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的反垄断立法研究

合集下载

反垄断法下特许经营限制竞争行为研究

反垄断法下特许经营限制竞争行为研究
成为 中国首 家实 行特许 经 营的本 土企业 。李宁公 司 利用 特许 经营 的模 式 , 一举 打开 了体育 用 品市场 , 成 为 中国最有影 响 的体育 用 品公 司。 19 93年 , 聚 德 全
三是销售地区限制条款 。被特许人要求特许人 在特许经营协议中明确在其所在区域内对被特许出 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享有独 占销售权 , 即特许人 在被特许人所在区域内不再指定其他被特许人经营
特许 经 营在我 国的 真正发展 是从 2 纪 8 O世 0年 代 开始起 步 的。 当时一些 国际特 许经 营组 织 以合 资
批准的供应商处采购 , 而此类商品或原材料并不 附 有知识产权 因素。 二是固定转售价格条款。固定转售价格条款 , 又被称为限制转售价格条款。特许经营体系一般都 执行统一定价 , 特许人在特许协议 中要求被特许人 不得低于一定价格水平 出售其商品或提供服务 , 或 者对被特许人规定最高 的转售价格 , 或者明确特许
经营者( 以下称被特许人) 使用 , 被特许人按照合 同 约 定在统 一 的经 营模 式 下 开 展 经 营 , 向特 许 人 支 并
付 特许经 营费用 的经 营活 动 。
易举地获取利润 , 并削弱打击各种有效竞争, 不利于 社会公共利益、 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 是市场经济健康 发展 的障碍 。所 以一般 限制 竞争 行为 是各 国立法 管
类, 目前 我 国特许 经营 已覆盖 了该分类 的所有 1 3大
55 —
《 现代会计)0 8 2 0 年第 5 期 出于保护所拥有 的知识产权 、 统一商誉及保证
收益 的需要 , 特许 人在 与 受 许人 所 签 订 的协 议 中一
在知识产权方面 , 我国早在 17 99年《 中美贸易

特许经营的反垄断法规

特许经营的反垄断法规
立特 许经 营 的 豁 免制度 。 关键 词 :特 许 经 营 限 制 竞 争 反 垄 断
函嵩
成为世界上加盟体系最多的国家 ,契合 了全球经济一体化和
贸易 自由化的脚步 ,给国民经济带来 了巨大的效益。 1 、特许经营的概念和特征 特许经营是 与知识产权联系在一起的 ,包括商标权、专 利权 、著作权、商业秘密权等权利。这也是特许经营与一般 的商业经销模式相 比的特殊性所在 。 国际特许经营协会( A) I F 作为特许者的组织 ,明确指出特许经营是一种契约关系,其 定义表述如下 : 特许经营是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的一种契约关
所有和控制下的一个共同标记 、 经营模式和过程之下进行的 , 并且受许人从 自己的资源 中对其业务进 行投资。20 年 1 07 月 3 日国务院第 1 7 1 6 次常务会议通过的 《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 例》 对特许经营的定义为: 指拥有注册商标 、 企业标志 、 专利 、 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 以下称特许人) ,以合 同形式将 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 可其他经营者( 以下称被特许人) 使用 , 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 ,并向 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以上说法 各有不同 , 但其基本含义却是一致的 ,即指特许人把 自己开发的可供转 让的商标 、 商号 、 专利和专有技 术、 经营方式和服务系统 , 通 过契约形式授予受许人使用,受许人向特许人缴纳一定的特 许费用、加盟费和保证金,由受许人独立承担法律 责任和义 务 ,并保留其所有权权属不变的经营模式。从法律上看 ,它 是一种将专利 、商标 、商号、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的许可与
竞业禁止是指特许人为保护 自身权益以及维护整个特许 经营体 系的所有受许人利益 , 维持特许人或者现有受许人的

解读反垄断法

解读反垄断法

解读反垄断法反垄断法是一项旨在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工具。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各国纷纷出台和完善了相关的反垄断法,以保护市场的公平竞争和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对反垄断法进行解读,并介绍其背景、原则和应用。

一、反垄断法的背景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日益加剧,一些垄断企业通过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竞争或操纵价格等手段获得了不正当的利益,损害了其他企业的合法权益,阻碍了市场的正常运行。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各国开始关注和制定反垄断法,以建立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反垄断法的原则1.禁止垄断行为反垄断法的核心原则是禁止垄断行为。

垄断行为包括通过垄断地位滥用的行为、限制竞争的行为和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等。

反垄断法规定了禁止的具体行为,并对违法者进行了相应的处罚和制裁。

2.保护消费者权益反垄断法的另一个重要原则是保护消费者权益。

通过禁止垄断行为和限制竞争的行为,反垄断法旨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确保消费者能够享受到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获得合理的价格。

3.促进经济发展反垄断法还致力于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通过打破垄断市场结构,反垄断法鼓励新进入者的加入,增加市场竞争的活力,推动创新和技术进步。

同时,反垄断法的实施也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竞争力,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

三、反垄断法的应用反垄断法的具体应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禁止合并和收购垄断企业反垄断法规定了对于可能导致市场垄断的合并和收购行为的审查和管制机制。

通过对合并和收购行为的监管,可以阻止垄断企业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保护其他竞争企业的权益,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

2.打击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一些垄断企业常用的手段,通过限制竞争或操纵市场价格等方式获取不正当的利益。

