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垂直管理机构与地方政府的关系
政府部门间关系
政府部门间关系
作者:孙志超
来源:《求知导刊》2017年第22期
摘要:条块关系是政府部门间重要关系类型,本质是垂直管理部门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是整个政府组织的结构性关系,条块关系的平衡直接关系到一个政府部门间乃至行政管理体制内部治理效率的良性程度。自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了“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政府改革新目标,其中明确指出要“规范垂直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关系”。垂直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又被称为“条块关系”,它历来是中央与地方关系中的重要内容。而条块关系长期保持张力状态反映了政府组织内部某些潜在的功能在发挥作用,从而起到维持部门间组织监督制衡的作用。文章基于目前的研究现状,根据已有的研究成果来对政府部门间的关系进行研究。
关键词:条块关系;制约监督;治理有效性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条块关系是我国行政组织体系中基本的结构性关系,它在各个不同的层面和各个不同的领域影响和制约着整个政府的行政管理。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条块关系几乎成了我国行政管理中一个长期存在的难题,无论中央与省、省与市县以及县与乡镇,都不同程度地被条块关系中的种种矛盾困扰着。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接轨的过程中,原有的条块格局被不断地突破,在动力和阻力、经济生活的组织者和被改革者的双重角色中,条条和块块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正经历着历史性的调整和演变。但是,可以相信,即使在将来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建立后,我国在行政管理中仍然少不了条块结构。因此,在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过程中,从各个不同的角度系统地研究条块关系,这对改革和完善我国的行政管理、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垂直管理与属地管理_行政管理体制的选择
2011 年第 4 期
一些洞见 。 对垂直管理体制的已有研究大多 数 是 描 述 性 的, 主要是媒体的报道①以及一些 学 者 和 垂 直 管
② 经 济 学 界 对 此 的 研 究 非 常 之 少, 我们发现的只有王赛德和潘娇 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所作的短文 。
瑞( 2010 ) 。 他们没有考虑 地 方 政 府 和 地 方 垂 直 管 理 部 门 的 合 谋 问 题, 而我们对此进行了拓展研 而且他们的结论表明垂直管理一定优于属地管理, 这和我们的研究结论显著不同 。 究, 本文遵循了国际上新政治经济学( new political economics ) ③ 的研究进路, 即以现代经济学的分 把新政治经济学的范式应用于中国问 析方法研究政府行为以及制度与政策的内生决定 。 在国内, 题的研究不断增多 。 聂辉华和李金波( 2006 ) 研究了地方政府与企业的合谋, 徐现祥等 ( 2007 ) 和皮 王世磊和张军 ( 2008 ) 讨论了地 建才( 2008 ) 研究了地方政府选择地方市场分割和市场整合的机制, 方政府改善物质基础设施的激励机 制, 陈 钊 和 陆 铭 ( 2008 ) 研 究 了 城 乡 分 割 政 策 的 决 定 机 制, 桂林 ( 2009 ) 研究了中央对政治治理结构的选择, 杨其静( 2010 ) 分析了分权框架下增长和不公平的共生 杨瑞龙等( 2010 ) 研究了上访问责制度 。 现象, 本文安排如下:第二节研究 属 地 管 理 体 制 的 均 衡 情 况, 第三节研究垂直管理体制下的均衡情 第四节对比研究两种管理体制的优劣, 第五节是本文小结 。 况,
科学的宏观调控
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必须切实转变政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1414)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是保持经济总量平衡,促进重大经济结构协调和生产)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是保持经济总量平衡,促进重大经济结构协调和生产力布局优化,减缓经济周期波动影响,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稳定市场预期,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健全以国家发展战略和规划为导向、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主要手段的宏观调控体系,推进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和政策手段运用机制化,加强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与产业、价格等政策手段协调配合,提高相机抉择水平,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形成参与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的机制,推动国际经济治理结构完善。