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营业税法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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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的计算与申报

营业税的计算与申报

营业税的计算与申报营业税是指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国家规定向政府缴纳的一种税种。

它是按照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额来计算并缴纳,是企业经营成本的一部分。

营业税的计算与申报是企业纳税的重要环节,下面将详细介绍营业税的计算与申报流程。

一、营业税的计算营业税是按照企业的营业额来计算的,计算公式为:营业税=营业额×税率营业税的税率按照不同的行业有所不同,一般是根据国家相关税收法规规定的。

企业需要根据自己所属行业的税率来计算营业税。

例如,企业的年营业额为100万元,行业税率为3%,则该企业的营业税计算如下:营业税=100万元×3%=3万元这样,企业需要缴纳3万元的营业税。

二、营业税的申报营业税的申报是指企业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将税款信息报送给税务机关的过程。

企业需要按照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进行营业税的申报。

1.申报时间营业税的申报时间一般是按照纳税期限来规定的,一般是按季度或年度进行申报。

具体申报时间可以通过税务部门的通知或相关法规来确定。

2.申报程序企业在申报营业税时,一般需要进行如下几个步骤:(1)整理相关纳税资料:企业需要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整理相关的纳税资料,如购销合同、发票、收据等。

(2)计算营业税:根据前面所介绍的计算公式,企业需要根据自己的营业额和税率来计算营业税。

(3)填写申报表:企业根据税务机关提供的申报表格,填写相关信息,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营业额、营业税等。

(4)缴纳税款:填写完申报表格后,企业需要将相应的税款缴纳到指定的银行账户。

(5)提交申报表格:企业将填写完的申报表格和缴纳税款的凭证,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交给税务机关。

3.申报方式企业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进行营业税的申报。

线上申报是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申报,企业可以登录税务机关的官方网站,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纳税资料。

线下申报则是企业亲自到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将填写完的申报表格和缴纳税款的凭证交给税务机关。

第五章营业税的税收筹划

第五章营业税的税收筹划
思考:这一规定提供了怎样的筹划空间?
案例
甲建设单位有一工程需找一施工单位承建。 在X工程承包公司的组织安排下,施工单位 Y最后中标。随后,甲建设单位与Y签订了 承包合同,合同承包金额为1400万元。另 外,甲建设单位还支付给X工程承包公司80 万元的服务费用。
若按照原方案操作,X适用“服务业” 税目,其应缴纳营业税为80×5%=4 万元
合作建房的营业税筹划 工程承包的营业税筹划 购买建筑设备的营业税筹划 单位自建房及销售的营业税筹划
合作建房的营业税筹划
“以物易物”方式的合作建房
成立合营企业方式的合作建房
“以物易物”方式的合作建房
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相互交换,双方 都取得了部分房屋的所有权
以出租土地使用权为代价换取房屋所有权
划款
乙公司
所有人
过户
付款
甲公司
售房
开票
丙公司
建房
按照原先方案操作,甲公司行为属于 “销售不动产”,则应缴纳营业税为: [
思考:如何筹划?
筹划方案:
委托
乙公司
(所有人)
划款
甲公司
(代建房)
开票
付款
丙公司
(施工企业)
假定工程总建造成本仍为10000万元, 甲公司代建房的手续费为5万元,则甲 公司要缴纳的营业税为0.25万元,同 时乙公司和丙公司也未受到不利影响。
一项应税劳务,由谁来纳税,国家税收法律、法 规都有具体明确的规定,不以相关各方约定为准, 即便是双方签了合同、协议也不能转嫁纳税义务。
娱乐业营业税筹划
现实生活中,娱乐业经营者为方便顾客常 提供多元化营业项目,如兼营饮食、旅店 服务等,如何筹划?
消费者接受综合性服务消费时,服务收费 方面如何筹划?

