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释义——法治的含义、核心要旨、基本特征和基本原则
什么是法治
什么是法治
法治是指以法律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治国理念和实践体系。它是现代社会的一种基本原则,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利、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重要保障。
首先,法治是以法律为基础。法治体系建立在法律之上,法律是国家和社会规范行为的最基本手段,是社会公正和秩序的重要保障。在法治社会中,法律具有最高的权威和约束力,所有行为都必须以法律为依据,依法行事。
其次,法治是以法律为准绳。法治要求所有公民和政府机关都必须遵守法律,依法行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不得以任何形式违反法律规定。只有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才能保证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公平。
再次,法治是依法治国。法治要求政府和执法机构在行使权力和管理事务时必须依法行事,不能任意滥用权力,不能违反法律规定。政府和执法机构必须严格执行法律,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最后,法治是依法办事。法治要求所有组织和个人在开展活动和处理事务时必须遵守法律,不能违反法律规定,不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只有在法律的指导下,才能保证各种社会活动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总之,法治是现代社会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安排,是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只有在法治的指导下,社会才能实现公平正义、秩序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简述法治的内涵
简述法治的内涵
法治是指与民主相联系的治国的原则和方略,或者说是一切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公民、社会组织和团体必须普遍守法的原则,即依法
办事的原则。它是同政治民主相联系的,与民主政治相伴而生。一个国家有健全的法制并不等于就实行了法治,只有具有民主政治,才可能实行依法办事。
法治是以一定形式的民主政治为内容的治国方略。现代意义上的法治的基本要求是,法律必须以民主政治为前提,必须体现民主政治的要求,以确认、维护和保障民主的实现作为法律制度的出发点和归宿。因此,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法治。法治是一种根据依法治国、依法办事原则形成的法律程序。法治不仅可以理解为方略和原则,也可以理解为原则状态或结果。如,“实现法治”就是指一种良好的法律程序。在这种状态下,社会主体的权利得到合理的确认和保护,政府权力在高效运行的同时又受到有效的制约。
法治的内涵名词解释
法治的内涵名词解释
引言:
德国法学家卡尔·斯勒特尔曾说过:“法律是每一个国家的精神向度,法治是每
一个国家的灵魂所寄托。”法治作为一种现代社会的基本原则,是确保社会稳定和
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对法治的内涵进行解释,探索其深层次的含义。
一、法治的权威性
法治的首要特征是维护法律的权威性。法律作为一种普遍准则,不能被随意篡
改或践踏。它应当作为全社会的共同信仰,受到每个人的尊重和遵守。只有当法律能真正决定权力的行使,并且对所有人都具有约束力时,才能确保社会的稳定和秩序。法律的权威性还体现在法律的适用性上,即法律应当公正、无偏地对待每个人。
二、法治的公正性
法治的核心价值在于公正。每个人都应当受到同等对待,无论其社会地位、财
富或背景如何。法律应当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确保社会资源的公平分配,并为每个人提供平等的机会。只有当法律真正做到公正公平,才能有效地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秩序。
三、法治的可预见性
法治的另一个重要特征是可预见性。法律应当明确、具体地规定每个人的义务
和权利,以便人们知道如何行动,避免冲突和不确定性。法律的可预见性不仅对个人重要,也对商业和投资环境至关重要。当法律具有稳定性和一致性时,人们才能安心地发展自己的事业,从而推动社会的繁荣和进步。
四、法治的限权性
法治的原则要求政府和执法机构的行为受到法律的限制。法治要求政府依法行事,不能滥用权力或滥用法律。政府应当在法律的约束下保护个人权利与自由,维护社会秩序并为人民提供基本服务。如果政府超越了法律的限制,滥用权力或违反法律,那么法治的本质就会受到破坏。
法治的名词解释
法治的名词解释
法治是指国家运行和社会管理的一种基本原则,通过法律来约束和规范国家行为和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利。法治的概念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古罗马和孟子等古代哲学家的思想,但现代法治的发展则源自于18世纪启蒙时代的法律理
论家,如孟德斯鸠、洛克等。
法治的核心是法律的权威和普及。法律的权威意味着法律具有最高的权威和约束力,所有公民和组织都必须遵守法律。法律的普及则强调法律要公开、透明,并普及到每个公民和组织的生活和行为中,任何人都不能置身于法律之外。
法治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公正原则、公开原则和规则原则。平等原则要求法律的适用不能因人而异,每个人在法律面前应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公正原则要求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应公正无私,不偏袒任何特定群体或个人。公开原则要求法律和司法过程应公开透明,让公民了解和参与其中,避免权力滥用。规则原则要求法律的适用和后果应规则化,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范,防止任意性和专断。
法治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法治能够保护公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法律的权威和普及保障了每个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保护,同时也限制了政府权力,防止滥用权力和侵犯公民权利。其次,法治促进了社会稳定和秩序。法律的制定和执行能够明确规定社会准则,维护社会安宁,减少纠纷和冲突。第三,法治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基石。有稳定和可预见性的法律环境,有利于经济活动的开展,吸引投资
和创新,推动社会发展。最后,法治为社会提供了一个公平公正的法律制度和司法体系,为人民提供了公正的司法保障。
