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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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知识问答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知识问答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知识问答1.什么是城乡居民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是一项由中国政府建立和管理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保障。

这是中国政府为解决农村和城市居民医疗保障问题而采取的重要措施。

2.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对象是谁?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对象包括中国城乡居民,不包括已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参保的人员。

3.参保城乡居民需要缴纳费用吗?是的,参保城乡居民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一定的医疗保险费用。

具体的缴费标准由各地区的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般由个人和政府共同承担。

4.城乡居民医保的保障范围有哪些?城乡居民医保的保障范围包括基本医疗服务、基本药物、基本医疗费用、大病保险等。

具体的保障范围由各地区的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5.城乡居民医保如何使用?参保城乡居民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享受医疗保险的待遇。

就医时,需要向医疗机构出示有效的医保卡或者其他相关证件,医疗机构会按照医保规定进行费用结算。

6.参保城乡居民可以自由选择就医医院吗?一般情况下,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以自由选择就医医院,但需要遵守医保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7.如何办理城乡居民医保?8.参保城乡居民可以直接报销医疗费用吗?城乡居民医保通常要求参保人员在就医后先自付一定比例的费用,然后凭相关证件向医保机构报销。

具体的报销比例和流程会根据政策规定有所不同。

9.参保城乡居民是否需要定期缴费?是的,参保城乡居民一般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标准定期缴纳医疗保险费用,以确保保险有效。

10.城乡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有何区别?城乡居民医保是针对城乡居民而设立的,参保对象不包括已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参保的人员。

城乡居民医保的保障范围、费用标准等也可能与职工医保有所不同。

城乡居民医保是为了解决城乡居民医疗保障问题而推出的一项政府保障制度。

希望通过以上问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和理解城乡居民医保。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知识问答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知识问答

XX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热点问答一、城镇居民医保参保办理时限和待遇享受时限?答:城镇居民医保参保时限是:每年的4月1日至6月30日止;待遇享受时限是:投保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

二、哪些人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答:本市城镇户籍居民非从业人员、儿童,在校学生,征地后转为城镇居民的农民、渔民,停产、半停产企业的在职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本市城镇户籍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城镇户籍人员等都可以参加。

三、城镇居民医保首次参保的需要那些资料?答:1、一般家庭参保:《户口薄》、二代XX、可支持代扣的银行存折、社会保障卡(续保人员)。

2、特殊人群参保:属于低保、低收、重度疾残等特殊人群,须向民政、残联代办受理点提供《户口薄》、二代XX、《低保救助证》、《残疾人证》。

3、无二代XX或不能从二代XX中获得相片资料的参保人(7周岁以下人员可不提供),须到社会保障卡定点相馆照相,并凭XX市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数字相片质量检测回执办理参保手续。

四、城镇居民医保在那里办理参保手续?答:1、一般家庭可到就近的劳动保障事务所(站)办理参保手续。

2、低保对象和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的老年人到发证的民政部门办理参保手续。

3、重度残疾人士到户籍地的残联部门办理参保手续。

4、已满18周岁的在校中学生、大学、中专、技工院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办理参保手续。

5、有条件的家庭可直接登录XX12333劳动保障服务网(.)首页“网上城居保”窗口办理参保手续。

6、社会保障卡缴费。

凡2008年度已参加城居保且人员无变化的续保家庭,若改用社会保障卡缴费,可直接拨打XX12333劳动保障咨询服务热线,按语音提示进入“业务受理功能”办理城居保续保手续。

五、2009年参保应注意什么问题?答:应注意以下问题:1、同一户籍内有多个家庭的,应拆分户籍;否则要求应参保的全部参保;2、由于同一户籍应参保人员全员参保,若挂靠他人户籍的,应迁回原家庭户籍,否则要与被挂靠户籍的家庭同时参保和同一存折扣缴保费才能参保;3、代扣城居医保的存折存款至少要比保费多10元左右(银行要求存折有一定存款余额),不然会造成扣款不成功;4、参保扣费成功后,不再受理变更和退费(如:增加人员参保、减少人员参保、参加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等变动),要变更只能在下一年度作变更手续。

医保医师考试复习题(重点)

医保医师考试复习题(重点)

一、参保方面的知识1、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范围:(1)城镇职工:本市境内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各种类型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城镇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等。

(2)城镇居民:本市范围内在城镇就读的大、中专(技工)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在校学生,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及年满18周岁以上的非从业城镇居民及城市规划区内失地农民。

3、职工参保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类型有几种?有“统帐结合”,“单建统筹”两种参保类型。

二、医保基金的使用及分配情况12、襄樊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主要用于?①退休人员个人帐户基金的配置;②职工在定点医院住院或慢性病门诊(即规定病种)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中,按规定由统筹基金负担的部分。

