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夏、商、西周的法制
原创8:第1课 夏、商、西周的政治制度
夏商行政管理制度
中央
政务官: 相、卿士 史 官: 卜、祝、史 武 官: 师
设置: 侯、伯(方国首领) 地方
职责: 定期纳贡,奉命征伐
太甲既立三年,不明,暴虐……于是伊尹放之于桐宫。三年, 伊尹摄行政当国,以朝诸侯。帝太甲居桐宫三年,悔过自责, 反善,于是伊尹乃迎帝太甲而授之政。
——《史记·殷本纪第三》
最贤能、有战功
3
女儿 18 王后
深得周王喜爱
44儿子继儿承子了周天1子6 的天王子后之位,德其行他优的良儿子怎么办呢?
确立了大宗和小宗, 地位是相对的。
大宗和小宗既有血缘 关系,也有政治隶属 关系。
血缘和政治相结合
内容 ①嫡长子继承制(核心) ②确立了大宗和小宗,地位是相对的 ③血缘和政治相结合
作用 保证贵族特权,有利于内部稳定和团结。
宗法制对后世的影响
安
徽
黄
山
胡
氏
宗
重男轻女
祠
光宗耀祖 清
马 氏 族 谱
宗法制和分封制的关系 1.互为表里,相辅相成。 2.宗法制维系了分封制, 分封制是宗法制在政治上 的表现。 3.宗法制是分封制的内核 和纽带。
如何让贵族们在 政治和生活中自 觉贯彻分封与宗 法的原则?
周天子的烦恼
分封制能不能解决周天子的烦恼呢?
分封制的缺陷:分封制是一种权力分配制度,不能解决西
周贵族在权力、财产和土地继承的矛盾。 予一人年事已高,应当
选出一个继承人,继承
我的天子之位。可是我
父王,选我吧,我是您
有这么多孩子,应该选
最有能力的儿子。
谁做下一任天子呢?
三、血缘关系维系的宗法制
目的 含义
约公元前2070年,禹建立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王朝——夏。
中国法制史笔记精讲(一)
中国法制史笔记精讲(一)第一讲中国历代立法制度一、中国法制的起源二、中国法制的类型中国法制史的发展,经历了奴隶制时期,封建制时期,半殖民地半封建时期和社会主义时期。
每一时期,出现代表不同阶级利益的不同类型的法制。
三、中国历代法制的思想法制思想指导了某一个时代的法制,也就指导了某一个时代的立法和司法,所以应对其有一个清楚的认识。
(一)夏、商、西周的法制思想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天命神权的思想。
夏朝,“奉天罚罪”,商朝,除此还有“君权神授”,在西周,出现新的天命观,就是“敬天保民,明德慎罚”,同时还加上了宗法思想“亲亲、尊尊”。
(二)春秋春秋时期是过渡时期,这时期的法制思想特点用夫子的话来讲,就是“礼崩乐坏”,从礼制思想向法制思想过渡。
(三)战国及其战国以后的秦朝这个时期的法制思想主要是法家的法治思想,代表人物有商鞅,韩非等人,主要观点为“重刑轻罪”,“刑无等级”,“事断于法”,等等。
这一时期,列国争雄,由于法家思想是积极进取的思想,讲耕战,依法治国,刑无等级,所以被采用。
(四)西汉及以后(重点)1.西汉初期不再采用法家的法制思想,改用黄老思想(黄帝,老聃),也就是道家思想,其核心是清静无为。
这时期的法制思想为“轻徭薄赋,约法省刑,安定百姓,与民休息”。
因为用法家思想取天下,是可以的,而无法用以守天下。
而且,经过秦末战乱,土地荒芜,百姓不堪重负,所以要用黄老思想安定百姓,巩固统治。
这一时期,经历了高祖,文帝,惠帝,景帝几代帝王。
2.西汉中期汉武帝当政的时候,汉武帝希望建立大一统的局面,需要大一统的思想。
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思想,这时的儒家思想不同于孔孟之儒。
按照宋朝的儒生的观点,称此为杂儒。
这时的儒家思想,融合了儒家的德、礼、教和法家的政、刑、罚等思想,还搀杂了阴阳家等其他的思想。
所以这时的法制思想可以概括为“德主刑辅,礼法并用”。
这一思想对以后的中国古代社会乃至近代社会影响深远。
四、中国历史上的各类法律形式(主要介绍1840年以前的法律形式)(一)习惯法(二)刑、辟、法、律、条画、条例(可以归到法一类)夏、商、周三代用“刑”,有时用“辟”,还有时“刑辟”连用;春秋时期用“法”;战国商鞅时,改“法”为“律”,对后世影响深远;元朝称为“条画”;明清时期把单行的法称为“条例”。
高中历史必修一(人教版)第1课 夏、商、西周的政治制度
把这块土地和 土地上的人民 封给你,你在 此建立国家。
周朝实行分封制度 周武王自称天子,所有诸侯 国都是由天子授权分封的。
申国
申侯受封
第二年,周武王病逝, 其子继位,是为周成王, 由周公旦辅政。
周 公 旦
周 成 王
周公旦平定叛乱后,开始第二次分封
《荀子》:周公兼制 天下,立七十一国, 姬姓独居五十三。
课标要求:
了解宗法制和分封制的基本内容, 认识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
扶余市第一中学 历史组
禅让制
观察图中场景,你能判断这是怎样的一件 事吗?
