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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药品的管理规章制度

特殊药品的管理规章制度

特殊药品的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特殊药品的管理并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特殊药品的采购、存储、配送、使用和监管等过程中的各个环节。

第三条:特殊药品是指对疾病有独特疗效或在治疗上有一定限制条件的药品,包括但不限

于抗生素、生物制剂、免疫球蛋白等。

第四条:特殊药品管理需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强化药品安全监管,提高用药合

理性和质量。

第五条:特殊药品的管理工作由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部门负责,全院各科室负有配合支持

的责任。

第二章特殊药品的采购

第六条:医疗机构采购特殊药品应严格按照《药品采购管理办法》执行,确保采购合理、

合法、安全。

第七条:针对特殊药品的采购,需要依据临床需求,评估病患需要的剂量和疗程,确定采

购数量。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与可靠的药品生产商或供应商签订合同,并建立长期稳定的供货渠道。

第九条:在特殊情况下,如紧急情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医疗机构可先行采购,但需

在后续的采购中进行规范化处理。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建立特殊药品的采购档案,记录采购数量、供应商信息、合同内容等

相关信息。

第三章特殊药品的存储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保证特殊药品的存储环境符合药品存储管理规定,确保药品质量和

安全。

第十二条:特殊药品的存储室应干燥通风、无异味、温度适宜、避光避潮,符合药品存储

条件。

第十三条:特殊药品应进行分类存放,避免与其他药品混淆,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及时

更新库存。

第十四条:特殊药品的储存管理应有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

第十五条:特殊药品的存储室应配备温湿度检测设备、火灾报警装置等安全设施,确保药品安全。

药房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药房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药房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一、引言

药房作为医疗机构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负责管理和分发各类药品。其中,特殊药品因其特殊性质和使用要求,需要建立一套严格的管理

制度,以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治疗效果。本文将就药房特殊药品管

理制度展开论述。

二、特殊药品的定义

特殊药品是指那些具有较高风险和特殊病情需要的药物,包括抗

肿瘤药、高危药品、精神药品、抗生素、免疫调节剂等。由于特殊药

品具有较高的毒性、副作用和监测要求,其管理制度的建立显得尤为

重要。

三、特殊药品的采购与入库

药房在采购特殊药品时,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医疗机构的采购

程序进行。药房管理人员需要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信息,并注重药品的质量与有效期。药品一经到货,应立即验收并记录相关信息,确保药品无误后进行入库操作。

四、特殊药品的存储与保管

特殊药品的存储与保管必须充分考虑其特殊性。首先,特殊药品

应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其次,药品应放置在干燥、

阴凉且通风良好的环境中,避免阳光直射。此外,特殊药品应设置专

门的柜架或储存设备,并按照药品内外包装要求进行标识和分类。

五、特殊药品的配货与发放

特殊药品的配货和发放应严格按照医嘱审查、药师审核和患者身

份核实进行。在发放特殊药品时,药师应仔细核对药品信息、剂量和

使用方法,向患者及其家属进行详细解释和指导,确保患者正确理解

和使用药品。

六、特殊药品的监测与回收

为确保特殊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药房应建立完善的药物监测

制度。每次发放特殊药品后,应定期跟踪患者的用药情况,并进行不

良反应的监测和记录。同时,药房还应与患者建立长期用药跟踪和咨

医院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

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1 特殊管理药品,是指国家规定有特殊管理办法的医疗用诊断或者治疗药品,药品零售医院药房可经营的特殊管理药品包括配方用毒性

中药品种、麻醉中药品种和二类精神药品。

2 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从省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药品批发医院药房购进,并指定专人负责。

4 购入的特殊管理药品必须由两人进行验收并逐件验收至最小包装。

5 特殊管理药品应在到货后 5 小时内验收完毕。

6 特殊管理药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上必须标注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警示语或者警示说明。

7 二类精神药品必须专柜加锁保管、专人管理和专帐记录。

8 其他特殊管理药品应专柜、双人双锁,专帐记录,专人保管;专柜应配备安全防盗措施。

9 特殊管理药品出库上柜台时,应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准确无误。

10 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凭盖有医疗单位原印章的医生处方限量销售,处方保存二年备查。

11 二类精神药品的每张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七日常用量;处方必须载明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名称、剂量和用法;处方不得涂改家

