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4高处作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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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E管理规范及规定

HSE管理规范及规定

HSE管理规范及规定2、起重机金属铭牌规定铭牌的内容包括起重机名称、型号、额定起重能力、制造厂名、出厂日期及其他内容。

起重机拥有单位应建立起重机及专用辅具的设备技术信息档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起重机出厂技术文件,如产品合格证、图纸、质量证明书、安装和使用说明书、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等;1、HSE培训管理的规定需要接受HSE培训的员工是指包括中国石油的正式员工、合同工或临时工,以及承包商。

1.1 三级安全教育,指企业新员工入厂最初必须接受的最基本的HSE须知的初始培训。

初始培训由工厂、车间(库、站、队)与班组分三级进行,习惯上也称为“三级安全教育”。

1.3 以下人员应按照需求,参加企业组织的HSE 培训。

——所有新入厂的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脱岗6 个月及以上重新上岗、转岗、以及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员工,应进行相应的HSE 培训;——实习、外来人员、临时劳务工、承包商和其它临时进入企业工作的人员,应根据需要进行相应的HSE 培训;——新聘用(任)的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应进行相应的HSE 培训;——所有员工应定期进行HSE 再培训;——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持证上岗的员工,遵照有关规定执行。

安全观察与沟通以六步法为基础,步骤包括:——观察。

现场观察员工的行为,决定如何接近员工,并安全地阻止不安全行为;——表扬。

对员工的安全行为进行表扬;——讨论。

与员工讨论观察到的不安全行为、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后果,鼓励员工讨论更为安全的工作方式;——沟通。

就如何安全地工作与员工取得一致意见,并取得员工的承诺;——启发。

引导员工讨论工作地点的其他安全问题;——感谢。

对员工的配合表示感谢。

5、安全监督人员实施安全监督,履行以下主要义务1).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2).遵守本单位及被监督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保守商业秘密;3).坚持原则、廉洁自律,认真履行安全监督职责,正确行使安全监督权限;4).发生突发事件时,主动参与应急抢险和现场救援1、作业许可管理规定(1) 作业许可范围1.1 在所辖区域内或在已交付的在建装置区域内,进行下列工作均应实行作业许可管理,办理作业许可证。

井下作业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井下作业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井下作业分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为预防和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依据集团公司和长城钻探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长城钻探井下作业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单位,以及为公司服务的承包商所进行的可能发生坠落危险的高处作业。

3.参考文件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GB6095-2001《安全带》GB5725-1997《安全网》GB3608-1993《高处作业分级》JGJ80-19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定》GB/T4200-2008《高温作业分级》4.术语和定义4.1 坠落高度基准面可能坠落范围内最低处的水平面。

4.2 高处作业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基准面2m以上(含2m)进行的作业。

4.3 全身式安全带能够系住人的躯干,把坠落力量分散在大腿的上部、骨盆、胸部和肩部等部位的安全保护装备,包括用于挂在锚固点或救生索上的两根系索。

5.职责5.1 公司安全环保科负责组织制定、管理、维护、实施本规定。

5.2 各单位执行本规定,并对其实施提出改进建议。

5.3 作业人员接受高处作业培训,执行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参加高处作业的审核,并提出改进建议。

6.管理要求6.1 基本要求6.1.1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严重关节炎、手脚残疾以及服用嗜睡、兴奋等药物的人员和其它高处作业禁忌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6.1.2高处作业实行作业许可制度,应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并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见附件1)。

对于频繁的高处作业活动(如钻修井钻台操作、二层台操作、行吊操作等),进行了风险识别和控制,并有操作规程或方案,可不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6.2 消除坠落危害6.2.1在作业项目的设计和计划阶段,应评估工作场所和作业过程高处坠落的可能性。

制定设计方案时,应减少或消除攀爬临时梯子的风险,尽可能避免高处作业。

6.2.2凡涉及高处作业,尤其是屋顶作业、大型设备的施工、架设钢结构等作业,应制定坠落防护措施。

【制度】高处作业许可管理规定(21页)

