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实施细则
计量支付实施细则-监理计量支付实施细则
计量支付实施细则-监理计量支付实施细则监理计量支付实施细则是指在建设项目的监理过程中,在支付工程款项时,采取的计量支付方式所要遵循的规则和程序。
监理计量支付实施细则的目的是确保支付金额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并促进建设项目的有序进行。
一、监理计量支付的基本原则1.权责明确原则:明确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责任和权力,确保计量支付工作的顺利进行。
2.公开公正原则:计量支付的程序和结果要公开透明,并能够公正评估工作量和工程质量,保证参与方的利益。
3.标准一致原则:计量支付的依据和标准要统一,避免歧义和矛盾,确保支付结果的准确性。
4.数据完整原则:计量支付所需的数据要完整齐备,确保支付金额的准确性。
5.信息共享原则:监理单位和其他相关方应共享工程信息,以便对工作量和工程质量进行正确评估。
6.反作弊原则:严禁任何作弊行为,对于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确保金钱的安全性和工程质量的可靠性。
二、监理计量支付的程序1.计量支付前的准备工作(1)建立健全的工程计量支付制度,明确计量支付的程序和要求。
(2)确定计量支付的时间节点和支付方式。
(3)明确参与计量支付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金融机构的责任和义务。
(4)制定计量支付的相关规定和标准,确保计量支付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5)建立工程信息共享平台,确保相关方能够共享工程信息。
2.计量支付的操作步骤(1)监理单位根据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计量核对,评估工作量。
(2)监理单位出具工程计量支付单据,详细记录工程量和计量金额。
(3)施工单位对计量支付单据进行核对,如有异议应及时提出。
(4)金融机构对计量支付单据进行审核,确保金额和付款方的准确性。
(5)金融机构进行支付操作,将款项划拨至指定账户。
三、监理计量支付的注意事项1.监理单位应具备行业相关资质和丰富的工程经验,确保计量支付工作的准确性。
2.计量支付单据要详细、真实、完整,确保支付金额的准确性。
3.金融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支付环节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工程计量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计量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计量工作,提高工程计量的准确性,确保工程款支付的真实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工程范围内所有工程计量工作。
第三条工程计量应遵循客观、公正、真实、准确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工程计量管理工作由项目经理部负责,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设立工程计量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工程计量工作。
第六条工程计量管理部门职责:1. 负责制定工程计量管理制度;2. 负责组织工程计量人员的培训和考核;3. 负责对工程计量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和分析;4. 负责与业主、监理单位进行工程计量协调和沟通;5. 负责工程计量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上报。
第三章工程计量流程第七条工程计量流程如下:1. 工程计量人员根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现场实际情况,对工程量进行计算;2. 工程计量人员将计算结果填写在工程量计算单上,并签字确认;3. 工程计量管理部门对工程量计算单进行审核;4. 审核通过的工程量计算单报送业主、监理单位;5. 业主、监理单位对工程量计算单进行复核,并签字确认;6. 工程计量管理部门根据复核结果,编制工程计量报告。
第四章工程计量数据管理第八条工程计量数据应真实、准确、完整,并妥善保管。
第九条工程计量数据包括:1. 工程量计算单;2. 工程计量报告;3. 工程计量原始记录;4. 工程计量资料。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条项目经理部应定期对工程计量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计量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对工程计量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应予以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对在工程计量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细则由项目经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上述实施细则,可以确保工程计量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为工程款支付提供可靠依据,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w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实施细则