治理结构完善。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企业投资项目,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政府不再审批。强化节能节地节水、环境、技术、安全等市场准入标准,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产能过剩长效机制。 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产能过剩、科技创新、安全生产、新增债务等指标的权重,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加快建立国家统一的经济核算制度,编制全国和地方资产负债表,建立全社会房产、信用等基础数据统一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
浅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垂直部门的监督
浅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垂直部门
的监督
开封市人大常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会
政府垂直部门是指国家家、省在某一区域内设立的的,在地方独立行使职责的的部门。地方人大及其常委委会如何实施对政府垂直部部门的监督,是多年来人大大理论工作者一直探索的一一个老课题,还没有像对当当地政府实施监督那样,有有一套较系统的监督方式。。根据近几年来,我市人大大对政府垂直部门的监督实实践,谈些粗浅看法,以供供探讨。
一、地方人大及及其常委会对政府垂直部门门实施监督的必要性
首先先,从法律角度看,地方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垂直直部门实施监督是有法律依依据的。政府垂直部门是代代表国家在本区域内贯彻实实施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和方针、政策的主体部门门,它是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展需要和便于管理的原则,,从地方政府划分出去或设设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家机关。为了防止监督出现现空间,地方组织法明确规规定:“各级人大及其常委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这就说明,任何执法部门门只要在本区域内都必须接接受监督。这一规定,为地地方人大及
其常委会对政府府垂直部门的监督提供了必必要的法律依据。
其次,,从政府垂直部门的执法角角度看,地方人大及其常委委会的监督是防止“权力失失范”,使法律、法规在本本区域内得以贯彻实施。政政府垂直部门负责人的任免免摆脱了地方权力机关的任任免权,出现了地方人大及及其常委会监督的“盲区””,但是,它的执法行为又又与所在行政区域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息息相关。。可是,所在地政府部门对对它又无法实施监督。他们们的部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执行缺乏地方政府的支持和和保障,一些安排脱节,它它的上级政府部门实施监督督也只能是鞭长莫及的监督督。我们从以往的教训中得得出,不受监督的权力是会会无限扩张的,而无限扩张张的权力是产生腐败可能性性最大的权力。早在解放前前夕,毛泽东同志针对民主主人士提出的执政问题时指指出:“执政若干年后必然然腐败的规律,我们共产党党人已经找到,那就是走人人民监督政府”。因此,地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它实实施监督显得更加重要。
公共管理与政府垂直管理
公共管理与政府垂直管理
公共管理是指管理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和市场行为的一种管理
方式,这是民主社会中政府的基本职能。政府作为公共管理的主体,应当承担起组织、调配和监督社会资源的责任,以提高公共
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公共服务的质量。
政府垂直管理是一种管理模式,它把行政权力从上往下划分为
不同的层级,上级领导对下级行使管理和指导职能的一种方式。
政府垂直管理的核心是权力的下放和责任的分担,是提高公共服
务供给效率和减少行政干预弊端的重要手段。
公共管理与政府垂直管理的关系密切,二者相互依存、互为促进。公共管理需要政府垂直管理的支持,政府垂直管理则需要公
共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共同构成了现代公共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我们从四个方面来探讨公共管理与政府垂直管理的关系。
一、公共管理需要政府垂直管理的支持
公共管理的重点是为公共利益服务,公共资源的配置和管理需
要政府垂直管理的支持。政府垂直管理的核心是权力下放和责任
分担,这种管理模式既保证了政府的效率和协调性,又有利于服
务对象的权益保护和公共利益的实现。政府垂直管理使政府能够
更好地掌握和分配社会资源,为公共管理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撑。
