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用电管理制度
医院水电管理制度范本(4篇)
医院水电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的水电使用行为,确保水电的安全、有效、节约利用,保证医院水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水电管理制度是对医院水电使用和管理的规范,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和相关部门。
第三条医院水电管理原则:节约优先、安全第一、合理使用、科学管理。
第四条医院水电管理目标:合理安排水电使用,加强设备维护,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资源浪费,达到节约用水用电,保护环境的目的。
第五条医院水电管理的分工:医院行政部门负责制订和修订本制度,设立水电管理人员负责水电设备的维护保养及使用管理,各科室负责日常的水电使用管理。
第二章水电设备管理第六条医院应设立水电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水电设备的维护保养、设备更新、故障排除、应急处理等工作。
第七条水电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巡检各科室的水电设备,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八条水电设备管理人员应记录水电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定期报告给行政部门,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九条医院水电设备故障应及时处理,确保水电的正常供应。
第十条医院应加强水电设备的更新,采用节能环保的设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十一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水电设备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
第三章水电使用管理第十二条医院应制定水电使用计划,合理安排水电的使用,尽量避免浪费现象。
第十三条各科室应按照水电使用计划进行水电的使用,不得私拉乱接水电设备,不得私自调整水电装置。
第十四条各科室应提高员工的用水用电意识,节约用水用电,杜绝浪费行为。
第十五条医院应加强对水电使用情况的监控和统计,定期汇总,并将节约用水用电情况作为考核指标。
第十六条医院应加强对员工的水电使用培训,提高他们的水电使用知识和技能。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院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将追求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医院水电管理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或报告。
第十九条凡医院的员工及相关部门,都有义务遵守本制度,不得违反和规避。
医院病房用电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了保障医院病房用电安全,防止电气火灾等事故发生,确保医疗、护理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病房及其配套设施的用电管理。
三、用电管理制度1. 电力设施管理(1)病房内电力设施由医院电工负责安装、维修和管理。
(2)病房内禁止私自接拉电线、安装电器设备。
(3)病房内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2. 用电安全(1)病房内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如电热器、电吹风等。
(2)病房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在病房内为非医疗设备充电。
(3)病房内禁止使用明火,禁止在病房内烹饪。
(4)病房内禁止在潮湿、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电气设备。
3. 电气设备使用(1)病房内电气设备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和维护。
(2)病房内电气设备使用时,应遵守设备使用说明书。
(3)病房内电气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报修。
四、用电流程1. 用电申请(1)病房内电气设备需要安装或更换,应由科室负责人填写用电申请单。
(2)用电申请单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报医院电工审核。
(3)医院电工根据用电需求,进行现场勘察,确定用电方案。
2. 用电审批(1)医院电工根据勘察结果,提出用电方案,经医院领导审批。
(2)审批通过后,医院电工负责安装、调试电气设备。
3. 用电验收(1)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由医院电工组织验收。
(2)验收合格后,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
(3)医院电工将用电申请单、验收报告等资料归档。
五、责任追究1. 对违反用电管理规定,造成电气火灾等事故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2. 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医院电工,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 对违反用电管理规定,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电工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院大功率电器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为保障医院用电安全,防止因大功率电器使用不当引发火灾、触电等安全事故,保障医护人员及患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护人员、患者及其家属、工作人员及在医院内部使用大功率电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定义本制度所称大功率电器,是指功率大于或等于1200瓦的电器。
第四条大功率电器使用规定1.医院内禁止私自安装、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空调、电热水器、微波炉、电磁炉、电烤箱、电饭煲、电热毯等。
2.医护人员、患者及其家属如需使用大功率电器,应向医院后勤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3.使用大功率电器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使用前应检查电器线路、插座、插头等是否完好,确保用电安全;(2)使用过程中,应有人看管,防止意外事故发生;(3)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切断电源,确保安全;(4)不得在床上、地上等易燃物品附近使用大功率电器;(5)不得私自改装、拆除、迁移、增设医院内的供电线路和设施。
