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度规程继电保护部分
继电保护保护调试规程

继电保护保护检修调试规程一、引用规范二、继电保护装置定值更改三、继电保护装置调试四、继电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的验收一、引用规范GB 7261—2008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基本试验方法GB 14285—2006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15145—2001 微机线路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GB 50171—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DL/T584—2007 3kV~110kV 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DL/T587—2007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DL4081—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油气生产技术部电气操作票、工作票实施细则二、继电保护定值修改3.1 继电保护装置定值修改应有油气生产技术部电调中心下发的一式四份定值修改单及生产办下发的任务通知单方可进行。
3.2 继电保护定值修改权限规定:3.2.1对英买电力队、哈得水电队、牙哈水电队、迪那水电队属地的保护定值录入和保护定值区域切换,由电力测试队下达书面的通知,各站队技术人员操作,完成后以书面形式返回电力测试队,并汇报调度。
3.2.2对东河电力队属地的保护定值改、录因涉及到ABB保护,情况较为复杂,在没有完成改造之前,仍然由电力测试队负责改录,但是,南瑞保护装置定值的改、录工作参照以上4个队执行。
3.2.3对变电队属地的保护定值改录工作由电力测试队进行,轮南变电所两个旁母的定值区切换由变电队单独完成。
3.2.4所有发电机保护定值改、录都由电力测试队进行,权限不调整。
3.2.5以上所述的保护定值改、录只涉及软压板及数值,不涉及硬压板的投退,保护硬压板的投、退工作仍然由运行单位负责。
3.2.6由站队改、录的定值发生错误,造成后果的,按照技术部的考核细则处罚责任由所在站队和电力测试队各承担50%的责任。
3.3继电保护定值修改流程3.3.1继电保护定值修改应开第二种工作票,继电保护装置在高压室及户外的还应穿戴正确的劳保用品。
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电力系统调度规程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电网调度管理,保障电网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以下简称《电力法》卜《电网调度管理条例》、有关电力生产和电网运行的技术法规、规程、规定, 并结合江苏电网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2. 2.电力系统包括发电厂、变电所、输电线路、有关用户及其确保电网安全运行的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计量装置、电力通信设施、电网调度自动化设施等。
电力系统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电网运行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电力系统各部门必须服从电网的统一调度,以确保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1.1.电网调度系统由各级电网调度机构和电网内的发电厂、变电所等发供电单位的运行和管理部门组成。
下级电网调度机构必须服从上级电网调度机构的调度管理。
电网调度机构调度管辖范围内的发电厂、变电所等发、供电单位的运行和管理部门,必须服从该级电网调度机构的调度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电网调度。
2. 2.电网调度管理的任务是依法领导电网的运行、操作以及事故处理,实现下列基本要求:1.1.充分发挥本网内发、供电设备能力,有计划地满足用电需求。
2.2.使电网连续、稳定运行,保证供电可靠性。
3.3.使电网的电能质量(频率、电压、波形)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4.4.根据电网实际情况,依据法律的、经济的、技术的手段,合理使用燃料和其它能源,使电网处于经济运行。
5.5.依照法律、法规、合同、协议正确合理调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依法维护电网企业、发电企业、供电企业、用电企业等各方合法权益。
6.5.江苏省电网调度机构设置为三级制,即江苏省级电网调度机构(以下简称省调)、省辖市级调度机构(以下简称地调)、县(市)级调度机构(以下简称县调)。
各发电厂应有负责运行管理的职能部门。
各级电网调度机构和发、供电单位对运行方式、继电保护、电力通信、电网调度自动化等都应建立相适应的专业职责并配备相适应的专责人员。
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调度管理

电力系统调度规程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调度管理第一节继电保护专业管理第1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是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保护电气设备的主要装置。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装置包括主保护、后备保护、保护通道接口、数据交换接口、故障录波器及信息管理系统等设备。
电力系统安全自动装置包括自动重合闸、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自动切负荷、事故减出力或切机、自动励磁调节和自动解列等装置。