然而,要实现法治,仅仅依靠法律的权威和普及是不够的,还需要保证法律的正确适用和有效执行。这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包括立法、执法、司法等方面的保障。同时,还需要加强法律教育和宣传,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律的约束力。此外,还需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确保法律得以有效实施。综上所述,法治是现代社会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它关系到国家治理和社会进步的方向与成败,是实现社会正义、社会稳定和国家富强的基本前提。
简述法治的内涵
简述法治的内涵
法治的内涵,即是通过国家法律制度保证实现法律的至上性、权威性和严肃性,法治就是人们依照法律而生活。具体地说,就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公民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必须严格依据宪法和法律规范行事,而不能任意解释和创设新的法律规则,这样才能有效地维护法律的权威性、严肃性,确保全社会成员都遵守法律,使整个社会形成一种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氛围。
从法律制定者来说,要确立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以及法律职业组织各自的权力与责任,形成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权力结构;从立法机关来说,要提高立法质量,增强法律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可操作性,从而保障和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加快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逐步消灭封建性、落后性的残余因素;从执法机关来说,要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加强监督和管理,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司法机关来说,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依法办案,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并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从根本上保证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树立司法权威;从法律职业组织来说,要深入研究法律的精神和原则,熟练掌握运用法律知识,忠实于法律,尊重客观规律,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提高法律职业的道德修养水平,以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与此同时,要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并在全社会树立起法律权威和法律信仰。所谓建设法治社会,就是要全面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努力培养社会公
德,建立健全法律服务体系,形成有利于实施法治的社会环境,进而更好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我们倡导的法治,是指国家的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等各个环节都以宪法和法律为准绳,以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为指南,以整个社会对法律的信仰为前提,因此它比人治、德治要先进,也比权力治要优越,更是一种实质性的治理方式。因此,法治的实质,就是在党的领导下实现由人治向法治的转变。法治的建设既是一个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也是一个民族文明程度的集中反映,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推进,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法治的名词解释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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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一种理念,一种社会组织的原则,也是一种治理方式。它是一种通过法律来实现公正、平等、规范和稳定的社会秩序。法治的核心思想是依法行政、法定权力、法律平等、法律保护和法律责任。在一个具备法治社会的国家中,法律是最高准则,任何人,包括执政者,都必须遵守法律,受到法律的制约和约束。
首先,法治的含义可以从多个维度进行解读。从宏观层面来看,法治是指一个国家或社会在行使权力、维护秩序、实现公正时所依据的法律规范和法律程序。法治的核心理念是以法律为基础,通过法律来治理社会。
其次,法治与其他治理方式相比具有明显的优势。相对于人治和任性治理,法治在保障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以及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具有独特的价值。通过法治的实施,权力的行使受到了限制和规范,有效避免了滥用和任意扩张权力的可能性。同时,法治还为社会成员提供了公正的司法机制,保障了每个人享有平等的权利和受到平等的法律保护。
法治不仅是一种理念,也是一种社会现象。在现代社会中,法治不仅仅体现在各级政府的执法行为上,更是将法治的原则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从个体层面来看,法治要求每个公民遵守法律、尊重他人的权利和自由。从组织层面来看,法治要求各种社会组织遵守法律、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从国家层面来看,法治要求政府行使权力时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保护人民的权益。
法治的实践需要一个健全的法律体系作为支撑。法律体系是一个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由宪法、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构成。宪法是法律体系的核心和基础,是国家权力组织、行使和制约的基本法律。法律是具体规范公民行为的法规,它通过立法程序制定,并得到公民的认可和遵守。法规是根据法律制定的对具体事项的规定,它是法律的补充和具体实施的工具。司法解释是在法律适用过程中对法律的解释和说明。这个法律体系要求不仅法律具有合法合理性,更需要法律的实施得到公正的司法机构的保障。
简述法治的含义
法治的含义
