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验收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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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单位工程验收实施细则

水利水电工程单位工程验收实施细则

水利水电工程单位工程验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单位工程验收管理,明确单位工程验收责任,规范单位工程验收行为,提高单位工程验收质量和效率,使单位工程验收工作规范化、程序化。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办[2005]480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管理办法》(水办[2008]366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水利厅管理范围内各类水利水电工程分部工程验收工作。

第三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单位工程验收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单位工程验收依据第四条单位工程验收应以下列文件为主要依据:1、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2、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3、经批准的工程立项文件,初步设计文件,调整概算文件;4、经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应的工程变更文件;5、施工图及主要设备技术说明书;6、施工合同文件;7、经质量监督机构确认的工程项目划分文件。

第三章单位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第五条该单位工程的所有分部工程已完建并验收合格。

分部工程验收时遗留问题,已按要求进行了处理,并通过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单位验收合格。

未处理的遗留问题已有明确的处理意见和承建单位,不影响单位工程质量评定。

第六条该单位工程所有的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资料,质量保证资料齐全(原材料、中间产品、填筑质量检验、金属结构及启闭机、机电设备的出厂质量证明、进场复检、现场检测资料等),且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核查表施工单位已统计填写完成,并通过监理单位复查,签署了复查意见。

第七条该单位工程所属全部分部工程验收质量结论已经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第八条该单位工程外观质量已完成检查评定,并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实施细则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实施细则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实施细则一、引言水利水电工程的验收是工程建设的最后一个环节,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为了确保工程的质量安全,保障工程的稳定运行,特制定此验收实施细则。

本细则旨在规范水利水电工程的验收流程,明确各方责任,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验收前的准备工作1. 验收人员的组成验收人员应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责任方共同组成,确保验收结果的客观公正。

2. 验收计划的制定验收计划应在开展验收工作前制定,并征得相关责任方的同意。

验收计划应包括验收的时间安排、验收的具体内容等。

三、验收的具体内容和方法1. 工程图纸的审核验收人员应仔细审核工程的施工图纸,确保符合相关的设计规范和标准。

2. 工程实物的检查1) 建筑结构的检查验收人员应对建筑结构的立面、平面和剖面进行检查,确保符合设计要求,材料质量合格。

2) 设备设施的检查验收人员应检查工程中所使用的设备设施,包括水泵、水轮机、发电机等。

确保其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能够正常运行。

3) 工程施工质量的检查验收人员应检查工程的施工质量,包括土石方工程、混凝土工程、钢筋工程等,确保符合相关的规范和标准。

3. 工程试运行在验收前,应进行工程的试运行。

验收人员应对试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并及时修复。

四、验收结果的处理1. 验收合格如果工程通过验收,验收人员应出具正式的验收合格证明,并将其交给相关责任方。

2. 验收不合格如果工程未通过验收,验收人员应书面通知相关责任方,并要求其整改不合格的部分。

五、验收后的监督工作验收后的监督工作由相关责任方共同进行。

监督工作应包括对工程的日常维护,定期巡视和检查等。

六、总结与展望这一细则的制定对于规范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们要不断完善和总结经验,提高验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水利水电工程的顺利建设和运营。

水利水电工程基础验收监理实施细则

水利水电工程基础验收监理实施细则

水利水电工程基础验收监理实施细则水利水电工程基础验收监理实施细则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水利水电工程逐渐被重视。

然而,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涉及面广、工程量大,因此,工程的验收监理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规范水利水电工程基础验收监理,避免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不断提升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水平,制定了水利水电工程基础验收监理实施细则。

一、基础验收监理的目的基础是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中最为重要的部分。

基础的建设质量直接关系到工程的整体质量和稳定性。

因此,基础验收监理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工程基础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保证基础施工过程中安全、合理、经济。

二、验收监理流程2.1 验收监理前期准备验收监理前期,监理人员应与工程建设单位进行协商,确定施工技术、施工时间、施工图纸、验收标准及验收时间等相关问题。

同时,监理人员应查验建设单位持有的施工许可证、施工资质等基本资质文件,并评估建设单位的工程施工管理能力。

2.2 施工验收监理建设单位完成工程基础施工后,监理人员应根据验收标准,对工程基础进行验收监理。

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基础工程施工质量、工程对土地环境的影响以及安全施工等。

监理人员应在验收中对工程的质量、时间、安全、环保等方面严格把关,保证工程建设符合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2.3 验收监理结果验收监理完成后,监理人员应填写验收监理报告。

报告中应包含以下信息:工程基础施工的情况及质量,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及原因,相关文件的完整性。

监理人员还应对验收报告进行签字确认,将监理报告交给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

三、验收标准工程施工验收的标准是施工合同书和施工设计。

建设单位需要根据这些标准进行施工,而监理人员则需要根据这些标准进行验收。

在验收中,监理人员需要对下列内容严格把关:3.1 施工规范监理人员需要检查施工是否符合施工设计及其他技术标准要求,特别是地基础在施工中的情况是否达到要求,如混凝土浇筑是否均匀、密实或回填土是否夯实、对地下水、污水等的处理是否符合标准等。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监理实施细则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监理实施细则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监理实施细则一、引言二、验收监理的目的1.确认工程的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的标准;2.保证工程的安全性;3.合理评估工程的投资效益。