第2条电力系统各单位应认真执行《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3-H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和≪220-50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评价规程》及省电力公司颁发的有关专业规程等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专业规程规定的要求,以保证所辖范围内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正常运行。
第3条江苏省调是江苏电力系统省级继电保护专业管理职能机构,负责对全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实施专业管理。
其主要职责:1.负责制订江苏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发展规划、技术原则。
2.负责江苏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江苏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入网管理工作。
4.负责220∕110kV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更新改造计划的编制与组织实施工作;参与5OOkV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更新改造计划的编制与组织实施工作。
5.参与I1OkV及以上新建、改扩建工程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设计审查及设备招标工作,确定220∕110kV电网新建、改扩建工程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配置选型。
6.确定调度管辖范围内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方式,确定220kV 及部分I1OkV变压器中性点接地方式。
7.编制江苏电网年度系统继电保护运行整定规程及其说明。
8.编制江苏电网年度继电保护整定计算用正序和零序等值阻抗。
9.负责调度管辖范围内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整定计算,确定与地调、电厂分界点定值配合关系。
电网调度规程

电网调度规程
有功功率调度管理及频率调整
各级调度机构应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事故及超计划用电 拉闸限电序位表,报本级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如 果自报送之日起,三十天内没有批复,调度机构即可按 上报的序位表执行。 对于未列入超计划用电限电序位表的超用电单位,值 班调度员应当予以警告,责令其在十五分钟内自行限电; 届时未自行限至计划值者,值班调度员可以对其发布限 电指令,当超计划用电威胁电网安全运行时,可以部分 或者全部暂时停止对其供电。
电网调度规程
倒闸操作
合、解环路的操作 合环操作必须相位相同,应保证合环后各环节潮流的变 化不超过继电保护、系统稳定和设备容量等方面的限额。 合环时的电压差,220KV系统一般允许在30%以内,负 荷相角差一般不超过30度,500KV电压差不超过10%, 事故处理时最大不超过20%,相角差不超过20度。有条 件时,操作前应启用合环开关的同期装置,检查负荷相 角差和电压差。如果没有同期装置或需要解除同期闭锁 合环,需经领导批准。
电网调度规程
倒闸操作
填写操作指令票时应做到任务明确、字体工整、无涂改,正确使用 设备双重命名和调度术语。操作指令票必须经过拟票、审票、下令、 执行四个环节,其中拟票、审票不能由同一人完成,拟票人、审核人、 下令人、监护人必须签字. 厂站现场操作票的拟定发电厂、变电站运行值班人员应根据操作指 令或预先下达的操作指令票,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按照现场有关规程 规定填写具体的现场操作票,保证现场一二次设备符合操作要求和相 应的运行方式。予先下达的操作指令票只作为操作前的准备,操作单 位值班人员必须得到值班调度员正式发布的“调度指令”,并记上 “发令时间”后,才能进行操作。严禁未得到值班调度员的“调度指 令”擅自按照“预定联系时间”进行操作。值班调度员只对自己发布 的调度指令正确性负责,不负责审核下级运行值班人员所填写的现场 操作票中所列具体操作内容、顺序等的正确性。
调度规程

第一部分调度管理规程1、甘肃电网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以充分发挥其技术经济效益。
网内各发、供、用电单位对维护电网的安全、优质、经济运行均负有一定责任。
2、各发电厂、用户变电站及地区电网在并入甘肃电网前,应根据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与相应的电网管理机构签定并网协议,与相应的电网调度机构签定调度协议,否则不得并网运行。
3、各级电网管理部门、调度机构和并入甘肃电网内的各发、供、用电单位及有关单位的有关领导和专责人员都必须熟悉和遵守本规程。
4、电力系统包括发电厂、变电所、电力线路和有关用户。
发、供、用电是一个不可分割的完整系统。
为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的调度专用通信系统、调度自动化系统、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等都是电力系统调度管理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电网调度管理的任务是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电网的运行和操作,保证实现列基本要求:⑴按优化资源配置的原则,充分发挥电网内发供电设备的能力,最大限度满足社会及人民生活对电力的需求。
⑵按照电网的客观规律和有关规定,使电网连续、稳定、正常运行,保证供电的可靠性。
⑶使电网的供电质量(频率、电压、谐波分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⑷根据本网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联网的技术经济优势,合理利用一次能源,最大限度地降低全网的运行成本,使整个系统在最经济方式下运行。