法治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在管理社会和治理国家过程中,依据法律规定进行管理和治理的一种方式。在法治社会中,法律是最高准则,所有人都受到法律的制约和保护,无论个人、团体或政府都必须遵守法律。法律的作用是维护公正、平等和秩序,保障人民的权利和利益,预防和惩罚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繁荣。
法治的含义可以从多个方面解释。法律是法治的基础,法治本质上是依法治国。法治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进步和文明发展的重要标志,是现代文明社会的必要条件。法治意味着公正、平等和秩序,是人类社会共同追求的价值和目标。法治是国家和社会管理的一种方式和手段,是实现国家和社会发展目标的必要途径。
在法治社会中,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和尊严,所有人都必须遵守法律,没有任何人或团体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必须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证法律的公正性和可信度。同时,法治社会需要有独立的司法机构和专业的法律人才,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法治的重要性体现在多个方面。法治可以保障人民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公正和平等,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法治可以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繁荣,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法治可以促进国际合作和交流,加强国际间的互信和合作。最后,法治可以提升国家的形象和声誉,增强国家的软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
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
一、引言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基本方略,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必然选择。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包括法治思维、法治体系、法治能力和法治文化四个方面。下面将分别进行阐述。二、法治思维
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心是树立法治思维,即在国家治理、社会管理和个人行为中始终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法治思维要求政府和公民都要遵守法律,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政府要依法行政,公正、公平、公开地处理各类事务;公民要自觉守法,增强法律意识,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只有树立起法治思维,才能实现国家治理的合法性、公正性和可预期性。
三、法治体系
全面依法治国要建立完善的法治体系。法治体系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习惯法等不同层级的法律规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法律是具体行为的规范,行政法规是政府行为的规定,司法解释是法律适用的解释,习惯法是长期形成的社会规范。各级法律规范之间要形成上下衔接、相互协调的体系,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
四、法治能力
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各级政府和法治机构具备法治能力。政府要加强法治思维的培养,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做到依法行政。同时,要加强法治机构的建设,提高法律服务能力和公正执法水平。司法机关要保证司法独立,加强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全面依法治国还需要全社会的参与,要加强法律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素养,增强法律意识。
五、法治文化
全面依法治国要培育和弘扬法治文化。法治文化是一种价值观念和道德规范,它强调法律的尊严和公正,倡导人们依法行事、遵纪守法。要通过教育、宣传和舆论引导,树立起法治文化的导向,让法治成为社会文明的一种基本价值观。同时,要加强法治文化的传承和创新,使法治理念更好地融入社会生活和国家治理。
法治的基本概念
法治的基本概念
法治的基本概念是指国家社会的行为和关系应当以法律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以法律为目标,通过法律的平等、公正、公开、公信的原则来管理和约束。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法律至上:法律是最高准则,所有公民和组织都必须遵守法律,法律应该普遍适用于所有个人和机构,没有人能够凌驾于法律之上。
2. 人民当家作主:法治的基础在于人民的主权,人民应该通过选举和参与决策的方式来制定和改变法律。法治体现了人民对国家事务的参与和监督。
3. 公正和平等:法律应该公正、公平地对待每一个个人和机构,不分贵贱、不论人民族裔、宗教信仰、性别、社会地位等因素。法律应该保障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4. 明确规定权力和限制权力:法治要求明确规定政府机构和公权力的职责和权限,限制权力的滥用,确保政府行使权力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5. 公开和透明:法治要求政府机关和官员应当公开信息、公开决策过程,让公众了解政府行为,监督政府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和公众利益。
6. 法治意识:法治需要社会各界的普遍参与和共同遵守,公民应该树立法治的意识,自觉遵守法律,同时增强法律意识和法
律素养。
总的来说,法治的基本概念就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通过法律的制定、实施和维护来实现社会的秩序和公平正义。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由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构成,其中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一、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
(一)人民民主是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
