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个人所得税制的缺陷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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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现行个人所得税制的缺陷及改革建议

论现行个人所得税制的缺陷及改革建议
得 重 征 税 的倾 向 。
( 工资 、 薪金 ) 5 4 %的九级超额 累进税 率 ; 独立劳动所得 纳税意识要较高要求 , 按 % ̄ 5 对 需要完整 的财税信 息和先进的税 收管制制
( 调整费用 扣除标准 , 二) 确定合理 的免征额。 第一 , 工资薪金
的扣 除标准应该适 当考虑发达地 区与不发达地 区的差异 , 允许不
所得税调节功能的发挥 。

3 征管效率低下 , 、 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我国现行 的
个人收入差距不断加大 , 基尼系数 已经达 到 0 5 进入 了国际公 分类所得课税 由于应税所得的确定涉及到按月 、 或年度计算扣 ., 4 次 除额及税率不 同 , 要求既要严格 区分所得的性质 , 又要解决 同类
明显歧视劳动 , 资本 。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对 非独立劳 动所得 重视 ( 劳务报酬 ) 2 %的 比例税率征税 , 按 0 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现加 成 征收 ; 对资本所得 ( 股息 、 息、 利、 利 红 财产转 让所 得、 财产租 赁 所得 ) 2%的比例税率征税 , 按 0 明显带有资本所得轻 征税 , 劳动所
缴, 也容易造成纳税人的税负不公 , 从客观上刺激人们钻空子逃税。
二 、 改 革 现 行 个 人所 得 税 制 度 的 建 议 对
( )采用综合所得课 税与分类所得课税相结合 的混合所得 一 税模式。从世界范 围来看, 个人所得税有三种税制模式分类税制、 有对不 同性质 的所得实行差别待遇 的优点, 易导 致处于 同一收 但 漏计 税的现象。综合所得税制虽 然能反映纳税人 的综 合负税能 力, 并考虑 到个人 之间经济情况和家庭 负担 等给予减免 , 以达 可 到调节纳 税人之间所得税负 的 目的 ,并 实现一定税 收 的公平分 配 , 由于它 的课税手续较繁琐 , 但 征收成本 较高 , 同时对 纳税人 的 度进行支持 , 因此根据我国 目前现实情况 , 改革 目前 的课税制度 , 不能单纯采用综合 所得课税制度 。 而综合所得课税与分类所得课 税相结合 的所得税 制模式 。

关于新个人所得税法存在问题的改进研究

关于新个人所得税法存在问题的改进研究

关于新个人所得税法存在问题的改进研究新个人所得税法是我国税收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对个人所得征税的法律依据。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新个人所得税法在实践中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和不足,因此需要进行改进研究。

1. 税率设置不合理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采用阶梯式税率,但税率水平相对较高,且分级设置不够合理。

这导致了高收入人群的纳税负担较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的积极性和消费意愿。

2. 征税范围狭窄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一系列的免征范围和专项扣除,但这些范围相对较窄,无法完全覆盖个人的各项支出和消费。

也存在一些收入形式虽然属于个人所得,但却难以征税的问题。

3. 纳税征管难度大个人所得税的征管难度相对较大,涉及到纳税人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凭证和票据往往不够完善,导致了征管的困难和漏税的问题。

4. 法律规定不够明确在实际操作中,新个人所得税法存在一些法律规定不够明确的问题,导致了征税的不确定性和争议性。

以上问题都制约了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实施效果和落实情况,需要通过改进研究来加以解决。

二、对新个人所得税法改进的研究1. 合理设置税率针对税率设置不合理的问题,可以通过调整阶梯式税率,降低税率水平,增加免税额度等方式来降低高收入人群的纳税负担,同时提高低收入人群的纳税意愿和积极性。

2. 扩大征税范围应该适时修订税法,扩大征税范围,增加专项扣除项目,完善个人所得税的征管系统,以便更好地覆盖各类收入形式和消费支出。

3. 简化纳税征管手续应该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管管理,简化征管手续和程序,采用网络化征管的方式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漏税现象。

4. 完善法律规定应该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规定,明确个人所得税的减免政策和纳税义务,以避免征税的不确定性和争议性。

以上改进研究可以有效地解决新个人所得税法存在的问题,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公平性,促进我国税收制度的健康发展。

三、结语新个人所得税法是国家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需要通过改进研究来加以解决。

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措施

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措施

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措施引言个人所得税作为我国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促进社会公平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改革和完善。

本文将对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革措施。

问题一:税收负担过重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较高,对于高收入人群而言,税收负担过重。

这导致一些高收入人群对个人所得税采取逃税、避税等手段,影响了个人所得税的公平性和税收的稳定性。

另外,相对较低的起征点也限制了中低收入群体的发展空间。

解决这一问题的改革措施如下: - 降低税率:适当降低个人所得税税率,减轻高收入人群的税收负担,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公平性。

- 提高起征点:适当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缓解中低收入群体的税收压力,促进消费和经济增长。