湖南省桃江县白竹洲水电站工程工程计量与价款结算办法1 总则1.1、本工作办法依据工程施工承建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合同文件”),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文件、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编制方法、以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范)编制。
1.2、合同支付及计量依据。
(1)工程施工承建合同及其他有效的合同组成文件。
(2)经业主授权的项目管理(或监理)机构签发的工程设计施工详图(技术要求、设计变更通知)、批复的施工方案及其他有效设计文件。
(3)国家及部门颁发施工技术规程、规范、技术标准中关于工程量计量的规定。
(4)经业主单位或监理 (或项目管理)机构确认并有文字依据的有关工程量计量与测量图件等资料。
1.3、本工作办法运用范围。
本细则适应于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土建项目以及按承建合同规定必须对承包人支付的其他工作项目。
1.4、合同支付计量与签证依据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进行。
只有按有效设计文件施工完成、工程质量检验合格、按合同文件规定范围内所有工程量支付,并按合同规定程序和监理文件要求进行的已完工程项目与工作量,才能列人支付计量与合同支付申报中。
1.5、工程质量的合格认证,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技术要求和SDJ249-88《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进行。
1.6、计量原则1.6.1、主体工程的计价按施工合同中规定的工程量和单价执行,临时工程为总价承包项目,按总价支付。
不论是主体工程和临建工程,均要按工程进度及合同规定支付,不能过早支付工程款。
1.6.2、主体工程的计量超出合同工程量清单“估算数量”,其计价原则;除业主,总监或专题会议有所规定外,仍按合同中规定的单价执行,其计价原则遵循合同规定。
1.6.3、凡是需要计量支付已完工程的项目,其组成实物工程量的所有材料,必须有检测报告,级配试验等资料,如钢筋砼浇筑工程,水泥、钢筋、沙、石等要事先检测,检测合格后,才准许做随机取样的砼试块试验等后序工作,具备上述条件后,才准予计量。
工程计量支付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实施细则 1. 总则1.1本细则适用于青龙水电站导流洞工程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以及工程款支付的工作。
1.2为进行有效的投资控制,规范工程计量与支付程序,特编制本细则。
1.3编制依据1.3.1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文件和监理合同文件(以下简称“合同”);1.3.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003)。
1.4 执行“现场工程量签认单”、“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表”、“工程进度款审核汇总表”、“工程预付款申请表”(见附表)。
2. 施工项目的计量与支付2.1计量支付应同时满足的条件:2.1.1在监理机构签认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或通知)、监理指示等有效文件范围内的工程量及计日工。
2.1.2经质量检验合格的已完成工程量。
2.1.3属于监理范围,有合同规定计量支付的。
2.2计量程序2.2.1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对原始地面地形以及计量起始位置地形进行测绘。
2.2.2施工单位对需计量的部位进行量测前,须向监理部提出申请(可以用口头、电话等申请方式)。
2.2.3监理人员在接到申请后,应审查量测部位、方式、具备条件,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方可同意进行量测。
2.2.4监理人员采取现场旁站或复测的方式,对施工量测进行复核。
2.2.5 当监理人员要求对计量工程任何部位进行补充或对照量测时,施工单位应立即派出代表和测量人员按要求进行测量,并及时按要求提供量测成果资料。
若施工单位未按指定时间和要求派出上述代表和测量人员,则由监理工程师主持的量测成果被视为对该部分工程量的正确量测,除非施工承建单位在被告知量测成果后三天内,向监理部提出书面复查、复测申请,并被总监理工程师接受。
2.2.6 施工单位对总价包干项目以外的工程量均须填报“现场工程量签认单”(一式三份, 签证后施工、监理、业主各持一份),并附由监理或业主审核同意的原始量测资料,必要时还需附注平面图、断面图、计算说明等。
2.2.7 监理人员应认真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现场工程量签认单”,若有遗漏、重大偏差等问题,应要求补充或返回重新报送。
工程计量支付监理实施细则
XX市绕城高速公路东段项目E驻地办计量支付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审核:二00八年八月计量支付监理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做好XX绕城高速公路东段的计量支付工作,使本项目的计量支付工作规X化、统一化和程序化,使各项目部能够标准、快速、准确地提供计量基础资料,加快工程计量,减少工程计量资料错、漏,简化工程计量传递环节,根据招标文件及《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本项目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项目的计量支付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计量依据工程量清单及说明、施工图图纸、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技术规X、监理工程师的有关指令、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工程变更令、索赔申请审批决定等。