大禹的形象发生 头戴冠冕,双手捧圭.图中形象 表明夏禹已经是帝王的身份。 了怎样的变化? 禅让制 王位世袭制
尧
冕:古代帝王 公元前2070 年夏朝的 专戴的礼帽 建立,大禹成为夏朝 圭:古代帝王 的王。 举行礼仪所持
2. (2013·浙江文综,14)以下是周代世系略图,它透 露出的相关制度信息有
①禅让制 ②分封制 ③世官制 ④宗法制 A.①③ B.②④ C.①②③ D.②③④ 【命题意图】本题考查西周的政治制度(宗法制),意在 考查考生获取和解读材料信息、调动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 问题的能力。 【解题分析】禅让制在夏朝初年就已经被世袭制取代,① 错误。周公成为诸侯是实施分封制的结果,分封制与宗法 制互为表里,②④正确。武王、周公之后的天子、诸侯都 分别为其后代所世袭,③正确。故选D。
天子统治天下, 管辖王畿。 公 周 代 天子 侯 分 伯 封 管辖国邑 诸侯 制 子 度 管辖食邑 ﹝卿﹞大夫 男
服务,食禄
得田而耕, 缴税、服役
士
庶民
奴隶
西周社会结构示意图
天子 诸侯 卿、大夫 士 庶人
1 夏、商、西周的政治制度
内容 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确立了严格的大小宗等级体系
实质 作用
是用父系血缘关系的亲疏来维系政治等级、巩固国 家统治的制度
保证了各级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有利 于统治集团内部稳定和团结
下面的情境中,王位应该由谁来继承? 周天子年老了,打算立下继承人。周天子有四个
儿女:大儿子,二夫人所生;二儿子,大夫人所生 ;三女儿,大夫人所生;四儿子,大夫人所生。
提示:夏商的政治制度影响深远,被西周继承、发展。
西周
历时 200余
年
十二王
周族是以 农耕著称的古 老部族,起初 生活在关中地 区,于商朝后 期兴起。
二、等级森严的分封制
目的 巩固西周统治
对象 王族、功臣、先代贵族
内容 土地和人民
权力 义务
设置官员、建立武装、征派赋税、再分封、独立的行 政权、财权、兵权
【学思之窗】《史记·殷本纪》载:商朝的相,权力很 大。伊尹是开国功臣。在汤灭夏桀和奠定政制中,他 起了很大作用。汤死后,伊尹继续为相,先后辅佐了汤 的三个儿子和一个孙子太甲。其中的太甲暴虐无道, 不理政务,伊尹将他放逐,令他闭门思过。三年后, 太甲悔改,伊尹又迎他回来执政。从这段记载,你能 看出商朝的相权有多大吗? 提示:相是商朝中央最高官吏,相权很大,包括参定 政制、主持政务等,甚至有时可废立商王。
史上第一个王朝的建立。 尧
舜 禹
1.王位世袭制: (1)背景:约公元前2070年,夏朝建立。 (2)建立:禹死启继,政权由“传贤”变成“传子”, 禅让制被王位世袭制所取代。 (3)特点: ①王位的传承方式:王位在一家一姓中传承,“家天 下”的局面逐渐形成。 ②王权的神秘色彩:统治者把自己的行为说成是天的 意志,国家大事都通过占卜的方式来决定。
中国法制史
二、法制 《禹刑》是夏朝法律的总称 概况
《汤刑》是商朝法律的总称
(一)刑事法制 1、原则: (1)矜老恤幼原则 (2)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 与偶犯原则 (3)罪疑从轻、众疑从赦原 则 1.刑事法制: 主要:墨刑、劓刑、膑刑、 (4)世轻世重原则 2.刑罚的主要形式:九刑: 宫刑、大辟 墨、劓、剕(刖)、宫、大 新设:炮烙、剖心、醢(hǎ 辟、流、赎、鞭、扑(杖) i)刑、脯刑 刑。 无严格罪名体系 3.罪名:6个:违抗王命罪、 2.民事法制 (1)土地制度:土地王有制 不孝不友罪、杀人罪、寇攘 三、法制 奸宄罪、失农时罪、群饮罪 。诸侯有使用权 的主要内 刑法:奴录制五刑,即墨刑、劓刑、膑刑、宫刑、大辟五种 (2)继承制度:父死子继、 (二)行政法制 容 兄终弟及”制,且“弟及为 1、西周的宗法等级:天子— —诸侯——卿大夫——士。 主,子继为辅” (3)行政法制:“内服”、 2、西周各级行政管理组织的 “外服”制。内服由商王直 权利与义务的确立原则是: 接管辖;外服为诸侯王、卿 小宗服从大宗。 大夫及士的封地,他们在各 3、官吏选拔原则:任人唯亲 自的封地内,有一定的自主 、世卿世禄。 (三)民事法制 权 西周时期,奴隶并不是法律 意义上的人,不具备民事法 律关系的主体资格,而是民 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1、所有权制度:西周施行土 地国有制,即“土地王有制 ”,诸侯对所得土地没有所 (一)司法机构:周天子、 大司寇、小司寇。周天子既 是全国最高行政长官,又是 全国最高的司法官。 (二)诉讼审判制度: 1、诉讼种类:狱(刑事)与 诉(民事) 2、起诉与受理:原告提起, 交纳费用(束矢、钧金) 3、审理:“五听”:辞听、 色听、气听、耳听、目听 4、判决:读鞫、乞鞫 5、刑罚的执行 (三)监狱制度 监狱称为圜土或囹圄, 囚犯在监狱内要带狱具,有 桎、梏、拲等。
第1课 夏、商、西周的政治制度
中国古代朝代沿革
奴隶社会: ——商——西周——春秋 奴隶社会: 夏——商——西周——春秋 西周—— 封建社会: 封建社会:
战国——秦——西汉——东汉——三国— 战国——秦——西汉——东汉——三国— —— 西汉——东汉——三国 西晋——东晋——南北朝—— ——东晋——南北朝——隋 —西晋——东晋——南北朝——隋—— ——五代十国——辽 五代十国—— 唐——五代十国——辽、宋、夏、金—— ——明——清 年之前) 元——明——清(1840年之前) 年之前
6.影响 6.影响
△特别提醒:在不同时期,其影响有所不同 特别提醒:在不同时期, (1)积极影响(西周前期): 积极影响(西周前 影响
①加强了周天子对地方的统治,政权 加强了周天子对地方的统治, 周天子对地方的统治 由松散趋向严密 ②开发了边远地区,扩大了统治区域 开发了边远地区,扩大了统治区域 形成了对周王室众星捧月般的政治 对周王室众星捧月 ③形成了对周王室众星捧月般的政治 格局 西周成为一个延续数百年的强国 ④西周成为一个延续数百年的强国
宗法制对我国社会有什么影响? 宗法制对我国社会有什么影响?