第五条管理职责1.医院后勤部门负责对医院内部大功率电器的使用进行管理,包括审批、监督、检查等。
2.医院安保部门负责对医院内部大功率电器的使用进行安全巡查,发现违规使用行为,应及时制止并上报。
3.医院各科室负责人应加强对本科室大功率电器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用电安全。
第六条违规处理1.违反本制度第四条规定的,由医院后勤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暂停其使用大功率电器的资格。
2.因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医院后勤部门负责解释。
3.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2023年医院节约用电的管理制度(精选7篇)
2023年医院节约用电的管理制度(精选7篇)医院节约用电的管理制度篇1为保障医院电力系统和用电部门电气设备的平安运行,加强用电部门电气设备运行管理,做到合理用电、节约用电、削减奢侈,针对本院用电实际状况现制定本管理制度。
1、用电单位的科室、医办室、值班室、生活用房及各种附属用房等建筑物,均应符合实际条件运用电器。
2、用电设施和用电设备管理原则是谁运用谁管理谁负责。
各部门科室的照明灯、空调等用电设施和医疗设备等由详细运用部门科室负责管理,科室负责人为本部门第一负责人。
3、室内配线依据设计要求而配导线,如若超出室内配线应马上停用超出用电量的电器设备。
4、对室内照明、插座、插头定期巡察,有无松动、腐蚀或导线是否残旧和老化、外漏,如若出现上述状况应马上停止运用并向基建物业科报修。
5、床头医用综合治疗带(扁带)禁止医疗抢救用电以外的其他用电。
(属专电)6、在运用电气设备时杜绝带负荷插插座(易引起产生火花),设备在运行时带负荷拔电器插头,严峻时引起漏电爱护器断开或引起电器火灾。
7、在下班锁门前,用电设备要处于断开状态。
8、对配电盘、箱,前和下方禁止摆放物品,便于紧急状况下运用。
9、试验仪器、医疗设备等削减待机状态,做到人走灯灭,拒绝“长明灯”。
10、禁止科室和个人私接、乱拉导线或安装用电设备。
11、医疗设备应留意防潮,放置在通风干燥处。
12、科室工作人员要熟知用电设备和电器。
13、严禁私自随意拆卸电器,若电器发生故障时,应马上切断电源并刚好报修。
14、各科室要将电源插板远离地面和水源。
15、变更原房屋运用设计的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运用平安用电。
16、节约照明用电,白天原则不开灯,自然采光较好的科室应把窗帘打开充分利用自然光。
下班及加班最终一个人离开时要关灯,杜绝长明灯、白昼灯、做到人走灯灭。
大厅、走廊的灯应随时检查,按规定开放。
17、节约空调用电,严格执行空调限制标准,充分利用自然风,开空调时要关好门窗,无人时要顺手关闭空调。
医院用电管理制度
医院用电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规范医院用电行为,确保电力供应安全稳定,提高电力利用效率,遵从法律法规,本制度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用电设备和用电场合。
第三条术语定义1.医院:指X市Z医院。
2.用电设备:指医院内各类用电设备,包含但不限于医疗设备、办公设备、照明设备等。
3.用电场合:指医院内各类用电场合,包含但不限于科室、护士站、办公室等。
4.用电人员:指在医院内从事用电工作的员工。
第二章用电责任第四条用电设备管理责任1.用电设备的采购、验收、调试、安装和维护保养等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
2.相关部门应定期组织对用电设备进行巡检,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3.确保用电设备的档案记录完整,包含设备名称、型号、购置日期、厂家、安装位置、维护记录等。
第五条用电场合管理责任1.用电场合的设计、布置、照明和插座配置等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要保证符合安全规范。
2.相关部门应定期检查用电场合的用电设备并及时处理问题,确保用电场合的安全使用。
第六条用电操作人员管理责任1.用电操作人员应依照规定进行操作,严禁擅自进行转变、更换或拆卸用电设备。
2.用电操作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加强对电力安全的认得和操作技能。
第七条用电事故责任追究1.假如发生用电事故,相关责任人应立刻采取措施进行抢救,并及时报告上级和安全管理部门。
2.医院将依据事故性质和责任情况进行责任追究,对涉事人员进行相应处理。
第三章用电掌控第八条电力开关掌控1.用电设备和用电场合应设置专用开关箱,明确标识用途和操作方式。
2.在不使用的情况下,应及时关闭电力开关,避开造成能源挥霍和安全隐患。
3.临时用电时应使用临时开关箱,并在使用完毕后关闭并拆除。
第九条用电容量掌控1.用电设备和用电场合应依据实际需要确定合理的用电容量。
2.各部门在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前,应提前向电力管理部门报备,确保用电平衡稳定。
第十条用电安全掌控1.用电设备和用电场合应配备可靠的接地装置,确保人身安全。
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5篇)
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安装,拆改,增设电气设备或架设临时电路时,必须报总务科批准,宾按有关规范进行施工,完工后总务科须将有关资料告知保卫科。
2、电气设备停用或下班后,各科室(班组)应切断电源。
3、各科室(班组)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找电工维修,总务科,保卫科应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和定点检查,及时排除隐患。
4、不准乱接电灯,电线,不准违章用电和超负荷用电。
5、各种电气开关,医疗设备,电控箱(柜)等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不准在其附近和下面堆放易燃,可燃物。
6、非电工不准私自拆改和维修电气设备和电缆线。
7、任何科室和职工不得私自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8、任何科室和职工严禁医院建筑物内和重点部位内焚烧物品或燃烟花鞭炮。
9、各科室在动用气,电焊之前,必须经总务科,保卫科批准,要有现场监护人和配备灭火器材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10、医疗电气设备应定期清洗,医疗电气设备的摆放应符合安全要求。
11、各科室应做到人走断电,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
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2)是为了保障医院内部火灾和电气安全,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而设置的。