人民民主的本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广大人民充分享有民主权利,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党的十七大把“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作为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首要任务。
人民民主是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和政治前提。依法治国的前提是要有法可依,依法治国的“法”应当是体现人民的意志和利益的“法”,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的“法”,而不是当权者的个人意志和工具。人民民主与社会主义法治是唇齿相依、相辅相成的。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主要组织形式,也是依法治国的主要组织保障。
(二)法制完备是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
法治完备是指一个国家法律体系的健全、完善、规范、系统、协调和统一。法律制度是法治的基础,完备的法律制度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先决条件。法制完备是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也是法治建设的首要目标。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和前提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制完备首先是指形式意义上的完备,即法律制度的类别齐全、规范系统、内在统一。实质意义上的完备则指法律制度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满足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同时符合公平正义的价值要求。
法制的名词解释
法制的名词解释
法制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指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内部的法律体系和法律秩序。它包括各种法律规范的制定、实施和执行,以及相应的法律机构的建立和运作。法制的核心目标是通过法律的约束和保护,维护社会秩序、公平正义,以及保障公民的权利和利益。
法制是现代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它的建立和发展与国家的治理能力息息相关。在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中,法律是权威和尊严的象征,法治原则得到充分尊重和实施,人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而在缺乏法制的社会中,可能出现法律不健全、执行不公正、权力不受制约等问题,进而导致社会不稳定和不公平的现象。
法制的主要特征包括:
1. 法治原则:法律是治理社会的基础和准则,任何个人和组织都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行动,并接受法律的制约。政府的权力也必须受到法律的限制和监督,以保证行政公正和权力合法性。
2. 法律的公平正义:法律应该是公平、公正和合理的,对所有人一视同仁,并照顾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法律的制定和实施过程应当透明和公开,遵循程序正义原则。
3. 法律的权威性:法律应该被全体公民接受并遵守,具有权威性和约束力。同时,法律的执行应当得到有效的支持和配套措施,确保法律的实施力度和效果。
4. 法律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法律应当具有适用性,能够解决社会现实中的问题,并能够为人们提供明确的指导。同时,法律的规定应当具有可操作性,能够通过具体的措施和手段得以实施和执行。
法制对社会的意义重大,它为社会提供了一个有序和稳定的环境,使个人和社会的行为受到法律的约束和规范。它不仅能够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安全,还能够保护人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同时,法制也为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进步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
法治国家的内涵
法治国家的内涵
法治的基本内涵是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
一、依法治国
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要求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必须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坚持严格执法,模范遵守法律,自觉接受监督,时时处处注意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二、执法为民
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执法为民的内涵:以人为本;保障人权;文明执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各项政法工作中真正做到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公平正义
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价值追求。其内涵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公平正义的首要内涵;合法合理,这是公平正义的内在品质;程序正当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方式和载体;及时高效是衡量公平正义的重要尺度。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是和谐社会的首要任务,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首要目标。
四、服务大局
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把握大局,围绕大局,立足本职。要求各级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大局开展工作,立足本职,全面正确履行职责,致力于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五、党的领导