二、工程计量的条件1.已完工程满足合同文件规定的要求。
2.工程X围符合工程量清单中规定或经批准的工程变更。
3.工程量达到合同规定的计量或数量。
4.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规定或监理工程师和指挥部的指令要求。
5.按规定程序和内容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中间检验申批表及供其审查需要的试验数据、质检资料、施工记录、计量方法和附图等资料。
6.中期支付证书满足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最低支付限额200万元。
三、工程计量申报(一)工程计量申请的提出承包人应严格履行监理程序,及时准确填报各工序检验资料。
分项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整理汇总该分项工程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及测量和试验资料,及时向驻地办提出分项工程检验和中间交验申请。
驻地办组织交验小组完成现场工程数量、工程质量的核验及对该分项工程的评定和分项工程资料的审核工作后,由驻地工程师签发《分项工程检验申请和中间交验审批表》。
承包人申报计量时,应先将本期拟计量工程的资料整理好提交驻地办审查。
本期拟计量工程的资料包括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和工程计量资料,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含开工申报资料、工序检验相关资料、质量检测相关资料。
工序检验相关资料一般按工序流程来收集、整理、归档;质量检测资料一般为试验检测资料(试表及测表)和分项工程检验评定表及检测报告;工程计量资料包括分项工程检验申请和中间交验审批表(分项工程交验)、中间交工证书(单位工程及分部工程交工)、分项工程材料检测及其他试验报告汇总表(要求有具体检测数据)、必要的附图、成品、半成品出厂合格证复印件;质量评定表和计量支付报表用表。
计量与支付监理实施细则
计量与支付监理实施细则本项目工程的计量与支付,应与施工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以及施工图纸相符合;工程的计量工作都应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由承包人测量、记录、计算并填写申请报表,由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本项目工程均采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计量与支付,计量支付费用金额精确至元;支付的最低限额为10万元。
一、计量计量是对承包人已完成工程量进行测量与计算的确认过程。
1、计量的范围:本项目工程计量的范围是:(1)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2)已批准的变更工程预算审查书中的增补项目。
2、不予计量监理工程师要严格计量程序,坚持计量原则,下列工作不予计量;(1)为完成项目工程所必须的模板、脚手架、装备、机具、螺栓螺帽、电焊条、燃润油、人工费、电水费用;(2)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凡超过图纸设计的工程;(3)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工程;(4)已经计量但因质量问题而进行返工的工程;(5)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的任何分项工程或其细目工程则应被认为是其他相关的工程的附属工作而不另行单独计量;(6)钢筋、钢板和型钢应按图纸尺寸换算计量,对在加工焊接中的搭接、搭套筒、下脚料、定位钢筋等不予计量;(7)未经承包人提出计量申请的工程不予计量。
3、计量的原则和依据计量的工程数量必须是根据实测的资料计算得到的,经承包人提出计量申请、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经项目管理处批准后才得以计量。
对结构物等可以根据施工图纸标注的设计尺寸直接进行计算而得到工程数量。
计量的依据:a.工程量清单及说明;b.变更数量审查预算书;c.施工技术规范;d.施工图纸;e.业主、监理、承包人三方联测资料;f.《补充技术规范;》g.合同条款;4、计量分类及相关程序根据项目管理工作需要,把计量分为控制计量、中间计量和分项工程完工计量三类,控制计量是中间计量的依据,中间计量是期中支付的依据,完工计量是交工支付和竣工结算的依据。
(1)控制计量程序a.开工前,监理办会同项目管理处首先将各合同段实体工程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计量单元进行细分。
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实施细则第一节总则1.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汇编》,为及时、准确的办理工程计量,规范合同支付程序,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包括工程量清单、工程计量与合同支付的管理。
第二节工程量清单管理2.1房建项目部在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应开展工程量清单核算工作。
在施工图纸齐全后两个月内对原投标清单进行全面核算,确定工程量支付清单;对原清单中未含工程项目进行增补,及时编制工程量增补清单,并填写《增补清单报签单》,经公司审核后报集团公司审批。
