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输血技术标准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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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输血流程

临床输血流程

临床输血流程临床输血是指将血液或血液制品通过静脉途径输入受血者体内的一种治疗方法。

它在临床上应用广泛,能够有效地帮助临床患者恢复健康。

然而,输血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正确的输血流程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进行输血前的准备工作十分关键。

医护人员需要仔细核对患者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等,并与输血医嘱进行核对,确保患者的身份信息与医嘱一致。

同时,还需要对患者进行输血前的体格检查,评估患者的输血适应性,确保患者没有禁忌症。

此外,还需要向患者充分解释输血的目的、过程以及可能的风险,征得患者的同意。

其次,进行输血前的检验工作也是不可或缺的。

医护人员需要对患者进行血型、Rh血型鉴定,并进行交叉配血试验,确保输血血液与受血者的血型相容。

同时,还需要进行传染病筛查,包括乙肝、丙肝、HIV等,确保输血血液的安全性。

接着,进行输血过程中的监测工作至关重要。

在输血过程中,医护人员需要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包括血压、脉搏、呼吸等,及时发现输血反应的征兆。

同时,还需要定时检测患者的血红蛋白、血小板等指标,确保输血效果和安全性。

最后,进行输血后的处理工作同样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输血结束后,医护人员需要对患者进行观察,密切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出现的输血反应。

同时,还需要做好输血记录,包括输血的日期、时间、输血量、输血血液的批号等,确保输血过程的可追溯性。

综上所述,临床输血流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显得至关重要。

只有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才能够确保输血过程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最大程度地减少输血风险,保障患者的健康。

因此,医护人员在进行输血工作时,务必要严格遵循输血流程,确保每一个细节都做到位,为患者的健康保驾护航。

临床输血标准规程

临床输血标准规程

临床输血流程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安全有效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临床输血。

第二章输血申请流程第三条临床经治医师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自体输血和血液治疗等,对病人实施临床输血疗法。

第四条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病人或其直系亲属履行告知义务:第一款经治医师应向病人或其直系亲属说明输注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液传播相关性疾病的可能性,征得病人或其直系属的同意,并在《临床输血治疗同意书》上全名签字。

第二款病人《临床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保存。

第三款无直系亲属与相关人员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保存。

第五条申请输血应由临床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内容。

第一款《临床输血申请单》内容包括:1.病人姓名、年龄、性别、民族、门诊号(住院号)、科别、病区、床号;2.疾病诊断、输血史、妊娠史、输血反应史;3.相关检验(Hb、HCT、PLT、HBsAg、Anti-HBs、HBeAg、Anti-HBe、 Anti-HBc、Anti- HCV、Anti-HIV1/2、梅毒等);4.输血成分与输血量、血型(已有红细胞ABO血型与RhD血型必须填写备查);5.申请日期、输血日期、输血地点、申请医师全名签字等。

第二款《临床输血申请单》必须由主治医师核准全名签字,连同病人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第三款输血科(血库)医师或工作人员可根据病人病情与输血目的选择最合适的血液制品种类进行配发血。

第三章病人血样采集与送检流程第六条确定病人输血后,医护人员(必须至少有一名注册护士)持《临床输血申请单》在病床旁核对病人有关信息后,采集血样。

第一款采集血样时,如病人意识清楚可要求病人回答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住院号)、科别、病区、床号、血型(已知红细胞ABO血型与RhD血型)等确认其身份;如病人意识不清式,通过询问病人的亲属或其他护理人员,确认其身份。