庭住址和联系电话;处方保存二年备查。

12 医疗用毒性药品的每张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二日极量;不得单独配方;调配处方必须认真负责,计量准确。并由配方人员和具有执业药师或者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复核人员签名盖章后方可发出;处方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应当付炮制品;如发现处方有疑问时须经原处方医生审定后再进行调配;处方保存二年备查。

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四篇)

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四篇)

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1特殊管理药品,是指国家规定有特殊管理办法的医疗用诊断或治疗药品,药品零售医院药房可经营的特殊管理药品包括配方用毒性中药品种、麻醉中药品种和二类精神药品。

2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从省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药品批发医院药房购进,并指定专人负责。

4购入的特殊管理药品必须由两人进行验收并逐件验收至最小包装。

5特殊管理药品应在到货后____小时内验收完毕。

6特殊管理药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上必须标注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警示语或警示说明。

7二类精神药品必须专柜加锁保管、专人管理和专帐记录。

8其他特殊管理药品应专柜、双人双锁,专帐记录,专人保管;专柜应配备安全防盗措施。

9特殊管理药品出库上柜台时,应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准确无误。

10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凭盖有医疗单位原印章的医生处方限量销售,处方保存二年备查。

11二类精神药品的每张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七日常用量;处方必须载明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名称、剂量和用法;处方不得涂改家庭住址和联系电话;处方保存二年备查。

12医疗用毒性药品的每张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二日极量;不得单独配方;调配处方必须认真负责,计量准确。并由配方人员和具有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复核人员签名盖章后方可发出;处方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应当付炮制品;如发现处方有疑问时须经原处方医生审定后再进行调配;处方保存二年备查。

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范围

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特殊药品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医疗机构合理、安全、有效地使用特殊药品,保障患者权益和医疗质量。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所有特殊药品的使用和管理。

二、定义

1. 特殊药品:指具有特殊疗效、特殊适应症或特殊用途的药品,包括但不限于进口药品、特殊审批药品、优先审批药品等。

2. 特殊药品使用管理人员:指负责特殊药品使用和管理的医疗机构内的相关人员,包括药房管理员、药品使用监控人员等。

三、特殊药品使用管理流程

1. 药品采购:医疗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采购流程,采购特殊药品,并确保供应商提供的药品与采购的药品保持一致。

2. 药品入库:特殊药品由药房管理员进行入库登记,并按照药品储存要求进行储存,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 药品分发:特殊药品的分发由药房管理员负责,必须出具相应的处方或特殊病例申请,且药品的使用必须符合药品的适应症和使用规范。

4. 药品使用监控:医疗机构建立特殊药品使用的监控系统,通过对特殊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5. 药品报损处理:特殊药品损坏或过期后,医疗机构应及时进行报损处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防止损失的发生。

6. 药品销毁:特殊药品在过期或不合格的情况下,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并做好相应的记录,防止被非法使用或外流。

1. 特殊药品的使用必须符合药品的适应症和使用规范,不能滥用或超量使用。

2. 特殊药品的分发必须严格按照处方或特殊病例申请进行,并由医生或专业人员进行审核和确认。

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3篇)

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3篇)

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1.病区根据需要保存一定数量基数的特殊药品,便于应急使用。

2.高浓度电解质制剂、细胞毒类等高危药品不得与其他药物混合存

放,必须单独放置,标识醒目。

3.配制细胞毒类药物时需在生物安全柜中完成,并严格执行化疗防

护管理制度与生物安全柜使用要求。

4.毒、麻、精神类药品

1)病房毒麻精神类药仅供住院病人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

自取用、借用。

2)设专柜专屉加锁存放,专人管理。

3)建立毒麻精神类药使用登记本,注明病人姓名、床号、住院号、

使用药名、剂量、使用时间,由使用人及复核人双人签字。使用过的空安瓿、废贴及时回收并交回药房统一销毁。

5.特殊途径用药分开放置,标识醒目。

6.定期清点,检查药品质量,防止变质过期,如发现沉淀、变色、

过期等均不得使用,及时更换。

7.病区设有专用登记本,班班清点交接签名。病人用后及时请领补

充。

使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特殊药品包括____品、精神药品、放射____品、医疗用毒____品及药品类易____化学品。各类特殊药品的定义和分类见本制度二之规定。

2.医院对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必须按照国家《药品管理法》及相关的《____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用毒____品管理办法》、《医疗用放射____品管理办法》、《药品类易____化学品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执行。

