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自考中国税制知识点重要串讲:财产税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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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土地增值税(注:不是增值税)(一)概述1.定义: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等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2.土地增值税的起源(1)实质:是对土地收益或地租的征税。

(2)基本思想:土地增值额是一种不劳而获的所得,不能由一人所有。

(3)目的:是为了鼓励土地的改良,促进社会利益的增长。

3.开征土地增值税的意义:(1)是为了解决我国目前房地产市场上出现的问题。

①土地供给计划性不强,成片批租量过大,价格过低。

②房地产开发公司增加过多,价格上涨过猛,投资规模偏大。

③盲目设立开发区,占用耕地过多,开发利用率低。

④房地产市场机制不完善,行为不规范,“炒”风过盛。

(2)开征土地增值税的具体作用☆①有利于限制房地产的投机炒卖活动,防止国有土地收益的流失。

②有利于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③符合税制改革的总体设想,是建立分税制财政机制的需要。

(二)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制度1.纳税人: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等产权的单位和个人。

2.计税依据:是纳税人转让土地所取得的增值额。

其中:(1)土地增值额=出售房地产的总收入-扣除项目金额(2)增值额的具体扣除项目P264①取得土地使用所支付的金额②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③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④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⑤税金3.税率及税额计算(1)税率:四级超率累进税率P266(2)计算:①定义法(分级计算法):即先求增值额,再求增值率P267增值额=收入-扣除项目金额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00%应纳税额=∑(扣除项目金额×第n级增值百分比%×第n级税率%)∑为求合符号②速算法(采用速算扣除率)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率4.免税(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其土地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税。

(2)因国家建设需要现被政府征用的土地。

5.征收管理:纳税人应于转让土地合同签订日起7日内到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020年自考中国税制知识点重要串讲:税制原则

2020年自考中国税制知识点重要串讲:税制原则

2020年自考中国税制知识点重要串讲:税制原则一、古代税收原则☆(一)威廉·配弟的税收三原则公平:即课税不偏袒谁,而且不太重简便:即手续简单,征收方便节约:即征收费用不能过多,应尽量节省(二)尤斯迪(六条)(三)亚当·斯密的税收四原则:平等:即税收以个人在国家保护之下所获得的收益为比例。

确实:即应缴税收必须明确规定,不能随意征收。

便利:即在征税时间,地点,方法上要方便纳税人。

节约:即向国民征税要适量,不能过多二、近代税收原则☆(一)西斯蒙第的税收原则1.承认亚当·斯密的税收原则2.补充原则:(都是针对收入来说)(1)税收不可侵及资本(2)不能够总产品为课税依据(3)税收不可侵及纳税人的最低生活费用(4)税收不可驱使财富流向国外(二)瓦格纳的四端九项原则1.财政收入原则(1)充分原则:即税收必须能充分满足财政的需要。

(2)弹性原则:即税收必须能充分适合财政收支的变化。

2.国民经济原则(即如何保证国民经济正常发展的原则(1)税源选择原则:即税源选择要适当,以所得作为税源最适宜,以免侵及资本。

(2)税种选择原则:即要考虑税负转嫁问题,选择不宜转嫁的所得税作为税种。

3.社会公平原则(1)普遍原则:即对一切有收入的国民都要普遍征税。

(2)平等原则:即根据纳税水平的大小征税,多收多交,少收少交,无收不交。

4.税务行政原则(1)确实原则:税收法令必须简明确实(2)便利原则:政府征税应为纳税人的方便考虑(3)征税费用节约原则:征收管理所开支的费用力求节省。

三、现代西方税收原则★(一)效率原则1.含义:是指税收制度的设计应讲求效率,必须在税务行政,资源利用,经济运转三方面尽可能提升效率。

2.两方面的要求(实现的途径)(1)要尽量缩小纳税人的超额负担(2)要尽量降低征收费用(二)公平原则1.横向公平:即凡有相同纳税水平的人缴纳相同的税收2.纵向公平:即纳税水平不相同的人应缴纳数量不同的税收(三)稳定原则1.含义:是指在经济发展的波动过程中,使用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引导经济趋于稳定。

