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玉溪重点排放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清单.doc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5.04.13•【字号】•【施行日期】2015.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监测正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市、区)环保局:为切实做好全省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进一步强化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根据《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3〕81号)和《关于加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运行考核工作的通知》(环发〔2013〕98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通知如下:一、制订监督性监测实施方案各市、县(市、区)环保局要按照“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对策科学、效果明显”的原则,制订本辖区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要明确监督性监测范围、监督性监测和环境执法联动机制、监测结果的报告、应用、抽测、通报、考核、信息公开等相关内容和具体要求。
各市、县(市、区)环保局要将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占本辖区主要污染物负荷65%的重点污染源,重金属污染源,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等纳入监督性监测范围。
同时,应将各级党委、政府领导曾经批示要求查处的,各级人大、政协有建议、提案反映的,新闻媒体曾经曝光的,公众多次举报的以及环保部门需重点监控的污染源,均纳入监督性监测范围。
监督性监测的指标、频次、分析方法和质控措施等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污染源监测分析方法》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各市、县(市、区)环保局须在2015年5月15日之前,将本辖区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实施方案报送给上一级环保部门及其所属环境监测机构。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人民政府挂牌督办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名单的通知-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人民政府挂牌督办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名单的通知正文:----------------------------------------------------------------------------------------------------------------------------------------------------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人民政府挂牌督办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名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玉单位: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的通知》(玉政办发〔2012〕226号),经排查筛选,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市17项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现将《玉溪市人民政府2016年挂牌督办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名单》印发公布。
各隐患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整改方案、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求,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并严格组织实施,按期完成整改销号工作。
对因隐患整改不认真、工作进展缓慢、监管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市政府督查室、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市政府挂牌督办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未落实重大隐患整改“五到位”措施和未按期完成重大隐患整改销号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约谈。
附件:玉溪市人民政府2016年挂牌督办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名单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9月2日附件玉溪市人民政府2016年挂牌督办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名单序号隐患名称(类别)隐患基本情况行业(领域)隐患所在县(区)责任单位责任人督办单位督办责任人整改时限1滑坡坍塌玉溪新兴钢铁有限公司轧钢厂制管片临时堆放大量钢渣,无设计、无挡墙,堆积高度过高,雨季极易造成滑坡、坍塌事故。
