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尊尚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111230 法律部修订版,删除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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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尚人生条款

尊尚人生条款

2.4
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身故或身体全残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 力人的除外; 4.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详见释义) ; 5.酒后驾驶(详见释义)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详见释义)或驾驶无有效 行驶证(详见释义)的机动车(详见释义) ;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 1 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身故保险金 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您退还保险单 的现金价值。 投保人因其发生上述第 2-7 项情形或被保险人对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伤害导 致投保人身故或身体全残的,本公司不予豁免保险费。 本合同红利分配形式包括年度分红和终了分红。 年度分红以增加保险金额的方式进行分配。 本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末对该会计年度的分红保险业务进行核算,如确定有红 利分配,则按有关监管规定,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分红水平并 进行红利分配。本公司将在前一保单生效对应日保险金额的基础上,增加本合同的 保险金额,并作为下一次年度分红的基础。 本公司每年将向您提供红利通知书,载明当次分红的相关信息,您也可以向本 公司查询。 终了分红所分配的红利包括以下四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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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尚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尊尚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1.

您与我们的合同
合同构成 尊尚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由保险单及所附尊 尚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以下简称“本条款” ) 、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 其他投保文件、健康告知书、变更申请书、复效申请书、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及 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1.被保险人范围:凡出生满 30 天以上、55 周岁(详见释义)以下,身体健康 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2.投保人范围:被保险人本人或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您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日期在保险单上载 明。 除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成立、本公司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 时起本合同生效,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本合 同生效日即为保单生效日。 您和本公司可以协商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本合同的,由本公司在保险 单上批注或附贴批单,或由您和本公司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1.本合同生效后,本公司为您提供 10 日的犹豫期,犹豫期指您收到保险单并 书面签收之日起 10 日的期间,您在上述期间内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本公司自本合 同解除之日起 10 日内在扣除工本费后退还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详见释义) 。 2.您在犹豫期后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本公司自本合同解除之日起 10 日内向您 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详见释义) 。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可能会遭受一定损失。 3.您要求解除本合同时,应填写合同解除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本公司收到合同解除申请书及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本合同终止: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解除本合同的; 2.本公司已经履行完毕保险责任的; 3.本合同因条款所列其他情况而终止的。

新华保险尊尚人生产品组合

新华保险尊尚人生产品组合

• 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每一位父母的心愿,孩子是父母最甜 蜜的负担,父母希望呵护孩子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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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我们来看看尊尚一生家庭组合可以享受的利益:
• 宝宝3岁开始,33周岁前,每年可以领取5500元+分红,他用 这笔钱照顾父母终生。
人生财富的守护神
尊尚人生产品组合篇
产品定位
返还快
从满3年开始年年返还
能养老
60周岁前返还保额的5% 60周岁后返还保额的10%
附加可选责任60周岁给付祝寿金
保额分红 复利递增
领取多 会长大
产品特色
巧规划 步步安心
会长大 累积增值
显关爱 多重保障
巧规划,步步安心
三年以后 从满3年开始每年领取保险金额的5%,直到60周岁前 年年领
理财的核心在于:根据个人不同人生阶段的财务状况 和财务需求,合理分配资产和收入,实现个人财务资 源的有效管理和控制。即个人可以控制财富。
个人理财不仅要考虑财富的积累,更要注重财富的保 障和安全性。
与以单纯追求回报最大化的投资相比,理财的内容要 宽广得多!
时间——是累积金钱的最好方法!
从理财角度谈尊尚人生
产品名称 尊尚人生 祥端一生 附加住院费用A款医疗保险 定期寿险
美满人生,旅途无忧,祥和家庭
基本保额
10万元 10万元
1万
10万
一般意外10万 营运汽车意外20万 火车轮船意外40万
飞机意外100万
年交保费 17800元 3940元
296
250
200元
※ 尊尚一生--让爱相伴一生。

华夏保险公司02_铂金樽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_091210

华夏保险公司02_铂金樽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_091210

铂金樽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阅读指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签收本合同之日起10日内(犹豫期)您可以要求退还扣除工本费外的全部保险费…1.4❖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2.1❖您有按本合同约定领取红利的权利………………………………………………………4.2❖您有解除合同的权利………………………………………………………………………8.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1.4;2.2;3.2;7.1;9.2❖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3.2❖分红是不确定和非保证的…………………………………………………………………4.1❖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5.1❖解除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8.1❖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9.2❖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11)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3.3保险金申请3.4宣告死亡的处理3.5保险金的给付8.合同解除和变更8.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8.2 合同变更1.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1.1 合同构成1.2 合同成立与生效铂金樽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华夏保发[2009] 号文,2009年12月呈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通过电话渠道销售】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和“本公司”指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铂金樽两全保险合同(分红型)”。