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

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

一、概述营业税是一种流转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从事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为了规范营业税的征收管理,保障国家财政收入,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相应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1. 纳税人《条例》规定,在我国境内从事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

2. 税目税率《条例》将营业税的税目分为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等七个税目,并规定了相应的税率。

3. 营业额《条例》规定,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4.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条例》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5. 纳税申报与缴纳《条例》规定,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三、《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1. 纳税人的确定《实施细则》明确,纳税人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集团及其他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及其他有经营行为的个人。

2. 营业额的计算《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营业额。

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3.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营业税与所得税的区别与计算方法

营业税与所得税的区别与计算方法

营业税与所得税的区别与计算方法营业税(也称为增值税)和所得税是两种不同的税收形式,在中国的税务制度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虽然它们都属于税收范畴,但是在其征收对象、计算方法和税收基础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本文将介绍营业税与所得税的区别,并解释其计算方法。

一、营业税的定义和计算方法营业税,又称增值税,是一种按照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额计算而征收的税种。

它的征收对象是企业对外提供商品或劳务,根据其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征收。

营业税的计算方法通常为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

对于不同行业和不同商品或劳务,营业税的税率有所不同。

例如,对于一些基本生活必需品,营业税税率相对较低;而对于某些奢侈品或高科技产品,税率则较高。

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时,需要将所收取的营业税上缴给税务部门。

二、所得税的定义和计算方法所得税是一种按照企业或个人所得额进行征收的税种。

它的征收对象是企业或个人的纯收入,根据其所得额的一定比例征收。

所得税的计算方法通常为纯收入乘以适用税率。

与营业税不同,所得税的税率依赖于个人或企业的实际所得额。

在中国,所得税根据不同所得额范围划分为不同的级别,每个级别对应一定的税率。

所得税的税率通常是递进的,较低的所得额适用较低的税率,而较高的所得额则适用较高的税率。

对于企业而言,其所得额由企业的总收入减去各项支出后得出。

企业需要根据国家税法规定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并缴纳相应税款。

对于个人而言,所得额包括工资、奖金、股息、房地产租金等所有的收入。

个人需要根据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表,计算并缴纳相应税款。

三、营业税和所得税的区别营业税和所得税作为两种不同的税收形式,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1. 征收对象:营业税的征收对象是企业对外提供商品或劳务,而所得税的征收对象是企业或个人的所得额。

2. 计算方式:营业税的计算方法为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而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为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

3. 税率差异:营业税根据不同行业和商品或劳务的不同,税率有所差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国务院令第66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国务院令第66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02年9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公布根据2012年11月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3年7月1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没有规定的,依照其他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一律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应当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

纳税人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其签订的合同、协议等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一律无效。

第四条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制定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技术标准、技术方案与实施办法;各级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总体规划、技术标准、技术方案与实施办法,做好本地区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具体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支持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并组织有关部门实现相关信息的共享。

第五条税收征管法第八条所称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保密的情况,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六条国家税务总局应当制定税务人员行为准则和服务规范。

国家税收题库

国家税收题库

《国家税收》题库第一章税收概论一、单项选择题1、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是()。

A国债 B国有企业上交利润 C税收 D罚没收入2、税收是国家凭借()取得的收入。

A经济权力 B政治权力 C财产权力 D所有权3、税收产生于()。

A原始社会 B奴隶社会 C封建社会 D资本主义社会4、税收“三性”的核心是()。

A强制性 B无偿性 C固定性 D税率5、当前世界各国的税制结构改革中,增值税和()在税收体系中逐步占据主导地位。

A企业所得税 B个人所得税 C消费税 D营业税6、下列哪个指标属于税收负担中的微观税负()。

A国民生产总值税负率 B国内生产总值税负率 C国民收入税负率 D 企业所得税负率二多项选择题1、税收具有()的形式特征。

A无偿性 B固定性 C强制性 D特殊分配关系2、税收具有()的职能。

A组织收入 B收入分配 C资源配置 D宏观调控3、现代税收的三项最高原则是()A节约原则 B公平原则 C效率原则 D稳定原则4、决定税收负担的因素()。

A经济发展水平 B政府职能X围 C财政收入结构 D宏观经济政策三、判断改错题1、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形式就是税收。

