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全市)交通运输业以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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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市辖区)教育行业、卫生和社会工作城镇单位就业人数3年数据解读报告2019版

伊春市(市辖区)教育行业、卫生和社会工作城镇单位就业人数3年数据解读报告2019版

伊春市(市辖区)教育行业、卫生和社会工作城镇单位就业人数3年数据解读报告2019版前言伊春市教育行业、卫生和社会工作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数据解读报告围绕核心要素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卫生和社会工作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等展开深入分析,深度剖析了伊春市教育行业、卫生和社会工作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的现状及发展脉络。

本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要注明出处。

伊春市教育行业、卫生和社会工作城镇单位就业人数解读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相关科研机构等权威部门,通过整理和清洗等方法分析得出,具备权威性、严谨性、科学性。

本报告从多维角度借助数据客观反映当前伊春市教育行业、卫生和社会工作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真实状况,趋势、规律以及发展脉络,伊春市教育行业、卫生和社会工作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数据解读报告必能为大众提供有价值的指引及参考,提供更快速的效能转化。

目录第一节伊春市教育行业、卫生和社会工作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 (1)第二节伊春市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指标分析(均指市辖区) (3)一、伊春市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 (3)二、全国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 (3)三、伊春市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 (3)四、伊春市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4)五、伊春市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4)六、全国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5)七、全国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5)八、伊春市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第三节伊春市卫生和社会工作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指标分析(均指市辖区) (7)一、伊春市卫生和社会工作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 (7)二、全国卫生和社会工作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分析 (7)三、伊春市卫生和社会工作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卫生和社会工作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分析 (7)四、伊春市卫生和社会工作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8)五、伊春市卫生和社会工作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8)六、全国卫生和社会工作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9)七、全国卫生和社会工作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9)八、伊春市卫生和社会工作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卫生和社会工作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10)图表目录表1:伊春市教育行业、卫生和社会工作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1)表2:伊春市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3)表3:全国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3)表4:伊春市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表 (3)表5:伊春市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 (4)表6:伊春市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4 表7:全国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 (5)表8:全国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5)表9:伊春市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 (6)表10:伊春市卫生和社会工作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7)表11:全国卫生和社会工作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7)表12:伊春市卫生和社会工作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卫生和社会工作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表 (7)表13:伊春市卫生和社会工作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 (8)表14:伊春市卫生和社会工作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8表14:伊春市卫生和社会工作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8)表15:全国卫生和社会工作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 (9)表16:全国卫生和社会工作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9)表17:伊春市卫生和社会工作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卫生和社会工作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0)。

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伊春市落实省新一轮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伊春市落实省新一轮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伊春市落实省新一轮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伊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1.22•【字号】伊政规〔2021〕7号•【施行日期】2021.1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其他规定正文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伊春市落实省新一轮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实施方案的通知伊政规〔202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中、省属各单位:《伊春市落实省新一轮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十四届七十一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伊春市人民政府2021年11月22日伊春市落实省新一轮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进一步提升科技型企业创新驱动内生动力,加快创新引领发展,为伊春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科技支撑,按照《黑龙江省新一轮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黑政规〔2021〕7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科技自立自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向纵深发展。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聚焦科技型企业数量增加和质量提升,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构建多层次、分阶段、递进式的科技型企业成长体系。

二、工作目标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分类培育、合力推动的方针,通过政策扶持培育,新生成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实现“从无到有”;新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实现“从小到大”;加快推动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上市,实现“从大到强”。

到2023年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4家,力争新增达到上市(挂牌)标准的科技型企业1家。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春市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春市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春市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7.09•【字号】伊政办发〔2015〕23号•【施行日期】2015.07.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社会救助正文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春市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伊政办发〔2015〕2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伊春市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7月9日伊春市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方案为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黑政发〔2014〕35号)要求,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临时救助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基本原则(一)目标任务以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为目标,通过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鼓励社会参与、增强救助时效等方式,编实织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全网,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二)责任分工临时救助工作实行两级政府负责制。

