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案例分析

合集下载

旅行社欺骗消费者案例

旅行社欺骗消费者案例

旅行社欺骗消费者案例近年来,旅行社欺骗消费者的案例时有发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其中,最为典型的案例之一就是某旅行社在销售旅游产品时,存在虚假宣传、变相加价、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本文将就此案例展开分析,探讨旅行社欺骗消费者的原因和解决之道。

首先,旅行社欺骗消费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缺乏监管,监管部门对旅行社的监管不到位,导致了旅行社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空间;二是信息不对称,消费者在购买旅游产品时,往往对目的地、行程安排等信息了解不足,容易被旅行社误导;三是利润驱动,一些旅行社为了获取更高的利润,采取虚假宣传、变相加价等手段,从而欺骗消费者。

其次,针对旅行社欺骗消费者的问题,应该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一是加强监管,监管部门应加大对旅行社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监管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强信息披露,旅行社在销售旅游产品时,应当对产品的内容、价格、服务等进行真实、全面的披露,避免信息不对称;三是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对旅行社欺骗消费者的行为进行严厉惩处,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最后,旅行社欺骗消费者的问题不容忽视,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加以解决。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旅行社的监管,旅行社应加强自律,消费者也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的良好秩序。

只有通过共同努力,才能够有效地解决旅行社欺骗消费者的问题,为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综上所述,旅行社欺骗消费者的案例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只有通过加强监管、加强信息披露、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措施,才能够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为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希望各方能够共同努力,共同营造一个诚信、公平、健康的旅游市场环境。

旅行社理赔的案例

旅行社理赔的案例

旅行社理赔的案例
以下是一个旅行社理赔的案例,供参考:
某旅行社组织了一个旅游团,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发生了意外,导致受伤。

旅行社立即为游客提供了必要的医疗救助,并承担了医疗费用。

事后,旅行社根据旅游合同中的保险条款,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经过调查核实,保险公司确认了游客的伤情和医疗费用,并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进行了理赔。

最终,旅行社成功地为游客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

在这个案例中,旅行社和保险公司共同承担了游客的医疗费用。

旅行社及时为游客提供了医疗救助,并积极与保险公司沟通,确保游客能够得到应有的赔偿。

最终,游客得到了合理的赔偿,旅行社也得到了游客的信任和好评。

旅行社案例研究分析

旅行社案例研究分析

旅行社案例分析————————————————————————————————作者:————————————————————————————————日期:1.53名游客在寒风中被“晾”6个半小时由南京某旅行社组织的53名游客,于1998年9月13日凌晨许被“晾”在高速公路上长达6个半小时,饥寒交迫。

但是安排这次行程的旅行社经理至今拒绝道歉,反而满不在乎地说:“有事你们告去。

”9月12日,香港歌星谭咏麟在上海举行演唱会。

这家旅行社在当地报纸上打出广告,组织歌迷到上海观看演出,并可当夜返回。

歌迷每人交了160元交通费及购买门票数百元,参加此次旅游的共有53名游客,乘坐一辆破旧的大巴兴致勃勃地赶往上海。

晚上11时30分左右,歌迷们看完演出后离开会场,却发现自己的车上没有座位,经了解才知道旅行社同去的另一辆面包车空调坏了,乘客们都挤到大巴车上,结果协调了半小时,到零点左右,大巴车才踏上返程。

游客们反映说,凌晨2点左右,车到无锡、苏州交界处,许多游客都到一股焦味,接着车就开不动了。

司机、导游先后下车察看,但没有任何人向游客解释,直到两个小时后即凌晨4时左右,游客才被告知车坏了。

由于刹车系统损坏,沪宁高速公路交警队无法将车拖走。

交警考虑到高速公路上车速太快,而这辆车尾灯亮度不够,要求大家都要离开车,站到隔离栏外的斜坡上。

众人又冷又饿,在寒风中发抖,苦苦等待旅行社派车来接。

但直到13日上午8时30分,这家旅行社才派来一辆“跑起来浑身抖”的旧公共汽车,将冻了一宿的游客接走。

愤怒的游客到达南京后,随即来到该旅行社向总经理反映情况,但直到第三天下午,游客们才见到该社负责人。

游客要求旅行社通过新闻媒体公开道歉,并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伪劣商品两倍赔偿的条款,给予每名游客300~400元的赔偿。

总经理表示:此事纯属意外事件,旅行社只参照长途客运业的有关规定,赔偿每位游客30~40元。

在走访该旅行社总经理时,他认为汽车中途抛锚责任百分之百应由出租车公司来负。

旅行社经营管理案例分析

旅行社经营管理案例分析

案例思考: 1.你怎么看待公交豫龙旅行社的这种做法? 2.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旅行社产品 应如何满足人们的多样化和个性化需求?
案例3:香港组织本地“一日游”,澳门推 出“澳人游澳门”
2003年“五一”假期,香港人纷纷走出家门参 加本地旅行社组织的“香港一日游”。深水湾、 浅水湾的沙滩上人山人海,市民纷纷来到阳光灿 烂的海边。香港的许多旅行社推出了特别服务, 在本地旅游消费一定数目,便可获得到泰国、日 本等地的优惠机票。从事文职工作的邵先生 说, 以前从未参加过任何本地旅行团,这次因为“非 典”,让他们有了一个认识香港的机会。他正在 考虑增加本地旅游消费。 香港旅游业推出的本地一日游大受市民欢迎。 多家旅行社在“五一”假期举办亲近自然旅游
纳轿车让老太太一个人出游,整个行程下来,老 太太只花了78元,老人很满足。 该负责人说:目前,河南省内尚没有经营自助 游的旅行社,主要原因 是出游人员少,利润太低, 甚至赔本。但我们愿意成为冬季游的先行者,即 使赔本也要涉足冬季游这块河南未经开发的处女 地。这是一种非常规的投资,我们在保证以后自 身企业法则的同时,也想通过这种行动来培养一 种新的旅游理念。
“澳人游澳门”活动,一方面是为了让本地居民认 识和了解澳门的旅游资源,对宣传澳门旅游业很 有好处,另一方面是为了提高从业人员的开工率, 营造较佳的工作氛围。 案例思考:1.旅行社组织的本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一日游”和 “澳人游澳门”旅游产品为什么会受到多数市民 的欢迎? 2.为什么澳门旅行社赔钱搞“澳人游澳门”活动? 3.你认为旅行社应如何应对突如其来的危机?
案例5:网络同价——一视同仁,前途无量
随着科技的进步,网络化的信息服务,为游客 提供了广泛的选择和快捷出游的方便,形成了团 队散客定价相同的书面,使游客不必一定要等到 旅行社凑成团才能出行。那么,为什么会团散同 价呢?因团队总要派一全陪,而全陪的费用是由 团队各成员平均承担的,尽管10人以上团队的机 票多为5-6折,散客7-9折,扣除全陪费,则团 散几乎同价了。正因为这样,推出多条团散同价 的路线,均受到游客的欢迎。例如2004年3月华 东5市双飞6日游,1980元t/人,即使黄金周也不 过2380元/人;上海、杭州、溪口、宁波、普陀双 飞6日游2390元/人,黄金周2780元/人,平日与假 日相关了400元/人,那是节日机票上调造成的, 客人可以理解。