二、政府垂直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政府垂直管理允许政府将一些权力和职责下放给地方政府或社
会组织,从而实现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公共服务的提高。地方
政府和社会组织更加熟悉和了解本地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能够更
好地提供符合市场需求和公共利益的服务。政府垂直管理可以在
一定程度上解决中央政府服务效率低下的问题,有利于提高服务
的质量和效率。
三、公共管理需要政府垂直管理的监督
规范垂直管理机构与地方政府的关系
规范垂直管理机构与地方政府的关系
关键词: 垂直管理机构/地方政府/理顺和依法规范
内容提要: 垂直管理机构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是我国政府间关系的重要内容之一。十七大报告将“规范垂直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关系”,作为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本文分析了垂直管理机构与地方政府的关系的界定、依据和利弊,并着重对理顺和依法规范垂直管理机构与地方政府关系,作了法学思考。
一、垂直管理机构与地方政府关系的界定、依据和垂直管理体制利弊分析
(一)垂直管理机构与地方政府关系的界定
新中国成立后,有的中央或上级政府部门、单位在地方设置了若干派出机构或分支机构。如1950年、1956年先后成立的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等。
改革开放之后,为处理中央政府或上级政府部门、单位在地方的事务,有些中央政府或上级政府部门、单位在地方设置了若干派出机构或分支机构。如根据《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下设出入境检验检疫直属局和出入境检验检疫分支局,实行垂直管理。
由于中央政府或上级政府部门、单位与其派出机构或分支机构是垂直领导关系,而地方政府对设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这些机构、单位没有管理关系,因此这类中央政府或上级政府部门、单位的派出机构或分支机构,叫做“垂直管理机构”,也称“条管机构”。
垂直管理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财务、物资供应等均由上级政府部门直接管理;有的垂直管理机构的党组织关系在地方,由地方党委领导。
垂直管理机构主要有中央政府部门垂直管理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部门垂直管理两种。中央政府部门垂直管理的机构由中央政府部门直接领导,尽管该机构设在地方并从事带有一定地方性的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部门垂直管理的机构由省政府工作部门直接领导。
当代中国政府垂直管理的现状、困境与对策
【 中图分类号】 D 3 6
【 文献标识码 】 A
【 文章编号】 17 — 2720 }3 07 — 5 6 1 78 ( 90 — 00 0 0
现象 , 而 引起 社会 各 界 的极 大 关 注。 因此 , 从 必须
垂直 管理也 称“ 直领 导” 作 为一种 类别 的 国 垂 ,
家行 政机关 , 上到下 实行独 立 、 一领 导的制 度 。 从 统
实行垂 直领导 的 国家 行政机 关 , 中央 到地方构 成 从
一
理性认 识 与反思我 国政府 的垂 直管理 , 按照 党 的十
七 大报告 中 明确 提 出的“ 范垂直管 理部 门和地方 规 政府 的关 系” 进一 步深 化我 国行政 体制改革 , , 建设
服务 型政府 。
一
个 系统 , 不列 入 地方 组 织 序列 , 只在 遵 守法 律 和
S a mFra Baidu bibliotekitain s se rfr a d c n tu ta s r ieg v r me t n ef cie c e k- p sse a d fweu u ri d n srto y tm eom n o sr c e c o en n ,a f t h v e v c u y tm n o fls p v — e
c n rl ain a d srn t e ig t e c nrlz t n.Ho v r s f ra h ie ma a e n tu t r s c n en d, e tai to n te gh nn h e taiai z o we e ,a a te ln n g me t sr cu e i o c r e s h r r ma y h n r e ewe n te c n rla t r y a d t o a o e t ee a n id a c sb t e h e ta uhoi n e lc lg v mme td e t h a k o n e e t e c e k e n t h n u o t elc fa f i h c . c v
垂直管理与属地管理的比较制度分析
China Economic Studies
July 2014 No. 4
垂直管理与属地管理的比较制度分析
皮建才
内容提要: 本文对垂直管理和属地管理进行了比较制度分析,弄清了在什么情况下宜实行垂直管 理,在什么情况宜采用属地管理。在垂直管理体制下,中央政府把两项不同的任务分别委托给垂直管 理机构和地方政府来完成; 在属地管理体制下,中央政府把两项不同的任务同时委托给地方政府来完 成。对于那些分开后会使任务困难增加程度变得比较大但合并后会使任务合并的风险增加程度变得 比较小的任务,中央政府可以采用属地管理体制; 对于那些分开后会使任务困难增加程度变得比较小 但合并后会使任务合并的风险增加程度变得比较大的任务,中央政府可以采用垂直管理体制; 对于那 些分开后会使任务困难增加程度变得比较小且合并后也会使任务合并的风险增加程度变得比较小的 任务,中央政府可以采用属地管理体制; 对于那些分开后会使任务困难增加程度变得比较大且合并后 也会使任务合并的风险增加程度变得比较大的任务,中央政府可以采用垂直管理体制,但是此时需要 注意防范垂直管理机构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合谋。