问题二:征收方式不合理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主要是按照综合所得征收,导致收入来源不同、税负能力不同的纳税人纳税方式相同,缺乏差别化,不利于公平纳税。

改革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的措施如下: - 分项征收:根据纳税人收入来源的差异,采取不同的税收政策进行征收,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差别化。

- 扣缴制度改革:完善个人所得税扣缴制度,提高税收的便捷性和及时性,减少逃税和避税行为。

问题三:税收优惠政策滥用为了鼓励个人创业和发展,我国设置了许多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然而,一些纳税人滥用这些政策,进行虚假申报和避税行为,导致税收损失和税收公平性的问题。

解决税收优惠政策滥用的改革措施如下: - 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对纳税人申报信息的审核力度,加强对优惠政策的监管,减少滥用现象。

- 完善纳税人信息系统:通过建立完善的纳税人信息系统,实现对纳税人真实收入和申报信息的实时监测和比对,避免虚假申报行为的发生。

结论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税收负担过重、征收方式不合理和税收优惠政策滥用等问题。

为了更好地发挥个人所得税在财政收入和社会公平方面的作用,我们应该降低税率、提高起征点,改革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加强对优惠政策的监管等措施,以实现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公平、简单和有效。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优劣和建议(精选5篇)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优劣和建议(精选5篇)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优劣和建议(精选5篇)【篇一】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优劣和建议摘要:我国自改革开放之后,便推出了个人所得税法,以期与市场化经济发展需求更好地适应。

个人所得税征收作为社会收入调整及二次分配的重要工具,对个人可支配造成了极大程度的影响,个人所得税的合理缴纳,不但可实现收入分配间差距的改善,同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实现。

本文首先评析了个人所得税改革效果,指出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工作当前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针对性改进建议,以供参考。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改革;效果评析;建议个人所得税征收,有利于国家财政收入的增加及社会贫富差距的调节,推动社会公平发展的实现。

而施行个人所得税制度,则能将社会发展中的差异性缩小,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重要推动力。

现下,个人所得税征收工作中依旧有一定缺点与不足存在,这也对政府及纳税人提出了需要在实践中共同完善的要求。

一、个人所得税改革效果评析(一)围绕公平思维评析个税改革效果(二)围绕制度保障评析个税改革效果我国现有衡量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标准主要为结构性减税,立足于居民角度来看,因收入偏低所以抗拒个人所得税缴纳。

我国经济发展速度较快,但是个人收入却未能得到显著加速,加之不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更是使得居民承担了更重的生存压力。

结构性减税模式下,个人所得税不但需将居民税收负担进一步减轻,同时还应当依托制度保障、规范体系,将逃税漏税及重复收税避免。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社会经济变化十分显著,有关个人所得税改革方面也暴露出更多的问题,所以在结构制度中也会有一定差异出现,应当合理予以调整。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工作现存问题(二)尚未充分发挥调节收入分配作用(三)扣费标准缺乏科学性我国在征收税务期间,在扣除费用时基本以定额扣除为主,此类方式对于各个纳税人不同的纳税能力未予以充分考虑,即并未结合各个纳税人家庭经济情况等对扣费标准合理进行调整,而是以相同的扣费标准来面对所有纳税人。

现行个人所得税制设计缺陷与完善

现行个人所得税制设计缺陷与完善

现行个人所得税制设计缺陷与完善【摘要】当前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着设计缺陷,包括个人所得税税率较高、税基单一、优惠政策复杂等问题,迫切需要完善。

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可以提高税制公平性和透明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本文分析了个人所得税制设计缺陷,探讨了调整和改革的必要性,提出了建立更加公平和合理的个人所得税制、加强执法管理和提高效率透明度等具体措施。

结论认为完善个人所得税制是必然趋势,个人所得税制的改革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施改革过程中,政府应逐步完善税制框架,平衡税收征管压力和纳税人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制、设计缺陷、完善、调整、改革、公平、合理、执法、管理、效率、透明度、必然趋势、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意义1. 引言1.1 当前个人所得税制存在问题1. 缺乏公平性: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高收入群体往往可以通过各种途径规避纳税,导致低收入群体负担过重。

这种不公平的现象严重影响了税收制度的公信力和社会公平性。

2. 设计不合理:个人所得税制的税率结构不够合理,存在着一些较大的税负突变点,导致纳税人在收入提升时面临较大的税负压力。

税法规定和执行方面也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容易导致纳税人产生疑虑和不满。

3. 管理漏洞:个人所得税制的管理体系相对薄弱,征收和管理工作存在一定程度的滞后和不足,导致税收征管效率不高,全面性和准确性有待提高。

4. 透明度不够: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制在税务征收的过程中缺乏公开透明度,纳税人难以了解自己的纳税情况和纳税资金的使用情况,影响了纳税人对税收制度的信心和支持度。

当前个人所得税制存在诸多问题,需要通过调整和改革来完善税收制度,实现更加公平和合理的税收制度,提高税收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