工贸行业红塔区玉溪新兴钢铁有限公司戴袁贵红塔区人民政府区长和分管副区长2016年12月31日2火灾爆炸储油罐未安装高低液位仪装置,在卸油过程中,不能识别和掌握油罐内充装数量;车辆在卸油过程中,无警戒区域;安全警示标示牌不足。
2019年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随机抽查情况公开表
序 号
检杳
污染源名称
污染源类型
检杳时间
检查结果
情况说明
随机抽查执法人员
1
和田县
和田县鲁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一般污染源
2019-1-5
异常
已下发限期张改通知书
2
和田县
和田县金智新型节能建材有限公司
一般污张改通知书
3
和田县
和田县华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一般污染源
2019-1-20
一般污染源
2019-2-24
正常
8
和田县
和田县浙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一般污染源
2019-2-24
正常
9
和田县
和田县罕艾日克镇光辉砖厂
一般污染源
2019-3-5
正常
10
和田县
和田县巴勒马斯砖厂
一般污染源
2019-3-5
正常
11
和田县
和田县腾达养殖场
一般污染源
2019-3-15
正常
12
和田县
和田县罕艾日克镇如愿砖厂
异常
已下发限期张改通知书
4
和田县
和田县豫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一般污染源
2019-1-20
异常
已下发限期张改通知书
5
和田县
和田县迪雅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一般污染源
2019-2-8
异常
已下发限期张改通知书
6
和田县
和田县宏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一般污染源
2019-2-8
异常
已下发限期张改通知书
7
和田县
和田县塔瓦库勒乡阿克奥斯糖砖厂
一般污染源
2019年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开数据表
2019年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开数据表填报单位:(盖章)北京市门头沟区环境保护局
企业名称所属区县污染源类型监测点位监测时间监测项目及排放浓度污染物浓度
排放限值
是否
达标
超标
倍数
评价标准备注
斋堂生活垃
圾填埋场门头沟区固体废物
环境空气
上风向(0°)
2019.3.5
硫化氢(mg/m3)<0.001 0.010 是--
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
DB11/501-2017
氨(mg/m3)0.02 0.20 是--
臭气(无量纲)<10 20 是--
甲烷(mg/m3) 1.08 -- -- --
环境空气
下风向1(225°)
硫化氢(mg/m3)<0.001 0.010 是--
氨(mg/m3)0.04 0.20 是--
臭气(无量纲)<10 20 是--
甲烷(mg/m3) 1.06 -- -- --
环境空气
下风向2(180°)
硫化氢(mg/m3)<0.001 0.010 是--
氨(mg/m3)0.02 0.20 是--
臭气(无量纲)<10 20 是--
甲烷(mg/m3) 1.07 -- -- --
环境空气
下风向3(135°)
硫化氢(mg/m3)<0.001 0.010 是--
氨(mg/m3)0.03 0.20 是--
臭气(无量纲)<10 20 是--
甲烷(mg/m3) 1.08 -- -- --。
一企一档
红塔区重点污染源企业“一企一档”档案资料整编要求“一企一档”即为每一个排污企业建立一套环境管理档案。
该套档案整合了企业风险源排查与污染应急预案、工业企业能耗与水耗、工业增加值排污强度、环境影响评价与三同时、排污稳定达标、自动监控、排污申请登记、总量控制、监察监理、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业企业清洁生产等多项“创模”考核指标为一体、有利于查询使用。
该套档案资料既可能用于排污企业的日常环保监管,又是作为创模考核时必备的B类基础资料。
1.“一企一档”的内容清单(1)企业基本情况①企业简介:建厂时间、发展与变更、企业法人、规模、产值、主要产品、生产工艺、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环评与三同时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与治理、排污监管及总量控制等(基本情况尽可能与污染源普查更新数据一致,因历史原因无立项、环评等手续的说明情况)②企业照片、图片(厂容、与排污和环保相关的典型照片)③企业厂区四置图(集区域位置、平面布置、周边相邻单位、排污口位置、监测点位置等为一图)④企业工业产值、增加值、能耗、水耗、排污强度、环保投资、排污标准等基本情况汇总表(2)建设项目环保报建情况①立项申请、批复(新、改、扩)②环评报告(书、表、登记表)与批复③污染治理设施设计说明书、图纸、施工情况④试生产、试运行申请与批复⑤竣工验收申请、批复、监测报告、登记表⑥补办环境保护手续的文件、说明(3)污染防治与环境管理情况①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记录(运行记录按年度统计,汇总后入档。
企业日运行记录表基础支撑材料另行装订,随时备查)②企业排污检测报告(省市重点污染源,年度内至少有2次监测指标全部达标的监测报告;国家监控的重点源,年度内至少有4次监测指标全部达标的监测报告。