2、利润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最主要形式。

3、税收“三性”的核心是强制性。

4、世界各国税制结构正在进一步向建立以增值税和消费税为主的方向发展。

5、税收的最首要、最基本职能是收入分配职能。

四、简答题1、简述税收的含义。

2、简述税收的职能。

3、简述税收的原则。

第二章税收制度概述一、单项选择题1、税收制度的基础性要素是()。

A纳税人 B征税对象 C征税人 D税率2、税收制度的核心要素是()。

A征税人 B课税对象 C税率 D纳税人3、划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是()。

A征税人 B课税对象 C税率 D纳税人4、()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

A比例税率 B累进税率 C预提税率 D定额税率5、为了严肃税收纪律,1994年的税制改革特别强调将减免税权限集中于()。

税法中的营业税计算方法总结

税法中的营业税计算方法总结

税法中的营业税计算方法总结税法中的营业税是指一种根据营业额或销售额征收的税收,是企业根据其销售额或营业额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款。

营业税的计算方法因地区和具体行业而有所不同,但是总体来说,营业税的计算可以分为两种方法,即税额逐笔计算法和税额比例计算法。

本文将对这两种计算方法进行详细介绍和总结。

一、税额逐笔计算法税额逐笔计算法是指根据企业每一项销售额或营业额进行单独计算税款的方法。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税额 = 销售额(或营业额) ×税率其中,税率是根据地方和行业而有所不同的比例,可以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进行查询或咨询税务机构获得。

税额逐笔计算法的优点是能够精确计算每一项销售额或营业额所需缴纳的税款,因此对于销售额较小但税率较高的企业来说,可以减少税款的负担。

然而,该方法的缺点在于计算繁琐,需要对每一项销售额进行单独计算,增加了企业的财务管理成本。

二、税额比例计算法税额比例计算法是指根据统一的比例计算整体销售额或营业额所需缴纳的税款的方法。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税额 = 销售额总和(或营业额总和) ×税率在税额比例计算法中,销售额或营业额总和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所有销售额或营业额的总和,税率与税额逐笔计算法相同,根据地方和行业可查询或咨询税务机构获得。

税额比例计算法的优点在于简单明了,省去了对每一项销售额进行单独计算的步骤,可以减少企业的财务管理负担。

然而,该方法的缺点是无法准确反映企业每一项销售额所需缴纳的税款,因此对于销售额较大但税率较低的企业来说,可能会增加税款的负担。

综上所述,税法中的营业税计算方法主要包括税额逐笔计算法和税额比例计算法。

对于企业来说,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计算方法。

对于销售额较小但税率较高的企业来说,税额逐笔计算法可以精确计算税款,减少负担;对于销售额较大但税率较低的企业来说,税额比例计算法可以简化计算过程,减少管理成本。

同时,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税法法规进行纳税申报,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

营业税

营业税

第四章
营业税
营业税概念
营业税是以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额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货物和劳务税。

营业税特点
1.征税范围广(涉及整个第三产业)
2.以营业额为计税依据
3.按行业设计税目税率
4.属于价内税
本章学习目标:
1.掌握营业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目、税率
2.掌握不同行业营业税的计税依据
3.掌握营业税的计算方法
4.掌握营业税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划分
5.熟悉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6.了解营业税的征收管理
本章重点:
1.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2.营业税的税目
3.营业税的计税依据
本章难点:
1.建筑业、金融保险业、服务业的计税依据
2.营业税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划分
本章课时:10课时
第一节
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征税范围为销售货物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一、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

(一)提供7项劳务:交、建、金、邮、文、娱、服
(二)转让2项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
温馨提示:营业税征税范围与增值税征税范围完全相反,互相排斥。

增值税
【单选题】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的是()。

A.销售货物
B.进口货物
C.转让无形资产
D.提供修理修配劳务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BD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温馨提示:
提示1:境内应税行为的认定。

营业税的计算举例

营业税的计算举例

营业税的计算举例营业税的计算并不复杂,但是触及营业税计算的税收政策那么很多、很复杂,为了使大家便于掌握这一系列的详细政策,我们经过对营业税计算举例的方式贯串解说这些政策规则。

1.交通运输业例1:迅达长途客运公司6月份,取得公路客运支出40万元,另外该企业向旅客收取了保险费、渡江费、过路费、交通树立基金在营运支出之外独自入账,计收取20万元,试计算当月应纳营业税额。

解:公路客运支出和价外收取的各费、基金均适用交通运输业税目,税率为3%。

应纳营业税=(400000+200000)×3%=18000(元)说明:税法规则,交通运输业的营业税计税额包括所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其价外费用包括承运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等和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如运输票价中包括的保险费,以及随票、运价收取的各种交通树立基金等。