◆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1.1 合同构成本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健康告知书、变更申请书、批注、批单及其他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

尊宏人生两全保险

尊宏人生两全保险

尊宏人生两全保险中国平安最新理财两全保险:尊宏人生,三年投入,终身收益。

1平安尊宏人生谁能保?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65周岁平安尊宏人生怎么保?交费方式:3年、5年、10年交2最低保费:3年交:最低年交3万5年交:最低年交2万10年交:最低年交1.5万最低保额:最低保额为1000元的整数倍。

3平安尊宏人生保多久?保险期间:终身4平安尊宏人生保什么?生存金:从第3个保单周年日开始,60岁前,每年给付基本保额的18%;60岁起,每年给付基本保额的20%。

特别生存金:交费期满后,按(年交保费×交费年期×2%)给付。

祝福金:60岁时,给付基本保额的50%(57岁后投保,不给付祝福金)。

身故保险金:18岁前身故,无息返还所交保费;18岁及以后,首年身故给付保费120%,次年及以后身故给付保费的105%。

分红:分红不低于当年分红保险全部可分配盈余的70%,附加聚财宝账户促收益更快成长。

保单贷款:最高可贷出现金价值的90%。

“尊宏人生”五大理财特点投资≠理财投资是对现金的使用,是用钱去赚更多是钱,以盈利为根本目的,收益与风险是挂钩的,收益高风险高,收益低风险也低。

而理财是对现金的管理,是对资产的配置,在保值的基础上增值,是无风险的计划。

你的财富[最害怕也最可能]遇到的风险1政策风险:负利率: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8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环比上涨0.5%,同比上涨2.0%,而目前一年期存款的基准利率仅为1.75%,也就是说,传说中的“负利率时代”或许正在悄悄来临。

高税收:《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要完善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加大税收调节力度。

2投资风险:投资失利、股市动荡、银行理财等等,收益不稳定,风险高。

3经营风险:经营企业有太多的存在变数了,政策走向、法律界定、金融风暴、行业景气等等。

而企业资产与个人资产划分不请,必然造成关联交易,给个人和家庭资产带来威胁。

新华人寿尊贵人生年金保险

新华人寿尊贵人生年金保险
案例演示
投保代码: 尊贵人生年金保险,代码673。尊贵人生可选责任,代码673001。 主险基本责任 一次交清方式,基本责任基本保额不低于5000元; 期交方式,基本责任基本保额不低于10000元。 主险可选责任 主险基本责任基本保额达到以下限额,方可约定或增加可选责任 可选责任基本保额不得高于基本责任基本保额的10倍 。
条款解析
关于可选责任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费率--若非同时投保,可选责任费率需单独计算 客户看到可选责任费率表中的费率均为整年费率,若中间进入需要一个相应的费率,此费率由具体公式计算得出。不管是投保时约定还是之后增加,其对应的保险利益都是在60岁保单生效对应日的满期利益,增加晚费率自然要高些。 (二)可选责任分红原则 1、基本责任根据实际期交方式分红,可选责任按照趸交方式分红; 2、约定或增加的可选责任均须经过一个会计年度末(过一个12月31日); 3、达到一个保单生效对应日后,才可进行年度红利分配。
如何计算生存保险金领取总额?
投保年龄为奇数时, 领取次数= (60 -投保年龄- 1)/2 + 21;投保年龄为偶数时,领取次数= (60 -投保年龄- 2)/2+21
那么,生存保险金总额= 10万元× 9%×领取次数
生存保险金总额= 10万元× 9%×【(60 - 32 - 2) /2 + 21】= 306000元 注:以上关于生存保险金领取额度的计算未包含红利。
条款解析
条款解析
生存保险金: 60周岁前每2年返还主险基本责任保险金额的9%;60周岁开始每年返还主险基本责任保险金额的9%,至80周岁。
解析: (一)60周岁前两年一返,60周岁后年年返还,增强客户对生存金领取的体验感。 (二)60周岁前每两年的返还可以用来规划日常的生活,60周岁后每年的返还金可以作为养老补充,让养老生活更有品质。