三、验收监理的职责1.审核施工图纸和合同文件,确保施工的合法性和符合设计要求;2.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以确保施工的质量;3.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和管理能力,确保施工单位的技术和安全标准;4.检查工程的质量和成果,确保工程的合格和安全;5.商品材料的验收,确保材料的质量和符合设计要求;6.对工程的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工期的合理性和达到合同约定。

四、验收监理的实施步骤1.准备阶段:(1)评审设计文件和合同文件,确保设计和合同的一致性;(2)确认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和管理能力,确保施工单位的合法性和能力;(3)明确验收监理的要求和标准,制定验收监理计划。

2.施工阶段:(1)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管,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和合法性;(2)检验施工单位使用的材料,确保材料的质量和符合设计要求;(3)监督工程进度,确保工期的合理性和达到合同约定。

3.完工阶段:(1)对施工完成的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工程的合格和安全;(2)编制技术性的验收报告,评估工程的质量和投资效益;(3)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五、验收监理的工作要求1.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设计要求进行验收监理;2.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监理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3.对工程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4.及时提出问题和建议,确保问题的及时解决;5.制定和执行监理计划,确保工程进度和验收的顺利进行。

六、验收监理的评估标准1.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2.工程的施工技术和管理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3.工程的安全措施和设施齐全、有效;4.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全面评估;5.工程的投资效益符合预期。

七、总结水利水电工程验收监理是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

通过本细则的实施,可以规范验收监理的行为,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实施细则模版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实施细则模版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实施细则模版一、引言部分本细则旨在规范水利水电工程的验收实施流程,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以及满足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本细则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的验收阶段,并提供了具体的步骤和要求。

二、概述部分1. 验收目的验收的目的是评估水利水电工程的合格程度,包括工程的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试运行等方面的合格性,并确保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安全可靠、具备运行条件。

2. 验收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的各个阶段,包括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试运行等环节。

验收的范围覆盖工程的各个方面,包括结构、设备、材料、安全等。

三、验收程序部分1. 提交验收申请施工单位在工程完成后,应向相关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并提供完整的相关资料和文件。

2. 验收准备验收部门根据提交的申请资料,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验收准备工作,包括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文件和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现场验收验收部门组织验收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核查,包括对工程施工质量、设备安装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等方面进行检查。

4. 数据分析验收部门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评估工程的合格程度,包括工程的安全性、可靠性、运行条件等方面的评估。

5. 缺陷整改如果在验收中发现缺陷或不合格项,验收部门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要求提供整改措施和时间表。

6. 再次验收在施工单位完成整改后,验收部门进行再次验收,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7. 验收报告验收部门根据实地核查和数据分析的结果,编写验收报告,包括工程的合格性评估、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等内容。

四、验收要求部分1.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的各个方面,包括结构、设备、材料等应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并具备安全可靠的运行条件。

2. 施工文件要求施工单位应提供完整的施工文件,包括设计文件、施工方案、设备安装记录等,以便验收部门进行审核和核查。

3. 设备安装要求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包括固定、连接、绝缘、防护等方面的要求。

4. 试运行要求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进行试运行,验证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并提供试运行记录和数据。

水利水电工程单位工程验收实施细则

水利水电工程单位工程验收实施细则

水利水电工程单位工程验收实施细则水利水电工程单位工程验收实施细则是指工程监理、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等各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工程合同要求,对水利水电工程的质量、安全、技术等方面进行全面验收的详细规定。

具体内容包括验收程序、验收标准、验收材料、验收方法等。

以下是水利水电工程单位工程验收实施细则的一般框架,供参考使用。

一、验收前准备1.组织编制工程验收方案,明确验收的内容、程序、标准和方法,并纳入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文档中。

2.准备好相关资料和证明文件,包括合同、质量检测报告、工程图纸、材料及设备招标文件等。

3.成立工程验收组,确定组织结构和人员职责,并进行相关的培训和安全教育。

4.建立验收档案,包括验收报告、验收记录、不合格处理记录等。

二、验收程序1.由工程监理单位提出工程验收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资料和验收材料。

2.验收组组织现场勘查和实地检查,对工程的质量、安全、设计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全面评估和检验。

3.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与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对比分析。

4.验收组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艺流程、质量验收等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并进行必要的抽查和测试。

5.根据现场检查和文件审查的结果,鉴定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6.对验收的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并按照验收结果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7.验收组组织编制工程验收报告,将验收结果和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和汇总,并提交给相关单位。

三、验收标准1.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根据工程的性质和等级,确定相应的验收标准,包括强度、平整度、水密性、渗透性、抗震性等多个指标。

2.工程安全验收标准:从施工过程、工艺流程和施工设备等方面,对工程的安全性进行全面评估和检验。

3.工程设计验收标准:对工程的设计方案、图纸、参数等进行审查,确保设计合理、技术可行、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4.工程文件验收标准: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各类文件和材料进行审查,包括施工方案、质量检验报告、安全管理手册等。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实施细则(四篇)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实施细则(四篇)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工作,保证工程的质量,明确验收程序和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的验收工作,包括水库、水厂、水泵站、发电厂等工程的验收。

