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系(部)主任教学管理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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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教师教学行为规范要求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教师教学行为规范要求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标准教师教学行为标准要求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标准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教师是学校教学工作的主体。

为了更好加强教学管理,逐步实现科学化、制度化和标准化,以实在进步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一、人才培养方案第一条:人才培养方案应根据党的教育方针,专业培养目的和教学规律制定,是学校组织教学和管理教学的主要根据。

第二条:人才培养方案必须有明确的培养目的和根本的人才规格,突出职业性的特点,在学科配置上应围绕学生职业技术才能的形成来考虑。

要科学地设置课程,安排好所有的教学环节,理论教学与理论环节的时间分配要有合理的比例,使学生学到专业所需要的根本理论、根本知识和根本技能,全面实现培养目的的要求。

第三条:人才培养方案由系主任主持制定,报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学院主管指导批准后执行。

人才培养方案一经制定,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动。

修改人才培养方案,亦应经系指导同意后,送教务处审定批准施行。

二、教学大纲第四条:教学大纲是各门课程进展教学的详细根据,每门课程必须根据专业培养目的和人才规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编写教学大纲。

第五条:教学大纲的内容,应说明课程教学的根本要求和目的任务,规定各章节的根本内容、学时分配和教学方式、方法,确定教材及主要参考书。

理论环节的安排,部分课程还应列出课程设计、大型作业的分布情况。

编写教学大纲时,应实在表达加强学生才能培养的措施,努力贯彻少而精的原那么。

第六条:教学大纲经教研室审定并报系部批准后施行。

大纲在执行过程中,假设有较大范围的变动,需报系部批准。

三、授课方案第七条:学期授课方案是任课教师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安排授课内容、教学进度、教学方式等内容的详细方案。

任课教师拟定授课方案后,须经教研室主任、系部主任审查同意后,方能执行。

第八条:任课教师应认真执行授课方案,系、教务处负责检查教师执行和完成授课方案情况。

学期授课方案表一式三份,任课教师应于开学第一周内把其中一份送交系部主任审批后存档,一份由教务处存档,一份由任课教师保存。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系(部)教务科长工作规范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系(部)教务科长工作规范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系(部)教务科长工作规范一、开学前一周1、发放学院总课表、教师工作手册、教室分布图以及学生记分册、学生名单。

2、核对教学系(部)管理的教学班级教学信息册、班级课程表,并在学生开课前第一周周会发至各班级。

3、会同教学系(部)教学督查组检查教师两周教案储备情况,记录检查结果,并报告教学系(部)主任。

4、通知兼职教师参加本教学系(部)教师大会,作好教师大会准备工作。

5、打印教学系(部)全学期分周工作进程表,送达各教研室。

6、将请假教师调、代课通知单于学生开课前第一周周会送达有关教学班级。

二、开学第一周工作1、检查教学系(部)教学秩序。

按教学督查值班表值班,检查教学秩序、教学工作,并作好值班记录。

2、整理上学期各项教学资料、文档资料,并进行分类、归档、上报。

3、编制教学系(部)任课教师、专任教师、兼职教师任课一览表。

4、收集、汇总教学系(部)教研室工作计划,并报送教务处。

5、协助教务处安排教师晚自习辅导答疑课表,并将辅导时间通知到本系(部)每位教师。

6、协助教学系(部)主任作好重修及补考准备工作。

根据教务处提供的信息,确定补考试卷印刷数量,作好试卷分类、保管。

三、 3、4月份(9、10月份)工作1、第二周核对补考试卷,负责试卷保密和存放保管工作。

2、第三周按照教务处补考安排,正确发放补考试卷。

参与补考工作巡视。

3、按教学督查值班表值班,检查教学秩序、教学工作,作好值班记录。

4、参加教学系(部)教学工作分析会议,作好会议记录。

5、每月末做好教学日志的检查、晚自习辅导情况统计和资料存档。

6、及时将调代课通知单送达授课班级。

月末整理教师调、代课申请单并存档。

7、会同教学系(部)教学督查组抽查教师一周教案储备量,并作好记录。

8、会同教学系(部)教学督查组抽查教师批改学生作业情况,并作好记录。

9、打印教学系(部)教学情况通报,送达教研室及有关部门。

10、每月末整理教学系(部)教学资料、文档资料,分类存档。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实践教学管理运行方案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实践教学管理运行方案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实践教学管理运行方案(试行)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实践教学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充分利用现有的实验实训设备和实训基地,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不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与管理水平,体现高职教育特征,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管理体制及机构设置(一)管理体制1、学院实践教学管理体系实行以系(部)为实体,院、系二级管理的体制。

2、学院在教务处设立实验实训管理中心,代表学院对实践教学及教学仪器设备进行全面管理。

3、教学系(部)是实践教学管理和教学仪器设备管理的责任单位。

各系(部)主任是实践教学管理和和教学仪器设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学的副主任是实践教学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4、学院根据现有实训教学资源和室验实训室建设的需要组建若干个实训基地(中心实训室),分属各相关系(部),在系(部)的领导下直接管理所属实训室。

实训基地(中心实训室)实行主任负责制,是教学仪器设备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各实训室的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实训室的管理,是教学仪器设备管理的具体责任人。