13、襄樊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基金(医保卡)主要用于?①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或在定点药店购药所需的费用;②个人帐户有结余时,可以用于支付住院或慢性病门诊(即规定病种)所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中属个人负担的部分;③职工死亡,其个人帐户的余额可由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

14、职工医保个人帐户划入比例是多少?①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不满45岁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其个人帐户按其缴费基数的3.2%计入;②45岁以上在职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其个人帐户按其缴费基数的3.8%计入;③退休人员按其个人帐户分配基数的4%计入。

退休人员个人帐户计入基数原则上以本人上年度退休(养老)金确定。

如果本人上年度退休(养老)金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

④参加公务员补助保险的人员,未满45周岁的在职职工按1%记入;满45周岁及以上的在职职工按2%记入;办理了在职转退休手续的参保人按2.3%记入。

15、个人帐户的构成?①个人缴纳2%的部分;②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按职工类别及年龄段不同,划转入的部分(上题中个人帐户的比例中含有职工个人缴纳的2%的部分,减去后即为此题中划转的比例)。

城镇居民医保问答

城镇居民医保问答

1、中小学生如何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有答:我县境内的中小学生由学生所在的学校统一组织,每年秋季学期开学时,由家长或学生本人执医保卡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在班主任处登记。

2、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需要缴多少费?答: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每年缴纳二十元。

3、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保险期限是怎样规定的?答: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保险期限是按自然年度计算,比如今年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是2013年1月1至2013年12月31日。

4、中小学缴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后享受什么待遇?答:缴纳医疗保险费用主要是享受因病、无第三方责任的外伤事故的住院医疗报销,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其中的十二元划入个人帐户?5、为什么个人帐户怎么划这么低?答:1、门诊医疗一般家庭都基本上能承受;2、住院费用一般家庭难以承受;每个中小学生缴费把中央地方财政配套补贴全部算上也只有两百多元,就是把这部分钱全部划入个人帐户也起不到保障的作用。

所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保障住院报销为主。

6、中小学生参保后住院那些项目可以报销?答:只要符合三个目录的费用都可以报销,通俗的说就是乡镇一级医院所有项目都纳入报销,县级医院有百分之九十的项目可以纳入报销。

7、中小学生住院报销在那些地方可以实行即时结算?答:在我县的乡镇中心医院、县医院等纳入我局定点管理的医疗机构,均可实时报销。

8、中小学生参保城镇医疗保险后可以报销多少?答:除开起付线以后,符合报销范围的在乡镇中心医院可以报销百分之九十五、县中心医院报销百分之七十五、因病情需要转诊的在州一级中心医院报销百分之四十。

9、中国乡村儿童大病医保如何报销?答:从2012年7月1日起,我县乡村儿童大病医保由新华保险公司承保,凡是符合新华保险公司规定范围的在县中心医院达到条件后实行直接补贴,未在县中心医院发生由本人向新华保险公司申请报销。

10、如未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否可以享受中国乡村儿童大病医保的有关待遇?答:不能,因为新华保险公司承保的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未报销的部分(符合三个目录,自付已达到5000元;)。

【医疗知识】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

【医疗知识】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

医疗保险知识问答1、我国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目标和原则是什么?目标:“用比较低廉的费用、优质的医疗服务,满足广大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也就是“低水平,广覆盖”。

原则:保障水平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属地参保原则,统筹原则,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分担原则;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原则。

其核心内容是建立分担机制,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医疗保险费,医疗费用由基金和个人共同分担。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哪些形式?基本医疗保险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参加的统账结合(统筹基金+个人账户)医疗保险,也包括困难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参加的单建统筹医疗保险(没有个人账户)。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必须同时参加大病医疗救助金制度。

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还享有公务员医疗补助。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有哪些?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应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4、参保单位如何办理参保手续?参保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参加本地医保,中央、省驻毫单位、市直属单位参加市直医疗保险,县、区所属单位参加县区医疗保险。

参保提供资料: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开户银行帐号、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及工资花名册,用人单位财务报表或工资报表。

5、职工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合同后如何参保?职工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合同后,应及时办理保险接续手续,也可以选择按灵活就业人员政策参加单建统筹医疗保险。

如果重新就业的,由新的用人单位缴纳费用。

6、职工调动时医疗保险怎么办?职工在本市调入、调出时,可以凭调动证明到市医保中心直接办理变更手续。

职工调出市外的,个人帐户随同转移。

程序:先在调入地办理参保手续,然后提供调入地医保经办机构基金帐号,到调出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账手续,不能提取现金。

7、职工退休时医疗保险怎么办?职工退休时,凭退休证明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变更手续,职工退休后,个人不再缴纳费用(退休前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除外)。

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

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

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基本医疗保险是指以政府为主导,通过机构代扣代缴、财政补贴等方式,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

目前,中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下文将为大家介绍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知识问答。