反垄断法规定了对此类行为的禁止和制裁,并对违法行为者进行处罚,以确保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3.监管反竞争协议和垄断协议反竞争协议和垄断协议是阻碍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之一。

论商业特许经营合同限制性条款的反垄断审查

论商业特许经营合同限制性条款的反垄断审查

对纵 向限制性条 款 的规 定 和对 知 识产权 许 可 的控
内在 实 质 上 都 与 反 垄 断法 中垄 断 协 议 存 在 一 致
性。20 07年《 反垄 断法 》 缺乏针对特许 经营合 同 的明确 规范 , 限制 性 条 款 的反 垄 断 审 查 是 特 许 对 经 营合 同有 效 性 判 断 的重 要 内容 之 一 。我 们 认 为, 针对 特许 经 营合 同限制 性条 款 , 反垄 断 立法应


引 言
的制定 目的是 为保 护商 业秘 密 、 企业 商誉 、 营体 经
20 07年《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3条第 第 1 规定 , 业特许 经 营是 指 拥 有 注 册商 标 、 业 款 商 企 标志、 专利、 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 , 以合 同 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使用 , 被 特许 人按 照合 同约定在 统一 的经 营模式 下 开展 经 营 , 向特许 人支付 特许 经 营费 用 的经 营活 动 。 并 特 许人 与被 特许 人 分 别 作 为 独 立 的 经 济 实 体 , 特 许 经 营合 同是 特许经 营体 系赖 以维 系 的基 石 。为
[ 收稿 日期 ]2 1 — 6— 6 0 1 0 2
美 国是特 许 经 营 的发 源 地 , 是 世界 上 特许 也
[ 基金项 目]辽宁省高校创 新团 队项 目计划 “ 市场经济秩序与政府法制研究 ” 20 3 6 ) (0 7" 1 阶段性成果 。 0
[ 者 简 介 ]闫 作 姜 海 ( 96一) 男 , 宁本 溪人 , 宁 大 学 法 学 院副 教授 , 学 博 士 生 ; 17 , 辽 辽 法 丽 ( 97一), , 宁 大 连 人 , 宁 大 学法 学 院 硕 士 生 。 18 女 辽 辽

反垄断法的发展研究

反垄断法的发展研究

反垄断法的发展研究一、引言反垄断法是现代市场经济国家的基本法律之一。

其主要目的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证市场竞争的公平和自由,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随着全球化、信息化和新技术的迅猛发展,垄断竞争日益复杂化,反垄断法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

本文将围绕反垄断法的发展历程、现状与趋势进行探讨和研究。

二、反垄断法的发展历程1. 反垄断法的起源反垄断法起源于美国,最早的反垄断法是18世纪末期的禁止垄断法案。

20世纪初期,美国颁布了《谢尔曼反垄断法》和《克雷顿法案》,推进了反垄断法的发展。

此后,欧洲和日本等国家也相继制订并严格执行了反垄断法。

2. 反垄断法的发展历程(1) 50年代至60年代:反托拉斯政策的高潮期在美国,1950年代是“反托拉斯政策”的高潮期。

政府利用反垄断法打击了一批垄断企业,如AT&T、IBM等。

同时,欧洲也开始了制订反垄断法的进程。

(2)70年代至80年代:反垄断法重心的转移在70年代和80年代,欧洲和日本等国家开始发展自己的反垄断法。

与此同时,美国政府放弃了以前的强硬政策,开始在反垄断法实施上更加注重效率而不是原则。

(3)90年代至今:反垄断法国际化趋势在9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促使越来越多的国家建立反垄断法制度,并加强与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组织的合作,使反垄断法进入了国际化的发展阶段。

三、反垄断法的现状与趋势1. 反垄断法的现状(1)竞争政策逐渐受到重视在全球范围内,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重视竞争政策的制定和执行。

在美国,欧洲等国家,竞争政策已经成为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方面。

(2)法治化程度不断提高随着反垄断法的不断完善和各国政府对垄断行为的打击不断加强,法治化程度不断提高。

2. 反垄断法的趋势(1)主要领域拓展除了物质产品市场,未来反垄断法还将涉及到数字经济等虚拟产品市场,以及环境、医疗等领域。

(2)着力打击新型垄断行为新兴产业的崛起、移动互联网的发展等都催生了新型的垄断行为,因此反垄断法也需要更加注重打击新型垄断行为,如数据垄断等。

反垄断法中的利益研究论文

反垄断法中的利益研究论文

反垄断法中的利益研究论文反垄断法是一项旨在保护市场竞争的法律。

在垄断的市场中,存在几家少量的公司掌控了整个市场,并且可以设置价格和条件以取得最高的利润。

因此,反垄断法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可防止公司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与消费者的利益相悖。

利益研究是一项基于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主要是为了帮助政策制定者在制定政策时充分考虑所有潜在影响的可能性。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一个反垄断法案的利益研究论文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应评估将反垄断法规定的影响。

反垄断法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市场上的竞争,防止市场出现寡头垄断的情况。

因此,需要对反垄断法的不同规定进行分析,评估这些规定将会给市场带来什么样的变化。

例如,规定“市场中占有大部分市场份额的公司”是什么意思?需要对这一概念加以明确定义,以确保法律实施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其次,针对反垄断法规定的影响,需要评估其对市场和社会利益的影响。