旅游企业公关经典案例分析报告

旅游企业公关经典案例分析报告

旅游企业公关经典案例分析报告1. 引言旅游企业作为一个服务型企业,公关在企业的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公共关系(Public Relations, PR)是旅游企业与公众、媒体、政府等各个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沟通与互动。

本报告将通过分析一些经典的旅游企业公关案例,探讨公关对企业发展的推动作用。

2. 案例一:悦途旅行社的炒作事件悦途旅行社是一家知名的旅游企业,在公众中享有很高的声誉。

然而,2019年,悦途旅行社卷入了一起炒作事件。

该事件起因是有媒体爆料称,悦途旅行社在其旅游线路中夸大了景点、住宿等配套设施的质量,并虚构了游客的好评。

面对这一事件,悦途旅行社积极采取公关措施,首先及时回应媒体报道,坚决否认相关指责,并表示将对有关行为进行彻查。

随后,悦途旅行社紧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公开道歉,并承认存在部分失误,并声明将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提升服务品质。

悦途旅行社的公关措施相对及时且妥善,避免了负面舆论的蔓延。

通过公开道歉和整改承诺,企业重新赢得了公众的信任和对其品牌的认可。

3. 案例二:驴妈妈与网友争议事件驴妈妈旅游网是中国领先的在线旅游服务提供商之一。

2017年,驴妈妈与一位游客因线路变更引发纠纷,网友发表了大量负面评论。

此事迅速引起了舆论关注,对驴妈妈的声誉造成了严重冲击。

面对这一危机,驴妈妈及时采取了多种公关手段进行危机公关。

首先,驴妈妈发布公开声明,对事件表示诚恳道歉,并承诺全面调查,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同时,驴妈妈还利用各大媒体进行了多次积极的亲自采访,对事件进行了解释和澄清。

此外,驴妈妈还通过社交媒体和在线论坛与消费者进行对话,及时回应和解答他们的问题。

通过这一系列公关措施,驴妈妈成功化解了危机,重建了消费者对其品牌的信任。

并且,这次危机公关还为驴妈妈提供了机会,悔过自新并改进服务。

4. 案例三:希尔顿集团的社会责任活动希尔顿集团是全球知名的酒店集团之一,在公共关系方面长期以来表现出色。

旅行社案例——精选推荐

旅行社案例——精选推荐

1、王某是一旅游院校的学生,见家乡周围风景秀丽,觉得可以利用。

暑假便和一从事导游工作的朋友商量接待旅客的事宜,让朋友将所带团里的游客顺便带到王某的家乡来游览,由王某担任导游员负责讲解,而且,王某还在自家门前竖起了某某旅行社的牌子,一个暑假挣了5千多元。

旅行社如何设立?案例中王某的做法是不被允许的,旅行社的设立需要遵循一系列的程序。

旅行社设立要具备的条件:(1)外部条件:旅游业的发展状况,如果所在地的旅游业发展水平高,旅游客源就有保障,这就为旅行社的建立提供了方便条件;有关政策和法律的规定,旅行社的设立必定受到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的限制,所以要符合这些要求。

(2)内部条件:物力资源,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营业设施;人力资源,旅行社属于智力密集型行业,对从业人员的知识结构和文化层次要求高;财力资源,包括注册资本和质量保证金。

旅行社设立的流程:(1)准备阶段:确定旅行社企业制度采用的形式;资金筹措(必需超过法定资本金的最低限额);地址选择(要综合考虑目标群体、自身条件、竞争程度、地理位置)社名和社徽的设计(能够体现旅行社的标志)人员招聘(可以通过招聘会、网站、报纸等)(2)申办阶段:递交设立申请书(设立申请书、设立旅行社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旅行社的章程、旅行社负责人的履历证明以及任职资格证明、验资证明、经营场所证明、经营设备情况证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承诺书)接受许可审核;申请许可证;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和税务登记。

2、新产品夭折的教训近年来,随着人们环保意识和回归自然的心理的不断增强,不少旅行社开始设计和开发具有探索自然生态环境内容的新型旅游产品。

2000年某市的CZ旅行社总经理郝某发现,当时各家媒体正在热炒青海省可可西里无人区,对青年人以及关注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问题的人们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许多网友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和评论。

希望到这片净上上亲自走一遭,领路青藏高原的雄浑壮观景色。

郝某认为,开发可可西里无人区的生态探险旅游产品,将能够吸引较多的旅游客源,给旅行社带来丰厚的经济收益提高旅行社在旅游市场上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涉及旅行社的法律案例分析(1)

涉及旅行社的法律案例分析(1)

1、出游两次改期赔偿违约金3月21日吴某通过S出境游组团社在莆田的M代办旅行社与S旅行社签订出境旅游合同,双方约定成行时间为3月23日至27日,吴某的外公、外婆等3人参加该社组团的港澳游。