【制度】高处作业许可管理规定(21页)

高处作业许可管理规定1 范围与应用领域1.1 目的 为规范高处作业管理,保护员工健康安全,预防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1.2 应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直属企业、基层单位及工程服务承包商。

1.3 适用领域本规定适用公司、直属企业及基层单位的高处作业管理。

2 参考文件安全带( GB6095 一2009)安全网(GB5725 一2009)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定(JGJ80 一2016)3 术语和定义3.1 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 米以上(含2 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统称为高处作业,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级高处作业两类。

在作业基准面2米(含2米)以上、30米以下的高处作业为一般高处作业, 一般高处作业分为三级:发行版本: D 修 改 码: 0 文件编码: XJXS/Q .HSE.GL.ZAC-53a) 一级高处作业:指高度在2-5米(含2米)高处的作业。

b) 二级高处作业:指高度在5-15米(含5米)高处的作业。

c) 三级高处作业:指高度在15-30米(含15米)高处的作业。

在作业基准面30米(含30米)以上高处的作业为特级高处作业。

3.2 坠落高度基准面可能坠落范围内最低处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

3.3 高处作业人高处作业的具体操作者。

3.4 高处作业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高处作业的人。

3.5 高处作业批准人负责审批高处作业许可证的责任人或其授权人,是有权提供、调配、协调风险控制资源的管理人员。

通常是直属企业业务部门主管领导、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建设项目现场负责人、油库、加油(气)站负责人等。

3.6 高处作业监护人对高处作业的人员及现场安全状况实施检查监督的人。

一般由负责审批高处作业许可证的责任人指定。

4 职责4.1质量安全环保处(保卫处)是高处作业许可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并提供咨询和技术支持。

4.2 公司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协助对所管辖业务范围内的高处作业许可管理进行监督。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为了明确公司生产区域的高处作业定义、分级与分类、安全要求与防护和《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生产区域的高处作业管理。

3职责3.1公司各部门应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高处作业安全负责。

3.2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高处作业过程负责.4定义4.1 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4.2 坠落高度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

4.3异温高处作业: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

高温是指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C及以上时的温度。

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Co4.4带电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在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

低于下表距离的,视为接近带电体。

5高处作业分级与分类5.1高处作业的分级5.1.1作业高度在2米至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5.1.2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5.1.3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5.1.4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5.2高处作业的类别高处作业分为特殊高处作业、化工工况高处作业和一般高处作业。

5.2.1特殊高处作业a.在阵风风力为6级(风速10.8米/秒)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

b.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

c.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d.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

e.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

f.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

g.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

5.2.2化工工况高处作业a.在坡度大于45度的斜坡上面进行的高处作业。

b.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程序(含附属表单)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程序(含附属表单)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程序目录1 目的 (3)2 适用范围 (3)3 编制依据 (3)4 定义 (3)5 职责 (4)6 管理内容 (5)7 附件 (10)1 目的为加强XXXXX化工项目建设阶段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XXXXX化工项目施工现场的高处作业管理。

3 编制依据《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2008)《安全网》(GB5725-2009)《安全带》(GB6095-2009)《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GB50484-2008)《高处作业吊篮》(GB19155-200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1991)4 定义4.1 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4.2 坠落高度基准面通过可能坠落范围内最低处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

4.3 作业高度作业区各作业位置至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的垂直距离中的最大值。

4.4 悬空作业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

4.5 应急高处作业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

4.6 高处作业分级(1)作业高度在2~5米时为一级高处作业,其坠落半径为3米;(2)作业高度在5~15米时为二级高处作业,其坠落半径为4米;(3)作业高度在15~30米时为三级高处作业,其坠落半径为5米;(4)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为特级高处作业,其坠落半径为6米。