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包括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要自觉地把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起来,把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严格执法统一起来,把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与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
权统一起来,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是指什么意思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是指什么
意思
基本含义:法律之治
法治是以“法”为载体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子系统,因而它必然得符合“形式正义”的要求,即法律之治。我们通常所谓的“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法律至上”“法律主治”等都可以归到其中去。“法律之治”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即建立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体系。法治首先是一种涉及整个国家和社会的全范围的制度设计或安排,一种以“法律”为核心建立的社会秩序——法治秩序:即法律基本上确定了人们参与其中的几乎所有主要社会活动的基本结构。因此,“法治”意味着必须以完备的法律体系作支撑,赋予调整社会关系的规则以法律形式,对私人交往中使用强迫手段给予严格限制,专门的国家立法机关至少对一些极端重要的强制拥有绝对的权力。
(2)法律至上,核心是宪法至上。“法治秩序”本身包含了这样的
观念:调整社会关系的规则系统内部存在一个效力“等级塔”,法律规则在这个“塔”中拥有至尊地位,任何公开的规则都要遵循它们。当然,“法律”在不同的文化语境中,有不同的含义,判决在我国现阶段不具有立法效力,宪法处在社会规范“效力塔”的最顶端,是国家法律体系的终极规范,“法治”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宪治”。
(3)法律是社会治理的普遍范式。在法治秩序中,法律是一种预设的基本承诺,是社会成员所共同接受的一组假设、理论、准则和方法的总和,也是一个共同体成员所共享的信仰、价值、技术等的集合,是生活于其中的人们共同遵守的世界观和行为方式,它为调整人们行为和社会合作提供了基本框架:每一个行为的一头连着中立、一般的规则,而另一头连着强制、特定的责任,任何行为都要在法律规则面前获得辩解。
法治思想的核心内容
法治思想的核心内容
法治思想的核心概括起来,其核心要义如下。
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要求。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是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全面依法治国绝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必须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不断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具体落实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各环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力量源泉。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依法治国的主体。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必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要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公平正义是我们党追求的崇高价值。要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发展道路和正确方向。道路决定命运,道路决定前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
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我们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而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我们要学习借鉴人类法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决不能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决不能走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的路子。
法治的基本概念
法治的基本概念
法治是指以法律为基础,依法治国,实行以法律为主导的国家治理
方式。它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基本原则,旨在保障公民权益,维护
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法治的基本概念包括法律的权威性、公正性、公平性和稳定性。
一、法律的权威性
法律的权威性是法治的核心要素之一。它体现在国家法律具有最高
的法律效力,所有公民和组织都必须遵守法律的规范。法律权威性的
确立,使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形成了共同遵守法律的习惯和意识,促使
社会秩序的形成和维护。
二、法律的公正性
法律的公正性是法治建设的重要目标。法律应具备公正的内容和权
威的制定程序,确保所有公民都能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无论社会地位、财富状况都不得干预法律的适用。法律的公正性能够保护公民的
正当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法律的公平性
法律的公平性是法治的又一重要特征。法律应当适用于所有公民,
不论贫富、地位、种族等,都应受到公正和平等的法律保护。法律的
公平性体现在司法实践中,通过审判程序的公正、庭审的公开等方式,确保每个人都能享有公平的司法权利。
四、法律的稳定性
法律的稳定性是法治的基础和保障。法律应该稳定且一致,在法律
的变更与发展中,保持合理的稳定性,避免频繁改变法律规则带来的
不确定性和混乱。法律的稳定性对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稳
定具有重要意义。
五、法治的意义和作用
法治的基本概念体现了法治的意义和作用。首先,法治保护公民权益,确保公民享有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其次,法治是社会稳定
的重要保障,通过法律的公正和公平,有效预防和惩治各种违法犯罪