5、各实训基地(中心实训室)主任由所属系(部)和实验实训管理中心双重管理、双重考核。

各实训室管理人员由所属实训基地(中心实训室)负责管理和考核。

(二)机构设置1、实验实训管理中心的性质:是全面负责学院实践教学运行管理和教学仪器设备管理的教学管理机构;隶属于教务处,属教务处下设的正科级二级单位。

2、人员构成:(暂设6人)主任(1人)(由教务处分管实训教学的副处长兼任)、副主任(1人)教学仪器资产管理员(2人),负责全院所有教学设备的账、卡的建档、统计工作。

多媒体教室管理员(2人),负责所有多媒体教室的开门、关门,检查、督导多媒体教室的日常卫生,负责所有多媒体设备的安全、维护报修工作。

二、管理的目标及原则(一)管理的目标:建立起高效、优质的实验实训教学运行管理机制和教学仪器设备管理机制。

(二)管理的原则:1、统与分相结合的原则。

对于学院的教学仪器设备,实验实训管理中心统一调配、统一管理。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查制度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查制度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查制度为进一步落实学院工作要求,加强教学过程监控,及时了解教学动态,处理教学偶发性和突发性事件,提高教学检查质量,稳定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教学督查制度。

一、系(部)教学督查组的性质教学督查组是在教学系(部)主任领导下,监督、检查、指导教学工作的组织。

督查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教学管理,促进教学系(部)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二、系(部)督查组人员组成系(部)教学督查组由系(部)主任、副主任、教务科、学生科等负责人及部分教师组成。

三、系(部)教学督查组的职责1、监督、指导教研室贯彻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授课计划等教学、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

2、坚持经常性教学巡视和检查,重点检查教师有无迟到、早退、旷教等现象,以及各班级课堂教学秩序。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作好检查记录。

3、随机检查教师课堂教学质量,作好听课记录。

4、负责本系(部)所管理班级晚自习辅导教师的检查(包括外系部辅导教师,辅导教师遇特殊情况须请假者,必须经系部值班负责人同意),作好考勤记载,并作为核定辅导工作量的依据。

5、对教学偶发性事件负责及时处理,并于当天填写《教学检查偶发事件报告单》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通知相关教学系(部)做进一步落实和处理。

6、在教学系(部)主任的组织下完成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工作。

7、检查教研活动的开展情况,组织进行教学评价。

8、监督、指导师资培训工作,提高教师素质。

9、开展教育理论的研究与教学改革的咨询工作。

10、认真如实填写教学督查记录,并保持值班记录完整。

11、每周末将教学督查情况汇总,填写《教学督查周报表》一式两份,一份于周末报送教务处,另一份存系(部)教务科。

12、完成领导布置的其它任务。

四、本制度从二00四年九月六日起执行,解释权在教务处。

附表一:恩施职院教学检查偶发事件报告单附表二:恩施职院教学督查周报表附件一恩施职院教学检查偶发事件报告单(存根)报告系(部):检查人:检查时间:事件当事人:系(部)主任签字:报告日期:年月日恩施职院教学检查偶发事件报告单报告系(部):检查人:检查时间:事件当事人:系(部)主任签字:报告日期:年月日附件二恩施职院教学督查周报表200 年季学期报送单位(公章):第周起止日期:200 年月日至月日系(部)主任签字:报送日期:年月日。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实训教学规程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实训教学规程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实训教学规程1.学期末,教务处依据专业实施教学计划和课程隶属关系向系(部)下达学期教学任务。

2.系(部)将所承担的学期实训教学任务分配到教研室。

3.各教研室主任会同实训基地(中心实训室)主任将各门课程实训教学任务落实到任课教师。

4.任课教师在接到教学任务后,于开学(课)前,编制出实训计划,报教研室和实训基地(中心实训室)审核,系(部)审批后实施,一式三份,一份报教务处备案,一份存系(部),一份教师留用。

5.开学(课)后第一周,实训基地(中心实训室)主任依据各门课程的实训计划编制全系的实训课表,经系(部)分管主任审核后报教务处。

6.实训课前,任课的教师必须编写《实训项目教案》,按每一次课一份教案编写,一式二份,一份在实训前两天送交实验技术员,一份自用。

对难度较大的实训,任课教师必须与实训技术人员一起对实验内容进行试做,掌握实训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7.实验人员应根据《实验项目教案》做好材料、仪器设备的准备工作。

8.上实验(训)课时,任课教师必须向学生认真讲解本次实训目的、实训原理、操作方法,规范学生的操作程序及行为,解答有关问题。

9.实训技术员必须做好材料、工具的发放及仪器设备的维护工作,保证实训课的正常进行。

实训仪器设备发生故障,实训人员应及时维修处理,并认真填写《仪器设备维修记录》。

10.实训结束后,实训技术人员负责填写《实训教学记录册》,并当场交任课教师、学习委员签字。

《实训教学记录册》由实验人员保管,每学期结束后上交系(部)存档。

11.每次实训后,学生必须按时完成《实验(训)报告》,由学习委员收齐后,送任课教师批阅,评定出等级或分数,并在学生成绩册(教师工作手册)上登记,作为学生实训成绩考核的依据。