4.7 特殊高处作业(1)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及以上的情况下;(2)其工作地点平均WBGT指数等于或大于25℃;(3)在气温低于10℃环境下;(4)在场地有冰、雪、霜、水、油等易滑物环境下;(5)在自然光线不足,能见度差的环境下;(6)在接近或接触危险电压带电体条件下;(7)在摆动,立足处不是平面或只有很小的平面,致使作业者无法维持正常姿势条件下;(8)在抢救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条件下;(9)超过人体搬动物体的重量情况下。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目的为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防止高空坠落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员工及外单位人员在公司范围内进行的所有高处作业。

3 术语定义高处作业的定义: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虽然在2米以下,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大于45度的斜坡下面或附近有洞、升降口、坑、井、沟和风雪袭击、机械震动、设备和管道易泄漏或有可能排放有害气体、液体、熔融物或有转动机械及其他易伤人的物体等,应视为高处作业。

4 职责4.1 高处作业部门负责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与控制,并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4.2 安保部负责高处作业现场督查及《高处作业许可证》的审核。

4.3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定。

5 工作程序5.1 高处作业分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5.1.1 一般高处作业分级:(1)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为一级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高度在5~15m时,为二级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m时,为三级高处作业。

(4)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特级高处作业。

5.1.2 特殊高处作业分类(1)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2)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3)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4)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5)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7)在无立足或无牢靠立足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8)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

5.1.3 以下情况均视为高处作业:(1)凡是框架结构生产装置,虽有护栏,但工作人员进行非经常性作业时有可能发生意外的视为高处作业。

(2)在无平台、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设备、架空管道、汽车、特种集装箱上进行作业时视为高处作业。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为了保障危险作业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预防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本公司制定了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包括本公司所有场所的危险作业管理。

危险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较易导致安全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环境或设施造成危害,同时需要特别防护的作业与工种。

包括临时用电作业、动火作业、动土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和其他符合危险作业定义的作业。

危险作业人员的职责包括严格执行安全措施,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正确使用和佩戴安全防护用具和用品。

危险作业监护人的职责是监督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对违章作业及时纠正,在发生危险时采取救援措施,并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和清理。

危险作业施工部门的职责是提出并督促落实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对作业现场的检查与指导。

审批人员(申请部门负责人和公司安全负责人)的职责是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进行审查,检查并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督促相关人员履行其职责。

安全主任的职责是负责对申请危险作业进行现场管理,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现场作业安全条件的确认,有权立即终止危险作业等。

危险作业实行审批管理,施工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员必须按要求填报危险作业许可证申请,经安全主任审核本部长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安全主任在审批时,重点对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查,并监督其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认为其安全措施符合要求后,可批准同意施工。

对于不能保证安全作业的,有权不批准。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必须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确定安全可靠性。

危险作业的安全责任人原则上由负责作业项目的主管人员担任,责任人要指定危险作业监护人实施现场的安全监护。

审批人、监护人、安全责任人等相关人员必须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监督管理。

如果没有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就进行作业的,安全主任有权要求停止作业,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5.2.5 在进行危险作业之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所有参与人员都了解作业的风险和安全措施。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管理,规范生产现场作业行为,避免或减少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保证作业人员和其他人员及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公司区域内进行的危险作业均适用于本管理制度。

相关方在公司内进行的危险作业也适用于本管理制度。

3、术语解释本制度所称的危险作业,是指对作业人员本身和周围人员及设备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作业,主要是临时性作业、以及劳动条件恶劣的作业。

公司危险作业包括以下作业:(1) 高度超过基准面2米的高处作业;(2) 临时动火或禁火区域内动火作业;(3) 架接临时线路(临时用电作业);(4)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5)吊装作业;(6)动土作业。

4、职责4.1危险作业人员职责:4.1.1严格执行审批制度4.1.2严格执行、落实与作业相关的安全防范措施。

4.1.3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做好作业现场管理。

4.1.4正确使用和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4.1.5作业后做好现场检查,确保不带隐患作业及不在场留隐患。

4.2监护人职责:4.2.1监督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落实。

4.2.3发现违章行为及时制止和纠正。

4.2.4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严禁擅自离岗、睡岗及做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4.2.5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和清理。