市民政部门统筹全市临时救助制度建设,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本地临时救助工作。

各级财政、人社、教育、住建、卫计等部门要主动配合、密切协作,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基本原则坚持应救尽救、适度救助、公开公正、制度衔接、资源统筹的原则。

二、临时救助内容、对象和项目(一)救助内容临时救助是政府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者其他社会救助制度给予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春市“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通知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春市“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通知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春市“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10.13•【字号】伊政办规〔2022〕35号•【施行日期】2022.10.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春市“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通知伊政办规〔2022〕3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中、省属各单位:《伊春市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十五届十七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0月13日伊春市“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推动交通运输由“基本适应”转向“提质增效”的逐步转型,全力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是伊春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伊春新征程的必然要求。

按照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总体目标要求,以《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伊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和国家、省市相关规划为指导,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环境(一)发展基础“十三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按照“基础设施衔接顺畅、运输服务便捷高效、科技信息先进适用、资源环境低碳绿色、安全应急可靠高效、行业管理规范有序”发展思路,建立了外通内联、安全便捷的公路运输网络,改善了城乡之间和与周围城市之间的出行条件。

初步形成了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的公路、水运交通运输体系,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全市的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

1.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公路规模稳步增长。

“十三五”期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统筹协调发展。

全市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累计完成投资41.1亿元,实现平稳增长。

伊春市(市辖区)信息传输业、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城镇单位就业人数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伊春市(市辖区)信息传输业、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城镇单位就业人数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伊春市(市辖区)信息传输业、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城镇单位就业人数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前言本报告主要收集权威机构数据如中国国家统计局,行业年报等,通过整理及清洗,从数据出发解读伊春市信息传输业、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及趋势。

伊春市信息传输业、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数据分析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需注明出处。

本报告深度解读伊春市信息传输业、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核心指标从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等不同角度分析并对伊春市信息传输业、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及发展态势梳理,相信能为你全面、客观的呈现伊春市信息传输业、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城镇单位就业人数价值信息,帮助需求者提供重要决策参考。

目录第一节伊春市信息传输业、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 (1)第二节伊春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指标分析(均指市辖区) (3)一、伊春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 (3)二、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 (3)三、伊春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 (3)四、伊春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4)五、伊春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4)六、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5七、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5八、伊春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第三节伊春市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指标分析(均指市辖区) (7)一、伊春市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 (7)二、全国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分析 (7)三、伊春市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分析 (7)四、伊春市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8)五、伊春市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8)六、全国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9七、全国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9八、伊春市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10)图表目录表1:伊春市信息传输业、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1)表2:伊春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3)表3: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3)表4:伊春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表 (3)表5:伊春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4 表6:伊春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4)表7: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 (5)表8: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5)表9:伊春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 (6)表10:伊春市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7)表11:全国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7)表12:伊春市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表 (7)表13:伊春市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8 表14:伊春市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8)表15:全国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9 表16:全国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9)表17:伊春市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10第一节伊春市信息传输业、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伊春市信息传输业、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详细情况见下表(2018年):表1:伊春市信息传输业、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注:本报告以国家各级统计部门数据为基准,并借助专业统计分析方法得出。

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伊春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伊春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伊春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伊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7.07•【字号】伊政发〔2022〕12号•【施行日期】2022.07.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伊春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伊政发〔2022〕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中、省属各单位:现将《伊春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伊春市人民政府2022年7月7日伊春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黑龙江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对伊春的特指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落实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以下简称能耗双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进一步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推动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阶段性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5.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701.4吨、95.2吨、1161.6吨、90吨。

三、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一)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

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伊春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伊政规〔2021〕5号

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伊春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伊政规〔2021〕5号

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伊春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伊春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伊政规〔2021〕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中、省属各单位:《伊春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十四届六十三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伊春市人民政府2021年5月31日伊春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黑龙江省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规以及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低收入家庭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受灾人员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取暖救助、殡葬救助、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等相关工作,适用本办法。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一次性困难救助、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实施社会救助,可以通过发放救助金、配发实物等方式,也可以通过提供服务的方式进行救助。