1.2 完善个人所得税制的重要性完善个人所得税制的重要性在于其直接关系到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和效率性。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直接税收,直接影响着每个纳税人的财务状况和生活水平。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的弊端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的弊端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的弊端(一)课税范围狭窄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采用分类所得税制模式,它只对税法上明确规定的所得分别课税,而不是将个人的总所得合并纳税。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由11项应税所得组成,除此之外的其他所得概不征税。

这些应税所得从形式上看,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个人收入日益多元化、复杂化,不仅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劳动性所得成为个人的重要所得,而且利息、股息和红利等资本性所得也渐渐成了居民个人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外,还有财产继承所得、股票转让所得等。

从所得形式看,不仅有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还有减少的债务和得到的服务等形式。

为此,只规定11项所得和3种表现形式为征税对象已显得过于狭窄,不仅影响了国家财政收入,而且也不利于国家对人们收入水平的调节。

(二)税负不甚公平1.等额收入,税额迥异。

同一收入水平的个人因其收入来源渠道不同,适用的税率不同,最终负担水平也不相同。

如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居民甲和乙,每月收入均为1200元,其中,甲的收入额仅为工薪所得一项,乙的收入额由工薪700元和有规律性的劳务报酬500元组成。

按照现行所得税制的规定,甲该月应纳税额为20元,乙该月不需要纳税。

甲的收入只有一项工薪所得,并达到纳税标准;乙的收入由两项组成,每项收入都没有达到各自的纳税标准。

假设乙居民的工薪所得不变,只有当有规律性的劳务报酬为900元时,应纳税额为20元〔(900-800)×20%〕,税负恰好与甲相同,而此时乙月收入总额为1600元,工薪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两者均为劳动性所得,性质相同,税负却相差甚远。

2.税率复杂,税负不公。

我国个人所得税多种多样的税率形式不仅增加了税制的复杂性,也损害了经济效率,引起了纳税人的诸多不满。

具体表现在:第一,工薪所得适用9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级次有9级,最高边际税率达45%,在这种高边际税率、多档次的累进税率结构中某些级次的税率形同虚设,并无实际意义;第二,工薪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同为纳税人的劳动报酬所得,但两者适用的税率形式和实际的税收负担却存在较大的差别,由于劳务报酬所得的适用税率为20%,且一次性收入畸高时,还要实行加成征收,致使多数时候劳务报酬所得的税负重于工薪所得;第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与其他各项应税所得适用的税率又不相同,不仅有违税收公平原则,而且更增加了征管操作的复杂性。

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的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缺陷与完善]

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的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缺陷与完善]

我国自1980年开征个人所得税以来,个人所得税呈大幅度增长趋势,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在调节收入分配和筹集财政收入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但由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税制也出现了问题,不能够在经济发展中发挥其重要作用,2022年7月底,财政部长谢旭人也强调,将研究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

本人认为,对其进行改革是必要的。

一、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税制存在的问题(一)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额比重过低我国个人所得税占国家税收收入的比例,近几年来一直徘徊在4.4%-―6.8%,总量有增,比例却原地踏步,远远低于发达国家平均30%,发展中国家平均15%的比例,这与我国近年来经济总量和国民财富的快速增长极不适应。

(二)按所得项目分项,按次征税,调节收入的力度有限,不能充分体现公平税负,合理负担的原则。

税务机关界定纳税人全部收入是一件难事,一是收入渠道多元化,二是公民以现金取得较多,三是不合法收入往往不直接经银行发生,四是地下经营大量存在等等,致使自行申报和代扣代缴真实性难以落到实处。

(三)偷税现象严重,处罚力度不足。

收入的多元化,隐蔽化,使公民的纳税意识相对比较淡薄,富人逃税,明星偷税时有发生。

由于偷逃税现象十分严重,查处以后税务部门在自由量权方面往往只注重税款的查补而从轻处罚,纳税人的偷税成本很低,致使许多人以为偷税即使被查处也有利可图,查不到更是无本万利,所有这些都客观上刺激了纳税人偷逃个人所得税的动机。

(四)社会评价体系的偏差和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等致使纳税人缺乏主动申报和自觉纳税的动力。

一些纳税人一方面为社会捐款捐物,一方面又偷逃税。

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不对等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纳税人中的工薪阶层与高收入阶层权利与义务不对等现象;二是纳税人与政府的关系上同样存在着权利与义务不对等。

纳税人缴完税后对这些钱怎么花,是否合适毫无知情权,发言权,那么不要说纳税的自觉性没有动力,连收税合理性都存在问题。

新个人所得税法的亮点不足与改进建议

新个人所得税法的亮点不足与改进建议

新个人所得税法的亮点不足与改进建议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个人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议题日益受到关注。

自198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来,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一直未能得到有效的调整和完善。

为了更好地适应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中国政府于2018年颁布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但该法并不完美,存在一些亮点不足之处。

本文将就新的个人所得税法的亮点不足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的改进建议。

亮点不足:1. 税率过高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将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使得很多低收入者豁免了个人所得税。

但在5000元以上的收入范围内,税率相对较高。

月收入在5000-20000元之间的人员,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而月收入超过50000元的人员,个人所得税税率为45%。