这些规定在经济和社会层面上可能引起的变化,如更大的市场参与度,更高的生产效率,消费者更多的选择和低成本等等,都应该进行全面的分析。

另外,也要考虑到这些规定在不同部门和不同地区的实施会有所不同,因此需要对反垄断法在整个国家和不同地区实施的影响进行评估。

有时,反垄断法规定会对某些行业或地区的市场竞争带来不同的影响。

因此,我们需要进行差异化的评估,以确保反垄断法的公正性和实施准确性。

此外,我们还需要评估反垄断法实施的整体效果和效力。

这需要评估反垄断法在实施过程中是否实现了既定的目标,即防止公司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

还需要考虑到实施反垄断法所需的人力和物力成本,以及其是否是贸易保护主义的方式,并且需要评估实施反垄断法的社会和经济成本与我们实现的社会和经济收益之间是否达到了平衡。

综上所述,反垄断法的实施需基于而非仅仅是率为其制定了规定和制度,反垄断法的开展,利益研究论文帮助进行全面和准确的计划和控制以达到政策目标。

最后,需要明确的是,反垄断法的实施、仅仅反对垄断是不够的,其还须与市场中其他相关法律形成一个合理体系使其完整实施。

论我国反垄断法对特许经营限制竞争行为之规制

论我国反垄断法对特许经营限制竞争行为之规制
中图 分 类 号 : F 1 D 44 文献 标 识 码 : A 文 章 编 号 :08 2 0 (0 7 0— 0 4 0 1 0— 56 2 0 )4 08 — 4


特许经营中பைடு நூலகம்制竞争行为的现实表现
特许经 营是指通过签订合 同 , 特许人将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标 、 号 、 商 经营模式等经 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 , 被特许 人按照合 同约定 在统一 经营体系下从 事经营活动 . 向 并 特许人支付 特许经营费。 特许经营 的根本法律特征表现在 : , 第一 特许经营的核心是特许权 的许 可使用 。特许权是一组复合的使用许可权 , 主要是商标 、 商号 、 专利 、 商业秘密 、 经营诀 窍等知识产权 以及产品经 销权 、 经营模式及其组合 的使用许可。 第二 , 特许经营的本质是以 特许 人的特许权授予为前提 , 对被特许人行使持续的监督 、 控制权的合 同行 为。第三 , 特许 经营以特定 的经营体系或经营模式为表现特征l 从上述特许 经营的法律特征来看 , 。 1 。 特许经 营当事人之 间存在着控制 与被控制的关系 ,如果控 制过当则有可 能引起 限制竞争的问题。 因为特许经营建立在特许人享有 的一整套知识产权之上 ,而知识产权 是一种合法 的垄断 权. 存在滥用的可能 , 因此特许经营可能产生限制竞 争的效果 。具体而言 . 特许经营 中的限 制竞争行 为主要有 : 1 . 搭售。即特许人 为了通过 向被特许人 出售产 品或原材料获得 收益 , 或基 于保 护其经 营品牌 的需要 . 强制性地要求被特许人只能从 特许 人处或从 特许人指定 的供应商处采购商 品或原材料 , 而这些原材料和商品均不附有专利 因素 。 在搭售的情况下 , 搭售品一般都不是 好的商品, 被特许 人因此丧失 了自由选择质量 更好 、 价格更便宜 的原料和产品的可能 , 去 失 了部分商业赢利机会 。 搭售造成被特许人失去了许多选择的机会 , 从而限制了竞争 , 对商业 活动造成不利后果 , 因此在许多 国家被法律所禁止 。 2固定转售价格。特许 人为 了扩大其产品或服务 的出售 , 。 防止被特许人之间的竞争 , 往 往推行 固定价格政策。 固定价格实际上就是价格控制 , 即特许 人通过签订价格协议等方式 , 对特许 经营产品或者服务价格标准进行 限定 , 允许被特许人 自行确定价格 , 不 或者被 特许 人要 对价格进行变动 , 必须经过特许人的同意I5 2。 1 9 3艮 制销售区域 。特许人授予被特许人 区域独 占权 , 在该 区域 内不再指定 其他被特许 人经营业 务 , 同时被特许人也被 限制 在合 同中指明的场所进行营业 活动 , 不得擅 自在其他 区域 经营 。 这与横 向限制协议 中的划分市场行 为十分相似 , 即竞争者之间分割地 区、 客户或

反垄断法律解析

反垄断法律解析

反垄断法律解析反垄断法律,作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重要法规体系,对于促进经济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在本文中,将对反垄断法律的定义、原则以及实施进行详细解析,并探讨其在社会经济中的重要意义。

一、反垄断法律的定义与原则反垄断法律是一套针对市场垄断行为的立法和执法体系,旨在保障市场竞争的公平性、防止垄断企业扰乱市场秩序,以及维护消费者权益。

反垄断法律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禁止协议限制竞争:反垄断法律禁止垄断企业与其他企业之间达成的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

这旨在保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防止垄断企业通过垄断协议排斥竞争对手,损害消费者权益。

2. 防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反垄断法律禁止垄断企业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采取价格垄断、垄断定价等手段谋取过高利润,限制其他竞争对手的入市,损害消费者利益。

此原则旨在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

3. 防止垄断企业搞垄断集团:反垄断法律禁止垄断企业通过搞垄断集团来扩大垄断势力,减少市场竞争。

这一原则提倡自由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

二、反垄断法律的实施为了有效实施反垄断法律,各国政府机构设立了相应的反垄断执法机构,负责对市场垄断行为进行调查和打击。

反垄断执法机构一般具有以下职责:1. 监测市场竞争: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加强对市场的监测,及时发现市场垄断行为,采取措施进行调查。