4.3部门负责人的职责:4.3.1负责向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制定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4.3.2督促作业人员落实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

4.3.3督促监护人落实监护责任。

4.3.4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3.5落实作业现场的安全监察职责。

4.3.6作业完工负责对作业现场进行验收。

4.4审批人员及安全员职责:4.4.1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进行审查。

4.4.2负责检查各项措施落实。

4.4.3检查相关人员履行其工作职责情况。

4.4.5作业完工负责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

5、综合管理5.1作业人员在完成作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后,应将现场安全施工方案及危险作业许可证上交安环部进行审批。

高处作业管理规定EHS-S06

高处作业管理规定EHS-S06

1.0目的建立厂区内高处作业规程,确保高处作业的安全。

2.0范围适用于厂区内一切高处作业。

3.0职责3.1 EHS部:负责各高处作业制度的培训、指导、监督、检查和管理,负责厂区内高处作业证的审批、发放。

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

3.2 部门、车间: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高处作业前的一切准备,安全措施。

3.3 作业人员负责按照本规定作业。

4.0相关文件HG 23014–1999 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5.0定义5.1 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5.2 坠落高度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

6.0运行程序6.1 高处作业分级6.1.1 作业高度在2米至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6.1.2 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6.1.3 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6.1.4 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6.2 高处作业分类:高处作业分为特殊高处作业和。

6.2.1 特殊高处作业a) 在阵风风力为6级(风速10.8米/秒)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b) 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c) 在降雨、雪时进行的雨、雪天高处作业;d)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

e)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f)在无立足点或无牢*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

6.2.2 一般高处作业:除特殊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

6.3 高处作业的具体要求6.3.1 从事高处作业的部门、车间必须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方可施工。

6.3.2 《高处安全作业许可证》审批人员到达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6.3.3 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

6.3.4 高处作业人员,每年应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高度近视以及经医生诊断其他职业禁忌者,不得参加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作业文件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批准:审核:编制:刘兵版本号: 1修订号:0实施时间:领用人:受控号:1、目的为加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确保高处作业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引用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高处作业分级》(GB3608-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3、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浮法公司各部门的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4、术语高处作业是指在距离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包括上下攀援等空中移动过程。

坠落高度基准面是指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点的水平面。

5、总则5.1 根据《高处作业分级》(GB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可分为以下四级:5.1.1 一级高处作业:2米≤作业高度≤5米5.1.2 二级高处作业:5米<作业高度≤15米5.1.3 三级高处作业:15米<作业高度≤30米5.1.4 特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30米5.2 根据公司生产及安全管理现状,规定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高处作业时,必须办理高危险作业许可证。

5米<作业高度≤15米,须办理二级高危险作业许可;作业高度>15米,须办理一级高危险作业许可。

经过危害分析,由于作业环境的危害因素导致风险度增加时,高处作业应进行升级管理。

5.3 除脚手架搭设外的高处作业,必须有完成作业任务的平台或其它保证安全的作业条件。

5.4 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5.5 高处作业涉及其他高危险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6、职责6.1 高处作业许可证由高处作业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许可证,根据高危险作业分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作业文件及相应的审批流程由相应人员予以审批。

6.2 作业部门现场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现场确认,并在许可证的相应栏目签字,并安排作业监护人员。

6.3 作业人员职责6.3.1 作业前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和作业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须落实的安全措施。

八大特殊作业管理制度

八大特殊作业管理制度

八大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八大作业票管理制度XXX关于下发有关作业票证制度的通知(暂行)各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范我公司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实现企业本质安全,根据上级安监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创建安全标准化的需要,制定了《吊装作业》、《动土作业》、《设备检修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盲板抽堵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八大作业票证的制度,并对其进行分类管理,要求各单位认真执行。