一、基本医疗保险的养老金制度和个人账户制度分别是什么?基本医疗保险的养老金制度是指,参保人员在退休时,可以领取由医保部门发放的一笔养老金,来补充其退休后的生活和医疗保障。

而个人账户制度则是指,参保人员每年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会被划入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报销医疗费用。

同时,个人账户里的余额还可以产生利息,这些利息也可以作为医疗保障使用。

二、能否同时参加多种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以同时参加多种基本医疗保险,但需满足以下条件:1.符合每种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标准;2.每种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期限不冲突;3.多种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医疗费用不重复。

三、医保基金是由谁负责管理?医保基金是由政府和社保基金管理机构共同管理的。

其中,政府主要负责医保基金的筹措和分配,社保基金管理机构则负责医保基金的投资管理和使用。

四、医保报销的费用如何确定?医保报销的费用根据医保目录和费用标准来确定。

医保目录是一份列举了可以报销的医疗项目和费用标准的清单,参保人员在就医前需要先了解自己所参加的医保的目录清单和相关报销比例。

五、就医时如何使用医保报销?在就医时,需要先查看医疗机构是否具有与自己参加的医保相符合的药品和服务,然后在就医过程中,需要向医生出示自己的医保证件,并确认可以报销的项目和比例。

就医后,需妥善保留有关证明和单据,准备好报销申请材料,然后前往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报销申请。

六、医保可以报销哪些医疗费用?医保可以报销的医疗费用包括:1.门诊费用,包括挂号费、诊疗费、检查费、化验费等;2.住院费用,包括住院押金、医疗费、药品费、诊疗费等;3.特殊人群的医疗费用,如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4.一些特定的医疗项目费用,如大病救助、门诊慢性病管理等。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知识问答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知识问答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知识问答1. 什么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项重要保险制度,旨在为城镇居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由政府设立,根据城镇居民实际情况进行制度设计,保障城镇居民因病就医的费用。

2.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费用是如何支付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费用由城镇居民本人缴纳,同时也可以由用人单位、政府补贴等多种方式进行支付。

具体费用的缴纳比例和金额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规定。

3.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范围包括哪些方面?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范围涵盖了常见疾病的诊疗、住院费用、手术费用以及一定的药品费用等。

同时,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还可以提供一定的门诊费用和特殊疾病的医疗费用补偿。

4.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是多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因地区而异,一般来说,保险公司会规定一定的报销比例,例如报销比例为70%。

这意味着当城镇居民需要就医并且符合保险规定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将会支付70%的费用,剩余部分需要本人自行承担。

5.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有哪些限制条件?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必须是具有城镇居民身份并在当地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才能享受保险责任。

此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还对参保人员的家庭收入、年龄以及居住地等条件进行限制。

6. 如何申请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申请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可以通过当地的社保局或保险公司进行办理。

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等相关证件,同时还需要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

7.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否可以跨地区使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一些情况下是可以跨地区使用的。

如果参保人员在外地发生医疗费用,可以通过社保转移接续的方式进行报销,但需要符合一定的规定和手续。

8. 如何查询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情况?参保人员可以通过社保局的官方网站、社保局的手机应用程序以及社保局的自助服务终端等渠道查询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情况。

同时也可以通过拨打社保局的服务热线咨询相关问题。

居民医保知识竞赛题

居民医保知识竞赛题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知识竞赛题一、判断题1. 慢性病患者不需要提前办理备案手续就可报销门诊医药费。

(V )2.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没有年龄限制。

(V )3. 外伤住院无他方责任按照40%比例报销。

(X )4. 该居民已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也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

(X)5. 其他的人能用别人的医疗保险卡看病。

(X )6. 特殊病门诊发生的医药费用可以按照普通大额门诊结算。

(X )7. 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农村居民(含农村中小学生)以户为单位参加户籍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V )8. 二级以下机构医疗不可报普通大额门诊。

(V )9. 结核病,支气管哮喘,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慢性病在合肥市第八人民医院购药报销比例为85%。

(V )10. 农村居民孕产妇分娩住院实施统一定额标准1200元。

(V )11. 高血压,支气喘哮喘,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慢性病年支付限额为4000元/年。

(X )12. 参保居民患有慢性病的,在医疗机构发生符合规定的费用,起付线标准和报销比例按照医院住院标准执行。

(V )13. 有慢性病的参保居民因病情变化需要住院治疗的,可以重复享受住院和特殊病门诊医保待遇。

(X )14. 参保居民未办理备案手续自行前往异地就医的,可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底报销政策。

(X )15. 异地暂住人员办理备案,需上传社保卡(或身份证)及1 项有效居住证明或工作证明(包括外出务工证明、单位派驻证明、营业执照、居住证、房产证、房屋租赁合同等)信息。

(V )16. 贫困人口普通大额门诊待遇享受,不设起伏线。

(X )17. 贫困人口患有慢性病在县域内医疗机构门诊就诊,不设起伏线。

(V)18. 非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药费用(急诊急救除外)基本医保应当予以报销。