·14·
给地方政府完成任务带来的额外成本和属地管理体制给中央政府带来的额外风险的不同组合时中央 政府如何进行合适的选择。
二、垂直管理体制
在这一部分,我们将对垂直管理体制进行分析。委托人( 在本文中可以理解为中央政府) 把任务
浅析我国的垂直管理机构——从垂直管理机构设置的必要性及其与地方政府间关系的视角出发
的关系 ,这 对于进一 步理 顺两 者之 问的关系提供 了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 :垂直管理:条条块块 ;地方政府;协作互助
一
、
垂 直管理机 构的概念及其特点
理一 定意义上具有控 制分权超越底线 的平 衡器 的作用 。它 调 动 了地方政府 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极大地解放 了地方生产力 , 但也存在 一些 问题 。其 中如何寻求政府 问纵 向权力的配 置 问 题 即集权 与分权二者 间平衡点成为核心 问题之 一 。地方政 府 作为 “ 经济人 ” ,其行 为受经济理性 的驱使 ,具有趋利性 、非 规 范性的特点 ,行政 性分权过程 中中央政 府宏观调控能力 的 弱化最 终导致 了其对地 方政府控制力 的下 降,地方政府权 力
地方政 府的行政序列 ; 2 、在机构设 置上 ,分为跨行政 区域 和 按行政区划设置两 种:3 、中央部、委 、局全权 负责下属垂 直 领导机构的人事 任免 、工 资福 利、经费和 日常工 作,对垂 直 管理 机构 的上 述事项和 日常运作,地 方政 府无权干涉。4 、 垂直 管理领域主要 在宏观调控 、市场 执法和监管部 门。垂直
任 何组织或者模 式的存在都 需要一个前提 ,即它发挥着
别的组织无法 替代的功能 。一 旦组织 的功能可 以 由别的功能 来 承担 ,或者 说政 治发 展使组织原先承担 的功 能显得不再那
政府部门间关系
政府部门间关系
条块关系是政府部门间重要关系类型,本质是垂直管理部门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是整个政府组织的结构性关系,条块关系的平衡直接关系到一个政府部门间乃至行政管理体制内部治理效率的良性程度。自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了“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政府改革新目标,其中明确指出要“规范垂直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关系”。垂直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又被称为“条块关系”,它历来是中央与地方关系中的重要内容。而条块关系长期保持张力状态反映了政府组织内部某些潜在的功能在发挥作用,从而起到维持部门间组织监督制衡的作用。文章基于目前的研究现状,根据已有的研究成果来对政府部门间的关系进行研究。
标签:条块关系;制约监督;治理有效性
一、引言
条块关系是我国行政组织体系中基本的结构性关系,它在各个不同的层面和各个不同的领域影响和制约着整个政府的行政管理。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条块关系几乎成了我国行政管理中一个长期存在的难题,无论中央与省、省与市县以及县与乡镇,都不同程度地被条块关系中的种种矛盾困扰着。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接轨的过程中,原有的条块格局被不断地突破,在动力和阻力、经济生活的组织者和被改革者的双重角色中,条条和块块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正经历着历史性的调整和演变。但是,可以相信,即使在将来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建立后,我国在行政管理中仍然少不了条块结构。因此,在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过程中,从各个不同的角度系统地研究条块关系,这对改革和完善我国的行政管理、對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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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行政管理体制垂直模式与属地模式效能比较—
以安全生产监督为例
我国行政管理模式及调整动因
我国政府的行政管理体制长期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管理的属地管理
模式。属地管理模式下,各级地方政府全面负责地方治理,并由其所属职能部
门去实现地方事务的制度性安排。谢庆奎认为通过层级化把整个行政区域切成
为块块,又通过各层级对应的部门把块块切成了条条,从而形成条块结合的体系。条与块作为我国行政管理体制的基本结构,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领域,条与块不同的结构关系影响并决定着政府的行政管理体制模式。关于我国
政府的行政管理体制模式在相关的法律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如《国务院组织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大致是说,国务院