中国税制第七章 财产和行为税类

中国税制第七章  财产和行为税类
(一)自缴额的计算
车船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1. 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l2)×应纳税月份数 2.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 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证明,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 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3. 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失而复得的,纳税人应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 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4.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非车辆登记地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机动车 车船税,且能够提供合法有效完税证明的,纳税人不再向车辆登记地的地方税务 机关缴纳车辆车船税。 5. 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办理转让过户的,不另纳税,也 不退税。
(一)税率 我国现行房产税采用的是比例税率。由于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分
别为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形式,所以房产税的税率有两种: ①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征的,税率为1.2%; ②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 (二)计税依据
房产的计税价值或房产的租金收入。按照房产计税价值征税的, 称为从价计征;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
例题:某运输公司拥有载货汽车8辆(货车载重净 吨位全部为10吨);乘人大客车20辆;小客车10辆。计 算该公司应纳车船税。(该地区车船税的年税额,载货 汽车每吨年税额80元,乘人大客车每吨年税额800元, 小客车每吨年税额700元) 解析: 载货汽车应纳车船税额=80×10×8=6 400(元) 乘人汽车应纳车船税额=20×800+10×700=23 000(元) 该公司应纳车船税额=6 400+23 000=29 400(元)

中国税制复习资料

中国税制复习资料

中国税制复习资料中国税制复习资料税制是一个国家财政体系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的来源和分配。

中国的税制经历了多次改革和调整,以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的需要。

本文将从税制的基本概念、税种、税收征管和税制改革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税制的基本概念税制是指国家针对经济主体和个人的财产、收入和行为所征收的各种税种的总和。

它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

税制的基本目标是实现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公平合理的税收分配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税种的分类中国税制主要包括直接税和间接税两大类。

直接税是指由纳税人直接承担并向国家缴纳的税费,如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

间接税是指由商品和服务的消费者通过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支付的税费,如增值税、消费税等。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税种,如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三、税收征管税收征管是税制实施的重要环节,它包括税收政策制定、税收征收管理和税务执法等方面。

税收政策制定需要考虑税收的公平性、效率性和可行性,同时也要与国家的经济政策相协调。

税收征收管理是指对纳税人的纳税行为进行监管和管理,确保税收的及时、准确征收。

税务执法是指对违法纳税行为进行处罚和打击,维护税收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四、税制改革中国税制改革是为了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的需要,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税制改革的核心是减税降费,以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

具体的改革措施包括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扩大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优化增值税税制等。

此外,还要加强税收征管的现代化建设,提高税务部门的服务水平和效率。

五、税制的问题与挑战中国税制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一是税负过重,特别是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压力较大。

二是税收征管存在漏洞和不规范现象,导致一些纳税人逃税和偷税行为。

三是税收分配不够公平,富人和高收入群体享受的税收优惠较多,而低收入群体的税负相对较重。

四是税收政策的透明度和稳定性有待提高,一些税收优惠政策频繁变动,给企业和个人造成了不确定性。

《中国税制》第9章财产税类

《中国税制》第9章财产税类
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二、征税范围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 2、房屋买卖、赠与、交换等
三、契税纳税人、税率与税款计算
纳税人是承受中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所 谓承受,是指以受让、购买、受赠、交换等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权 属的行为。所谓土地、房屋权属,是指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四、房产税的计算
1、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规定的扣除比例后的余值计算。 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例:某企业一幢应税房产的原值为500000元,已知房产税税率 为1.2%,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房产税扣除比例为25%,则该房 产当年应缴纳多少房产税?
年应纳房产税税额=500000×(1-25%)×1.2% =4500元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 使用人纳税。
(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 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 房产税。
外资企业不缴纳本税。
3.计税依据和税率
(1)计税依据 房产税实行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的两种计方法,分别为:房
产余值或租金收入。 房产余值是指纳税人经营自用应税房产,采用从价计征的办
六、 房产税改革:
我国以前房产税只涉及生产、流通环节,不包含持有环节。2011年 房产税在上海和重庆已经开始推行,按照两地的试点方案,上海的房 产税主要面向增量房征收(本地户籍新购且属于家庭第二套以上;外 地户籍新购 )税率分为0.4%和0.6%两档;重庆则将征税范围扩大至存 量高端商品房,税率分0.5%、1%和1.2%三档,且仅仅面向主城区。。5 月24日,国务院明确提出,在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中,扩大 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是重点工作之一。

财产税制

财产税制

1.一般财产税和特别财产税 按照课税财产的不同范围,财产税可分为一 般财产税和特别财产税。 一般财产税,也称综合财产税,是对纳税人 拥有或支配的多种财产综合课征的税收。 特别财产税,又称个别财产税,是对纳税人 拥有或支配的某些特定财产(如土地、房屋等), 分别课征的税收。
2.静态财产税和动态财产税