第三条水利水电工程的验收应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为依据,同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验收。

第四条水利水电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依法参与验收工作,并对工程的整体质量负有责任。

第五条验收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设立,并由权威部门或专业机构负责组织验收工作。

第六条各参与验收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资质,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以确保能够熟悉和掌握验收工作的要求和方法。

第二章验收准备工作第七条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前,应对工程进行全面的自检和整改,并制定整改方案,确保工程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第八条验收单位应与工程相关单位进行密切配合,提供验收所需的各类资料和信息。

第九条验收单位应组织专家对工程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制定验收工作方案。

第十条验收单位应根据工程的规模和性质确定组织结构和人员编制,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验收程序第十一条水利水电工程验收程序分为初验、竣工验收和运行验收三个阶段。

第十二条初验主要是对工程的基本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确认,包括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文件的审核,各项工程设施的竣工情况的初步检查等。

第十三条竣工验收主要是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包括工程设施的竣工质量的检查,工程设备的运行试验,工程的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评估。

第十四条运行验收主要是对工程的运行状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包括工程设备的使用情况,工程的运行效果,工程的安全运行等方面的评估。

第十五条在各个阶段的验收过程中,应设立验收小组,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验收工作。

第十六条验收小组在验收过程中应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向工程相关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实施细则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实施细则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实施细则
是指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完成后,进行验收和评估工程质量和安全性的具体操作细则。

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验收范围:明确需要验收的工程项目、设备和材料等范围。

2. 验收标准:制定符合国家水利水电工程验收标准的质量和安全标准。

3. 验收程序:明确验收的流程和步骤,包括前期准备、现场勘察、文档审核、检验检测、试运行等环节。

4. 验收要点:列举需要重点关注的验收要点,如施工质量、工程安全、环境保护等。

5. 验收责任:明确各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包括项目业主、工程总承包商、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

6. 验收记录:对验收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不合格项整改情况等。

7. 验收结果:根据验收情况,给出验收结论,包括合格、不合格或需要整改的结论和建议。

8. 验收资料:整理和归档相关的验收资料,包括施工图纸、合同文件、施工记录、材料质检报告等。

9. 验收监督:明确验收监督的职责和方式,进行验收结果的监督和评估。

总之,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实施细则是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对水利水电工程的验收程序、标准和要求进行详细规定,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2023年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实施细则范文

2023年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实施细则范文

2023年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利水电工程的验收工作,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水利水电工程的管理和执行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2023年以后竣工的水利水电工程的验收工作。

第三条水利水电工程的验收包括施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第四条水利水电工程的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由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参与。

第五条水利水电工程的验收应符合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保证验收结果真实可靠。

第六条验收应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重视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在内的全过程的监管和控制,保证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第七条水利水电工程的验收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并将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条水利水电工程的验收结果作为行政主管部门颁布施工许可证的重要依据,对验收结果负有法律责任。

第二章施工验收第九条施工验收是指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期间,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管和控制,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

第十条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提出施工方案,并提交给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进行审查。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工程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完成,禁止使用低质量材料和降低质量的行为。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管,及时发现并纠正施工中的问题和错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设计单位应参与施工过程,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各项施工验收工作,包括施工过程的检查和记录、施工质量的检验和评定等。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合同的要求,提供验收需要的各种材料和资料,并协助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进行验收。

第十六条施工验收结果应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签署,并转交给竣工验收单位。

第三章竣工验收第十七条竣工验收是指水利水电工程竣工后的全面验收工作,包括工程质量的检测和评估以及安全的考察。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实施细则范文(3篇)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实施细则范文(3篇)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实施细则范文一、引言水利水电工程的验收是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可靠以及有效运行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水利水电工程的验收程序和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便于全面、科学、规范地进行验收工作。

二、验收准备工作1.验收组成员的确定验收组由技术专家、工程监理和施工单位代表组成,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和专业特长确定组成员,需注重代表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2.验收方案的制定根据工程设计文件、施工方案等相关资料,制定验收方案。

验收方案应包括对各项工程质量指标、安全标准和运行要求的详细描述,以及验收方法和步骤的说明。

3.验收文件的准备准备验收所需的各类文件资料,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规范标准等,以供验收组参考和核对。

同时,准备好验收记录表格和相关文档,用于记录验收结果和评价意见。

三、验收程序1.现场勘察验收组成员应到达工程现场,对工程总体情况进行勘察和测量,并对主要设备、结构和布置进行详细检查和评估。

勘察应重点关注工程的质量状况、安全风险和运行情况。

2.资料复核验收组应对工程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相关规范标准进行全面复核,确保施工和安装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并与工程现场勘察的情况进行核对。

3.技术检验验收组应对工程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检验和测试,确保其符合规范标准和验收要求。