12.校内集中实训必须由任课教师按实训授课计划,提前一周向系(部)递交书面申请,由系(部)安排(跨系部的由教务处协调)组织实施。

13.校外集中实训,必须由任课教师依据实训计划安排,拟定教学实习计划,经系(部)分管教学主任审核,报教务处和学工处审批后方可实施。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排、调、停课的规定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排、调、停课的规定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排、调、停课的规定(试行)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协调好各教学部门的工作关系,明确教务处和各教学部门及任课教师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特制定本规定。

一、课程安排的规定1、教务处根据实施性教学计划,每学期第十五周给各教学部门下达下学期教学任务,各教学部门根据情况合理安排教师授课任务,在一周内报教务处。

2、教务处根据教学部门反馈的教学任务情况来落实各班级课程安排表。

3、教务处根据课程特点合理确定课程授课时间(课程表),任课教师对课程安排不得提不合理要求。

二、课程调整的规定1、凡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需要调整的,各有关教学部门需写出书面报告,经教务处长签署意见、报主管教学副院长批准后,由教务处协助教学部门组织实施。

2、学期授课计划需调整的由任课教师写明情况,经教学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教师因病、事假或从事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不能上课的各有关教学单位应安排其他教师顶替上课,无法顶替的,由任课教师本人提出调课意见并填写调课申请表,经教学单位主管教学的负责人签署意见,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调课。

4、凡批准调课者,均由有关系部通知有关教师和学生班级。

三、停课的规定1、各班级、各任课教师的课程表具有稳定性、强制性和权威性。

各班级任课教师必须无条件地按课表组织教学。

在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时间内,任课教师和各教学班级未经允许不得停课。

2、各教学部门组织学生参观、见习、进行社会调查等实践活动,需要停课的,应由教学部门写出书面报告,附上有关材料(参观见习指导书、社会调查内容等)报教务处批准,方可停课。

3、学院组织的大型活动(如运动会、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公益劳动等)需要停课的,学院有关处、室与教务处协商,主管教学副院长批准,教务处通知有关教学部门,由教学部门通知到班级和任课教师。

学院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通知班级停课。

4、任课教师应严格执行学期授课进度计划,不得因教材内容讲授结束而停课。

学期末由教务处或教学部门根据校历安排通知任课教师组织复习考试。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个人业务资料归类管理规定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个人业务资料归类管理规定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个人业务资料归类管理规定为了强化我院教师个人业务资料的管理,现对各教学系(部、室)教师个人业务资料的整理、归类工作作出如下规定:1.凡是在我院上课的专任教师、双肩挑教师、兼职教师,所在教学系(部、室)(按课程归属确定)均应为其建立个人业务档案。

2.教师个人业务资料依其类型不同,采取不同的归类管理办法。

3.凡属以下教师个人业务资料,由教师个人整理后交所属教学系(部、室),装入所属教学系(部、室)建立的教师个人挡案盒。

(1)身份证复印件(2)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3)最高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4)最高职称聘书复印件(5)双师证证书复印件(6)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7)建院以来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8)建院以来各类进修结业证书(证明)复印件(9)建院以来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证明材料复印件(10)建院以来参加各种社会团体、社会兼职证书(证明)复印件(11)建院以来教科研成果复印件(12)2005年春季学期以来听课评教记录(13)2005年春季学期以来所任课程教案(14)2005年春季学期以来所任课程实训教案(15)2005年春季学期以来教师教学工作手册4.凡属以下涉及教师个人的教学业务资料,由所属教学系(部、室)进行归类整理、保管。

考试试卷、实验报告、课程设计、综合实训资料按班级归类管理;毕业论文、实习报告按届归类管理;其他涉及教师个人的教学业务资料按系部归类管理5.在我院上课的专任教师、双肩挑教师、兼职教师,必须积极地按照所属教学系(部、室)的要求,按时提供有关资料,填写相关表格。

教学系(部、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搞好教师个人业务资料的归类、整理、登记和保管工作。

6.为了督促各教学系(部、室)管好教师个人业务资料,学院将定期对此工作进行检查,对不认真提供资料的教师个人和不认真归类、整理、保管的教学系(部、室)进行严肃处理。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教学质量督导室工作条例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教学质量督导室工作条例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教学质量督导室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和保障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教育教学督导室是对学院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的机构。

第三条教育教学督导室必须以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为依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机构与人员第四条学院成立教育教学督导室,在院长的领导下,对全院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

督导室设主任、副主任、督导员若干人,每届任期三年。

督导室下设办公室,配主任一人负责日常工作。

第五条督导员由有丰富教学与管理经验、责任心强、公道正派、身体健康的副教授(或高级讲师)及以上职务的教师担任。

督导员由学院聘任,并颁发聘书。

第三章职责与任务第六条对学院常规教育教学工作运转状况进行评估。

第七条对教务处、学工处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教学管理职责、落实学院教育教学管理的规划和决定实施督导与评估。

第八条对行政处、室、后勤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学院以教育教学为中心的办学思想执行状况实施督导与评估。

第九条对处、系、部、直属教学科(室)执行学院有关教育教学工作的规划、规定和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管理质量实施督导与评估。

第十条对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及效果进行督导与评估。

第十一条对被督导的单位存在的问题,可视其情况提出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的建议;对被督导的个人(教师或职工)存在的问题,可视其情况提出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停岗、转岗、下岗建议。