例3:某航空公司8月份出租3架客货运飞机给某包机公司实行包机运营,其包机费合同商定每月为30万元,本月该包机公司完成营运支出50万元,试计算本月航空公司和包机公司各应交纳的营业税税额。

解:航空公司收取的包机费支出适用交通运输业税目,税率为3%;包机公司的除交纳包机费之外的运营支出适用效劳业税目,税率为5%。

航空公司应纳营业税=300000×3%=9000(元)包机公司应纳营业税=(500000-300000)×5%=100000(元)说明:依据«国度税务总局关于航空运输企业包机业务征收营业税效果的通知>(国税发[2000]139号)的规则:对航空运输企业从事包机业务向包机公司收取的包机费,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对包机公司向旅客或货主收取的运营支出扣除交纳的包机费后的营业额应按〝效劳业——代理〞项目征收营业税,其营业额为向旅客或货主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航空运输公司的包机费后的余额。

例4:大华饭店3月份营业支出23万元,其中包括客房效劳支出和餐饮支出未分开核算,试计算当月应纳营业税额。

营 业 税

营 业 税

四、营业税的账务处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纳税义务发生时的账务处理
1、提供应税劳务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时,应按照营业额及其适用
的税率计算应交的营业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 科 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科目。
【例5-5】某运输公司某月营运收入为600 000元, 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3%。该公司应交营业税的计 算及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二、营业税的计算
(一)营业税的计税依据
1、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加法)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额。营业额 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 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 外费用。
2、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减法)
3、计税依据的其他规定(核定)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 产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 下列顺序核定其营业额: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例5-1】某银行第三季度取得贷款利息收入52 000 元,另外取得转贷利息收入26 000元。(银行属于金 融保险业,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计算该银行第 三季度应纳营业税税额。
营业税税额=(52 000+26 000)×5%=3 900(元)
【例5-2】某歌舞厅7月份取得(营业收入320 000元, 其中: )门票收入40 000元,台位费收入80 000元, 酒水收入200 000元。(歌舞厅属于娱乐业,适用的营 业税税率为20%,)计算该歌舞厅7月份应纳的营业税 税额。
营业税税额=(42-6.5-10-5-3.5-8.4)×5% =8.6×5% =0.43(万元)
【例5-4】某建筑公司自建同一规格和标准的楼房两 栋,建筑安装成本共计3 000万元,成本利润率20%, 该公司将其中一栋自用,另一栋对外销售,取得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8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8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8年修订)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8.12.15•【文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施行日期】2009.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营业税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发布日期:2011年10月28日,实施日期:2011年11月1日)修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已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和国家税务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税务总局局长肖捷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条例第一条所称条例规定的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

加工和修理、修配,不属于条例规定的劳务(以下称非应税劳务)。

第三条条例第一条所称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以下称应税行为)。

但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包括在内。

前款所称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第四条条例第一条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一)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二)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三)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四)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第五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一)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二)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营业税实施细则释义

营业税实施细则释义

申请流程
申请材料准备 及时提交申请
营业税的纳税申报要求
税法规定遵循
及时准确完成纳税 申报工作
资料备案
完整备案相关资料 文件
形式要求注意
注意申报表格填写 格式
报表填报
准确填写相关报表 资料
营业税的税收风险与防 范
企业在营业税征收过程中应当注意防范风险,避免因征收不 当导致税务调查和处罚。强化税收合规意识、建立健全内部 控制制度是有效防范税收风险的关键。企业需要定期进行风 险评估,及时调整税收策略,确保合规运营。
营业税实施细则释义
制作人:XXX 时间:20XX年X月
目录
第1章 营业税政策概述 第2章 营业税的税率和征收方式 第3章 营业税的实施细则解读 第4章 营业税的监督与整改 第5章 营业税的应对策略与建议 第6章 营业税政策的总结和展望
● 01
第1章 营业税政策概述
营业税的定义和范围
营业税是一种针对企业经营活动征收的税收,涵盖了多种行 业和领域。营业税的征收对象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营 主体。营业税的税率和征收方式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
01 提高员工税收意识
确保税收合规
02 定期组织培训
促进企业发展
03 确保税收合规
提高企业稳定性
营业税的创新与发展
了解税收政策 变化
及时应对
推动税收制度 完善
促进企业发展
积极参与税收 改革
推动企业进步
营业税的创新与发展
政策变化应对
及时调整经营策略 避免税收风险
参与税收改革
理解政策方向 积极配合政府政策
营业税的合规建议
加强合规意识
企业应注重加强税收合规意识, 避免不当行为

