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法律界定论文
慈善 法律

慈善法律慈善法律是指对慈善活动进行监管和规范的法律制度,旨在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并保护慈善组织的权益。
慈善法律的核心目标是确保慈善活动的透明、合法和有效性,从而实现社会的持续发展和公共福祉的提升。
慈善法律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但它的现代形式始于20世纪。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繁荣,慈善活动越来越受到关注,并被认为是社会进步和民主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现代慈善法律主要包括慈善组织登记管理、公开募捐、慈善财产管理、慈善信托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首先,慈善组织登记管理是慈善法律的核心内容之一。
慈善组织是指在公益事业领域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包括基金会、慈善团体、慈善社会组织等。
慈善法律要求慈善组织必须依法登记,这样才能获得合法的慈善资格,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和政策支持。
登记管理的目的是保证慈善组织的合法性和透明度,防止非法慈善组织的出现,同时也便于监管部门对慈善活动的开展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其次,公开募捐是慈善法律的另一重要内容。
公开募捐是指慈善组织向社会公众发起募捐活动,以筹集善款用于公益事业。
慈善法律对公开募捐活动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包括慈善组织必须获得募捐许可证、募捐活动必须向公众公开、募捐款项必须用于公益事业等。
公开募捐的目的是确保募捐活动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保护捐款人的权益,同时也促进慈善组织的健康发展和社会公益事业的推进。
此外,慈善财产管理是慈善法律的另一重要方面。
慈善财产是指慈善组织依法收到或取得的用于开展公益活动的财产。
慈善法律要求慈善组织必须规范管理慈善财产,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包括对慈善财产的保管、使用、处置等方面的规定。
慈善财产管理的目的是防止财产的滥用和浪费,保证慈善组织的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也维护慈善组织的声誉和公信力。
最后,慈善信托管理是慈善法律的重要内容之一。
慈善信托是指将财产用于慈善目的,由信托人委托受益人管理和使用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慈善法律对慈善信托进行了专门规定,包括信托的成立、财产的划拨和信托财产的使用等。
慈善捐赠相关论文

慈善捐赠相关论文企业慈善捐赠面临的尴尬与破解企业慈善捐赠是企业主动担负社会责任的高尚道德行为,也是国内慈善资金的最重要来源。
然而,现实中的企业慈善捐赠面临着许多尴尬局面。
究其原因有多种,除了企业存在的内因,本文还探讨了外部环境对企业慈善捐赠的影响,并就此提出了完善与企业慈善捐赠相关的制度和机制。
一、企业慈善捐赠面临的尴尬公众对待企业的捐赠行为,更多的是从社会和其他的角度看,若站在企业和企业家们的角度,你会发现,当今的企业在慈善捐赠面前往往会面临以下几种问题的困扰。
一是捐不捐的问题。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随着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日积月累、不断提高。
贫富差距也在拉大、困难群体也在增多;再加上自然灾害、环境污染、粮食问题导致的生存危机等不和谐现象的存在,仅仅依靠原有的制度机制和职权部门发挥作用,总有“失灵”或“未及”的区域,由此需要我们每个人贡献一份爱心,操守德义之举来填充和弥补这些空白。
个人尚且如此,企业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主要成员,更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这是道德应然所求。
慈善捐赠拉近了企业和社会的关系,更为企业带来了最大限度的其他社会利益。
无论是出于“自愿”还是“被自愿”的角度考虑,适当的捐赠不会给企业带来负价值,相反,会带来一些正收益,企业慈善捐赠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主要形式。
但问题是,如果企业刚在起步成长阶段,本身面临资金运转等因素的困扰,摊派迫捐带来的只有尴尬。
企业根据各方面因素考虑选择捐赠,是一种超道德义务行为,不捐,也是企业本身应有的权利。
不能把公众的期望当成一种规定,那本身对一些企业就是一种不公平。
二是捐多少的问题。
企业进行慈善捐赠活动,到底捐多少才好?一个什么样的捐赠数字才符合公众的期望标准?这个对要选择慈善捐赠的企业来讲,将是下一步的难题。
企业选择捐多少可以以公众群体的心理标准为参考,但也要结合企业自身的发展状况、经济承受能力及法律政策、慈善决策机制等外部环境综合考虑。
强捐或裸捐有“作秀”之嫌,少捐或不捐会招来“为富不仁”的责骂。
慈善法规定

慈善法规定慈善法是指国家对慈善事业进行管理和监督的法律法规,旨在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保障慈善组织和个人的权益,引导和规范社会各方面的慈善活动,达到社会和谐与进步的目标。
慈善法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规定:一、慈善组织的设立和管理。
慈善法明确了慈善组织的设立条件和程序,规定了慈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慈善组织的组织形式、资产来源和运作方式。
同时,慈善法对慈善组织的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要求慈善组织依法履行信息公开、财务公开、项目评估、责任追究等方面的义务,确保慈善活动的透明与效果。
二、慈善捐赠的规范与保护。
慈善法规定了慈善捐赠的行为准则,明确了捐赠人应履行的义务和权利,保障了慈善捐赠的自由与公正。
慈善法还规定了慈善组织对捐赠款物的管理和使用,要求严格用于公益事业,并确保捐赠者的合法权益。
三、公众募捐的管理和监督。
慈善法明确了公众募捐的管理机制和监督要求,要求募捐活动必须取得相应的批准或备案,明确资金用途和监督制度,杜绝滥用募捐、挪用款项等违法行为,提升募捐活动的公信力和合法性。
四、慈善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
慈善法明确了慈善组织和个人的税收优惠政策,为慈善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财政和税收的支持。
慈善组织符合条件的捐赠行为可享受税收优惠,个人捐赠行为也可获得相应的税收减免或扣除。
五、慈善活动的监管和社会参与。
慈善法规定了慈善活动的监管机制和社会参与的方式。
相关部门对慈善组织、慈善项目等进行监管和评估,保障慈善活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同时,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人等广泛参与慈善活动,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慈善格局。
总之,慈善法的出台和实施,为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和制度保障。
它促进了社会公益事业的蓬勃发展,调动了社会各方面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提升了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和社会责任感,推动了和谐社会的建设。
慈善法有感精选五篇