行为。此外,法治也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公正和
法治的意思解释
法治的意思解释
法治是指国家用法律来管理社会,保障公民的权利和维护社会秩序的一种制度。法治是现代民主社会的基石,也是保证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法治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权威
法治的核心在于法律权威。只有当国家制定的法律得到全体公民的认可和尊重,才能够有效地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因此,一个具有真正意义上的法治国家,必须建立在完善的法律体系之上,并通过严格执行和有效监督来确保其权威性。
二、平等公正
法治强调平等公正,即所有人在法律面前都应该是平等的。无论是富人还是穷人、强者还是弱者,在面对同样的案件时应该受到同样的对待。这种平等和公正不仅仅适用于司法领域,也应该贯穿于整个社会生活中。
三、司法独立
司法独立是指司法机关独立于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进行工作,并且不
受任何干扰和压力。司法独立是保证法律权威和平等公正的重要保障,也是防止滥用权力和打击报复的有效手段。
四、合法程序
法治强调合法程序,即在所有的司法活动中都必须遵循严格的程序规定。这种规定包括审判程序、证据收集、判决执行等方面,旨在确保
司法公正和维护被告人的权利。
五、社会参与
法治需要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包括政府机关、司法机关、公民个人等。政府机关应该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司法机关应该独立公正地
审判案件,而公民则应该自觉遵守法律,并通过各种途径来监督政府
和司法机关的工作。
总之,法治是现代民主社会的基本制度之一,它不仅能够维护公民的
权利和社会秩序,还能够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因此,在建设一
个更加公正、平等、自由和文明的社会中,我们必须坚持依法治国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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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律可预期
无人能遵循溯及既往的法律,因其行动时该项法律并不存在。所以, 既不能制定也不能适用溯及既往的法律。尤其是直接关系到人类行为的 塑造和控制的刑事法律倘若溯及既往,便会有一种令人难以忍受的荒谬: 在今天命令某人在昨天应该做或不应该做的事情。
4、法律须明确
5、法律无内在矛盾
6、法律可被遵循
——亚里士多德著:《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202页。
法治的原则要求
西方法学大家对法治原则和要素的描述
富勒认为,具备法治品德的法律制度由八个要素构成:一般性、公布或公开、 可预期、明确、无内在矛盾、可循性(conformability)、稳定性、同一性 (congruence)。 拉兹认为,法治的八条原则:第一,法律必须是可预期的、公开的和明确的。 这是一条最根本的原则。第二,法律必须是相对稳定的。第三,必须在公开、稳定、 明确而又一般的规则的指导下制定特定的法律命令或行政指令。第四,必须保障司 法独立。第五,必须遵守象公平审判、不偏不倚那样的自然正义原则。第六,法院 应该有权审查政府其他部门的行为以判定其是否合乎法律。第七,到法院打官司应 该是容易的。第八,不容许执法机构的自由裁量权歪曲法律。 菲尼斯也列举了法治的八项要件:第一,规则是可预期、不溯及既往的;第二, 规则无论如何也不是不能够被遵循的;第三,规则是公布的(promulgated );第 四,规则是清楚的;第五,规则是相互协调的(coherent on with another);第六, 规则足够地稳定以允许人们依靠他们关于规则内容的知识而受规则的引导;第七, 适用于相对有限情形的法令和命令的制定受公布的、清楚的、稳定的和较为一般性 的规则的引导;第八,根据官方资格有权制定、执行和适用规则的人,一要对遵循 适用于其操作的规则是负责的、可靠的,二要对法律的实际执行做到连贯一致并且 与法律的要旨相符合。
7、法律应稳定
规则不能改变过快以至难以学习和遵守。法律不稳定之所以会危害 法治,是因为它一方面会破坏法律所应有的确定性、可预期性和权威性, 另一方面则会造成社会的权势者通过法律侵害私人权利和公共利益。
8、法律高于政府
这种制度性要求主要有三: 第一,官方行为与法律一致。 第二,设立合理的、严格的适用和解释法律的程序。 最后,也可能是最重要的,建立分权制衡的政府权力结构。这样的 权力结构有一种对法律权威的内在需求,并能够遏制任何一种权力凌驾 于法律之上,避免出现政府的任何一种权力分支(如立法、行政或司法) “自己立法、自己解释、自己执行”的情形。
富勒说,人们通常认为,任何神智健全的立法者,甚至邪恶的独裁 者,也不会有理由制定一项要求人们去做不可能做的事情的法律,但现 实生活却与此相反。立法者可能微妙地、甚至善意地制定出这样的法律, 这就象一位好教师为了扩增学生的知识而往往对学生提出超出其能力的 学习要求。但是,问题在于,倘若学生未能完全实现教师的不切实际的 要求,教师可以就学生已完成部分要求而表示祝贺,但是,如果立法不 切实际,政府官员就会面临这样的困境:要么强迫公民为其不可能为之 事,以至造成严重的不正义,要么对公民违法视而不见,从而削弱对法 律的尊重。
对性善论持“幽暗意识”的人主张消极的政
治观,提倡法治。
这种政治观相对悲观,主张防恶的政治,在治国方式上便是法治,对圣人之治持怀疑 态度,认为政治的重心在于防恶。因为,首先,圣人并不一定总是可得;其次,即便得到, 圣人也有糊涂的时候和作恶的可能;最后,即便圣人不作恶,其对人的道德教化也可能演 化为对自由的强制,其权力的伸张性行为也可能蜕变为权力的滥用,以致造成道德绝对主 义和政治专制主义,并且,人行善、向上进步是有止境的,而作恶、向下堕落是无限度的, 因此德治把善治的目标和普通人的幸福拴在大圣人、大救星的身上,过于乌托邦,不可行。 相反,法治最为务实和可行,它认为,政治不是在善恶之间的抉择,而是在大恶与小恶之 间的抉择。它不轻言大善大恶、大是大非,它既宽容每个人可能犯的小恶(只要这恶还没 达到一定程度,法律就对它视而不见),同时又警惕因人的不完善可能酿成的大恶,法治 的好处不在于充当攀向人间天堂的通天梯,而在于抵住通向人间地狱(暴政)的顶门杠。
法治的权力论基础
一如对人性持“幽暗意识”,法治论者对权
力也抱着相当怀疑和警戒的态度。
“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 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到界限的地方才休止。” ——【法】孟德斯鸠 “All power tends to corrupt and absolute power corrupts absolutely. ” ——【英】阿克顿 “政府即使是在最佳状态下也不过是一种必要之恶,在最糟糕的状态下则 令人难以忍受。……像衣服一样,政府的存在是失去纯真的标志……因为如果良 心的召唤是清晰和始终如一的,而且得以不容抗拒地被遵循,人类就不需要另设 立法者……” ——【美】托马斯· 潘恩 “爱好权力,犹如好色,是一种强烈的动机,对于大多数人的行为所发生 的影响往往超过他们自己的想象。” ——【英】伯特兰· 罗素
那么,法治是如何规范权力的呢?