通过收集、整理市场信息,实现对市场竞争的全面监测,从而更好地保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2. 调查市场垄断行为:一旦发现涉嫌市场垄断行为,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展开调查,并收集相关证据。

调查包括取证、询问相关当事人、扣押涉案物品等措施,以确保调查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3. 处理并打击垄断行为:反垄断执法机构将根据调查结果和法定程序,对涉嫌垄断行为的企业进行处理。

处理方式包括罚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要求整改等。

此外,在严重情况下,执法机构还可采取强制性措施,例如解散垄断企业、限制其市场活动等。

三、反垄断法律的重要意义反垄断法律在现代经济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特许经营中的反垄断法律规制研究

特许经营中的反垄断法律规制研究

排 ,特 许 经营 中存在 许 多垄断行 为 。但 由 于这些 垄 断行 为具有 促进 品牌 间竞争和 抑 制品牌 内竞争 的 双重 属性 而 需要在 对 《 垄 断法 》调整 中给 以 区别 对待 。在 对特 许 经 营 中垄 断行 为进行 分析 的 反
基 础 上 ,借 鉴 国 际 先 进 立 法机 制 , 结 合 中 国 《 垄 断 法 》 的 现 行 规 定 , 对 特 许 经 营 中的 限 制 竞 争 反 行 为 进 行 反 垄 断 规 制 与 豁 免 的 研 究 , 以此 来 完 善 我 国 立 法 对 特 许 经 营 规 制 的 不 足 ,从 而 保 证 和 促 进特 许 经 营的健 康发展 。 关 键 词 :特 许 经 营 ; 垄 断 ; 竞 争 ;规 制
发 展 到 今 天 的 超 市 、 汽 车 服 务 、美 容 美 发 、 服 装 等 特许经 营 中的垄 断行 为 ,除 了参 考 《 反垄 断法 》 的主 行 业 ,特 许 者 也 包 括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 老 字 号 企 业 和 要判 断原 则 ,还要 根据具体情 况进行违 法性判断 。
・工 商 管 理 ・
特 许 经 营 中 的 反 垄 断 法 律 规 制 研 究
宋 妍 妍
( 京工 商大 学 北 北京 10 3 ) 0 0 7
摘 要 :特 许 经 营 是 当前 国 际 流 行 的 一 种 商 业 经 营 模 式 ,作 为 特 许 人 和 受 许 人 之 间 的 商 业 安
营 的鼻祖 。

售 其缝 纫 设 备 。 由 于该 销 售 方 法 采 用 统 一 品 牌 及 标 提 供 了广 阔的舞 台与 空 间 。但 同 时 ,在 特 许 经 营 中 ,

行政特许经营的反垄断法规制

行政特许经营的反垄断法规制

摘要:近年来,特许经营在我国得到了迅猛的发展,相对于完备的商业特许经营体系,行政特许经营则略显“单薄”。

由于我国行政特许经营实践较多且大多关系民生,而在行政特许经营过程中,政府往往处于相对优势地位。

如果政府滥用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必然出现垄断行为或可能导致产生垄断后果,影响极大,因此行政特许经营离不开《反垄断法》的规制。

关键词:行政特许经营反垄断法法律规制1特许经营定义及分类特许经营产生于19世纪60年代,20世纪中期以来随着全球经济的一体化、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信息技术的革命,特许经营得到了迅猛的发展。

特许经营的定义有很多种,在国际上广泛通用的是国际特许经营协会(InternationalFranchiseFederation)的定义,特许经营是特许人和受许人之间的契约关系,对受许人经营中的如下领域,经营诀窍和培训,特许人有义务提供或保持持续的兴趣;受许人经营是在由特许人所以和控制下的一个共同标记、经营模式和过程之下进行的,并且受许人从自己的资源中对其业务进行投资。

我国针对特许经营定义为:特许人将自己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受许人使用,受许人按合同规定,在特许人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相应的费用。

在我国特许经营可以分为商业特许经营与行政特许经营。

这里的商业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我国现在对于行政特许经营还没有统一的定义,但在2004年3月出台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规定:“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指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市政公用事业投资者或者经营者,明确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经营某项市政公用事业产品或者提供某项服务的制度。

反垄断立法建议

反垄断立法建议

反垄断立法建议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垄断问题成为了各国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重要挑战。

为了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和公正,保护消费者权益,反垄断立法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针对当前反垄断立法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建议以完善相关法规。

一、加强垄断行为的定义和界定在反垄断立法中,对垄断行为的定义和界定需要更加准确和清晰。

当前的法规往往过于笼统,未能有效界定何为真正的垄断行为。

因此,建议立法机构明确规定垄断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以便更好地指导执法和司法实践。

二、加强对市场定位力的监测和评估一个关键问题是如何确定某个市场中某家企业的市场定位力和市场份额。

建议建立独立的监管机构,对市场进行定期的定位力监测和评估。

这样可以更加客观、科学地评估市场份额,判断企业是否具有垄断地位。

三、规范市场集中度的限制标准针对市场集中度的限制标准,建议制定清晰的规范和具体的指标。

当前的反垄断法往往只是粗略地规定了某个市场的集中度限制,但没有提供具体的计算方法和可操作的标准。

因此,应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计算方法,以更加精确地确定市场集中度的限制标准。