这样的高税率可能会对高收入者形成一定的税负压力,不利于鼓励企业家精神和创新动力的发挥。

2. 税收优惠不明确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了一些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例如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支出可以扣除,但是具体的执行细则不够明确,导致很多人不清楚如何享受税收优惠,甚至存在滥用的情况。

这也导致了许多纳税人对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不满和抵触情绪。

3. 平等性问题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的起征点和税率分级标准并未能很好地体现税收的平等性原则。

在一些发达城市,高昂的生活成本使得即便是低收入者也很难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准,而同一份收入在不同地区的消费力也存在很大的差异。

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应该更多地考虑到地区差异、生活成本和家庭状况,以实现税收的公平性。

4. 税收征管与监督不完善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虽然规定了一些税收的征管措施和监督制度,但实际执行中存在很大的不足。

很多居民在纳税申报和税金支付上存在违规行为,而税务部门的监督和追缴力度并不够强,导致了一定的税收漏税情况。

改进建议:1. 降低税率,优化税收结构针对个人所得税税率过高的问题,政府可以考虑逐步降低税率,扩大免征额,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负压力,提高他们的消费能力。

关于个人所得税征收模式的缺陷与完善

关于个人所得税征收模式的缺陷与完善

关于个人所得税征收模式的缺陷与完善
个人所得税征收模式的缺陷主要有以下几点:
1. 缺乏激励机制。

个人所得税征收的基础是个人的收入,但是
收入的来源和数量并不是个人所能直接控制的,因此对于大部分人
来说,个人所得税并不能提供很强的激励机制。

2. 收入分配不平等。

个人所得税所涉及的人群并不是平均分布的,而是以高收入人群为主,因此在当前社会收入不平等的情况下,征收个人所得税很难对社会财富的分配起到有效的调节作用。

3. 财产类收入比例偏低。

目前个人所得税征收主要针对工资、
劳务、稿酬等收入,而对于财产收益、遗产等财产类收入的征收比
例较低,导致高净值人群的财产类收入被低估。

为了完善个人所得税征收模式,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 加强税务机构的信息获取和监管能力,打击逃税、漏税行为,保证个人所得税的公平、公正征收。

2. 设立所得阶段分段纳税制度,适当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的税收
负担,同时提高高收入人群的税收负担,实现更加合理的财富再分配。

3. 拓展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加大财产类收入的征税力度,
尤其是对高净值人群的财产类收入进行更加充分的征税。

评述现行个人所得税的不足及完善措施5篇

评述现行个人所得税的不足及完善措施5篇

评述现行个人所得税的不足及完善措施5篇第一篇:评述现行个人所得税的不足及完善措施评述现行个人所得税的不足及完善措施一、现行个人所得税制概述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于1994年1月1日起实施。

这是由于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实行鼓励一部分人先富及先富带动共富的方针政策,导致个人收入的分配的差距有不断扩大的趋势,这迫切需要对原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修订,以拓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面,使个所得税开始走向社会,不再仅限于个体工商户、各种明星及外籍人员等高收入者。

针对我国日益扩大的个人收入分配的差距,为了缓和人民对收入分配的不满,现行个人所得税主要功能在于调节社会公平程度,通过再分配缩小收入分配差距。

为了统一税政、公平税负、规范税制,修订后的税法统一了内外两套税制,但受国内条件的限制,现行税制实行的是分类所得税制,并对不同所得适用不同的税率,如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九级超额累所得税,对经营所得、承包租赁得适用五级累进税率,而对其他收入则适用不同的比例税率。

在纳税申报上,税法确立了代扣代缴制度。

受我国经济形势的影响,1999年我国再次修订个人所得税法,决定对储蓄存款利息征税,这在理论上是符合税收公平原则的,既可增加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收入,有助于其收入地位的提高,以又可刺激我国低糜的消费潮、扩大内需。

从实施后的效果来看,还是令人满意的。

二、现行个人所得税制运行状况及问题分析从表一中的数据我们可知,个人所得税收入近几年来稳定增长。

一些资料表明个人所得税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积极作用也得到了更好发挥。

同时,在运行过程中也暴露了一些税制设计上的缺陷和征管中的漏洞。

我将着重从下面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实行分类所得税制,税负不公平。

我认为目前我国的分类课征的办法,按纳税人全年各项应税所得分别计征,就税制来说就是不合理的,不同类所得税率不同,计税方法也不同,而且费用扣除也不太合理,导致不同类所得税负担率不同,难以体现公平征税、合理负担的税收原则。

现行个人所得税制的缺陷和改进

现行个人所得税制的缺陷和改进

现行个人所得税制的缺陷和改进作者:丘建文来源:《科学与财富》2010年第11期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是世界各国普遍开征的一种税,也是我国税制中极为重要的税种之一。

个人所得税法自1980年9月公布实施以来,先后经历了五次修订。

与此同时,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也进行了相应的修改。

征收个人所得税是对社会财富的二次分配,为筹集国家财政资金及调节社会经济起了积极的作用。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经济得到迅速发展,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普遍提高,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存在较大的缺陷,已经不能适应现时的需要,个人所得税税制急需改革和完善,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