社会救助制度可以单项实施,也可以多项综合实施。

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可以在上述规定的救助制度基础上,补充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其他救助措施。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社会救助工作,将社会救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市、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整合优化社会救助资源,实现资源信息共享,统筹城乡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

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伊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2.17•【字号】•【施行日期】2023.0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中、省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黑政发〔2023〕1号)精神,全面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意义国务院决定于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是在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开展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此次普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通过普查获取的翔实资料,将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十五五”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组织实施好此次普查,对于全面调查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查准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状况,反映经济结构、市场活力、创新动力等方面发展变化,合理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有效助力伊春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地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全力以赴完成好此次普查任务。

二、普查组织和实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调查内容增多、技术要求提高、工作难度加大,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将成立伊春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全市经济运行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全市经济运行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全市经济运行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1.20•【字号】伊政办规〔2023〕1号•【施行日期】2023.0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全市经济运行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伊政办规〔2023〕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中、省属各单位:《关于促进全市经济运行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十五届二十五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月20日关于促进全市经济运行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为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提振市场信心,增强发展预期,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冬闲变冬忙做实项目前期。

在重点项目建设上各级政府主动开展敲门行动,逐一对接研究项目前期工作,权限内的审批事项容缺受理、承诺审批,对以上事项全部代办帮办。

推动落实省、市重点项目3月底前完成项目前期工作,上半年尽早开工建设,争取得到更多省级财政4亿元项目前期专项资金支持。

市级财政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前期工作,对3月底前完成项目前期工作,上半年开工建设的省、市重点项目予以奖励。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二、高效统筹推进在建项目复工复产。

组织项目建设单位提前做好备工备料、设备采购等各项准备工作,对提前复工、快速形成实物工作量的重点项目,在省级奖励的基础上,参照省里奖励方式,市、县(市)两级再给予一定奖励。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推进规上工业企业达产增产。

对当季实现工业产值800万元及以上且同比增长10%及以上的企业,按增量的1.5%给予奖励,每季度每户企业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80万元(符合多个政策或多个奖项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执行期至2023年6月30日。

伊春市(全市)信息传输业、金融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3年数据解读报告2019版

伊春市(全市)信息传输业、金融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3年数据解读报告2019版

伊春市(全市)信息传输业、金融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3年数据解读报告2019版序言本报告以数据为基点对伊春市信息传输业、金融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的现状及发展脉络进行了全面立体的阐述和剖析,相信对商家、机构及个人具有重要参考借鉴价值。

伊春市信息传输业、金融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数据解读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伊春市信息传输业、金融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数据解读报告主要收集国家政府部门如中国国家统计局及其它权威机构数据,并经过专业统计分析处理及清洗。

数据严谨公正,通过整理及清洗,进行伊春市信息传输业、金融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的分析研究,整个报告覆盖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等重要维度。

目录第一节伊春市信息传输业、金融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 (1)第二节伊春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指标分析(均指全市) (3)一、伊春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 (3)二、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 (3)三、伊春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 (3)四、伊春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4)五、伊春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4)六、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5七、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5八、伊春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第三节伊春市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指标分析(均指全市) (7)一、伊春市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 (7)二、全国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分析 (7)三、伊春市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分析 (7)四、伊春市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8)五、伊春市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8)六、全国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9)七、全国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9)八、伊春市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10)图表目录表1:伊春市信息传输业、金融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1)表2:伊春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3)表3: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3)表4:伊春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表 (3)表5:伊春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4 表6:伊春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4)表7: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 (5)表8: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5)表9:伊春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 (6)表10:伊春市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7)表11:全国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7)表12:伊春市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表 (7)表13:伊春市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 (8)表14:伊春市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8)表15:全国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 (9)表16:全国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9)表17:伊春市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0)。

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伊政发〔2015〕2号

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伊政发〔2015〕2号

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正文:---------------------------------------------------------------------------------------------------------------------------------------------------- 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伊政发〔2015〕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局),市政府各委、办、局,中、省直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国发〔2013〕10号,以下简称《规划》),全面提升我市计量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保障和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14〕16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围绕中心工作,在改革、发展、生态、民生4个方面加大服务支持力度,提高产业发展、产品质量、改善民生、节能减排、食品安全、对外贸易等领域的计量检测能力和服务水平,满足全市科技进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建设美丽富庶、文明和谐、健康幸福新伊春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和计量保障。