吴某当即支付全部团费5640元及押金6000元,并购买了3月22日厦门至深圳的机票3张。

22日上午M代办旅行社通知吴某,由于同团的南平18名游客的港澳通行证无法出证,推迟到3月29日成行。

经与吴某协商后,吴某同意延期出行,将厦门至深圳的机票改签为3月28日。

3月25日M代办旅行社接到S旅行社的通知,称由于南平客人3月29日参加单位会议,无法按期出行,要改期4月2日发团。

吴某对此十分不满,要求退团,3月26日退掉机票。

S旅行社答应吴某的要求,通过M代办旅行社退还吴某的全部团款并赔偿机票退票费520元。

事后,吴某向省旅游质监所投诉,认为S旅行社两次违反合同约定推迟出游时间,原定3月23日成行,3月22日告知客人不能成行,根据出境旅游合同中“乙方(旅行社)在约定出发时间3日内(含第3日)告知甲方(旅游者)不能成行的,应赔偿甲方旅游费用总额的80%违约金”规定,S旅行社应赔偿客人团款5640元80%的违约金即4520元。

S旅行社辩称,由于潜在不可抗力原因而非该社直接原因导致游客无法顺利成行,客观上给客人造成不便;对此该社已向客人表示歉意,并退还吴某的全部团款并赔偿机票退票费520元。

此事已得到解决。

吴某不能依据S旅行社第一次改期的行为事实要求S旅行社承担违约金,而只能按照S旅行社第二次改期的行为事实要求S旅行社承担违约金。

本案,S旅行社两次提出改期,第一次是在3月22日即在出发日前一天,这次得到吴某的同意,实际上是双方当事人对该合同内容的协商变更。

根据《合同法》第77条第1款“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规定,S旅行社第一次改期并不构成违约,而是合同的变更。

合同的变更只是对原合同内容作出某些修改和补充而使合同内容发生部分变化,但并非是消灭原合同关系。

旅行社案例简要分析

旅行社案例简要分析

旅行社案例简要分析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一、乐游旅行社接待了一个20多人的入境团队,为了安排游客品尝当地风味菜,该社安排旅游团在市中心的一家餐厅就餐。

该旅游团的游客被安排在大厅里就餐。

由于该餐馆在当地的名气很大,因此就餐的客人很多。

外宾游客就坐后,服务员端上了茶水和饮料,以及精美的菜肴。

菜肴十分可口,服务员的服务也很热情周到。

餐厅的四周安放了电视机,正在播放当地的一场足球比赛。

精彩场面不时引起就餐客人的喝彩声。

有些国内客人还边喝酒边猜拳行令,热闹非凡。

另外有少数国内游客就餐时吸烟,袅袅烟雾不时漂到该入境团的餐桌上。

旅游团的客人匆匆吃完饭,立即离开这家餐馆。

其中有些游客抱怨旅行社的安排不当,表示要向旅行社的领导投诉。

1、分析旅游团客人对旅行社服务不满的原因。

旅行社在接待时,没有充分了解这些入境团客人的风俗及生活习惯,并且旅行社与地接社应互相进行信息沟通。

案例中,游客虽体验到比较优质的服务产品,服务态度让人感到满意,但这些游客的习俗与国内游客有些差异,从而影响了整体的体验,没有愉悦的体验,让这些入境客人感到不满。

2、针对入境团的消费特点,旅行社应该如何做好采购工作旅行社在进行采购工作时,采购是以订立合同或协议的方式来完成的,以保证游客所需的旅游产品。

在采购时,旅行社要保证以下原则:(1)供给保证原则——旅行社产品是一项综合性产品,它主要由采购自其他企业的旅游服务项目构成。

如果采购不能保证供给,影响旅行社的经营工作。

(2)质量保证原则——旅行社在采购各项目旅游服务时,不仅要保证需求的量的满足,还要保证其购买的旅游服务具备理想的质量。

(3)成本领先原则——旅行社不能做到低成本的采购,即实现成本领先的原则,就会大大降低旅行社的竞争力。

二、某旅游团将于12月14日18;40乘火车离开洛阳赴下一个城市。

旅行社欺诈案例

旅行社欺诈案例

旅行社欺诈案例标题:旅行社欺诈案例:购买虚假旅行产品引发的法律纠纷引言:旅行是人们常常选择的一种休闲方式,然而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旅游业务中,旅行社欺诈案件时有发生。

本文将重点讲述一起旅行社在2010年前销售虚假旅行产品的案例,并对该案件进行详细分析,以揭示欺诈背后的法律问题。

一、案例细节:2010年5月1日,小明通过某旅行社官方网站购买了一份名为“欢乐海岛之旅”的旅行产品,该产品承诺提供6天5晚的度假体验,包括豪华酒店住宿、海岛游、水上运动等项目,价格为每人5000元。

5月10日,小明与其他旅行团成员按照行程单约定的时间来到机场,然而却发现所购买的旅行产品根本不存在。

经过询问,小明才发现该旅行社根本没有与酒店、景点等合作,并且旅行社的官方网站是一个虚假的网站,所有看似真实的评价与介绍都是编造的。

小明当即向旅行社投诉要求赔偿,但遭到旅行社的拒绝。

面对旅行社的拒赔,小明决定寻求法律帮助,于5月15日委托李律师提起诉讼,要求旅行社偿还旅游费用及造成的精神损失。

二、相关法律问题:1.旅行社明知发布虚假宣传信息,是否构成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旅行社提供产品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存在欺诈性,属于虚假销售行为,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款、赔偿损失。

因此,旅行社明知发布虚假宣传信息且故意欺骗消费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旅行社未履行合同约定,是否违反了合同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8条,当事人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致使对方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小明购买旅行产品,旅行社未能按约定提供服务,导致小明无法享受度假旅游,并造成了精神上的悲痛和经济上的损失。

三、律师的点评:针对本案,律师李认为小明在此案中主张的权益是合理合法的。

首先,旅行社在销售中故意隐瞒真相,虚假宣传,使消费者产生误解,构成了欺诈行为。

其次,旅行社未履行合同义务,违反了《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旅游案例分析范文

旅游案例分析范文

旅游案例分析范文近年来,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旅行作为放松身心、增长见识的方式。

而旅游案例分析作为旅游管理专业的重要课程之一,对于学生们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通过对真实旅游案例的分析,可以帮助学生们更好地理解旅游管理理论知识,提高他们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旅游案例分析中,我们选择了一家知名旅行社的一次旅游活动作为案例,以此来进行分析。