第五章 营业税的纳税筹划

第五章    营业税的纳税筹划

第五章营业税的纳税筹划5.1 营业税混合行为的纳税筹划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就其性质而言 , 营业税在我国具有悠久的历史 , 是一个典型的流转税种 , 它以提供劳务服务收入为计税的主要依据,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5.1.1 营业税纳税人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

单位是指 :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技资企业、外国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 : 个体工商业户及其他有经营收入的个人 ( 包括外籍个人 )。

在我国“境内” , 是指实际税收行政管理的区域。

具体情况是:①所提供的发生在境内;②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出境;③在境内组织旅客出境旅游;④转让的元形资产在境内使用;⑤所销售的不动产在境内;⑥在境内提供保险劳务:一是境内保险机构提供的保险劳务 , 但不包括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二是境外保险机构以在境内的物品为标的提供的保险劳务。

5.1.2扣缴义务人为了加强税收的源泉控制、简化征收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以下简称《营业税暂行条例》) 规定了扣缴义务人。

下列单位和个人直接负有代扣代缴营业税的义务 :(1) 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时的扣缴义务人。

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没设有经营机构的 ,其应纳税款以代理者为扣缴义务人 ; 没有代理者的 , 以受让者或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2) 金融业的扣缴义务人。

在金融业务中 , 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 , 以委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保险业务由初保人全权缴纳 , 分保人的分保业务不再缴纳营业税。

(3) 建筑业的扣缴义务人。

建筑业实行分包或转包的 , 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4) 文化体育业的扣缴义务人。

营业税会计处理方法包括哪些

营业税会计处理方法包括哪些

营业税会计处理⽅法包括哪些《中华⼈民共和国营业税暂⾏条例》已经国务院颁发,现对有关会计处理办法规定如下:⼀、企业缴纳的营业税通过“应交税⾦——应交营业税”科⽬进⾏核算。

⼆、企业按其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缴纳的营业税借记“营业税⾦及附加”(⾦融保险企业、旅游饮⾷服务企业、邮电通信企业、民⽤航空企业、农业企业)、“经营税⾦及附加”(房地产开发企业)、“营运税⾦及附加”(交通运输企业)、“运输税⾦及附加”(铁路运输企业)、“⼯程结算税⾦及附加”(施⼯企业)、“营业成本”(外经企业)等科⽬贷记“应交税⾦——应交营业税”科⽬。

上缴营业税时借记“应交税⾦——应交营业税”科⽬贷记“银⾏存款”等科⽬。

三、⾦融企业接受其他企业委托发放贷款收到委托贷款利息贷记“银⾏存款”或有关企业存款等科⽬贷记“应付帐款——应付委托贷款利息”科⽬;计算代扣的营业税借记“应付帐款——应会委托贷款利息”科⽬贷记“应交税⾦——应交营业税”科⽬。

代缴营业税时借记“应交税⾦——应交营业税”科⽬贷记“银⾏存款”或“财政性存款”等科⽬。

建筑安装业务实⾏转包或分包形式的收总承包⼈代扣代缴营业税总承包⼈收到承包款项应根据应会给分包单位或分包⼈的承包款计算代扣营业税借记“应付帐款”科⽬贷记“应交税⾦——应交营业税”科⽬。

代缴营业税时借记“应交税⾦——应交营业税”科⽬贷记“银⾏存款”科⽬。

四、企业销售不动产按销售额计算的营业税记⼊固定资产清理科⽬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贷记“应交税⾦——应交营业税”科⽬(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房屋不动产所缴纳营业税的核算?按本规定第⼆条进⾏会计处理)。