(2)对现在社会的影响: 时至今日,中国 对现在社会的影响: 时至今日, 传统文化中的宗法思想影响仍然存在。 宗法思想影响仍然存在 传统文化中的宗法思想影响仍然存在。 积极影响 影响: 积极影响: 家庭建设 尊老爱幼 尊宗敬祖 民族凝聚力 齐家治国、 齐家治国、家国一体
(1)诸侯的义务 )
材料二:周公教成王说: 材料二:周公教成王说:“你得用心考查 众诸侯谁纳不纳贡。纳贡的如果礼貌不好, 众诸侯谁纳不纳贡。纳贡的如果礼貌不好, 既是侮慢王于不贡。 既是侮慢王于不贡。” 经济:交纳贡赋 经济: 材料三: 幽王为博得褒姒一笑, 材料三: 幽王为博得褒姒一笑,点燃烽 结果诸侯都纷纷派兵来勤王。 火,结果诸侯都纷纷派兵来勤王。 军事:派兵随从周王作战, 军事:派兵随从周王作战,镇守疆土
中国法制史名词解释、简答、论述
中国法制史笔记(精)中国法制史笔记精讲(一)第一讲中国历代立法制度一、中国法制的起源二、中国法制的类型中国法制史的发展,经历了奴隶制时期,封建制时期,半殖民地半封建时期和社会主义时期。
每一时期,出现代表不同阶级利益的不同类型的法制。
三、中国历代法制的思想法制思想指导了某一个时代的法制,也就指导了某一个时代的立法和司法,所以应对其有一个清楚的认识。
(一)夏、商、西周的法制思想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天命神权的思想。
夏朝,“奉天罚罪”,商朝,除此还有“君权神授”,在西周,出现新的天命观,就是“敬天保民,明德慎罚”,同时还加上了宗法思想“亲亲、尊尊”。
(二)春秋春秋时期是过渡时期,这时期的法制思想特点用夫子的话来讲,就是“礼崩乐坏”,从礼制思想向法制思想过渡。
(三)战国及其战国以后的秦朝这个时期的法制思想主要是法家的法治思想,代表人物有商鞅,韩非等人,主要观点为“重刑轻罪”,“刑无等级”,“事断于法”,等等。
这一时期,列国争雄,由于法家思想是积极进取的思想,讲耕战,依法治国,刑无等级,所以被采用。
(四)西汉及以后(重点)1.西汉初期不再采用法家的法制思想,改用黄老思想(黄帝,老聃),也就是道家思想,其核心是清静无为。
这时期的法制思想为“轻徭薄赋,约法省刑,安定百姓,与民休息”。
因为用法家思想取天下,是可以的,而无法用以守天下。
而且,经过秦末战乱,土地荒芜,百姓不堪重负,所以要用黄老思想安定百姓,巩固统治。
这一时期,经历了高祖,文帝,惠帝,景帝几代帝王。
2.西汉中期汉武帝当政的时候,汉武帝希望建立大一统的局面,需要大一统的思想。
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思想,这时的儒家思想不同于孔孟之儒。
按照宋朝的儒生的观点,称此为杂儒。
这时的儒家思想,融合了儒家的德、礼、教和法家的政、刑、罚等思想,还搀杂了阴阳家等其他的思想。
所以这时的法制思想可以概括为“德主刑辅,礼法并用”。
这一思想对以后的中国古代社会乃至近代社会影响深远。
第1课夏、商、西周的政治制度
5.分封制的特点:层层分封,等级森严
6.分封制的影响
积极(西周前 期) 局限(西周后 期)
开发了边区 形成众星拱 扩大了疆域 月的局面
诸侯国有相当大的独立 性,长远看不利于集权, 易分裂 没解决贵族之间在权力、 财产继承上的矛盾。
王位应该由谁来继承呢?你 的依据是什么? 周天子年老了,打算立下继承人。周天子有四个儿 女: 大儿子——二夫人所生,二儿子——大夫人所生, 三女儿——大夫人所生,四儿子——大夫人所生。 大儿子:我是长子,年纪最长,你们都应该听我的。 二儿子:我是正室夫人所生,而且我又是儿子,当 然应该由我来继承王位。 三女儿:我最聪明伶俐,学识渊博,所谓巾帼不 让须眉,当然由我来统治周朝。 四儿子:你们都别争了!我是父王最疼爱的儿子, 父王一定会挑我的。
嫡长子继承制
加强了统治,开发边 保证了贵族在政治上的垄 历史 区,扩大疆域。西周 断和特权地位;有利于统 作用 延续数百年的强盛。 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 关系 特点 两者互为表里。
等级森严,宗族色彩浓厚。
知识整合
夏商 中央
王位世袭制的形成
相、卿士的设立 政治 夏 地方 封侯、伯 制度 西周 商 内容 镇守疆土、随从作战 末期 周 交纳贡赋、朝觐述职 的 分封制 特点 层层分封,等级森严 逐渐 政 瓦解, (重点) 作用 加强统治,巩固王权 秦朝 治 制 周朝 破坏 西周后期,王权衰弱, 消亡 度 政治 被破坏 内容 规定宗族内嫡庶系统 延续至 制度
延续到1912 年清朝灭亡
宗法制 特点
(重点)
作用
嫡长子继承制 保证了贵族的垄断 地位,巩固了统治
今,仍 有所体 现
宗法制度配合分封
大宗 (宗主) 小宗
第1课 夏、商、西周
天下为公, 材料 孔子曰:“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 天下为公 选贤与能,讲信 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 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是谓大同 是谓大同。” 是谓大同 又说:“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 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 天下为家 是谓小康。” 力为己……是谓小康 是谓小康 ——《礼记》第四卷《礼运》篇 “小康”取代“大同”是历史的进步还是倒退? 小康”取代“大同”是历史的进步还是倒退?
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 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 (1)以宗法制为核心。 )以宗法制为核心。 (2)族权与政权结合,家国一体。 )族权与政权结合,家国一体。 (3)分封制、宗法制、礼乐制度互为表里, )分封制、宗法制、礼乐制度互为表里, 紧密结合。 紧密结合。 (4)最高执政集团尚未实现权力的高度集中。 )最高执政集团尚未实现权力的高度集中。
西 周 宗 法 制
天 子 始 祖
周天子(大宗) 周天子(大宗)
嫡长子(大宗) 嫡长子(大宗) 承袭王位
余子(小宗) 余子(小宗) 分封诸侯
嫡长子(大宗) 嫡长子(大宗) 承袭国君
余子(小宗) 余子(小宗) 分封卿大夫
嫡长子(大宗) 嫡长子(大宗) 承袭卿大夫
余子(小宗) 余子(小宗) 分封士
根据图示所提供的信息,分析宗法制的特点? 根据图示所提供的信息,分析宗法制的特点?宗 法制的建立有何作用? 法制的建立有何作用?
问题探究五:西周的分封制度、宗法制度和 西周的分封制度、 西周的分封制度 礼乐制度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呢? 礼乐制度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呢?
