目标,并组织实施。

2.管理人员应建立良好的内部沟通机制,确保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搭配,推动企业的整体发展。

3.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内部培训,提升员工的业务素养和管理水平。

4.管理人员应对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风险分析,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防备和解决问题。

5.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工作乐观性和创造力。

第六条部门职责1.生产管理部负责医疗器械的生产计划、生产过程掌控、产品质量监督和员工培训等工作。

2.采购管理部负责医疗器械的采购计划、供应商管理、采购合同管理和采购数据分析等工作。

3.质量掌控部负责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质量检验和质量矫正防备措施等工作。

4.销售管理部负责医疗器械的市场开拓、订单管理、销售数据分析和客户服务等工作。

5.法律合规部负责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法律合规事务,包含但不限于行业准入、合同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安全生产等工作。

第三章业务流程管理第七条产品开发和生产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遵从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对新产品进行研发和验证,并依法申请注册。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6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6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规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医疗器械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等过程中应当遵守本规范的要求。

第三条企业应当按照本规范的要求,结合产品特点,建立健全与所生产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证其有效运行。

第四条企业应当将风险管理贯穿于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等全过程,所采取的措施应当与产品存在的风险相适应。

第二章机构与人员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与医疗器械生产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并有组织机构图,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明确质量管理职能。

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第六条企业负责人是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制定企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二)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所需的人力资源、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等;(三)组织实施管理评审,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并持续改进;(四)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组织生产。

第七条企业负责人应当确定一名管理者代表。

管理者代表负责建立、实施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和改进需求,提高员工满足法规、规章和顾客要求的意识。

第八条技术、生产和质量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应当熟悉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有能力对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中的实际问题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第九条企业应当配备与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具有相应的质量检验机构或者专职检验人员。

第十条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人员,应当经过与其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培训,具有相关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第十一条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人员,企业应当对其健康进行管理,并建立健康档案。

第三章厂房与设施第十二条厂房与设施应当符合生产要求,生产、行政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应当合理,不得互相妨碍。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6版)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6版)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00年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6号公布2014年2月12日国务院第39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医疗器械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医疗器械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国家医疗器械产业规划和政策。

第四条国家对医疗器械按照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

第一类是风险程度低,实行常规管理可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

第二类是具有中度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

第三类是具有较高风险,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

评价医疗器械风险程度,应当考虑医疗器械的预期目的、结构特征、使用方法等因素。

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医疗器械的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并根据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情况,及时对医疗器械的风险变化进行分析、评价,对分类目录进行调整。

制定、调整分类目录,应当充分听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以及使用单位、行业组织的意见,并参考国际医疗器械分类实践。

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医疗器械的研制应当遵循安全、有效和节约的原则。

国家鼓励医疗器械的研究与创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促进医疗器械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推动医疗器械产业的发展。

第六条医疗器械产品应当符合医疗器械强制性国家标准;尚无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医疗器械强制性行业标准。

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目录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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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650号令、《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局令8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施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14年第58号)的规范性文件,特明确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管理负责人的质量管理职责:一、组织制订质量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制度的执行,并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纠正和持续改进;二、负责收集与医疗器械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实施动态管理;三、督促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执行医疗器械的法规规章及本规范;四、负责对医疗器械供货者、产品、购货者资质的审核;五、负责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确认,对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六、负责医疗器械质量投诉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报告;七、组织验证、校准相关设施设备;八、组织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收集与报告;九、负责医疗器械召回的管理;十、组织对受托运输的承运方运输条件和质量保障能力的审核;十一、组织或者协助开展质量管理培训;十二、其他应当由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履行的职责。

为建立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650号令、《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局令8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施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14年第58号)的规范性文件,特制订如下规定:一、“首营品种”指本企业向某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医疗器械产品。

二、首营企业的质量审核,必须提供加盖生产单位原印章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证照复印件,销售人员须提供加盖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授权书,并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及有效期,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还应提供企业质量认证情况的有关证明。

三、首营品种须审核该产品的质量标准、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复印件及产品合格证、出产检验报告书、包装、说明书、样品以及价格批文等。

四、购进首营品种或从首营企业进货时,业务部门应详细填写首营品种或首营企业审批表,连同以上所列资料及样品报质量管理部审核。

五、质量管理部对业务部门填报的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和样品进行审核合格后,报企业分管质量负责人审批,方可开展业务往来并购进商品。

六、质量管理部将审核批准的首营品种、首营企业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七、商品质量验收由质量管理机构的专职质量验收员负责验收。

八、公司质量管理部验收员应依据有关标准及合同对一、二、三类及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质量进行逐批验收、并有翔实记录。

各项检查、验收记录应完整规范,并在验收合格的入库凭证、付款凭证上签章。

九、验收时应在验收养护室进行,验收抽取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经营品种的质量验证方法,包括无菌、无热源等项目的检查。

十、验收时对产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进行逐一检查。

十一、验收首营品种,应有首批到货产品同批号的产品检验报告书。

十二、对验收抽取的整件商品,应加贴明显的验收抽样标记,进行复原封箱。

十三、保管员应该熟悉医疗器械质量性能及储存条件,凭验收员签字或盖章的入库凭证入库。

验收员对质量异常、标志模糊等不符合验收标准的商品应拒收,并填写拒收报告单,报质量管理部审核并签署处理意见,通知业务购进部门联系处理。

十四、对销后退回的产品,凭销售部门开具的退货凭证收货,并经验收员按购进商品的验收程序进行验收。

十五、验收员应在入库凭证签字或盖章,详细做好验收记录,记录保存至超过有效期二年。

为建立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650号令、《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局令8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施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14年第58号)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搞好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及时了解该产品的质量标准情况和进行复核,企业应及时向供货单位索取供货资质、产品标准等资料,并认真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一、医疗器械采购:1、医疗器械的采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经济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合法经营。