第十二条对学院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进行评估。

第十三条承办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四章督导程序与形式第十四条教育教学督导的基本形式有专项督导、综合检查和常规检查。

第十五条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应按下列程序实施:1、科学、规范地做好督导前的准备工作。

2、对被督导对象的检查应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分步骤实施督导。

3、督导员对督导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评议。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课程负责人制度实施办法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课程负责人制度实施办法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课程负责人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课程建设是高职院校教学工作中的一项基础性建设。

为了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学院决定在全院高职各专业教学的主要课程中分期分批实行课程负责人制度。

课程负责人具体分为国家级精品课程负责人、省级精品课程负责人、院级精品课程负责人和院级合格课程负责人。

凡我院高职各专业必修课,原则上都要实行课程负责人制度。

实行课程负责人制度的课程,要先对任课人员(含课堂讲授、指导实验、辅导等环节的教学人员)进行调整、精心组织队伍,组成课程组。

一、课程负责人的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2、热心教学工作,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教学水平能力和敬业精神;3、多年担任该课程或相关课程教学任务(至少3年以上),教学效果好;在学院组织的各种教学评价中达到良好以上水平;4、在该课程或相关课程的建设和改革中做出过突出成绩;5、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高教系列讲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的学位。

院级以上精品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

二、课程负责人的职责1、在所在系(部)的领导下,组建课程组,明确课程建设的职责分工;2、组织制订并主持实施课程建设规划;3、组织制订或修订课程教学标准、课程教学规范等教学文件;4、组织本课程范围内的教学改革活动和教学研究活动;5、负责本课程的教材建设;6、组织申报本课程范围内的教学研究项目和教改课题;7、负责本课程的教学管理和教学工作评估;8、指导本课程青年教师培养工作;9、推荐本课程教师申报各级各类教学奖励;三、课程负责人的选拔课程负责人的选拔实行教师个人或教研室推荐申报,系(部)初审,人事处、教务处联合组织考查,最后报学院审定。

课程负责人可以是系(部)领导、教研室主任,也可以是符合条件的教师。

符合条件的每门课程评选1名课程负责人,课程负责人的评选每二年进行一次,可以连任。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保障教师的基本权益,树立优良的教风,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稳定教学秩序,促进我校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基于教育法、教师法和高等教育法以及其它现行教学规章制度,规定教师教学活动和教学运行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操作规程。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全校教师。

第四条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和我校培养目标的要求,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材,是教师的基本职责。

为此每个教师必须做到: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教风严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勤于进取,认真学习和研究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理论知识,掌握教学原则和教学基本规律,努力使自己具有比较渊博的知识,熟练的技能,不断提高教学、教研、科研水平。

3、刻苦钻研业务,勇于创新,言传身教,教书育人。

严于律己,注意个人思想品格、道德修养和仪表举止对学生的示范作用。

热爱学生,全面关心学生的成长,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积极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满腔热情地传授知识和技能,培养学生智能,对学生敢于严格要求、严格考试、严格管理。

4、要主动深入地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按照学生所处的不同年级、层次的需要以及素质上的差异,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学习方法论的教育,培养学生科学的思维能力,掌握科学方法论,并通过课堂教学和指导课外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良好学风和科学作风。

5、身体健康,能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坚持正常的教学工作,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高效的时间观念,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

第二章教师在教学中的权利和职责第五条教师的教学权利:1、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和学生班级的具体情况,合理组织教学内容,采用有个性、有特色的教学方法,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计划管理规定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计划管理规定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计划管理规定一、教学计划是学院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高等院校培养专门人才、组织管理教学过程、进行教学基本建设的主要依据。

各教学系(部)应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保证必开课程的合理开设顺序和所需课时,确定选修课的科目、开设顺序和课时,保证实践性教学时间。

二、学院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由教务处根据学院每年的招生计划,下达专业教学计划编制(修订)任务书,提出统一要求。

各教学系(部)组织所属教研室拟定,报主管院长审阅,经院长专题办公会研究批准后执行。

三、实施性专业教学计划经审批下达后,应保证教学计划的严肃性和相对稳定性,不得轻易变动。

确需变动时,需由相关教研室提出修改意见并说明理由,经系(部)同意,教务处核审,报主管院长批准。

四、各教学系(部)在拟定实施性专业教学计划时,应充分考虑专业设置的针对性、灵活性和适应性,专业设置与职业的衔接度,市场对专业人才的需求度,能以就业为导向适时调整,体现专业特色。

并应充分征求校内专任教师、就业工作部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界的专家、工程技术人员和专业建设委员会的意见,保证教学计划科学完整。

附表1:实施性专业教学计划调整申请表附表2:实施性专业教学计划论证记录表附表3:实施性专业教学计划制定征求意见表(招生就业部门用)附表4:实施性专业教学计划制定征求意见表(校外专家用)附表5: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班级调整申请表附表1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实施性专业教学计划调整申请表注:1、此表一式三份,教研室、系(部)、教务处各存一份;2、教学计划变动调整包含课程名称变化调整、课时变化调整。

附表2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实施性专业教学计划论证记录表注:1、此表一式三份,教研室、系(部)、教务处各存一份;2、此表可加续页。