分封制是西周巩固政权的重大政治措施, 分封制是西周巩固政权的重大政治措施,它 是西周巩固政权的重大政治措施 将亲族、功臣、先代贵族分封各地,建立侯国, 将亲族、功臣、先代贵族分封各地,建立侯国, 目的是“封邦建国,以屏宗周” 目的是“封邦建国,以屏宗周”;受封者则须对周 王尽各种义务,并受周王控制。 王尽各种义务,并受周王控制。 宗法制是与分封制紧紧糅合在一起的以血缘 是与分封制紧紧糅合在一起的以血缘、 宗法制是与分封制紧紧糅合在一起的以血缘、 姻亲为纽带的政治制度, 姻亲为纽带的政治制度,嫡长子继承制使周天子 世代皆为大宗,为所有诸侯国政治上的共主。 世代皆为大宗,为所有诸侯国政治上的共主。宗 法和政权实际合二为一。 法和政权实际合二为一。 为维系宗法分封制度,周公又制定了一套完整、 为维系宗法分封制度,周公又制定了一套完整、 严格的等级礼乐制度 礼乐制度, 严格的等级礼乐制度,作为各级贵族必须遵从的 生活准则,谁也不得逾越。 生活准则,谁也不得逾越。 分封制度、宗法制度和礼乐制度, 分封制度、宗法制度和礼乐制度,三者互为表 紧密相连,反映了周朝政治制度的成熟。 里,紧密相连,反映了周朝政治制度的成熟。
第一单元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第1课夏、商、西周的政治制度)知识点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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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单元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
第1课夏、商、西周的政治制度
1、分封制:为了进行有效的统治,西周实行分封制。
周武王把王畿以外的广大地区土地和人民分别授予王族、功臣和古代帝王的后代,让他们建立诸侯国,拱卫王室。
分封制规定,诸侯必须服从周天子的命令,诸侯有为周天子镇守疆土、随从作战、交纳贡赋和朝觐述职的义务。
同时,诸侯在自己的封疆内,又对卿大夫实行再分封。
卿大夫再将土地和人民分赐给士。
从而形成了贵族统治阶级内部的森严等级“天子——诸侯——卿大夫——士”。
(评价)西周通过分封制,加强了周天子对地方的统治,国家政权也逐渐由松散趋同严密。
不过,受封的诸侯在自己的领地内,享有相当大的独立性,容易形成地方割据。
2、宗法制:(目的)为了加强分封制形成的统治秩序,解决贵族之间在权力、财产和土地继承上的矛盾,西周实行了与分封制互为表里的具有政治性质的宗法制。
(涵义)宗法制是用父系血缘关系的亲疏来维系政治等级、巩固国家统治的制度。
(特点)嫡长子继承制。
(影响)宗法制保证了各级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
3、周礼:为更好地维护分封制和宗法制,西周还制定了各种礼乐制度。
礼乐制度就是对统治阶级日常的政治、社会活动,例如祭神、结婚等,制定一些规则和仪式,并配有特定的音乐。
不同等级的贵族要行不同的礼仪。
周礼成为维护等级制度、防止僭越行为的工具,有利于统治秩序的稳定。
归纳:王位世袭制、等级森严的分封制以及血缘关系所维系的宗法制,构成我国古代早期政治制度的主要内容和特征。
知识改变命运。
课件7:第1课 夏、商、西周的政治制度
第1课 夏、商、西周的政治制度
唐尧虞舜夏商周 春秋战国乱悠悠 秦汉三国晋统一 南朝北朝是对头 隋唐五代又十国 宋元明清帝王休
一、从禅让到王位世袭 1.大禹建夏王朝始
部落联盟首领
夏王
2.夏启即位家天下
及禹崩,虽受益,益之佐禹日浅。天下未洽,故诸侯
皆去益而朝启,曰“吾君帝禹之子也”,于是启遂即
天子之位。
——《史记•夏本纪》
问:夏启的做法改变了禅让制,对后世产生了怎样 的影响?
问:“选贤与能”的禅让制被王位世袭制代替是否是历 史的退步?为什么?
材料一“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 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 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养。……是谓大同”。 材料二“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 货力为己。大人世及以为礼,城郭沟池以为固……故谋 用是作,而兵由此起。禹、汤、文、武、成王、周公, 由此其选也。 ……是谓小康”。 ——《礼记·礼运篇》
周武王已封次子诞为邘、四子为应候、五子为韩侯。 长女大姬婚陈候。武王崩,嫡长子诵年幼,叔伯们具 以年长;诵还有同母弟虞。谁来继承王位?
“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互为表里的分封制与宗法制
宗法制
分封制
里
表
分配的原则 是维系分封制的 血缘纽带
权利的分配 是宗法制在政治制 度方面的外在体现
共同起到维护贵族统治阶级内部的稳定与团结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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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二 凡进食之礼……食居人之左,羹居人之右。(食:
干饭类食品; 羹:有浓汁的食品)羹之有菜者用枝,其无
菜者不用枝。
──摘自《礼记》
材料三 以饮食之礼,亲宗族兄弟。 ……以飨燕之礼,亲
中国法制史
中国法制史第一节夏、商、西周至秦汉、魏晋时期的法制1.中华法系是世界五大法系之一(大陆、英美、中华、印度、伊斯兰法系),“礼法结合”是其基本特点。
2.夏、商法制:⑴奴隶制五刑:墨、劓、剕刑、宫、大辟。
⑵婚姻制度:①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②王位继承采用“嫡长子继承制为王位”法定继承方式。
⑶司法制度:①审判机关:王拥有最高司法判决权。
王以下,夏代中央最高司法官称为大理,一般司法官称为士或理。
商代中央最高司法官称为司寇,其下设正、史等司法官吏。
②监狱:夏代称为圜土;商代称为囹圄。
3.西周时期的法制思想“以德配天,明德慎罚”。
“德”的基本要求:敬天、敬祖、保民。
“明德慎罚”的具体要求:实施德教,用刑宽缓。
“实施德教”是前提。
4.西周时期的“礼”具有两层含义:⑴抽象的精神原则(基本原则):①“亲亲”即要求在家族范围内,各成员举止言谈应符合自己的身份。
②“尊尊”即要求在社会范围内,各成员间要尊重比自己地位高的人。
⑵具体的礼仪形式:吉礼(祭祀)、凶礼(丧葬)、军礼(行军作战)、宾礼(迎宾)、嘉礼(冠婚)。
5.西周时期的礼已具备法的性质:①具有法的基本特征:规范性、强制性、国家意志性。
②对社会生活各个方面都有实际的调整作用。
6.礼与刑的关系:“出礼入刑”“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①“礼不下庶人”:强调官僚贵族的法律特权,强调礼有等级差别,禁止任何越礼的行为。