例如,对水电站的发电机组进行负载试运行,对水厂的水质进行采样和分析等。

4.安全评估验收组应对工程的安全标准进行评估,包括建筑物的结构安全、设备的可靠性和运行的安全性等。

必要时,可以进行模拟事故情况和应急预案的演练,以检验工程的安全性和应对能力。

5.运行测试验收组应对工程的运行情况和性能进行测试和评估,包括运行稳定性、效率和能源消耗等。

测试结果应与设计要求进行对比,评估工程的运行可行性和经济性。

6.验收报告验收组应根据实际情况,编写验收报告,报告应详细记录验收过程、结果和评价意见,并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建议。

验收报告应清晰、准确地反映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运行状况。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实施细则模版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实施细则模版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实施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工作,保证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提高验收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水利水电工程质量验收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水利水电工程质量验收工作,包括大型水库、水电站、抽水蓄能电站、引调水工程、水文水资源调查和评价工程等。

第三条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以便于发现和解决工程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达到设计要求。

第四条水利水电工程验证实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初期验收、中期验收和竣工验收。

第五条验收委员会是由有关部门、专家学者、监理机构、设计单位等组成,对于大型工程还可以邀请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

第六条水利水电工程初期验收主要是对工程的初步验收及问题发现,中期验收是对工程的中间成果验收,竣工验收是对整个工程的最终验收。

第七条水利水电工程的验收应当向社会公众公开,并保持信息的透明度。

第八条水利水电工程的验收结果是工程是否通过验收,并给出合格、不合格意见。

第二章初期验收第九条水利水电工程初期验收分为工程验收和资料验收两方面。

第十条工程验收应当对工程的基础设施、整体结构、关键部位等进行检查,以确定工程的基本情况,同时发现工程存在的问题。

第十一条资料验收应当对工程设计文件、施工记录、质量检验报告等进行审核,以确保资料的完备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工程验收和资料验收应当由验收委员会组织进行,包括召开会议、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等方式。

第十三条工程验收和资料验收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由验收委员会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要求进行制定,并形成验收报告。

第十四条工程验收和资料验收的结果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通报,并形成初期验收意见。

第十五条工程验收和资料验收的不合格结果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告知建设单位,并要求整改。

第三章中期验收第十六条水利水电工程中期验收是指工程在建设过程中的中间阶段,对工程的关键节点、重要施工部位进行验收。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实施细则范文(二篇)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实施细则范文(二篇)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实施细则范文1.导言水利水电工程的验收是指工程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通过对工程项目的检查、试验和评定,验证工程的质量、安全、功能和环境可行性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标准,以确保工程的顺利投入使用。

为了规范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的验收过程。

2.验收程序2.1 验收准备(1)工程建设单位应提供工程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合同、质量检测报告、试验记录等相关资料,并对工程进行整理和归档。

(2)验收组成员应组织召开验收前的工作会议,明确验收目标、方法和流程,并制定验收计划。

(3)工程建设单位应对工程进行自查,确保工程符合规定要求。

2.2 现场验收(1)验收组成员应对工程现场进行实地考察,检查工程的结构、设备、材料和施工质量等方面的情况。

(2)验收组成员应与施工单位进行交流,了解施工过程,核实工程施工的真实情况。

(3)验收组成员应对工程的主要设备和关键节点进行抽样检测,确保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定要求。

2.3 文件审核(1)验收组成员应对工程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合同等相关文件进行审核,核实工程设计和施工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2)验收组成员应对工程的验收记录、试验报告和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进行审查,确保工程的试验和检测结果有效可靠。

2.4 数据分析(1)验收组成员应对工程的数据进行分析和比对,确保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规定要求。

(2)验收组成员应对工程的质量问题和技术疑点进行研究和讨论,提出解决方案。

2.5 验收结论(1)验收组成员应根据对工程的实地考察、文件审核、数据分析和技术讨论的结果,形成验收报告,提出验收结论。

(2)验收结论应明确工程是否通过验收,如果不通过,应指出问题和不合格项,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

(3)验收报告和结论应由验收组组长签署,并报送工程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3. 验收标准和指标3.1 质量标准(1)工程的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实施细则范文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实施细则范文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实施细则范文根据国家水利部颁布的《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的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实施细则。

一、验收单位的职责:1. 组织编制验收计划和验收方案。

2. 主持召开工程验收会议,明确验收程序和工作要求。

3. 指派验收组成员,明确各自责任。

4. 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水利水电工程的验收。

5. 制定验收报告和结论,形成与工程实物相符的验收材料。

二、验收组成规模和人员构成:1. 验收组成规模根据工程的难易程度和规模大小确定。

2. 主要人员构成包括工程技术、设计、施工、监理、环保等相关专业人员。

3. 验收组成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和工作经验。

三、验收程序:1. 编制验收计划和验收方案。

2. 召开工程验收会议,通报验收的目的、要求和程序。

3. 验收组实地勘察工程,了解工程实施情况。

4. 分别对工程的主要部分进行单项验收和整体验收。

5. 验收组根据工程实物、设计图纸和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技术交底验收。

6. 验收组组织现场检测和试验,检验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

7. 验收组开展过程中,应及时记录问题和意见,并及时进行解决。

8. 验收结果形成验收报告和结论。

四、验收要求:1. 工程建设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2. 工程设计应符合技术规范和施工图纸要求。