附表3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实施性专业教学计划制定征求意见表(招生就业部门用)注:附征求意见的实施性专业教学计划附表4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实施性专业教学计划制定征求意见表(校外专家用)注:附征求意见的实施性专业教学计划附表5恩施职业技术学院班级调整申请表申请系部:。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研室工作条例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研室工作条例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研室工作条例一、总则第一条学院的教研室是按照专业或课程设置的教学和科学研究的基层组织。

第二条教研室是教学系(部)的下属组织,在教学系(部)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条教研室的基本任务是1、建设一支结构合理、教学水平高的教研室师资队伍。

2、积极参与专业或基础实验(实训)室建设。

3、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理论,开展教学研究,进行教学改革,实施教学管理,组织教材开发。

4、结合专业开展科研工作,推进教研室的产学研工作。

5、完成教务处、教学系(部)下达的教学任务。

二、组织管理第四条教研室设主任一人。

教研室主任由教学系(部)推荐,报学院办公会研究批准。

每届任期四年,可连聘连任。

教研室主任的主要职责是:1、全面负责教研室承担的所有课程的教学管理。

2、领导和组织教研室全体人员开展课程建设及实验室建设工作。

3、负责本教研室的师资队伍建设。

4、建立教研室工作制度。

主持每周一次的教研活动,研究教研室的教学、教研、教改及科研工作。

5、负责落实教学任务。

6、负责教研室的行政管理工作,做好教学资料的积累和存档工作,组织对本室成员进行全面考核,提出晋级及奖惩的建议。

7、组织完成教学系(部)主任布置的其它工作。

第五条教研室要建立本室的工作计划与总结制度、考勤制度、卫生扫除制度等,促进教研室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第六条对兼职教师的教学活动进行管理。

三、思想政治工作第七条教研室应组织教师认真参加政治学习,不断加强思想品德和情操的修养。

做到诚实正派、遵纪守法、服从分配、积极工作、好学上进、为人师表,使教研室成为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集体。

第八条教研室要经常组织全体教师进行学习和交流,要求教师积极做好教书育人工作,热爱、关心学生,善于启发引导,严格要求。

要积极支持教师承担班主任工作。

四、教学工作第九条教研室应根据教学工作的需要制订和健全教学文件,认真落实教学任务。

1、制订或修订以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为依据的课程教学大纲与其它教学文件,专业教研室应在教学系(部)领导下制定与执行专业建设规划,进行专业教学计划的修订或开设新专业(专业方向)的可行性研究。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实践教学管理规范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实践教学管理规范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实践教学管理规范(试行)为了加强实践教学管理,保障教育质量,办出高职特色,提高办学效益,特制定本规范。

一、实践教学组织管理(一)管理体制:实践教学实行院系两级管理体制。

学院成立实践教学管理委员会,由主管教学的院领导担任主任,主管全院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具体由教务处实验实训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及日常实践教学事务。

系(部)由分管教学主任主管实践性教学环节,系(部)下设实训基地或中心实训室,具体负责实践教学的日常工作。

(二)管理制度:实验实训管理中心负责制定全院性的实践教学规章制度,系(部)根据专业和课程特点制定所属系(部)的实践教学规章制度,系(部)的规章制度不得与学院的规章制度相抵触。

(三)实训室建设与规划:学院和各个系(部)应加大实训室及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力度,并分别制定出学院及系(部)实训室的长远建设规划。

短期建设计划按年度制定,其申报程序是:系(部)每年末向教务处提交一份下一学期建设计划书,教务处根据系(部)的建设计划经过审查和综合平衡,分轻重缓急编制全院建设计划书,报主管院领导审核,主管院领导提交院党委会或院长办公会议,经批准后由资产科、实验实训管理中心组织实施。

(四)实训仪器设备管理:实验实训管理中心代表学院对全院的实训仪器设备进行管理;各系(部)实训基地或中心实训室对所属实训室及校内实习场所仪器设备进行管理,实训管理人员对所负责的实训室及实习场所的仪器设备进行管理,各级都必须建立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帐、卡,且与物相符率达到100%。

(五)实训室及实习场所的管理:实验实训管理中心负责全院实训室、校内实习场所、校外实习基地的管理,制定实训室及实习场所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实训室及实习场所的档案资料;系(部)实训基地或中心实训室负责本单位的实训室及实习场所的管理,制定实训室及实习场所的具体规则,建立健全实训室及实习场所的档案资料。

(六)任课教师和实训技术人员的管理:任课教师及实训技术人员都必须分别划到相应的教研室或实训基地或中心实训室管理,任课教师在从事某个项目的实训时,必须服从承担该项目任务的实训基地或中心实训室管理。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系(部)主任教学管理岗位职责范围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系(部)主任教学管理岗位职责范围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
教学系(部)主任教学管理岗位职责范围
一、在教学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教学系(部)的全面工作。

二、贯彻执行上级颁布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学文件。

负责实施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制订和审核工作。

三、组织制订教学系(部)的教学管理文件,负责教学系(部)专业建设规划及调整方案,报教学副院长批准后执行。

四、根据学院整体工作布置、教务处教学工作安排,制订教学系(部)的学期、学年工作计划并做好工作总结,落实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任务,审核教师授课计划及实训计划,报教学副院长批准后执行。