这次旅游活动的目的地是一座风景秀丽的海岛,旅游线路包括了海滩浮潜、岛上探险、当地特色美食品尝等内容。

然而,这次旅游活动却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部分游客对于浮潜器材的质量不满意,岛上探险的导游服务不够到位等。

首先,我们需要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

针对浮潜器材质量不满意的问题,我们可以从旅行社采购商家的角度进行分析,了解到底是因为采购商家的产品质量不过关,还是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了损坏。

其次,对于导游服务不到位的问题,我们可以从旅行社的管理和培训机制入手,了解到底是导游个人素质问题,还是旅行社对导游的管理不够到位。

接下来,我们需要对这些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针对浮潜器材质量问题,我们可以建议旅行社在选择采购商家时要更加谨慎,对产品质量进行严格把关。

同时,在运输过程中也要加强保护措施,确保器材的完好性。

对于导游服务不到位的问题,我们可以建议旅行社加强对导游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服务意识和专业素质。

另外,也可以建议旅行社增加客户投诉渠道,及时收集客户反馈意见,以便及时改进服务质量。

在解决问题的同时,我们也需要对旅游案例中的优点进行分析和总结。

比如,海滩浮潜和岛上探险等活动受到了游客们的一致好评,当地特色美食也给游客们留下了深刻印象。

这些优点可以作为旅行社今后发展的依据,加强对这些方面的投入和管理,进一步提升旅游活动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通过对这次旅游案例的分析,我们不仅可以更好地理解旅游管理理论知识,还可以培养学生们的问题分析和解决能力。

同时,对于旅行社来说,也可以借鉴这次案例的经验教训,不断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游客的需求,提升品牌形象和竞争力。

《旅行社经营管理》案例分析_[全文]

《旅行社经营管理》案例分析_[全文]

《旅行社经营管理》案例分析1、违规设立旅游办事处被查处一、案情介绍:甲旅游公司系外地的一家国内旅行社,99年6月16日在青岛开办了旅游办事处。

6月18日在《青岛日报》上刊登了旅游招徕广告,内容不但招徕国内游的旅客,而且招徕中国公民出境游的旅客。

在市质量监察所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办事处已操作了黄山一地的报价,开办了旅游业务。

甲旅游公司擅自在青岛开办办事处,并在新闻媒体上刊登违规广告,受到乙旅行社的举报。

二、处理结果:市质量监察所6月20日接到举报后,即着手调查取证。

经调查,甲旅游公司的驻青办事处未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开业并实际操作了旅游业务。

在检查过程中,办事处的负责人作了深刻的检查,承认未经批准擅自开业,并通过私人关系在报纸上刊登旅游广告,违反了《旅行社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时希望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给予从轻处罚。

6月27日市质量监察所对甲旅游公司违反《旅行社管理条例》,未经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开办办事处,经营旅行社业务,扰乱了青岛旅游市场的秩序。

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第二章十二条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1)责令停止非法经营;(2)罚款三千元。

三、案例分析:本案例中甲旅游公司系外地国内旅行社,在青岛设立办事处严重地违反《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章第二十七条第二款:"旅行社不得设立办事处、代表处和联络处等办事机构"的规定。

同时甲旅游公司还在新闻媒体上刊登招徕游客的广告。

此广告不但招徕国内游客,而且招徕出境游的游客,严重地违反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关于"严禁旅行社进行超出核定的经营范围的广告宣传的规定。

以上两个问题,市质量监察所可以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五十二条:"超出核定的经营范围开展旅游业务",第五十三条第三款:"对于违反规定设立办事处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处以3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旅行社违约案例分析与法律途径解决

旅行社违约案例分析与法律途径解决

旅行社违约案例分析与法律途径解决在旅行社合作过程中,偶尔会出现违约的情况,对于消费者来说,这可能带来一系列困扰和损失。

本文将通过分析一个旅行社违约案例,并探讨在法律层面上解决此类问题的途径。

案例背景:小明预订了一次旅行团,计划前往某风景名胜区。

小明在预订时支付了全额费用,并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等等准备好行李等待出发。

然而,在离出发日期仅一天之际,旅行社告知小明由于特殊原因,此次旅行团被取消。

小明因此遭受了经济和心理上的双重损失。

分析:根据以上案例,小明付费并在约定时间和地点准备好,属于合同双方的执行阶段。

旅行社在出发前一天取消旅行团属于违约情况。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对方权益受损,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途径解决:在面临旅行社违约的情况下,小明可以采取以下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1. 协商解决:首先,小明可以与旅行社进行协商,要求其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协商补偿方案。

在协商过程中,可以提供合同、支付凭证、取消通知等证明文件,以加强自己的证据。

2. 投诉处理:如果协商无果,小明可以向相关监管部门、旅游协会或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他们介入调解。

在投诉中,小明需要提供详细的事实陈述和相关证据,以期获得有力的支持。

3. 起诉追偿:作为最后的手段,如果协商和投诉均未能解决问题,小明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起诉旅行社,追究其违约责任。

在诉讼过程中,小明需委托专业律师,提供充分的证据和合同文件,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在起诉过程中,小明可以根据合同法规定,主张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时间损失和精神损害等。

法院将根据相关证据和法律原则,做出公正的判决,并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总结:在旅行社违约案例中,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小明在面对旅行社违约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投诉处理或起诉追偿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重要的是,提供充分的证据和合同文件,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主张自己的权利。

旅游业客户体验案例分析

旅游业客户体验案例分析

旅游业客户体验案例分析随着旅游业的飞速发展,客户体验已经成为各个旅游企业争相追求的重要目标。

客户体验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声誉和市场竞争力。

本文将通过分析两个旅游业客户体验案例,探讨客户体验对企业的影响以及提升客户体验的方法。

案例一:乐游旅行社乐游旅行社是一家以提供海外旅游服务为主的公司。

他们注重客户体验,从行程设计到服务质量都严格把关。

在他们的旅游行程中,提供了全程导游服务,为客户提供了全天候的陪伴和解答问题的服务。

此外,乐游旅行社还提供了多种特色的体验活动,比如当地传统手工艺体验、美食品尝等,让客户在旅途中获得更丰富的体验。

乐游旅行社在客户体验上的用心得到了广大客户的认可,他们的好口碑为他们带来了大量的回头客和口碑传播。

客户的良好体验不仅带来了重复购买的机会,也在一定程度上为乐游旅行社节省了市场推广成本。

此外,乐游旅行社还定期与客户进行沟通,收集客户意见和建议,对于客户的反馈能够及时作出改进和调整,进一步提升客户体验。

案例二:星空酒店集团星空酒店集团是一家全球连锁酒店企业,在各个城市拥有多家豪华酒店。

他们通过独特的设计理念和个性化的服务,为客户营造出独特的入住体验。

酒店内部的装饰都精心设计,每个房间都有不同的主题和风格,从而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选择。