2、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注重医疗器械采购的时效性和合理性,做到质量优、费用省、供应及时,结构合理。

3、企业在采购前应当审核供货者的合法资格、所购入医疗器械的合法性并获取加盖供货者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者复印件,包括:(1)营业执照;(2)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凭证;(3)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4)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企业公章的授权书原件。

授权书应当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注明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号码。

必要时,企业可以派员对供货者进行现场核查,对供货者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评价。

如发现供货方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时,应当及时向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企业应当与供货者签署采购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生产企业、供货者、数量、单价、金额等。

5、企业应当在采购合同或者协议中,与供货者约定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责任,以保证医疗器械售后的安全使用。

6、企业在采购医疗器械时,应当建立采购记录。

记录应当列明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者、购货日期等。

7、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按本公司医疗器械供货者资格审查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执行。

8、每年年底对供货单位的质量进行评估,并保留评估记录。

二、医疗器械收货:1、企业收货人员在接收医疗器械时,应当核实运输方式及产品是否符合要求,并对照相关采购记录和随货同行单与到货的医疗器械进行核对。

交货和收货双方应当对交运情况当场签字确认。

对不符合要求的货品应当立即报告质量负责人并拒收。

2、随货同行单应当包括供货者、生产企业及生产企业许可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生产批号或者序列号、数量、储运条件、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货者出库印章。

3、收货人员对符合收货要求的医疗器械,应当按品种特性要求放于相应待验区域,或者设置状态标示,并通知验收人员进行验收。

需要冷藏、冷冻的医疗器械应当在冷库内待验。

三、医疗器械验收:1、公司须设专职质量验收员,人员应经专业或岗位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执证上岗。

2、验收人员应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

对照商品和送货凭证,对医疗器械的外观、包装、标签以及合格证明文件等进行检查、核对,并做好“医疗器械验收记录”,包括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生产批号或者序列号、生产日期、灭菌批号和有效期(或者失效期)、生产企业、供货者、到货数量、到货日期、验收合格数量、验收结果等内容。

医疗器械入库验收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有效期或保质期满后2年,但不得低于5年;3、验收记录上应当标记验收人员姓名和验收日期。

验收不合格的还应当注明不合格事项及处置措施。

4、对需要冷藏、冷冻的医疗器械进行验收时,应当对其运输方式及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运输时间、到货温度等质量控制状况进行重点检查并记录,不符合温度要求的应当拒收5、验收首营品种应有首批到货同批号的医疗器械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

6、外包装上应标明生产许可证号及产品注册证号;包装箱内没有合格证的医疗器械一律不得收货。

7、对与验收内容不相符的,验收员有权拒收,填写‘拒收通知单’,对质量有疑问的填写‘质量复检通知单’,报告质量管理部处理,质量管理部进行确认,必要的时候送相关的检测部门进行检测;确认为内在质量不合格的按照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进行处理,为外在质量不合格的由质量管理部通知采购部门与供货单位联系退换货事宜。

8、对销货退回的医疗器械,要逐批验收,合格后放入合格品区,并做好退回验收记录。

质量有疑问的应抽样送检。

9、入库商品应先入待验区,待验品未经验收不得取消待验入库,更不得销售。

10、入库时注意有效期,一般情况下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不得入库。

11、经检查不符合质量标准及有疑问的医疗器械,应单独存放,作好标记。

并立即书面通知业务和质量管理部进行处理。

未作出决定性处理意见之前,不得取消标记,更不得销售。

12、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合格品库(区),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标示模糊或有其他问题的验收不合格医疗器械要放入不合格品库(区),并与业务和质量管理部门联系作退厂或报废处理。

附:1、购销合同2、质量验收记录3、随货同行单4、拒收通知单5、质量复检记录及通知为建立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650号令、《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局令8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施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14年第58号)的规范性文件,特制定如下制度:一、供货者资审核1、首营企业是指:购进医疗器械时,与本公司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

2、对首次开展经营合作的企业应进行包括合法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查)。

审核供方资质及相关信息,内容包括:1)索取并审核加盖首营企业原印章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3)《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等复印件;4)供货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应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和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品行证明等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有效性5)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

6)审核是否超出有效证照所规定的生产(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3、首营企业的审核由综合业务部会同质量管理部共同进行。

综合业务部采购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并将本制度第2款规定的资料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报公司质量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从首营企业进货。

4、首营企业审核的有关资料按供货单位档案的管理要求归档保存。

二、首营品种的审核1、首营品种是指:本企业向某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医疗器械。

2、对首营品种应进行合法性和质量基本情况的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3、索取并审核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合法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同意生产批件及产品质量标准、价格批准文件、商标注册证、所购进批号医疗器械的出厂检验报告书和医疗器械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实样等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有效性。

4、了解医疗器械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储存条件以及质量状况等内容。

5、审核医疗器械是否符合供货单位《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规定的生产范围,严禁采购超生产范围的医疗器械。

6、当生产企业原有经营品种发生规格、型号或包装改变时,应进行重新审核。

7、首营品种审核方式:由综合业务部门填写“首营品种审批表”,并将本制度第3款规定的资料及样品报公司质管员审核合格和主管质量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经营。

8、首营品种审核记录和有关资料按质量档案管理要求归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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