缴纳营业税时借记“应交税⾦——应交营业税”科⽬贷记“银⾏存款”科⽬。

五、企业销售⽆形资产按销售额计算的营业税记⼊其他业务⽀出等⽀出等科⽬。

借记“其他业务⽀出”、“其他营业⽀出”(⾦融保险企业)、“营业成本”(外经企业)等科⽬贷记“应交税⾦——应交营业税”科⽬。

缴纳营业税时借记“应交税⾦——应交营业税”科⽬?贷记“银⾏存款”等科⽬。

营业税如何计算

营业税如何计算

营业税如何计算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税营业额×适用税率以旅游企业为例:某旅游企业2009年7月取得旅游经营收入200万元,支付其他旅游企业接团费15万元,替旅游者支付餐费20万元,宿费25万元,门票费20万元,交通费60万元,为旅游购买赠品支付5万元。

该单位计税营业额全部收入-税法规定允许扣除项目200-(1520202560)60(万元)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税营业额×适用税率60×5 3万元 1.某广告经营公司2008年8月份取得广告业务收入300000元,支付给其他单位制作费50000元;办理广告代理业务取得收入120000元,其中支付给电视台广告发布费8万元,请计算该广告公司本月份应纳的营业税。

应纳营业税3-80000×517000(元)2.某财务咨询公司2009年7月份取得咨询服务收入150000元;独立举办财税培训班一期,取得收入160000元,其中包含培训资料收入50000元,请计算该公司本月份应纳的营业税。

咨询服务应按“服务业”征收营业税。

培训应按“文化体育业” 征收营业税。

应纳营业税150000×5%160000×3%=12300元3.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某非营利性社会团体2009年5月发生如下业务:(1)(2)出租房屋取得收入15万元;按规定标准收取会费共3万元;(3)为某项目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取得收入8万元;(4)举办科技讲座取得收入1万元;(5)主办的纪念馆取得门票销售收入0.3万元;(6)经营的打字社取得收入2万元,代售福利彩票取得手续费收入0.7万元。

请计算该单位应纳营业税额。

按税法规定,按规定收取的会费、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收入、纪念馆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出租房屋收入应按“服务业——租赁业”征收营业税;打字收入按“服务业——其他服务”征收营业税;科技讲座收入按“文化业——其他文化业”征收营业税;代销福利彩票以手续费为营业额,按“服务业——代理业”征收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年修正)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15.04.24•【文号】主席令第23号•【施行日期】2015.04.24•【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根据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税务管理第一节税务登记第二节帐簿、凭证管理第三节纳税申报第三章税款征收第四章税务检查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依法进行税收工作】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条例(草案)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条例(草案)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条例(草案)实施细则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条例(草案)实施细则(一九八四年九月二十八日财政部发布)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条例》第一条所说的纳税人,是指经营《条例》规定应税业务的国营企业、集体企业、个体经营者及其他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条例》第二条所说的“纳税人兼有不同经营收入”,是指其经营的业务属于不同税目,根据《条例》规定必须按照不同税率分别纳税的收入。

纳税人对不同的经营收入在帐目上应分别记载。

凡不分别记载的,一律依照其应适用税率中最高的税率征税。

第四条《条例》第三条所说的计税依据,解释如下:一、商品零售的“商品销售收入额”,是指实际实现的商品销售收入额,不得从中减除任何成本和费用。

但在经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销货退回,可以从商品销售收入额中扣除。

二、第二款所说的“商品销售额”,是指实际实现的商品销售收入额,不得从中减除任何成本和费用。

“商品购入原价”,是指所销售商品的实际进价,不得包括任何进货费用。

纳税人批发、调拨所收购的农、林、牧、水产品,其收购环节已纳的产品税,可以计入购入商品原价之内。

三、交通运输业务的“营业收入额”,是指客运收入,货运收入、装卸搬运收入及其他各项运输业务收入和运输票价中包含的保险费收入。

国际运输业务,在国际运输途中其乘客或载运的货物改由其他国际运输企业承运的,付给转运单位的客、货运费,应从全程运输收入中扣除。

四、建筑安装的“营业收入额”,是指承包建筑安装工程和修缮业务的全部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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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营业税法第一节营业税概述一、营业税的概念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二、营业税特点和作用(一)营业税的特点1.征收范围广2.按行业设计税目税率3.一般以营业额全额为计税依据4.计算简便,便于征管(二)营业税的作用1.有利于组织财政收入2.有利于促进各行业发展3.有利于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第二节营业税基本要素一、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和税目(一)营业税的征税范围营业税征税范围:是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