以下是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的一般要求: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确保医院的用火用电安全符合规范。
2. 医院应设立专门的火灾防控部门或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医院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3. 建立火灾和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对医院内部的用火用电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其安全可靠。
4. 完善用火用电安全培训制度,对医院员工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火灾和电气安全意识,掌握基本的防火防电知识和技能。
5. 制定火灾和电气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医院内部的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在发生火灾和电气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和救援。
6. 建立定期检测和维护用火用电设备的制度,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因设备故障导致火灾和电气事故发生。
7. 确保医院的电线、电缆、插座、开关等电气设备符合安全标准,严禁使用破损、老化或不合格的电气设备。
医院安全用电管理办法(三篇)
医院安全用电管理办法为保障医院电力系统和用电部门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加强用电部门电气设备运行管理工作。
一、用电单位的科办公室、医生办、休息室、制剂车间、生活用房及各种附属用房等建筑物,均应有符合实际条件使用电器。
二、室内配线根据设计要求而配导线,如若超出室内配线、导线截面的用电量,应立即停用超出用电量的电器设备。
三、对室内照明、插座、插头定期巡视,有无松动、腐蚀或导线是否残旧和老化、外漏,如若出现上述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有关部门报修。
四、床头医用综合治疗带,禁止医疗抢救用电以外的其他用电。
(属专用)五、在使用电器设备时杜绝带负荷插插座(易引起产生火花),设备在运行时带负荷拔电器插头,严重引起漏电保护器断开或引起电器火灾。
六、在下班锁门前,用电设备要处于断开状况。
七、对配电盘、箱,前和下方禁止摆放物品,便于紧急情况下使用。
八、试验仪器、医疗设备等减少待机状态,做到人走灯灭拒绝长明灯。
九、禁止科室和个人私接、乱拉导线或安装用电设备。
十、医疗设备应注意防潮,放置在通风干燥处。
十一、科室工作人员要熟知所在科室用电设备和电器。
十二、严禁私自随意拆卸电器,若电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修。
十三、各科室要将电源插板远离地面和水源。
十四、改变原房屋使用设计的应向有关部门申请使用安全用电。
(如:加床等)医院安全用电管理办法(二)医院作为人们生病就医的场所,其安全用电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一个良好的用电管理制度和规范操作,可以有效地预防用电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医院的正常运行和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医院安全用电管理办法。
一、用电管理责任制度1. 医院应成立用电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用电安全管理制度;2. 院长和相关领导要明确用电安全的重要性,并亲自抓好用电安全管理工作;3. 对各科室、岗位的用电安全职责进行明确,确保责任可追溯;4. 建立用电安全管理的考核评价制度,重点考察用电安全和事故防范措施的执行情况。
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和范围1.1 目的:为保障医院科室用电安全,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提高科室用电安全管理水平。
1.2 范围:适用于医院所有科室的用电安全管理。
2. 组织责任2.1 医院科室主任负责本科室的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制定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向科室内的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
2.2 医院维修科负责医院的电气设备维修和检测工作,定期对科室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
2.3 医院安全科负责监督和检查科室用电安全管理情况,定期组织科室用电安全培训。
3. 用电设备管理3.1 医院科室应配备合格的电气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3.2 电器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使用过程中应遵守相关规定和操作说明。
3.3 科室内所有电器设备应安装过载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等安全设备,并定期检测和更换。
4. 电线电缆管理4.1 电线电缆应选用合格的产品,并按照规定的安装和布线标准进行施工。
4.2 电线电缆的穿管、敷设和接线应符合相关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接。
4.3 电线电缆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老化、破损等情况应及时更换。
5. 用电操作规程5.1 科室内的医务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具备一定的用电知识和技能,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电气设备。
5.2 在用电过程中应注意使用电器设备的安全操作,避免电线电缆搭接和超载现象。
5.3 严禁乱拉电线、插座多接电器、私拉乱接电源等违规行为。
6. 用电安全检查和事故处理6.1 科室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用电安全检查,对用电设备、电线电缆等进行全面检测和维护。
6.2 发生用电事故时,科室应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同时及时上报医院安全科和维修科。
7. 奖罚措施7.1 对于遵守用电安全制度、做好用电安全工作的科室,给予表彰和奖励。
7.2 对于违反用电安全制度、造成用电事故的科室,给予相应的处罚和纪律处理。
8. 遵守法律法规医院科室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用电安全的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加强用电安全管理。
医院用电管理制度