• •

涉及房地产的税收包括
1、营业税按营业收入5%缴纳; 2、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7%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3%缴纳; 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2%缴纳; 5、印花税:建筑工程合同按承包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 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 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 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6、土地增值税按取得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 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7、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 规定不一,上海60元/平方米); 8、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二、我国现行房地产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 2.地方税制改革滞后,致使部分税种政策过时,税 种政策设计不合理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 按房产原值扣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征收的规定弊端日 益突出,近几年房价涨幅不断提高,必然导致税负轻重不 一,新房税负偏重,旧房税负偏轻,起不到税收杠杆应有 的调控作用;此外按租金征收房产税也超出其调节范围, 且与按租金征收的营业税有双重征税之嫌。 3.规范的房地产税制太少。 • 目前,我国独立的房地产税种只有几个。而其中城镇 土地使用税具有准土地租金性质,是一种不规范的土地税 种,其征收的目的是调整土地级差收益,然而税率较低, 2006年底修改后税率为原来的3倍;耕地占用税也是一种 不规范的土地税种,其征收目的是禁止耕地的滥占,可是 税率太低,又是一次性课税,根本达不到目的;土地增值 税则由于其计算过于复杂,难以操作,征税成本高,在许 多地区并没有实际开征。

财产税名词解释

财产税名词解释

财产税名词解释1. 财产税的定义财产税是一种针对个人或组织拥有的财产征收的税费。

它是国家为了增加财政收入、调节财富分配、促进经济发展等目的而实施的一种税收政策。

财产税可以包括不动产税、动产税、遗产税、赠与税等多种形式。

2. 不动产税不动产指的是土地和建筑物等固定资产,不动产税是对这些固定资产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不动产税通常由政府根据不动产的评估价值来计算,并以一定比例征收。

不同地区和国家对于不动产税的征收方式和比例可能有所差异。

不动产税的征收可以起到调节贫富差距、促进土地合理利用以及稳定房地产市场等作用。

然而,不动产税也可能带来一些问题,比如增加了房屋拥有者的经济负担,导致房价上涨等。

3. 动产税动产指的是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可移动财物,如股票、债券、存款、汽车等。

动产税是对这些可移动财物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动产税的征收方式和税率因地区和国家而异。

动产税的征收可以促使个人或组织合理管理自己的财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然而,过高的动产税可能会导致资本外流、投资减少等问题。

4. 遗产税遗产税是对个人在其死后留下的财产进行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遗产税通常由继承人支付,根据遗产的价值以一定比例征收。

遗产税的目的是调节财富分配,防止财富过于集中。

遗产税的征收可以减少财富不平等现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然而,过高的遗产税可能会导致富裕家庭采取措施规避纳税责任。

5. 赠与税赠与税是对个人或组织之间进行赠与行为时所涉及财产进行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赠与税通常由受赠人支付,并根据赠与财产的价值以一定比例征收。

赠与税的目的是调节财富转移,防止富人通过赠与方式逃避财产税。

赠与税的征收可以减少财产转移过程中的不公平现象,维护税收公平。

然而,过高的赠与税可能会限制个人或组织之间的自由财产转移。

6. 财产税的利与弊财产税作为一种重要的税收政策,具有一定的利与弊。

利:•增加财政收入:通过征收财产税,国家可以增加财政收入,用于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事业。

中国税制财产税制

中国税制财产税制






பைடு நூலகம்


3.减免税 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税。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以及由国家财政部 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税。 宗教寺庙、名胜古迹的自用房产免税。 为适应各地区不同情况,条例规定,纳税人纳 税确实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4.征收管理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房产不 在一地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 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是地方税种
第八章 财产税制
第一节 财产税制概述

一、财产税的一般概念。


财产税是对纳税人所有的财产课征的税种总称。 财产税按照征税范围的宽窄划分,可分为(一 般财产税)和(个别财产税)。一般财产税是对纳 税人所有一切财产的综合征收;个别财产税是对个 人所有的土地、房屋、资本或其他财产的分别课征。 财产税按照课征时财产所处的运动状态划分, 又可分为(动态财产税)和(静态财产税)。动态 财产税是对财产的转移、变动进行的一次性课征, 如遗产税、继承税等;而静态财产税则是对财产占 有者的财产定期的征收,不管其财产的来源和未来 的变化。
第二节 房产税