【免费下载】临床输血技术标准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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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双人核对
严格按密闭式周围静脉输液法 建立静脉通路;将输血医嘱转 抄到输液单上并核对
核对方式: 一人持病历、输血单另一人持血袋; 逐项执行一人先诵读,另一人复诵 核对一遍后交叉再核对一遍 核对内容: 受血者姓名、床号、住院号、血型 (包括 Rh 因子)、血液成分、用血 量、编号、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液 的有效期、质量;
严格执行双人查对 着装规范 洗手
要点说明
询问患者输血史,既往有无 输血不良反应
严格执行双人查对, 必须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对 病人身份进行确认
严禁从静脉输液通路中采集 血标本
严格执行双人核对
在试管指定位置进行双签名, 将血样、《江苏省公民临床用血 申请单》(首次输血者)、收费 通知单一起送到血库; 废物处理 洗手, 临时医嘱签名
严格执行双人核对
确认病人静脉通路完好 用安尔碘棉杄 2 次消毒血袋的 出口周围,将其覆盖段的塑料 管旋下,将输血前输液袋上的 输血器针头拔出,插入血袋入 口,血袋挂于输液器架上
严格执行双人核对; 核对内容同输血前核对
输血单上必须双签名
一般成人 40-60 滴/min,休 克患者科适当加快,儿童、年 老、体弱、心肺疾病患者速度 宜慢 输血结束后,继续滴入注射用 生理盐水把输血管内血液全部 输完;血袋收回放置在指定的 医疗垃圾袋中保存 24 小时;洗 手
一、受血者血样采集
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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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室核对 医嘱、《输血治疗同意书》、采血标签
告知 采血的目的、、腕 带
采集血样
采血后核对
采血标签、患者、床边卡、腕 带
双签名,送血库
(SOP-培训版)
1
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电试力卷保相护互装作置用调与试相技互术关,系电,力根通保据过护生管高产线中工敷资艺设料高技试中术卷资,配料不置试仅技卷可术要以是求解指,决机对吊组电顶在气层进设配行备置继进不电行规保空范护载高与中带资负料荷试下卷高问总中题体资,配料而置试且时卷可,调保需控障要试各在验类最;管大对路限设习度备题内进到来行位确调。保整在机使管组其路高在敷中正设资常过料工程试况中卷下,安与要全过加,度强并工看且作护尽下关可都于能可管地以路缩正高小常中故工资障作料高;试中对卷资于连料继接试电管卷保口破护处坏进理范行高围整中,核资或对料者定试对值卷某,弯些审扁异核度常与固高校定中对盒资图位料纸置试,.卷保编工护写况层复进防杂行腐设自跨备动接与处地装理线置,弯高尤曲中其半资要径料避标试免高卷错等调误,试高要方中求案资技,料术编试交写5、卷底重电保。要气护管设设装线备备置敷4高、调动设中电试作技资气高,术料课中并3中试、件资且包卷管中料拒含试路调试绝线验敷试卷动槽方设技作、案技术,管以术来架及避等系免多统不项启必方动要式方高,案中为;资解对料决整试高套卷中启突语动然文过停电程机气中。课高因件中此中资,管料电壁试力薄卷高、电中接气资口设料不备试严进卷等行保问调护题试装,工置合作调理并试利且技用进术管行,线过要敷关求设运电技行力术高保。中护线资装缆料置敷试做设卷到原技准则术确:指灵在导活分。。线对对盒于于处调差,试动当过保不程护同中装电高置压中高回资中路料资交试料叉卷试时技卷,术调应问试采题技用,术金作是属为指隔调发板试电进人机行员一隔,变开需压处要器理在组;事在同前发一掌生线握内槽图部内 纸故,资障强料时电、,回设需路备要须制进同造行时厂外切家部断出电习具源题高高电中中源资资,料料线试试缆卷卷敷试切设验除完报从毕告而,与采要相用进关高行技中检术资查资料和料试检,卷测并主处且要理了保。解护现装场置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医院临床输血技术标准操作规程

医院临床输血技术标准操作规程

输血申请标准操作规程1. 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2. 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3. 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血库)负责采血和贮血,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

手术室内的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4.亲友互相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血库)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室)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5. 患者治疗性血液成分去除、血浆置换等,由经治医师申请,输血科(血库)或有关科室参加制定治疗方案并负责实施,由输血科(血库)和经治医师负责患者治疗过程和监护。

6. 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7. 新生儿溶血病如需要换血疗法的,由经治医师申请,经主治医师核准,并经患儿家属或监护人签字同意,由血站和医院输血科(血库)人员共同实施。

8. 临床医务人员有义务向患者及家属解释《献血法》有关规定。

9. 确定输血的申请医师交代患者家属到输血科缴纳互助金。

互助金为血液成本费的2倍(420.00元)。

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标准操作规程1. 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