⑸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调度原则,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5、甘肃省调的职权:⑴指挥甘肃电网内省调管辖设备的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协调间接调管设备的事故处理,当危及主网安全时,省调有权越级调度。
⑵指挥本系统调峰、调频和管辖范围内的电压调整。
⑶组织编制甘肃电力系统的运行方式和调度计划(包括年、月、日运行方式和计划)、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整定和运行方案,审核各地区电网运行方式。
⑷负责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及管理,编制全网低频减负荷方案,并督促实施。
参与调查系统性事故,负责事故分析,提出并组织实施改善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措施。
调度操作规程

第14条 允许用刀闸进行的操作: (1)拉合无故障电压互感器或避雷器; (2)拉合空母线(有特殊规定的母线例外)及直 接联接在母线上设备的电容电流; (3)拉合变压器中性点接地刀闸; (4)拉合经开关闭合的旁路电流; (5)用三联刀闸拉合励磁电流不超过2安培的无 负荷变压器及电容电流不超过5安培的无负荷线 路; (6)凡经过现场试验的以下情况:在角形结线, 闭环运行的情况下;一个半开关结线,两串及 以上同时运行的情况下;双开关结线,两串及 以上同时运行的情况下,允许用刀闸断开因故 不能分闸的开关。操作前还应注意刀闸闭锁装 置要退出及调整通过该开关的电流到最小值。
第11条 变压器操作规定
(1)变压器并列运行的条件: ①相位相同,结线组别相同; ②电压比相等; ③短路电压差不大于10%; ④容量比不超过3:1。 如果不能满足上述②、③、④条件时,在任 何一台变压器都不会过载情况下,也可以并列运 行; (2)变压器送电时,应先合电源侧开关。停电时, 先断负荷侧开关。对于有多侧电源的变压器,则 应根据差动保护的灵敏度和后备保护情况等,正 确选择操作步骤;
第6条 安全措施 (1)网调调管的线路停电检修时,线路两侧的安全 措施由网调管理,具体操作按网调值班调度员的 指令执行;检修工作班在线路上所做的安措由省调 向网调负责。 (2)发电企业和变电站内部的电气设备停电检修时, 一切安全措施均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调度员只 负责安全措施与设备检修状态之间的对应关系。 在设备做好安全措施、具备检修条件时,值班调 度员许可开工;检修工作结束、安全措施拆除之 前,即向调度员汇报完工。
(3)大电流接地系统的变压器停、送电操作时, 中性点必须接地; (4)运行中的变压器滤油、加油,以及打开各种 阀门放气、放油、清理呼吸器孔时,重瓦斯保护 应改投信号位置; (5)并列运行的变压器在倒换中性点接地刀闸时, 应先合未接地变压器中性点接地刀闸,再拉开另 一台变压器中性点接地刀闸。 第12条 线路操作规定: (1)应考虑电压和潮流转移,特别注意使非停 电设备不过负荷,使线路输送功率不超过稳定 限额,应防止发电机自励磁及线路末端电压超 过允许值;
调度规程

版调度规程————————————————————————————————作者:————————————————————————————————日期:2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文件鲁电调〔2015〕791号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关于印发山东电网调度控制管理规程的通知各市供电公司、检修公司、各统调发电厂:为适应电网发展和国家电网公司“三集五大”体系建设需要,进一步规范山东电网调度控制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号)、《电网调度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15号)、《电网运行准则》(GB/T 31416—2015)等法律、法规及电力行业有关标准,结合山东电网实际情况,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对2009年九月颁发的《山东电力系统调度管理规程》(鲁电集团调〔2009〕471号)重新进行了修订。
修订过程中,多次组织有关领导、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认真讨论,并广泛征求各供电公司、各发电公司和统调发— 3 —电厂的意见。
经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领导批准,现予印发。
望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照执行,并结合实际对现场运行规程作相应修改。
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以书面形式向山东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反馈意见。
本规程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原《山东电力系统调度管理规程》(鲁电集团调〔2009〕471号)同时废止。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2015年11月4日(此件发至收文单位本部)— 4 —山东电网调度控制管理规程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二〇一五年十月— 5—编审人员名单批准:张方正审定:郭跃进复审:邱夕兆刘红军房光华杨明辉刘远龙于占勋陈玉名王兆佩初审:廖大鹏张元鹏雷鸣张健傅磊李磊延峰韩少晓马杰田明光编写:游大宁袁森王亮刘军汪挺王小波辛刚李俊恩姚光朱倩茹张强潘向华韩德顺武诚王宏亮周春生聂晓涛马强(调)乔立同张辉刘传良张国强张伟李乃永马强周洁— 6—目录第一章总则 (8)第二章调控管辖范围及职责 (10)第三章调控运行管理制度 (15)第四章电网运行方式管理 (19)第五章调度计划管理 (22)第六章输变电设备投运管理 (30)第七章并网电厂调度管理 (32)第八章电网频率调整和有功管理 (37)第九章电网电压调整和无功管理 (40)第十章电网稳定管理 (43)第十一章调控运行操作规定 (45)第十二章故障处置规定 (58)第十三章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管理 (75)第十四章调度自动化及通信管理 (83)第十五章清洁能源调度管理 (87)第十六章设备监控管理 (91)第十七章备用调度管理 (94)附录一:电网调度规范用语 (96)附录二:省调直调设备编号原则 (141)附录三:输电线路持续允许电流功率 (143)附录四:省调调度员、监控员职责及相关制度 (145)— 7—第一章总则1.1 为加强山东电网调度控制管理工作,保障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号)、《电网调度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15号)、《电力监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432号)、《电网运行准则》(GB/T 31416—2015)、《国家电网调度控制管理规程》(国家电网调〔2014〕1405号)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运行规程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运行规程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是保证电网及全厂电气系统安全运行,保护电气设备的重要装置,保护装置运行使用不当或不正确动作,必将引起事故或使事故扩大,损坏电气设备,严重时使全厂停电,危及电网安全运行,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23.1 继电保护与自动装置的一般规定23. 1.1继电保护与自动装置在正常情况下均应投入运行,其投停操作必须得到有关调度值班员、值长的许可或命令方可进行。
23.1.2继电保护与自动装置的定值应由继电保护人员定期核对,属上级调度统一管理的保护装置,要有调度局领导批准的定值通知单或该局调度值班员命令才能修改定值。
属本厂管理的保护装置,须经总工程师批准才能修改定值。
改定值前必须将保护出口压板断开,修改完毕后投入保护压板。
23.1.3电气值班员不得擅自更改运行中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定值,应由继电保护人员进行。
23.1.4电气设备任何情况下,不允许无保护运行,由于工作需要,在得到调度及有关领导同意后,可停用其中部分保护。
23.1.5电气设备保护装置应在设备投运前投入,设备停运后应将保护出口压板断开。
对未投保护和保护不完善的以及不符合设备安全运行要求的一次设备严禁投入运行。
23.1.6在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工作前,值班人员必须审查工作人员的工作票及安全措施,并作好防止保护装置误动的安全措施,并不得危及运行中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23.1.7保护装置工作完毕,值班人员应进行验收,向工作人员询问有无变动情况,并应作出书面交待。
检查核对保护装置压板投入或断开位置是否符合要求,并及时拆除有关安全措施。
23.1.8继电保护人员完成装置的新装,更改接线及定值变更工作后,值班人员应认真阅读有关图纸和《保护记事》、《设备更改记事》等资料,保证正确使用该装置,并应做有关试验正常。
23.1.9运行设备因保护动作跳闸,在对该设备送电合闸前,应先将保护装置报警信号灯及光字复归,不能复归时应先查明原因。
23.1.10保护及自动装置动作后,应记录装置动作时间、面板显示信息、光字信号等判明故障原因后方可复归。
电力调度规程

1总则1.1本规程是集团公司电力调度管理的基本制度,全公司电力系统管理干部、技术人员、运行值班人员、检修操作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以保证集团公司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1.2电力调度作为集团公司电力系统指挥机构,在全厂电力系统运行中代表集团公司行使指挥权。
全公司电力系统各级运行值班人员在运行值班中必须接受电力调度的指挥。
1.3电力调度在调度业务上总调度室直接指挥,并接受贵阳地区调度所(地调)的调度命令和指挥。
1.4电力调度在技术上受集团公司机动处及供电车间的指导。
1.5本规程的解释权在集团公司机动处。
2.电力调度的管理任务和主要工作2.1充分发挥本公司系统内发、供电设备的能力,有计划地供应全公司电力负荷。
2.2保证整个系统安全、稳定、连续供电,并尽量调整供电质量使之符合标准。
2.3对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设备进行操作管理。
2.4对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设备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进行管理。
2.5指挥系统内事故处理,分析事故、出具原始事故报告。
3.电力调度的管辖范围3.1全公司35Kv、10Kv、6Kv系统。
其中按本厂与地调协议规定的有关设备运行与操作应向地调请示和报告。
3.2全公司各分支变电所380v母线进线及分段联络刀闸、各分支变电所之间的低压联络开关及刀闸。
3.3汽轮发电机组。
3.4精细化工公司变电所进线开关及7变3出线开关和线路。
3.5电石线、电石炉35Kv进线刀闸之前的部分。
但电石炉油开关及真空开关操作必须报告电力调度。
3.6根据集团公司与贵阳煤气气源厂调度协议规定的35Kv主变及6KvI、II段进线开关、联络开关、I段母线上溶剂变开关。
3.7上述范围内的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
4.电力系统调度管理制度第1页4.1电力调度值长4.1.1电调值长在值班区间负责指挥全公司电力系统运行和操作,使全公司电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连续供电,并保证电能质量。
4.1.2电调值长应遵照批准执行的有关规程进行正确调度,应对其调度不当而造成的事故负责。
省电力公司电网调度规程

省电力公司电网调度规程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电网调度管理,确保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结合电力生产特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省电力公司调度电网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2条省电力公司调度电网系指由省电力公司境内并入中国南方电网的发电、供电(输电、变电、配电)、受电设施和保证这些设施正常运行所需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计量装置、电力通信设施、电网调度自动化等构成的整体。