②“刑不上大夫”:强调贵族官僚在适用刑罚上的特权,并不是说大夫不受刑罚。
③礼的作用是“禁恶于未萌”;刑的作用是“惩恶于已然”。
7.西周的契约:⑴买卖契约称为“质剂”,写在简牍在,一分为二各执一份;“质”是用来买卖奴隶、牛马所用;“剂”是用来买卖兵器、珍异之物所用。
由官府专门制作,由“质人”专门管理。
⑵借贷契约称为“傅别”,“傅”是将债的标的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写在契券上;“别”是在简礼中间写字,然后一分为二,双方各执一半,礼上的字为半文。
8.西周的婚姻制度:⑴婚姻缔结的原则:一夫一妻制(可以有妾)、同姓不婚、父母之命。
第一章 夏商西周春秋法律制度
第一章夏商西周春秋法律制度1,夏有乱政,而作,商有乱政,而作,周有乱政,而作。
2,奴隶制五刑:、、、、。
3,夏朝的监狱称为,又称、。
商朝的监狱仍称,另外还有很多叫法,如、。
4,西周时期,提出“”的民本思想,形成了“”的政治思想和“”的法律思想。
5,“明德慎罚”的主张要求统治者首先要用“”的办法来治理国家。
6,西周为革新政治,命司寇作《》,也称“”。
它规定了较为完整的办法,赎刑由此开始制度化。
7,九刑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周朝制定的,二是指西周的,即五刑加上、、、等刑罚。
8,试述礼与刑的关系。
9,西周礼制之中,抽象的精神原则可归纳为“”与“”两个方面。
10,亲亲11,尊尊12,亲亲为首,尊尊为首。
13,西周的礼仪主要有五个方面,即、、、、。
14,礼之所,刑之所,礼刑。
15,礼不下庶人16,刑不上大夫17,西周的“三赦”之法:“一曰,二曰,三曰”。
18,西周时期,过失被称为“”,故意即是“”,惯犯被称为“”,偶犯被称为“”。
19,西周有“三宥”之法,即“一曰,二曰,三曰”。
20,《尚书〃康诰》:“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终,自作不典,式尔,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杀。
乃有大罪,非终,乃惟眚灾,适尔;既道极厥辜,时乃不可杀。
”(1)该段文字反映的原则是什么?(2)该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什么?(3)该段文字说明了什么问题?(4)该段文字反映的问题对后世产生了什么影响?21,《尚书吕刑》曰:“五刑之疑有赦,五罚之疑有赦,其审克之”,试分析之。
22,分析下面这段话的含义,并用法理学知识分析其意义。
“与其杀无辜,宁失不经”——《夏书》。
23,西周时强调适用刑罚要因时因地制宜,体现为:《周礼〃秋官〃大司寇》:“一24,。
《周礼〃秋官司寇》载:“以八辟立邦法,附刑罚:一曰议亲之辟,二曰议故之辟,三曰议贤之辟,四曰议能之辟,五曰议功之辟,七曰议情之辟,八曰议宾之辟”。
25,下列选项中,属于西周司法官责任制度的是A.三宥之法B.三风十愆C.三赦之法D.五过之疵作为市场的具体管理人员。
1夏商西周的法律制度
第四节 夏商西周的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关 ► (一)夏商时期 夏建立后, 夏建立后,夏王既是全国最高的军政 首脑, 首脑,又是最高的司法审判官 殷商时期, 殷商时期,商王兼任最高司法长官 ► (二)西周 ◙ 1.中央司法机关 . 大司寇是中央最高司法官, 大司寇是中央最高司法官,在周王的 领导下主管全国重大司法审判事务。 领导下主管全国重大司法审判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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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婚姻的解除条件及其限制 . 七出三不去” “七出三不去” 所谓“七出” 又称“七去” 所谓“七出”,又称“七去”,是指女 子有下列七项情形之一者, 子有下列七项情形之一者,丈夫或公婆 即可休弃之,即不顺父母、无子、 即可休弃之,即不顺父母、无子、淫、 恶疾、多言、盗窃。 妒、恶疾、多言、盗窃。 所谓“三不去” 有所娶无所归, 所谓“三不去”:“有所娶无所归,不 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 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 不去。” 不去。 七出三不去” “七出三不去”制度是宗法制度下维护 父权和夫权的典型反映。 父权和夫权的典型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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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封制在夏、商时就已经存在, 分封制在夏、商时就已经存在,到西周时发 展到顶峰 分封制的大规模实施是在周公摄政和成康时 期 ►(二)宗祧继承 ( 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度:即在立太子或世子时, 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度:即在立太子或世子时, 以正妻(嫡妻)所生之子(嫡子)优先。 以正妻(嫡妻)所生之子(嫡子)优先。嫡 子中,又以长幼为序。 子中,又以长幼为序。这一制度有效地解决 了权位和财产的继承与分配, 了权位和财产的继承与分配,保证了家族世 代按照原有的秩序延续而不致紊乱。 代按照原有的秩序延续而不致紊乱。 ►(三)宗法家庭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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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历史必修一第1课 夏、商、西周的政治制度
《周朝诸侯分类示意表》 周朝诸侯分类示意表》
(蓟) 陈) 宋) ( (
2、对象:王族、功臣、古代帝王之后 对象:王族、功臣、 3、内容:天子与诸候的权利与义务 内容: 天子:天下共主。封建诸候,藩卫宗周。 天子:天下共主。封建诸候,藩卫宗周。 诸候:服从命令、镇守疆土、随从作战、 诸候:服从命令、镇守疆土、随从作战、 交纳贡赋、朝觐述职。--义务 交纳贡赋、朝觐述职。--义务 设置官员、建立武装、征派赋役、 设置官员、建立武装、征派赋役、 分封卿士、封国世袭。--权利 分封卿士、封国世袭。--权利
第1课 夏、商、西周的政治制度
一、从禅让到王位世袭制
• • 起源: 启将王位传给自己的后代。 起源:夏启将王位传给自己的后代。 影响: 家天下”局面形成。 影响:“家天下”局面形成。
二、等级森严的分封制
西周分封的诸侯国 有哪些?为什么要 有哪些? 分封? 分封?