尊尚人生0岁教育理财计划

尊尚人生0岁教育理财计划

尊尚人生0岁教育理财计划客户资料:小宝宝,0岁,孩子,月均收入0元年缴保费:16750元客户需求:其产品主要特点:1.巧规划,步步安心2.会长大,累积增值3.显关爱,多重保障三年以后年年给钱,一五一十直到八十,即60岁前每年领保额的55,60岁开始每年领取保额的10%直到80岁。

八十岁还保额外加终了。

被保险人:小宝贝性别:女年龄 0岁利益分析:1.生存金:保单生效满3年起,每年领取(保额+分红)X5%,即5000元+分红,越领越多,让小孩快乐无忧年年进步,至60周岁前,一共领57次。

60周岁至80周岁,每年领取(保额+分红)*10%,即10000+分红,越领越多,一共领21次。

2 :满期保险金:80周岁时,可领取满期保险金额100000+分红,外加终了红利大礼包,让晚年人生更有尊严。

3、重大疾病保险金:10万元(保额独立,不影响其他项目利益)即发生重疾赔付10万,主险利益不变。

4、保费豁免:若投保人因意外身故或身体全残且介于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则免交续期保费,合利益不变。

5、身价保障:被保险人身故,给付主险实际交纳的基本责任的保费的1.1倍+基本责任的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10万32类重疾:1、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塞3、脑中风后遗症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7、多个肢体缺失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9、良性脑肿瘤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待偿期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12、深度昏迷13、双耳失聪 14、双目失明15、瘫痪 16、心脏瓣膜手术17、严重阿尔茨梅海默病 18、严重脑损伤19、严重帕金森病 20、严重三度烧伤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23、语言能力丧失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25、主动脉手术 26、严重多发性硬化27、医护人员职业行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28、急性坏死型胰腺炎 29、肌营养不良症30、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炎 31、终末期肺病32、严重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I型糖尿病)………………………………………………………………………………………………………….尊尚人生新型理财产品---0岁到55岁都适合新华保险的尊尚人生理财产品1.尊尚人生保额分红创造钱合同第3年末,60周岁前每年给付基本保额的5%+分红;60周岁后每年给付基本保额的10%+分红;80周岁还可一次性给付保险金额加终了红利作为祝寿金2.尊尚人生月复利增值收益高生存保险金、红利保险金进入累积生息账户,通过月月复利提升客户收益;在通胀背景之下,回报水涨船高下有保底,上不封顶,让有钱人变得更有钱;3.尊尚人生支取非常灵活5年后,每年都可支取,也可选择按需领取;支取后剩余的资金仍然享受月月复利;满足教育、婚嫁、创业与养老等不同阶段的人生需求4.尊尚人生保费豁免,人性关爱投保人因意外导致身故或全残;免交以后所有保费;原先享受的保单利益不变;王女士30岁,儿子0岁,做生意,收入比较稳定。

尊贵版珍爱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尊贵版珍爱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招商信诺尊贵版珍爱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帮助您理解条款,保险合同的内容以条款为准。

9您所拥有的重要权益1. 如果您方自签收本合同之日起10天内要求解除本合同,我方将向投保人无息退还已交付的保险费,本合同终止;签收本合同之日起10天后,您仍然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但可能会存在退保损失。

17.2.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

8.3. 本产品为分红保险,红利是非保证的。

若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在保单周年日分配给投保人,并以红利通知书的形式通知投保人。

10.9您应特别注意的事项1.在本合同生效之日24时起180天之内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24时起180天之内,如果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事故之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方仅给付本合同及附加合同已交纳的全部保险费;由意外事故导致的身故,则不受上述180天的限制。

8.2. 责任免除中任一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我方不支付身故保险金。

9.3.请您留意保险条款中一些重要术语(“意外伤害”、“现金价值”、“利息”等的定义和范围) 的详细解释。

33.9条款目录第一章 关于本保险合同的说明1. 保险合同种类2. 保险合同构成3. 投保信息变更4. 合同内容变更5. 本合同的有效性6. 双方遵守本合同的义务第二章 本合同的保障范围及不保事项7. 投保年龄8. 保险责任9. 责任免除第三章 保险单分红10. 红利分配第四章 保险期间、保险金额和保险费11. 保险期间12. 基本保险金额和保险金额13. 保险费的交纳14. 未交纳保险费的处理第五章 保险单服务15. 保险单借款第六章 本合同效力的恢复16. 本合同效力恢复第七章 解除合同、合同效力终止17.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18. 效力终止第八章 索赔19. 保险事故通知20. 调查权21. 诉讼时效22. 保险金申请23. 保险金给付24. 其他核定结果25.宣告死亡处理26. 欠交保险费或未还款项的处理 第九章 其他规定27. 明确说明和如实告知28. 我方合同解除权的限制29. 受益人30.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31. 年龄的计算与错误处理32. 争议处理33. 释义招商信诺尊贵版珍爱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第一章 关于本保险合同的说明1. 保险合同种类 您方(见33.1)购买的保险产品是《招商信诺尊贵版珍爱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尊尚人生两全保险