第3条本规程适用于省电力公司调度电网的调度运行、电网操作、事故处理和调度业务联系等涉及调度运行相关专业的活动。
省电力公司调度电网内各电力生产运行单位颁发的有关电网调度的规程、规定等,均不得与本规程相抵触。
第4条省电力公司内与省电力公司调度电网运行有关的各级电网调度机构和发、输、变电等单位的运行、管理人员均须遵守本规程;其他人员,凡进行涉及电网运行的有关活动时,也均须遵守本规程。
第5条省电力公司调度电网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
第6条省电力公司调度电网内调度机构分为三级调度,依次为:省级调度机构(简称“省调”)、地区调度机构(简称“地调”)、县级调度机构(简称“县调”)。
各级调度机构在电网调度业务活动中是上下级关系,下级调度机构必须服从上级调度机构的调度。
省电力公司调属于中国南方电网南网总调的下级调度机构。
第7条本规程由省电力公司调度电力调度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章电网调度管理第一节电网调度管理的任务第8条电网调度管理的任务是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电网的运行、操作与事故处理,遵循安全、优质、经济的原则,努力实现下列基本要求:1.按照最大范围优化配置资源的原则,实现优化调度,充分发挥电网的发、供电设备能力,最大限度地满足电网的用电需求。
2.按照电网运行的客观规律和有关规定使电网连续、稳定、正常运行,使电网电能质量(频率、电压和波形等)指标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有关合同或者协议,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电网进行调度,保护发电、供电、用电等有关方面的合法权益。
继电保护调度运行规程

前言2005年统一的内蒙古电网形成。
为了加强内蒙古电网继电保护专业的管理水平,内蒙古电力调度通信(交易)中心对2002年3月颁发的《内蒙古西部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调度运行规程》进行了重新修编。
在修编过程中,组织了电网内部分单位从事继电保护专业的技术骨干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研究。
参加人员有:刘义、赵桂廷、韩培军、魏晓军、李晓馨、杨根成、赵燕妹、曲茂强、武克宇、高瑞军、王鲜花、张伟。
本规程主要起草单位:内蒙古电力调度通信(交易)中心。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单广忠、毛启欣本规程由内蒙古电力调度通信(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1 总则1.1 根据《电力工业技术监督标准汇编(继电保护监督)》中各项规程和反措的规定,结合内蒙古电网继电保护实际配置情况与运行习惯,制定本规程。
1.2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调通中心继电保护科是内蒙古电网继电保护技术管理的职能机构,实现对全网继电保护专业的管理。
同时,也是生产第一线的业务部门,负责所管辖系统继电保护技术监督、整定计算及装置运行等工作。
1.3 电网内各电业局(供电局)、发电厂(以下简称基层局、厂)主管生产的领导和总工程师,应经常检查与了解继电保护专业工作情况,并对其中存在的重要问题给予督促解决。
1.4 本规程是内蒙古电网调度人员、电气运行人员在系统正常运行、异常运行及事故状态下,决定继电保护运行方式的主要依据之一。
下列人员应熟悉本规程:a.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调通中心、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等相关专业工作人员。
b.各发电公司或发电厂:主管生产的领导和总工程师、生产部门继电保护专责工程师及继电保护班人员、电气车间有关专责人员、值长、电气值班人员。
c.各电业局或供电局:主管生产的领导和总工程师、继电保护专责工程师、调度人员、检修工区继电保护专责工程师及检修工区继电保护班人员、变电站运行值班人员。
2 调度人员及发电厂、变电站运行人员的继电保护运行工作2.1 调度人员在系统继电保护运行方面的职责:a.根据继电保护调度运行规程,在处理事故或操作指挥系统运行方式时,应考虑保护装置的适应性。
继电保护调度管理

继电保护调度管理第1条继电保护是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
电网中的设备在投入运行前必须将所有的保护投入运行。
需停用某种保护时,经有关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允许短时停用一种保护。
运行中的所有设备不允许无保护运行。
第2条省调负责确定河北南网继电保护的配置和设备选型原则,编制调度管辖范围内的定值整定方案和运行说明;组织、参加电网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负责全网继电保护动作统计分析和技术监督工作。
第3条各地调、发电厂应根据省调下达的继电保护整定方案和有关要求,编制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具体实施方案。
第4条设备所在单位负责继电保护装置的运行、维护、检修和校验等工作。
第5条定值管理1.继电保护定值计算范围原则上与一次设备的调度管辖范围一致,不能一致时应书面予以明确。
计算范围有变动时,应办理移交手续。
发电厂、变电站的发电机、变压器、高压并联电抗器、低压电抗器等设备的继电保护定值,一般由设备所在单位整定计算,另有规定者除外。
2.省调负责确定调度管辖及许可范围内变压器中性点接地方式,审核批准地调调度管辖范围内变压器中性点接地方式;确定调度管辖范围内发电厂的最大、最小运行方式;协商确定相关整定分界点处继电保护的定值配合。
各级调度机构在基建(含新、扩、改建)工程投产前,应按定值计算要求按时向相关调度机构及发电厂提供系统等值电抗。
3.省调调度管辖的继电保护装置首次投运前或更改定值(包括临时更改)后,现场值班人员必须与省调值班调度员核对定值正确,方可投入运行。
各单位保护调试人员更改或重新输入定值后,应向现场值班人员提交完整的保护装置整定定值书面结果或保护装置打印的定值单,与应执行定值通知单核对无误。
现场值班人员对继电保护装置实际整定值与应执行定值通知单的一致性负责;省调值班调度员对应执行定值通知单与实际执行定值通知单的一致性负责。