3.____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存放在____有防盗门窗的专门仓库的保险柜内,严防丢失。药房和临床科室急救备用的少量基数药品,应存放在加锁或加密的铁柜内,并指派专人保管。医疗用毒____品及药品类易____化学品要划定仓库或仓位,专柜加锁并专人保管,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杂。

药房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药房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药房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药房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1.概述

1.1 目的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药房特殊药品的存储、配发和管理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保证特殊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医疗机构的服

务质量和患者满意度。

1.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的药房,包括特殊药品的采购、储存、配发和报废管理等环节。

2.特殊药品的定义及分类

2.1 特殊药品的定义

特殊药品是指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限制性的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高危药品等。

2.2 特殊药品的分类

特殊药品可分为以下几类:

2.2.1 麻醉药品

2.2.2 精神药品

2.2.3 毒性药品

2.2.4 放射性药品

2.2.5 高危药品

3.特殊药品的采购管理

3.1 采购渠道

特殊药品的采购应从具备相应资质的合法渠道进行。

3.2 采购流程

3.2.1 提交采购申请

3.2.2 审批采购申请

3.2.3 编制采购计划

3.2.4 比较报价

3.2.5 签订采购合同

3.2.6 采购付款

3.2.7 特殊药品的收货确认

3.3 特殊药品采购档案管理

针对特殊药品采购,应建立相应的档案进行管理,包括采购申请、采购合同、收货单据等。

4.特殊药品的储存管理

4.1 储存条件

特殊药品的储存应符合其要求的温度、湿度、光照等条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确保药品的稳定性和有效性。

4.2 储存区域规划

根据特殊药品的分类和特性,设立相应的储存区域,确保不同类别的药品分区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和混淆。

4.3 储存管理制度

药房应制定储存管理制度,包括药品货位管理、定期巡查和检验、药品过期处理等方面内容。

特殊管理药品的规章制度

特殊管理药品的规章制度

特殊管理药品的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维护公共健康,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特殊管理药品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需特殊管理的药品,包括但不限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剥削性药品等。

第三条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原则是“准确使用、严格管理、严禁滥用”。

第四条特殊管理药品的使用和管理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进行定期评估和检查。

第六条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单位应加强对特殊管理药品的分配、采购、储存、使用、销毁等环节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全程可追溯。

第七条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档案记录系统,记录特殊管理药品的来源、去向、使用情况等信息,并保存至少5年以上。

第八条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单位应加强对特殊管理药品的技术支持和培训,提升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二章特殊管理药品的采购和分配

第九条特殊管理药品的采购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保证药品的质量、安全和有效性。

第十条特殊管理药品的分配应按照患者需求和医疗机构需求,由专人专岗负责,确保合理、公平、有效。

第十一条特殊管理药品的分配应建立明确的登记备案制度,记录分发人员、接收人员和药品数量,并保留相关记录。

第十二条特殊管理药品的分配应加强对医护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药品的正确认领和正确使用。

第三章特殊管理药品的储存和使用

第十三条特殊管理药品的储存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采取相应的保管措施,确保药品的安全和稳定。

药房门店特殊药品和贵细药品管理制度

药房门店特殊药品和贵细药品管理制度

药房门店特殊药品和贵细药品管理制度

1. 背景介绍

药房门店作为提供药品和医疗服务的场所,在管理特殊药

品和贵细药品方面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特殊药品指的是一些需要特殊管理和控制的药品,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而贵细药品则指的是价格较高且使用量少的药品。本文档将详细介绍药房门店特殊药品和贵细药品的管理制度,以确保药品使用的安全和合理性。

2. 目的和范围

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药房门店特殊药品和贵细药

品的采购、存储、销售和使用流程,以确保药品管理的安全、准确和合规。本制度适用于药房门店所有特殊药品和贵细药品的管理工作。

3. 药品采购

3.1 采购计划 - 药房门店应根据经营需求和库存情况制定

每月的采购计划。 - 采购计划应明确特殊药品和贵细药品的

种类、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等详细信息,并提前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和确认。

3.2 供应商选择 - 药房门店在选择供应商时应考虑其资质、信誉和产品质量。 - 应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