2.2填写《增补清单报签单》须填写报签单位、经办人、工程名称、合同编号、增补清单金额。
《增补清单报签单》中报签内容一栏须说明增补单价测算的原则和依据。
第三节工程计量管理3.1工程计量由房建项目部根据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进行审核、监督与指导,具体工作委托监理单位组织实施。
3.2工程计量前,房建项目部应对工程计量支付的总体申请进行审批。
3.3房建项目部采用工程计量与工程质量相结合的原则,以分项工程为计量单位,以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等级为计量前提,严格依据招标文件、合同条款进行工程计量。
第四节合同支付管理4.1 支付条件(1)合同支付必须符合合同条款的规定。
(2)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并符合规定标准。
(3)合同支付必须经主管领导审批。
(4)在资金使用计划额度以内。
(5)未签订合同不得提前支付合同款项。
4.2施工及施工监理合同支付(1)经招标的工程项目,合同支付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2)不执行工程计量的施工合同的支付,应按照订立的合同条款执行。
4.3 征地拆迁合同支付,按征地拆迁合同条款及支付程序进行。
4.4 其他合同支付。
凡与工程建设有关,且合同价款进入工程决算的其它合同及协议书的支付,均应按照合同条款及支付程序办理。
4.5 支付程序。
按集团公司规定的支付程序进行合同支付。
第五节资料管理5.1 建立合同支付台帐。
监理计量与支付实施细则
计量与支付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一、计量支付程序计量采取总监办相关监理工程师、业主工程技术部相关人员与承包人共同计量的办法。
承包人完成一个可以单独计量的工程后,申请监理工程师对其进行收方计量,完成《中间计量表》的签认。
具体程序如图1、图2所示。
图1 计量支付办理流程图1、承包人上报报表/附件/台帐和报表软盘到驻地办2、驻地办审查台帐及支付报表,填写支付审核表、台帐审核报告,每月月底填报一次3、总监办审查台帐及支付报表,填写支付审核表、台帐审核报告,每月月初填报一次4、工程处审查计量工程项目质量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填写支付审核表5、合同处审查计量支付工程项目是否符合有关合同文件规定,填写支付审核单/台帐审核报告图2 计量程序框图第二章计量二、计量的原则计量是对承包人已完成的工程数量进行计算和测量的过程。
在计量过程中,必须满足以下要求:(一)只能对工程量清单中的所列项目进行计量,变更工程须完善全部变更手续后才能计量。
所有计量的项目必须是承包人完成了该项目的各项工序,手续齐备,形成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合格产品”之后,才能组织计量工作。
(二)计量必须严格按合同文件中的计量规定进行,与计量有关的合同文件如下:1、技术规范2、图纸3、工程量清单及说明4、变更单5、费用索赔审批表6、其它合同文件(三)工程未经质量验收(以中间交工证书的签定为准),不能组织计量工作。
必须明确,计量的对象是合格品而不是次品,因此,监理工程师签发中间交工证书是组织计量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四)计量不改变承包人应尽的任何义务。
尽管要求计量的对象是合格品,但若事后发现已计量的工程有缺陷,仍不免除承包人无偿返工的责任,与此同时,业主有权扣回已计量支付的工程款项。
三、关键性的计量工作:(一)原始地面线标高的测量;(二)竣工测量;(三)土石分界线的测定(土石比例以设计为准);(四)隐蔽工程的计量。
(包括标高测量、尺寸测量等)进行关键性的计量工作时,承包人应通知总监办计量工程师和其它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一起开展计量工作。
监理计量与支付实施细则
监理计量与支付实施细则计量与支付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一、计量支付程序计量采取总监办相关监理工程师、业主工程技术部相关人员与承包人共同计量的办法。
承包人完成一个可以单独计量的工程后,申请监理工程师对其进行收方计量,完成《中间计量表》的签认。
具体程序如图1、图2所示。
图1 计量支付办理流程图1、承包人上报报表/附件/台帐和报表软盘到驻地办2、驻地办审查台帐及支付报表,填写支付审核表、台帐审核报告,每月月底填报一次3、总监办审查台帐及支付报表,填写支付审核表、台帐审核报告,每月月初填报一次4、工程处审查计量工程项目质量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填写支付审核表5、合同处审查计量支付工程项目是否符合有关合同文件规定,填写支付审核单/台帐审核报告图2 计量程序框图第二章计量二、计量的原则计量是对承包人已完成的工程数量进行计算和测量的过程。
在计量过程中,必须满足以下要求:(一)只能对工程量清单中的所列项目进行计量,变更工程须完善全部变更手续后才能计量。
所有计量的项目必须是承包人完成了该项目的各项工序,手续齐备,形成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合格产品”之后,才能组织计量工作。
(二)计量必须严格按合同文件中的计量规定进行,与计量有关的合同文件如下:1、技术规范2、图纸3、工程量清单及说明4、变更单5、费用索赔审批表6、其它合同文件(三)工程未经质量验收(以中间交工证书的签定为准),不能组织计量工作。
必须明确,计量的对象是合格品而不是次品,因此,监理工程师签发中间交工证书是组织计量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四)计量不改变承包人应尽的任何义务。
尽管要求计量的对象是合格品,但若事后发现已计量的工程有缺陷,仍不免除承包人无偿返工的责任,与此同时,业主有权扣回已计量支付的工程款项。
三、关键性的计量工作:(一)原始地面线标高的测量;(二)竣工测量;(三)土石分界线的测定(土石比例以设计为准);(四)隐蔽工程的计量。