(X )19. 各种、各类非功能性整容或矫形手术如:治疗近视、割狐臭等原因引发的医药费用基本医保应当予以报销。

(X )20. 医疗服务价格收费超出我省基本医保最高支付标准部分的费用,基本医保应当纳入报销。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襄樊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解读理工学院的学生只需看所有标注为红体字的内容。

一、参保办法在校学生(低保家庭和重度残疾学生除外)由学校统一填报《襄樊市在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申报登记表》,汇总后连同归集的医疗保险费交学校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相关手续。

城市低保对象凭《襄樊市社会救助证》,重度残疾人员(伤残等级为1~2级)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申报参保。

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人员个人不缴纳医疗保险费。

二、缴费标准1、在校学生(含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职高、中专、技校)及18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每人每年缴纳30元;2、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年缴纳90元;3、普通居民每人每年缴纳150元;4、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个人不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5、非本市户籍的外来人员每人每年缴纳:18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120元,其他居民240元。

三、待遇享受(一)各类参保居民从核定缴费的次月起开始享受相关待遇。

(二)转诊规定。

城乡居民因病需转院治疗的,在襄樊市内转院治疗的由首诊医院办理转院手续;转市外医院的,由本市最高级别医院开具转诊单,报医保经办机构审批后方可转院。

居民转外住院治疗的,发生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出院30日内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办理报销手续提供以下资料:(1)转院申请表;(2)费用清单;(3)出院小结及有关病情资料;(4)住院发票原件。

(三)住院待遇。

1、一个结算年度内城乡一类参保居民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4万元,二类参保居民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

2、参保人员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费用,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报销。

具体支付标准为:(四)普通门诊待遇。

城乡一类和二类居民参保时就近选择一家二级或二级以下定点医院作为本人门诊定点,门诊就医必须在选定的医院,在起付标准50元以上,年门诊费在400元以内的,按40%比例报销,超额部分个人负担。

医保政策知识题库及答案

医保政策知识题库及答案

医保政策知识题库姓名:科室:日期:得分:一、填空题(每空2分)1、就医时定点医疗机构应核对参保人医保凭证上的X、X、X等信息。

2、急诊入院或者由于意识不清等情况不能当场出示医保凭证的,应当在入院X日内补办示证手续。

3、职工医保参保人每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普通门诊待遇标准限额为X元/人,不滚存、不累计。

4、社会保险参保人在指定定点公立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每诊次发生的“门诊诊查费”支付限额标准为每人每诊次最高X元,超出部分社会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5、社会保险参保人连续住院治疗时间每超过X天的,需再支付一次起付标准费用。

连续住院治疗结核病的,每超过X天,需再支付一次起付标准费用。

6、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职工医保为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X 倍;城乡居民医保为缴费基数的X倍。

7、城乡居民参保人在符合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期内,可在我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1家进行产前门诊检查,统筹基金按X%标准支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孕次元。

8、参保人出院时,定点医疗机构开具出院医嘱中,出院带药的品种和数量一般不超过X 日量。

9、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留置在急诊留观病区治疗的时间,应符合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如无特殊原因,一般不超过X小时。

10、在职职工医保参保人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XX元;二级医院XX元;三级医院XX元。

11、在职职工医保参保人住院共付段基金支付比例为:一级医院XX %;二级医院XX%;三级医院XX%。

12、医疗机构对参保人进行检查、治疗、用药或选择医用材料应当符合和XX。

二、判断题(每题2分)1、新办理选点手续的参保人选定“小点”后,方能办理“大点”的选点手续。

()2、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办理现场门诊选点手续时,无需经参保人或家属签字确认。

()3、医保就医凭证包括社保卡、医保卡、各种诊疗卡。

()4、定点医疗机构某些药品或材料缺货时,可以要求住院参保人自行外购解决。

()5、住院参保人使用自费项目,应当经参保人或其家属签字同意后实施。

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

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

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基本医疗保险是指国家对城乡居民、职工等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保障人民基本医疗需求。

本文将对基本医疗保险的知识进行问答形式的介绍,以使大家更好地了解基本医疗保险。

1. 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是一个国家为保障人民基本医疗需求而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包括城市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职工医疗保险等。

2. 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对象是谁?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对象包括城市居民、农村居民和职工等人群。

3. 基本医疗保险有哪些基本内容?基本医疗保险的基本内容包括住院医疗费用、门诊医疗费用、门急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费用等。

4. 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是如何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根据不同类型的保险,以及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而有所差别,但一般包括大病保障、门急诊看病、药费报销等。

5. 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方式及比例是如何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方式及比例由政府及保险公司共同承担,其中政府和保险公司的比例各不相同,但均按一定的比例来分担。

6. 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方式及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方式地区差异很大,一般分为按年缴、按月缴和个人缴纳多少,每个地区的标准也不尽相同。