二、主要工作目标(一)计量服务与保障能力显著提升。

到2020年,全市计量标准和量传溯源体系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其中重点建设电能表、水表、燃气加气机、公路雷达测速仪、呼出气体酒精探测器、酶标仪、电导率仪、温湿场环境检测装置、互感器检定装置等涉及民生、安全、医疗、环境、食品、能源资源等领域的计量标准装置,使量传溯源体系进一步适应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和保障民生的需要。

(二)法制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到2020年,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全市建立各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110项以上。

伊春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

伊春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

伊春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伊春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22.06.06•【字号】伊民规〔2022〕1号•【施行日期】2022.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最低生活保障正文伊春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伊民规〔2022〕1号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请和受理第三章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第四章审核确认第五章管理和监督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工作,依据《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黑龙江省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黑龙江省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及国家和我省、市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县(市)区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工作的规范管理、指导培训、审核监督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受理、审核、确认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申请和受理第三条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第四条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均具有我市户籍的,可以由其中一名户籍地与经常居住地一致的家庭成员向其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由任任一家庭成员向其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中有非伊春市户籍的,也可向非伊春市户籍家庭成员的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资金发放等工作由申请受理地县(市、区)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其他有关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做好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动态管理等相关工作。

政务公开各项制度

政务公开各项制度

伊春市交通运输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为规范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行政权力阳光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试行)的通知》和《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春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有关制度的通知》制定推行行政决策听证、预先审核、保密审查、预公开、重大决策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反馈、投诉、社会评议、考核、责任追究、备案、工作联系等14项制度。

一、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本制度所称交通运输行政决策听证,是指由行政机关主持,有关利害关系人参与,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重大利益的行政决策问题进行论证、辩明的程序。

(一)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重大利益的行政决策及行政行为(含规范性文件),原则上应进行听证。

听证的主要形式是听证会。

(二)听证会由行政决策部门提出,也可以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

(三)听证会由作出行政决策的部门主持,联合作出行政决策的由联合部门主持。

听证会主持人由行政决策部门指定。

(四)举行听证会的行政机关应在举行听证会7日前通过有关媒体公布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和内容。

举行听证会的行政机关根据听证内容,合理安排听证会代表的人数及构成。

一般由相关部门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及相关方面的专家组成。

公开向主持部门提出旁听申请的,经批准后可以参加旁听。

听证会提问和如表意见,可以向行政决策部门提出质询,查阅听证笔录和听证纪要。

(五)听证会按下列程序进行1、主持人宣布听证事项和听证会纪律,介绍听证会代表;2、行政决策部门说明决策方案、依据和理由;3、听证会代表质询、提问和发表意见;4、主持人陈述意见并总结;5、听证会代表对听证会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名。

(六)行政决策部门应当充分考虑听证会提出的意见,听证会代表绝大多数不同意行政决策方案,行政决策部门应修订决策方案,再次进行听证。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春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四上”单位培育及入库工作方案的通知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春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四上”单位培育及入库工作方案的通知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春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四上”单位培育及入库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11.22•【字号】伊政办发〔2022〕27号•【施行日期】2022.1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春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四上”单位培育及入库工作方案的通知伊政办发〔2022〕2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伊春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四上”单位培育及入库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1月22日伊春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四上”单位培育及入库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四上”单位(规模以上工业单位、有资质的建筑业及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单位、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培育入库工作,扎实推进“个转企”“小升规”“规入统”,建立“四上”单位培育入库长效机制,确保“四上”单位“应入尽入、应统尽统”,努力实现“十四五”期间,全市“四上”单位数量倍增,促进产值倍增,从而逐步实现经济总量倍增。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内容(一)推动增量。

按照准“四上”单位标准,筛选一批成长性好、发展快、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的单位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实施市、县两级帮扶和靶向培育。

由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向行业部门提供资料,行业部门筛选后形成准“四上”单位清单,定期更新。