四、完善对垄断行为的处罚力度为了有效遏制垄断行为,建议对违法垄断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大。

要建立和健全违法垄断行为的罚则体系,提高违法成本,增加违法风险。

同时,还应规定相应的民事赔偿机制,以便被垄断行为侵害的企业或个人能够获得合理的赔偿。

五、加强国际合作与经验借鉴反垄断问题具有明显的跨国性特点,需要各国加强国际合作与经验借鉴。

建议建立反垄断领域的国际合作机制,开展依法合作,分享相关的立法、执法和案例经验。

同时,可以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反垄断立法的成功经验,以期提高我国反垄断立法水平。

六、提升执法和司法的效能在反垄断的实施过程中,执法和司法机构的作用至关重要。

应建立更加有效的执法和司法机构,增强其独立性和公正性。

同时,加强执法人员和法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素质,以确保执法和司法的公正和高效。

七、加强监管和市场监察的力度为了加强市场监管,建议加大对垄断行为的监管力度。

反垄断政策的理论和实践研究

反垄断政策的理论和实践研究

反垄断政策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反垄断政策是指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限制和打击垄断企业的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的原则。

在市场经济中,保障市场竞争的有序进行,促进公平竞争,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反垄断政策的核心目标。

反垄断政策的理论和实践研究较为广泛,本文将就相关理论和实践进行探讨。

一、反垄断政策的理论基础1.市场结构理论市场结构理论是反垄断政策的理论基础之一,它指出市场结构与市场竞争的程度密切相关。

市场结构包括垄断、寡头垄断、寡头竞争、完全竞争等不同类型。

根据市场结构的不同,反垄断政策的实施目标也随之变化。

2.消费者福利理论消费者福利理论是另一个反垄断政策的理论基础。

消费者福利指消费者在市场竞争中获得的最大化利益。

根据消费者福利理论,反垄断政策的目的是保护和促进市场竞争,从而促进消费者福利的提高。

3.制度经济学理论制度经济学是新近发展的反垄断政策理论基础,它把市场结构和消费者福利理论结合起来,强调市场制度作为经济制度的重要性。

制度经济学认为,市场并非自发生成的,它需要适当的制度安排来保护消费者权益和促进市场竞争。

二、反垄断政策的实践研究1.合并监管在实践中,反垄断政策的最常见形式是合并监管,即政府对企业合并、收购等行为进行审批和监管。

在此基础上,政府可以对垄断企业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分拆、剥离或限制垄断企业的经营范围等,以保证市场竞争的正常进行。

2.虚假宣传打击虚假宣传是市场竞争中的常见问题,因此反垄断政策中也包含了打击虚假宣传的措施。

如实施“假一罚十”等打击虚假广告的措施,强制厂商承担相应的责任,防止垄断企业以虚假宣传手段欺骗消费者。

3.保护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保护是打击垄断企业的重要手段之一。

通过保护知识产权,政府可以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提高市场竞争力,并防止垄断企业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从而形成垄断地位。

4.公平竞争审查公平竞争审查是反垄断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府通过公平竞争审查,对垄断企业的经营和行为进行审查,以保证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特许经营中的反垄断问题及豁免

特许经营中的反垄断问题及豁免
生。
场 的健 康发展是有利 的。在特许经营 中,被特许人 加入 到特 许人运作的商业体系 中,二者是互相合作
的关系 。但体 系中不存在 竞争并不意味整个市场不 存在 竞争 。加 入到特 许经营体系中 的往往是个人或 者中小经营者 ,他们 加入某一 品牌 的特许经营体系
后便形成一个整体 , 该整体将与其他 品牌展开竞争 。 每个品牌体系减少 内部竞争后 ,该体系的整体实力
理 由拒绝 与相对 人交易 ,在特许经营 中表现 为特许
为 了保护被特许人在特 定区域 的利 益,往往会指 定 特定 区域为某一被特许人独 占经 营。这种 区域 限制
・1 0 5・
黄 广溪 : 特 许 经 营 中的反 垄断 问题及 豁 免
人与被特许人达成协议 ,约定特许人 不能向其他潜 在 的被特 许人 出售特许权 。这 是一种有碍其他经营 主体进入市场参与竞争 的行 为,可能 导致垄 断的发
往是标准化模式操作 ,统一采 购和配送原材 料和产
品 。这对 保障产 品品质具有一定意义 ,特别 是要求 被特许人采购生产经营所必需 的含有特许人特 有知 识产权 的机器设备 ,对 被特许 人顺利 开展特许经营 活动具有决定性意义 。 n 但如果特许人滥用 该条款 , 要 求被特 许人购 买不附有任何专利因素的产 品或 原 材料, 甚至捆绑销售其他不必要的商品 , 特许 人的行 为就符合搭售的特征 , 违 反了 《 反垄断法》 的有关规
2 0 1 3年 2月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J o u r na l o f Hu be i Uni v e r s i t y of Po l i c e
Fe b. 2 01 3 No . 2 Se r . No . 1 3 7