慈善法有感精选五篇慈善法有感1固然是进一步有进一步的欢喜,慈善法出台对公益界的规范化一定有正面作用,也算是十年磨一剑。
但具体的执行效果还要再观察,目前还是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
想废话两句的是前一段的关于慈善法「管理费用」规定的争议,也是关于立法流程的争议,3月1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的修改稿,规定了年度管理费用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这一标准。
原文为:慈善组织应当积极开展慈善活动,充分、高效运用慈善财产,并遵循管理费用最必要原则,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慈善组织中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开展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百分之七十或者前三年收入平均数额的百分之七十;年度管理费用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百分之十,特殊情况下,年度管理费用难以符合前述规定的,应当报告其登记的民政部门并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
而且注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以外的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标准,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税务等部门依照前款规定的原则制定。
不光公募基金会,未来民办非企业管理条例、社会团体管理条例,募捐管理条例等法规在设立和修订相关条款时,都可能会直接参照《慈善法》的相关管理费用比例规定进行。
这一规定的出现是突然的,且值得玩味。
在此前公布的一审二审稿中,没有出现过规定年度管理成本标准的规定。
而3月11日的三审稿中,突然出现了「年度管理成本」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5%的规定,在行业内掀起一阵讨论。
而这个标准在一天之后又变成了「年度管理费用」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进程一日千里,随后正式写入法律之中。
对公益机构的监管监督应该是全方位的,设立披露信息的渠道,开放竞争机制,让社会公众参与到监督中来,从而让公益机构更透明,避免贪腐与丑闻。
而不是依靠某个一刀切的法律,非营利组织有不同议题的差别,教育、环保、维权、扶贫、孵化各个内部分工不同,成本结构也不尽相同。
学习慈善法 规范慈善捐款运作

学习慈善法规范慈善捐款运作作者:王前进来源:《慈善》2016年第05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3月16日通过,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每年9月5日为“中华慈善日”。
慈善事业被经济学家称作“社会的第三次分配”。
发展慈善事业,对改善贫苦和困难群体的生存状况、缩小贫富差距、缓解社会矛盾、提升社会凝聚力、增进中华民族的团结与融合,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大力发展全面推进中国慈善事业是一个必须的方向,对于当前涌动的慈善冲动以及因慈善而引发的各种矛盾,必须从法律上给予保护、支持和廓清,也就是要进行必要的规制。
否则,很可能将会产生负面影响,进而对人们热心慈善事业的积极性造成打击。
本文就慈善法部分章节学习,针对规范慈善捐款运作,谈些粗浅体会。
一、慈善募捐的主体资格慈善募捐,是指符合条件的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募集财产的活动,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非公开募捐。
什么是慈善?个人能不能发起慈善募捐?网络募捐、公益众筹怎么做?慈善具有公益性,是利他的,必须使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受益。
为某个特定的陷入困境的个人筹集款物的活动,是利己的,称为“个人求助”。
例如,因为救助受灾居民的需求,慈善组织向社会筹集资金,这属于慈善募捐。
但是个人需要一笔钱治病,向大家筹钱,这是属于个人求助。
慈善法第三十三条明确指出: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开展募捐活动,骗取财产。
个人不能发起公开募捐,有两层意思:第一,慈善募捐的主体是慈善组织。
慈善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
……由民政部门直接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
第二,个人在自身面临困难时向社会求助,属于社会救助行为。
简而言之,慈善募捐的发起者不适用于具体个人,但可以公开求助。
慈善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
浅论我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完善

浅论我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完善摘要扶危济困,乐善好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公益事业捐赠,是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
1999年6月28日《公益事业捐赠法》的颁布,使公益捐赠走上了法制化轨道。
但在实际操作中,《公益事业捐赠法》的不足之处逐渐显现出来,本文从捐赠法律关系的角度进行分析,对《公益事业捐赠法》的完善提出几点浅见。
关键词捐赠法公益捐赠社会捐赠一、公益捐赠法律关系概述(一)公益捐赠法律关系主体根据《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规定,所谓公益捐赠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了公益事业,自愿无偿向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捐赠财产的行为。
公益捐赠涉及三方法律主体,即捐赠人、受赠人和受益人。
1.捐赠人捐赠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
自然人作为捐赠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做出公益捐赠行为需经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事后追认,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做出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态相适应的公益捐赠行为的,不必经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追认;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成为捐赠人。
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其对资产只享有经营管理权,故不能将其资产及其收益用于公益捐赠,但企业及其全体组成人员依法享有的相对独立的收益,可以用于捐赠。
比如企业每年从总工资额的新增部分提取的企业工资储备基金、企业工会的经费和财产等。
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其他非法人组织可以用其享有合法所有权的财产做出公益捐赠行为,成为捐赠人。
2.受赠人受赠人为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
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
如中华慈善总会、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国红十字总会、宋庆龄基金会等。
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指依法成立的,从事公益事业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教育、科研、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公共文化、体育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等。
这里的事业单位不限于由国家出资兴办的事业单位,还包括各种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的民办机构。
慈善行业的政策环境与法律法规