一、由作业单位(作业区或工段)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填写执行,厂和公司设备管理人员负责监察的作业票证管理制度有:1、《吊装作业》票证管理制度2、《动土作业》票证管理制度3、《设备检修作业》票证管理制度4、《临时用电作业》票证管理制度二、由作业单位(作业区或工段)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填写执行,厂和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察的作业票证管理制度有:1、《动火作业》票证管理制度2、《高处作业》票证管理制度3、《盲板抽堵作业》票证管理制度4、《有限空间作业》票证管理制度XXX2014年10月28日八大作业票管理制度八大作业票管XXX制度装作业(一)吊八大作业票管理制度1制定目的为规范吊装管理,减少和避免吊装作业引起的作业伤害,特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公司内的检维修及日常吊装作业(日常生产检修等频仍作业除外)3吊装作业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4吊装作业的基本要求4.1吊装机具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

对搜检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

搜检应符合GB 6067。

4.2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4.3起吊重物室外吊装重量大于20吨的物体或吊装高度高于5米以及风险区域的一般吊装作业必须办理《吊装安全作业答应证》。

安全作业许可管理制度(八大证)

安全作业许可管理制度(八大证)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明确吊装作业分级、分类、作业安全要求,加强吊装作业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工厂生产区域内各类吊装作业。

3、职责3.1公司各部门应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吊装作业安全负责。

3.2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吊装作业过程负责。

4、定义吊装作业是指利用各种机具将重物吊起,并使重物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5、吊装作业的分级、分类5.1 吊装作业分级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80t时,为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80t时,为二级吊装作业。

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时,为三级吊装作业。

5.2 吊装作业分类吊装作业按吊装作业级别分为三类:一级吊装作业为大型吊装作业;二级吊装作业为中型吊装作业;三级吊装作业为一般吊装作业。

6 、吊装作业的安全要求6.1 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

吊装质量大于10t的物体应办理《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

6.2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

吊物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

吊装施工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报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方可实施。

6.3 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6.4 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6.5 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 2811的规定,高处作业时应遵守工厂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6.6 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6.7 吊装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起重吊装指挥信号》GB 5082-85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

6.8 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

高处作业的检查评定规定

高处作业的检查评定规定

高处作业的检查评定规定1. 背景与目的高处作业是指在工作场合中进行的涉及到垂直或倾斜高度的作业活动。

由于高处作业风险较高,为了确保员工的安全与健康,本公司订立本规定,以建立高处作业的检查评定标准,以提高作业的安全性与效率。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部从事高处作业活动的员工,包含但不限于搭设脚手架、安装设备、维护和修理设施、清洁窗户等高处作业。

3. 定义3.1 高处作业:指高于2米,而且存在坠落、滑倒、物体飞落等损害风险的工作活动。

3.2 负责人:指具备相关职权和责任的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和组织高处作业活动。

3.3 检查评定:指对高处作业活动中的安全风险进行检查和评定的过程。

3.4 高处作业许可证:指经过检查评定合格后发给从事高处作业的员工的许可证。

4. 负责人的职责4.1 指定高处作业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布置高处作业的检查评定工作。

4.2 供应必需的培训和技术引导,确保员工了解高处作业的风险和安全措施。

4.3 订立高处作业的作业计划,包含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区域等,并供应适当的工具和设备。

4.4 乐观落实安全措施,确保高处作业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

4.5 定期监督检查高处作业活动,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矫正措施,并记录检查结果。

5. 高处作业的检查评定5.1 全部从事高处作业的员工必需事先进行检查评定并获得高处作业许可证,未持许可证者禁止从事高处作业活动。

5.2 检查评定应包含以下内容:—风险评估:对高处作业活动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采取相应的掌控措施。

—进入许可:确定只有经过授权和许可的员工才略进入高处作业区域。

—作业计划:规划高处作业的具体内容、工作流程以及时间布置。

—安全设备:检查所使用的安全设备是否完好且符合相关标准,包含防护帽、安全带、脚手架等。

—紧急救援措施:订立应急救援计划,包含事故报告、急救设备准备以及事故处理流程等。

5.3 检查评定结果应记录,并向参加高处作业的员工进行通知和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相关要求。