尊尚人生两全保险

尊尚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基本责任保险期间:至80周岁交费期间及投保年龄一次交清:30天-55周岁;5年交:30天-54周岁10年交:30天-50周岁;20年交:30天-42周岁基本责任保险责任1.生存保险金满3年--60周岁前,每年给付基本责任保险金额的5%60周岁~80周岁,每年给付基本责任保险金额的10%2.满期保险金:80周岁,给付保险金额产品要素可选责任客户在投保时或56周岁之前可选择可选责任可选责任保险责任:祝寿金:60周岁给付可选责任保险金额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实际交纳的可选责任的保险费与可选责任基本保险金额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的1.05倍+累积红利保险金额现金价值 3.身故保险金18周岁前,给付基本责任所交保费+累积红利保险金额现金价值18周岁起,给付基本责任所交保费的1.1倍+累积红利保险金额现金价值4.保费豁免: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因意外伤害身体全残,且年龄介于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可免交续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产品要素投保范围(1)被保险人范围:凡出生满30天以上、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2)投保人范围:被保险人本人或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日的零时开始至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零时终止,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一次交清30天-55周岁5年交30天-54周岁10年交30天-50周岁20年交30天-42周岁条款解析基本责任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和本公司在投保时约定,但须符合本公司当时的投保规定,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将在保险单上载明。

可选责任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选择可选责任时与本公司约定。

累积红利保险金额指因年度分红累积增加的保险金额。

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条款解析生存保险金①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满3年起至6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前(不含6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在每一保单生效对应日零时生存,本公司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基本责任的保险金额的5%给付生存保险金;②被保险人于6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起至8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期间(含8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在每一保单生效对应日零时生存,本公司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基本责任的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尊尚人生两全保险产说会

尊尚人生两全保险产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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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尚人生两全保险产说会
边存边领、不存还领、领了又领、越领越多!
零花不缺钱 养老不差钱 豁免不交钱 身价超值钱 到期给大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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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尚人生两全保险产说会
•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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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后60岁前每年返有效保额5% •60-80岁每年返有效保额10% •年年有年度红利 •期满返还有效保额+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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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尚人生两全保险产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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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尚人生两全保险产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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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尚人生两全保险产说会
•举例说明:
•30岁男性,10年交费,保额:10万;年 分红利率假定为1.3%;累计生息账户为 3.25% •年交保费:30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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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尚人生两全保险产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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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尚人生两全保险产说会
养老金的三段论
➢ 人会老是确定的 ➢ 养老需要稳定的现金
流是确定的 ➢ 所以—— ➢ 我们需要稳健、确定
的养老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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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尚人生两全保险产说会
选择科学合理的养老模式
➢要足额: 每年提留,逐年累积 ➢要安全、可确定:选准最具实力的金融机
构代为储备
➢不但要增值,更要保值:
所选的机构必须具备相当的资金运作的能
力与盈利能力
➢要确保专款专用:
储备金的用途确定后,中途不能轻易挪为 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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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尚人生两全保险产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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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的石油 安全关系中国未来 经济发展,任何一 条线路都不足以完 全保障未来的安全。 因此中国政府开辟 了四条石油“进口” 线路,形成一套组 合线路,最大限度 地保障了中国石油 的供应安全!

尊尚人生两全保险

尊尚人生两全保险
第2页

第3页
3年后60岁前每年返有效保额5% 60-80岁每年返有效保额10% 年年有年度红利 期满返还有效保额+终了
身价保障110%+红利现价+终了 人性关爱享豁免 随时可追加