慈善行业的政策环境与法律法规慈善行业作为社会公益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障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政策环境和法律法规。
本文将探讨慈善行业的政策环境与法律法规对其发展的影响。
首先,政策环境对慈善行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引导作用。
政府在制定慈善政策时,通常会考虑到社会的需求和慈善事业的发展方向。
例如,一些国家鼓励慈善机构与企业合作,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激励企业进行慈善捐赠。
这样的政策环境可以促进企业参与慈善事业,增加慈善资金的来源,进一步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
另外,政府还可以通过设立专门的慈善基金来支持慈善项目,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这些政策措施为慈善事业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有助于推动慈善行业的发展。
其次,法律法规对慈善行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规范和保护作用。
慈善行业涉及到资金筹集、项目实施、公开透明等方面,需要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
例如,一些国家规定慈善机构必须进行年度财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以确保慈善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公正分配。
此外,法律法规还规定了慈善机构的注册和管理程序,明确了慈善事业的法律地位和行为准则。
这些法律法规的存在,为慈善行业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框架和保障,有助于维护慈善事业的正常运作和社会的信任。
然而,慈善行业的政策环境与法律法规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政策环境的制定需要考虑到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的差异性,不能一刀切。
有些地区或行业可能存在特殊的需求和问题,需要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其次,法律法规的执行和监督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一些不法分子可能利用慈善事业进行非法活动,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因此,加强对慈善行业的监督和执法力度,打击慈善领域的违法行为,是保障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在面对这些问题和挑战时,我们可以借鉴国际经验,加强慈善行业的自律和规范。
例如,可以建立慈善行业的自律机构,制定行业准则和规范,加强对慈善机构的评估和监督。
此外,还可以加强慈善行业与其他相关行业的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慈善管理中的公益法律和合规要求

慈善管理中的公益法律和合规要求慈善事业在社会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它旨在帮助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然而,慈善管理中的公益法律和合规要求也是不可忽视的。
本文将探讨慈善管理中的公益法律和合规要求,并分析其重要性和挑战。
公益法律是慈善管理的基石之一。
公益法律规定了慈善组织的设立、运营和监管等方面的规则,确保慈善事业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例如,慈善法规定了慈善组织的注册程序和条件,要求慈善组织进行资金公开和财务报告,以确保捐款人的权益得到保护。
此外,公益法律还规定了慈善组织的税收优惠政策和捐赠者的税收减免政策,以鼓励更多人参与慈善事业。
合规要求是慈善管理中的另一个重要方面。
慈善组织必须遵守各种法规和规章制度,以确保其运营合法、透明和有效。
合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项目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信息安全管理等方面。
例如,慈善组织需要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捐款的使用符合法律规定和捐款人的意愿。
此外,慈善组织还需要制定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的实施符合法律要求和社会期望。
公益法律和合规要求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首先,它们保护了捐款人的权益。
公益法律要求慈善组织进行资金公开和财务报告,确保捐款人的捐款得到妥善使用。
合规要求则确保慈善组织按照法律规定和社会期望进行运营,避免滥用捐款或违法行为。
其次,公益法律和合规要求增强了慈善组织的透明度和信任度。
公众对于慈善组织的信任是慈善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而公益法律和合规要求的遵守可以增加公众对慈善组织的信任,促进社会的参与和支持。
最后,公益法律和合规要求有助于规范慈善管理,提高慈善事业的效率和影响力。
通过遵守公益法律和合规要求,慈善组织能够更好地管理和利用资源,实现社会价值最大化。
然而,公益法律和合规要求也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存在滞后性。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慈善事业的多样化,一些新兴的慈善模式和业务活动可能无法被现有的法律法规完全覆盖。
此外,慈善组织的规模和复杂性也给合规管理带来了挑战。
工作心得:深入贯彻实施《慈善法》,推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工作心得深入贯彻实施《慈善法》,推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是我国慈善事业建设的首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
该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慈善事业迈入法治化轨道,必将进一步促进我国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一、深刻认识《慈善法》实施的重要意义随着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在慈善领域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为规范慈善行为,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有必要制定一部专门的慈善法,完善慈善法律制度。
(一)发展慈善事业的客观需要。
近年来,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呈现新的特点:一是慈善捐赠主体日益多样化。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社会慈善意识的提升,捐赠主体逐渐由企业转向个人。
二是慈善捐赠标的日趋多样性。
捐赠标的已经扩大到股权、有价证券、知识产权等经济发展的新产物。
三是慈善方式层出不穷。
传统的慈善方式以捐款捐物为主要形式,现在则出现捐时间、捐服务、网络捐赠、慈善众筹、慈善信托等新型慈善方式。
四是社会对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和透明度要求越来越高。
从郭美美微博炫富等事件引发的社会舆情来看,但凡影响慈善组织公信力和不透明运作,或者亵渎慈善的行为和言论都不能被社会所容忍,这些都需要通过法律予以规范和完善。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重点领域立法,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
虽然,我国相继制定了《公益事业捐赠法》《红十字会法》等一些涉及慈善活动的法律,国务院制定了相应的行政法规。
但总的来讲,慈善法律制度建设还相对滞后,缺乏整体性和系统性,与慈善事业蓬勃发展的新形势不相适应。
制定慈善法,加快补齐社会领域立法这块短板,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三)弘扬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
乐善好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发展慈善事业,全社会支持慈善、参与慈善,是对中华民族优秀美德的传承,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弘扬。
关于慈善法申论作文

关于慈善法申论作文近年来,慈善事业在我国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投身其中,以回馈社会,帮助他人。
为了更好地管理慈善事业,维护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我国特别出台了慈善法。
慈善法的出台是对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重大推动。
首先,该法为慈善机构提供了更多的法律依据和支持。
慈善机构在开展慈善活动时,需要具备一定的经济、物质支持,而慈善法的出台为其提供了相关法律保障,使得慈善机构更好地发挥作用。
其次,慈善法规范了慈善行为。
通过明确慈善行为的主体、范围、义务等方面的要求,慈善法为广大慈善组织和个人提供了准则,使得慈善行为更有序、规范,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慈善事业中的乱象。
再次,慈善法加强了慈善管理和监督。
法律规定了慈善机构的登记管理、财务公开、监督评估等方面的要求,对于确保慈善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规范程度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然而,慈善法在实施中也遇到了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法律本身的完善还存在一定的不足。
随着慈善事业的发展,慈善法需要不断跟进和完善,以适应日益复杂的慈善行为和慈善机构的需求。
其次,慈善法的宣传和落实需要进一步加强。
慈善法的宣传力度和落实情况直接关系到法律的实施效果,需要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参与度,让更多的公众了解慈善法,积极支持和参与慈善事业。
为了进一步推动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我们应该采取一系列措施。
首先,加强慈善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慈善法的知晓度。
其次,建立健全慈善法的执行机制,确保慈善法的有效实施。
同时,加强对慈善机构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慈善资金的安全和透明度。
最后,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鼓励更多的人投身慈善事业,为公益事业做出贡献。
总之,慈善法的出台是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重大推动,为慈善机构提供了法律保障,规范了慈善行为,加强了慈善管理和监督。
然而,慈善法还需要不断完善和落实,我们应该加强慈善法的宣传力度,建立健全慈善法的执行机制,加强对慈善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同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推动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为社会进步贡献力量。
我国慈善事业缺陷立法保障论文