责义务和质量标准。

3.3 价格比较 - 药房门店应定期对特殊药品和贵细药品的

价格进行比较,以确保采购的价格合理和公平。

4. 药品存储

4.1 存储条件 - 药房门店应严格按照药品的储存要求,设

置专门的存储区域。 - 特殊药品和贵细药品应单独存放,并

标明名称、规格等信息。

4.2 温湿度控制 - 药房门店应定期检查存储区域的温湿度,确保在规定范围内。 - 特殊药品和贵细药品的存放区域应具

备相应的温湿度控制设备。

4.3 有效期管理 - 药房门店应建立有效期管理制度,及时

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范本(4篇)

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范本(4篇)

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特殊药品的使用管理,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治疗效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特殊药品的采购、储存、配发以及临床使用的管理。

第三条特殊药品是指具有独特临床疗效和风险的药品,包括但不限于抗肿瘤药物、抗艾药物、抗生素、免疫调节剂、生物制品等。

第四条特殊药品使用必须坚持临床需要为基础、适应病情为前提、科学合理为原则、平衡风险与收益为要求。

第五条特殊药品的采购、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不得超出规定的范围或用途进行采购、使用。

第六条本单位应建立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流程规范、权限制度,确保特殊药品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七条本单位应配备专门的特殊药品管理人员,负责特殊药品的采购、储存、配发、使用等工作。

第八条本制度由本单位药事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并对特殊药品使用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采购管理

第九条特殊药品的采购必须按照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采购前必须制定采购计划,并且由卫生计生委批准。

第十条特殊药品的采购必须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确保采购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一条采购文件应包括特殊药品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用途、投标人资质要求等。

第十二条采购文件应在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并向有资格的供应商发放招标文件。

第十三条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并缴纳保证金,不得迟交或不交保证金。

第十四条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标,评标结果需要经过评标委员会的审查确认。

药房特殊门诊管理制度

药房特殊门诊管理制度

药房特殊门诊管理制度

一、概述

药房是医疗机构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门,是医院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医院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患者对医疗服务需求的不断增加,药房特殊门诊的管理也变得越发重要。

特殊门诊是指专门为患有某种疾病或症状的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门诊。由于特殊门诊的患者通常需要长期服药或定期复诊,因此药房特殊门诊的管理需要更加细致和周到。

二、药房特殊门诊管理制度

1. 药品管理

(1)药房特殊门诊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用药需求,合理规划药品库存,确保患者能够及时获得需要的药品。

(2)对于特殊门诊患者需要长期服用的药品,药房应建立购药登记制度,记录患者的用药情况,及时提醒患者购药。

(3)药房特殊门诊应建立药品领用制度,明确药房工作人员的职责,确保患者能够准时领取所需药品。

2. 患者管理

(1)药房特殊门诊应建立患者档案管理制度,详细记录患者的个人信息、病史、用药情况等,方便医护人员随时查阅。

(2)患者来药时,药房工作人员应认真核对患者的个人信息和处方,确保患者领取的药品正确无误。

(3)对于特殊情况下患者需要紧急用药的情况,药房应建立紧急用药服务制度,确保患者能够及时获得需要的药品。

3. 专业技术管理

(1)药房特殊门诊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为患者提供专业的用药指导和咨询服务。

(2)药房应不断加强药品知识培训,提高药剂师和药房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确保患者能够得到规范的用药指导。

(3)定期组织专家会诊,对门诊中的疑难病例进行讨论和研究,提供更加有效的治疗方案。

4. 安全管理

(1)药房特殊门诊应建立用药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用药安全教育计划,提高患者和医护

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

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

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1 特殊管理药品,是指国家规定有特殊管理办法的医疗用诊断或治疗药品,药品零售医院药房可经营的特殊管理药品包括配方用毒性中药品种、麻醉中药品种和二类精神药品。

2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从省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药品批发医院药房购进,并指定专人负责。

4购入的特殊管理药品必须由两人进行验收并逐件验收至最小包装。

5 特殊管理药品应在到货后5小时内验收完毕。

6特殊管理药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上必须标注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警示语或警示说明。

7二类精神药品必须专柜加锁保管、专人管理和专帐记录.

8其他特殊管理药品应专柜、双人双锁,专帐记录,专人保管;专柜应配备安全防盗措施。

9 特殊管理药品出库上柜台时,应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准确无误.