3. 工程实物应符合设计和图纸要求,不存在明显质量问题。

4. 施工过程中要保证施工质量,符合技术要求。

5. 工程实物的周边环境和生态保护应符合相关要求。

6. 工程设备的安装、调试和运行应符合相关要求。

7. 工程验收前,相关单位应对工程进行自查和整改。

五、验收报告和结论:1. 验收报告应包括工程的基本情况、验收过程、问题整改情况等。

2. 验收报告应由验收组成员签署,并报项目负责人审核。

3. 验收结论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验收结果做出,包括通过验收、不通过验收和需整改等。

综上所述,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实施细则是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的,通过严格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为工程的投入使用提供保障。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实施细则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实施细则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实施细则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旨在规范水利水电工程的验收程序和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以下是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1. 验收的范围:包括水利水电工程的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施工图纸、工程建设规划等基本资料和工程的主体结构、设备、电气、水文水资源、防洪排涝及环境保护等方面。

2. 验收的管理机构:由水利部门或地方政府按照职责划分负责组织实施,成立验收组,并指定专业技术人员参与验收工作。

3. 验收的程序:包括申请验收、组织评审、实地勘察、现场检查、技术文件审查、安全检查、质量抽查、测量与计量检验等步骤。

4. 验收的依据:主要依据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施工合同、工程设计文件等。

5. 验收的要求:包括工程建设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工程设计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设备齐全完好,验收技术文件完备等。

6. 总结报告:验收组根据实际情况,编写验收总结报告,包括验收情况说明、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等。

7. 验收结果的处理:验收组根据评审结果,提出验收合格或不合格的意见,对于不合格的工程,要求整改并重新组织验收。

8. 验收的法律效力:验收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工程完成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总之,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实施细则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施,有助于保障水利水电工程的稳定运行和社会效益的实现。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实施细则范本(3篇)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实施细则范本(3篇)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水利水电工程的验收工作,保障工程质量,提高工程实施水平,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水利水电工程的验收实施细则适用于各类水利水电工程的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水库、水闸、泵站、堤防、输水管道等。

第三条水利水电工程的验收工作主要包括设计验收、施工验收和竣工验收。

第四条验收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实力,由水利部门或者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组成。

第五条验收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独立、公正、客观地开展验收工作。

第六条验收机构应当进行现场勘察、验收记录、检测、测试等工作,并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评价和建议。

第七条验收机构应当对水利水电工程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工艺、材料设备、质量验收记录等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价。

第八条验收机构应当根据验收结果,及时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配合验收机构的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协助进行现场检查。

第十条验收机构应当制定详细的验收方案和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实施。

第二章设计验收第十一条设计验收应当在工程设计完成后,施工前进行。

第十二条设计验收应当核查设计方案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和安全可靠性。

第十三条设计验收应当对工程的基础设施、建筑结构、给排水系统、机电设备等进行检查和评价。

第十四条设计验收应当审查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合理性,并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和确认。

第十五条设计验收应当对工程的环境影响和生态保护进行评价,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和建议。

第三章施工验收第十六条施工验收应当在工程施工完成后,整体竣工之前进行。

第十七条施工验收应当核查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安全性和质量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第十八条施工验收应当对工程的施工质量、工程量和施工期限进行检查和评价。

第十九条施工验收应当审查施工图纸的正确性和实施方案的准确性,并与施工单位协商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条施工验收应当对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施工安全和劳动保护进行评价,并提出整改建议。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实施细则范文(____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水利水电工程的验收工作,确保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维护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法》等相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的验收工作,包括水利工程和水电工程。

第三条术语和定义1. 水利工程:指各类水库、水闸、引渠、直管、泵站、排涝和节制工程等。

2. 水电工程:指水利工程中具有发电功能的工程,包括水力发电、潮汐发电、海洋能发电等。

3. 验收:指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各项技术标准、工程质量、安全设施等进行检查和评估的过程。

第二章验收程序第四条验收申请1. 建设单位在水利水电工程竣工前60日内,向主管水利行政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水利水电工程的竣工报告以及相关资料。

2. 验收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的基本情况介绍;(2)建设单位的资质证书和承包合同等证明文件;(3)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施工合同等相关文件;(4)施工过程的监理报告和现场检验记录等;(5)工程竣工验收的相关材料。

第五条验收组织1. 主管水利行政部门根据工程的规模和复杂程度,组织专家组和工作组进行验收工作。

2. 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工程技术和管理经验。

3. 工作组成员应具有相关的技术知识和工作能力。

第六条验收程序1. 验收工作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专家组对水利水电工程的竣工报告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查;(2)工作组对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质量、技术标准、安全设施等进行检查;(3)专家组对工作组进行评估和指导;(4)主管水利行政部门对验收结果进行审批和公告。

2. 验收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0个工作日。

第七条验收结果1. 验收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情况。

2. 如果水利水电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则判定为合格。

3. 如果水利水电工程存在严重的技术问题或者安全隐患,无法达到设计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则判定为不合格。