浅析我国慈善事业的缺陷与立法保障中图分类号:d922.1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0)10-245-01摘要中华民族素有积德行善、扶危济困、乐善好施、同情弱者的传统美德。
如何将这些民族品质内化于现今的社会经济生活当中,是值得我们思考与不断探索的话题。
而慈善事业的萌芽与成长为释放中国人民的善良情怀提供了条件与便利。
作为一项充分体现国人价值取向的社会公益活动,慈善事业由于起步较晚、基础薄弱、重视程度不高等原因,在发展过程中遇到了许多阻碍,甚至有些畸形。
所以,有必要对其进行全面的保护与规制,使之沿着理性、健康的道路发展下去。
在这条道路上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制定出符合慈善事业发展规律的法律制度,给慈善事业以制度上的保障,并在慈善事业的管理与监督上双管齐下。
关键词慈善事业法律保障慈善组织制度创新一、我国慈善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一)国人对慈善事业的理解存在偏差慈善事业也称慈善捐助,是指人们在慈善理念指导下,将自己的一部分财务无偿转让给需要救济的人们,其实质是社会资源的又一次分配①。
而如今大部分人都认为慈善就是富有的人对穷人的一种慈悲施舍,富人行善的筹码都是从穷苦人身上剥削去的。
这样理解慈善有其片面性,只是看到了表面的形式,并没有真正领悟到慈善背后的社会积淀,这种误解不利于慈善文化的社会主义建设,也间接导致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滞后。
(二)我国慈善事业的立法体系不完善目前,我国仅有一部《公益事业捐赠法》,它是保障与规范公益捐赠活动的法律。
许多人把公益事业与慈善事业等同视之,其实他们两个并不是同一个概念。
公益事业是指众多的社会成员为公共事物谋取利益的事业,其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而慈善事业是建立在志愿基础上所从事的一种无偿的、对不幸无助人群的关爱行为,其利益只属于需要救济的人们,故慈善事业中的许多内容并非是《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调整对象②。
《公益事业捐赠法》主要调整捐赠人与受赠人的捐赠法律关系,而对慈善组织的法律地位确认、运作规则、管理体制以及监督约束等内容却没有涉及,这样使我国慈善事业没有具体的可行规则可依,使慈善活动陷入混乱与被动之中。
慈善立法情况调研报告

慈善立法情况调研报告慈善立法是指国家或地区针对慈善事业的法律法规体系,以保护慈善组织、规范慈善行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一系列法律制度。
目前,慈善立法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存在着差异。
以下是对慈善立法情况进行的调研报告:一、我国慈善立法情况我国慈善立法始于198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之后又陆续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其中,最重要的是于2016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立法的慈善法律。
该法律主要规定了慈善组织的设立和管理、慈善捐助、公开募捐等方面的内容。
它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慈善事业进入了法治化的轨道,对增强人民群众信心、规范慈善行为、促进慈善事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国际慈善立法情况在国际上,很多国家和地区都有自己的慈善立法。
以下是一些代表性国家和地区的情况:1. 美国:美国的慈善立法相对较为完善。
美国历史上首个慈善立法是1862年通过的《土地捐助法》,之后又陆续通过了《免税条款法》、《慈善捐赠法案》等一系列法律。
美国的慈善立法主要涉及到免税待遇、合规监管等方面,以鼓励和保护慈善事业的发展。
2. 英国:英国有较为完善的慈善立法体系。
英国的慈善立法始于1601年颁布的《慈善法》,后来陆续通过了一系列法律和法规来规范和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
英国的慈善立法主要涵盖慈善组织注册、慈善捐赠、慈善信托等方面。
3. 加拿大:加拿大的慈善立法以《加拿大慈善法》为基础,规范了慈善机构的设立、运营和监管等方面。
加拿大的慈善立法对慈善组织的管理和公开透明要求比较严格。
三、慈善立法存在的问题和展望虽然各国的慈善立法不尽相同,但在实践中都存在一些共同的问题和挑战,如立法不完善、监管不到位等。
因此,未来的发展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 完善立法:慈善立法需要不断完善和更新,以适应慈善事业的发展和变化。
应进一步明确慈善组织的定义和范围,规范慈善捐赠和公开募捐的方式,加强慈善组织的规范管理。
慈善管理的法律法规与合规要求