(包括标高测量、尺寸测量等)进行关键性的计量工作时,承包人应通知总监办计量工程师和其它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一起开展计量工作。
精华资料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实施细则
精华资料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实施细则.doc 文档标题:精华资料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实施细则文档大纲:引言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的重要性实施细则的目的和意义第一章: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概述1.1 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的定义1.2 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的原则1.3 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的作用第二章:工程计量监理实施细则2.1 工程计量监理的职责和任务2.2 工程计量监理的工作流程2.3 工程计量监理的方法和技巧2.4 工程计量监理的记录和报告第三章:工程支付监理实施细则3.1 工程支付监理的职责和任务3.2 工程支付监理的工作流程3.3 工程支付监理的审核要点3.4 工程支付监理的争议处理第四章:计量与支付监理的法律依据和标准4.1 相关法律法规概述4.2 计量与支付监理的标准和规范4.3 计量与支付监理的法律责任第五章:案例分析5.1 典型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案例5.2 案例分析及经验总结第六章:风险管理与质量控制6.1 风险识别与评估6.2 风险预防与控制措施6.3 质量控制体系的建立与实施第七章:信息化管理在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中的应用7.1 信息化管理的概念7.2 信息化管理工具与平台7.3 信息化管理在计量与支付监理中的实际应用结语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的未来发展趋势对实施细则的总结和建议附录A. 相关法律法规清单B. 计量与支付监理标准和规范清单C. 计量与支付监理常用表格和模板D. 参考文献部分内容示例:引言在建筑工程领域,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是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合理控制成本的关键环节。
本文档旨在提供一套完整的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实施细则,以指导监理人员高效、规范地开展工作。
第一章: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概述1.1 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的定义工程计量监理是指对建筑工程中使用的各类材料、设备、人工等进行准确计量的过程,以确保工程量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支付监理则是指对工程款支付的审核、批准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支付的合规性。
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细则
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细则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细则1临时工程承包人对临时工程项目费用进行分解,报监理现场机构批准后予以支付。
2施工导流工程(若有)(1)施工合同中,施工围堰、基坑排水、基坑截渗工程、安全度汛、场内交通设施、供电、供水、临时房屋建筑及完工后施工场地恢复等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总价进行支付。
总价支付应包括上述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试验、工程运行和维护以及质量检查、验收等所需的全部人工、材料和使用设备等一切费用。
3土方明挖(1)土方明挖的计量和支付应按不同工程项目以及施工图纸所示的不同区域和不同高程分别列项,以立方米(m3)为单位计量,并按《工程量清单》中各相应项目的每立方米单价进行计量和支付。
(2)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植被清理工作内容,其所需的全部清理费用应分摊在《工程量清单》相应的土方明挖项目的每立方米单价中,不再单独进行计量和支付。
(3)上述土方明挖的单价应包括土方的开挖、装卸、运输及其表土开挖、植被清理、边坡整治、基础和边坡面的检查和验收以及地面平整等全部费用。
(4)土方明挖开始前,承包人应按监理现场机构指示测量开挖区的地形和计量剖面,报监理现场机构复核,并按施工图纸或监理现场机构批准的开挖线进行工程量的计量。
承包人所有计量测量成果都必须经监理现场机构签认。
超出支付线的任何超挖工程量的费用均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量的每立方米单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5)在施工前或在开挖过程中,监理现场机构对施工图纸做出的修改,其相应工程量应按监理现场机构签发的设计修改图进行计算,属于变更范畴的应按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规定办理。
