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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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实施办法引言
为指导和督促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建设工程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工作(以下简称“安全监理”),提高安全监理的水平,进一步促进安全监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1 范围
1.1 本实施办法规定了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要求。
1.2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系统内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工程监理单位和从事项目管理业务的工程项目管理机构的安全监理(管理)工作。
1.3 本实施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系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石油化工建设工程。其他工程可参照执行。
2 一般规定
2.1 本实施办法所称安全监理,是指监理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
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安全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的活动。
2.2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其性质是发现安全问题,督促施工承包单
位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
为主”的方针。
2.3 本实施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
[2006]248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建质〔2005〕184号)、《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监理规范》(SH/T3903-2004)并结合石油化工工程建设特点编制。
2.4 对建设工程实施安全监理除执行本实施办法外,同时应符合国家现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及中国石化集
团公司、工程所在地政府有关安全(安全、健康、环境)、文明施工的规定。
2.5 建设单位在与工程监理单位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职责及安全监理费用(最好单独取费)。
2.6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法律责任的依据是《安全条例》的第十四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所列的内容。
2.7 以《安全条例》为依据,参加工程建设的相关责任主体各负其责的原则,安全监理不得替代施工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3 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管理体系
3.1 监理单位要建立安全监理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监理责任制,制定安全监理规章制度,检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工作。
3.1.1 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所)监理工作(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3.1.2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本项目部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负总责(全面负责),并根据工程项目特点,确定施工现场专职(或兼职)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
3.1.3 对于大、中型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应设专职安全监理人员,专职安全监理人员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从事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并与相关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工作对接,对安全监理工作负责。
3.1.4 安全监理人员须持证上岗,安全监理人员是指从事石油化工工程建设或安全管理五年以上工作经历并经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3.1.5 监理单位应制定监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计划,按计划对监理人员(专职、兼职安全监理人员及现场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监理业务培训并保留培训记录。
3.1.6 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定期)组织项目监理人员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
3.2 安全监理人员的职责
3.2.2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职责:
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3.2.3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3.2.4 专职(或兼职)安全监理人员的职责
3.2.5 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3.2.6 监理员的职责
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及时)予以纠
正并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报告。
4 监理规划、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4.1监理规划、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当地政府有关规定以及委托监理合同的要求,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和
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4.2安全监理文件目录参考如下:
4.2.1 委托监理合同;
4.2.2 监理规划;
4.2.3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4.2.4 安全监理管理体系、人员及职责。
4.3 监理规划
4.3.1 项目监理机构编制的监理规划应包含有安全监理方案的内容。安全监理方案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工程项目特点以及施工现场
的实际情况,确定安全监理工作的目标、重点、制度、方法和措施,并明确给出应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分部分项工程或施工部位。
安全监理方案应具有针对性。
4.3.2 监理规划在项目开工前编制并报送有关单位。
4.3.3 监理规划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专职安全监理人员和专
业监理工程师参加,报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
4.3.4 监理规划中安全监理方案应有以下内容:
4.3.5 监理规划中安全方案应根据工程的变化予以补充、修改和完善,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4.4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4.4.1 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照安全监理方案的要求,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具有可操作性。
4.4.2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应由专职(兼职)安全监理人员负责,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4.4.3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在施工开始前完成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