房产税是对城镇、工矿区的房产,向所有权人和承典人征收的 一种税。 一、房产税的征收制度 1.征税范围及纳税人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 其中城市的征税范围包括市区、郊区和市辖县县城,不包括 农村。 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不包括所辖的行政 村。 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 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 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需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房产税的纳税人为开征地区的产权所有人或承典人。 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其经营管理单位为纳税人; 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 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2020年自考中国税制知识点:税制概述

2020年自考中国税制知识点:税制概述

【导语】⽔滴⽯穿,绳锯⽊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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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的概述 (⼀)税收的概念及对其的理解 1.定义: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偿地征收实物或货币,以取得财政收⼊的⼀种⼯具。

2.对税收概念的理解 ⑴从直观来看,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的⼀种重要⼿段。

⑵从物质形态看,税收缴纳的形式是实物或货币。

⑶从本质上来看,税收是凭借国家政治权⼒实现的特殊分配。

⑷从形式特征来看,税收具有⽆偿性、强制性、固定性的特征。

⑸从职能来看,税收具有财政和经济两⼤职能。

特点:适⽤范围的⼴泛性;取得财政收⼊的及时性;征收数额上的稳定性。

经济职能主要表现在:调节总供求平衡;调节资源配置;调节社会财富分配。

⑹从性质来看,我国社会主义税收的性质是取之于民,⽤之于民。

(⼆)税收的本质☆ 1.税收本质的涵义:税收是凭借国家政治权⼒,实现的特殊分配关系。

2.税收本质的内涵 ⑴税收体现分配关系 ⑵税收是凭借国家政治权⼒实现的特殊分配,它是国家通过制定法律来实现的。

(三)税收的三性特征及其关系☆ 1.三性特征:缴纳上的⽆偿性(核⼼);征收⽅式上的强制性;征收范围、⽐例上的固定性。

2.三性特征的关系 ⑴三性特征是税收本⾝所固有的特征,是客观存在的不以⼈的意志为转移。

⑵⽆偿性是税收的本质和体现,是三性的核⼼,是由财政⽀出的⽆偿性决定的。

⑶强制性是⽆偿性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偿性、固定性的保证。

⑷固定性是强制性的必然结果。

⑸税收的三性特征相互依存,缺⼀不可,是区别于⾮税的重要依据。

⼆、税法的概念及其分类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是税收制度的核⼼。

单选,填空 (⼆)税法的分类 1.按税法的效⼒分类:税收法律(⼈⼤及常委制定);税收法规(国务院制定);税收规章(税务管理部门制定)。

2.按税法的内容分类:税收实体法(规定实体权利和义务,税法的核⼼);税收程序法(程序关系为调整对象)。

财产类税讲座

财产类税讲座
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 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且无正当理由的,征收机关可以 参照市场价格核定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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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0
财产类税讲座
例3
两单位互换经营性房屋,甲单位的房屋价 格为490万元,乙单位的房屋价格为600 万元,当地契税税率为3%。试计算两单 位应缴纳的契税额。 ( 1 ) 甲 单 位 应 纳 税 额 = ( 600–490 ) ×3%=3.3(万元) (2)乙单位不纳税。
(3)房屋买卖。是指房屋所有者将其房屋出售,由承受者交付货 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以下几种特殊情况, 视同买卖房屋: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以房产投资或作股权 转让;买房拆料或翻新建房。
(4)房屋赠与。是指房屋所有者将其房屋无偿转让给受赠者的行 为。
(5)房屋交换。房屋交换是指房屋所有者之间互相交换房屋的行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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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类税讲座
例1
某企业的经营用房原值为6 000万元,按 照当地规定允许减除30%后计税,适用税 率为1.2%。其应纳房产税额为: 应纳税额=6 000×(1–30%)×1.2%= 5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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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0
财产类税讲座
例2
某公司出租房屋三间,年租金收入为40 000元,适用税率为12%。其应纳房产税 额为: 应纳税额=40 000×12%=4 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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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0
财产类税讲座
2、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人
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国境内拥有并且使 用车船的单位和个人。原则上,车船的使用人 为纳税人。如有租赁关系,拥有人与使用人不 一致时,则应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纳税人;租 赁双方未商定的,由使用人纳税。