实际定值与定值通知单不一致时,应及时与省调联系处理。
核对完毕,双方应在定值通知单上签写日期、双方姓名,盖“已执行”章。
调度规程

3522乾仪线 10kV II母 102 100 101 35kV I母 10kV I母
178 大 修 线
172 漠 西 线
176 扳 机 线
175 水 源 线
174 城 关 线
137 电 容 器 2
177 公 网 线
171 长 留 线
164 电 容 器 1
169 阳 洪 线
168 大 丰 线
170 阳 汉 线
试讲-调度操作规程 试讲 调度操作规程
倪鸣
调度操作规程
1总则 1.1地区电网内的调度倒闸操作 地区电网内的调度倒闸操作, 1.1地区电网内的调度倒闸操作,应根据调度管辖范围划分 包括直接调度的用户) 实行统一调度、 (包括直接调度的用户),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 则。该地调值班调度员是该地区电力系统运行操作的指 挥员。凡属地调管辖设备的倒闸操作,小水、 挥员。凡属地调管辖设备的倒闸操作,小水、火电厂站 发电机的启停和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 发电机的启停和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远动设备等 的投退,均须按照地调值班调度员的指令进行。 的投退,均须按照地调值班调度员的指令进行。属省调 间接管辖的设备应征得省调值班调度员许可。 间接管辖的设备应征得省调值班调度员许可。地调间接 管辖的设备须征得地调值班调度员的许可。 管辖的设备须征得地调值班调度员的许可。地调管辖设 备的操作对下一级调度或变电(集控)站或小水、 备的操作对下一级调度或变电(集控)站或小水、火电 厂站管辖系统有影响时应提前通知有关县(配网)调、 厂站管辖系统有影响时应提前通知有关县(配网) 变电(集控)站或小水、火电厂站。 变电(集控)站或小水、火电厂站。
口头指令:由值班调度员口头下达的调度指令。 2.1.3口头指令:由值班调度员口头下达的调度指令。对 此类指令,值班调度员无须填写操作指令票, 此类指令,值班调度员无须填写操作指令票,但应做好 记录。通知限电、送电、检修批复、开停机炉、 记录。通知限电、送电、检修批复、开停机炉、 投退 电容器等,值班调度员可以下达口头指令。 电容器等 , 值班调度员可以下达口头指令 。 特别在事 故情况下,值班调度员为加快事故处理速度, 故情况下 , 值班调度员为加快事故处理速度 , 也可以 口头下达事故操作指令,对所调管的一、 口头下达事故操作指令 , 对所调管的一 、 二次设备进 行操作。现场运行值班人员在接受该指令后, 行操作 。 现场运行值班人员在接受该指令后 , 不必填 写操作票即可进行操作,但必须做好记录和录音。 写操作票即可进行操作,但必须做好记录和录音。 地调值班调度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发布调度指令, 2.2地调值班调度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发布调度指令,并 对其指令的正确性负责。 对其指令的正确性负责。
继电保护运行规程

第一章总则根据《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和《3-11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结合邯郸地区电网结构特点与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具体配置情况,制定本规程,使保护配置与系统运行方式协调一致,确保电网的安全运行。
本规程是邯郸地区电网电气运行人员(地调、配调,厂站值班员、县调、大用户调度人员,以下简称值班人员)在电网正常运行,异常运行以及事故状态下决定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使用方式的主要依据之一。
本规程是地调调度范围内继电保护装置正常运行的一般规定,现场运行规程不得与本规程相悖。
本规程执行期间,为适应系统运行方式的变化和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变更,由地调编制的有关系统新的运行规定或说明与本规程有同等效力。
本规程未尽事宜,按上级及本公司的有关规程和规定执行。
本规程解释权属地调继电保护办。
第二章运行管理的职责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 (以下简称保护装置)是保证电网安全运行、保护电气设备的主要装置,是组成电力系统整体的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
电网运行各个部门必须十分重视继电保护工作。
调度所继电保护办的运行管理职责:负责网内继电保护工作的技术管理,提高继电保护运行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负责邯郸地调管辖电网内保护装置的配置、整定及运行管理工作。
确定地调管辖电网内保护装置的配置及选型,并审定其保护原理接线。
参加新、扩、改建工程有关保护工作从设计、选型审查,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管理和监督。
编制继电保护整定方案。
编制网内继电保护运行说明,处理有关保护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负责邯郸地区电网继电保护专业技术监督,按照《邯郸供电公司技术监督工作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开展具体工作。
按规定对保护装置动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总结,提出反事故措施。
组织分析所辖网内系统故障及保护动作情况,事故后及时进行临时性检验;对继电保护不正确动作,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调查分析,发现问题确定整改或反事故措施,并监督执行。
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反事故措施,制定年度保护装置更新改造计划,促进老旧设备更换。
电力调度规程