星空酒店集团还注重对客户需求的了解和满足。

他们的前台人员会在客户入住之前主动联系客户,了解他们的喜好和需求,然后为他们提供定制化的服务和推荐。

客户可以在预订的时候选择服务内容,比如细致入微的床铺装饰、附加的SPA服务等,从而让客户在入住期间感到宾至如归。

这种个性化的服务不仅仅增加了客户的满意度,也为酒店集团带来了更高的客户粘性。

客户感受到了独特的价值,更愿意选择星空酒店集团作为他们的入住首选。

提升客户体验的方法通过上述案例分析,我们可以总结出一些提升客户体验的方法。

首先,企业应该关注客户的全程体验,从产品设计到服务交付都要注重细节。

其次,企业应该了解客户的需求并提供个性化的服务,让客户感到被尊重和重视。

旅行社案例

旅行社案例
明晰旅行社法律地位及法律责任
先讲几个案例,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出目前对旅 行社法律地位及法律责任存在错误认识和加重 责任的倾向。不是说这些案例一定就是正确的 判决,但从里面反映出有些法官、法院、社会 对旅行社法律地位和法律责任的态度。
案例一:汽车运输交通事故案例
2003年12月31日,吴先生与上海青旅签订赴哈尔滨 旅游合同,约定不派全陪,由当地旅行社专职导游接 待。负责当地接待的是哈尔滨东北风旅行社有限公司, 提供车辆服务的则是东北风旅行社租用的其他公司名 下的旅游客车。游客们在亚布力滑雪后返回哈尔滨市, 途中旅游车与一辆货车相撞,包括吴先生一家在内的 多名游客身受重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在程太珍旅游乘车途中, 未提供导游服务,对游客的人身安全未尽到充 分的注意义务,对程太珍在旅游途中意外坠车 死亡,应承担主要责任。程太珍作为一个具有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具备一定的安全防 范意识,故其应承担次要责任。山东省东营市 东营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胜利油田豪威旅行 社仙河分社赔偿死者家属死亡补偿费14万余元。
2、再次,旅行社收取游客的旅游费用中很大 一部分被视为代收代支费用,该笔费用被用于 支付住宿、交通、餐饮、游览和娱乐等费用, 该笔费用不视为旅行社的业务收入。税务部门 对该笔费用不征收营业税。这说明,国家财税 部门认定旅行社只是代收交通、住宿等费用, 该费用不是旅行社的营业收入,因此要求旅行 社对交通运输等旅行社非营业收入项目下的旅 游活动承担法律责任显然是不对的。
4、最后,要求旅行社对旅游服务承担法律责 任,实际是让旅行社充当了旅游活动中的“防 火墙”的作用,等于是强制让旅行社对游客提 供了一份无偿的无限额的保险,这对旅行社而 言是非常恐怖的。这严重违反了民事活动应当 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这样明显加重了旅行社的法律责任,对旅行社 来讲是不公平的。

国内旅游案例分析PPT课件-旅行社服务案例

国内旅游案例分析PPT课件-旅行社服务案例

案例评析
本例中,该旅行社组织的这一次旅游活动是相当失败的,其失败的原因在 于缺乏责任感,缺乏严密的事故处理能力,并且出现事故后旅行社与旅游汽车 公司互相推卸责任。
1、该旅行社在组团一开始就缺乏严谨的态度,游客刚一上车就能闻到一股 焦味,说明车本身就有问题,而旅行社不管不顾,这就是造成事故的开始。
2、在出了问题后,旅行社并不及时与游客沟通,没能向游客解释原因,及 时道歉。当游客被困于高速公路的时候,旅行社应及时派车接回游客,减少恶 劣的影响,可是该旅行社直到晚上才派车将晒了一下午的游客接回。
1、了解情况 先了解清楚车辆故障的原因,由导游征求司机意见能否维修,之后 反馈给旅行社。 2、完成当天旅游项目 当天还有什么景点没有去的,应掌握时间,尽快租车前往。否则, 耽误了当天的游程,第二天可能会难以补救。 3、采取果断措施 如车辆处于边行边修状态,导游人员应果断决定换车或另行租车, 先把旅游者送到旅游景点,故障车留下维修。如果第二天还未修好, 由组团社与当地旅行社联系另行派车。
3、本案告诫我们,旅行社应严格按照旅游合同的约定全面 、适当地履行合同义务。导游人员非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 于旅行社的客观原因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
案例二 游客在旅游餐厅受伤,旅行社应该负责吗?
基本案情
冯老太一行四人参加上海某旅行社组织的“丝绸之路”6日游,并签订旅游 合同。6月5日在嘉峪关游览,下午3点在餐厅用午餐。用餐完毕,冯老太起身 ,由于所坐位置背后即是水池,既没有护栏,也没有警告标志,导致冯老太站 起来转身时跌入水池,后被送入医院,经诊断为“左跟骨骨折”。回沪后,相 继在三家医院进行过治疗。冯老太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最高人民法院 有关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旅行社返还四人旅游团 费19 520元,赔偿各项损失费用人民币63 412.04元(其中包括医疗费,交通 费,营养费,实际已发生护理费用,后续治疗费,后续护理费),支付精神损 害抚慰金50 000元。