封国: 封国:鲁齐燕卫宋晋陈 目的:巩固政权, 目的:巩固政权,有效管辖
问题二(阅读下列材料或读P5西周分封示意图) 问题二(阅读下列材料或读P5西周分封示意图) P5西周分封示意图 封商纣子禄父殷之余 。武王为殷初定未集, 武王为殷初定未集, 乃使其弟管步鲜、蔡步度相禄父治殷…封诸候 封诸候, 乃使其弟管步鲜、蔡步度相禄父治殷 封诸候, 班赐宗彝, <<分殷之器物>>。武王追思先圣王, 分殷之器物>> 班赐宗彝,作<<分殷之器物>>。武王追思先圣王, 乃褒封神农之后于焦,黄帝之后于祝, 乃褒封神农之后于焦,黄帝之后于祝,帝尧之后 于陈,大禹之后于杞。于是封功臣谋士, 于陈,大禹之后于杞。于是封功臣谋士,而师尚 父为首封。封尚父于营丘,曰齐。封弟周公旦于 父为首封。封尚父于营丘,曰齐。 曲阜,曰鲁。封召公奭于燕。封弟叔所于管, 曲阜,曰鲁。封召公奭于燕。封弟叔所于管,弟 叔度于蔡。余各以次受封。 叔度于蔡。余各以次受封。 -----<< <<史记 周本纪>> -----<<史记 周本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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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唐律规定,殴打或谋杀祖父母、父母的行为构成 A.不孝 B.恶逆 C.大不敬 D.不义 答案 B
46. 唐律中大致相当于现今刑法总则篇的是
A.《名例》
B.《刑名》
答案 A
C.《法例》
D.《具律》
47.唐代最早增设加役流作为死罪减刑的是( )
) D.胖瘦
21.“以古非今”罪规定在( )。 A.秦律 B.汉律 C.魏律 D.宋律 答案 A
22.秦朝司法审判的成例称为( ) A.廷行事 B.决事比 C.比 答案 A
D.则例
23.秦朝九卿中负责司法审判之官是(
)。
A.卫尉 B.廷尉 C.少府 D.奉常
答案 B
24. 汉代起诉叫( A.乞鞫 B.告劾 答案 B
B.断手、刖、劓、宫、大辟 D.醢、脯、劓、墨、大辟
4.商朝思想政治范畴的罪名是 A.腹非罪 B.“乱政”、“疑众” 答案:B
C.“好党”
D.妄言罪
5.西周时,定罪量刑要考虑犯罪的主观要件,将偶犯称为( )
A.丰眚 B.非终 C.唯终
D.眚
答案 B
6.西周的判例叫( )。
A.成
B.判 C.例
答案 A
) E.土地
4.西周在审讯中要求法官察言观色的“五听”是( ) A.辞听 B.色听、气听 C. 目听 D.耳听 E.鼻听 答案 ABCD
5.西周婚姻成立的要件“六礼”中有( ) A.纳采 B.问名 C.纳吉 D.请期 E.亲迎 答案:ABCDE
6.西周婚姻成立的条件是(
)
A.婚姻的“六礼” B.父母之命、媒约之言
A、《新律》
B、《大律》
C、《北魏律》
D、《晋律》
答案 D
43.首次区别了律与令的性质的律典是( )
人教版高一历史必修一第一单元知识点:夏、商、西周的政治制
人教版高一历史必修一第一单元知识点:夏、商、西周的政治制在中华早期政治文明形成的阶段,夏朝是中国古代第一个国家政权。
禹是夏朝的开国之君,并首创了父传子的“家天下”制度。
这是从氏族社会的民主管理向国家行政管理过渡的历史转折。
夏商已有一套从中央到地方的行政管理制度。
西周灭商以后,作为人类历的第三个奴隶制国家。
在吸取商朝灭亡教训的条件下,西周统治者以宗法制度为基础,创建了分封制度。
宗法制度产生于夏商,是保护各级贵族统治地位与世袭特权的政治法律工具。
西周是宗法制度的成熟完备阶段。
宗法制渊源于原始社会末期产生的父权家族和宗族制度。
1、夏商政治制度的内容:中央:○1王位世袭制取代禅让制;○2参与决策的相、卿士,负责祭奠占卜和记录王朝大事的卜、祝、史,执掌军权的师等。
地方:侯、伯夏商政治制度的影响:夏商的早期政治制度,对西周宗法制和分封制有直接影响。
王位世袭制保护了私有制,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
(条件:生产力水平当时较低)2、西周的分封:○1目的:巩固统治,拱卫王室○2被封范畴:王族,元勋和古代帝王的后代○3被封的诸侯国的义务:镇守国土、随从作战、缴纳贡赋、朝觐述职形成贵族统治阶级内部的森严等级:天子—诸侯—卿大夫—士○4影响:积极影响:加强了周天子对地方的统治;西周开发边远地区,扩大统治区域,形成了对周王室众星捧月般的政治格局。
消极影响:西周后期王权衰弱,年龄战国时期列国纷争○5结果:西周后期分封制遭到破坏;年龄时期瓦解;战国到秦朝时期废除,被郡县制替换(直接原因:诸侯国权势太大;根本原因:井田制的瓦解)3、西周的宗法制:○1目的:为了加强分封制形成的统治秩序,解决贵族之间的权益、财产和土地继承上的矛盾,西周实行了与分封制互为表里的具有政治性质的宗法制。
○2内容:用父系的血缘关系的亲疏来维系政治等级,巩固国家政治的制度。
○3特点:嫡长子继承制○4影响:保证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固和团结。
夏、商、周的法律制度
2.1商朝的建立及立法情况
2.2刑事立法
2.3婚姻家庭与继承立法
2.4司法机关和监狱
第三章西周的法律制度
3.1西周的建立和奴隶制的进一步发展
3.2宗法制、礼、立法指导思想
3.3立法概况与法律形成
3.4刑事立法
3.5民事立法
3.6婚姻、家庭和继承立法
3.7司法制度
练习与思考:
1、夏商法制思想的特点是什么?
2、西周的婚姻立法有什么特点?
3、西周的“明德慎罚”应该如何理解?
4、如何理解“礼刑关系”?