10 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凭盖有医疗单位原印章的医生处方限量销售,处方保存二年备查。

11 二类精神药品的每张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七日常用量;处方必须载明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名称、剂量和用法;处方不得涂改家

庭住址和联系电话;处方保存二年备查。

12 医疗用毒性药品的每张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二日极量;不得单独配方;调配处方必须认真负责,计量准确。并由配方人员和具有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复核人员签名盖章后方可发出;处方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应当付炮制品;如发现处方有疑问时须经原处方医生审定后再进行调配;处方保存二年备查。

特殊药品管理规章制度(4篇)

特殊药品管理规章制度(4篇)

特殊药品管理规章制度

1.特殊管理药品是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依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应管理办法,实行特殊管理。

2.购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必须经药品监督部门批准。除放射性药品可由医技科按有关规定进行采购管理外,其它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由药剂科负责。特殊药品的采购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做到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并做好记录。

3.特殊药品的采购应做好年度计划,按规定逐级申报,经批准后,到指定医药公司采购。入库应按最小包装逐支逐瓶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4.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存放在安装有防盗门窗的专门仓库的保险柜内,严防丢失。存放在保险柜内,交接班时当面交接清楚,注射用麻醉药品除有专用处方外,应及时交回麻醉药品空安瓿,并建立剩余注射用麻醉药品销毁记录。医疗用毒性药品要划定仓库或仓位,专柜加锁并专人保管,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杂。

5.特殊药品仅限本院医疗和科研使用,不得转让、借出或移作它用。严格按规定控制使用范围和用量。对不合理处方,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医生不得为自己开方使用特殊管理药品。

6.麻醉药品应使用专用处方,处方保存三年备查;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保存两年备查,并做好逐日消耗记录和旧空安瓿等容器回收记录。

7.未经药品监督部门批准,不得擅自配制和使用含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制剂。

8.建立完善的特殊药品报废销毁制度。原则上失效、过期、破损的特殊药品及旧安瓿等容器每年报废一次,由药剂科统计,医院领导批准,报药品监督部门监督销毁,并详细记录处理过程,现场人员签字。放射性药品使用后的废物,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管理。

特殊药品规章制度

特殊药品规章制度

特殊药品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障特殊药品的安全使用,特殊药品的销售、使

用和管理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特殊药品的销售必须由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机构或药

品经营企业进行,严禁非法销售特殊药品。

第三条,特殊药品的使用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或医

生进行处方和监督,严禁非法使用特殊药品。

第四条,特殊药品的管理必须建立健全的档案记录和追溯制度,确保特殊药品的来源和流向可追溯。

第五条,特殊药品的生产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严禁生产假冒伪劣特殊药品。

第六条,特殊药品的进出口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严禁非法进出口特殊药品。

第七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

但不限于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相关资质等。

第八条,本规章制度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各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九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医院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

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1 特殊管理药品,是指国家规定有特殊管理办法的医疗用诊断或者治疗药品,药品零售医院药房可经营的特殊管理药品包括配方用毒性

中药品种、麻醉中药品种和二类精神药品。

2 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从省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药品批发医院药房购进,并指定专人负责。

4 购入的特殊管理药品必须由两人进行验收并逐件验收至最小包装。

5 特殊管理药品应在到货后 5 小时内验收完毕。

6 特殊管理药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上必须标注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警示语或者警示说明。

7 二类精神药品必须专柜加锁保管、专人管理和专帐记录。

8 其他特殊管理药品应专柜、双人双锁,专帐记录 ,专人保管;专柜

应配备安全防盗措施。

9 特殊管理药品出库上柜台时,应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准确无误。

10 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凭盖有医疗单位原印章的医生处方限量销售,处方保存二年备查.

11 二类精神药品的每张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七日常用量;处方必须载明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名称、剂量和用法;处方不得涂改家

庭住址和联系电话;处方保存二年备查。

12 医疗用毒性药品的每张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二日极量;不得单独配方;调配处方必须认真负责,计量准确。并由配方人员和具有执业药师或者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复核人员签名盖章后方可发出;处方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应当付炮制品;如发现处方有疑问时须经原处方医生审定后再进行调配;处方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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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房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1.为加强特殊药品的管理,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特殊药品包括: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医用毒性药品、疫苗、放射药品。

3.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应当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以下称印鉴卡)。医疗机构应当凭印鉴卡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4.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签署姓名,并予以登记;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拒绝发药。

5.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加强管理。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3年,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2年。

6.供应和调配毒性药品,凭医生签名的正式处方。国营药店供应和调配毒性药品,凭盖有医生所在的医疗单位公章的正式处方。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二日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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