本文就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的缺陷加以部分析,并提出改进的建议。

一、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的缺陷(一)税制设计不科学国际通行的个人所得税制主要有三种: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分类综合所得税制。

所谓分类所得税制,是指归属于一个纳税人的各类所得或各部分所得,每一类都要按照单独的税率纳税。

也就是说,分类所得税制将纳税人的所得根据其性质不同划分为若干类别,对不同类别的所得额规定不同的费用减除标准、不同的税前扣除办法并可能适用不同的税率,分项计征个人所得税。

所谓综合所得税制,是指归属于同一纳税人的各种所得,不管其所得来源何处,都作为一个总体来看待,扣除法定减免项目的数额后,其余额按累进税率征收。

所谓分类综合所得税制,是分类所得税和综合所得税的结合,它按纳税人的各项有规则来源的所得先课征分类税,从来源扣缴,然后再综合纳税人全年各种所得额,如达到一定数额,课以累进税率的综合所得税或附加税。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采用的是分类所得税制,共分为11类。

其缺点是不能全面、完整地体现纳税人的真实纳税能力,不符合支付能力原则,易产生不公平问题。

在这种税制下,收入总额一定时,收入来源越多,应纳税额则越少;收入来源越集中,应纳税额则越多。

这显然有悖于“同等负担能力的纳税人应当负担相同的税收”的横向公平。

现行个人所得税制设计缺陷与完善

现行个人所得税制设计缺陷与完善

现行个人所得税制设计缺陷与完善【摘要】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设计上的缺陷,比如税负过重、个人税收依赖度过高等。

针对这些问题,本文通过对税制设计缺陷的分析,国际比较与借鉴,提出了对个人所得税制完善的建议,包括降低税负、增加税收调节弹性等。

文章还探讨了税制调整可能带来的影响,以及政府在整个过程中扮演的角色与责任。

结论部分强调了完善个人所得税制的必要性,提出了建议的实施路径,并展望未来的发展方向。

通过对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完善,可以更好地实现税收的合理分配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现行个人所得税制、设计缺陷、国际比较、完善建议、税制调整、政府责任、必要性、实施路径、未来展望。

1. 引言1.1 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的问题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在现行个人所得税制中存在着税率过高的问题。

根据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税率分为七个档次,最高税率达到45%,这对高收入者来说负担较重,严重影响了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现行个人所得税制中存在着征税边界不合理的问题。

当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征税边界较低,普通工薪阶层也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税款,这加大了普通民众的经济压力。

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在税收外逃和逃税规避方面也存在较大的漏洞,影响了税收的正常征收。

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情况下,我们需要对现行个人所得税制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以提高税收的公平性和效率性。

通过对税制设计缺陷进行深入分析,可以更好地了解问题的本质,并提出针对性的改革建议,从而实现税制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税制的完善不仅是对现行税制的优化,更是对社会公平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税收是国家的重要财政收入来源,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对于国家财政的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正文2.1 税制设计缺陷分析1. 纳税人分类不合理: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在纳税人分类上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

目前主要分为工薪所得、经营所得、稿酬所得等几类,但现实中很多纳税人存在多种形式的收入,且各类收入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转移和混淆,导致难以界定纳税人应纳税款的具体额度。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问题及改进-最新年文档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问题及改进-最新年文档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问题及改进-最新年文档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问题及改进随着我国社会发展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居民收入不断提高,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社会收入分配职能作用显得越来越重要,而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因为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其职能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

因此,结合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对税制进行分步式、循序渐进的改革迫在眉睫。

一、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问题1.现行分类所得税税制模式存在缺陷税收的横向公平原则要求经济条件或纳税能力相同的人缴纳相同的税收。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分类征收模式,对不同来源、类型的个人所得采用了不同的税率,等额的税前收入由于来源或者取得次数的差异可能导致不同的税收,由此导致实际税负的不相等,进而违背了税收横向公平原则。

(1)同等的工薪收入、劳务报酬收入和股息红利收入由于来源与取得次数不同,在税收模式的适用上大相径庭。

而且对劳动性收入采用累进税率,对其他生产要素收入采取比例税率,也会使得劳动收入的税收负担偏重,造成收入分配的逆向调节。

(2)现行的分类所得税模式并没有将个人所得全部纳入个人所得税计征范围,尤其是需要加大调控力度的,薪酬之外的一些高收入。

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包括薪酬、稿酬、经营所得等11类。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个人收入来源多元化,个人收入所得形式非上述11类所能涵盖。

比如,厂主型的富豪,不给自己开工资或仅象征性地开工资,就可以全部或大部规避超额累进税率的调节机制;又如,城镇化进程中,大量城市周边居民获得大量房产和补偿收入,然而由这部分的收入目前并没有纳入征税收入范围。