1.“境内”的含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1)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2)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3)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4)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2.应税行为应税行为是指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行为。

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以下称应税行为)。

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但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应税劳务,不包括在内。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1)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2)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税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加工和修理、修配,不属于应税劳务。

(二)营业税税目1.交通运输业交通运输业,是指使用运输工具或人力、畜力将货物或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

凡与运营业务有关的各项劳务活动,均属本税目的征税范围。

(1)陆路运输是指通过陆路(地上或地下)运送货物或旅客的运输业务,包括铁路运输、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及其他陆路运输。

(2)水路运输是指通过江、河、湖、川等天然、人工水道或海洋航道运送货物或旅客的运输业务。

打捞,比照水路运输征税。

(3)航空运输是指通过空中航线运送货物或旅客的运输业务。

通用航空业务、航空地面服务业务,比照航空运输征税。

通用航空业务,是指为专业工作提供飞行服务的业务,如航空摄影、航空测量、航空勘探、航空护林、航空吊挂飞播、航空降雨等。

航空地面服务业务,是指航空公司、飞机场、民航管理局、航站向在我国境内航行或在我国境内机场停留的境内外飞机或其他飞行器提供的导航等劳务性地面服务的业务。

(4)管道运输是指通过管道设施输送气体、液体、固体物质的运输业务。

(5)装卸搬运是指使用装卸搬运工具或人力、畜力将货物在运输工具之间、装卸现场之间或运输工具与装卸现场之间进行装卸和搬运的业务。

2.建筑业建筑业,是指建筑安装工程作业。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其他工程作业。

(1)建筑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或装设工程作业,以及各种窑炉和金属结构工程作业在内。

(2)安装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及其他各种设备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包括与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作业和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在内。

(3)修缮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

(4)装饰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饰,使之美观或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业。

(5)其他工程作业是指上列工程作业以外的各种工程作业,如代办电信工程、水利工程、道路修建、疏浚、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平整土地、搭脚手架、爆破等工程作业。

有线电视安装费,是指有线电视台为用户安装有线电视接收装置,一次性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也称之为“初装费”。

对有线电视安装费,应按“建筑业”税目征税。

3.金融保险业金融保险业,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金融、保险。

(1)金融是指经营货币资金融通活动的业务,包括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金融经纪业和其他金融业务。

①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业务,包括自有资金贷款和转贷。

自有资金贷款,是指将自有资本金或吸收的单位、个人的存款贷与他人使用。

转贷,是指将借来的资金贷与他人使用。

典当业的抵押贷款业务,无论其资金来源如何,均按自有资金贷款征税。

人民银行的贷款业务,不征税。

②融资租赁,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设备租赁业务。

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设备租赁给承租人,合同期内设备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权按残值购入设备,以拥有设备的所有权。

凡融资租赁,无论出租人是否将设备残值销售给承租人,均按本税目征税。

③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或非货物期货的所有权的行为。

非货物期货,是指商品期货、贵金属期货以外的期货,如外汇期货等。

④金融经纪业,是指受托代他人经营金融活动的业务。

⑤其他金融业务,是指上列业务以外的各项金融业务,如银行结算、票据贴现等。

存款或购入金融商品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2)保险是指将通过契约形式集中起来的资金,用以补偿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的业务。

4.邮电通信业邮电通信业,是指专门办理信息传递的业务。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邮政、电信。

(1)邮政是指传递实物信息的业务,包括传递函件或包件、邮汇、报刊发行、邮务物品销售、及其他邮政业务。

①传递函件或包件,是指传递函件或包件的业务以及与传递函件或包件相关的业务。

传递函件,是指收寄信函、明信片、印刷品的业务。

传递包件,是指收寄包裹的业务。

传递函件或包件相关的业务,是指出租信箱、对进口函件或包件进行处理、保管逾期包裹、附带货载及其他与传递函件或包件相关的业务。

②邮汇,是指为汇款人传递汇款凭证并兑取的业务。

③报刊发行,是指邮政部门代出版单位收订、投递和销售各种报纸、杂志的业务。

④邮务物品销售,是指邮政部门在提供邮政劳务的同时附带销售与邮政业务相关的各种物品(如信封、信纸、汇款单、邮件包装用品等)的业务。

⑤邮政储蓄,是指邮电部门办理储蓄的业务。

⑥其他邮政业务,是指上列业务以外的各项邮政业务。

(2)电信是指用各种电传设备传输电信号来传递信息的业务,包括电报、电传、电话、电话机安装、电信物品销售及其他电信业务。

①电报,是指用电信号传递文字的通信业务及相关的业务,包括传递电报、出租电报电路设备、代维修电报电路设备以及电报分送、译报、查阅去报报底或来报回单、抄录去报报底等。