领导全国行政事务,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执行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各该级人大的执行机关,领导并组织地方行政事务,接受国务院的领导。在县以
上人民政府设置相应的职能部门,管理经济和社会发展事务。由此就形成了政
府管理行政体制的条管和块管模式。条管是指中央、省直接管理一些行政机关
单位、部门,这些单位的人员都由中央或省直接任命,财、物及业务也都由中
央或省直接管理。由国务院直管的条条,设置分为跨行政区域和行政区域两类。跨行政区域的条管又称为全国范围内的垂管,这类单位有海关、人行、民航、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等;行政区域的条管又称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垂管,这类单位有地税、国土、工商、质监等。块管指的以行政区域划分为基础,行使区
理顺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关系
理顺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关系
作者:陈仕其
地方党委和政府,都担负着推进“三个文明”建设的责任,目标是一致的。但是在一些地方,由于党委与政府职责不清、关系不顺,特别是地方党委站在工作一线过多,管了许多本来应该由政府管的事,政府则管了许多应由社会和企业管的事,造成党政职能“越位”、“错位”和“缺位”等现象,影响了工作,影响了团结,影响了地方的发展。理顺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关系,从而提高执政能力,必须从体制上下功夫。
明确职能定位
地方党委是领导核心,担负着对本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项事业实行全面领导的责任,主要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总揽全局”,就是把主要精力放在抓方向、议大事、管全局上,把握政治方向、决定重大事项、安排重要人事、抓好宣传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协调各方”,就是要统筹协调好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民团体和其他方面的关系,使各方面都能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地方政府是党在地方执政的重要载体,必须服从同级党委的领导,重大问题向党委请示报告,通过政府决策程序把党委的主张、意图、决策转变成政府的政令并付诸实施。在具体工作中,政府主要履行经济调节、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职能,负责经济事务和具体的社会管理事务。
改革领导体制
以党代政的直接执政,会使党和国家的权力缺乏应有的监督,在决策上缺乏必要的程序,是导致专制武断、官僚主义、盲目蛮干和腐败现象的重要原因。地方党委要适应
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由直接执政向间接执政转变,即要由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直接管人管钱管物向政治的、思想的、组织的领导转变。党要通过自己的先进性、凝聚力、战斗力以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来发挥作用、实现领导。党委对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主要是通过对这些机关的党组进行领导以及这些机关的党员领导干部发挥模范表率作
规范垂直管理机构与地方政府的关系规
(三)垂直管理体制利弊分析
目前,我国大多数地方政府部门,实行接受本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上级 主管部门业务指导的管理体制;有些政府部门实行中央或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业 务方面的“事权”,而地方政府管理“人、财、物”,即地方政府和中央或上 级主管部门“双重领导”的体制。中央政府部门乃至省级地方政府部门在一些 专业性强、需耍在纵向上统一执法的领域逐步实行垂直管理,有利于增强中央 宏观调控能力,消除地方保护主义,也有利于资源的统一配置、人员调动和资 金配备,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对省以下保持垂直管理机构在人事与财务上的独 立,使省级以下的机构摆脱下级地方政府的各种干预,也加强了部门执法监管 的权威性、统一性。
垂直管理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财务、物资供应等均由上级政府部门直 接管理;有的垂直管理机构的党组织关系在地方,由地方党委领导。
垂直管理机构主要有中央政府部门垂直管理和省(S 治区、直辖市)政府 部门垂直管理两种。中央政府部门垂直管理的机构由中央政府部门直接领导, 尽管该机构设在地方并从事带有一定地方性的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政 府部门垂直管理的机构由省政府工作部门直接领导。
三、垂直管理机构与地方政府关系之依法规范
按照十七大报告,要“规范垂直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关系”。