慈善管理的法律法规与合规要求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慈善事业作为关爱弱势群体、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受到了广泛重视和支持。
然而,为了确保慈善事业的有效运作,合规管理是不可或缺的。
本文将就慈善管理的法律法规与合规要求展开探讨,以期为慈善组织提供参考。
一、慈善管理的法律法规1. 慈善事业法慈善事业法是我国对慈善活动的法律基础,其于2016年发布实施。
该法明确了慈善组织的定义、设立、注册、监督等方面的规定,为慈善组织合法经营提供了法律依据。
2. 非营利组织法非营利组织法作为我国慈善组织的重要法律依据,涵盖了非营利组织的设立、管理、监督等方面内容。
该法规定了慈善组织的合规运作要求,包括财务报备、公告公示、年度报告等。
3.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除了上述两个法律外,还有一系列与慈善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劳动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对慈善组织的税收减免、员工权益保障等方面提供了具体的规范。
二、慈善管理的合规要求1. 组织架构与管理体系建设慈善组织应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决策科学、运作顺畅。
同时,应建立内部控制机制,加强风险管理,预防和应对潜在风险。
2. 财务管理与透明度慈善组织应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透明。
财务报告应按照《会计法》及相关法规规定进行编制,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 项目管理与效果评估慈善组织应建立科学的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策划、实施、监督等环节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同时,需要定期开展项目效果评估,确保慈善资源最大化利用。
4. 信息披露与公开慈善组织应及时、真实地向社会公布组织目标、经费使用情况、项目进展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信息披露可以通过官网、公告、年度报告等方式进行,保证公开透明。
5. 人员资格与纪律慈善组织应确保人员具备相关的从业资格,建立健全的人员选拔、培训和考核制度。
同时,组织内部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防止腐败及其他不当行为。
慈善事业发展论文

慈善事业是指建立在社会捐赠基础上的社会救济事业,它是一种有组织的、民间的、群众性的互助活动。
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
一、深刻认识慈善事业对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作用目前,慈善作为一项事业正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着独特的功能和作用。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慈善事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中国的发展进入人均gdp1000~3000美元的转型关键期。
从国际发展经验来看,这个关键时期,往往是产业结构快速转型、社会利益格局剧烈变化、政治体制不断应对新的挑战时期。
在社会出现新的利益分化的情况下,更需要新的社会整合方式和新的社会团结,来凝聚人心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所以说,要把发展慈善事业提高到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的高度来认识。
(二)慈善事业有利于促进城乡之间、地区之间、民族之间的和谐发展目前我国城乡之间发展差距较大,东、西部区域发展不平衡,各民族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平衡,西部乡村和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落后,慈善事业为改善贫困乡村和西部地区的初级教育、初级卫生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如希望工程实施以来,累计接受海内外捐款25亿多元,改变了260万名贫困学子的生活道路,资助援建的11266所希望小学中,80%的学校和受助生分布在西部贫困地区。
(三)慈善事业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方面二、我国慈善事业面临的发展机遇和突出矛盾(一)发展机遇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对于促进社会公平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从中国当代社会发展的走向来审视,慈善事业正面临着极为有利的发展机遇。
2.国家高度重视慈善事业,为慈善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政治条件。
慈善事业的发展不仅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帮助,而且离不开党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
近几年来,我国政府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有关慈善事业发展的法律规范体系。
尽管这些法律法规还存在着许多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但党和政府这种试图通过法律法规规范来促进慈善事业发展,使其走上法制化轨道的努力,对慈善事业的发展是十分有利的。
《慈善法》的意义究竟何在

《慈善法》的意义究竟何在1. 引言1.1 介绍《慈善法》的背景《慈善法》是中国于2016年3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一部法律,于同年9月1日正式实施。
这部法律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慈善事业的法律,标志着中国慈善事业管理体制进入了法治化轨道。
《慈善法》的制定背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我国社会转型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强化慈善事业的规范化和规范化;社会各界对慈善事业治理不规范、透明度不高的呼声日益高涨;为了加强对公益慈善组织与个人捐赠行为的监管,保障社会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为了提高慈善事业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增强社会对慈善活动的信任和参与度。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慈善事业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慈善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对慈善事业的重视和规范,为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1.2 明确《慈善法》对于社会的重要性《慈善法》的出台,明确了慈善事业在社会中的重要性,为其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慈善活动的开展不仅可以帮助解决社会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也可以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全面发展。
通过规范慈善组织的管理和运作,慈善法可以有效地防止慈善资金的滥用和浪费,保障捐赠者的权益,提升社会对慈善组织的信任度。
加强对慈善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可以有效打击慈善欺诈行为,确保慈善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慈善法的实施不仅可以提高慈善活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也可以增强社会对慈善事业的信任和参与度。
慈善法的出台对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公益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正文2.1 规范了慈善组织的管理和运作首先,根据《慈善法》,慈善组织必须合法注册,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公开透明地运作。
这样一来,可以有效防止非法慈善组织的出现,保障公众捐款的安全。
其次,慈善法规定了慈善组织的治理机制,要求设立合法的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建立健全的决策程序和财务管理制度,保障慈善组织的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有效避免腐败现象发生。
此外,《慈善法》还规定了慈善组织的公开报告义务,要求慈善组织定期向社会公开捐款使用情况等重要信息,增加了慈善活动的透明度,让社会各界更清楚地了解慈善组织的运作情况,提高了公众对慈善组织的信任度。
《慈善法》的意义究竟何在

《慈善法》的意义究竟何在1. 引言1.1 慈善法的背景中国于2016年通过了首部慈善法,这标志着我国对慈善事业的重视和支持。
慈善法的出台得益于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以及社会各界对慈善活动的积极推动。
在过去,慈善活动主要依赖于个人捐赠和企业捐款,缺乏法律支持和监管机制。
制定慈善法有助于规范慈善活动,保护捐赠者权益,提升慈善组织的透明度和专业性。
慈善法的背景还包括我国社会发展和公益事业的迫切需求。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乡差距的加大,收入分配不均和社会不公等问题逐渐凸显,慈善事业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
慈善法的制定不仅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法律支持,也有利于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事业,共同推动社会进步。
慈善法的背景是我国社会发展和公益事业的需要,也是对慈善活动的规范和提升的要求。
1.2 慈善法的意义慈善法的意义在于规范和促进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加强对慈善组织和活动的监督和管理,提升社会的公益意识和责任感,推动社会资源的更加合理和有效地利用。
慈善法的出台有助于解决慈善领域存在的乱象和隐患,促进公益事业的长期稳定发展,提升社会公益事业的透明度和信誉度。
慈善法还有助于提高社会对慈善事业的关注度,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到公益事业中来,推动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慈善法的意义不仅在于规范和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更在于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蓬勃发展,促进社会的共同进步和发展。
2. 正文2.1 慈善法的主要内容1. 慈善组织的登记管理:慈善法规定了慈善组织的种类和登记管理的程序,要求所有慈善组织都需要进行登记备案,并接受相关监督和管理。
2. 慈善募捐的监督管理:慈善法对慈善募捐活动做出了详细规定,包括了募捐的宣传、募捐资金的使用、募捐信息的公开透明等方面。
3. 慈善资金的使用管理:慈善法规定了慈善组织应当如何合理使用慈善资金,要求慈善组织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并对资金的使用做出公开和透明的报告。
4. 慈善信息的公开披露:慈善法要求慈善组织及时公开其募捐、资金使用等相关信息,以便社会公众监督。
对慈善法的心得体会

