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厅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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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吉林省交通运输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吉交安监[2010]85号

来源: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安全处2010年04月13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交通局,厅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要求,根据交通部、省政府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相关工作部署,省厅制定了《吉林省交通运输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附件:吉林省交通运输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

二O一O年四月十二日

吉林省交通运输系统继续深入开展

“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以“强基础、抓规范、严管理、重服务”为主线,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通过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化“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着力解决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一步落实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有效遏制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实现全省道路、水路、城市客运和交通运输建设施工领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推进交通运输畅通高效、安全绿色发展。

二、活动组织

省厅成立“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厅长王树森为组长,副厅长李晓明为副组长。厅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安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日常事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所有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活动的开展。

三、活动内容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强化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健全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政绩业绩考核,坚持关口前移,严格源头管理,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加强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与指导,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交通运输企业要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逐级分解、层层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并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加大安全生产挂钩比重,进一步完善考核奖惩制度,努力形成领导有力、职责分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和责权利相对应的责任体系。

(二)继续加大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力度。

1、在道路运输方面。加大对道路非法营运、车辆超载超限、破坏公路安全设施等非法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严把道路运输企业、客货运站资质审核关,加强对企业资质条件定期审核检查,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客货运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驾乘、站务人员培训教育和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客运站落实源头安全管理责

任,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搞好“三品”查堵工作;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关,加大对客运和货运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坚决查处无证上岗、违反操作规程和违法经营行为;严把车辆技术状况关,加强对车辆的技术状况管理,对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技术等级不符合要求、车辆技术状况差的,以及设备设施不全的必须经整改合格后再从事营运,特别是对危货运输车辆技术状况不达标、没有配备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的危货运输车辆一律不得从事危货运输,加强对已安装GPS设备车辆的使用和管理,充分发挥其在安全行车动态管理方面的作用。加大打击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非法运输经营行为;继续强化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并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源头治理力度;加大对破坏公路安全设施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必要时可联合公安部门,对于违法行为坚决予以严惩重罚。

2、水上交通方面。加大对“三无”船舶、超载船舶违章航行;不遵守水上交通规则、不落实安全措施的船舶监管力度;重点打击船舶非法载客、浮桥超载等行为执法力度;强化现场监管,维护好重点时段、重点水域的渡运秩序和旅游船舶航行秩序,加强对辖区内客船、客渡船的检查,对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制定水上交通突发应急预案的单位和业主,督促其限期制定和完善,并组织演练;规范船员考试,对船员考试及档案管理,进行规范和完善,形成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加强通航安全和水上作业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大对运输船舶、浮桥超载现象的处罚力度,加强对运输船舶配载的指导,防止出现“侧倾”影响安全;加强航道安全管理。对破坏航道基础设施或影响航道畅通的采砂行为,严格依法监管。

3、公路建设施工方面。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重点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加大对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进行施工生产活动,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执法力度,严把资质审核关,保证进场的参建单位和“三类人员”经过专业部门的安全考核,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管理人员均要持证上岗;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依法为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意外伤害责任保险,保证从业人员熟悉相应的施工操作规程,严格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建立进场机械设备的检验合格证上报到建设单位备案制度,实施严格的机械设备进场验收登记制度,严禁机械设备带病上岗和超限使用;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规范化管理。加强对在建公路施工爆破作业以及炸药库和油库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台帐,实行规范化管理,并加强对危险源的检查频率和管理力度;强化对安全投入机制的落实。加强对安全生产专用资金的管理。监督企业安全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监督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的落实。

4、加大农村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的监管力度,加强

农村交通运输市场的规范建设,下大力气解决目前存在的突出安全问题,不断完善农村公路的安全防护设施,加快实施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不断完善农村渡口渡船的升级改造,提高农村渡运安全条件。

(三)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活动。继续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一是集中开展全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二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世博会、亚运会、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和汛期、雾季以及雨雪、寒潮大风、台风季节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稳定。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危化品运输治理行动,重点强化上海世博会期间的危险品运输治理;突出源头管理,加大查堵、打击车辆非法夹带危险品和谎报瞒报危险品运输的力度。四是继续组织开展危桥改造工作,查找营运客车运输安全风险隐患,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五是继续开展运砂船、施工船和渡口渡船的专项治理活动。六是大力开展“平安工地”建设,加强交通建设施工坍塌、坠落事故的专项治理,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专项督查,开展重点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实现安全风险的预控、预防、预报、预警管理。

(四)大力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1、继续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抓好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强化对行业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各类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率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要达到100%;举办安全与应急培训班,有针对性地对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企业从事安全与应急管理的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做好对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操作人员的培训,特别是要做好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工作。

2、加强安全宣传工作。着力开展以“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月”等各项宣传活动,强化交通运输安全法律法规普及和宣贯工作,坚持法规宣贯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相结合,在执法行动和治理行动中坚持宣传先行,教育推动,强化执法,严格监督;加强安全文化建设,重点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五)严格事故处理及问责。加强事故调查和问责力度,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查处每一起事故,严肃追究责任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对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问责制,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查处、严格追究责任。

(六)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基层、基础)建设。

1、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源头管理、过程控制、应急救援和事故查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尤其是要抓好六项制度建设和建立好六大台帐:一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例会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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