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踏勘制度守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精心整理

精心整理

现场踏勘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现场踏勘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率与质量,结合我科室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现场踏勘工作应该遵循高效、便捷、公开、公平、工作、廉核实、确认、检查、勘验现场情况,并以文字、录像、图片、录音及其他形式记录现场踏勘情况,记录情况应当能满足现场踏勘要求的内容。

(四)形成踏勘结果。根据现场踏勘情况,踏勘人员现场出具踏勘结论,申请人或经申请人授权的其他自然人应当在《现场踏勘结论确认表》

精心整理

精心整理

(以下简称《确认表》)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确认的,踏勘人员需对拒签情况进行记录。踏勘人员在现场踏勘工作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将《确认表》及相关文字、录像、图片、录音及其他形式记录现场踏勘情况的资料提交至审批事项承办人。

第五条 现场踏勘完成后,行政审批部门应当及时对文字、录像、图12345、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