医院用电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用电行为,保障医院正常用电,节约能源资源,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在医院用电过程中的行为。
第三条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积极配合医院进行用电管理。
第四条医院将定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医院全体工作人员的用电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二章用电权限第五条医院领导应当负责医院用电的决策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医院应当设立专门的用电管理部门,负责用电设备的选购、安装、维护和检修工作。
第七条医院各部门应当配合用电管理部门的工作,落实用电管理的责任,并积极参加用电安全教育培训。
第八条医院应当设置用电专用账户,专款专用,用电费用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结算。
第三章用电安全第九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用电管理的责任和权限。
第十条医院用电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建立健全用电设备档案,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
第十一条医院用电设备应当设置完善的防护装置,保障用电安全。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建立用电安全意识教育制度,定期进行用电安全培训。
第四章用电节能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在选购用电设备时,尽量选择能源节约型设备。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制定用电节能方案,通过合理的用电计划和设备调整,实现用电节能。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加强用电数据统计和分析,掌握用电情况,提出用电节能建议。
第五章用电监测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安装用电监测设备,监测用电情况。
第十七条医院用电监测设备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准确可靠,数据传输安全。
第六章用电检查第十八条医院应当定期进行用电设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
第十九条医院应当定期进行用电安全检查,建立检查档案,及时整改。
第二十条医院应当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性能检验,保障用电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七章违章处罚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用电管理制度的行为,医院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医院用电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医院电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用电管理,保障医院正常医疗秩序,提高用电效率,降低用电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用电设施、设备、场所和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节约用电、安全用电、高效管理、合理收费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医院用电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用电管理制度、监督用电管理执行情况、组织用电安全检查等工作。
第五条用电管理领导小组下设用电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用电管理工作,包括用电计划、用电统计、用电收费等。
第六条用电管理办公室设用电管理员,负责具体执行以下职责:1. 负责制定用电计划,合理安排用电时间;2. 负责对医院用电设施、设备进行巡查,确保用电安全;3. 负责用电收费的核算、收费和催缴工作;4. 负责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用电管理情况;5. 负责处理用电投诉和突发事件。
第三章用电计划与调度第七条医院用电计划应根据医院实际用电需求,结合季节特点,合理制定。
第八条用电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 用电总量;2. 各部门用电需求;3. 用电高峰时段;4. 用电安全措施。
第九条用电调度应根据用电计划,合理安排用电设备启停,确保医院用电安全、稳定。
第四章用电安全第十条医院用电安全是用电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各部门应严格执行以下用电安全规定:1. 严格执行用电操作规程,确保操作人员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用电知识;2. 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3. 加强用电设备的绝缘、接地、防雷等安全措施;4.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确保用电线路安全;5. 定期开展用电安全培训,提高全员用电安全意识。
第五章用电收费第十一条医院实行电费分户计量、按月结算制度。
第十二条电费计费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电费收费方式包括现金、支票、网上支付等。
第十四条用电管理员负责每月对各部门用电情况进行统计,核算电费,并开具电费发票。
第十五条各部门应按时缴纳电费,逾期未缴纳的,按相关规定收取滞纳金。
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规范用电操作,保障医院科室用电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科室的用电安全管理。
第三条用电安全管理应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平等公正、科学决策的原则。
第四条用电安全管理应做到一岗双责、一岗双责、一岗双责。
第五条本制度的具体执行由医院电气管理部门负责,各科室配电室责任人协助执行。
第六条医院电气管理部门应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指导,定期组织用电安全检查。
第二章用电设备及线路管理第七条各科室必须随时对用电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和清洁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八条用电设备应有专人负责,做好设备档案管理工作。