(3)现行税制导致收入来源单一的工薪阶层缴税较多,而收入来源多元化的高收入阶层缴税较少,无法体现“量能负担”的原则。

由于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速度加快,居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非货币收入逐步增多,居民收入呈现出多样化和隐蔽化的特点,如个人股权转让收入、房屋转让收入、金融市场衍生品收入等。

尤其是一些高收入阶层,如私营企业主、演艺明星等,收入来源渠道多,隐蔽性强,使税务机关对于他们的真实收入情况很难准确掌握,从而导致逃税避税漏洞较多。

关于新个人所得税法存在问题的改进研究

关于新个人所得税法存在问题的改进研究

关于新个人所得税法存在问题的改进研究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实施,旨在建立公平和透明的税收制度,以更好地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在实践中,新个人所得税法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和难点,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本文将对新个人所得税法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相关改进建议,以期为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健康发展提供参考。

一、存在的问题1.1 税率偏高根据我国现行的新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较高,起征点较低,使得纳税人的负担较重。

尤其是对于中低收入群体来说,税收负担过重,导致其实际收入减少,影响消费和生活水平。

1.2 税基偏窄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对收入的征税范围较窄,许多收入来源未被纳入征税范围,导致一些高收入者可以通过合法手段规避纳税,从而降低其实际税负。

这种情况不仅影响税收的公平性和效益,也影响了税收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1.3 税收征管难度大由于税收征管的难度较大,一些高收入者存在逃避纳税的行为,使得税收征管成本增加,税收征管效果降低。

税收征管的滞后性和不透明性也给税收征管带来了困难。

1.4 税收优惠政策不够公平目前的税收优惠政策在设计和实施上存在一定的不公平性,一些高收入者通过搭乘税收优惠政策,减少纳税义务,使得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平性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挑战。

以上所述的问题,反映了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在税率、税基、税收征管和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存在着不少难点和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规范。

二、改进建议2.1 降低税率、扩大起征点在调整税率和扩大起征点的基础上,可以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负,提高其实际收入,促进消费和增加内需。

也可以减轻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纳税人的负担,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创业。

2.2 扩大税基、加强征管应该通过扩大税基和加强税收征管,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避免一些高收入者通过规避手段逃避纳税。

也需要加强税收征管的科技化和信息化建设,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质量。

2.3 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在完善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应该加强政策设计和实施,提高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平性和普惠性,避免一些高收入者通过滥用税收优惠政策减少纳税义务。

个税改革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讨

个税改革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讨

个税改革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讨个税改革是一个国家财政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个国家纳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在实际的个税改革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难点。

本文就要探讨个税改革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

一、个税改革存在的问题1. 个税制度不合理个税制度在我国是相对复杂的,税率结构不合理,税收基数宽泛,难以保证公平和合理,一些高薪人群往往通过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来规避税收,而一些低薪人群则需要承担较大的税收压力。

2. 税收征管难度大由于税制的复杂性,税收征管难度较大,很难全面掌握纳税人的收入情况和财产情况,导致了一些税收漏洞的存在,也影响了国家税收的增长和稳定。

3. 客观条件不足目前我国的个税改革还受到了一些客观条件的制约,如国内经济发展不均衡、税收政策执行的不完善等问题,这些客观条件限制了个税改革的推进和效果的发挥。

二、对策探讨1. 改革个税制度通过对个税制度的重构和调整,可以解决税率结构不合理的问题,适时提高对高收入人群的税收比例,减轻低收入人群的税收负担,从而实现税收的公平和合理。

2. 加强税收征管在征管方面,可以加大税收征管的力度,加强对高收入人群和企业的税收监督和稽查,完善税收征管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机制,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质量,减少税收漏洞的存在。

3. 完善税收政策在税收政策方面,可以进一步完善税收政策,加强对税收政策的执行力度,减少税收政策的变动和不确定性,提高税收政策的透明度和稳定性,从而为个税改革提供更好的政策环境。

4. 增加宣传和教育在推进个税改革的过程中,可以增加对纳税人的宣传和教育,提高纳税人的税收意识和纳税自觉性,从而推动个税改革的顺利实施。

5. 加大国际合作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可以加大对国际税收合作的力度,加强与其他国家的税收信息交流和共享,建立国际税收征管的合作机制,减少跨国税收漏洞,为国家税收的稳定和增长提供更好的保障。

个税改革是一个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其中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和难点,但只要我们能够抓住重点,采取有力的对策,就一定能够克服这些问题,推动个税改革朝着更加公平和合理的方向迈进。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第一篇: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一、引言个人所得税是国家为调节个人收入、贯彻公平税负、缓解社会分配不公而对高收入者征税的一个税种,是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政策工具。

自我国开征个人所得税以来,个人所得税在组织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化,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已不能适应目前经济发展水平的需要,不管是在课税主体、课税客体,还是在征税方式上,均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这些问题导致了个人收入分配差距逐渐拉大,对社会稳定以及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

对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已经迫在眉睫。

二、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的基本情况从国际上看,个人所得税的税制模式主要分为综合税制、分类税制以及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也称为混合税制)三种类型。