(6)除施工图纸中标明或监理现场机构指定作为永久性排水工程的设施外,一切为土方明挖所需的临时性排水费用(包括排水设备的采购、安装、运行和维修等),均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各土方明挖项目的单价中。
(7)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对土料场进行复核和重新勘测的费用以及取样试验的所需费用,均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各开挖项目的每立方米单价中。
第十四章计量支付监理实施细则
第十四章计量支付监理实施细则第十四章计量支付监理实施细则一、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 工程的计量支付。
本工程含河道清淤工程、管涵工程、跌水工程、闸首控制工程、桥梁护砌工程、河道生态护坡工程等。
二、编制依据1、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及其它有效的合同组成文件。
2、经监理部签发的工程施工图(技术要求、设计变更通知)及其他有效设计文件。
3、国家及部门颁发施工技术规程、规范、技术标准中有关工程量计量的规^定。
4、经业主单位或监理部确认并有文字依据的有关工程量计量与量测图件等资料。
3、专业工作特点和控制要点1、专业工作特点(1)施工监理是控制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施工工期和工程费用,提高工程投资效益及工程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在监理工作中,监理工程师必须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维护业主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2)计量支付控制是施工监理工作中的重要主城部分,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施工承建合同,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对工程进行科学、严格的管理,将工程静态投资和动态投资控制在工程概算以内。
2、专业工作控制要点:(1)确定工程计量支付控制目标值;(2)尽量避免导致工程造价突破投资控制目标值的事件发生,或降低工程造价突破投资控制目标值的额度;(3)对于不同形式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严格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价款调整范围和方式进行投资控制;(4)防止工程进度款超前、超量支付;(5)避免造成违约和施工单位索赔的条件,减少向业主索赔的发生。
四、监理工作内容、技术要求和程序1、监理工作内容(1)监理机构应审核承包人提交的资金流计划,并协助发包人编制合同工程付款计划。
(2)监理机构应建立合同工程付款台账,对付款情况进行记录。
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对合同工程付款情况进行分析,必要时提出合同工程付款计划调整建议。
(3)工程计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可支付的工程量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经监理机构签认:属于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或发包人同意的变更项目以及计日工。
工程计量支付监理细则
工程计量支付监理细则1. 引言工程计量支付监理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它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建筑工程项目顺利完成的重要措施之一。
本文旨在规范工程计量支付监理的工作流程和具体细则,确保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得到有效控制和保障。
2. 工程计量支付监理的任务2.1 监督工程进度工程计量支付监理应及时进行现场检查,监督进度计划和施工计划的执行情况,并针对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向业主做好汇报。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进度完成相应工程量,及时发现进度偏差并推动进度调整。
2.2 保障工程质量工程计量支付监理应当积极参与工程施工质量的控制,执行质量检查计划,发现并及时纠正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
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与质量管理得以顺利实施,达到计划的质量标准。
2.3 控制工程成本工程计量支付监理应当按照工程预算计划,合理监督工程的成本费用,及时发现工程成本预算和实际情况的差异,并对于超预算的费用项目和成本情况,及时提出申请和报告,并推动有关部门做出决策。
2.4 保障工程安全工程计量支付监理应当积极关注工程安全状况,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并及时提出措施和预警,确保工程施工中没有发生重大事故和安全生产事件。
同时,工程计量支付监理还应当按照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工程现场的安全条件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并纠正漏洞和隐患。
3. 工程计量支付监理的具体细则3.1 工程计量支付检查工程计量支付监理应当对施工单位的工程量进行计量支付检查,详细记录工程量的完成情况,确保工程量支付的准确性。
对于建设工程划分的工程量,工程计量支付监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的要求进行计量支付检查。