(一)合理划分与科学配置政府间职责权限 垂直管理机构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本质上是政府间职责权限的关系。而规 范垂直管理机构与地方政府的职权关系,关键要看管辖的事务的性质。[4]
行政管理学_中南财经政法大学_4 第四章——政府间关系_(4.2.1) 垂直理和属地管理
【2】垂直管理和属地管理
我们要学习和理解纵向的政府间关系,就必须理解一组非常重要的概念,即垂直管理和属地管理。
(1)垂直管理
垂直管理对应的是权力的上收与集中。垂直管理也称“垂直领导”,作为一种类别的国家行政机关,从上到下实行独立、统一领导的制度,中央部委或省直接管理其下属的地方部门,既管“事权”,又管“人、财、物” 权,这些部门与地方政府相互独立,不受地方政府节制和领导。
根据垂直领导部门的不同可以分为中央垂直管理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垂直管理。例如,我国国家税务系统实行从中央到地方的垂直管理和领导,无论是哪一层级的国税部门,都属于中央国家机关序列。
地方税务部门实行省级以下垂直管理,市县地方税务部门均直接受省级地税部门领导和管理,不受所在市县的领导和管理。
按行业划分进行垂直管理有助于行业组织内部的沟通。“由上到下”的直线型垂直领导体制有助于避免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提高行政效率。垂直管理一定意义上具有控制分权超越底线、加强中央集权的平衡器的作用。
然而,过度实行垂直管理将会陷入管的过死、打击地方政府积极性的困境。最为典型的例子当属建国初期实施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成立了许多综合性和专业性的中央管理部门,比如、重工业部、地方工业部、机械工业部、第二机械工业部、冶金工业部、化学工业部、轻工业部、邮电部、农业部、林业部、商业部、粮食部等等,有些部门甚至不断划分从而产生更多的部委,如机械工业部先后有第一、第二至第七机械工业部,商业部也有第一、第二商业部,等等。
中央部委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严格的控制。企业的生产、物资供应、产品定价与销售以及收入分配完全按照国家的指令性计划进行。地方政府和企业的机动性和自主性都非常小。不仅是企业,高等学校也是如此,建国之后一直到改革开放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高等学校实施的都是中央业务部门主管制度,例如农业部管理农业高校、财政部管理财经高校,司法部管理政法院校等等,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中央直属高校绝大部分归口教育部管理,只有少部分归属其他部委管理,如工信部(国防科工委)、国家民委等。
垂直管理研究中若干问题的思考
思 想理 论 双 月刊
行 政 管 理
垂 直 管 理 研 究 中若 干 问题 的思 考
● 董 娟
f 中共 广东 省委 党校 广 东 广州 5 0 5 ) 1 0 3
摘 要 : 观 学界 对 于垂 直 管理 的研 究 , 显存 在垂 直管理 与 派 出管 理概 念 混 淆 , 纵 明 问题研 究过 于空 泛 , 改 革 目的模 糊 等 问题 。为 了进一 步 完善我 国的垂 直 管理研 究 , 须厘 清垂 直 管理 的概 念 、 准 问题 的症 结 , 必 找 明确 垂直 管理 的 目标 . 而真 正将 规 范垂 直 管理 部 门与 地 方政府 阃的 关 系落到 实处 。 从 关键词 : 直 管理 研 究 问题 思考 垂 中图分 类号 : 6 文 献标 识码 : 文章编 号 :0 9 5 8 ( O 1O — 0 8 — 0 D3 A 10 - 3 1 2 l )4 0 7 3 19 9 4年 的分 税 制 改革 有 着 重 要 意 义 。 在 中 央 但 放权 地 方 的 同时 ,如何合 理划 分 中央 与地 方 政 府 间 的权力 关 系却 成 为我 国政 府 管理 中 的一 大难 题 。为
个 系统 , 列入 地方 组 织序 列 , 不 只在 遵 守法 律 和政
围绕垂 直 部 门的 立 、 简 单 循 环 进 行研 究 ; 结 、 废 总 分 析前 期研 究 成果 , 理性 反思 垂 直管理 更 为重要 。
【最新公文】条块关系
条块关系
“条块关系”是指:垂直管理部门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本质上是中央与地方之间权力划分问题。
自十七大报告提出了“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政府改革新目标,其中明确指出要“规范垂直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关系”。垂直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又被称为“条块关系”,它历来是中央与地方关系中的重要内容。
相关书籍,《当代中国政府“条块关系”研究》内容简介:
《当代中国政府“条块关系”研究》从中国政治发展和制度建设的全局蹬发,选取“条块关系”为研究对象,以探寻“四位一体”条块关系模式形成、发展、运作和转型的内在政治逻辑为切入点,对中国政府间纵向关系的动态平衡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全面的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富有建设性的对策组合。
“轴心辐射模式”是《当代中国政府“条块关系”研究》提出的核心概念和理论分析框架。作者认为,职责同构的政府管理模式是中国“条块关系”之所以复杂的主要原因。而以“轴心辐射模式”为特征的国家整合方式又是决定职责同构长期存在的主要制度性根源。