论特许经营的反垄断法规制

论特许经营的反垄断法规制
第 2 6卷 第 5期
20 0 9年 9月
深 圳 大 学学 报 ( 文 社会 科 学 版 ) 人 S eze U i rt H maie & S c l h nh n nv sy(u n i ei t s o i a
V0.6 No5 12 . S p . 20 9 et 0
论 特许 经 营 的反垄 断法规 制
国 啤 酒 酿 造 商 特 许 的 啤 酒 吧 、 胜 加 缝 纫 机 公 司 的特 许 销 售 都始 于 1 9世 纪 5 0年 代 . 通 用 汽 车 公 司 于
19 8 8年 、 克 塞 尔 药 品 公 司 于 1 0 雷 9 2年 也 先 后 创 立 了
有观点认 为 : 断一 个企业 是否垄 断 . 提 是这家企 判 前 业 有 没 有 市 场 支 配 地 位 . 目前 国 内 汽 车行 业 已经 实 现 充 分 竞 争 . 论 生 产 还 是 销 售 , 产 汽 车 还 是 进 口 不 国 汽 车 中都 没 有 一 家 企 业 具 有 市 场 支 配 地 位 ① 言 下 之
全 美 零 售 业 销 售 总 额 的 3 % ; 2 0 年 , 国 特 许 5 到 f 在 中 国 . 许 经 营 3 1 特
断 法 》 适 用 了 。果 真 如 此 吗 ?鉴 于 社 会 各 界 对 反 垄 的
断 法 如 何 规 制 特 许 经 营 的认 知 极 为 混 乱 以 及 特 许 经
作者简介 : 叶卫平(9 l )男 , 17 一 , 安徽桐城人 , 深圳大学副教授 , 法学博士 , 从事市场规 制法研究。
许 经 营 的反 垄 断 法 适 用 及 规 制 的 限 度 等 基础 性 问 题
如 何 妥 善 规 制 特 许 经 营 . 是 刚 刚 实 施 半 年 的 中 国《 垄 断法 》 面 临 的 主要 难 题 之 一 。 围 绕 着 《 反 所 如 反

商业特许经营竞业禁止的反垄断法分析

商业特许经营竞业禁止的反垄断法分析

商业特许经营竞业禁止的反垄断法分析[摘要]特许经营是近年来发展迅速的一种商业经营模式,一般的特许经营合同都会附加竞业禁止条款,目的是为了保护特许人以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为主的特许权。

竞业禁止条款的存在具有其合理性,但也有限制竞争损害合理正当利益的一面,如果竞业禁止条款的规定超出了合理的程度,就会受到反垄断法的规制。

[关键词]特许经营;竞业禁止;反垄断法特许经营是在当今市场经济全球化形势下发展起来的一种重要的营销方式,涉及各个领域,主要是由于新技术、新专利的推广,使优质品牌、先进营销手段、渠道通路等得以一定程度的区域扩张。

对于投资者来说,它具有投资少,节省研发、推广等各项费用,结合各项优势资源整合利用,借船出海,迅速扩张市场的优势。

具体的特许经营项目不论是从其市场领域,还是其运作手法等方面,大多为市场空白,被特许人借助特许人的各项资源,可迅速拓开市场。

关于特许经营的定义,世界各国的概念界定不尽相同,我国2007年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中第三条规定:商业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也就是特许人,以合同的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也就是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一般的特许经营合同中都会附加竞业禁止条款,广义的竞业禁止指对与特定营业具有竞争性的特定行为的禁止,狭义的竞业禁止指对与权利人有着特定关系的义务人的特定竞争行为的禁止。

特许经营合同中的竞业禁止条款是狭义的竞业禁止,规定的内容一般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终止后的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相同或相类似的经营活动,也就是对被特许人针对特许人从事的竞争性行为的禁止。

一、商业特许经营竞业禁止的合理性分析和危害性分析(一)商业合理性分析1.特许人特许权的存在特许经营在我国的真正发展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当时一些国际特许经营组织以合资或独资的形式,采用特许经营的方式在餐饮、服装专卖等领域建立连锁店进入我国市场。

反垄断法及案例分析

反垄断法及案例分析

反垄断法及案例分析垄断是指市场上只有一个或少数几个企业控制着特定产品或服务的供应,从而限制了竞争,增加了价格和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为了保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消费者权益,各国纷纷出台了反垄断法。

本文将对反垄断法进行分析,并结合一些案例进行探讨。

一、反垄断法的意义反垄断法的出现是为了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保护消费者权益。

垄断企业往往可以通过控制市场价格和供应量来牟取高额利润,而消费者则面临着受限制的选择和高昂的价格。

反垄断法的实施可以有效打破垄断,促进市场竞争,推动经济发展。

二、反垄断法的主要内容反垄断法主要包括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禁止垄断集中和监管机构的设立等内容。

禁止垄断协议是指禁止企业通过协议限制竞争,如价格垄断、区域垄断等。

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禁止企业利用其在市场上的主导地位限制竞争,如垄断定价、拒绝交易等。

禁止垄断集中是指禁止企业通过兼并、收购等方式扩大市场份额,从而形成垄断。

三、反垄断法的案例分析1. 谷歌反垄断案谷歌作为全球最大的互联网搜索引擎,被指控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

欧盟委员会对谷歌展开了长达七年的调查,最终裁定谷歌滥用其市场地位。

谷歌在搜索结果中偏袒自家产品,限制竞争对手的展示,这违反了反垄断法的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规定。

欧盟委员会对谷歌处以50亿欧元的罚款,并要求其改变其搜索结果的偏向性。

2. 微软反垄断案微软被指控滥用其在操作系统市场的支配地位,限制了其他软件开发商的竞争。

微软将其操作系统与其浏览器捆绑在一起,限制用户使用其他浏览器,这被认为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美国司法部最终与微软达成和解协议,要求微软开放其操作系统接口给其他软件开发商,并接受监管机构的监督。