输血申请单上必须注明标本采集时间及采集人。

特急输血用血常规管(盖紫色)采集,非急输血用普通管采集(盖红色)。

2. 用药者注明用药情况。

3. 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其他人员禁止送血)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双方进行逐项核对,并签字。

2020年临床输血技术标准操作流程(最新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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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输血技术标准操作流程(SOP -培训版)一、受血者血样采集操作流程要点说明......感谢聆听 采集血样采血后核对采血标签、患者、床边卡、腕严格执行双人核对治疗室核对医嘱、《输血治疗同意书》、采血询问患者输血史,既往有无输血不良反应严格执行双人查对 着装规范 洗手严格执行双人查对,必须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对病人身份进行确认告知采血的目的、配合事项双签名,送血库 在试管指定位置进行双签名, 将血样、《江苏省公民临床用血申请单》(首次输血者)、收费通知单一起送到血库; 废物处理 洗手,严禁从静脉输液通路中采集血标本采血时核对采血标签、患者、床边卡、腕二、接收血液......感谢聆听三、输血接收核对受血者姓名、床号、住院号、 血型(包括Rh 因子)、血液成分、用血量、编号、交配试验结果、核对采血日期、有效期严格执行双人核对检查血液质量 色、质、量凡血液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接收: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血袋有破损、漏血; 3、血液中有明显的凝块; 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9、血液不是由本院血库验收并出具血库检建立静脉通路、使用输血前用药严格按密闭式周围静脉输液法建立静脉通路;将输血医嘱转抄到输液单上并核对输血前核对 核对方式:一人持病历、输血单另一人持血严格执行双人核对; 核对内容同输血前核对洗手,至病人床边严格执行双人,同时携带病历、输血单、输血用具和血制品;必须推治疗车输血时核对患者、床边卡、腕带、输血单、病历、血袋、输液单严格执行双人核对接血袋 确认通畅、消毒确认病人静脉通路完好用安尔碘棉杄2次消毒血袋的出口周围,将其覆盖段的塑料管旋下,将输血前输液袋上的输血器针头拔出,插入血袋入口,血袋挂于输液器架上调节滴数,<20滴/min ,输血后核对输血单、输液单、患者、腕带、床边卡签名输血单、输液单、临时医嘱 输血单上必须双签名四、输血注意事项1、取回的血液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贮血.输血前将血液轻轻摇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

临床输血技术标准操作流程

临床输血技术标准操作流程

临床输血技术标准操作流程
(SOP-培训版)2013.08
一、受血者血样采集
操作流程要点说明
二、接收血液
四、输血注意事项
1、取回的血液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贮血。

输血前将血液轻轻摇匀,避免剧烈震荡。

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

2、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

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液输完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3、输血过程中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1)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
2)立即通知值班的本院医师和血库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4、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及时汇报上级医师,在积极配合治疗抢救的同时,
1)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记录;
2)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选及交叉配血试验。

3)遵医嘱抽取患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
4)遵医嘱抽取患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血浆结合珠蛋白测定、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并检测相关抗体效价,如发现特殊抗体,应进行进一步鉴定;
5)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菌种检测;
6)遵医嘱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
7)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遵医嘱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参照依据:2000年10月01日起实施的由卫生部颁发的《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最新版】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最新版】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第三条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售货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第四条二级以上医院应设置独立的输血科(血库),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第二章输血申请第五条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第六条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第七条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血库)负责采血和贮血,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

手术室内的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第八条亲友互相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血库)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室)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第九条患者治疗性血液成分去除、血浆置换等,由经治医师申请,输血科(血库)或有关科室参加制定治疗方案并负责实施,由输血科(血库)和经治医师负责患者治疗过程和监护。

第十条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第十一条新生儿溶血病如需要换血疗法的,由经治医师申请,经主治医师核准,并经患儿家属或监护人签字同意,由血站和医院输血科(血库)人员共同实施。

第三章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第十二条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献血法》与《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范、第二条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得输血。

第三条临床医师与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得临床输血技术与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与自体输血等。

第四条二级以上医院应设置独立得输血科(血库),负责临床用血得技术指导与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与其她科学、合理用血措施得执行。

第二章输血申请第五条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第六条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得不良反应与经血传播疾病得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得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得无自主意识患者得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人病历。