五、指导教学系(部)的教研室和实训部的工作。

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学情况,组织检查,并负责向教学副院长提出报告和建议。

六、制订教学系(部)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负责教师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进修、工作安排及兼职教师的聘用、管理等工作。

七、坚持教学督查制度负责组织实施本系部的教学督查工作。

八、负责教学系(部)的教学竞赛、年度教学、教学经验交流、学生评教、教师评教、教师评学、教师工作质量考评工作。

九、组织本部门积极开展教学科研工作,优化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不断推进现代化教学方法的应用。

十、规范教学用书,向教务处申报选用计划和自编教材、补充讲义计划,组织自编教材、补充讲义、实训指导书等的编写、审核工作。

十一、落实学生成绩考核的各项规定,组织系(部)学生期末考试及补考工作,进行学生成绩考核分析,并报教务处。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提高课程建设水平,确保我院课程建设科学、规范、合理,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课程建设的内容课程建设主要包括教师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条件、教学管理、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课程特色等方面的内容。

每一个方面的具体内涵详见《恩施职业技术学院课程建设评审指标体系》。

二、课程建设的等级标准学院开设的全部课程应按照《恩施职业技术学院课程建设评审指标体系》进行建设和评审。

课程建设评审结论分为合格课程、优质课程、精品课程三级。

不能通过合格等级的课程限定在一年内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一)院级合格课程合格课程建设是课程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达到合格课程标准是对课程建设的最基本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重视合格课程建设工作,尤其要重视新上专业的课程建设,尽早使其全部达到合格课程标准。

院级合格课程建设,一是要重视教师队伍建设。

课程主讲教师所学专业应与申报课程相符合或经过1学期以上(含1学期)的该专业方向进修学习,并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形成了人员相对稳定,具有一定教学和科研能力的教师梯队。

二是要注重教学内容建设。

教学内容科学,经过主讲教师进行2轮以上(含2轮)教学过程整合,能够吸收一定量本学科领域最新科技成果和先进的教学经验,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安排合理。

三是要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

能够选用较为适宜的教学方法和比较科学、先进的教学手段,有利于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四是要选用教材符合要求,选用高职高专教材和近三出版的教材。

五是要教学文件齐备。

教学文件包括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考核方法及试题库或试卷库等。

按照《恩施职业技术学院课程建设评审指标体系》进行评估,合格课程评估总分值必须等于或大于65分且指标D级不得多于2个。

评估总分值小于65分或多于2个指标出现D级者,为不能通过合格等级的课程。

(二)院级优质课程优质课程建设的目的是以合格课程建设为基础,使达到合格课程标准的课程进一步提高建设质量。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系(部)主任教学管理工作规范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系(部)主任教学管理工作规范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系(部)主任教学管理工作规范一、开学前一周工作1、组织本部门全体教师参加学院教职工大会。

2、督导教研室根据学院工作重点、教学任务制定学期工作计划,并据此制定本教学系(部)学期工作计划。

3、召集本教学系(部)教研室主任、实训部主任、专任教师和兼职教师大会,宣讲教学系(部)工作计划,提出要求,布置开学初工作任务。

4、检查教研室、实训室开课前准备工作。

办理请假教师调、代课手续。

二、开课第一周工作1、检查教学系(部)教学秩序。

安排系(部)教学督查工作,检查本系(部)教学秩序、教学工作,作好检查记录。

2、据教务处学期工作安排,及时制订并上报教学系(部)学期工作计划。

3、做好学生重修及补考前准备工作,根据教务处提供的信息,确定补考使用试卷。

4、周末召开教研室及实训部主任会议,通报开学一周来教学工作情况。

5、编制教研室业务学习计划。

三、3、4月份(9、10月份)工作1、第二周检查重修及补考准备工作,根据教务处提供的信息,核实补考试卷印刷份数、质量、分类保管工作。

保证试卷存放安全。

2、第三周参加补考巡视,处理教学系(部)补考应急问题。

3、按教学督查值班表值班,检查教学秩序、教学工作,作好值班记录。

4、安排教学系(部)教学督查组检查教学进度及授课计划执行情况和听课计划。

召开教研室、实训部主任、教学督查组教学工作分析会议。

5、每月至少听课1-2次,作好听课记录。

6、三月中旬公布上学期学生评教结果。

7、及时审批教师调、代课申请单。

8、统筹教学系(部)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程改革、教材建设工作。

9、月末召开教研室、实训部主任会议,通报月度工作完成情况,起草教学系(部)教学情况通报。

四、5、6月份(11、12月份)工作1、第十周根据教务处下达的期中教学检查通知,安排教学系(部)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计划。

2、召开教研室、实训部主任、教学督查组会议,下达期中教学检查任务,责任到人。

3、第十一周下达本学期考试科目,布置下学期教学任务和校外实习任务。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测评办法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测评办法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测评办法为了促进教师认真履行职责,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一、测评要求教师教学工作测评与期末教学检查、专业技术职务年终考核、优秀教师评选相结合,与教师的课时津贴挂钩。

参加测评工作的部门必须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学院教学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进行测评。