“条块关系”还具体包括着:条块管理,条块分割,条块结合,条块共管,条块矛盾,以及“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号召
处理好条块关系当好领导参谋
建国以来,我国在经济建设中形成了纵向和横向两种经济管理结构。纵向结构,即条条,是按行业、部门从上到下贯通起来的监督管理系统;横向结构,即块块,是隶属于省、市、县等某一层政权企事业单位和经济管理组
织。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各级领导经常遇到如何处理好条块关系的问题。条块关系,即当地政府与业务职能部门的关系,譬如与金融部门的关系,与工商、税务部门的关系等,这些往往是部分与整体、微观与宏观、旧体制与新体制的交叉点。条块关系处理得好,就会形成有利于改革和建设的合力。否则各行其是,就会产生许多纠葛,增加许多麻烦,影响改革和建设的顺利进行。毫无疑问,处理好条块关系,首先是各级领导的重要责任,同时,与辅助领导工作的秘书部门也不无关系。因为在许多地方,协调条块关系的许多基础工作,经常需要秘书人员承担,而他们在这方面发挥的作用,往往是其他人员所不能代替的。秘书应当从全局着眼看待条块矛盾,帮助领导协调好条块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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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垂直管理机构与地方政府的关系
任进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
上传时间:2009-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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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垂直管理机构/地方政府/理顺和依法规范
内容提要:垂直管理机构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是我国政府间关系的重要内容之一。十七大报告将“规范垂直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关系”,作为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本文分析了垂直管理机构与地方政府的关系的界定、依据和利弊,并着重对理顺和依法规范垂直管理机构与地方政府关系,作了法学思考。
一、垂直管理机构与地方政府关系的界定、依据和垂直管理体制利弊分析
(一)垂直管理机构与地方政府关系的界定
新中国成立后,有的中央或上级政府部门、单位在地方设置了若干派出机构或分支机构。如1950年、1956年先后成立的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等。
改革开放之后,为处理中央政府或上级政府部门、单位在地方的事务,有些中央政府或上级政府部门、单位在地方设置了若干派出机构或分支机构。如根据《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下设出入境检验检疫直属局和出入境检验检疫分支局,实行垂直管理。
由于中央政府或上级政府部门、单位与其派出机构或分支机构是垂直领导关系,而地方政府对设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这些机构、单位没有管理关系,因此这类中央政府或上级政府部门、单位的派出机构或分支机构,叫做“垂直管理机构”,也称“条管机构”。
垂直管理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财务、物资供应等均由上级政府部门直接管理;有的垂直管理机构的党组织关系在地方,由地方党委领导。
垂直管理机构主要有中央政府部门垂直管理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部门垂直管理两种。中央政府部门垂直管理的机构由中央政府部门直接领导,尽管该机构设在地方并从
事带有一定地方性的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部门垂直管理的机构由省政府工作部门直接领导。
与中央或上级政府部门与地方政府及其部门之间的关系一样,中央或上级政府部门及其垂直管理机构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也被形象地称为“条条块块关系”,它历来是中央或上级与地方政府关系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根据《地方组织法》)和国务院各机构、单位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三定规定”),我国上下级政府及其部门、机构之间的“条块关系”,主要有四种情形:(1)作为地方政府的工作部门,受本级政府统一领导,并且受国务院或上级政府主管部门业务指导。如教育、民政等部门。
(2)作为地方政府的工作部门,受本级政府统一领导,并且受国务院或上级政府主管部门业务领导。如审计、行政监察、公安、统计、烟草专卖等部门。这类工作部门通常称为“双重领导部门”。其中有些以地方政府领导为主,有些以上级主管部门业务领导为主。
(3)作为中央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或分支机构,受中央主管部门的垂直领导。如海关、金融、国税、外汇、证券、保险、民航、流域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等等机构或单位。