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

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

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下面是的作业许可证管理,希望您喜欢,上站,发现学习。

为标准本工程危险性作业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平安,特制定本制度。

本工程施工区域内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动土开挖作业、占道作业等危险性作业。

3.1SDPL为危险性作业许可证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危险性作业许可证的审批权限划分、审核、批准、现场检查等。

3.2各作业施工单位负责本单位危险性作业详细实施,负责作业风险分析,许可证填写,措施落实,现场监护,作业许可证存档等。

3.3各与作业有关的部门负责作业许可证的审查,确认。

4.1在工地区域内进展以下作业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4. 1. 1在本工程所有生产场所、库房、公共区域进展动火作业(包括电、气焊接,切割)4. 1.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如:各种储罐、塔、釜、槽车、地下池、炉膛、沟道、烟道、排气道等。

4.1.3动土开挖作业及断路作业。

4. 1. 4临时用电作业。

4. 1 . 5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1 . 2米以上(含1 .2 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4. 1 . 6起重作业,起吊20吨以上重物或吊物虽缺乏20吨,但形状复杂、刚度小、构件长、精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等情况下的起吊作业。

4.2作业申请4.2.1作业单位进展作业风险分析,风险分析必须认真仔细,列出一切可能发生的风险,风险分析结果要填写在作业许可证上。

4.2.2作业单位填写作业许可证。

作业许可证必须认真填写,不得空缺,作业许可证上未列出的事项必须在补充栏内详细填写,签名必须由本人签写。

4.3审批4.3.1作业申请人持经作业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的作业许可证后审批人,审批人与作业申请人应到作业现场,对平安措施和本卷须知逐一核实,确认所有措施都落实后,进展签字批准。

4.3.2审批权限: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起吊20 吨以上作业由平安经理审批,破土断路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其余作业均由施工经理审批。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范围为规范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阐明了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的内容与要求.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以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的高处作业管理,是对GS01/D7.15《安全运行管理程序》的进一步细化和补充。

2 术语2。

1 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如在0。

5米以上进行作业,基准面有尖锐物的地方,应视为高处作业.2.2 坠落高度基准面:可能坠落范围内最低处的水平面。

2。

3 作业人:高处作业的具体操作者。

2。

4 作业申请人:负责组织实施高处作业的人。

2.5 批准人:负责审批高处作业许可证的责任人或其授权人,是有权提供、调配、协调风险控制资源的属地管理人员。

公司指定的负责人为单位(部门)主任,被授权人应为副主任(建设项目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应采用书面形式.2.6 个人坠落保护系统:用于阻止从工作高度往下坠落的一种系统。

个人坠落保护系统包括有锚固点、连接器、全身式安全带;还可能包括带有自锁钩的系索、减速装置、生命线、或它们的适当组合.2。

7 锚固点:用于在上面固定生命线、引入线或系索的固定点。

2.8 系索:用于将人员和锚固点或生命线连接在一起的短绳或系带。

2。

9 锚固点连接器:把坠落保护设备固定到锚固点上的一个部件或装置.2。

10 减速装置:能吸收坠落过程中产生能量的装置,例如抓绳器、可撕缝合系索、特殊编织的系索、撕开或变形系索、速差保护器/系索等。

2.11 生命线:一根垂直或水平的绳,固定到一个锚固点上或两个锚固点之间,可以在它上面挂系索或安全带。

悬挂式生命线指的是固定到两个锚固点之间在水平位置上使用的生命线.通过使用一个滑动接头、或通过打结,可以将系索固定到悬挂式生命线上。

2.12 下降装置:用于从高处结构上(例如工作平台、塔、柱子)或从高处吊车驾驶室里逃生的一个装置或设备。

2。

13 全身式安全带:能够系住人的躯干,把坠落力量分散在大腿的上部、骨盆、胸部和肩部等部位的安全保护装备,包括用于挂在锚固点或生命线上的两根系索.2。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规定高处作业分级、作业过程安全要求与防护和的管理,减少事故发生。