第九条用电设备的选型、安装、改造、维修工作,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条用电设备和线路的维护保养应按照规定进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用电安全。
第十一条禁止私拉乱接电器设备和线路,禁止乱接乱拉电线。
第十二条各科室线路箱应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线路安全。
第三章用电操作安全第十三条各科室必须按照正确的操作流程进行用电操作。
第十四条用电时禁止单人单线操作,避免电弧和触电事故。
第十五条使用电钳时,应注意钳头是否带电,避免触电事故。
第十六条禁止在用电设备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用电环境整洁。
第十七条常年不用的设备应断电并拔下插头,确保用电安全。
第十八条用电工具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使用安全。
第四章用电故障和紧急处理第十九条发生用电故障时,及时切断电源,并向医院电气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发生火灾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启动灭火器材,并向医院安全部门报警。
第二十一条故障排除后,必须对设备进行检修,并报告医院电气管理部门。
第二十二条发生电气火灾时,要采取安全撤离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第五章用电安全检查和控制第二十三条医院电气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各科室进行用电安全检查。
第二十四条用电安全检查应严格按照检查标准和程序进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医院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医院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用电必须注意安全,注意节约。
2、一切用电设备未经审批,不得任意更动,非医院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变更用电设备,严禁私自拆装临床用电设备及擅自加大保险容量装置。
要自觉克服照明用电中的浪费现象,严格遵守灯光容量的规定。
工作用电炉,须于完毕后立即关闭,勿煮私人物品。
而病人一律禁止使用电炉及大功率电器。
5、专用工作灯,(安全指示灯、无影灯等)不得做一般照明之用。
6、电器设备的修理一律由后勤科负责,后勤科人员值班时应坚守岗位,各用电部门发生用电故障应及时通知后勤科派人修理。
7、电器设备避雷装置水电班应及时巡回检查,按期维护。
8、使用电热开水器的科室下班后要关闭电源。
医院用电管理制度(通用篇)
医院用电管理制度(通用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用电管理,保障医疗设备正常运行,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用电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
第三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用电管理体系,明确用电管理部门和责任人,确保用电安全。
第二章用电设备管理第四条医院应根据医疗需求和用电安全要求,合理配置用电设备。
第五条医院应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六条医院应加强对大型医疗设备的监管,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三章用电安全管理第七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用电安全管理职责和流程。
第八条医院应加强对用电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九条医院应加强对用电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用电安全意识。
第四章用电节能管理第十条医院应加强用电节能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用电成本。
第十一条医院应推广使用节能型用电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十二条医院应加强用电计量管理,定期统计和分析用电情况。
第五章用电设施管理第十三条医院应加强对用电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确保设施安全可靠。
第十四条医院应定期对用电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医院应加强对用电设施的监管,确保设施安全运行。
第六章用电应急与事故处理第十六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用电应急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
第十七条医院应加强对用电应急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确保应急设施安全可靠。
第十八条医院应加强用电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七章用电监督管理第十九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用电监督管理制度,明确监督管理职责和流程。
第二十条医院应加强对用电设备的监督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二十一条医院应加强对用电人员的监督管理,确保用电安全。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执行。
医院用电用水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医院用电用水的安全、合理、高效,提高医院整体管理水平,保障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及医院内部所有用电用水设施。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节约资源、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用电管理第四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用电安全责任,确保用电安全。
第五条医院应定期对电气线路、插座、开关、电器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六条医院各部门应加强用电管理,严格执行以下规定:1.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非医疗专用电器设备;2. 离开工作岗位前,应关闭用电设备,杜绝长明灯现象;3. 使用电器设备时,应注意设备性能,防止过载、短路等事故发生;4. 发现电器设备故障,应及时报修,不得擅自处理;5. 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用电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七条医院应定期对电力设施进行检修,确保电力设施安全可靠。