2、让学生结合法理学的知识回顾法的概念,进而理解“礼”主要通过导入的方式先介绍本门课程的体系和特点,进行本学期教学任务的安排,并对学生提出学习要求,同时指明参考文献和参考网站的信息。
二、精讲内容:
第一章夏朝的法律制度
1.1夏朝的建立和奴隶制国家与法的产生
1.2法律的起源和夏朝的法律制度
教学内容
夏、商、周的法律制度
教学目标:
理解中国法制文明的起源途径
了解夏商的立法概况
掌握西周的法制特点
教学方法:
结合我国历史发展的特点,同时与西方国家的法制起源相对比进行介绍
教学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
1、西周的法律思想
2、西周的民事立法和刑事立法
教学难点:
1、如何理解“礼刑关系”?2、理解“礼”对中国法制的影响。
01.夏商西周法律制度
01.夏商西周法律制度第一章夏商西周法律制度(BC21世纪──BC771年)显著特点:纵观夏、商、西周、春秋时期法制的发展过程,具有一个显著特点,即由礼、刑两大部分组成。
第一节中国法律的起源一、国家与法律的起源理论塞尔维斯的理论:群队→部落→酋邦→早期国家→帝国的人类社会演进模式部落间合并的方式有两种:(1)以和平的方式,其过程是:说服――利益均衡――达成平等契约――合并――形成国家;(2)战争手段:征服――利益独占――达成不平等契约关系――合并――形成国家。
二、原始人的法三、中国法的起源──从原始习俗发展到习惯法1.礼的起源:用饮食供奉鬼神的祭祀。
2.刑的起源:兵战第二节奴隶制的刑一、刑、法、律的概念1.刑: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刑罚之法(刑法),二是刑罚。
体现了我国法律所具有的公法精神。
2.法:�d。
是奴隶制法向封建制法过渡时期的概念。
如被庐之法、夷�L(sou)之法。
3.律:均布也,范不一而归一(普遍适用的效力)。
自商鞅改法为律后,以后的封建法律都称为律。
三、夏商西周的刑(一)禹刑:夏朝法律的总称。
1.罪名(1)昏墨贼罪:是夏朝司法官皋陶制定的罪名。
凡犯了这三种罪,依法应处死刑。
昏:己恶而掠美者。
指自己犯罪还要掠取美名来掩饰自己的罪行。
墨:贪以败官者。
即贪得无厌,败坏官纪。
类似于贪污罪。
贼:杀人不忌者。
即肆无忌惮的随便杀人。
类似于故意杀人罪。
(2)不孝罪:五刑之属三千,罪莫大于不孝。
这是夏朝首先确立的一个罪名,并一直贯穿了中国古代社会。
2.军法:夏朝的此条军法是源于夏启讨伐有扈氏,在甘举行誓师大会所宣布的。
据《尚书?甘誓》记载,夏启讨伐有扈氏时发布的命令:有扈氏威侮五刑,怠弃三正。
天用剿绝其命,近予惟恭行天之罚。
3.刑事原则: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
辜:罪。
经:常规常法。
指司法官宁肯不按常规办事承担失职的责任,也不要错杀无罪之人。
这一刑事原则是“罪疑惟轻”精神的体现,也是慎刑的体现。
但它只适用于同族人的疑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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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事法律
(一)所有权 西周时期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奴隶主和 平民。所有权的主要客体是土地和奴隶。 西周时期, 实行土地国有制,周王拥有全 国土地的所有权。 奴隶在西周时期完全是所有权的客体,是 物而不是人。奴隶可以赏赐、买卖甚至杀殉。 一般从事农业劳动的奴隶叫“众”,从事手工 劳动的叫“工”,养牛的叫“牧”,养马的叫 “圉”,从事家内劳动的叫“臣”、“妾”。
第一章 复习题 一、重要概念 1、先秦五刑 2、昏、墨、贼,杀 3、代天行罚 4、三风十愆 二、重要问题 1、商代继承制度前后有哪些变化?这 些变化说明了什么?
二、周公制礼
礼原本是指祭祀用的一种器具,后来, 人们将祭祀的仪式统称为礼。 “周礼” :西周初年,相传“周公制礼”, 即在周公姬旦的主持下,以周族原有的习 惯法为基础,结合现实需要,吸收夏、商 礼中的有用部分,以“亲亲”、“尊尊” 为原则,制定了一套完备而严谨的典章制 度和礼节仪式。
《周礼·春官·小宗伯》记载“五礼”:吉(祭 祀、敬鬼神)、凶(丧亡殡葬)、军(行军动 众)、宾(朝聘盟会)、嘉(婚冠饮宴)。汉 以后各朝制定礼典,皆宗五礼。不论哪种礼, 在行使的仪式上,都要演奏相应的乐章,故礼 法制度又称礼乐制度。
二、商朝法制的主要内容 (一)刑罚 荀子说:“刑名从商”,可 见,商朝的刑罚手段已相当完备, 对后代的影响较为深远。刑名分 死刑、肉刑和徒刑。其中死刑手 段有斩、戮,炮烙,醢,脯,劓 殄等。
(二)商朝的罪名
1、“不从誓言” 2、“三风十愆”(商朝官刑所禁
止的官吏腐化堕落,违犯法纪等行为。 商朝禁止“三风十愆”的官刑,是中国 法制史上较早的整饬吏治的规定)
①确立嫡长子继承制。王位或爵位的继 承权属于嫡长子,因此,嫡长子的身份准 则:一母生多子,以长为嫡。“立嫡以长 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②实行宗祧继承。宗祧是指家族宗庙。 实现宗祧继承,是明确祖宗的正统后嗣, 从而使后嗣取得宗祖权。
(<注>祧:tiao,原指祭远祖的庙,后指继承上代。)
第四节 司法制度
第三节
一、刑 法
西周法律的主要内容
西周的刑法充分体现了周初法制的指 导思想。以“誓”、“诰”、“命”等 形式发布的王命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反 映了周初法制为重大政治行动服务的要 旨,体现了刑法的主要原则。此外,法 律形式还有“礼”、“遗训”、“殷彝” 等。
(一)刑法的主要原则
1、耄悼不刑 2、区分眚(过失)、非眚(故意), 非终(偶犯)、惟终(惯犯)。 3、罪疑从轻 。 4、“刑罚世轻世重”,应因地因时制 宜,采用“三国三典”原则。
(二)刑罚
西周刑罚基本沿用了夏商时期 的五刑,此外还有流刑、徒刑、赎 刑等。西周时,死刑执行的方式比 较多,据《周礼 秋官大司寇》记 载,有斩(腰斩)、弃市(杀之于市, 与众弃之)、磔(剖断肢体)膊(赤身 磔之)、焚(用火烧死),等等。
(三)罪名
1、违抗王命罪 2、犯上作乱罪 3、不孝不友罪 4、杀人越货罪 5、群饮罪
2、婚姻的解除
“七去三不去”原则:“七去”是 “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 有恶疾去;多言去;盗窃去”。丈夫 随时可以以其中任何一条解除与妻子 的婚姻。同时为了防止任意休妻,西 周又有“三不去”的规定,即“有所 取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 贫贱后富贵不去 ”。
3、家庭关系 4、继承关系
(三)婚姻家庭与继承