参与测评的人员,要以公正、客观的态度,实事求是地评价被测评的教师;被测评教师也应客观地认识自己,正确对待测评结果,扬长补短。

二、参加测评工作的部门与人员参加测评工作的部门:各教学系部、学院全日制教学班级。

参加测评工作的人员:各教学系部的教学督查人员、教研室主任和副科以上干部、教师;学院全日制教学班级的班主任和部分学生。

三、测评内容教师教学工作评价由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评价、任教班级所属教学系部评价、自身所在教研室教师相互间的互评和教师自身所在教学系部评价构成。

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评价占40%;任教班级所属教学系部评价占15%;自身所在教研室教师相互间的互评占10%;教师自身所在教学系部评价占35%。

1.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的测评内容详见《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课堂教学学生测评项目及评价标准》。

教务处组织各系部所属班级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的测评工作并将结果通报各教学系部。

2.教师任教班级所在教学系部对教师教学工作的评价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课堂教学及辅导情况;(2)课堂教学中考勤和管理学生的情况;(3)指导实验、实训情况;(4)作业布置、批改情况;(5)考试监考情况;(6)遵守教学纪律情况。

具体测评项目及评价标准由各教学系部根据自身系部实际制定。

3.教师自身所在教学系部和自身所在教研室教师相互间对教师教学工作的评价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接受教学工作任务情况;(2)备课情况;(3)上报授课计划、试卷、学生考核成绩单、试卷分析报告等各种教学资料情况;(4)课堂教学、辅导情况;(5)课堂教学中考勤和管理学生的情况;(6)作业布置、批改情况;(7)指导实验、实训情况;(8)遵守教学纪律情况;(9)考试命题、监考、阅卷、评分情况;(10)听课评教评学情况;(11)参加教研活动、教学研究情况;(12)参加教学水平评估工作情况;(13)讲授公开课和示范课、参加教学优秀奖和优质课奖等评选情况;(14)编写教材、教参或讲义情况;(15)参加系内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就业指导工作等方面的情况;(16)开展新知识和新技术等专题讲座以及组织指导学生文体团队、兴趣小组开展活动情况。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校历管理规定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校历管理规定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校历管理规定
校历是安排教学工作及其它工作的基本依据,是学院工作计划的具体表现。

为加强学院工作的计划性,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务处根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编校历的原则和要求,结合学院的具体情况,制定本院校历。

二、校历一般按学期编制,经院长办公会议审核批准后,于上一学期放假前印发给各部门。

三、校历的内容主要包括开学、放假时间,寒、暑假起止日期、法定节假日和教学周数(具体日历)外,还应安排好入学教育、毕业教育、学生军训、公益劳动以及全院统一安排的重大活动等。

四、教务处根据校历安排学期开课计划、编排课表、期末考试和学生专业技能竞赛活动。

五、各教学系(部、室)应根据学院校历安排制定学期工作计划,安排本系(部、室)的教学工作、学生专业技能竞赛、第二课堂活动等。

六、各教学系(部)还应根据学院校历和各层次、各专业教学计划编制分层次、分专业的教学周历。

教学周历的内容包括各周次的理论教学、实验实训教学以及学生专业技能竞赛时间。

七、各教研室应根据学院校历安排制定学期教研究活动计划。

教研活动计划的内容包括分周次的教研活动内容,活动形式和活动主持教师等。

八、各实训部门应根据学院校历、系部教学周历和专业实验实训教学计划制定分实验实训室、实训项目的实验实训实施计划,实验实训耗材计划。

九、各任课教师应根据学院校历和教学任务书编制《学期授课计划》、《实验实训教学计划》、教科研工作计划等。

十、为维护计划的严肃性,校历经学院审定执行后,必须严格执行,一般不得修改。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教学时间,由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报学院批准后执行。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系(部) 教学常规管理规范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系(部) 教学常规管理规范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系(部) 教学常规管理规范教学管理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最核心的管理。

为了加强教学管理,促进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充分发挥系(部)在教学管理中的作用,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结合我院实际。

特制定系(部、室) 教学常规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各系(部、室)是学院教学基层单位,具体组织开展各学科、各专业的教学管理工作,承担教学任务。

各系(部、室)由系主任全面负责教学管理、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工作,分管教学的副主任主持日常教学工作。

第二条各系(部、室)的教学管理工作,在系(部、室)主任领导下,通过分管教学的副主任、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处理日常教学行政事务并从事教学状态、教学信息调查了解和常规教学管理工作。

各级教学管理机构都应认真履行所规定的职责,并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行使相应的权利。

第三条各系(部、室)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和研究现代教育教学管理理论和管理方法,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研究高职教学管理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

第四条。

增强质量意识,强化服务观念,为教师、学生和教学第一线提供优质服务。

与学生工作部门及其他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相互协作,既管“教”,又管“学”,努力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风、教风和校风建设。

第二章教学计划管理第五条组织制订或修订相关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方案。

第六条根据教学计划,负责落实理论及实训、实习等教学任务,安排教师、教室、实训、实习场所及考核方式等。

第七条检查人才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检验计划的可行性,不断总结经验,为调整和修订培养计划提供依据。

第八条配合教务处完成新专业的申报工作。

第九条组织编写所承担课程的教学大纲、相关实验、实习教学大纲并检查各类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