兴城旅行社虚假宣传案例

兴城旅行社虚假宣传案例

兴城旅行社虚假宣传案例一、案例背景介绍兴城旅行社是一家知名的旅行社,拥有多年的经验和口碑。

然而,最近一起关于兴城旅行社虚假宣传的案例引起了广泛关注。

本文将详细探讨该案例的背景、影响以及可能的解决方案。

二、案例详情2.1 虚假宣传的内容兴城旅行社在其广告宣传中宣称提供了一系列高品质的旅游服务,包括豪华住宿、特色餐饮、专业导游等。

然而,实际上旅行社提供的服务与其宣传的内容存在明显的差距。

很多游客在实际旅行中发现,所谓的豪华住宿实际上是简陋的旅馆,特色餐饮也只是普通的餐厅,导游的专业程度也不尽如人意。

2.2 受影响的游客由于兴城旅行社的虚假宣传,很多游客在实际旅行中感到失望和愤怒。

他们对旅行社的信任受到了严重的破坏,不仅浪费了时间和金钱,还影响了他们的旅行体验和心情。

2.3 影响和后果兴城旅行社虚假宣传的案例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进一步扩大了事件的影响力。

不仅如此,该案例也对兴城旅行社的声誉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可能导致客户流失和经济损失。

三、案例分析3.1 原因分析兴城旅行社虚假宣传的原因可能有多方面。

首先,为了吸引更多的客户和提高竞争力,旅行社可能会夸大自己的实力和服务水平。

其次,管理层对于宣传内容的监管不严,导致了虚假宣传的出现。

此外,一些不良竞争行为也可能促使旅行社采取虚假宣传的方式。

3.2 影响分析兴城旅行社虚假宣传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客户信任受损:虚假宣传破坏了客户对旅行社的信任,可能导致客户流失和声誉受损。

- 经济损失:由于虚假宣传引起的投诉和退款,旅行社可能面临经济损失。

- 法律责任:虚假宣传可能涉及虚假广告法律法规,旅行社可能面临法律追究和处罚。

四、解决方案4.1 加强宣传监管旅行社应加强对宣传内容的监管,确保宣传信息真实准确。

建立完善的宣传审核机制,避免虚假宣传的出现。

4.2 提升服务质量兴城旅行社应加大对服务质量的投入,提升导游的专业水平、改善住宿和餐饮条件等。

旅游纠纷案例分析

旅游纠纷案例分析

旅游纠纷案例分析近年来,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旅游纠纷案件也逐渐增多。

旅游纠纷案例不仅涉及旅行社与游客之间的纠纷,还包括游客之间的纠纷,甚至涉及到与景区、酒店等旅游服务提供方的纠纷。

在处理旅游纠纷案例时,需要综合考虑法律、商业、服务等多方面因素,以期达到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

首先,我们来分析一起旅游纠纷案例。

某旅行社在广告宣传中承诺游客可以享受五星级酒店住宿和豪华游轮游览,但实际情况却是游客住宿的酒店条件较差,游轮服务也不符合承诺。

游客因此产生了不满情绪,要求退还部分旅游费用。

在这起案例中,旅行社与游客之间存在明显的服务不符合承诺的问题,需要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

旅行社应当对其广告宣传内容进行审慎考虑,确保所承诺的服务能够得到落实,以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其次,我们来看一起游客之间的纠纷案例。

在旅游过程中,由于个人习惯、行为举止等方面的不同,游客之间可能会发生矛盾和纠纷。

比如,在旅游团队中,由于一个游客的行为举止不当,导致其他游客产生不满情绪,甚至引发口角冲突。

在这种情况下,旅行社和导游需要及时调解,避免矛盾升级,影响整个团队的旅游体验。

同时,游客也应当在旅行过程中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尊重他人,避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最后,我们来分析一起与景区、酒店等旅游服务提供方的纠纷案例。

在旅游过程中,游客可能会因为景区门票、酒店住宿、餐饮服务等方面出现问题,与景区、酒店等服务提供方产生纠纷。

比如,游客购买了景区门票,但在实际游览过程中发现景区内部分景点关闭,或者酒店住宿环境与宣传不符,甚至出现服务质量低下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游客有权要求服务提供方进行合理赔偿,同时服务提供方也应当对游客的合理诉求给予积极回应,以维护良好的旅游服务形象。

综上所述,旅游纠纷案例的分析需要综合考虑旅行社、游客、服务提供方等多方利益,以期找到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

旅游纠纷的发生往往与信息不对称、服务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因素有关,需要相关方共同努力,加强管理与监管,提高服务质量,减少纠纷发生,实现旅游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五个成功的旅游销售案例分析

五个成功的旅游销售案例分析

五个成功的旅游销售案例分析一、案例一:使用社交媒体推广旅游目的地在这个数字化时代,社交媒体已经成为了不可忽视的营销渠道。

旅游销售商们开始利用这一平台,通过精心策划的旅游目的地推广活动吸引旅行者的注意力。

例如,某旅行社在推出一条新的旅游线路后,积极利用社交媒体发布美丽的目的地图片和吸引人的活动信息,透过用户分享和点赞的方式吸引更多的人关注,并帮助提高目的地的知名度。

这种方式的成功在于充分利用了社交媒体的影响力和用户的互动性,以较低的成本获得了较高的曝光率。

二、案例二:与影响力旅行博主合作旅游销售商们开始与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旅行博主合作,通过他们在社交媒体上的影响力为目的地和旅行产品增加曝光率。

这些博主通常在个人博客、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分享自己的旅行经历和推荐,拥有一定的忠实粉丝群体。

例如,某旅游度假村与知名旅行博主合作,邀请其到度假村体验并进行推广报道。

博主通过文字、图片和视频介绍了度假村的优美环境和丰富的度假活动,吸引了许多粉丝的关注并产生了预订行为。

与博主合作不仅能够有效地提高产品的曝光率,还能够借助其粉丝的信任度提升销售转化率。

三、案例三:个性化定制旅行服务在旅游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为了吸引更多的客户,旅游销售商开始提供个性化的定制旅行服务。

通过深入了解客户的需求、兴趣和预算,他们能够量身定制符合客户期望的旅行线路和服务。

例如,某旅游公司接到一位客户的咨询,客户希望一次豪华而浪漫的度假之旅,公司工作人员根据客户的要求安排了私人别墅、独特的体验项目和奢华的交通工具,满足了客户的需求,并收获了高额的旅行定制服务费用。

个性化定制服务能够提高客户满意度,增加客户忠诚度和长期合作的机会。

四、案例四:结合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在旅游销售过程中,线上和线下渠道的结合也是一种有效的营销手段。