年度监测报告必须是同年环境统计的数据依据)③企业在线自动监控情况(自动监控设备安装、验收、使用情况,与环保部门联网情况,自动监测数据记录)④环境监察记录表(省市重点污染源每年巡查不少于2次)⑤企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情况报表(列明处理、处置、综合利用情况;危险固体废物单独列表统计)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⑦环保行政处罚文件(现场监察笔录、限期整改通知、处罚通知、处罚后整改情况相关材料)⑧排污申报登记(排污申报登记表、变更申报登记表、排污申报登记注册证、临时排污许可、吊销及重发排污许可证的文件)⑨排污许可证(正式排污许可证对应达标排放监测报告,临时排污许可证必须有对应的未达标排放监测报告、限期治理通知、限期治理整改情况和验收申请及验收批复文件)⑩排污口标志牌登记表(排污口编号)⑪企业达标排放考核情况(监测情况、达标考核总结材料)⑫企业总量控制计划(省市环保下达的企业排污总量控制计划,总量控制计划完成情况验收报告)⑬企业风险污染管理(风险污染源识别清单、环评风险预防专章、应急预案制定、演练、修编,突发污染事故情况)⑭清洁生产情况(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情况、清洁生产方案,清洁生产水平分析,清洁生产总结材料等)⑮环境友好型企业评选与企业环保形象、荣誉⑯企业环保培训与管理⑰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建立情况⑱对企业的投诉(环保局受理投诉情况、现场监察记录、整改通知、整改情况、回访与应答等)⑲管理人员的要求企业领导要了解国家相关的环保政策、法律、法规。
附表一2016年9-11月废水国控重点企业监测情况明细表
其他原因停产
530428
玉溪市
7414800562
季节性停产
530428 530502 530502 530502 530521 530521 530522
玉溪市 保山市 保山市 保山市 保山市 保山市 保山市
772663306 560092855 731207427 78464453202 582363521 582365885 74527012800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云南南磷集团电化有限公司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陆良银河纸业有限公司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 昆明冶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江川翠峰纸业有限公司 云南玉溪银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新平恒诚糖业有限公司 新平恒源糖业有限公司 云南新平南恩糖纸有限责任公司 玉溪大红山矿业有限公司 云南省元江县万绿(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9-11月废水国控重点企业监测情况明细表
企业详细名称 排放浓度是否达标,超标指标/超标倍数 (排放浓度/排放标准)(单位:mg/L, pH除外) 监测日期 季节性停产 季节性停产 季节性停产 季节性停产 季节性停产 2016.10.17 2016.10.27 2016.10.20 2016.11.24 季节性停产 季节性停产 2016.11.14 季节性停产 2016.11.14 季节性停产 季节性停产 季节性停产 季节性停产 2016.11.08 季节性停产 季节性停产 季节性停产 季节性停产 季节性停产 季节性停产 季节性停产 除矿坑涌水外,选矿水封闭 循环不外排,监测未评价 备注
2016年9-11月废水国控重点企业监测情况明细表
企业详细名称 排放浓度是否达标,超标指标/超标倍数 (排放浓度/排放标准)(单位:mg/L, pH除外) 未监测 未监测 未监测 达标 达标 未监测 未监测 未监测 未监测 达标 达标 达标 监测日期
附2019年4月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
0.120
5;8
否
动植物油
8.11
0.13
1
否
粪大肠菌群数
<20
1000
否
化学需氧量
133
11
50
否
六价铬
<0.004
0.05
否
色度
8
30
否
石油类
0.28
<0.06
1
否
烷基汞
<0.00002
0
否
五日生化需氧量
37.4
1.8
10
否
悬浮物
90
8
10
否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0.651
<0.05
烷基汞
<0.00002
0
否
五日生化需氧量
108
5.3
20
否
悬浮物
117
9
20
否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0.717
<0.05
1
否
总氮(以N计)
46.6
14.8
20
否
总铬
<0.03
0.1
否
总汞
<0.00004
0.001
否
总磷(以P计)
1.40
0.22
1
否
总铅
<0.03
0.1
否
总砷
0.0057
0.1
否
总镉
废水总排口
pH值
7.63
6-9
否
氨氮(NH3-N)
7.48
1.24
8;15
否
2019年6月份控重点污染源达标统计表
≤12
PH值
无量纲
6-9
生化需氧量
mg/L
10
总磷
mg/L
化学需氧量
mg/L
50
色度
倍
30
总汞
mg/L
总镉
mg/L
总铬
mg/L
六价铬
mg/L
总砷
mg/L
总铅
mg/L
悬浮物
mg/L
10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mg/L
粪大肠菌群数
个/L
1000
氨氮
mg/L
8
总氮
mg/L
15
石油类
mg/L
1
动植物油
mg/L
1
15
300
总磷
mg/L
--
化学需氧量
mg/L
500
悬浮物
mg/L
400
氨氮
mg/L
--
2
黑龙江泉林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废水
佳木斯市
总排口
PH值
无量纲
6~9
氨氮
mg/L
8
化学需氧量
mg/L
90
五日生化需氧量
mg/L
20
悬浮物
mg/L
30
总氮
mg/L
12
总磷
mg/L
色度
倍
50
基准排水量
m3/t
--
3
富锦象屿金谷生化科技有限公司
30
总汞
mg/L
总镉
mg/L
总铬
mg/L
六价铬
mg/L
总砷
mg/L
总铅
mg/L
悬浮物
2019年监督性监测信息结果公开
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要求,截止2019年6月30日,目前完成监测十堰市辖区内重点排污单位共9家。现将9家重点排污单位监测结果公布如下:
表1十堰市2019年重点排污单位(废水)监测数据表
序号
企业名称
行业名称
点位名称
执行标准
完成日期
监测项目名称
5
东风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汽车制造
总排口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2019-6-25.