2 适用范围:用于公司内从事的高处作业。

3.术语解释3.1高处作业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3.2最低坠落着落点在作业位置可能坠落到的最低点,称为该作业位置的最低坠落的落点。

3.3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为确定可能坠落范围(3.4)而规定的相对于作业位置的一段水平距离。

注:可能坠落范围半径的大小取决于与作业现场的地形、地势或建筑物分布等有关的基础高度(3.6),具体的规定是在分析统计了许多高处坠落事故的案例的基础上作出的,一般按照工作高度取可能坠落范围半径。

3.4可能坠落范围以作业位置为中心,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为半径划成的与水平面垂直的柱形空间。

3.5坠落高度基准面通过可能坠落范围内最低处的水平面。

3.6坠落高度(作业高度)作业区各作业位置至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3.5)的垂直距离中的最大值。

3.7钩锁带有保险装置的蹄形或椭圆形的连接锁件。

3.8个人坠落防护系统防止从作业平面坠落的系统。

该系统包括锚固点、连接装置、全身安全带等。

3.9全身式安全带能够系住人的躯干,把坠落力量分散在大腿的上部、骨盆、胸部和肩部等部位的安全保护装置,包括用于挂在锚固点或救生索上的两根系索。

3.10救生索一种柔韧的、固定在两个锚固点之间的垂直或水平的绳索。

3.11定位装置系统用于使工作人员在高处作业时能够腾出双手(比如向后倾斜等)进行工作的固定装置。

4 职责要求4.1行政部职责4.1.1确认作业前安全准备情况,验收高处作业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4.1.2监督、检查作业现场,发现违章及时制止,发现不符合项督促作业车间及时整改。

4.1.3作业过程监督和应急监督管理;。

4.1.4向作业车间讲明高处施工现场的危险状况。

4.1.5协助作业车间开展风险分析、制定安全措施。

4.1.6为作业车间提供必要的现场作业安全条件。

4.1.7审查作业车间高处作业安全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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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人员佩戴A.过滤式呼吸器;B.空气式呼吸器
其它安全措施:
签字:
6
现场搭设的脚手架、防护围栏符合安全规程
7
垂直分层作业中间有隔离设施
8
梯子或绳梯符合安全规程规定
9
在石棉瓦等不承重物上作业应搭设并站在固定承重板上
10
高处作业有充足的照明,安装临时灯、防爆灯
11
30m以上高处作业配备通讯、联络工具
作业负责人意见
年月日
审批部门意见
年月日
领导审批意见
年月日
完工验收:
年月日
其它安全措施:
签字:
6
现场搭设的脚手架、防护围栏符合安全规程
7
垂直分层作业中间有隔离设施
8
梯子或绳梯符合安全规程规定
9
在石棉瓦等不承重物上作业应搭设并站在固定承重板上
10
高处作业有充足的照明,安装临时灯、防爆灯
11
30m以上高处作业配备通讯、联络工具
作业负责人意见
年月日
审批部门意见
年月日
领导审批意见
年月日
完工验收:
年月日
高处作业许可证
编号:№:(作业人员持有)
所属单位
施工单位
作业高度
作业人员
施工地点
级别
作业内容
监护人
作业危害识别及日时分
至月日时分
序号
主要安全措施
确认人签字
1
作业人员身体条件符合要求
2
作业人员着装符合安全要求
3
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带
4
作业人员携带有工具袋
5
高处作业许可证
编号:№:(存根)
所属单位
施工单位
作业高度
作业人员
施工地点
级别
作业内容
监护人
作业危害识别及风险分析:
签字:
开工时间
年月日时分
至月日时分
序号
主要安全措施
确认人签字
1
作业人员身体条件符合要求
2
作业人员着装符合安全要求
3
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带
4
作业人员携带有工具袋
5
作业人员佩戴A.过滤式呼吸器;B.空气式呼吸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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