水利水电工程单位工程验收实施细则

水利水电工程单位工程验收实施细则

水利水电工程单位工程验收实施细则一、验收范围:1.施工质量验收:对施工过程中的土建、钢结构、设备安装、电气等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施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2.技术标准验收:对工程建设中所采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进行核查,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技术标准;3.设计要求验收:对水利水电工程的设计方案、图纸和计算资料进行核查,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要求。

二、验收程序:1.提交验收申请:施工单位在完成工程施工后,向监理单位提交工程验收申请,并提供必要的施工记录资料、质量检验报告和相关证明文件等;2.验收前准备工作: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并组织现场勘察;3.验收会议:由监理单位主持召集验收会议,邀请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

会议内容包括验收范围、验收标准、验收程序等;4.现场验收:验收会议决定各方在现场进行验收工作。

包括对施工质量、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和评估;5.验收结论:根据现场验收结果,验收会议形成验收结论并记录在验收报告中。

结论可以是验收合格、验收待定或验收不合格;6.处理不合格问题:如果发现工程存在不合格现象,监理单位将编制整改措施,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7.验收合格:在整改措施整改完毕后,监理单位进行再次验收。

如果满足验收标准和要求,颁发工程验收合格证书。

三、验收标准:1.施工质量标准:包括土建工程的各项质量指标,如混凝土强度、平整度、尺寸偏差等;钢结构工程的焊缝质量、连接质量等;设备安装的牢固度、安全可靠性等;电气设备的接线质量、接地标准等;2.技术标准:包括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等;3.设计要求:包括对设计方案、图纸和计算资料等的核查,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

四、验收报告:工程施工验收的最终结果将以验收报告的形式记录下来,验收报告是对工程施工过程和结果的总结和评估。

验收报告应具备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施工单位、设计单位、项目位置、工程规模等;2.验收过程:包括验收的步骤、方法和依据等;3.验收结果:包括验收合格、验收待定或验收不合格等结果;4.验收结论:对验收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并列出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整改的要求;5.签署和盖章:由验收会议的相关人员签署并盖上单位的公章。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监理实施细则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监理实施细则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监理实施细则
总则
(1)本细则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的验收工作。

(2)本细则参照SL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DL/T5123-2000《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监理合同文件及建设单位有关规定编制。

(3)工程验收按阶段和范围不同划分为:工序和单元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阶段(中间)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合同项目工程竣工验收。

(4)工程验收工作的主要依据:
1)工程施工合同文件。

2)经业主签发的工程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纸、设计变更、修改通知等。

3)国家和部颁的现行法规、规程规范、标准。

4)业主单位制定的有关工程建设和验收的规定。

(5)工程验收是合同项目工程建设中的重要程序,承建单位应重视并做好施工过程中工程资料(包括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和检测试验资料、赤道设备等检查试验资料、工序和单元工程验收签证资料、质量等级评定资料等)的收集、整理和总结工作,建立健全的技术档案制度,以确保工程验收的顺利进行。

(6)各类验收工作均应及时进行,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后续阶段的施工,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能列入完工项目和进行工程结算。

合同项目工程全部完工后,承建单位必须在合同或验收规程限。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实施细则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实施细则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照水利部《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的验收,在进行工民建及交通道路等工程验收时,还应参照其他有关验收规范规程办理。

第三条工程验收的目的一、本着全面质量管理要求,通过工程按阶段验收,发现问题及早解决;二、检查工程施工是否达到批准的设计要求;三、检查工程的设计、施工及设备制安有何缺陷,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四、检查工程是否具备运行条件或进入下阶段施工的条件;五、及时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尽早发挥投资效益;六、总结工程建设中的经验教训并对工程质量作出评价。

第四条工程验收的依据是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发的现行技术标准,主管部门有关审批、修改、调整文件,已批准的设计文件、相应的设计变更、修改文件、施工图纸及说明,设备技术说明书及工程项目划分文件、施工合同等。

第二章验收阶段、组织管理及权限第五条本工程验收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即单元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全部工程验收,必要时可适当增加分阶段工程验收。

除执行上述验收阶段外,本工程还实行档案管理验收及移民迁占验收制度。

第六条工程验收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及时进行。

单元工程验收是日常施工质量考核的基本单元,是其他各阶段验收的基础,分部工程验收在单元工程验收的基础上及时进行。

单位工程及全部工程的验收工作,应在主持工程验收单位接到竣工请验报告后,分别在一个月和三个月内进行。

施工单位要做好各阶段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能列入完工项目,不能参加评优和进行财务结算。

第七条工程验收工作的组织管理一、单元工程验收。

由施工单位经三检(即班组长、工地质检员、专职质检员)合格后,填写单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由现场监理工程师复核认可,并评定质量等级。

二、分部工程验收(包括隐蔽工程)。

由监理单位牵头,会同监督、设计、施工、管理等单位共同组成验收小组进行,其中重要分部工程(包括隐蔽工程)必须有项目监督站参加;施工单位应提前三天作好各项交验资料准备,并提出建议验收时间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通知各参验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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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验收监理实施细则3.1总则(1)本细则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的验收工作。

(2)本细则参照SL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DL/T5123-2000《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监理合同文件及建设单位有关规定编制。