第七条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血库)负责采血与贮血,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得医疗监护。

手术室内得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第八条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血库)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得采血点(室)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得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第九条患者治疗性血液成分去除、血浆置换等,由经治医师申请,输血科(血库)或有关科室参加制定治疗方案并负责实施,由输血科(血库)与经治医师负责患者治疗过程得监护。

第十条对于Rh(D)阴性与其她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第十一条新生儿溶血病如需要换血疗法得,由经治医师申请,经主治医师核准,并经患儿家属或监护人签字同意,由血站与医院输血科(血库)提供适合得血液,换血由经治医师与输血科(血库)人员共同实施、第三章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第十二条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与贴好标签得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们急诊、床号、血型与诊断,采集血样、第十三条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血库),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29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及附件1-8---作业指导书

29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及附件1-8---作业指导书

第二章输血申请第五条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第六条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第七条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血库)负责采血和贮血,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

手术室内的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第八条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血库)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室)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节器配合格血液。

第九条患者治疗性血液成分去除、血浆置换等,由经治医师申请,输血科(血库)或已复核,并填写配血试验结果。

第五血液入库、核对、贮存第十九条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要认真核对验收。

核对验收内容包括:运输条件、物理外观、血袋封闭及包装是否合格,标签填写是否清楚齐全(供血机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供血者姓名或条形码编号和血型、血液品种、容量、采血日期、血液成分的制备日期及时间,有效期及时间、血袋编号/条形码,储存条件)等。

第二十条输血科(血库)要认真做好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的登记,有关资料需保存十年。

第二十一条按A、B、O、AB血型将全血、血液成分分别贮存于血库专用冰箱不同层内或不同专用冰箱内,并有明显的标识。

第二十二条保存温度和保存期如下:品种保存温度保存期.浓缩红细胞(CRC)4±2℃ACD:21天、CPD:28天、CPDA35天签字后方可发出。

第二十六条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发出: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2.血袋有破损、漏血;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明情况。

2021年《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2021年《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欧阳光明(2021.03.0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第三条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第四条二级以上医院应设置独立的输血科(血库),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第二章输血申请第五条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第六条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人病历。

第七条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血库)负责采血和贮血,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

手术室内的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第八条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血库)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室)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第九条患者治疗性血液成分去除、血浆置换等,由经治医师申请,输血科(血库)或有关科室参加制定治疗方案并负责实施,由输血科(血库)和经治医师负责患者治疗过程的监护。

第十条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第十一条新生儿溶血病如需要换血疗法的,由经治医师申请,经主治医师核准,并经患儿家属或监护人签字同意,由血站和医院输血科(血库)提供适合的血液,换血由经治医师和输血科(血库)人员共同实施。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doc-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doc-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第三条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第四条二级以上医院应设置独立的输血科(血库),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第二章输血申请第五条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第六条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第七条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血库)负责采血和贮血,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

手术室的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第八条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血库)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室)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第九条患者治疗性血液成分去除、血浆置换等,由经治医师申请,输血科(血库)或有前科室参加制订治疗方案并负责实施,由输血科(血库)和经治医师负责患者治疗过程的监护。

第十条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第十一条新生儿溶血病如需要换血疗法的,由经治医师申请,经主治医师核准,并经患儿家属或监护人签字同意,由血站和医院输血科(血库)提供适合的血液,换血由经治医师和输血科(血库)人员共同实施。

输血技术规范

输血技术规范

卫生部制定《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第三条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第四条二级以上医院应设置独立的输血科(血库),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第二章输血申请第五条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第六条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第七条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血库)负责采血和贮血,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

手术室内的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第八条亲友互相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血库)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室)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第九条患者治疗性血液成分去除、血浆置换等,由经治医师申请,输血科(血库)或有关科室参加制定治疗方案并负责实施,由输血科(血库)和经治医师负责患者治疗过程和监护。

第十条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第十一条新生儿溶血病如需要换血疗法的,由经治医师申请,经主治医师核准,并经患儿家属或监护人签字同意,由血站和医院输血科(血库)提供适合的血液,换血由经治医师和输血科(血库)人员共同实施。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第三条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第四条二级以上医院应设置独立的输血科(血库),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第二章输血申请第五条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第六条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第七条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血库)负责采血和贮血,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