第三章用水管理第八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用水管理制度,明确用水安全责任,确保用水安全。
第九条医院应定期对供水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条医院各部门应加强用水管理,严格执行以下规定:1. 严禁私接水管,禁止使用非饮用水;2. 离开工作岗位前,应关闭水龙头,杜绝长流水现象;3. 使用水时,应注意节约用水,避免浪费;4. 发现水管漏水、水龙头损坏等情况,应及时报修;5. 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节水知识培训,提高节水意识。
第十一条医院应加强对二次供水的管理,确保供水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二条医院应设立用电用水管理小组,负责用电用水的监督与考核。
第十三条用电用水管理小组应定期对各部门用电用水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整改。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医院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医院将进一步提高用电用水的安全管理水平,为患者提供安全、舒适、高效的医疗服务。
医院水电管理制度(四篇)
医院水电管理制度为加强水电管理,保证医院医疗、教学、科研、生活用水用电,遵循“安全第一、节约使用”的原则,特制订本办法。
一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一条能源中心是医院的水电管理部门,在院党委和院安全用电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水电管理工作。
第二条安全用电领导小组是医院安全用电的领导机构,安全用电领导小组由院领导、总务办、保卫办、能源中心组成,其日常事务负责全院的水电运行发展规划、用水用电违章查处、新(改)建工程供水供电方案____等工作。
二保障、运行、维护第三条能源中心代表医院对水电系统的保障、运行、维护等履行管理、检查和监督职能。
第四条____在能源中心各个班组负责医院的水电供应和水电系统的运行、计量、收费等工作,院内增压泵房、____kv配电设施的管理维护;全院其它水电设施的日常修理、维护等工作。
第五条出现供电系统重大设备、设施故障或市供电部门临时限负荷等情况时,变电站运行人员有权按照有关规程或调度命令改变运行方式,尽可能地保证医院医疗、教学、科研重点用户供电,并及时逐级汇报。
三停水、停电第六条如遇自来水公司、供电局安排计划停水、停电,总务办、能源中心应报院领导并根据具体情况,提出相应的处理方案。
第七条因工程建设(施工、检修等)需要区域性停水、停电,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应提前七天向总务办、能源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确定停水、停电的范围,合理安排,并按相应程序给予批复,并在两天前于医院公告栏内张贴停水、停电通知;对可能受影响的重要医疗、教学、科研部门必须预先通知。
第八条除总务办、能源中心外,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停水、停电。
出现发生或可能引发人身伤害等重大事故时、发生爆炸、火灾、自然灾害、外力破坏等突发性事故时,水电维修班、配电班等班组可以立即停水、停电。
以上情况的处置应在安全第一的原则下,尽可能缩小停水、停电的范围,并迅速逐级报告。
四规划第九条院内各单位的新建工程,须将供水供电方案报总务办、能源中心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改建工程,凡涉及到水电设施新建或改造,均须将供水供电和内部水电系统改建方案报总务办、能源中心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医院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范
一、总则为保障医院用电安全,预防电气事故的发生,确保医疗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1.成立医院用电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和实施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用电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
2.医院各科室、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用电安全管理,落实用电安全责任制。
三、用电安全要求1.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电气安全的规定和标准。
2.医院用电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3.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缆,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4.禁止在电气设备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5.禁止在电气设备上悬挂、放置重物。
6.禁止在电气设备附近进行焊接、切割等作业。
7.禁止使用非标准的电气设备、电线、电缆。
8.禁止在电气设备附近吸烟、使用明火。
四、用电安全管理措施1.医院应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用电安全管理责任。
2.医院应定期对用电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医院应加强对电气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4.医院应定期对员工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用电安全意识。
5.医院应设置明显的用电安全警示标志,提醒员工注意用电安全。
6.医院应定期开展用电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五、应急处理1.发生电气事故时,立即切断事故区域电源,确保人员安全。
2.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救援,必要时拨打急救电话。
3.保护现场,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4.根据事故调查结果,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制度由医院用电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医院各部门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医院用电安全。
医院供用电管理制度