7. 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流程是如何安排的?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流程一般是:先去医院就诊,就诊之后向医院提交相关材料,然后医院会自动报销或者申请报销。

8. 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有哪些?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包括住院医疗费用、门诊医疗费用、门急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费用等,但具体范围还需要根据不同的保险类型及地区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9. 基本医疗保险的赔付方式是如何安排的?基本医疗保险的赔付方式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一般是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扣费的方式进行赔付。

10. 基本医疗保险的续保及转移是否可以?基本医疗保险的续保及转移均可以,但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调整襄樊市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调整襄樊市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调整襄樊市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襄阳市人民政府(原襄樊市政府)•【公布日期】2010.05.13•【字号】襄樊政发[2010]14号•【施行日期】2010.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调整襄樊市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襄樊政发[2010]14号)襄城区、樊城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现将《关于调整襄樊市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三日关于调整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我市市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自2000年建立以来,初步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但随着我市国有企业改制(破产)工作的不断深入,我市医疗保险制度也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为均衡参保单位的缴费负担,维护公平竞争,规范用工行为,切实保障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实现“建立和完善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改革目标,现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精神,结合外地经验和本市实际,对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制度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意见如下:一、调整市区用人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

将市区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原来按单位在职职工工资和退休人员退休金总额缴纳,改为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缴纳。

单位在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原则上按本人上年度全部收入确定。

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确定;低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100%的,按100%确定。

全部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部分,可纳入补充医疗保险,记入个人医疗账户。

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计入基数按上年度本人退休(养老)金确定。

医保窗口知识考试及答案

医保窗口知识考试及答案

医保窗口知识考试及答案一、单选题(每题2分,共20分)1. 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类型主要包括:A.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B.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C. A和B答案:C2.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单位和个人分别承担的比例是:A. 单位6%,个人2%B. 单位8%,个人2%C. 单位10%,个人3%答案:B3.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方式是:A. 个人缴费B. 政府补助C. A和B答案:C4. 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通常不低于:A. 50%B. 60%C. 70%答案:C5. 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A. 门诊费用B. 住院费用C. A和B答案:C6. 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不包括:A. 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B. 基本诊疗项目C. 高端医疗服务答案:C7. 基本医疗保险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通常不低于:A. 5万元B. 10万元C. 20万元答案:B8. 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资金,不能用于支付:A. 基本药物目录外药品B. 非基本诊疗项目C. 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答案:A9. 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每年需要缴纳的个人缴费标准是:A. 固定金额B. 根据收入比例C. 根据年龄和健康状况答案:A10. 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如果需要异地就医,需要办理:A. 异地就医备案B. 转诊手续C. A和B答案:C二、多选题(每题3分,共15分)1. 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可以享受以下哪些待遇:A. 门诊费用报销B. 住院费用报销C. 特殊病种费用报销D. 长期护理保险答案:ABCD2. 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以下哪些情况可以申请特殊病种费用报销:A. 恶性肿瘤B. 慢性肾功能衰竭C. 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D. 精神病答案:ABCD3. 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以下哪些情况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A. 未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B. 未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C. 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D. 未经批准使用非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答案:ABCD4. 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以下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A. 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费用B. 基本诊疗项目的费用C. 基本医疗服务设施的费用D. 基本医疗辅助服务的费用答案:ABCD5. 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以下哪些情况需要办理转诊手续:A. 需要到上级医疗机构就诊B. 需要到异地医疗机构就诊C. 需要到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D. 需要到国外医疗机构就诊答案:ABC三、判断题(每题2分,共20分)1. 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可以自由支配。

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襄樊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襄樊政发[2009]25号

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襄樊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襄樊政发[2009]25号

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襄樊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正文:---------------------------------------------------------------------------------------------------------------------------------------------------- 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襄樊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襄樊政发[2009]2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扩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面,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运行情况,现就调整我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通知如下:一、扩大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扩大为:本市市区(不含襄阳区,下同)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大、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分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下同)、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在城镇学校就读的农村户籍学生、城市规划区内的失地农民。

二、调整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大、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少年儿童及其他未满18周岁的非从业城镇居民(统称“未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3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20元。

大学生参保由各高校负责组织本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每新学年开学时进行登记核定并代收基本医疗保险费,于开学一个月内以学校为单位整体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

三、提高统筹基金报销比例参保城镇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时,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乡镇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疗机构和惠民医院统筹基金支付75%,个人自付25%;二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自付40%;三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自付50%。

襄樊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

襄樊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

襄樊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襄樊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1、襄樊市区城镇居民包括哪些范围?答:襄樊市区城镇居民包括:在市区就读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市区城镇居民、城市规划区内的失地农民。