对慈善法的心得体会慈善法是我国于2016年颁布实施的一部重要法律,旨在加强慈善组织的监管,规范慈善活动的开展,为慈善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通过学习和了解慈善法,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它的重要意义和价值,并对其中的一些具体内容与要求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首先,慈善法的颁布实施对推动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我国的慈善事业起步相对较晚,而慈善法的出台为慈善事业的规范化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慈善法要求慈善组织必须登记备案,而不再是自由组织,这也为慈善组织的信誉和透明度提供了保障,增加了公众对慈善组织的信任度。
慈善法还规定了慈善组织的监管机制和项目评估机制,使得慈善组织必须以更为科学和规范的方式开展慈善活动,确保善款的使用和项目的执行符合法律和道德的要求。
其次,慈善法的出台还进一步加大了对捐赠者的保护力度。
慈善组织和公开募捐行为在慈善法的监管下需要履行更为严格的义务和责任,确保善款的使用和项目的执行符合法律的要求。
慈善法规定了慈善组织必须对社会公众公开募集的资金和物资的去向进行公开披露,而且不得挪用用于其他用途。
这一规定保证了捐赠者的善款能够真正被用于慈善事业,并有效防止了善款被滥用、挪用等现象的发生。
慈善法还规定了慈善组织必须向社会公众及时、准确地公布慈善项目的执行情况,使受捐助者和捐赠者有机会及时了解慈善项目的进展和效果。
这样一来,不仅增强了公众对慈善事业的信任度,也增加了捐款者的满意度,进一步推动了慈善事业的发展。
再次,慈善法的出台还加强了对慈善组织的监管力度。
慈善组织在慈善法的规定下,必须经过登记备案,并依据法定程序进行监管,如不按照规定及时履行公示义务、迟滞财产等,即可被行政监管机关给予相应的处罚。
这一规定有效约束了慈善组织的行为,防止了慈善组织滥用善款等不当行为的发生。
此外,慈善法还规定了慈善组织必须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制度,并进行定期的财务报告,这进一步提高了慈善组织的财务透明度和规范性。
这样一来,不仅有利于慈善组织内部的自律,也有助于外界监督和审查,为慈善组织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
01学习宣传慈善法系列一 制定慈善法的必要性和意义