目前国际上大多数国家都采用综合税制或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

而我国实行的则是分类税制,具体如下:1、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2、征税模式:现行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征收制度,应税所得分为11项,具体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等。

3、税率: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包括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两种形式。

其中,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等均适用20%的比例税率。

新个税改革后仍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新个税改革后仍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新个税改革后仍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新个税改革自实施以来,为国家和个人带来了诸多利好,但也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重点分析新个税改革后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为未来的改革和完善提供参考。

一、问题分析1.1 税收征管难度加大新个税改革将原有税率档次从7个调整为7个,并适当拉大了税率区间。

但相比较原有个税制度来说,新的税率结构更加复杂,对征管部门的效率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2 免征额标准不尽人意个税改革后提高了个人年度收入免征额,但相对来说并不尽人意。

特别是在一线城市,高昂的生活成本并未得到充分的体现,使得高收入者的纳税压力并未得到有效减轻。

1.3 纳税人认知度低新的个税制度对于纳税人来说是一个全新的体系,其中包含了许多陌生的名词和概念。

很多纳税人可能并不了解自己的具体纳税情况,导致征管过程中出现理解偏差和争议。

1.4 税法规则复杂度高新税法对于一些特殊情况的规定并不十分明确,对于一些高收入群体的特殊收入也没有明确的规定。

这导致了税法的执行难度增加,也给征管部门带来了更大的挑战。

1.5 征管系统不完善新个税改革需要更加先进的征管系统来支撑,但目前国内的征管系统并不完善。

尤其是在信息管理和数据分析方面,征管部门的工作效率和水平远未达到理想状态。

二、对策建议2.1 提高征管部门能力针对个税改革后的征管难度加大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提高征管部门的能力和水平。

可以加大对征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可以引入更多先进的科技手段支持税收征管,提高征管的效率和水平。

对于免征额标准不尽人意的问题,可以根据不同城市的实际生活成本做出调整,使得高收入者的纳税压力得到更好的缓解。

同时也可以考虑将一些特殊支出纳入免征范围,例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等。

2.3 加强纳税人教育针对纳税人认知度低的问题,需要加强纳税人的教育和宣传工作。

可以通过各种途径普及个税知识,提高纳税人对新个税制度的理解和接受程度。

略论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缺陷及完善措施

略论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缺陷及完善措施

略论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缺陷及完善措施我国第一部个人所得税法诞生于1980年,至今先后经历了六次修订,逐步得到了完善,对于公平税负、调节收入都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但随着国际税收竞争的日趋激烈和我国改革开放的继续深入以及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乡居民收入呈现出多元化、复杂化和隐蔽化,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仍存在着诸多缺陷。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倍增、收入分配差距逐步缩小、收入分配秩序明显改善、收入分配格局趋于合理的四大目标,必须要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法,不断深化税制改革,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

一、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存在的缺陷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具有以下特点:实行分类所得税制;超额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实行定额、定率相结合、内外有别的费用扣除方法;采取源泉扣缴和自行申报两种征纳方法。

经过第六次修订,原个人所得税法中存在的不足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弥补,但仍然存在着以下缺陷。

1、实行分类所得税制,税负公平难以确保从世界范围来看,个人所得税制模式主要有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和混合所得税制三种。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采用分类所得税制,将个人取得的应税所得划分为11类,具体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由于不同的所得项目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计征方法以及费用扣除标准,会导致月收入相同的两个纳税人因各自的所得属于不同项目而缴纳不同数额的税款,这有违横向公平原则。