3年后60岁前每年返有效保额5%
1、灵活支配:孩子的择校金、教育金、婚嫁金、立业金、出国 留学金、创业金,自己的养老金、旅游金、老年生活尊尚金、财 富传承金。。。。。。
公司赢利2亿,只拿极少的部分给客户分红(30%左右),
总盈余
保监会要求拿可分配盈余的70%给客户分红,即2亿
2亿
*30%*70%=4200万,剩余的1.58亿部分,而新华要再次将1.58亿
投资,将至少1.1亿最后以终了红利的形式再次分配给客户。
至少1.1
3、终了红利就是现金。 4、有效让钱增值。 5、终了第7页红利成为客户最大的资产。
第12页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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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说明:
30岁男性,10年交费,保额:10万;年分 红利率假定为1.3%;累计生息账户为 3.25% 年交保费:30600元
第15页
第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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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灵活支取。成为企业家东山再起的储备金。可 以保单贷款,第一年就会有年度红利和终了红利, 一方面享受稳定增值的分红收益,另一方面拿公司 的钱周转资金。 4、可以开设1个账户赠送1个账户。
第11页
举例说明: 30岁男性,10年交费,保额:10万;年分 红利率假定为1%;累计生息账户为3.25% 年交保费:30600元
个亿的 终了红

3年后60岁前每年返有效保额5%
60-80岁每年返有效保额10%
年年有年度红利

期满返还有效保额+终了

2-平安尊御人生两全保险及组合销售方法(新客户)-1004

2-平安尊御人生两全保险及组合销售方法(新客户)-1004

进入聚财宝账户(万元)
低-低 0 2 7 18 32 48 68 91 123 159 201 251 279 中-中 0 4 13 38 77 138 234 383 620 985 1551 2429 3037 高-高 0 5 19 60 134 269 509 941 1721 3114 5608 10074 13494
基本保险金额
费之和。基本保险金额随着转入保险费或追加保险费计入保单账户而增加;随着本附 加险合同保单账户价值的部分领取或生存保险金给付而减少。 18岁前:MAX(附加险基本保额;附加险保单账户价值) 18岁后:MAX(附加险基本保额*105%,附加险保单账户价值) 不收取费用 投保人可随时追加附加险保费,初始费用2%,佣金1%; 追加保费最低1000元,且为100的整数倍,不设上限
2
尊御人生产品形态回顾
产品类型 交费年期 保险期间 投保年龄 分红型两全保险 3、5、10年交,可半年、季度、月交 终身 3年交:0至57周岁;5年交:0至55周岁;10年交:0至50周岁 交费期为10年时,年交保费要求不小于1.5万元 交费期为5年时,年交保费不低于2万元 交费期为3年时,年交保费不低于3万元(部分机构不低于2万元,详见投保规则)
14
在聚财宝账户的驱动下,该计划的生存总利益也“水涨船高”,为宝宝人生各个阶段的 财务需求提供鼎立支持!您看这份生存总利益的演示图:这就是前面说的“再增值”。
3077
生存总利益(中档演示)
累积生息 中 聚财宝账户 中-中
2.1倍 1.6倍
425
262 1025 1041
1.1倍
73 68 1 5 10 20
109
77 31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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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尊宏人生两全保险产品知识及销售方法(2015年9月版)

平安尊宏人生两全保险产品知识及销售方法(2015年9月版)

点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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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入
业:(见面寒暄赞美后)金先生,今天我带来的是为金宝贝专门设计 的财富管理计划,就像是您给宝宝开了一间百年老店,这个店铺 在您分三期投入后,再也不用费心打理,不用缴纳税费,不用担 心盗抢,不会灾害毁损,不会亏损倒闭。您将终身享受这间店铺 的分红,从第三个保单周年日开始,宝宝每年还会多一笔生存金。 店铺分红和返还可全部用来店铺扩大再生产,店铺会越做越大, 收益越来越好!这些财富还可传承给宝宝的后代,家业永流传, 财富泽三代! 接下来我给您详细介绍一下这个计划吧!
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仍生存,领取9000元生存保险金;从60周岁的保单周
年日开始(含60周岁保单周年日),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仍生存,领取 10000元生存保险金。
60周岁及以后,每年可 3周岁至59周岁,每 年可获得9000元 获得10000元,直至终 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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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生存给付 交费满添惊喜
特别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第3个保单周年日且生存,可领取 9058.2元特别生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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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佣金:主险及附加险追加保费
主险佣金
举例:以营销业务员销售1件3年交,年交保费10万元的尊宏人生产品为例, 该业务员首佣为9000元,续佣之和为4000元。
备注:转入保险费没有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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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案例分析
案例背景
金先生为0岁的儿子金宝贝购买一份尊宏人生产品,想通过 专款专用的规划,实现对孩子一生的财务支持。计划如下:
• 产品名称:尊宏人生 • 基本保险金额:5万 • 交费期:3年 • 年交保费:1509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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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演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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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特色
终身现金给付 财富相伴一生
特别生存给付 交费满添惊喜
祝福金来贺寿 惬享品质养老