首先,法治通过规定民主,让人民或其代表拥有决
定政治事务的权力——从权力的来源和外部限制权 力。 案例:《哪怕只增加百分之一的税》 其次,法治通过宪政制度的设计,达致权力分离和 制衡(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从权力内部 分解、限制权力。 再次,法治通过正当程序的规定,让权力在既定轨 道上良性运转——从权力的运行上限制权力。
抱着性善论的人主张积极的政治观,提倡德
治。
这种政治观比较乐观,主张至善的政治,在治国方式上便是德治(人治),主张圣人 之治,认为政治的重心在于扬善。因为人有道德、有理性,即便社会上有人道德低下,但 通过圣人般统治者积极的道德教化,可以提升其德行;即便是恶人,也可以通过伸张性的 公权力行为,强制性地提高其道德素质,进而让社会上的人都能行善,如此,政治能力便 能最大化,最终实现高尚的、至善的德性政治。
2、法治的价值依归是保障公民的自由和权利
“法律不应该被看作和自由相对的奴役,法律毋宁是拯救。” ——亚里士多德 “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或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哪里 没有自由,哪里就没有法律。……未经人民或其代表同意,不能对人民的 财产课税。” ——洛克 “法律不是压制自由的手段,正如重力定律不是阻止运动的手段一 样。……恰恰相反,法律是肯定的、明确的、普遍的规范,在这些规范中 自由的存在具有普遍的、伦理的,不取决于个别人的任性的性质。法典就 是人民自由的圣经。” ——马克思 “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所谓以权力制约权力,其制度形态必然是以法律制
约权力。而当今世界法治国家都确立了权力分离与 制衡的政制体制。
案例:《政府旁边的法院》
二、法治的含义
“rule of law”、“government by law”、 “constitutionality” “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 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 定得良好的法律。”
法治的核心理念
1、法治的精髓是政府及其官员严格依法办事
“法治意味着政府的全部活动应受预先确定并加以宣布的规则的制 约——这些规则能够使人们明确地遇见到在特定情况下当局将如何行使 强制力,以便根据这种认知规划个人的事务。” ——哈耶克 “法治的实质必定是:在对公民发生作用时(如将他投入监狱或宣 布他据以主张财产权的证件无效),政府应忠实地运用预先宣布的应由 公民遵守并决定其权利和义务的规则,如果法治不是指这个意思,它就 毫无意义。” ——富勒 “国王不应在任何人之下,但应在上帝和法律之下。” ——布雷 克顿 “人类千万年的历史,最为珍贵的不是令人眩目的科技,也不是浩 瀚的大师们的经典著作,而是实现了对统治者的驯化,把他们关到法律 的笼子里。我现在就是站在笼子中向你们说话。” ──乔治· 布什 W·
权力——此处指国家权力,即国家、国家机
关及其工作人员凭借和利用其对资源的控制, 以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服从其意志的一 种特殊力量或影响力。 权利——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主体以 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获得利益的 一种关系。它意味着自由、资格、利益。
问:要让权力为权利服务, 就要法治吗?为何德治、人治 不行呢?