医院供用电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供用电管理工作,确保医院电力设备的安全运行和有效利用,提高医院电力设备的运行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电力设备的供电和用电管理,包括发电设备、配电设备、用电设备等。
第三条医院供用电管理应遵循安全、节能、环保的原则,保障医院正常的电力供应和用电需求。
第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电力管理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
第五条医院应当配备专业的电力技术人员,负责医院电力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医院应当定期对电力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电力设备档案管理制度,对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等情况进行记录和归档。
第八条医院应当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减少用电成本,促进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电力设备管理第九条医院应当配备足够容量的发电设备,以保障医院正常的电力供应。
第十条医院应当定期对发电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配备足够容量的变压器和配电设备,以满足医院各个部门和区域的用电需求。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定期对变压器和配电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用电设备,以满足医院各个部门和区域的用电需求。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对用电设备进行分类管理,制定用电计划,合理分配用电资源。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对用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建立电力设备台账,对设备的现状、使用情况等进行记录和台账管理。
第三章供电管理第十七条医院应当建立完善的供电系统,包括主要供电线路、备用供电线路等。
第十八条医院应当建立电力供应稳定的备用电源系统,以备电力中断时使用。
第十九条医院应当定期对供电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供电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第二十条医院应当建立电力设备故障报修制度,对设备故障及时报修并处理。
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4篇)
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保证医院科室用电安全,防止发生火灾和电气事故,制定本管理制度,明确各科室用电的安全措施和责任。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科室的电气设备和电器用具的安全管理。
三、责任主体1. 医院:负责向各科室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电气设备和电器用具,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2. 科室负责人:负责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用电操作和检查。
四、安全措施1. 用电设备和电器用具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并经过安全检测和备案,不得使用非法和不合格的设备和用具。
2. 用电设备和电器用具必须按照要求接入地线,确保漏电保护器和接地装置工作正常。
3. 用电设备和电器用具必须定期检查和维护,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或更换。
4. 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过载插头和多重插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附近。
5. 用电设备和电器用具应远离水源和易燃易爆物品,避免接触潮湿环境。
6. 用电设备和电器用具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待机。
五、安全培训医院应组织定期的用电安全培训,提高科室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六、事故处理1. 科室负责人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紧急疏散和报警,确保人员安全。
2. 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停电并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扩大。
3. 科室负责人应及时向医院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七、监督和检查医院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各科室的用电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八、违纪处理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将依据医院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
九、附则1. 本管理制度由医院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如有需要修改的情况,应经医院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并于所有科室公示。
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医院科室用电安全,提高用电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科室的用电安全工作,涉及科室用电设备的安全使用、巡检、维护、保养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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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医院用电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医院的用电安全,做到合理用电、节约用电、减少浪费,针对本院用电实际情况现制定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一、管理部门及责任划分