尊尚人生两全保险销售话术汇集(ppt46张)

尊尚人生两全保险销售话术汇集(ppt46张)

第20页
பைடு நூலகம்
(业务员)尊女士您好。 (尊)你好! (业)(寒暄)真可谓男主外女主内,看您把家打理的这么好, 孩子这么聪明可爱真不简单呀。 (尊)谢谢! (业)不客气。您说想为自己的健康和养老做一定的规划。正 如您所想的,我这有一份资料让我们一起看看吧(拿出计划 书----理念沟通),这是科学的理财规划,家庭理财金字塔 的底端是由三个支柱构成的,第一个是银行储蓄,是紧急预 备金,大概有5万快钱就可以了;第二是社会保障,即基本 保障,用于满足基本健康和养老需求,第三是商业保险,它 是财产的保障、意外地保障、健康的保障及养老的规划。 (尊)对,这太有道理了,我就是这么想的。 (业)那太好了,我今天就为您提供一套尊尚保障计划,就是 给您量身定做的。
100000
200000 600000 10000 10000
意外医疗
1年
合计
1年
40
22276
5000
925000
第27页
针对公务员人群话术
第28页
公务员案例
尚女士,30岁,设计10年期尊尚人生,10万保 额,年交保费29400元,累计交费294000元。
1.生存保险金 满3年--60周岁前,每年给付基本责任保险金额的5% 60周岁~80周岁,每年给付基本责任保险金额的10% 2.满期保险金:80周岁,给付保险金额
第25页
(业)您看先生平常这么忙,现在我们给他 打个电话,晚上我请你们吃饭,让先生一起 看一下。 打电话给先生,同意
第26页
险种
交费期间
保障期间
保费
保额
尊尚人生
08重疾 定A 住院医疗 意外伤害
20年
20年 20年 1年 1年

至尊版珍爱一生两全保险

至尊版珍爱一生两全保险

招商信诺至尊版珍爱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阅读指引本阅读指引帮助您理解条款,保险合同的内容以条款为准。

✓您所拥有的重要权益1. 如果您方自签收本合同之日起10天内申请解除本合同,我方将向投保人无息退还已支付的保险费,本合同效力终止,本合同效力终止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方不承担保险责任。

签收本合同之日起10天后,您仍然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但可能会存在退保损失。

18.2.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

8.3. 本产品为分红保险,红利是非保证的。

若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在保单周年日分配给投保人,并以红利通知书的形式通知投保人。

10.✓您应特别注意的事项1.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24时起90天之内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24时起90天之内,如果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事故之外的原因导致身故且身故时已满18周岁,我方仅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投保人累计已支付的本合同及本合同之附加合同《招商信诺附加至尊版珍爱一生重大疾病保险》全部保险费(不含利息),本合同效力终止;由意外事故导致的身故,则不受上述90天的限制。

8.2. 责任免除中任一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我方将不支付身故保险金。

9.3. 请您留意保险条款中一些重要术语(“意外伤害”、“现金价值”、“利息”等的定义和范围) 的详细解释。

33.✓条款目录第一章关于本保险合同的说明1. 保险合同种类2. 保险合同构成3. 投保信息变更4. 合同内容变更5. 本合同的有效性6. 双方遵守本合同的义务第二章本合同的保障范围及不保事项7. 投保年龄8. 保险责任9. 责任免除第三章保险单分红10. 红利分配第四章保险期间、保险金额和保险费11. 保险期间12. 基本保险金额13. 保险费的支付14. 未支付保险费的处理第五章保险单服务15. 保险单借款第六章本合同效力恢复16. 本合同效力恢复第七章解除合同、合同效力终止17.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18. 合同效力终止第八章保险金申请19. 保险事故通知20. 调查权21. 诉讼时效22. 保险金申请资料23. 保险金给付24. 其他核定结果25.宣告死亡处理26. 欠交保险费或未还款项的处理第九章其他规定27. 明确说明和如实告知28. 我方合同解除权的限制29. 受益人30.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31. 年龄的计算与错误处理32. 争议处理33. 释义招商信诺至尊版珍爱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第一章关于本保险合同的说明1. 保险合同种类您方(见33.1)购买的保险产品是《招商信诺至尊版珍爱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新华人寿尊享人生年金保险