(3)工程验收按阶段和范围不同划分为:工序和单元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阶段(中间)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合同项目工程竣工验收。

(4)工程验收工作的主要依据:1)工程施工合同文件。

2)经业主签发的工程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纸、设计变更、修改通知等。

3)国家和部颁的现行法规、规程规范、标准。

4)业主单位制定的有关工程建设和验收的规定。

(5)工程验收是合同项目工程建设中的重要程序,承建单位应重视并做好施工过程中工程资料(包括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和检测试验资料、赤道设备等检查试验资料、工序和单元工程验收签证资料、质量等级评定资料等)的收集、整理和总结工作,建立健全的技术档案制度,以确保工程验收的顺利进行。

(6)各类验收工作均应及时进行,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后续阶段的施工,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能列入完工项目和进行工程结算。

合同项目工程全部完工后,承建单位必须在合同或验收规程限定的时间内,申请该合同项目竣工验收。

凡因承建单位未按规定时限申请工程验收而造成工程验收延误,由此引起的一切合同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承建单位承担。

3.2 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组织(1)各工序的检查验收和一般单元工程的验收和签证,由监理工程师负责进行。

(2)重要单元工程(涉及隐蔽工程、关键部位和重要工序)的检查验收签证,由监理机械组织设计、施工和业主参加的联合验收小组进行联合验收;分部工程的验收,由业主或监理机构组织参建各方参加的联合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3)阶段(中间)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合同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由业主主持并组织验收委员会(或验收领导小组)进行。

验收委员会(或验收领导小组)由业主、设计、监理、承建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部门的代表组成。

监理机构协助业主进行工程验收的组织工作。

3.3 工程验收的程序(1)工序验收和单元工程验收,是所有后续各项验收的基础,承建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做好工序和单元工程的验收签证工作。

(2)各类验收的一般程序为:施工承建单位经过自检,认为已达到相应的验收条件要求,并做好各项验收准备工作,即可按合同文件和各方协商确定的时限,向监理机构或业主提交验收申请。

业主或监理机构在接到验收申请,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工程的完成情况、验收所需资料和其他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必要时应组织初验,经审查认为具备验收条件后,除工序验收和一般单元工程由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证外,其余均应组织相应的验收委员会(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3)承建单位申请工程验收时,应提交的工程验收资料,包括施工报告以及质量记录、材料试验资料、质量等级评定资料、检查验收资料等。

阶段(中间)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合同项目竣工验收前,监理机构应提交相应的施工监理报告。

(4)各种验收均以前一阶段的验收签证为基础,相互衔接,依次进行。

对前阶段验收已签证部分,除有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再复验。

(5)工程验收中所发现的问题,由验收委员会(验收小组)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验收主持单位对有争议的问题有最终裁决权,同时应对裁决意见负有相应的责任。

验收中遗留的问题,各有关单位应按验收委员会(验收小组)的意见按期处理完成。

(6)建筑物已按合同完成,但未通过竣工验收正式移交业主单位以前,应由承建单位管理、维护和保养,直至竣工验收和合同规定的所有责任期满。

3.4 工序和单元工程检查验收(1)工序验收是指按规定的施工程序、在下道工序开工(如混凝土浇筑、灌浆等)前,对所有前道工序所完成的施工结果进行的验收。

其目的是确保各工种每道工序都能按规定工艺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判断下一道工序能否进行施工,并地工序质量等级进行评定。

有关工序验收的程度、检查内容、质量标准、验收表格等,按各专业监理细则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制定相应“验收办法”执行。

对于施工过程相对乘客单的项目,工序验收也可和单元工程验收合并进行。

(2)工序验收均在施工现场进行,首先必须经承建单位“三级质检”合格后,填写好三级质检表,交监理工程师申请工序验收。

监理工程师在接到验收申请后的8小时以内赴现场对工序进行检查验收,特殊情况(如控制爆破的装药和连网)则在现场立即进行检查验收。

在确认施工质量和原材料等符合设计要求后签发开仓(开钻、开灌)证,允许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单元工程验收以工序检查验收为依据。

只有在组成该单元工程的所有工序均已完成,且工序验收资料、材料材质证明和抽检试验成果、测量资料等所有验收资料都齐全的情况下,考验进行单元工程验收。

各种单元工程验收所需的“三检”表,质量检查和评定表、施工质量合格证(开仓证、准灌证等)的试样,按有关专业监理实施细则或监理工程师编制的“验收办法”。

(4)一般单元工程由专业监理工程师会同承建单位“三级”质检人员进行验收和质量评定。

通常单元工程验收和质量评定,可配合月进度款结算每月进行一次。

未经验收或质量评为不合格的单元工程,不给予质量签证。

对于当月评为不合格的单元工程,承建单位应按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必要时还应征求设计的意见)进行处理。

处理完毕,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填写缺陷处理验收签证,则该单元工程可列入下个月验收的范围内。

(5)隐蔽工程、关键部位或重要单元工程的检查验收,须特别给予重视,其验收程序如下。

1)基础验收参见基础验收监理实施细则。

2)其余隐蔽工程、关键部位或重要单元工程的检查验收,由监理机构组织设计、业主、承建单位有关人员组成的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和质量评定,承建单位“三级质检”合格后,填写好三级质检表,填报验收申请报监理机构申请验收。