总磷
0.09
—
mg/L
—
化学需氧量
42
500
mg/L
是
氨氮
0.78
—
mg/L
—
石油类
0.77
20
mg/L
是
PH值
7.5
6-9
无量纲
是
总排口
污水综合0.88
—
mg/L
—
化学需氧量
154
500
mg/L
是
氨氮
29.2
—
mg/L
—
石油类
0.44
20
mg/L
是
PH值
7.4
6-9
无量纲
是
3
东风锻造有限公司
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
总排口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2019-6-25.
总磷
0.32
—
mg/L
—
化学需氧量
64
500
mg/L
是
氨氮
13.0
—
mg/L
—
石油类
0.16
20
mg/L
2019年浙江省重点排污单位监测评价报告
2019年浙江省重点排污单位监测评价报告浙江省重点排污单位监测评价一、监测概况2019年,全省共监测重点排污单位4897家,其中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2489家(主要为工业废水排污单位1660家、集中式污水处理厂317家、重金属废水排污单位486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26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841家(主要为工业废气762家、重金属废气排污单位79家)、土壤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210家(主要为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单位976家、其他类土壤排污单位234家)、其他重点排污单位357家。
二、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一)有工业废水产生的排污单位1.达标情况全省共监测1660家有工业废水产生的重点排污单位,总体达标率为95.3%,监测家数同比增长1.9%。
各设区市达标率范围为84.4-100%。
涉及40个行业大类,达标率范围为66.7-100%(涉及居民服务业企业3家,达标率为66.7%)。
表1 各设区市工业废水重点排污单位达标情况汇总表图1 工业废水行业分布及达标情况与上年相比,全省工业废水重点排污单位达标率上升了0.9个百分点。
各设区市中,杭州、绍兴和金华有所下降,降幅为0.5-0.9个百分点;其余各市均有所上升,升幅为0.2-6.3个百分点。
各主要行业中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和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达标率持平;金属制造业、食品制造业和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有所下降,降幅为1.4-5.0个百分点;其余各行业均有所上升,升幅为0.2-10.7个百分点。
2.超标分析存在监测超标的工业废水重点排污单位共133家,其中绍兴市超标企业占比较高,为48.9%。
超标行业以纺织业占比最高,达到75.2%,超标指标以化学需氧量为主,占超标指标总个数的20.9%。
(二)污水处理厂1.监测情况全省共监测污水处理厂317家,监测完成率为100%。
317家污水厂日均处理水量合计1314.6万吨,总体运行负荷86.3%。
各设区市日均处理水量范围为15.2-297.1万吨,运行负荷范围为75.7%-90.9%。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3.23•【字号】玉政办通〔2018〕29号•【施行日期】2018.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正文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办通〔2018〕2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玉单位:《玉溪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3月23日玉溪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8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17〕45号),以及《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玉政发〔2017〕42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普查工作目标摸清全市各类污染源的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
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二、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一)普查时点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
(二)普查对象与范围普查对象为全市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1.工业污染源。
普查对象为产生废水污染物、废气污染物及固体废物的所有工业行业产业活动单位。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对6家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问题挂牌督办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对6家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问题挂牌督办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19.06.20•【文号】环办执法函〔2019〕566号•【施行日期】2019.06.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正文关于对6家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问题挂牌督办的通知环办执法函〔2019〕566号山西、吉林、海南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第一季度严重超标重点排污单位中,山西省运城市山西阳煤丰喜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临猗分公司、山西省运城市山西建龙实业有限公司和山西省襄汾县污水处理厂等3家单位2018年第四季度和2019年第一季度连续两个季度严重超标;山西省天镇县广厦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农安县海格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和海南省定安县海南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定安县污水处理厂)等3家单位2019年第一季度超标率达100%。