新华人寿尊享人生年金保险

新华人寿尊享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您可以直接联系保险顾问,请选择:主险: 每年关爱金,期缴保费的1%60岁前每两年生存金:保险金额的9%60岁后每年生存金:保险金额的9%金帐户(日计息,月复利)按需颔取附加险住院/意外/意外医疗/重大疾病/定期寿险风险保障五要素:一、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以上、55周岁以下二、保险期间:至80周岁三、交费期限:一次性缴、5年、10年缴、20年缴四、保险责任:1、关爱年金:犹豫期结束的次日及每年保单生效对应日,按首次交纳的基本责任保费的1%给付关爱年金2、生存保险金:60周岁前每2年返还基本责任的保险金额的9%给付生存保险金60周岁至80周岁每年返还基本责任的保险金额的9%给付生存保险金3、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所交基本责任保费的105%+累积红利保额现金价值4、投保人意外身故、全残豁免:投保人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因意外身故、全残,豁免基本责任的续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五、保单分红:年度分红+终了红利至尊六步,全能无敌①每年返首期保费的1%② 60岁前,每两年返保额的9%③ 60岁后每年返保额9%④期满丰厚的终了红利⑤金帐户⑥保费豁免尊享人生附加险●附加住院费用A、B款(保证续保)住院费用(2007)、住院补贴(2007)个人意外、附加意外医疗●附加险新产品——附加定期寿险保险期间:不超过主险的保险期间交费期间:同主险身故、全残保险责任:投保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或全残,给付保险金额10% +所交保费投保后因意外或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或全残,给付保险金额●附加险新产品——升级版“附加08定期重大疾病保险”保险期间、交费期间:同主险重大疾病责任:投保一年内,给付保险金额10%+所交保费投保一年后,给付保险金额尊享人生产品优势1.突出快速返还功能“尊享人生·至尊全能”领取更早——犹豫期满即领;领取金额更多——每年1%的关爱金,60岁前每年保额9%的生存领取金,60岁后每年保额9%的生存领取金;真正突出返还型保险的快速返还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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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 读 指 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被保险人享受本保险合同提供的保障…………………………………………第2.3条您有获取保单红利的权利………………………………………………………第2.5条您有选择保单转换条款的权利…………………………………………………第3.5条您有减保的权利…………………………………………………………………第3.6条您有保单贷款的权利……………………………………………………………第3.7条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您解除合同会有一定的损失,请慎重决策……………………………………第1.5条本保险合同有责任免除条款,在某些情况下,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第2.4条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第3.2条申请保险金给付时,应当提供的证明和资料…………………………………第4.3条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第5.1条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请您注意…………………………………第 6 条我们对可能影响被保险人享受本保险合同保障的重要内容进行了显著标识,请您仔细阅读正文加粗的部分。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 3.5 转换条款 3.6 减保 3.7 保单贷款 3.8 累积生息账户 4.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4.1 保险金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4.2 保险事故通知 4.3 保险金及豁免保险费的申请 4.4 保险金的给付 4.5 欠交保险费、未还款项及多给付保险金的扣除 5.基本条款 5.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5.2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5.3 年龄确定与错误处理 5.4 联系方式变更 5.5 失踪处理 1.您与我们的合同1.1 合同构成1.2 投保范围1.3 合同成立与生效1.4 合同内容变更1.5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1.6 合同终止2.我们提供的保障2.1 保险金额2.2 保险期间2.3 保险责任2.4 责任免除2.5 保单分红3.您的权利和义务3.1 保险费的交纳3.2 续期保险费的交纳、宽限期3.3 合同效力中止3.4 合同效力恢复5.6 争议处理6.释义 6.1 周岁 6.2 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6.3 现金价值 6.4 保单生效对应日 6.5 本保险实际交纳的基本责 任的保险费 6.6 意外伤害 6.7 身体全残 6.8 毒品 6.9 酒后驾驶 6.10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6.11 无有效行驶证 6.12 机动车 6.13 自然年度 6.14 指定鉴定机构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尊尚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1. 您与我们的合同1.1 合同构成尊尚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尊尚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以下简称“本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投保文件、健康告知书、变更申请书、复效申请书、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1.2 投保范围 1.被保险人范围:凡出生满30天以上、55周岁(详见释义)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2.投保人范围:被保险人本人或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1.3合同成立与生效您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除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成立、本公司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本合同生效,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本合同生效日即为保单生效日。