学习宣传慈善法系列一制定慈善法的必要性和意义慈善法是社会领域的重要法律,是慈善制度建设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
制定慈善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识:第一,制定慈善法,是发展慈善事业、规范慈善活动的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20年来,我国慈善事业步入良性发展轨道、处于较快发展时期。
截至2015年2月,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总数超过66 万个,涉及扶贫济困、救灾救援、助医助学等多个领域。
特别是基金会发展不断提速,目前数量已达4600多个,总资产超过1000亿元,年支出超过400亿元。
社会捐赠从2006年不足100亿元发展到目前的1000 亿元左右,发展潜力仍然巨大。
经常开展慈善服务的志愿者达6500多万人,尤其是在汶川特大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和奥运会等大型公益活动中,志愿者成为解难事、办大事的重要支撑。
同时,我国慈善领域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政府支持引导力度不够,慈善组织自身建设不足,行业自律机制尚未形成,社会氛围不够浓厚,等等。
有的慈善组织内部治理不健全、运作不规范,影响到慈善的公信力和认可度。
这些问题,既与慈善事业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有关,也与现行慈善法律制度不完备有关。
这些都需要通过制定慈善法加以引导和规范,以推动社会治理创新,激发慈善组织活力,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第二,制定慈善法,是加强社会领域立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需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
进一步完善慈善法律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
经过各方多年的不懈努力,我国相继制定了一些涉及慈善活动的法律,主要包括公益事业捐赠法、红十字会法,合同法、信托法的有关内容涉及慈善活动,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在公益事业捐赠税收优惠等方面也作了规定。
国务院还制定了《基金会管理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心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是中国第一部全面规范慈善事业的法律,于2016年3月16日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这部法律对于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以下是一些关于学习和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心得体会:1. 强化了对慈善事业的法制保障:- 慈善法的出台为慈善活动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使得慈善组织和捐赠者有法可依,提高了慈善活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2. 明确了慈善组织的法律地位:- 慈善法规定了慈善组织设立、管理、监督等具体要求,使得慈善组织在运作中有了清晰的行为准则。
3. 规范了慈善募捐行为:- 通过慈善法的规定,公众可以更清楚地了解到哪些机构有权进行公开募捐,以及如何辨别合法与非法的募捐活动。
4. 保护了慈善捐赠者的权益:- 法律赋予了捐赠者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确保他们的善款能够得到合理使用。
5. 加强了慈善信息公开透明:- 慈善法要求慈善组织定期公布财务报告和审计结果,增强了公众的信任感。
6. 推动了政府职能转变:- 慈善法强调了政府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中的角色,推动政府从直接干预向提供服务和支持转变。
7. 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 慈善法有助于引导社会资源流向最需要帮助的人群和地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8. 提升了全社会的慈善意识:- 随着慈善法的实施,人们对慈善的认识和参与程度有望提高,形成良好的慈善文化氛围。
9. 推动了慈善行业自律发展:- 慈善法鼓励慈善组织建立健全内部治理结构,提升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能力。
10. 有利于国际交流与合作:- 慈善法为中国慈善事业与国际接轨提供了法律基础,有助于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
总的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是一部重要的法律,它的实施不仅对中国的慈善事业产生了深远影响,也体现了国家对公益事业的支持和关注。
了解并遵守慈善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推动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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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慈善的法律界定【摘要】慈善的法律界定涉及慈善的定义、表述以及特点等,当前对慈善进行界定,有利于辨别慈善真伪,有利于规范慈善捐赠行为。
同时,对慈善进行正本清源,加大对慈善捐赠的宣传,也有利于宏扬社会正气。
【关键词】慈善;概念;特征近年来,我国地方性慈善法规相继出台,在乱象丛生的当前,无疑起着拨乱反正的作用,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许多地方性法规在最基本的慈善概念认定方面存在重大分岐,慈善的法律界定不明必将影响慈善事业的深远发展,为理清这一基本理论,本文将做进一步分析。
一、慈善的概念辩析在中文中与慈善意义相近的词语较多,极易混淆,有必要划清各自界线。
首先,需要解决的是慈善与公益的关系问题。
从词典解释来看,慈善应是在慈悲的心理驱动下的善举,而公益是指有关社会公众的福祉和利益,然而两者关系如何还要区分不同的语境。
若采用狭义慈善观,则两者来源不同,区别较大。
狭义慈善观认为慈善是指社会公众建立在自愿基础上对于社会弱势群体的无偿救助行为,认为慈善是个人的奉献,慈善主体来自民间,而公益即公共利益,则强调政府、国家的权力和责任,其主体可以来自民间,也可以是政府本身。
根据狭义慈善的理解,人们把由民间人士或民间资本兴办的从事慈善事业的专门机构,主要包括各类基金会、部分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称为慈善组织。
把各级政府兴办的社会福利、教育、卫生、体育等方面的专业机构残联、红会等称为公益组织。
除主体不同之外,两者的范围不同。
公益的概念比慈善要大,慈善以救助弱者为重心,而公益不一定以弱者为重点,其重点更关注政治、外交、基层组织自治等。
比如,在出现灾情时,捐款是一种慈善,平时的捐款则多为非救灾性公益,并且公益行为是一种经常性的行为,不是等到有了灾情才采取的应急措施。
被誉为慈善教父的原民政部长崔乃夫这样区分慈善与公益,他说:“看到贫困的人,你给他衣服,是慈善;但你去帮一群人盖学校、建房子、办医院,你去支持音乐事业,抢救一个民间剧种,这种就是公益。
”若采用广义慈善观,则慈善和公益是一回事。
广义慈善观被笼统地称为慈善公益事业,认为慈善是指建立在社会捐献经济基础之上的民营社会性救助行为,其资助对象不仅有穷人,还有宗教、教育、科研、文化、环保事业等。
在广义慈善概念中,“慈善”和“公益”间的界限较为模糊。
在我国,立法中没有直接关于“慈善”的定义和范围,但在《公益事业捐赠法》和《信托法》中对“公益”作出了相关界定,其内容基本上与“慈善”相吻合。
中文词语辩析需要理清的另一组概念是捐赠、捐献、赠与等。