各县(市)、区政府是“四上”单位培育、入库工作的直接责任单位,要建立“四上”单位培育库,加强动态管理、及时跟踪监测、做好发展引导和扶持培育。

市直有关部门要担负起培育责任,主动作为,强化协调,加强指导,做好“四上”单位培育及入库工作。

(二)稳住存量。

加强对“四上”单位的跟踪监测,做好已达规单位“保苗”工作。

统计部门负责建立“四上”单位退库预警监测机制,重点监测生产经营异常波动单位和停歇业单位情况,梳理形成易退库单位清单并及时提供给有关部门。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春市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春市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春市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4.15•【字号】伊政办规〔2022〕8号•【施行日期】2022.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春市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伊政办规〔202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中、省属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伊春市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4月15日伊春市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21〕1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全面推进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推进城镇老旧小区(以下简称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以《实施意见》为遵循,将老旧小区改造与城市更新、社区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等任务相结合,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改善人居环境、增强城市活力的发展目标,推进城市环境品质提升,让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二、改造范围和目标任务(一)改造范围。

城市、县城、原农垦、森工系统二级机构所在地,2000年底前建成需改造的老旧小区或单栋住宅楼。

对2000年后建成并被鉴定为安全C级住宅楼,以及无独立厨房、卫生间等非成套住宅楼,可以一并纳入改造范围。

(二)目标任务。

我市尚未进行改造的老旧小区138个、楼房1267栋、面积446.21万平方米、居民65691户,占老旧小区涉改楼房总量的71%。

力争到“十四五”期末完成改造范围内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三)确定计划。

各地要摸清存量底数,科学编制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规划,合理确定年度改造计划,并将居民出资、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改造后物业管理模式确定等作为纳入申报年度改造计划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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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全市)交通运输业以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序言本报告剖析伊春市交通运输业以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重要指标即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等,把握伊春市交通运输业以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发展规律,前瞻未来发展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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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节伊春市交通运输业以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 (1)第二节伊春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指标分析(均指全市) (3)一、伊春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现状统计 (3)二、全国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现状统计 (3)三、伊春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占全国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比重统计 (3)四、伊春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五、伊春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六、全国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5七、全国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5八、伊春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同全国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第三节伊春市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指标分析(均指全市) ..7一、伊春市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 (7)二、全国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分析 (7)三、伊春市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分析 (7)四、伊春市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8五、伊春市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8六、全国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9七、全国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9八、伊春市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10)图表目录表1:伊春市交通运输业以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1 表2:伊春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现状统计表 (3)表3:全国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现状统计表 (3)表4:伊春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占全国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比重统计表 (3)表5:伊春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6-2018)统计表.4 表6:伊春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4)表7:全国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6-2018)统计表 (5)表8:全国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5)表9:伊春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同全国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 (6)表10:伊春市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7)表11:全国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7)表12:伊春市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表 (7)表13:伊春市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8 表14:伊春市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8)表15:全国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 (9)表16:全国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9)表17:伊春市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10第一节伊春市交通运输业以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伊春市交通运输业以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详细情况见下表(2018年):表1:伊春市交通运输业以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注:本报告以国家各级统计部门数据为基准,并借助专业统计分析方法得出。

第二节伊春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指标分析一、伊春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现状统计表2:伊春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现状统计表二、全国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现状统计表3:全国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现状统计表三、伊春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占全国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比重统计分析表4:伊春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占全国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比重统计表四、伊春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表5:伊春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6-2018)统计表五、伊春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表6:伊春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六、全国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表7:全国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6-2018)统计表七、全国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表8:全国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八、伊春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同全国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表9:伊春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同全国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对比表(比上年增长%)第三节伊春市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指标分析一、伊春市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10:伊春市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二、全国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分析表11:全国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三、伊春市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分析表12:伊春市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表四、伊春市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表13:伊春市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五、伊春市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表14:伊春市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年份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人)变动值六、全国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表15:全国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七、全国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表16:全国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2018 1109168.00 -11.43%八、伊春市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表17:伊春市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表(比上年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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