西周婚姻实行形式上的一夫一妻制, 嫡妻只许有一个,这主要是为了维护宗法 制度下嫡长子继承宗祧和权位的原则。另 外还规定了“同姓不婚”的禁令。 l、婚姻的成立 西周时期,婚姻的成立(前提)首 先要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另外,西周时期婚姻的成立(条件) 还须履行所谓“六礼”,即“纳采”、 “问名”、纳吉”、 “纳征(币)”、 “请期”、“亲迎”。
第二节 商朝的法律制度 一、商朝的神权法思想
(一)“受天命” “天命玄鸟,降而生商。”(《诗
经
商颂 玄鸟》) (二)“恭行天罚” “有夏多罪,天命殛之。” (《尚
神判天罚:以天的名义 1、神判:假借神明进行裁判。 汉语的古体“灋”(法)字就是神 判的遗迹。《说文解字》:“灋,刑也, 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 之,从去。” 2、天罚:假借天或上帝的名义进行 征讨或施以刑罚。
礼和刑的区别:一是作用不同, 礼以劝善,是以教化的方式来预防 犯罪,是积极的规矩;刑以惩恶, 是惩治已然犯罪的手段,是消极的 制裁。二是适用对象不同,两者各 有侧重: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反映了礼、刑适用的等级性。
如何理解“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这是相对的概念,并非礼对庶人没有约束 力,大夫犯罪不受刑罚惩处。 ①礼不下庶人:一是指礼主要是调整贵族内部关 系的准则,不是为庶人而设。二是礼赋予贵族 的特权,庶人不能享受。庶人只有遵守礼制的 义务,反映了礼的等级性。 ②刑不上大夫:一是刑的锋芒是针对庶人、奴隶 和异族的。二是贵族官僚犯罪,在审判、量刑、 执行时享有种种特权,反映了刑的特权性。
第二章 西周的法律制度
(公元前11世纪一一公元前771年) 第一节
一、“以德配天”、“敬天保民”
西周初年统治者提出“以德配天”, 认为上天并不是哪一个部族的祖先,谁 有德谁就能德配天地,承受天命;并提 出“敬天保民”的思想,认为要“敬天” 必须“保民”“安民”。“敬天”是目 的,“保民”是手段,只有“保民”, 才可能“受天永命”。
(二)契约关系
西周时期,买卖的成立要有契约,通 过 官 方 设 在 市 场 中 的 管 理 人 员 ——“ 质 人”,来成立“质剂”。大型交易如买卖 奴隶、牛马使用较长的契券,称“质”; 小型交易如买卖兵器、珍异之物使用较短 的契券,称“剂”。“质剂”由官方制作, 说明官方已对市场交易进行干预。 西周时期,借贷关系的成立也要有契 约,称作“傅别”。债券剖为两半,借贷 双方各执一半,合券称“傅”,分券称 “别”。借贷双方发生纠纷时,需以傅别 为凭。
商王盘庚为震慑反对迁都的 臣民宣布三条罪名。 3、“不吉不迪” (不善良,不走正
道)
4、“颠越不恭”(违法不恭) 5、“暂遇奸宄” (欺诈奸邪,胡作
非为)
(三)婚姻与继承立法
1、婚姻方面: 一夫一妻制 2、继承方面: 王位继承制经历了由“兄 终弟及”向“父死子继”的 转变。
(四)司法机关
商王既是国家元首、最高军事首 领,也是最高司法宫。他享有最高 的立法权和司法权。 司寇中央最高司法官。 典型的审判制度:神明裁判。
第一章 夏、商的法律制度
(公元前21世纪——公元前11世纪)
第一节 中国法的起源和夏朝的 法律制度
中国国家与法在形成之初便具备了 鲜明的特色
(一)氏族血缘关系随着国家的形成而日益强化 (“夏传子,家天下”《三字经》) (二)原始的礼由习惯演化为法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左传 成公十三年》。 青铜器极少见于生产工具,却大量地用来制造兵器 和礼器(如鼎),成为政权的象征。) (三)刑起于兵 (“大刑用甲兵”《汉书·刑法志》、“黄帝以兵 定天下,此刑之大者也” [唐]杜佑《通典》、黄帝 “内行刀锯,外用甲兵” 《商君书画策》)
一、司法机关 中央:周天子具有最高司法权。天子 以下,设大司寇行使司法权,其下设小司 寇掌管具体司法工作。
二、诉讼和审判
西周时期,以罪名相告称作“狱”, 类似刑事诉讼。以财货相告称作“讼”, 类似民事诉讼。无论是“狱”还是“讼”, 一般要由原告起诉,轻微案件口头起诉, 较大案件则要有书状。 西周时期,诉讼要交纳诉讼费用,属 于刑事案件的,双方要交纳“钧金”,即 三十斤铜;属于民事案件的,诉讼双方要 交纳“束矢”,即一百支箭。
同)
(《尚书 甘誓》,以下相
3、 “弗用命” 4、 “不孝”
(《孝经 五刑》)
(四)司法机关
夏朝的君主是全国最高的 统治者,也是最大的司法官。 享有最高的立法权和司法审 判权。 中央最高司法官称大理。
(五)夏朝的监狱
据《竹书纪年》载: “夏帝芬三十六年作圜 土”。“圜土”又叫“囹圄”, 从此夏朝有了正式的监狱。 《史记· 夏本纪》载,夏桀 曾将商汤“囚之夏台”,则夏台 可以说是夏朝中央监狱的名称。
“亲亲”,是处理家族亲属血缘关 系的准则,要求父慈、子孝、兄友、弟 恭、夫义、妇从。这样才不会发生犯上 作乱。 “尊尊”,是处理君臣上下尊卑贵贱 政治关系的准则,要求下级贵族必须忠 于上级贵族,奴隶和平民必须服从奴隶 主的统治。
第二节
西周的宗法制、礼与刑
一、宗法制
宗法制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在家 族内部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和以亲疏定尊 卑的制度(宗法,即宗族之法)。 宗法制度提倡尊祖,对祖先的尊敬 表现在祭祀上;但不是所有的子孙都有 祭祖的资格,只有大宗才有主祭始祖的 特权。
(二) 《吕刑》 的内容 1、认为肉刑始于苗民; 2、要求用刑应以德教为本,必须适 “中”; 3、司法必须慎重; 4、应防止和惩治营私舞弊,贪赃枉 法等犯罪; 5、具体规定了疑罪可以以锾收赎的 办法,赎刑从此开始制度化。
四、礼与刑的关系
礼与刑是西周法律的两种主要形式。 它们的共性:一是本质相同,礼和刑都 是维护国家政权,调整社会关系的工具, 两者相辅相成。二是礼所允许的,刑就 不禁止;礼所禁止的,亦为刑所不容许, 出礼则入刑。三是礼的约束力依靠刑的 强制力来保证,刑的制定又必须以礼的 精神作指导。
二、夏朝法律制度简述
(一)主要立法 1、禹刑
“禹刑”作为夏朝法律的总称。“禹刑”可 能是启及其后继者根据氏族晚期习俗陆续改造、 积累的习惯法,具体内容不可详考。 2、甘誓 “甘誓”是夏启在准备讨伐有扈氏时,在 “甘”(今陕西户县西南)发布的战争动员令。 这是中国历史上记载的最早的一条军法。
(二)刑罚
夏代的刑罚可能有五种(五刑之属三千); 1、大辟为死刑; 2、宫(腐刑)为毁坏罪犯的生殖器官 (男子割势,女子幽闭。次死刑); 3、剕(膑,刖)为砍去罪犯的脚; 4、劓为割去罪犯的鼻子; 5、墨(黥)为在犯罪人面部或额部刺字 并涂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