2、城镇居民如何办理参保手续?答:⑴在校学生(低保家庭学生除外)在学校领取《登记申请表》,在老师或监护人的指导下进行填写,由本人(初中及以下学生由其监护人)核准签字后交由学校统一申报登记,学校将汇总的《登记申请表》和学生参保电子信息数据、2张一寸近期彩色登记照交学校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审核,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打印《襄樊市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情况表》,再将此表反馈给学校。

⑵城市低保对象(含低保家庭学生)凭《襄樊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领取证》,以家庭为单位向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申报参保。

参保时填写《登记申请表》,同时交验身份证或户口簿,并提交复印件及2张一寸近期彩色登记照。

低保对象个人不缴费。

重度残疾人员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申报参保。

参保时填写《登记申请表》,同时交验身份证或户口簿并提交复印件及2张一寸近期彩色登记照。

重度残疾人员个人不缴费。

⑶普通居民(含学龄前儿童)在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负责办理参保手续,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需出示身份证或户口簿,并提交复印件及2张一寸近期彩色登记照(学龄前儿童不提供照片),并认真填写《登记申请表》。

符合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老人,需提交未按月享受养老金待遇,或由社区居委会提供高于城市最低生活标准低于城市最低工资标准证明。

具体缴费标准为:①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年缴纳90元;②普通居民(包括非在校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居民)每人每年缴纳150元;③学龄前儿童每人每年30元。

④户籍不在本市的外来居住人员每人每年缴纳240元。

⑷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由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出具《襄樊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核定缴费单》。

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樊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

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樊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

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樊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湖北省襄樊市人民政府襄樊政发[2008]39号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樊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现将《襄樊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五日襄樊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鄂政发[2008]25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2008年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年底以前城镇居民参保率达到50%以上。

力争三年内覆盖全体城镇非从业居民。

襄樊市市区的襄城区、樊城区、高新开发区、鱼梁洲开发区、隆中风景名胜管理区为一个统筹地区(以下称市区统筹),市辖各县、市和襄阳区各自为一个统筹地区。

第三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为:本市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下同)、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在城镇学校就读的农村户籍学生、城市规划区内的失地农民。

上述农村户籍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不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在校大学生参加医疗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逐步提高保障水平;(二)坚持自愿参保,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三)坚持家庭(个人)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四)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五)坚持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社会医疗救助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原则。

常用医保知识问答(32开)1

常用医保知识问答(32开)1

常用医保知识问答中航工业襄阳〔364〕医院医保办印制1、襄樊市城镇职工根本医疗保险个人基金(医保卡)主要用途有哪些?1、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或在定点药店购药所需的费用;2、个人有结余时,可以用于支付住院或治疗规定的病种所发生的根本医疗费用中属个人负担的局部;3、职工死亡,其个人的余额可由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

2、襄樊市城镇职工根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主要用途有哪些?职工在定点医院住院或治疗符合规定的病种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中,按规定由统筹基金负担的局部。

3、参保患者在定点医院就医,必需主动出示什么证件?《根本医疗保险证》。

4、住院期间未出示医保证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医疗费用统筹金不予支付。

5、收住院时,患者应向医院预交一定费用的住院预付金〔作为自付费用的押金〕。

并且在以后的治疗过程中根据其医疗费用发生情况,需增补一定的押金,出院结帐时如何办理?1 / 26多退少补。

6、住院期间,科室须每日将住院患者的一日清单交由谁核实?患者或家属核实7、患者在一日清单签字时,要注意哪些?药品或检查、治疗项目与其它项目是否属实,确实无疑前方可签字。

8、患者在住院期间,使用《药品目录》外药品和不属于根本医疗保险的诊疗效劳项目的,管床医生应做哪些工作?告知患者费用全部自付,但在使用前必须先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签字。

9、请说出参保职工在市三级甲等医院、二级医院、一级医院首次住院的起付标准是多少?三级甲等综医院为700元;其他三级医院为550元;二级医院为400元;一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效劳中心为300元。

10、医保住院病人出院结算时,在什么情况下减免起付线?恶性肿瘤患者,住院实施肿瘤手术与放疗、化疗时,同一结算年度,在同一家医院第一次住院承当统筹基金正常起付标准费用后,以后再次实施上述治疗时,每次须2 / 26付200元起付标准费用。

11、患恶性肿瘤的参保患者,减免起付线后,如变换医院治疗时,该如何承当起付线?仍需承当正常起付标准费用。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本问答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本问答

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主持人:基本医疗保险目前是社会上关注度很高的一种社会保险,陈主任,你给我们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好吗?陈士杰:好的。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性地由国家、单位和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个人因疾病需要获得必须的医疗服务时,由社会医疗保险机构按规定提供医疗服务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目前我县实施的基本医疗保险主要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下面首先给大家介绍一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我县城镇所有用人单位、中央省市属驻我县单位及其职工(含退休职工和退职人员)。

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含退休职工和退职人员)都必须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及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聘用人员也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方式有两种:按2%+6%缴费和按4.5%缴费。