目录1.总则 (5)2.调度管理规程 (6)2.1调度管理的任务 (6)2.2调度管理的组织形式 (7)2.3调度范围的划分原则 (7)2.4调度管理制度 (7)2.5电网运行方式的编制和管理 (9)2.6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管理 (12)2.7新建或扩建电力网设备加入电网运行的管理 (15)2.8电网调度自动化管理 (16)2.9电力通信和管理 (19)3.运行操作规程 (20)3.1操作制度 (20)3.2线路操作 (21)3.3变压器操作 (22)3.4高压开关操作 (23)3.5刀闸操作 (23)3.6220KV及以下电压等级母线操作 (24)3.7消弧线圈的运行和操作 (25)3.8典型操作 (26)4.事故处理规程 (27)4.1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 (27)4.2电压异常处理 (28)4.3变压器的故障处理 (28)4.4母线的事故处理 (29)14.5线路的故障处理 (30)4.6断路器故障的处理 (31)4.7电流、电压互感器的故障处理 (31)4.8失去通信联系的处理 (32)5.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规程 (32)6.调度员服务规程 (70)6.1调度员和调度室 (70)6.2调度员培训制度 (70)6.3调度员职责 (74)6.4调度员值班制度 (76)6.5调度员交接班制度 (78)7.电力系统调度术语 (80)2永煤集团供电处关于颁发《电力调度规程》暂行本的通知处属各生产单位:为全面、完整、准确地贯彻实施国务院颁发的《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和原部颁<电网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结合我处电网的实际.现予以颁发,自二零零六年四月一日起执行。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意见,请报供电处调度室。
二〇〇六年三月十四日31 总则1.1 电网包括发电、供电(输电、变电、配电)、受电设施和为保证这些设施正常运行所需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计量装置、电力通信设施、电网调度自动化设施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十四节继电保护管理继电保护专业管理第127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地调是大理电网继电保护技术管理的职能部门,对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实行专业管理。
其职责是:1.监督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重大技术措施、技术改造与新技术推广应用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监督运行规程的修编与实施;制定继电保护整定方案。
2.负责继电保护装置动作情况的分析统计、考核评价和运行总结。
组织或参加继电保护不正确动作原因的调查、分析。
3.对接入大理电网电力设备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从规划、设计、配置、选型、安装调试到运行维护全过程实施技术监督。
4.参加管辖范围内规划、新建及技改工程的继电保护审查工作。
5.负责管辖范围内继电保护配置、整定计算及运行管理工作。
6.负责定期修编管辖范围内的继电保护整定计算方案、运行说明。
7.组织或配合开展继电保护培训。
第128条继电保护装置是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保护电气设备的主要装置。
继电保护装置包括各保护装置、保护通道接口、数据交换接口、故障录波装置及保护信息管理系统等设备及二次回路。
第129条各电厂、变电站主变中性点接地方式具体相关要求如下:1.110kV 及以下电厂、变电站主变中性点接地方式由地调确定。
2.地调管辖的220kV 变电站,无电源接入的,原则上主变中性点不接地运行,如需主变110kV 侧中性点接地运行由地调安排;有电源接入的,地调根据实际情况向省调申请,由省调批准安排主变中性点接地运行数目。
3.发电厂110kV 部分主变中性点接地方式由地调确定。
4.地调管辖主变中性点接地数目发生变化并引起综合零序阻抗值变化时,必须在变化前15 天书面通知相关调度机构。
5.运行中应尽量确保主变中性点接地运行数目不变,在操作过程中允许某一厂站中性点接地数短时超过规定。
第130条继电保护整定计算范围划分:1.电网继电保护整定范围一般与调度管辖范围一致。
当整定范围与调度管辖范围不一致时,以书面形式明确。
2.电厂须委托相关调度机构,进行并网线路的线路保护、母线保护、失灵保护及短引线保护的计算。
3.发电厂的发电机、变压器、故障录波器及厂用电系统的保护由各发电厂负责整定计算。
4.变电站内变压器、电抗器等设备的非电量保护由生产技术部负责技术管理,制定整定方案,由地调继电保护专业下达通知单。
第131条继电保护现场工作各相关人员职责:1.继电保护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工作的安全性负责,根据现场二次回路工作内容提出检修申请,申请中明确保护功能投退、调整要求及影响范围。
2.厂(站)运行人员:对现场继电保护操作处理的正确性负责,按现场二次回路工作内容填写操作票,对现场操作中的继电保护问题按现场运行规程进行处理,并按流程进行汇报。
3.调度机构继电保护人员:检修申请涉及继电保护及相关二次回路的,按调度管辖范围由调度机构继电保护专业批复,协调管辖范围内的其他继电保护问题;继电保护专业批复只对保护功能投退和调整提出要求,不涉及具体压板及回路。
4.值班调度员:按调度管辖范围,依据继电保护专业对检修申请的批复要求,向现场下达保护功能投退和调整要求指令,不涉及具体压板及回路。
第132条继电保护现场工作操作管理规定1.现场进行继电保护工作,必须按规定办理检修申请、填写现场工作票及二次措施单等。
现场工作必须得到调度员许可方能进行保护投退、切换等具体操作。
2.保护功能和保护通道的投退、切换操作,值班调度员只负责提出保护功能、保护通道投退或切换的功能要求,具体操作由现场人员按现场运行规程执行,并对其操作的正确性负责。
继电保护整定计算管理第133条继电保护整定及配置应符合国家以及南方电网、云南电网相关规程规定,以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第134条相关部门应及时书面提供下列资料,作为编制继电保护装置整定方案和运行说明的依据:1.系统开机方式,正常及实际可能出现的检修方式。
2.系统母线最高最低运行电压,线路最大负荷电流,线路等值电势摆角及非全相过程中序量变化。
3.系统稳定的具体要求,包括故障切除时间、重合闸方式及重合时间等。