旅游销售商们可以通过线上渠道提供便捷的预订服务和信息获取,通过线下渠道提供更加亲切的接触和咨询服务。

例如,某旅行社通过建设用户友好的旅游网站和手机应用程序,方便客户在线上进行查询和预订。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53名游客在寒风中被“晾”6个半小时由南京某旅行社组织的53名游客,于1998年9月13日凌晨许被“晾”在高速公路上长达6个半小时,饥寒交迫。

但是安排这次行程的旅行社经理至今拒绝道歉,反而满不在乎地说:“有事你们告去。

”9月12日,香港歌星谭咏麟在上海举行演唱会。

这家旅行社在当地报纸上打出广告,组织歌迷到上海观看演出,并可当夜返回。

歌迷每人交了160元交通费及购买门票数百元,参加此次旅游的共有53名游客,乘坐一辆破旧的大巴兴致勃勃地赶往上海。

晚上11时30分左右,歌迷们看完演出后离开会场,却发现自己的车上没有座位,经了解才知道旅行社同去的另一辆面包车空调坏了,乘客们都挤到大巴车上,结果协调了半小时,到零点左右,大巴车才踏上返程。

游客们反映说,凌晨2点左右,车到无锡、苏州交界处,许多游客都到一股焦味,接着车就开不动了。

司机、导游先后下车察看,但没有任何人向游客解释,直到两个小时后即凌晨4时左右,游客才被告知车坏了。

由于刹车系统损坏,沪宁高速公路交警队无法将车拖走。

交警考虑到高速公路上车速太快,而这辆车尾灯亮度不够,要求大家都要离开车,站到隔离栏外的斜坡上。

众人又冷又饿,在寒风中发抖,苦苦等待旅行社派车来接。

但直到13日上午8时30分,这家旅行社才派来一辆“跑起来浑身抖”的旧公共汽车,将冻了一宿的游客接走。

愤怒的游客到达南京后,随即来到该旅行社向总经理反映情况,但直到第三天下午,游客们才见到该社负责人。

游客要求旅行社通过新闻媒体公开道歉,并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伪劣商品两倍赔偿的条款,给予每名游客300~400元的赔偿。

总经理表示:此事纯属意外事件,旅行社只参照长途客运业的有关规定,赔偿每位游客30~40元。

在走访该旅行社总经理时,他认为汽车中途抛锚责任百分之百应由出租车公司来负。

(分析)本例是一个十分典型的实例,该旅行社组织的这一次旅游活动是相当失败的,其失败的原因在于缺乏责任感,缺乏严密的组织协调能力,出现旅行社与旅游汽车公司互相扯皮的现象。

1.该旅行社在组团一开始就缺乏认真的态度,没有与汽车公司协作好,游客刚一上车就能闻到一股焦味,这就是可能造成投诉事件的开始。

2.在出了问题后,没能及时与游客沟通,没能向游客解释原因,及时道歉。

当游客被困于沪宁高速公路的时候,旅行社应及时派车接回游客,减少恶劣的影响,可是该旅行社直到次日才派车将冻了一夜的游客接回。

3.游客向旅行社提出索赔是合理的,旅行社负责人却对此不屑一以上几点可充分反映出该旅行社管理应加强,应提高组织能力和协作能力,应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2.变化例1:1999年7月,团中央举办“第2届全国手拉手夏令营”活动,由各地共青团委协办,主要是在延安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此次活动是由陕西Q旅行社国内部承办;当时正逢旅游高峰期,客房与用车都十分困难,再加上活动旨在让参加夏令营的同学们接受教育,所以接送车全是军用大轿车,住宿都是一般的招待所。

其他团都未有争议,然而海南团的领队表示强烈不满,要求换车,换住宿,陕西Q旅行社在协调和解释无果的情况下,本着“宾客至上”的原则,将其住宿换为三星级宾馆。

但由于用车实在紧张,无法换车,客人表示谅解。

再加上导游的服务无微不至,与大多数团员相处十分融洽,使此次旅游圆满结束。

例2:1997年10月,洛阳GJ旅行社接待了JBW一9710日本旅游团,委派导游谢某为全陪随团服务,谢某为提取回扣,向客人建议将原定餐食改为“洛阳水席”,并进行了言过其实的夸张宣传,当客人询问是否需要增加费用时,谢某答复水席标准不会超过原定餐饮标准。

但当客人面对“洛阳水席’’的汤汤水水时,发觉与谢某宣传的不相符,连呼上当。

不料,第二日,谢某又向游客宣布,因“水席”标准超过原定标准,故需加收少量餐费。

对此,部分团员表示不满,但因已食用了“水席”,不得不交出超支餐费。

事后,游客投诉该旅行社。

谢某则称,为了使客人品尝地方风味,作了夸张的宣传,但动机是好的,而客人食用“水席”加收餐费理所当然,并无不妥。

(分析)旅行社接待旅游团,是有销售合同和产品规格的;组团社与接团社之间,也是有委托、有确认、有合同关系的。

在此基础上层开的整个旅游团的旅游活动,其基本框架和主要细节也都是事先确定的,应该按计划、按合同、按规矩和约定进行。

但这并不反对或绝对排斥变化,因为变化也许是应急,也许是适应特殊情况。

那么,变化有没有规则呢?从本例看,似乎应该强调几点。

1.变化的宗旨是宾客至上。

例1中换了住宿条件,是团队强烈要求的,虽然未必合乎本次活动的主旨和举办者的初衷,但却照顾了游客生活的特殊需要,与旅游的基本属性及“宾客至上”的基本精神相一致,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作相应调整,无疑是对的。

例2中改换用餐,是导游谢某主动建议,积极倡导,并以提取回扣为目的,既违背了办事规则,也违背了导游的职业道德,是必须禁止的。

2.作出变化的决定应有协商一致的基础和一定的批准权限。

例1中的变化由旅游团领队提出,代表了旅游团员的一致意见;旅行社进行了协调与解释,并在沟通的基础上作出变化的决定,结果是令人满意的。

例2中的变化由带团导游私自动议,并“进行了言过其实的夸张宣传”,且先承诺“不会超过原定餐饮标准”,后又宣布因为超过了标准,“需加收少量餐费”。

旅游者并不满意改换的餐食,也不需要这种变化,甚至“连呼上当”,此时还要旅游者再花额外的钱,当然会怨声载道了。

3.导游因回扣的诱惑,私自增减、变换原定安排,当属严格禁止之列。

导游肯定为这些策划好的变化事先找好了一千一万个理由,个个理由都可能会披上华丽的外衣,什么“宣传民族文化”、“品尝地方风味”、“体会风土民情”、“观赏特色艺术”等等,但有两点是实实在在的:一是导游实实在在地拿到了回扣,二是游客实实在在地增加了负担。