按2%+6%缴费是指按照缴费基数单位缴纳6%,个人缴纳2%的医保基金,建立个人账户,同时每人每年缴纳60元的大病医疗救助金;按4.5%缴费是指参保单位按照缴费基数单位缴纳 4.5%的医保基金,不建立个人账户,同时每人每年缴纳60元的大病医疗救助金。

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达到退休(职)年龄后个人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缴费年限的计算是这样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2000年1月1日)之前,参保职工的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基本医疗制度实施之后,按照实际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时间计算缴费年限。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之前和实施之后的缴费年限之和为本人累计缴费年限。

职工符合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时,达不到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以办理一次性补缴。

缴费年限不满,又不办理一次性补缴的,不得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终止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目前我县城镇参保职工享受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有:门诊医疗费、住院医疗费、门诊慢性病医疗费和大额医疗费救助待遇。

医保政策问答

医保政策问答

陇南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问答一、问: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保费用该怎样缴纳?答: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覆盖率达到 100%,其中,因参军、就学、务工、婚姻等原因在异地已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当年缴费期结束后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生儿及因服刑、死亡、失联等原因无法参保的不计算在内。

二、问:什么是“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报?答: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分级诊疗规定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实行“先诊疗后付费”。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分级诊疗规定在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实行“一站式”结报(含现场人工结报医疗救助)。

三、基本医保报销1、问:省内住院基本医保如何报销?答:省级医疗机构: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55%,单次报销封顶线40000元;市级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65%,单次报销封顶线30000元;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70%,单次报销封顶线15000元;乡镇医疗机构: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80%,单次报销封顶线3000元。

多次住院的按照上次住院的起付标准减少50%,以此类推,如在不同医院住院重新计算。

2、问:省外住院基本医保如何报销?答: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50%,单次报销封顶线40000元;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65%,单次报销封顶线40000元;一级医疗机构: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75 %,单次报销封顶线40000元。

3、问:普通住院基本医保有哪些优惠政策?答:精准扶贫户(含已脱贫户)在各级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取消起付线,报销比例提高5%。

4、问:分级诊疗病种基本医保如何报销?答:(1)、住院费用大于或等于基准价格时:医院定补=基准价格×对应级别报销比例,个人自付=基准价格×对应自付比例;(2)、住院费用小于基准价格时:医院定补=基准价格×对应级别报销比例,个人自付=实际住院费用×对应自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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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
1、襄樊市区城镇居民包括哪些范围?
答:襄樊市区城镇居民包括:在市区就读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市区城镇居民、城市规划区内的失地农民。

2、城镇居民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答:⑴在校学生(低保家庭学生除外)在学校领取《登记申请表》,在老师或监护人的指导下进行填写,由本人(初中及以下学生由其监护人)核准签字后交由学校统一申报登记,学校将汇总的《登记申请表》和学生参保电子信息数据、2张一寸近期彩色登记照交学校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审核,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打印《襄樊市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情况表》,再将此表反馈给学校。

⑵城市低保对象(含低保家庭学生)凭《襄樊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领取证》,以家庭为单位向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申报参保。

参保时填写《登记申请表》,同时交验身份证或户口簿,并提交复印件及2张一寸近期彩色登记照。

低保对象个人不缴费。

重度残疾人员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申报参保。

参保时填写《登记申请表》,同时交验身份证或户口簿并提交复印件及2张一寸近期彩色登记照。

重度
残疾人员个人不缴费。

⑶普通居民(含学龄前儿童)在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负责办理参保手续,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需出示身份证或户口簿,并提交复印件及2张一寸近期彩色登记照(学龄前儿童不提供照片),并认真填写《登记申请表》。

符合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老人,需提交未按月享受养老金待遇,或由社区居委会提供高于城市最低生活标准低于城市最低工资标准证明。

具体缴费标准为:
①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年缴纳90元;
②普通居民(包括非在校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居民)每人每年缴纳150元;
③学龄前儿童每人每年30元。

④户籍不在本市的外来居住人员每人每年缴纳240元。

⑷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由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出具《襄樊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核定缴费单》。

3、居民参保如何缴纳医疗保险费?
答:⑴在校学生缴费方式
①学校组织。

由学校确定专人,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盖章的《襄樊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情况表》,归集学生缴纳的医保费。

②地税征收。

主管地税机关在征收期内,到管辖学校征收由学校归集的学生医保费,给学校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一次性缴入国库。

③集中公示。

征收结束后,由学校将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盖章的《襄樊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情况表》与地税部门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一并公示,公示期7天。

⑵社区居民缴费方式
参保居民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地税部门指定的代征银行一次性足额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实行现金缴纳、借记卡代扣等方式收取医疗保险费,并定期划缴国库。

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
答:18周岁及以上非从业城镇居民筹资标准为240元,少儿、学生及18岁以下非从业城镇居民为120元。