通过工程计量支付检查,可以及时掌握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量情况,对于工程量支付的纠纷和问题进行及时的处理。
3.2 工程款支付管理工程计量支付监理应当按照工程施工支付计划和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及时监督工程款支付的实际情况,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要求收取相应的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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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实施细则湖南省桃江县白竹洲水电站工程工程计量与价款结算办法1 总则1.1、本工作办法依据工程施工承建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合同文件”),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文件、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编制方法、以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范)编制。
1.2、合同支付及计量依据。
(1)工程施工承建合同及其他有效的合同组成文件。
(2)经业主授权的项目管理(或监理)机构签发的工程设计施工详图(技术要求、设计变更通知)、批复的施工方案及其他有效设计文件。
(3)国家及部门颁发施工技术规程、规范、技术标准中关于工程量计量的规定。
(4)经业主单位或监理 (或项目管理)机构确认并有文字依据的有关工程量计量与测量图件等资料。
1.3、本工作办法运用范围。
本细则适应于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土建项目以及按承建合同规定必须对承包人支付的其他工作项目。
1.4、合同支付计量与签证依据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进行。
只有按有效设计文件施工完成、工程质量检验合格、按合同文件规定范围内所有工程量支付,并按合同规定程序和监理文件要求进行的已完工程项目与工作量,才能列人支付计量与合同支付申报中。
1.5、工程质量的合格认证,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技术要求和SDJ249-88《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进行。
1.6、计量原则1.6.1、主体工程的计价按施工合同中规定的工程量和单价执行,临时工程为总价承包项目,按总价支付。
不论是主体工程和临建工程,均要按工程进度及合同规定支付,不能过早支付工程款。
1.6.2、主体工程的计量超出合同工程量清单“估算数量”,其计价原则;除业主,总监或专题会议有所规定外,仍按合同中规定的单价执行,其计价原则遵循合同规定。
1.6.3、凡是需要计量支付已完工程的项目,其组成实物工程量的所有材料,必须有检测报告,级配试验等资料,如钢筋砼浇筑工程,水泥、钢筋、沙、石等要事先检测,检测合格后,才准许做随机取样的砼试块试验等后序工作,具备上述条件后,才准予计量。
1.6.4、每月进度款支付,均要扣留月进度金额10%作为保留金,保留金限额为合同总价的5%.保修期一年之后,工程缺陷修复,经监理部等单位检查无问题之后、总监批准,才同意办理退还保留金手续。
1.6.5、工程项目其单价在100元以下的项目,计算工程量,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单价在100元以上的项目,计算到小数点后2 位,合价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到元。
1.6.6、合同以外的工程,未明确计价原则的项目,除业主、总监有批文外,一般不安排施工(防洪、抢险工作除外)也不予支付。
1.6.7、无论是计量、计价,每次办理月进度款支付时,监理与施工单位均要在申请支付表上盖上公章、签署负责人和经办人名字、日期,方才生效。
1.6.8、月进度支付报表,施工单位先提供1份正式成果表,经监理部、管理部(或有业主参与)审核确认无误后,再打印、复制一式3份,送交监理部签字盖章,而后再送交项目管理部办理手续。
1.6.9、无论是计量与计价发生误差,在中间计量过程中,均不修正,只有在下月或工程竣工结算时才予以修正。
办理月进度支付报表期限,每月26前日送交支付报表,监理本月27日~次月5日审核报表,而后将审报表提交施工单位打印、复制。
2 工程量的确认范围2.1、投标书工程量报价表中所列的工程量,不能作为合同支付结算的工程量。
申报支付结算的工程量,应经监理工程师(包括项目管理人员)验收合格、符合支付计量要求的已完工程量,按批复的施工方案所做报价中支付分类单价,按单位、分部、单元工程分类进行量测与度量。
2.2、对某项工程(或部位)进行支付工程量量测时,应在量测前向监理机构递交收方量测申请报告。
报告内容应包括:单位工程名称,分部工程、单元工程和编号,量测方法和实施措施,经监理 (或项目管理)机构审查同意后,即可进行工程量量测工作。
必要时,监理 (或项目管理)机构将派出监理测量或计量工程师参加和监督量测工作的进行。
2.3、监理工程师(包括项目管理人员)要求对收方工程任何部位进行补充或对照量测时,应立即派出代表和测量人员按要求进行量测,并及时按监理工程师(包括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提供测量成果资料。
如果承建单位未按指定时间和要求派出上述代表和测量人员,则由监理工程师(包括项目管理人员)主持的量测成果被视为对该部分工程合同支付工程量的正确量测,除非承建单位在被告知量测成果后3天内,向项目管理(或监理)机构提出书面复查、复测申请,并被监理工程师(包括项目管理人员)接受。
2.4、土方开挖前,承建单位应对开挖区域的地形进行复测。