截至2019年5月底,上述6家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仍严重超标,存在屡查屡犯、长期超标问题。
经研究,我部决定对上述6家排污单位严重超标排污环境违法问题挂牌督办。
请你厅督促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关单位严格落实督办要求,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确保达标排放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案件查处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达到督办要求后,由你厅向我部提出解除挂牌督办的书面申请并附相关材料。
联系人:生态环境执法局陈迪、高策电话:(010)66556982 66556964传真:(010)66556464附件:严重超标问题基本情况及督办要求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9年6月20日附件严重超标问题基本情况及督办要求一、天镇县广厦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根据自动监测数据及生态环境部门核实情况,该排污单位2019年第一季度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日均值超标90天。
其中,烟尘超标90天,二氧化硫超标86天,氮氧化物超标73天。
督办要求:对排污单位超标排污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罚,责令其限期整改,实现达标排放。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对3家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问题挂牌督办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对3家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问题挂牌督办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19.08.06•【文号】环办执法函〔2019〕676号•【施行日期】2019.08.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其他规定正文关于对3家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问题挂牌督办的通知环办执法函〔2019〕676号山西省、江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19年第二季度严重超标重点排污单位中,山西省大同市同煤广发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江西省樟树市盐化工业基地污水处理厂、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吉元冶金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2019年第一、第二季度连续两个季度严重超标。
截至2019年7月底,上述3家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仍严重超标,存在屡查屡犯、长期超标问题。
经研究,我部决定对上述3家排污单位严重超标排污环境违法问题挂牌督办。
请你厅督促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关单位落实督办要求,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确保达标排放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案件查处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达到督办要求后,由你厅向我部提出解除挂牌督办的书面申请并附相关材料。
联系人:生态环境执法局陈迪、高策电话:(010)66556982、66556964传真:(010)66556986附件:严重超标问题基本情况及督办要求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9年8月6日附件严重超标问题基本情况及督办要求一、山西省大同市同煤广发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根据自动监测数据及生态环境部门核实情况,该排污单位2019年第二季度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日均值超标50天,其中,二氧化硫超标48天,氮氧化物超标5天;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日均值超标3天,其中,氨氮超标2天,化学需氧量超标1天。
督办要求:对超标排污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罚,责令其限期整改,实现达标排放。
整改期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限制生产。
督办期限:本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2019年四季度污染源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工作情况
市环保局按照《2017年第四季度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实施计划》组织开展了污染源随机抽查工作。检查共分5组对46家单位进行抽查,其中重点排污单位8家,一般排污单位15家,特殊排污单位23家。具体随机抽查企业详见下表。
序号
被检查单位
所属
县区
监察
类型
监察时间
南浔区
特殊源
湖州大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南浔区
特殊源
浙江米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吴兴区
一般源
浙江湖州三川纺织面料有限公司
南浔区
重点源
安吉递铺安奇禾竹藤制品厂
安吉县
一般源