四、反垄断法的挑战和展望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反垄断法面临着新的挑战。

一方面,跨国企业的垄断行为更加难以监管,需要国际合作来解决。

另一方面,互联网巨头的垄断行为也给反垄断法带来了新的问题,如数据垄断、算法垄断等。

特许经营反垄断法关系

特许经营反垄断法关系

特许经营与反垄断法的关系摘要:特许经营以独特的价值和优势在世界范围内快速发展,但因其本身的特点随之而来的往往是一些限制竞争的行为。

对超出限度范围的限制竞争行为进行法律规制是我国反垄断立法所面临的一个崭新而富有意义的课题。

特许经营中的限制竞争行为有多种表现形式,本文明确列举特许经营中被禁止的限制竞争行为,并建立特许经营的豁免制度。

在特许经营日益繁荣的今天,研究特许经营的反垄断法规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关键词:特许经营;反垄断法;限制竞争行为一、在特许经营中限制竞争行为的表现有如下方面:特许经营的价值不容置疑。

由于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存在一种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特许人可利用自身的知识产权和经济优势提出限制竞争的行为。

这些限制行为其实质也是一种垄断行为,那么便需要反垄断法对特许经营进行规制。

特许经营的一些限制行为来了解反垄断法对特许经营规制。

1、搭售。

在特许经营中特许人出售原材料和商品给受许人时所获得的利益,和保护其特许经营品牌的需要,限定性的要求受许人只能从特许人那里或从特许人指定的商品供应处提取产品或原材料,在这些产品和原材料中均不包含特许人的专利因素。

在这种情况下,这些产品一般都不是好的搭售品,受许人因此失去了自由选择质量更好的产品、价格更便宜的原料和选择更好服务的可能,失去了部分经营活动赢利机会,从而对经营活动造成不正当的限制竞争行为。

2、固定转售价格。

在特许经营中特许人在增大其原材料、产品或服务的出售,预防引起受许人之间的竞争,特许经营活动中一般实行固定价格销售政策。

固定价格销售实质上就是价格控制,通过签订固定价格协议等其它方式,责成受许人只能以固定的价格出售有关商品的协议及其相应行为,不允许受许人擅自修改商品价格,如果受许人要对固定价格进行改动,必须得到特许人的许可。

3、限制销售区域。

限制销售区域是特许经营中限制竞争行为最主要的表现形式。

受许人拥有被特许人授予的独占特许区域经营权,该区域内不再允许其他受许人经营,同时受许人也被限制在合同中指明的场所进行营业活动,不得擅自扩大经营规模或在其他区域经营。

反垄断法及企业反垄断策略研究

反垄断法及企业反垄断策略研究

反垄断法及企业反垄断策略研究在全球化时代,垄断成为了制约市场开放和经济发展的一大障碍。

随着全球贸易的加速,垄断正在变得日益普遍,导致市场生态恶化,商业环境恶化,消费者权益受到了严重的侵害。

因此,各国都加强了反垄断的力度,制定了一系列的反垄断法律,以保障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权益。

一、反垄断法反垄断法是指保护市场竞争和防止垄断行为,从而实现市场公平竞争的一种法律体系。

反垄断法旨在通过法律手段来预防和打击垄断行为,保障市场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利益,维护市场秩序。

不同国家的反垄断法律体系和政策目标各不相同,但是它们都共同追求的是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的正常运行。

我国从1993年开始颁布了《反垄断法》,目的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促进经济发展。

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反垄断法》已经成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法律工具,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企业反垄断策略企业在市场运营中,往往会出现一些垄断行为,如果这些行为被认定为违反反垄断法,企业将面临巨大的罚款风险,甚至可能被迫终止经营。

因此,企业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反垄断策略来防范风险,避免违反反垄断法。

1、合理定价企业在市场运营中,应当建立合理的价格体系,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价格垄断。

企业应当结合市场需求和产品成本等因素,合理制定价格,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动态调整,避免价格的滥用。

2、合规经营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避免与反垄断法相悖的行为。

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经营行为的合规性,避免违反反垄断法。

3、精细管理企业应当建立精细化的管理制度,确保公司人员的行为符合反垄断法律的规定,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和市场的公平竞争。

4、合规宣传企业应当制定合规宣传策略,对市场竞争环境和反垄断法律规定进行宣传和教育,提升企业成员的反垄断意识,避免违反反垄断法。

5、主动配合企业应当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的监管工作,提供反垄断法律所需的证据和资料。

我国特许经营反垄断法规制立法构想

我国特许经营反垄断法规制立法构想

浅谈我国特许经营反垄断法规制的立法构想摘要:特许经营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是我国反垄断立法所面临的一个崭新而富有意义的课题。

特许经营中的限制竞争行为主要有六种具体表现形式,对其规制首先要明确立法的指导思想,其次要选择适当的立法模式,明确列举特许经营中被禁止的限制竞争行为,建立特许经营的豁免制度。

关键词:特许经营;反垄断;限制竞争行为一、特许经营反垄断法规制的目的和指导思想我国对特许经营进行反垄断法规制的立法目的应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经济分析方法和优先考虑效率在反垄断法中具有重要地位,对于特许经营进行相关规制也应如此。