用电设施和用电设备管理原则是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
各部门、科室的照明灯、空调等用电设施和医疗设备等由具体使用部门负责管理;
门诊楼大厅、走廊及住院楼大厅照明用电由温馨服务站负责管理;
住院楼入口处的风幕机管理由温馨服务站负责管理;
门球场照明用电由工会负责,篮球场照明用电由总务科负责(院级及以上比赛或赛前训练时准许开启);
路灯、楼顶霓虹灯、住宅区及对外出租房屋的用电由总务科负责管理。
二、安全用电应注意的事项
1、用电部门、科室的护士站、医生办、值班室、工作生活用房及各种附属用房等建筑物,均应符合实际条件使用电器。
2、室内配线根据设计要求而配导线,如若超出室内配线、导线截面的用电量,应立即停用超出用电量的电器设备。
3、对室内照明、插座、插头定期巡视,有无松动、腐蚀或导线是否残旧和老化、外漏,如若出现上述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有关部门报修。
4、床头医用综合治疗带,禁止医疗抢救用电以外的其他用电(属专用)。
5、在使用电器设备时杜绝带负荷插插座(易引起产生火花),设备在运行时带负荷拔电器插头,严重引起漏电保护器断开或引起电器火灾。
6、在下班锁门前,用电设备要处于断开状况。
7、对配电盘、箱,前和下方禁止摆放物品,便于紧急情况下使用。
8、试验仪器、医疗设备等减少待机状态,做到人走灯灭拒绝“长明灯”。
9、禁止科室和个人私接、乱拉导线或安装用电设备。
10、医疗设备应注意防潮,放置在通风干燥处。
11、科室工作人员要熟知所在科室用电设备和电器。
12、严禁私自随意拆卸电器,若电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修。
13、各科室要将电源插板远离地面和水源。
14、改变原房屋使用设计的应向有关部门申请使用安全用电。
(如:加床等)
三、节约用电
各科室、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所属科室、部门人员进行用电宣传和教育,普及节约用电知识,增强节约用电意识。
1、节约空调用电
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充分利用自然风,夏季室外温度(以天气预报为准)34度以上才能开空调,冬季室外温度0度以下才能开空调(空调调节温度设定夏季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18摄氏度),要关好门窗,病房、会议室无人时要随手关闭空调。
除召开会议外,其他场所不得上班提前开空调,下班前应提前半小时关闭空调。
2、节约照明用电
白天原则上不开灯,自然采光条件较好的科室应把窗帘拉开,充分利用自然光,确需开灯时,如间隔开灯能保证照明时不全部开。
下班及加班最后一个人离开时要关灯,杜绝长明灯、白昼灯、做到人走灯灭。
门诊楼、住院楼大厅的灯、楼顶霓虹灯以及公共部位的照明应随时检查,按规定时间开放。
3、节约办公及医疗设备使用用电
办公设备不使用时要设置好节电模式,长时间不使用的要及时关闭,减少待机能耗。
医疗设备在不使用的情况下应及时关机,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不使用时,要随时关闭。
以上所说的各类设备在午休时不使用时必须关机,在长时间未使用及下班后,员工应当自觉关闭各类电器电源,减少待机能耗,避免出现火灾事故。
4、每个员工都有节约用电义务。
各科室、部门要加强节约用电检查,对发现浪费电力资源的行为,应及时制止,或上报管理部门予以处理。
四、监管、检查和处罚
具体负责监管、检查单位和人员为:分管副院长、总务科、财务科、护理部,每月不定时对各部门节约用电情况进行检查。
对各使用部门、科室未按照以上各条规定执行的将进行如下处罚:
1、凡科室、部门在中午和下班后(无人时)未按照规定关灯、关空调、开关热水器的,处罚50元/次,
2、未按规定开空调或中午以及下班后室内无人时开空调的或办公设备、医疗设备仍然开启的,处罚100元/次。
3、大厅的照明灯及公共部位的照明和空调(风幕机)未按时关,霓虹灯未及时调整开关时间的。
处罚50元/次。
4、按照各科房间数量、设备功率及用电峰值综合计算科室的月额定用电量,与科室实际用电量进行对比,对首次超出月额定用电量10%的科室提出书面警告,若一年中有二次或多次出现超出月额定用电量的10%,对科室超出月额定用电量的金额进行双倍罚款。
5、发现有其他浪费电力资源的行为,酌情进行处罚。
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面教育,及时纠正。
在第二次检查中仍然发现有浪费电力资源行为的,依据以上处罚条款对科室、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罚。
6、总务科要对医院用电情况作出月、季及年度报表,要对用电单位的用电情况及时综合比较并反馈给用户单位;总务科要根据每月的实际用电情况与额定用电量来进行分析比较,总结汇总并分析全院用电情况,及时反馈给院领导。
7、总务科严格管理公用区域的用电,对公用区域的用电情况做好分析比较,若超过额定用电量10%以上,对责任电工处以超出10%以上额定用电量的双倍罚款。
若节余额定用电量10%以上,对责任电工给予节余10%以上额定用电金额的奖励。
8、总务科严查偷漏电的事件发生,若查实工作人员参与偷漏电的行为,将给予当事责任人停岗息工三个月及扣发三个月到半年的奖金,并追加相应的处分。
9、总务科每季度公布全院各科室、公用部分及用户的用电情况。
五、责任电工对住宅区及经营户的用电要每月巡检一次,并填写巡查记录表,其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1、用户用电检查工作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的法规以及行业的标准为准则,对用户的电力使用使用进行检查。
2、主要对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控制装置、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等安全运行状况;
3、对擅自迁移、更动或操作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控制装置以及由总务科电工调度范围的用户受电设备的,应责成其改正,并按规定加收电费;
4、未经总务科许可,擅自引入(或供出)电源或者将自备电源擅自并网的,应责成用户当即拆除接线,停止侵害,并按规定加收电费;
5、用电检查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依法检查,廉洁奉公,不徇私舞弊,不以电谋私。
违反本条规定者,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经济的、行政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6、工作人员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私自给外单位或个人私接电源的,一旦发现,将给予当事责任人停岗息工三个月及扣发三个月到半年的奖金,并追加相应的处分。
7、现场检查确认住户或职工公寓用户有窃电行为的,检查人员应当场予以中止供电,制止其侵害,上报管理部门后并罚款500元,。
8、现场检查确认经营户有窃电行为的,检查人员应当场予以中止供电,制止其侵害,上报管理部门后并按所偷漏电金额5至10倍的罚款,按管理部门核定的偷漏电金额补交电费后恢复供电;拒绝接受处理的,应上报管理部门及医院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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