第三章日常教学管理第十条组织制订系(部、室)年度教学工作计划。

申报年度教学经费(十项教学经费)并负责管理使用好各项教学经费。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管理工作运行方案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管理工作运行方案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管理工作运行方案教学管理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组织实施计划,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最核心的管理。

为了加强教学管理,理清教学管理思路,减少教学管理过程中的失误,促进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充分发挥教务处和系(部、室)在教学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结合我院办学实际,特制订教学管理工作运行方案。

一、教学管理机制及运行模式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管理工作推行的是在院长的领导下,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主持,教务处代表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全面履行管理职能,重大教学管理事件由院党委或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的领导管理机制。

院系两级的协调管理机制主要是通过教学工作例会来实现。

即教务处协助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定期和不定期召开系部主任教学工作例会,安排教学工作,了解、协调和处理教学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系(部、室)内部的协调管理机制主要是通过教学系部教学工作例会来实现。

即教学系部定期召开教研室主任会议和教师会议,安排教学工作,了解、掌握教学过程的状况,总结、交流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经验,及时解决教学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我院的教学运行管理模式是:实行“院、系(部、室)、教研室三级管理,以系(部、室)管理为主”的运行模式,全面规范教学管理。

院长和分管教学副院长行使对教学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监督。

教务处是学校实施教学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代表学院在教学管理方面履行参谋、协调、督办、服务的基本职能。

各系(部、室)是学院教学基层单位,具体组织开展各专业的教学管理工作,承担教学任务。

各系、部、室由主任全面负责教学管理、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工作,分管教学的副主任主持日常教学工作。

各系(部、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系(部、室)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教学与科研在系(部、室)主任领导下,通过教研室主任、教务科科长(教学秘书)处理日常教学行政事务并从事教学状态、教学信息调查了解和常规教学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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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职业技术学院
教学系(部)主任教学管理工作规范
一、开学前一周工作
1、组织本部门全体教师参加学院教职工大会。

2、督导教研室根据学院工作重点、教学任务制定学期工作计划,并据此制定本教学系(部)学期工作计划。

3、召集本教学系(部)教研室主任、实训部主任、专任教师和兼职教师大会,宣讲教学系(部)工作计划,提出要求,布置开学初工作任务。

4、检查教研室、实训室开课前准备工作。

办理请假教师调、代课手续。

二、开课第一周工作
1、检查教学系(部)教学秩序。

安排系(部)教学督查工作,检查本系(部)教学秩序、教学工作,作好检查记录。

2、据教务处学期工作安排,及时制订并上报教学系(部)学期工作计划。

3、做好学生重修及补考前准备工作,根据教务处提供的信息,确定补考使用试卷。

4、周末召开教研室及实训部主任会议,通报开学一周来教学工作情况。

5、编制教研室业务学习计划。

三、3、4月份(9、10月份)工作
1、第二周检查重修及补考准备工作,根据教务处提供的信息,核实补考试卷印刷份数、质量、分类保管工作。

保证试卷存放安全。

2、第三周参加补考巡视,处理教学系(部)补考应急问题。

3、按教学督查值班表值班,检查教学秩序、教学工作,作好值班记录。

4、安排教学系(部)教学督查组检查教学进度及授课计划执行情况和听课计划。

召开教研室、实训部主任、教学督查组教学工作分析会议。

5、每月至少听课1-2次,作好听课记录。

6、三月中旬公布上学期学生评教结果。

7、及时审批教师调、代课申请单。

8、统筹教学系(部)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程改革、教材建设工作。

9、月末召开教研室、实训部主任会议,通报月度工作完成情况,起草教学系(部)教学情况通报。

四、5、6月份(11、12月份)工作
1、第十周根据教务处下达的期中教学检查通知,安排教学系(部)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计划。

2、召开教研室、实训部主任、教学督查组会议,下达期中教学检查任务,责任到人。

3、第十一周下达本学期考试科目,布置下学期教学任务和校外实习任务。

4、第十二周总结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上报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

5、检查教学系(部)各教研室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程改革、教材建设工作。

6、按教学督查值班表值班。

检查教学秩序、教学工作,作好值班记录。

7、月末召开教研室、实训部主任、教学督查组会议,通报月度工作完成情况。

起草教学系(部)教学情况通报。

召开教学工作分析会。

8、每月至少听1-2次课,作好听课记录。

9、第三周将下学期教学任务落实资料反馈教务处,统筹教学系(部)教师工作安排,聘请兼职教师。

10、第十四周布置本学期期末考试出题任务。

11、第十五周审核本学期期末考试试卷。

12、第十六周审签教师下学期授课计划,并上报教务处。

13、第十七周作好毕业班毕业前各项准备工作。

收交教研室和实训部学期工作总结。

14、第十八周总结学期教学工作,上报工作总结。

五、期末工作
1、返还教师下学期授课计划。

2、组织教学系(部)期末考试工作。

参加期末考试巡视工作,处理考试中应急问题。

3、组织评选优秀教师和先进教研室。

4、统计、分析教学系(部)考试科目成绩,并上报教务处。

5、召开教研室主任、实训部主任、教学系(部)教学督查组参加的教学工作分析会。

6、召开教学系(部)全体教师大会,进行学期工作总结、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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