下面让我们撩开法治的面纱,一睹其风姿
法治论者认为,不应有绝对的权力,绝对的权力不
具有合法性,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为此,应将权 力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权。
“当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同一个人或同一个机关之手,自由便不复存 在了;因为人们将要害怕这个国王或议会制定暴虐的法律,并暴虐地执 行法律。如果司法权不同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立,自由也就不复存在了。 如果司法权同立法权合而为一,则将对公民的生命和自由施行专断的权 力,因为法官就是立法者。如果司法权同行政权合而为一,法官便将握 有压迫者的力量。……一切权力合二为一,虽然没有专制君主的外观, 但人们却时时感到君主专制的存在。” ——孟德斯鸠
根据多位方家的总结,我们总结出法治的八
大原则和要素
1、有普遍的法律
第一,规范的制作要有一般性。第二,规范的适用要有一般性。第 三,法律制度具备统一性。
2、法律为公众知晓
富勒就此提出三条理由:第一,即便百人里仅有一人去了解公布的 法律,也足以说明法律必须公布,因为至少这个人有权利了解法律,而 这个人又是国家无法事先认定的;第二,人们通常不是因为直接了解法 律而是因为仿效了解法律者的行为样式而守法,故少数人的法律知识可 以间接地影响许多人的行为;第三,法律只有公布后才能由公众评价并 约束其行为
就让我们先从权力和人这两个政治 理论和实践所必备的最基本要素说起
法治的人性论基础
人到底是善是恶?
《圣经》故事……人有原罪。 中国女娲造人故事……人有道德。 儒家:“人之初,性本善。” 法家:“人之初,性本恶。”
总结:人不是天使,也不是
魔鬼。人有欲望,人性中不 可避免地会有兽性或者说是 动物性的一面。人有向Biblioteka Baidu的 一面,也有作恶的可能。
案例:《能养政府,为何不能养猪?》、《杀鸡儆猴,猴为什么鼓掌?》
问:政府干一件坏事、错事,与一个普通人干一件坏事、错
事,哪个危害更大,为什么?
温州老板坚持施粥65天被迫停止——卫生难以保障?
金融危机时,从2009年大年初五开始,在义乌打 拼多年的温州老板林如新开办的施粥摊已经坚持了65 天,“每天要分掉1000碗粥,2000个馒头。” 然而4月4日这天却是施粥摊的最后一天,林如新 神色黯然地和领餐者一一告别。“一开始最要命的是 资金、人手问题。现在天气越来越热,卫生条件实在 是难以保障。”谈起收摊的原因,林如新很是无奈。 原来,4月1日,义乌当地卫生监督部门工作人员 到施粥摊检查,并口头提出了一些存在问题。“主要 是两方面,一是施粥人员没有健康证;二是如何保证 碗筷的消毒。”林如新对卫生监督部门提出的意见很 理解:“1000多号人万一出点什么事,我们的责任 很大。”反复商量的结果,林如新决定从5日起停办 施粥摊。“如果政府部门能在卫生、场地等方面给一 些指导,我还是很想继续把施粥摊办下去的。”林如 新说。
问:林如新的施粥行为合理吗?无卫生证合法吗?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做法合法吗、有没有滥用职 权?为什么? 谈谈你对该案折射出的“权力—权利”关系的理 解。
总结:权力是把“双刃剑”。公权力原本应
以保障人们的自由为宗旨,但由于它相对于 每个人的私权利而言,十分庞大,并具备天 然的扩张性和腐蚀性特征,故应对其进行规 制,以使权力在维护权利这一既定的正常轨 道上良性运作,不让它洪水滔天般泛滥不止, 为此,人们对其设置了法治这道防范性的闸 门。
法治释义
法治意味着什么?
人类为何需要法治?法治的重要性、意义何
在? 法治作为一种治理方略,其治理的首要对象 应是什么? 法治需要哪些条件?
一、明确几个前提性问题
无论法治还是人治(德治),都属于政治这一大的
概念范畴。 所谓政治,就是治理、管理众人之事。法治、德治 只是政治的实践运行模式,是政治统治的方式。 自古至今,政治所要解决的问题,从根本上讲,就 是“权力-权利(power-rights)”的关系问题。 依政治对待二者的偏重程度不同,可以将政治类型 分为民主政治和专制政治。 现代文明社会,我们追求民主政治,目的就是要让 权力为权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