石方开挖前承建单位还应对完成全方开挖后的出露地形再进行测量,并将测量成果报监理 (或项目管理))机构审查,以使监理 (或项目管理)机构进行校测复核。
土石方开挖的合同支付工程量,按施工详图或经设计调整最终确认的开挖线(或被命线),以自然方m3为单位进行量测和计量。
2.5、所有建筑物基础的二次扩挖,按原设计开挖线和最终扩挖线之间的自然方计量。
若上述两条开挖线之间的距离小于0.15m,则按0.15m计量。
2.6、土石坝坝体填筑支付工程量,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的,按不同高程、不同部位、只同填料的填筑面积,经过施工期间压实及自然沉陷以后的压实方,以m3为单位进行量测。
2.7、所有为合同支付所进行的量测与度量(包括计算书、测图等)成果,都必须事先报经监理 (或项目管理)部门审核。
2.8、除非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合同支付计量以有效设计文件所确定的已完工程项目或构筑物边线,按净值计量与度量。
2.9、计量精度,土石方工程项目取至m3,混凝土工程与砌体工程项目取至 0.1 m3,钢筋及钢件取至0.1kg,防渗体工程等以m2为计量单位的取至0.1m2,钻孔计量取至0.1m。
2.10、因为设计变更所发生的工程量,但必须持有经过设计人的设计变更通知书和设计变更图纸和施工措施进行计量。
2.11、因为地质或结构误差等原因所增加的工程量,但必须持有设计变更书和监理工程师确认签证书才能给予计量。
2.12、因为施工不慎造成质量缺陷处理所消耗的人工和财力物力不能给以计量。
2.13、是因为安全事故而造成人工和财力物力的消耗及发生的工程量,如果没有专门文件说明或规范规定的支持,不能给以计量。
2.14、石方明挖工程内容(1)场地清理,包括原有设施拆除植被清理、清理物运输和堆放以及为环境保护等所进行的施工准备与辅助工程等。
(2)预裂或光面爆破、保护层开挖、建基面处理与整修以及为维护其开挖边坡而进行的加固、临时支护工程等。
(3)不包括施工过程中若因偏离规范或未按设计文件要求施工、或采取不适当的方法施工而造成的超挖、超填工程量。
2.16、清淤与水下开挖工程(1)本项工程项目开挖单价中已包括钻孔、爆破、挖掘、运输、弃渣处理以及其他辅助作业设备与施工准备等施工行为。
(2)如果监理指示需进行二次转运上岸堆放,除非合同文件另有规定或监理 (或项目管理)机构另有指示,否则其费用亦应包含在相应开挖项目价格内。
2.17、坝体及堰体的填筑施工内容(l)坝体填筑料的开采、加工、装卸、运输、中转、填筑、压实、坡面修整,以及为施工进行所必须的施工准备、现场生产性试验、质量检验和施工测量等全部工序作业的人工、设备和材料等费用,又包括在坝体各部位填筑价格中,不另计量。
(2)施工过程中,根据监理 (或项目管理)机构规定和要求,在料场、料仓、填筑现场、中途运料车中取样试验,以及监理检查(如隔时的中止施工、挖坑取样等)全部作业所需的人工、设备和材料等费用,已包括在各部位填筑价格中,不另计量。
(3)经承建单位质检人员或项目管理人员(包括监理工程师)检查不合格而指令予以舍弃或返工挖除的不合格填料不予计量。
(4)料场开采结束后进行的清理工作已包括在填筑价格中,不另计量。
2.18、防渗体工程。
(1)防渗墙的浇筑,按经监理工程师(包括项目管理人员)验收合格的有效成墙面积,以m2为单位进行支付计量。
该项目价格已包括防渗墙施工准备、设备安设、造孔、固壁泥浆、清孔、墙体浇筑,以及为浇筑试验、质量检测与施工测量等所进行的全部工作的人工、材料及设备的一切费用。
(2)土工合成材料按设计图纸所指示的,经监理工程师(包括项目管理人员)验收合格的有效铺设面积,以m2为单位进行支付计量。
该项目价格已包括施工准备、合成材料铺设、重叠粘(搭)接,现场维护和质量检测等全部工序的人工、材料及设施等的一切费用。
2.19、混凝土工程。
(1)混凝土浇筑所必须的模板及其支撑件的制作、安装、涂刷、拆除、维修,以及为立模和混凝土浇筑全部工序所必须的所有人工、材料、设备、辅助作业与施工准备等已包括在混凝土单价中,不另计量。
(2)钢筋的支付计量以公斤或吨为单位,按施工详图(钢筋表)或设计修改的最后确定钢筋用量计量。
除非制作损耗计量另有规定,或另行报经监理 (或项目管理)机构批准,否则施工详图(钢筋表)中所列数量,应认为已计入搭接和加工损耗等施工充裕量。
(3)为混凝土浇筑所必须的锚筋(锚束)支付费用(包括钻孔、注浆和锚筋材料),按设计或施详图要求的长度按米或根,或以规定的长度折算为重量按公斤或吨为单位(或按工程量清单所列单位)进行支付计量。
(4)伸缩缝止水,按施工详图或设计要求的长度,已包括采购、运输、加工保管和安装等工序,以延长m为单位计量。
(5)混凝土浇筑分别不同部位和设计标号,按施工详图式设计确定的建筑物或构件体积,以m3为单位进行支付计量。
凡体积大于0.1 m3埋设件、孔洞所占体积应予以扣除。
2.20、砌体工程(1)砌体工程按施工详图或设计要求规定需要的结构尺寸,以m3为单位进行支付计量。
(2)砌体工程价格,已包括施工准备、砌筑、养护、修饰、质量检测及其辅助作业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等一切费用。
2.21、永久性场区排水设施(l)除非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否则护岸支挡构筑物与回填护坡的排水孔费用,已包括在相应工程项目价格中,不另计量。
(2)混凝土或在砌体上预留的排水沟,其费用已包括在相应工程项目价格中,不另计量。
(3)除非合同或设计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对于排水涵管、明沟以及坝基、坝肩、建筑物基础等工程中排水孔等,均以延长米为单位,按合同支付报价单中之单价的分类进行计量。
2.22、锚喷支护与钢支撑(1)锚杆的钻孔、注浆、安装,应按设计要求或报经监理工程师(包括项目管理人员)批准安设长度,并在通过监理工程师(包括项目管理人员)检测和认证后,以根(或延长米)进行计量。
锚杆附件(钢件和型材),按报经监理工程师(包括项目管理人员)验收的实际耗用量以套或kg进行计量。
(2)边坡开挖中的喷混凝土,按施工详图或设计要求的,或报经监理(或项目管理)机构批推的作业措施计划所规定的喷层厚度分类,并在通过监理工程师(包括项目管理人员)检测和认证后,以m3为单位进行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