中国税制第九章财产税

中国税制第九章财产税

学习改变命运,知 识创造未来
中国税制第九章财产税
• 9.3.2.4 计税依据
• 契税的计税依据为不动产的价格。由于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方式不同 ,定价方法不同,因而具体契税的计税依据也不同,具有以下几种情 况:
•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计税依据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为计 税依据。
•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
•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 人或使用人缴纳。
•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 用人缴纳。
• 5.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 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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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制第九章财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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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5 应纳税额的计算
• 1.从价计征的计算 •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计
算公式为:
•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 2.从租计征的计算 •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计算公式为: •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 【例9-1】 • 【例9-2】 • 【例9-3】
纳房产税。 •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 •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
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
纳房产税。 •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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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自考中国税制知识点重要串讲:财产
税制
一概述:
(一)定义:是对纳税人所有的财产课税的总称。

(二)种类及其区别
1.按征税范围的宽窄分:一般财产税和个别财产税
一般财产税:是对纳税人所有的一切财产的综合征税。

个别财产税:是对个人所有的土地,房屋,资本或其他财产的分别征税。

2.按征税时财产所处的运动状态分(所有权运动状态)
动态财产税:是对财产的转移、变动进行的一次性征税。

如遗产税,继承税。

静态财产税:是对财产占有者的财产定期征税,不论其财产的来源和未来的变化。

如房产税。

(三)财产税的作用
1.可为地方财政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

2.可以调节社会成员的财产收入水平,鼓励财产继承人积极劳动,自食其力,防止腐化,避免私人财产的过分集中。

二遗产税
(一)概述:
1.定义:是对被继承人死亡时所遗留的财产额征收的一种税。

2.作用:(1)有利于鼓励公民自食其力,积极劳动,防止腐化。

(2)有利于适当平均社会财富,避免新的社会财富分配不均。

(3)有利于鼓励人们生前向社会捐献,培养公民关心科教,慈善事业,为公益事业服务的社会风尚。

3.类型:总遗产税,分遗产税,混合遗产税。

(二)我国遗产税征收制度的设想。

1.征收面要窄,起征点要高,税率要适中。

2.采用总遗产税制。

3.征税办法要简化,只征收遗产税,不单独征收赠与税。

4.采用属人与属地相结合的原则
(1)境内居民对其境内外的全部遗产都要征税。

(2)不在境内经常居住的人口,只对其境内的财产征税。

5.统一立法和地方管理相结合
6.开征时机的选择:应尽快开征。

三房产税及其改革
(一)概述
1.定义:是对城镇,工矿区的房产,向所有权人和承典人(出租房产的人)征收的一种税。

2.征收意义:
(1)有利于加强房产管理,贯彻城市房屋政策,促进城市房屋合理使用,建立正常的租赁关系,以搞好城市建设。

(2)有利于实现按税种划分中央和地方收入的财政管理体制。

(二)征收制度
1.征税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
2.纳税人:开征地区的产权所有人和承典人
3.计税依据:(1)房产余值=房产原值-10%至30%的损耗
(2)房租收入
4.税率:(1)按余值计税1.2%
(2)按租金计税12%
5.征收管理: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征收。

(三)房产税改革的设想☆
1.扩大征税范围,扩大到农村
2.改变计税依据,即用房产评估值为计税依据
3.调整税率,适当提高税率标准
四契税
(一)概述
1.定义:是在转让土地,房产权属,订阅契约时,由承受人缴纳的一种税。

2.征税范围:是转让土地,房产权属而订立的契约
3.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转让土地房产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

4.税率:为幅度税率3%~5%
5.计税依据:☆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和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的计税依据为市场价格。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的计税依据为所交换的价格差
额。

五车船使用税及其改革
(一)定义和意义
1.定义:是对行使于我国境内的车船按其种类定额征收的一种税。

2.意义:(1)有利于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车船管理
(2)有利于为进行建设改善公共道路和保护航道提供资金。

(3)有利于按税种划分中央和地方收入的财政管理体制的建立。

(二)征收制度
1.征税范围:行使于我国境内的车船(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2.纳税人:在我国境内拥有并且使用车船的单位和个人
3.计税依据和税额
(1)从量规定定额税率(2)对车辆从量规定幅度税额P284(3)对船舶统一规定分类分级固定税额。

4.征收管理: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由纳税人所在地税务机关征收。

5.改革:(1)扩大征税范围(2)提高税额水平(3)调整免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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