此外,分类所得税制存在很大的避税空间,特别是那些所得来源较多的高收入者,他们可以利用分解收入、多次扣除费用等手段不缴或少缴个人所得税,而所得来源少和收入相对集中的中低收入者却要缴纳更多税款,造成高收入者税负轻而中低收入者税负重的局面,这不符合纵向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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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项 计 征 个人 所 得 税 。所 谓 综 合 所 得 税 制 , 指 归 属 于 同 一纳 税人 的 各 种 是 所得, 不管 其 所 得 来 源 何 处 , 作 为 一 个 总 体 来 看 待 , 除法 定 减 免 项 目的 都 扣 数 额后 , 余 额 按 累 进 税 率 征 收 。 谓 分 类 综 合 所 得 税 制 , 分 类所 得 税 和 其 所 是 综 合所 得 税 的结 合 , 它 按 纳税 人 的各 项 有 规 则 来 源 的 所 得 先 课 征 分 类 税 ,
与 劳 务 报 酬 所 得 同是 勤 劳所 得 , 质 上 并无 差 别 , 却适 用 不 同 的税 率 。 本 但 这 种 税 率 设 计 明显 不 合 理 。 实 生 活 中 , 于 各 种 原 因 , 税 人 各 月 获 得 的收 现 由 纳 入 也 是 不 均 等 的 。有 的 人 是 分 散 获 得 个 人 收 入 , 有 的 人 则 是 一 次 性 获得 而 收 入 。 按 月 、 次 计 征 个 人 所 得 税 的前 提 下 , 散 获 得 收 入 者 适 用 低 税 率 , 按 分 税 负 相对 较 轻 : 次 集 中 获 得 收 入 者 适 用 较 高 的 税 率 , 负 相 对 较 重 。 显 一 税 这 然 是不公平的, ,还 易 造 成 一 些 高 收 入 者 将 一 次 性 收 入 分 散 实 现 , 化 整 为 零, 以便 适 用低 税 率 避 税 。 外 , 偶 然 所 得 , 其 是 体 育 彩 票 、 利 彩 票 等 此 对 尤 福 高 达 百 万 、 万 的 中 奖所 得 , 一 执 行 2 % 比 例 税 率 , 悖 于“ 同 负 担 千 统 0的 有 不 能 力 的纳 税 人 应 当 负担 不 相 同 的 税 收 ” 纵 向 公 平 。 的 ( 个 人 所 得 税 的课 税 范 围 不全 面 四) 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 论是在城镇 各收入阶层间 , 是在城 乡间、 不 或
科 学 论 坛
摹 警与 富 与
现行个人所得税 制 的缺 陷和改进
丘 建 文
( 厦门永晟税 务师 事务所 有限公司 3 1 0 ) 6 0 0
个 人所 得 税 是 对 个 人 取 得 的 各 项 应 税 所 得 征 收 的一 种 税 , 世 界 各 国 是 普 遍 开 征 的一 种 税 , 是 我 国税 制 中 极 为 重 要 的税 种 之 一 。 个 人 所 得 税 法 也 自 18 9 0年 9月 公 布 实旌 以来 , 后 经 历 了 五 次 修 订 。与 此 同时 , 人 所 得 先 个
多年 米 一 成 不 变 的税 率 已经 不 能 完 全 适应 当 前 的 经 济 形 势 。 国个 人 所 得 我 税 纳 税 人 大 部 分 为 工 薪 阶 层 , 用 于 工 资 薪 金 所 得 的税 率 多 达 9级 , 且 适 而
4%4% 0 、5 的边 际税 率 很 少印象 。 金 所 得 还 薪


( ) 制 设 计不 科 学 ~ 税 国际 通行 的 个人 所 得 税 制 主 要 有 三 种 : 类 所 得 税 制 、 合 所 得 税 制 、 分 综 分 类 综 合 所 得税 制 。所 谓 分 类 所 得 税 制 , 指 归属 于 一 个 纳 税 人 的 各 类 所 是 得 或 各 部 分所 得 , 一 类 都 要 按 照 单 独 的 税 率 纳 税 。也就 是 说 , 类 所 得 税 每 分 制 将 纳 税 人 的所 得 根 据 其 性 质 不 同划 分 为 若 干 类 别 , 不 同 类 别 的 所 得 额 对 规 定 不 同 的 费用 减 除 标 准 、不 同的 税 前 扣 除 办 法 并 可 能适 用 不 同 的 税 率 ,
用 2% 0 的比例税 率, 并按应纳税额减征 3 % 对 劳务报 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 0; 高的、 高的, 特 除按 2 % 0 征税 外 , 可以实行 加成征 收, 还 以保 护合理 的收入 和 限制 不 合 理 的 收 入 。
虽 然 国家 在 设置 个 人 所 得 税税 制 时 已经 尽 量 地 考 虑 兼顾 各 方 利 益 , 但
税 。该税 率按个人月工资 、 薪金应税所得额划 分级距, 最高一级 为 4 % 最 5,
低 一 级 为 5 , 9级 。 %共
2 适用 5级超额累进税率 。适用按年计 算、 . 分月预缴税款 的个体工 商
户的生产 、 营所 得和对 企事业单位 的承包经营 、 租经 营的全年应纳税 经 承 所 得额 划 分 级 距 , 低 一 级 为 5 , 高 一 级 为 3 % 共 5级 。 最 %最 5, 3 比例税 率 。对 个 人 的 稿 酬 所 得 , 务报 酬 所 得 , 许 权 使 用 费所 得 , . 劳 特 利 息 、 息 、 利 所 得 , 产 租 赁 所 得 , 产 转 让 所 得 , 然 所 得 和 其 他 所 股 红 财 财 偶 得 , 次 计 算 征 收 个 人 所 得 税 , 用 2 % 比例 税 率 。其 中 , 稿 酬 所 得 适 按 适 0的 对
税法实施条例也进行了相应 的修改。 征收个人所得税是对社会财富的二次 分配 , 为筹 集 国家 财 政 资 金 及调 节 社会 经 济起 了 积 极 的 作 用 。 随着 时 间 的 推移 , 国经 济 得 到 迅速 发 展 , 乡居 民 收 入 水平 普 遍 提 高 , 国现 行 个 人 我 城 我 所 得税 制 存在 较 大 的 缺 陷 , 已经 不 能 适 应 现 时 的 需 要 , 人 所 得 税 税 制 急 个 需 改革 和 完 善 , 其 更好 地 发挥 作 用 。本 文 就现 行 个 人 所 得 税 制 存 在 的 缺 使 陷加 以部分析, 并提出改进 的建议 。 我 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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