最为突出的表现是导游的积极鼓励和“言过其实的夸张宣传”,所有这些,决不是用一句“动机是好的”所能搪塞的。

2.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应相符西安某旅行社在国庆节期间组团前往宁夏沙湖。

这个团为标准团。

事先其领队曾对游客讲过旅游地的地陪人员紧张,旅游服务水平还不高,请大家有所准备。

该团到达宁夏后,行程安排得比较紧,地陪在没有跟大家商量,也没有和领队、全陪核对的情况下,便向大家宣布行程,致使其中一个旅游项目没有宣布,引起游客不满。

当晚又在没有了解准确到站时间及换车车次的情况下,就向游客宣布,游客提出质疑,且对到站时间及提前离开表示极为不满,当晚便与地陪发生争执。

经全陪调查,原定列车已被取消,这次列车准确到站时间改为早6:50(原以为凌晨4点)。

尽管如此,因为地陪的表现及在与游客争执中语言欠妥,致使游客返回后对此地陪提出投诉。

(分析)1.首先,没有按导游工作程序进行,车、票及景点应先与全陪、领队核实后再向游客宣布;第二,没有做好本职工作,例如车票具体时间及车次变化等情况,应在调查询问清楚后再告诉领队和全陪,由他们向游客说明情况;第三,导游人员不应与游客当面争执,更不能出言不逊伤害游客。

2.旅游日程安排好坏,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整个旅行社产品的质量,换言之,当旅行社推出自己所设计的旅游线路,加之合理的日程安排,旅游者认为此线路具有吸引力,才有参加此行之意。

在旅游线路日程安排上应注意劳逸结合,尽量避免重复经过同一旅游点,点面距离适中,择点适量,旅游点顺序合理,特色各异。

3.旅游产品的生产是需众多的相关部门相互协调配合完成的,其中旅游目的地的地接社的选择正确与否,是保证产品生产与销售质量一致性的根本保证,地接社必须遵守合同,讲究信誉,这样才能保证旅行社的利益和游客的利益不受侵害。

地接社的声誉决定旅游者对他的信任程度,从而直接影响组团社的销售能力,而地接社的偿付能力又是双方合作的经济保障。

3.超级旅行团,旅行真是难四川ZL旅行社承办的由成都发往昆明的“蓝叶号旅游专列五日游”,组团人数逾千人,是旅行团里的“巨无霸”,但缺点却无处不在,致使游客怨声载道。

首先,无端耗费时间。

由于此团是一个超级旅行团,抵达昆明后,仅来火车站接客的大客车就达二十多辆,还要求统一行动,因交通拥挤不堪,光编队过程便多耗费了游客一个多小时。

而且,大型车队行驶起来并不快,比正常行车多花半个小时,导致游览景点的时间大大缩短。

其次,吃饭也成了大问题。

在“七彩云南”吃自助餐时,因人太多分两轮轮换吃,由于旅行社负责人安排不当,吃饭场面混乱,浪费惊人,气氛紧张,以致最后一批客人吃饭时无碗可拿、无饭可吃、无菜可夹,只有乱哄哄地胡抢。

再次,组织工作漏洞大。

团队下榻滇池边的福保文化城时,居然有二三百人安排不上铺位,第二天又因双方接待单位闹矛盾,大队人马被迫搬出福保文化城,被安置在荒郊野外并非二星级标准的疗养院。

在“世博会”吉鑫园大宴会厅里集体进餐时,组织方竟要求游客以不进餐方式向接待方施压,游客成了双方纠纷的筹码。

而且,因人太多导游已形同虚设,几乎见不到导游的身影了。

(分析)1.营销超级旅行团要慎之又慎。

超级旅行团声势浩大,规模庞大,具有很好的市场轰动效应,对于宣传旅游,树立企业形象,推出旅游产品都颇具优势。

但营销这种“巨无霸”有许许多多难以想象的困难。

在我国现阶段的基础设施条件下,千余人的吃住行要整齐划一,还要快速优质,相当困难;大部分景点还不适宜于千余人同时到达、迅速散开、同步离去的要求;再加上部分地区管理的低效率,可以说是雪上加霜,极有可能乱成一锅粥。

如本例所述,“编队过程便多耗费了游客一个多小时”、“行车多花半个小时”、吃饭“乱哄哄地胡抢”、住宿“二三百人安排不上铺位”,以及“导游已形同虚设”等等,均属团队规模过大,要求机械呆板,管理效率不高所导致的直接结果。

除此之外,人多则易乱,乱则易躁,躁则多纠纷。

因而违背了我们组织超级旅行团的目的,容易由此砸旅游企业的牌子,砸旅游产品的牌子。

2.超级旅行团的内容可有所选择。

我们认为:如果接待能力有限,游景点容量不大,则不妨在超级旅行团的旅游主题及内容安排上有所选择,选择那些气氛喧闹热烈、旅游容量高的项目,如庙会,庆典,草原采风,某些文艺、体育项目等。

3.在接待方式上可以有分有合,以分为主。

接待超级旅行团,可由数家甚至十数家旅行社接待,或分为数个甚至十数个小团队接待。

在总体安排上,不必强调整齐划一、统一行动,可安排1~2个集体项目以示隆重并烘托气氛,主要活动分散进行、穿插安排。

通过这种统一规划之下的有分有合,取超级旅行团之长,避接待安排能力之短,效果也许会好。

4.超级旅行团列车之上的安排应有所强化;组成“旅游专列”之后,列车上的长途旅行为旅行社展示自己的能力与才华提供了空间,也是游客取得良好旅游体验的重要组成部分。

旅行社应根据列车的特点和途经路线,利用列车广播、各车厢列车员、导游等,积极组织有分有合、相互呼应的娱乐项目,以凝聚游客,活跃气氛。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