②电传(即传真),是指通过电传设备传递原件的通信业务,包括传递资料、图表、相片、真迹等。

③电话,是指用电传设备传递语言的业务及相关的业务,包括有线电话、无线电话、寻呼电话、出租电话电路设备、代维修或出租广播电路、电视信道等业务。

④电话机安装,是指为用户安装或移动电话机的业务。

⑤电信物品销售,是指在提供电信劳务的同时附带销售专用和通用电信物品(如电报纸、电话号码簿、电报签收簿、电信器材、电话机等)的业务。

⑥其他电信业务,是指上列业务以外的电信业务。

5.文化体育业文化体育业,是指经营文化、体育活动的业务。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文化业、体育业。

(1)文化业是指经营文化活动的业务,包括表演、播映、其他文化业。

经营游览场所的业务,比照文化业征税。

①表演,是指进行戏剧、歌舞、时装、健美、杂技、民间艺术、武术、体育等表演活动的业务。

②播映,是指通过电台、电视台、音响系统、闭路电视、卫星通信等无线或有线装置传播作品以及在电影院、影剧院、录像厅及其他场所放映各种节目的业务。

广告的播映不按本税目征税。

③其他文化业,是指经营上列活动以外的文化活动的业务,如各种展览、培训活动,举办文学、艺术、科技讲座、演讲、报告会,图书馆的图书和资料借阅业务等。

④经营游览场所的业务,是指公园、动(植)物园及其他各种游览场所销售门票的业务。

(2)体育业是指举办各种体育比赛和为体育比赛或体育活动提供场所的业务。

以租赁方式为文化活动、体育比赛提供场所,不按本税目征税。

6.娱乐业娱乐业,是指为娱乐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经营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场、游艺场等娱乐场所,以及娱乐场所为顾客进行娱乐活动提供服务的业务。

(1)歌厅是指在乐队的伴奏下顾客进行自娱自乐形式的演唱活动的场所。

(2)舞厅是指供顾客进行跳舞活动的场所。

(3)卡拉OK歌舞厅是指在音像设备播放的音乐伴奏下,顾客自娱自乐进行歌舞活动的场所。

(4)音乐茶座是指为顾客同时提供音乐欣赏和茶水、咖啡、酒及其他饮料消费的场所。

(5)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场是指顾客进行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活动的场所。

(6)游艺场是指举办各种游艺、游乐(如射击、狩猎、跑马、玩游戏机等)活动的场所。

上列娱乐场所为顾客进行娱乐活动提供的饮食服务及其他各种服务,均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7.服务业服务业,是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其他服务业。

(1)代理业是指代委托人办理受托事项的业务,包括代购代销货物、代办进出口、介绍服务、其他代理服务。

①代购代销货物,是指受托购买货物或销售货物,按实购或实销额进行结算并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②代办进出口,是指受托办理商品或劳务进出口的业务。

③介绍服务,是指中介人介绍双方商谈交易或其他事项的业务。

④其他代理服务,是指受托办理上列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的业务。

金融经纪业、邮政部门的报刊发行业务,不按本税目征税。

(2)旅店业是指提供住宿服务的业务。

(3)饮食业是指通过同时提供饮食和饮食场所的方式为顾客提供饮食消费服务的业务。

饭馆、餐厅及其他饮食服务场所,为顾客在就餐的同时进行的自娱自乐形式的歌舞活动所提供的服务,按“娱乐业”税目征税。

(4)旅游业是指为旅游者安排食宿、交通工具和提供导游等旅游服务的业务。

(5)仓储业是指利用仓库、货场或其他场所代客贮放、保管货物的业务。

(6)租赁业是指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场地、房屋、物品、设备或设施等转让他人使用的业务。

融资租赁,不按本税目征税。

(7)广告业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等形式为介绍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通告、声明等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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