可通过合理原则对特许经营发生的经济事实进行权衡与比较,进行利益分析。

对特许经营的限制性竞争行为,不能一概否定和排斥,而应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一目的的指导下,进行分析和权衡。

通过这一立法目的的确立,明确法律规制的指导思想。

在指导思想上应该处理好两个方面的关系:第一,处理好吸收外国经验与立足中国国情的关系无论是反垄断法的制定还是以后制定专门的特许经营法,都应该充分认识市场经济的共同规律及其运行的一般要求,广泛借鉴、吸取各国尤其是欧美国家关于特许经营立法、理论和学说以及司法实践的先进经验,建立与世界各国基本相同的反垄断和特许经营制度。

同时,根据我国的特殊国情和市场发育水平,对我国立法和司法的成功经验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出切合中国实际的法律法规,特别要防止国际特许经营中的企业集团滥用知识产权获得高额的垄断利益,注意保护我国民族工业和国家经济安全以及消费者利益。

第二,处理好特许经营系统和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特许经营对消费者的利益会产生积极或消极的影响:一方面,特许经营可以使特许人优秀的经营方法和技术被广泛应用,提高了为消费者服务的水平,被特许人在特许人指导下的标准化经营,使消费者无论在哪里都能接受到标准化的产品和服务。

另一方面,在特许人力量薄弱的情况下,被特许人与供应商交易时处于不利地位,可能在销售产品的价格上给消费者带来不利的影响;特许人滥用特许权而产生交易上的不稳定,也给消费者带来不良影响。

反垄断法在中国的适用性研究

反垄断法在中国的适用性研究

反垄断法在中国的适用性研究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国内企业之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

为解决市场上存在的垄断现象,中国国家政府制定了反垄断法,旨在维护公平竞争原则,保护市场的稳定和公正。

然而,在反垄断法实施过程中,一些问题还存在,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高反垄断法的适用性,是当前中国法律实践中需要重点研究的问题之一。

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首先,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需要明确。

中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规定,反垄断法适用于在中国经营活动中构成反垄断行为的国内和外国企业。

反垄断行为包括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等三种行为。

然而,实际操作中,如何界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经营者集中的概念还存在很大的争议。

对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应该考虑的因素包括企业的市场份额、市场的竞争现状、消费者的需求和企业的市场行为。

对于经营者集中,应该考虑的因素包括市场份额、市场集中度、进入壁垒和消费者利益等。

因此,明确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需要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经营者集中等概念进行深入研究和阐释。

反垄断法的执法难度其次,反垄断法的执法难度是中国市场监管总局面临的一个难题。

由于反垄断法的适用对象是企业,执法人员需要对企业经营和市场背景等事实情况进行调查。

然而,企业往往对外保持保密,执法人员很难获取到足够的证据和信息,从而导致反垄断案件的处理困难。

因此,中国市场监管总局需要采取一定的监管措施来加强企业的合作意识和合规意识。

例如,加强企业对反垄断法的培训和宣传,对于反垄断案件开展公开听证和公开审理等,提高法律透明度和公正性。

反垄断法对市场的影响第三,反垄断法对市场的影响也需要进行研究。

中国国家政府实施反垄断法,旨在保护市场公平竞争,保障消费者利益。

然而,反垄断法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对市场造成一定的影响。

一方面,反垄断法可以遏制一些不公平竞争行为,创造更加透明的市场环境。

另一方面,反垄断法也可能会对企业的发展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例如对大型企业的约束可能会对其继续扩张产生影响,而对小型企业的优惠可能会对市场公平竞争条件产生一定的不平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特许经营的反垄断立法研究
特许经营是一种适应市场经济规模化、全球化、资源配置最优化的商业和贸易经营方式。

特许经营涉及的法律问题诸多,竞争法(主要是反垄断法)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特许经营中,特许人(或称特许权人)通过特许经营合同将其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专利或专有技术等使用权授予受许人(或称被特许人),这就涉及到知识产权、产品销售权、专有技术等的转让,而知识产权的合法垄断性质决定了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中有权对受许人的活动进行一定的限制;同时,特许经营又涉及特许人、受许人和其他竞争者之间横向、纵向两个层次的竞争关系,特许人与受许人签订特许经营合同时,极有可能利用其优势地位滥用特许权,做出搭售、限制转售价格、回授和区域限制等与反垄断法相抵触的限制竞争行为。

因此,在特许经营中,一方面应保护特许人因特许权所享有的合法垄断权;另一方面,也应对特许人滥用特许权做出的限制竞争行为进行反垄断法律规制,这是特许经营中最复杂的法律问题。

而我国《反垄断法》和《特许经营法》的缺失使得当事人面对上述问题时无法可依,案件判决者无法可循,因此弥补此法律漏洞已是刻不容缓。

撰写本文的目的在于,通过分析特许经营中各种限制竞争行为,比较欧盟、美国等西方国家对这些行为的反垄断法律规制及相关判例,提出我国特许经营反垄断法律规制的立法构想。

本文首先从理论上界定了特许经营的概念,并分析其法律特征。

第二章揭示了特许经营限制竞争行为合法性的同时,进一步深入分析其可能导致垄断的内在动因及外在表征,从而为我国反垄断立法将特许经营纳为调整对象提供理论依据。

第三章对国外特许经营的反垄断法律进行比较分析研究,为我国相关立法提供有益参考。

最后,在第三章深入分析国外相关立法及其制度架构的基础上,提出我国特许经营反垄断法律制度建构的立法建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