各级政府给予相应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单位:元
5、居民缴费参保后可享受待遇?
答:参保居民可享受以下待遇:(1)住院医疗保险待遇;(2)门诊统筹医疗待遇;(3)未成年人无他方责任意外伤害门诊医疗待遇;(4)门诊大病医疗待遇。

6、居民2008年参保后如何缴费?何时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年缴纳。

2008年6月启动时,缴纳启动当月至2009年12月的医疗保险费,共计19个月。

其中:在校学生和其他未成年人需缴纳医疗保险费47.5元;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需缴纳142.5元;普通居民需缴纳237.5元;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人员不缴费;非市区户籍的非从业人员需缴纳380元。

从缴费的次月开始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以后每年的10月1日至12月20日缴纳下一年度医疗保险费,并从缴费次年的1月1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7、参保后如何就医?
答:⑴住院。

参保居民住院治疗的可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证》到市区任意一家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出院时按规定付清自负部分费用后即可出院,其余费用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院结算。

⑵门诊统筹。

居民需门诊就医的须到参保时就近选择一家二级以下医院就诊,门诊起付标准50元以上,年门诊费在400元以内的,按40%报销,超过400元以上的部分个人全额负担。

8、参保居民住院时如何报销?
答:参保居民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3万元)以内的费用,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报销。

具体支付标准为:
参保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首次住院承担正常起付标准,以后再次到同级别医院住院时,其起付标准减半。

“三无人员”在惠民医疗机构住院的,没有起付标准。

9、未成年人发生无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如何就医、报销医疗费用?
答:未成年人发生无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应在选定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结清需自付的医疗费用。

因紧急抢救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治疗的,须在3日内申报备案,先用现金结算,再到选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审核报销,年度内统筹基金累计支付限额为1000元。

未申报备案或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不予报销。

10、参保居民因病住院需转院治疗如何办理转院手续?如何报销医疗保险费用?
答:城镇居民因病确需转院治疗的,在统筹区内转院治疗的由首次住院的医疗机构办理转院手续;需转统筹区以外的,由本地最高级别医院开具转诊单,报经办机构审批后方可转院。

未办理转院手续的,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城镇居民转外住院治疗的,发生的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30日内到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其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
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40%。

办理报销手续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转院申请表;(2)费用清单;(3)出院小结及有关病情资料;(4)住院发票原件。

11、参保居民患哪些疾病可申请办理“门诊大病待遇”?
答:居民患下列病种可申请办理门诊大病:(1)恶性肿瘤;(2)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3)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4)再生障碍性贫血;(5)血友病;(6)系统性红斑狼疮。

12、如何办理“门诊大病”?申请办理“门诊大病”需提供材料?
答:参保居民申请办理门诊大病时,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社区签署意见,附市区最高级别医院的诊断结果、各种检查报告单和近两年个人病史资料,向所在城区社会保险办事处申报,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定期组织鉴定,对于达到规定的病情程度的,发给《襄樊市区城镇居民门诊大病治疗卡》。

13、办理“门诊大病”的居民如何就医?
答: 门诊大病治疗实行“四定”办法管理:一是“定点”,规定病种患者必须到门诊大病定点机构治疗或购药;二是“定额”,根据不同的病种,确定费用报销限额;三是“定药”,门诊治疗使用的药品必须是直接治疗所患病种的目录内药品;四是“定量”,门诊大病治疗不得超过规定的药品限量。

患者持《襄樊市区城镇居民门诊大病治疗卡》在门诊大病定点机构治疗或购药时,其符合规定的费用,统筹基金支付60%,
个人自付40%,患者按规定付清自付部分,其余费用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机构结算。

14、办理“门诊大病”的居民每月医疗保险费定额是多少?
答:统筹基金每月支付门诊治疗费定额为:恶性肿瘤300元;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血液透析3650元(含治疗药费500元),腹膜透析5000元;再生障碍性贫血300元;血友病200元;系统性红斑狼疮200元;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根据病情确定。

同时办理两种及以上规定病种的,其月定额标准以定额较高的病种定额为基数,每增加一个病种,月定额增加100元。

15、投靠子女非本市户籍老人能不能参加襄樊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答:可以,非本市户籍的人员参加襄樊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全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享受政府补贴,每人每年缴费标准为:18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120元,其他人员240元。

16、什么是重度残疾人?
答:是指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且伤残等级达到一级或二级的残疾人员。

17、参保居民中断缴费后续保的如何享受待遇?
参保居民中断缴费后续保的,从续保后的第四个月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续保后第一年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万元,第二年为2万元,第三年恢复正常最高支付限额(3万元)。

18、参保居民在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期间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
险,如何处理?
参保居民在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期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从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待遇当月起,不再享受居民医疗保险的相关待遇,所缴费用也不再退回。

襄樊市医疗保险咨询电话:3605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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