手术室的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第八条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血库)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室)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第九条患者治疗性血液成分去除、血浆置换等,由经治医师申请,输血科(血库)或有前科室参加制订治疗方案并负责实施,由输血科(血库)和经治医师负责患者治疗过程的监护。

第十条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第十一条新生儿溶血病如需要换血疗法的,由经治医师申请,经主治医师核准,并经患儿家属或监护人签字同意,由血站和医院输血科(血库)提供适合的血液,换血由经治医师和输血科(血库)人员共同实施。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关于印发《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通知卫生部文件卫医发[2000] 184号卫生部关于印发《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卫生局:为在各级医疗机构中推广科学、合理用血技术,杜绝血液的浪费和滥用,保证临床用血的质量和安全,我部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组织专家制订了《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二○○○年月日抄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卫生部卫生部办公厅二○○○年六月二日印发校对:高光明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第三条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第四条二级以上医院应设置独立的输血科(血库),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第二章输血申请第五条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第六条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第七条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血库)负责采血和贮血,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

手术室内的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第八条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血库)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室)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临床输血技术标准操作流程

临床输血技术标准操作流程

临床输血技术标准操作流程
(SOP-培训版)
一、受血者血样采集
操作流程要点说明
二、接收血液
四、输血注意事项
1、取回的血液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贮血。

输血前将血液轻轻摇匀,避免剧烈震荡。

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

2、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

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液输完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3、输血过程中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1)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
2)立即通知值班的本院医师和血库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4、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及时汇报上级医师,在积极配合治疗抢救的同时,
1)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记录;
2)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选及交叉配血试验。

3)遵医嘱抽取患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
4)遵医嘱抽取患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血浆结合珠蛋白测定、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并检测相关抗体效价,如发现特殊抗体,应进行进一步鉴定;
5)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菌种检测;
6)遵医嘱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
7)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遵医嘱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参照依据:2000年10月01日起实施的由卫生部颁发的《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输血技术规范

输血技术规范

卫生部制定《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第三条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第四条二级以上医院应设置独立的输血科(血库),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第二章输血申请第五条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第六条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第七条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血库)负责采血和贮血,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

手术室内的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第八条亲友互相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血库)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室)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第九条患者治疗性血液成分去除、血浆置换等,由经治医师申请,输血科(血库)或有关科室参加制定治疗方案并负责实施,由输血科(血库)和经治医师负责患者治疗过程和监护。

第十条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第十一条新生儿溶血病如需要换血疗法的,由经治医师申请,经主治医师核准,并经患儿家属或监护人签字同意,由血站和医院输血科(血库)提供适合的血液,换血由经治医师和输血科(血库)人员共同实施。

(技术规范标准)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技术规范标准)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第三条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第四条二级以上医院应设置独立的输血科(血库),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第二章输血申请第五条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第六条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第七条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血库)负责采血和贮血,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

手术室的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第八条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血库)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室)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第九条患者治疗性血液成分去除、血浆置换等,由经治医师申请,输血科(血库)或有前科室参加制订治疗方案并负责实施,由输血科(血库)和经治医师负责患者治疗过程的监护。

第十条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第十一条新生儿溶血病如需要换血疗法的,由经治医师申请,经主治医师核准,并经患儿家属或监护人签字同意,由血站和医院输血科(血库)提供适合的血液,换血由经治医师和输血科(血库)人员共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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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输血技术标准操作流程
(SOP-培训版)
一、受血者血样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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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接收血液
四、输血注意事项
1、取回的血液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贮血。

输血前将血液轻轻摇匀,避免剧烈震荡。

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

2、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

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液输完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3、输血过程中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1)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
2)立即通知值班的本院医师和血库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4、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及时汇报上级医师,在积极配合治疗抢救的同时,
1)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记录;
2)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选及交叉配血试验。

3)遵医嘱抽取患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
4)遵医嘱抽取患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血浆结合珠蛋白测定、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并检测相关抗体效价,如发现特殊抗体,应进行进一步鉴定;
5)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菌种检测;
6)遵医嘱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
7)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遵医嘱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参照依据:2000年10月01日起实施的由卫生部颁发的《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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