监理机构在接到验收申请后,审查工序验收资料、材料材质证明和抽检试验成果、测量资料等是否符合要求,如符合要求,则组织联合验收小组进行现场检查及验收签证。

(6)于有质量缺陷或发生施工事故的单元工程,应记录出现缺陷和事故的情况、原因、处理意见、处理情况和对处理结果的鉴定意见,作为单元工程验收资料的一部分。

出现质量缺陷,或发生质量事故的单元工程质量,不得评为优良。

(7)对于出现质量事故的单元工程,则应按照事故处理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在最终完成质量事故处理后,由业主主持召开质量事故处理专题验收会,验收合格,由专题验收组会签“质量事故处理专题验收签证书”。

(8)单元工程验收资料的原件、复印件份数及其移交时间等,按业主资料室的归档要求执行。

3.5 分部工程验收(1)分部工程验收签证是工程阶段验收、单位工程及合同项目工程竣工(交工)验收的基础。

分部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是该分部工程所有单元工程全部完建且质量全部合格。

当合同项目施工达到某一关键阶段(如截流、蓄水等),在进行阶段(中间)验收前,业主或监理机构及时组织联合验收小组,主持分部工程的验收签证工作。

(2)分部工程检查验收的主要任务,是检查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在单元工程验收基础上,按有关规程和标准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

(3)分部工程验收前,承建单位应至少提交以下资料。

1)分部工程的竣工图纸、设计要求和变更说明2)施工原始记录、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鉴定资料和出厂合格证。

3)工程质量检查、试验、测量、观测等记录。

4)单元工程验收签证及质量评定资料。

5)承建单位对分部工程自检合格的资料。

6)特殊问题处理说明书和有关技术会议纪要。

7)其他与验收签证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4)上述验收资料需经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建单位应在限定的时间内,按照审查意见完成资料的修改、补充和完善,并编写施工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工程概况,其中包括施工条件等。

2)施工依据。

3)施工概况,包括施工总布置、施工方法、施工进度等。

4)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包括测量放样、开挖爆破、锚杆锚索、混凝土浇筑等质量保证措施5)施工质量评价,包括对单元工程的检测试验成果分析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以及分部工程质量自评结果。

6)完工工程量清单。

7)尾工项目清单。

(5)承建单位在完成验收资料整理和施工报告编写之后,即向业主或监理机构提交分部工程验收申请报告,并提交施工报告和全部验收资料。

(6)业主或监理机构在接到承建单位的验收申请之后,应及时做好对资料的再审查,组织联合验收组进行现场检查,并主持进行分部工程验收签证。

(7)联合验收组进行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有:1)建筑物部位、高程、轮廓尺寸、外观是否与设计相符。

2)建筑物运行环境是否与设计情况相符。

3)各项施工记录是否民实际情况相符。

4)建筑物是否存在缺陷,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缺陷或事故处理是否符合要求。

(8)分部、分项工程验收鉴定书,正本一式8份,除送交业主、监理单位各1份外,其余6份暂存承建单位,作为阶段验收、单位工程和竣工验收资料的一部分。

(9)对分部工程验收的有关资料和签证书,承建单位及监理机构应按业主要求进行归档。

3.6 阶段(中间)验收(1)当合同施工项目达到某一关键阶段,如截流、蓄水、机组启动前,均应进行阶段(中间)验收。

(2)阶段(中间)验收由业主主持并组织验收委员会(或验收领导小组)进行。

验收委员会(或领导小组)由业主、设计、监理、承建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部门的代表组成。

(3)阶段(中间)验收前28天,承建单位应向业主提出验收申请,并向业主及监理机构提交下述资料。

1)阶段验收申请报告。

2)分部工程的验收签证。

3)待验收工程的施工报告(包括施工大事记)。

4)已完、未完的工程量清单。

5)质量事故或重大缺陷处理及处理后检查记录。

6)建筑物应用及度汛方案。

7)业主或监理单位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4)经业主及监理机构审核验收资料的数量和质量已满足验收要求后,由业主组织验收。

(5)阶段(中间)验收委员会(小组)由业主单位组织并主持,其工作主要包括:1)听取承建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生产(使用)单位的工作汇报。

2)审查验收文件、资料。

3)检查已完工程的质量和形象面貌。

4)检查待建工程的计划安排和主要技术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是否具备施工条件。

5)检查拟投入使用工程是否具备运用条件。

6)对验收遗留问题及缺陷提出处理要求并责成承建单位限期进行处理。

7)根据检查和验收结果,签署阶段(中间)验收鉴定书。

(6)阶段(中间)验收鉴定书,正本一式8份,除送交业主、监理单位各1份处,其余6份暂存承建单位,作为单位工程和竣工验收资料的一部分,副本右干份,由业主单位分送参加验收的有关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

3.7 单位工程验收(1)当某单位工程在合同竣工前已经完建,能独立发挥效益,或业主要求提交投入运行时,应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并根据验收要求继续由承建单位照管与维护,或办理提前使用和资产移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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