湖州织里金陵砂洗厂
吴兴区
一般源
湖州鑫富新材料有限公司
南浔区
特殊源
浙江鹏云家具有限公司
安吉县
特殊源
湖州尼邦铝业有限公司
南浔区
特殊源
湖州德昌氧化铁颜料有限公司
湖州众立不锈钢制造有限公司
南浔区
重点源
湖州时利达纺织有限公司
南浔区
一般源
湖州骥春纺织品有限公司
吴兴区
特殊源
长兴超越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长兴县
重点源
湖州银环不锈钢有限公司(停产)
南浔区
重点源
浙江水墨江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德清县
一般源
浙江新华体育器材制造有限公司
德清县
一般源
浙江宝仕电源有限公司
长兴县
特殊源
安吉旺坤力家具有限公司
安吉县
特殊源
湖州长盛化工有限公司
南浔区
特殊源
浙江东达光伏有限公司
吴兴区
一般源
长兴新源污水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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颗粒物(mg/m3)
23.9
30
达标
二氧化硫(mg/m3)
<3
200
达标
氮氧化物(mg/m3)
220
400
达标
氟化物(mg/m3)
3.98
5
达标
氨(mg/m3)
1.85
10
达标
2500吨/日新型干法窑窑头排口
颗粒物(mg/m3)
17.3
30
达标
2500吨/日新型干法窑窑尾排口
7.4
6-9
达标
五日生化需氧量(mg/L)
3.5
10
达标
色度(稀释倍数)
8
30
达标
悬浮物(mg/L)
5
10
达标
总磷(mg/L)
0.42
0.5
达标
总氮(mg/L)
7.22
15
达标
总砷(ug/L)
1.4
100
达标
总铅(mg/L)
0.002L
0.1
达标
总镉(mg/L)
0.0001L
0.01
达标
总铬(mg/L)
0.58
25
达标
PH(无量纲)
7.91
6-9
达标
五日生化需氧量(mg/L)
9.66
30
达标
色度(稀释倍数)
40
80
达标
悬浮物(mg/L)
4L
150
达标
总磷(mg/L)
0.056
—
—
总氮(mg/L)
0.68
—
—
石油类(mg/L))
0.055
10
达标
动植物油(mg/L)
0.087
15
达标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mg/L)
0.012
1
达标
废气
南厂锅炉排口
颗粒物(mg/m3)
41.4
80
达标
二氧化硫(mg/m3)
<3
400
达标
氮氧化物(mg/m3)
129
400
达标
6
云南万绿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元江县
元江县环境监测站
2.25
废水
北厂废水排口
化学需氧量(mg/L)
49.2
150
达标
氨氮(mg/L)
颗粒物(mg/m3)
16.3
30
达标
二氧化硫(mg/m3)
5.9
200
达标
氮氧化物(mg/m3)
126
400
达标
氟化物(mg/m3)
4.06
5
达标
氨(mg/m3)
1.42
10
达标
备注:1、发布日期:2019年2月28日。
2、表中数值后带“L”为测值小于检出限。
<3
400
达标
氮氧化物(mg/m3)
239
400
达标
3#35吨锅炉废气排口
颗粒物(mg/m3)
67.3
80
达标
二氧化硫(mg/m3)
<3
400
达标
氮氧化物(mg/m3)
283
400
达标
5
云南万绿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元江县
元江县环境监测站
2.25
废水
南厂废水排口
化学需氧量(mg/L)
9.33
150
达标
氨氮(mg/L)
1.43
25
达标
PH(无量纲)
8.44
6-9
达标
五日生化需氧量(mg/L)
9.33
30
达标
色度(稀释倍数)
50
80
达标
悬浮物(mg/L)
5
150
达标
总磷(mg/L)
0.057
—
—
总氮(mg/L)
1.83
—
—
石油类(mg/L))
0.04L
10
达标
动植物油(mg/L)
0.05
15
达标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59.9
100
达标
氨氮(mg/L)
1.37
10
达标
PH(无量纲)
7.53
6-9
达标
五日生化需氧量(mg/L)
18.78
20
达标
悬浮物(mg/L)
6
70
达标
总磷(mg/L)
0.014
0.5
达标
总氮(mg/L)
1.85
15
达标
废气
2#20吨锅炉废气排口
颗粒物(mg/m3)
54.4
80
达标
二氧化硫(mg/m3)
1.58
10
达标
PH(无量纲)
7.31-7.33
6-9
达标
五日生化需氧量(mg/L)
6
20
达标
悬浮物(mg/L)
13
70
达标
总磷(mg/L)
0.165
0.5
达标
总氮(mg/L)
2.1
15
达标
3
云南新平南恩糖纸有限责任公司
新平县
新平县环境监测站
2.25
废水
制糖废水排口
化学需氧量(mg/L)
34
100
达标
2019年玉溪市重点排放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清单
(2019年-2)
序号
企业名称
县区
监测单位
监测日期
监督类型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排放浓度
排放标准限值
评价
备注
1
通海北控环保水务有限公司
通海县
通海县环境监测站
1.29
污水厂废水
出口
化学需氧量(mg/L)
21
50
达标
氨氮(mg/L)
2.41
5
达标
PH(无量纲)
0.076
10
达标
硫化物(mg/L)
0.008
1
达标
废气
北厂锅炉排口
颗粒物(mg/m3)
40.8
80
达标
二氧化硫(mg/m3)
<3
400
达标
氮氧化物(mg/m3)
35
400
达标
7
元江永发水泥有限公司
元江县
元江县环境监测站
2.27
废气
1000吨/日新型干法窑窑头排口
颗粒物(mg/m3)
13.3
30
达标
0.004L
0.1
达标
六价铬(mg/L)
0.004L
0.05
达标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0.26
0.5
达标
总汞(ug/L)
0.04L
1
达标
粪大肠菌群(个/L)
20L
1000
达标
2
新平恒诚糖业有限公司
新平县
新平县环境监测站
2.25
废水
制糖废水排口
化学需氧量(mg/L)
18
100
达标
氨氮(mg/L)
氨氮(mg/L)
1.26
10
达标
PH(无量纲)
7.29-7.3
6-9
达标
五日生化需氧量(mg/L)
6
20
达标
悬浮物(mg/L)
16
70
达标
总磷(mg/L)
0.11
0.5
达标
总氮(mg/L)
1.63
15
达标
4
云南省元江县金珂糖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二厂
元江县
元江县环境监测站
2.3
废水
废水总排口
化学需氧量(mg/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