至于“捐赠”,又称捐助,在传统民法上,是以设立财团法人为目的而筹集资金的手段;现代民法则多指筹集资金用于救灾等公益事业或其他特定目的的无偿给予行为;我国合同法上则将其视为一种特殊的赠与。
与捐赠相似的概念还包括捐献、赠与、资助、救助、赞助等。
其中,捐献是指“以财物捐助;也泛指舍弃,献出”,涉及到财物时,捐献的对象往往是国家、集体;赠与是“以帮助、支持为目的的物质或金钱馈赠”,往往并不涉及“赠”背后的道德含义;资助“帮助、提供、以财物帮助”之意,着重于物资、财物等客观物件的提供,于主观的精神世界并无深入交流;救助具有“拯救和援助”之意,是帮助处于危险和困难中的人们;而赞助是指“赞同并给予帮助”,包含了捐赠、赠与、资助和商业赞助等多重含义。
可见,在外延上,赞助最广,赠与次之,捐赠最窄,而目前我国学者在研究慈善事业时多用慈善捐赠一词表述。
一般认为,慈善捐赠是指为了公益或者公共目的所为的无偿给予。
二、慈善的立法表述当前,慈善立法呼声很高,但立法的前提是要在法条中对慈善进行确切的法律界定,如何表述慈善二字绝非易事。
目前一些地方条例在对慈善的概念认定上存在重大分歧,如《江苏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慈善活动,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无偿开展的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等活动。
此条例采用狭义慈善观。
采用广义慈善观的如《宁波市慈善事业促进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的慈善活动,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慈善服务等方式,自愿、无偿开展的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医、助学、赈灾和其他公益事业等活动。
”如何在全国性的慈善法法条中界定慈善,需要综合考量多种因素。
虽然采用广义慈善观有利于和国际接轨,扩大慈善范围有利于组建更多的慈善组织,投身到更广的慈善领域里。
但目前我国的慈善,首先是要把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定准,并着眼于我国实际。
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只有近十年的历史,历史短,法律欠缺、慈善组织不健全,管理不善、国民慈善意识淡薄,善款募集不多等都是不争的事实。
笔得认为慈善的法律界定应从小处入手,这样才更有利于在实践中对其进行规范和监管。
除此之外,从我国当前的国情来看,生活困难的群体大量存在,贫富差距巨大,慈善事业主要还应着眼于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扶困助贫,因此,笔者认为我国慈善的法律界定应采用狭义慈善观,重点解决当前形势较为严峻的社会问题。
至于慈善的立法表述,笔者认为可以借鉴国外相关法律的成熟做法。
比如,英国用民间公益性事业来表述慈善的定义,并且用两个原则来判决慈善组织。
英国《2006年慈善法》第一部分第2条第2款规定,只有为公众利益服务而且具备慈善目的的事业才能被认定为民间公益性事业。
这个条款详细列举了13类慈善事业。
与英国相似的有新加坡等,新加坡慈善事业被定义为:为值得的社会事务捐赠金钱和资源,从而在社会上建立强大的社区凝聚力。
根据新加坡慈善法section5(6)(a)的规定,慈善组织需具备以下慈善目的:(a)救济穷困;(b)发展教育事业;(c)发展宗教事业;(d)有利于社区建设方面:促进健康;有利于社区或居民的发展;有利于艺术、历史遗产保防和科学发展;环境保护;扶持需要帮助的青年人、老年人、病人、残疾人、穷人或者其他弱势群体的事业;动物福利;体育事业发展。
美国的慈善定义较为独特,没有明确的慈善定义,仅靠免税等政策判断是否为慈善组织。
美国慈善领域没有统一的法典……美国的慈善事业主要依靠税法规范,美国《国内税收法典》的501(c)(3)条款,划定了慈善机构的范围;甚至“慈善”“慈善组织”这样的基本概念,也主要是在税收法律中得到确认。
作为普通公民,甚至可以通俗地理解为社会愿意捐钱、政府愿意减免税的事情就是慈善。
英国和新加坡的法律界定较为简单清晰,易于操作,我国可有选择性地进行借鉴。
笔者认为在立法上,慈善活动可定义为,是指自然人、法人、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事业单位、公募基金会以及取得募捐许可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财产性权益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无偿开展的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教育等活动。
三、慈善的法律特征(一)自愿性《亚美尼亚共和国慈善法》第6条规定了公民参加慈善活动的权利:(1)基于非官方的以及自由选择目标的原则,自然人和法人可以个别或联合、亲自或者通过慈善组织进行慈善活动;(2)禁止对慈善目标的选择以及履行方式进行限制。
《俄罗斯慈善活动和慈善组织法》第4条规定的慈善权有:(1)公民和法人有权根据自愿原则和自由选择慈善活动目标原则,不受任何阻挠地实施慈善活动;(2)公民和法人有权自由地实施慈善活动,有权单独地或联合地实施慈善活动,有权在慈善组织的组织下实施慈善活动或不在慈善组织下实施慈善活动;(3)任何人都无权限制由本联邦法律规定的选择慈善活动目标的自由和选择实施慈善活动形式的自由。
从两国的慈善权内容来看,自愿性无疑是极其显著的特点之一。
慈善是私人或民间的事情,理应以自愿为前提,任何强迫的“慈善”均违背了慈善的本意。
我们应该尊重每一个自然人和法人的基本权利,改变“富人原罪”的仇富偏见,对“逼捐”、“诈捐”、“国际铁公鸡”事件以宽容对待,还原慈善的本来面目。
(二)纯粹性纯粹性指不计功利、不计代价、纯粹为他人。
慈善捐赠者纯粹为帮助他人,完全出于利他的动机,纯粹从受助者的需要角度考虑问题,不讲求个人代价、风险和回报。
从目前我国实际来看,我国当前的慈善发展还停留在“自我需求”阶段,形形色色的慈善活动或多或少都还带有一些不良动机。
慈善的动机无非是为了广告宣传、政治目的、一种责任形式或社会合同的某种表达或无私心利他动机。
有学者认为慈善捐赠者之所以从事慈善是因为捐赠者能从来自于慈善捐赠行为本身、他人对捐赠人给予的名誉上的评价以及捐赠后的行为中得到某种精神上的满足,捐赠的动机不纯将给慈善蒙羞。
现代慈善应是一种“道德责任”,哲学家康德认为“道德责任”是人服从自己内心的“道德命令”。
在西方慈善理念中,个人之所以行善,是个人承担对他人的社会责任。
卡耐基的现代慈善理论认为: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种耻辱;穷人和富人要兄弟般地团结在一起,要建立和谐关系。
慈善捐赠应该不仅仅用于“扶贫”,还应该开展“科学的”慈善事业,找出贫困的根源,探索防止贫困产生的途径,并开展自助性的项目,为推进社会的长期福祉而投资,从而达到“真正永恒地造福世界”的目的。
(三)平等性现代公民平等权利观认为慈善是平等主体之间出于真诚友爱的情怀而作出的善举,接受帮助是弱者应得的一种基本权利。
救助不是以个人恩赐的方式直接给予他人,而是通过一定的社会公益机制(如各类基金会或慈善组织)间接地到达他人手上,而接受帮助则是现代社会中困难群体“应得”的基本权利。
公益行为特别讲求助人者和受助人的平等权利,不会存在施恩一方要求知恩图报,被救济一方也不会对施恩方有受人点滴之恩必以涌泉相报的狭隘报恩行为。
现代慈善理念不仅要授人以鱼,更要授人以渔,即帮助穷人获得生产致富的本领。
除此之外,现代慈善理念不仅要救人身,更要救人灵魂。
我国传统的慈善以救济为主,这是一种消极的救助,只救人的身体,不涉及人的灵魂。
更有甚者,当前一些富人如陈光标高调撒钱、“暴力慈善”,俨然把慈善当成了一种恩赐,而非是受助者的一种权利。
这种伪慈善让人有“嗟来之食”之感,严重伤害了受助者的人权尊严,给他人带来心灵上的极大伤害。
(四)社会性慈善事业是社会性事业,慈善行为的受助者与慈善的捐赠者之间没有亲缘关系和利益关系,若受助者与捐赠者之间存在亲缘关系和利益关系,则该行为将被排除在慈善界定之外,如美国《国内税收条令》规定针对特定对象的捐赠不得免税,即该行为不被视为慈善活动。
另外,慈善的社会性还体现在慈善机构的专业化操作方面。
按照现代慈善理念,联结捐赠方和受助方的中介和桥梁是各种慈善机构,由该专业机构肩负着对已募得得善款善物的经营、管理和分配,并且专业机构需配备专业人才对慈善事业进行专业化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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