4.系统主接线图和设备命名编号。
5.补充常规需要的整定计算资料。
5.其他必要的运行资料和计算所需参数。
第135条在收到完整资料后,经整定计算,下发调试定值通知单,调试定值单无须签字和加盖公章,由计算人下发至建设或生产单位。
调试过程中,要求对装置信息、定值项目、电流互感器变比、电压互感器变比、模拟量接入情况等进行全面的核实,并通过试验,确定动作逻辑与调度要求一致。
现场按调试定值通知单调试结束后立即填写调试定值单回执,在收到调试定值单回执5个工作日后下发正式定值单。
第136条由于运行方式变化,应对继电保护定值进行校核,校核后需要临时改变继电保护装置整定值时,按临时定值通知单下达。
第137条按地调拟定的分界点系统综合阻抗及保护定值配合要求,各相关调度机构、发电厂、用户应及时对所管辖电网(设备)的保护定值进行校核,如不能满足配合要求时,应协商解决,原则上局部电网服从整体电网,下级电网服从上级电网。
第138条大理电网内任何调度机构电网运行方式、继电保护改变会对其它调度机构定值造成影响的,应提前15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受影响方,并且提供整定分界点的设备参数、系统阻抗、保护定值以及整定配合要求等。
第139条电厂、用户自行整定的保护定值应满足调度机构的定值配合要求。
电厂机变保护中的高频保护、低频保护、失磁及失步保护、发变组零序电流、低压过流保护等后备保护及涉网保护整定必须满足系统保护定值的配合关系和要求,报接入电网所属的调度机构核准后执行,其它发电机、变压器保护定值提交管辖的调度机构备案。
第140条电厂管辖设备的保护定值应定期校核,以确保适应电网发展情况。
电厂每年应向电网了解电网变化情况,根据调度机构提供的等值综合阻抗按要求对电厂整定的保护进行校核,并将校核情况及时反馈给相关调度机构,同时将相关保护定值报调度机构备案。
继电保护运行管理第141条大理电网继电保护定值更改所有运行设备的继电保护装置定值更改,必须上相应的定值更改申请或经值班调度员同意方可进行。
1.对双套配置的保护装置,在进行定值更改时不停一次设备,而将保护装置轮流退出更改。
2.单套配置的断路器保护,如断路器停电不影响主设备运行的,原则上将断路器操作至热备状态进行更改。
3.单母线、双母线接线的断路器保护、远方跳闸装置等,在保护退出后对电网、设备安全有影响的,原则上应停断路器或旁路代供进行更改。
如断路器不具备停运条件,且保护退出进行定值更改时间在30 分钟以内的,可不停一次设备,仅退出保护装置进行。
4.单套配置的母差保护,允许母差保护退出进行定值更改或定检,母差保护全部退出时,不得对该母线进行倒闸操作。
5.对故障录波器等不涉及动作跳闸的装置,可退出更改。
6.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在运行中,如需要改变已固化好的成套定值,由现场运行人员按规定的方法改变定值区,此时不必停用微机继电保护装置,但应立即打印(显示)出新定值清单与定值通知单核对。
第142条大理电网内运行的1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保护装置,凡满足在线修改定值条件的,允许在线修改。
相关装置的定值更改工作不需要办理停电检修申请,但应按规定办理工作票。
第143条任何带电设备不允许无保护运行。
220kV以上设备原则上不允许无主保护运行。
对无主保护的设备,因电网原因无法安排停运的,由相关专业提出满足稳定要求的保护动作时间,经审核批准后调整后备保护定值以满足运行条件。
第144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经局主管生产的领导同意,还需按设备调度管辖范围报相关调度批准。
(1)110kV及以上母线差动保护或220kV及以上失灵保护不能投运者。
(2)配置纵联保护的线路,当该线路纵联保护均退出运行,电网故障可能造成相邻线路无选择性动作;或由于快速保护停用,根据电网稳定计算结果会引起严重后果者。
(3)运行中的主变压器,其差动保护或作用于跳闸的气体继电器保护因特殊原因需停用者。
第143条电气设备转入热备用前,其保护装置应满足带电要求。
第144条新设备投产,设备配置的全部保护必须同步投运,现场运行规程必须齐全。
一次设备带电前,保护装置功能完好、整定值正确、二次回路接线及传动试验正确、连接片在规定位置。
第条新安装的或一、二次回路有过变动的方向保护及差动保护,必须在带负荷状态下进行测试正确(如做方向六角图、测量差动保护的差电压或差电流)。
6.变压器在运行中注油、滤油、更换潜油泵或更换净油器的吸附剂时,开工前应将作用于跳闸的气体继电器保护改投信号,其他保护必须投入跳闸。
工作完毕后并经过24小时试运行,检查无异常,方可将作用于跳闸的气体继电器保护投入跳闸。
新投运的主变及大修后,24小时试运行期间,差动保护必须投入,瓦斯保护投信号位。
管辖范围内主变压器的差动保护或瓦斯保护因检查、校验等要求分别停用2小时以下者(两套保护不得同时停用)需报地调当值调度员批准。
7.当变压器油位计的油面异常升高或呼吸器系统有异常现象,需要打开放气或放油阀门时,应先将作用于跳闸的气体继电器保护改投信号。
8.地调或县(市)调值班调度员,应根据电网运行方式的改变,及时变更线路两侧重合闸和备用电源自投的方式。
第145条现场运行规程应明确一次设备状态及其对应的保护功能和保护通道的投退、切换要求。
一次设备投入运行前,现场运行值班人员应将继电保护按定值通知单及现场运行规程规定正确投入。
继电保护的特殊运行状态须经值班调度员同意或明确。
第146条一次设备停电后,除调度员明确下令操作的继电保护外(如失灵保护、联跳保护、远跳保护),若继电保护装置或二次回路上没有工作,则继电保护装置可不退出运行。
第147条调度机构管辖设备有关保护的投入、退出、检验、定值更改等操作,须经相应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同意,并严格按现场运行规程执行。
第148条正常运行方式下,线路重合闸运行方式按通知单要求执行。
在对新建、改建线路充电,或线路上有其它新设备投产时退出重合闸装置。
线路正常送电或事故处理时视情况可不退出充电端断路器重合闸。
其它因运行方式变化需要对重合闸方式进行调整的根据值班调度员指令执行。
第149条断路器充电保护按调度指令投退,仅用于对母线、线路充电时使用,正常运行时退出。
第150条 220kV主网在所有保护正常投入,相间距离Ⅰ段、接地距离Ⅰ段、零序Ⅰ段等出口时间小于0.2 秒的保护没有超越的情况下,若电网结构变化,原则上72 小时内,可仅保证线路纵联保护的灵敏度,其余的保护定值可不作更改。
第151条双母线接线方式,母差保护全部退出时,一般不对该母线进行倒闸操作,除非必要并且经方式核算。
第153条 220kV 及以下线路保护、通道由调度机构下达统一命名,现场应根据命名做好相关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