(4)实行半垂直领导体制,即中央政府主管部门对省级政府工作部门有领导或指导关系,省级政府对工作部门也有领导关系,但省以下实行垂直管理,省以下地方政府对这些机构、单位没有领导关系,如工商、地税、质监等机构。
其中,属于上述(3)、(4)情形的机构、单位,就是所谓的“垂直管理机构”,即指设立在本行政区域内不属于同级政府管理的有实施法律、法规职责的行政机构或单位。
(二)垂直管理的依据
垂直管理部门对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实行垂直管理,主要是由有关法律、法规授权。如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三条,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作为中国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并对分支机构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类似的还有,海关总署下设广东分署、天津特派办、上海特派办,依法协助总署指导和监督辖区内各直属海关的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工作,海关总署直属海关和隶属海关,承担关区内的各项海关业务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法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的通信管理局实行垂直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依法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设立分局、外汇管理部等。
也有的是根据“三定规定”实行垂直管理,如商务部在大连等16个地方派驻的特派员办事处;国家海洋局派出机构北海分局、东海分局和南海分局;国家统计局在全国下设的调查总队、调查队;财政部在各省、自治区(不含西藏)、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设立的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环境保护部设立的区域环境督查中心和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国家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总局领导设在地方的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业务管理等。[1]
(三)垂直管理体制利弊分析
目前,我国大多数地方政府部门,实行接受本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上级主管部门业
务指导的管理体制;有些政府部门实行中央或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业务方面的“事权”,而地方政府管理“人、财、物”,即地方政府和中央或上级主管部门“双重领导”的体制。中央政府部门乃至省级地方政府部门在一些专业性强、需要在纵向上统一执法的领域逐步实行垂直管理,有利于增强中央宏观调控能力,消除地方保护主义,也有利于资源的统一配置、人员调动和资金配备,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对省以下保持垂直管理机构在人事与财务上的独立,使省级以下的机构摆脱下级地方政府的各种干预,也加强了部门执法监管的权威性、统一性。
但随着垂直管理机构的增多,也带来了一定的负面效应:一是在垂直管理体制下,地
方政府对垂直管理机构的监督弱化;二是垂直管理机构增多、权限扩大,造成架空地方政府管理、地方政府组织功能残缺;三是垂直管理机构的人、财、物虽然不受制于地方,但很多工作的协调落实还需要地方政府去牵头,垂直管理本身仍难以完全摆脱地方干扰。另外,垂直管理机构增多也可能忽视当地发展实际,加剧“政出多门、部门打架”等现象。[2]个别本属于地方政府的事务不适当地垂直管理,也使地方政府的权责脱节。
因此,垂直管理机构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亟待理顺。
二、理顺垂直管理机构与地方政府的关系
(一)垂直管理机构与地方政府的基本关系
垂直管理机构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主要体现在权限分工、互相监督和工作协助等方面。
一是权限分工关系。根据我国宪法,国务院行使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和监察等工作以及国防建设事业、民族事务,管理对外事务,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等职权,并有权决定中央政府与省级地方政府的职权的具体划分;而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政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具体而言,外交、国防等涉及国家主权的事项,金融、海关、国家税务、外汇管理等
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事项,以及海洋、流域管理、民航地区管理等跨行政区域的全国性事务,由中央政府直接管理,同时依据需要设立派驻机构或分支机构实行管理或依法授权地方政府部门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民族事务、司法行政、计划生育、食品安全等行政工作等,则由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