1.4 合同内容变更您和本公司可以协商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

变更本合同的,由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或附贴批单,或由您和本公司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1.5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1.本合同生效后,本公司为您提供10日的犹豫期,犹豫期指您收到保险单并书面签收之日起10日的期间,您在上述期间内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本公司自本合同解除之日起10日内在扣除工本费后退还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详见释义)。

2.您在犹豫期后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本公司自本合同解除之日起10日内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详见释义)。

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可能会遭受一定损失。

3.您要求解除本合同时,应填写合同解除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1)保险合同;(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本公司收到合同解除申请书及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1.6 合同终止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本合同终止: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解除本合同的;2.本公司已经履行完毕保险责任的;3.本合同因条款所列其他情况而终止的。

2. 我们提供的保障2.1 保险金额本合同的保险责任由基本责任与可选责任两部分构成。

基本责任和可选责任的保险金额均包括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

基本责任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和本公司在投保时约定,但须符合本公司当时的投保规定,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将在保险单上载明。

可选责任的基本保险金额按本条款第2.3.2条确定。

累积红利保险金额指因年度分红累积增加的保险金额。

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

2.2 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日的零时开始至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详见释义)零时终止,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2.3 保险责任本合同保险责任包括基本责任和可选责任。

2.3.1基本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基本责任的保险责任: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满3年起至6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前(不含6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在每一保单生效对应日零时生存,本公司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基本责任的保险金额的5%给付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于6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起至8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期间(含8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在每一保单生效对应日零时生存,本公司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基本责任的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8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零时,本公司按基本责任的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所处的以下不同情形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1)若身故时被保险人处于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前(不含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则其身故保险金为以下二者之和:①本保险实际交纳的基本责任的保险费(详见释义);②基本责任的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2)若身故时被保险人处于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后(含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则其身故保险金为以下二者之和:①本保险实际交纳的基本责任的保险费的1.1倍;②基本责任的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投保人意外伤害身故或意外伤害身体全残豁免保险费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详见释义)身故或因意外伤害身体全残(详见释义),且投保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年龄介于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可免交自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全残之日起基本责任的续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豁免保险费的,本公司视同自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全残之日起基本责任的续期保险费已经交纳。

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变更的,本公司不予豁免保险费。

2.3.2 可选责任在投保时或本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选择本可选责任作为本合同项下的保险责任,并与本公司约定该项责任的基本保险金额。

祝寿金被保险人于年满6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零时生存,本公司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可选责任的保险金额给付祝寿金,本合同可选责任终止,其他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身故或身体被保险人在祝寿金约定领取日之前(不含祝寿金约定领取日)身故或身体全残,全残保险金本公司按以下二者之较大者的1.05倍与可选责任的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二者之和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本合同可选责任终止。

1.在该可选责任有效期内本保险实际交纳的可选责任的保险费;2.在该可选责任有效期内可选责任的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您选择可选责任须符合以下条件:1.在被保险人年满56周岁的保单生效对应日前申请;2.约定的可选责任的基本保险金额符合本公司规定;3.应交的基本责任的保险费均已按期交纳。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您还可以申请增加可选责任的基本保险金额,但须符合上述规定。

除另有约定外,自本公司审核同意并收取相应的保险费后的次日零时起,可选责任(或新增加的可选责任的基本保险金额)生效。

被保险人可申请变更祝寿金的约定领取日,但须符合本公司相关规定。

本公司将在变更后的祝寿金的约定领取日确定可选责任的给付金额,其金额为可选责任的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二者之和。

本公司按此金额给付祝寿金后,本合同可选责任终止,其他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2.4 责任免除被保险人因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身故或身体全残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4.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详见释义);5.酒后驾驶(详见释义)、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详见释义)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详见释义)的机动车(详见释义);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投保人因其发生上述第2-7项情形或被保险人对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伤害导致投保人身故或身体全残的,本公司不予豁免保险费。

2.5 保单分红本合同红利分配形式包括年度分红和终了分红。

2.5.1 年度分红年度分红以增加保险金额的方式进行分配。

本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末对该会计年度的分红保险业务进行核算,如确定有红利分配,则按有关监管规定,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分红水平并进行红利分配。

本公司将在前一保单生效对应日保险金额的基础上,增加本合同的保险金额,并作为下一次年度分红的基础。

本公司每年将向您提供红利通知书,载明当次分红的相关信息,您也可以向本公司查询。

2.5.2 终了分红所分配的红利包括以下四种:终了分红 1.满期生存红利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如确定有红利分配,则将该红利以满期生存红利的形式与满期时的满期保险金一并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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