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 生育状况证明
(职称认定资料)计划生育 证明材料

(职称认定资料)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一、计划生育证明材料的主要内容1. 申请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职务等信息。
2. 申请人婚姻状况:包括婚姻登记时间、配偶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3. 申请人子女情况:包括子女姓名、出生日期、性别、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4. 申请人计划生育情况:包括生育时间、生育地点、生育方式等信息。
5. 申请人所在单位意见:单位对申请人计划生育情况的评价和意见。
6. 申请人所在社区(村委会)意见:社区(村委会)对申请人计划生育情况的评价和意见。
二、计划生育证明材料的获取方式1. 申请人可以前往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社区(村委会)咨询,了解相关证明材料的办理流程。
2. 根据单位或社区(村委会)的要求,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并提供相关个人信息。
3. 单位或社区(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核实计划生育情况,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5.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即可获得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1. 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任何虚假内容。
2. 申请人应按照单位或社区(村委会)的要求,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免影响职称认定进度。
3. 在办理计划生育证明材料过程中,申请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任何违法行为。
4. 申请人应妥善保管好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以备后续使用。
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是职称认定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申请人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提供真实、准确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以确保职称认定的顺利进行。
在此过程中,申请人所在单位和社会各界应给予支持和协助,共同做好职称认定工作。
重点和难点解析:一、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人基本情况是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中的重要部分。
主要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职务等信息。
这些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以确保职称认定的顺利进行。
1. 姓名: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姓名,不得使用化名或艺名。
婚姻生育情况证明(精选多篇)

婚姻生育情况证明(精选多篇)第一篇:婚姻生育情况证明婚姻生育情况证明兹证明我单位员工***,性别:男,身份证号码:**********,于****年**月**日与****结婚,范荣,身份证号码:**************。
并于****年**月**日生一男孩,姓名:****。
双方系初婚,孩子是第一胎,现只有一个孩子。
特此证明20XX年12月7日第二篇:婚姻生育情况证明婚姻生育情况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文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
”宪法还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而《婚姻法》则将计划生育作为一个基本原则确立在总则之中。
1、对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而言,计划生育就是在全国或整个地区范围内,对人口发展进行有计划的调节,使人口的增长同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相适应。
对一个汉族家庭或一对汉族育龄夫妇而言,则是有计划的安排生育子女。
2、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
计划生育对人口的出生增长实行计划调节和控制,以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①一个家庭或一对育龄夫妇有计划地安排生育孩子的时间和数目,以适应家庭和社会的需要;②在一定社会范围内(如国家或地区)有计划地安排人口出生的数量和确定生育对象,即对人口发展进行有计划的调节,使人口发展同经济、社会的发展相协调。
实(推荐访问)行计划生育是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物质资料生产与人类自身再生产应该相适应的原理,结合当时我国国情而制定的决策。
20世纪70年代初以来中国政府开始大力推行计划生育;1978年以后计划生育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5条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
”《宪法》49条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同时《婚姻法》也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生育政策:推行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符合下列特殊情况之一者,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县级(含县级市、区,下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可按人口计划及间隔期规定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一)经市(不含县级市)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独生子女患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为的;(二)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或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离婚协议确定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三)婚后五年以上不孕,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四)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五)夫妻中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的;(六)夫妻双方均属农业人口,第一个子女是女孩的。
吴中区出具〈生育状况证明〉和〈生育保险联系单〉及〈节育手术

吴中区出具〈生育状况证明〉和〈生育保险联系单〉及〈节育手术服务联系单〉相关附件附件: 1、《生育状况证明》或《生育保险联系单》(由镇、街道、区计生办电脑打印)2、《节育手术服务联系单》(由镇、街道、区计生办电脑打印)3、《职工婚育证明》(在区人口计生局网站下载,由职工所在的单位出具。
4、《职工节育手术证明》(在区人口计生局网站下载,由职工所在的单位出具)5、《婚育证明》(在区人口计生局网站下载,由村(居)委会出具)二○○七年三月二十一日附件三:职工婚育证明编号: 本单位参保职工______,社保个人编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是(非)苏州市区户籍,于______年___月登记结婚,系初育(或再生育一个孩子)。
特此证明。
________单位(公章)年月日┈┈┈┈┈┈┈┈┈┈┈┈┈┈┈┈┈┈┈┈┈┈┈┈┈┈┈┈┈职工婚育证明存根联:编号:职工姓名:________,登记结婚日期______年___月。
经办人:年月日附件四:职工节育手术证明编号: 本单位参保职工______,社保个人编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是(非)苏州市区户籍,拟行计划生育手术,请在下列选项框中打√:特此证明。
________单位(公章)年月日┈┈┈┈┈┈┈┈┈┈┈┈┈┈┈┈┈┈┈┈┈┈┈┈┈┈┈┈┈节育手术证明存根联:编号:职工姓名:________,拟行计划生育手术(□放环□取环□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术□复通术;本次流引术前采取的是何种措施:□放环□皮埋术□绝育术□药具□其他□无措施)经办人:年月日附件五:婚育证明存根联编号:本村(居):姓名:,出生年月:年月日身份证号,于年月日登记结婚,系初育。
特此证明。
经办人:年月日┈┈┈┈┈┈┈┈┈┈┈┈┈┈┈┈┈┈┈┈┈┈┈┈┈┈┈┈┈婚育证明编号: 本村(居):姓名:,出生年月:年月日身份证号,于年月日登记结婚,系初育。
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证明

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证明尊敬的有关部门:我是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居民,我特此申请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证明,证明我家庭的计划生育情况,以便参与相关事务和享受相关政策。
以下是我家庭的计划生育情况。
我家庭户口所在地属于中国的城市,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政策,我家庭合法享受了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并且按照政策要求实施了计划生育措施。
我家庭的计划生育情况如下:第一,婚姻状况我是家庭户口的户主,我婚姻状况为婚姻。
我与我的配偶于20**年**月**日在合法机关注册结婚,并且至今没有离婚记录。
我与我的配偶共同遵守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在合法的条件下掌握生育的权益,积极配合并按照政策要求实施计划生育措施。
第二,生育情况我和我的配偶按照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了一孩政策并合法生育了一个孩子。
我家的孩子为男/女孩,现年龄为*岁。
我们对孩子进行了合法的出生登记,并且办理了《出生证明》。
因此,我家庭继续按照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保持一孩政策。
第三,避孕措施我和我的配偶在执行计划生育措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
我们使用了合法的避孕措施,确保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
具体措施包括:避孕药物、避孕套等。
我们根据个人身体状况和意愿,咨询了医生的意见,选择了最合适的避孕方式。
第四,未履行二孩政策我和我的配偶对于未履行二孩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
在掌握了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后,我和我的配偶已经达成共识,并在事实上积极执行了一孩政策。
在一孩政策下,我们给予了孩子全面的关爱和教育,确保了孩子的成长和发展。
以上就是我家庭的计划生育情况,特此申请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证明。
我愿意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实地核查,并提供进一步的相关材料。
感谢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如有需要,请与我联系:联系人:(填写姓名)联系电话:(填写电话号码)家庭住址:(填写详细住址)再次感谢您对我家庭计划生育情况的审核和理解。
此致敬礼(您的姓名)(您的联系方式)(日期)。
生育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生育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生育证明是指证明个人生育情况的一种证明材料,通常是指女性在怀孕期间需
要提供的一种证明,以便在工作、生活等方面得到相应的照顾和便利。
那么,生育证明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生育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结婚证、怀孕检查报告、医
院开具的孕期病例记录等。
其中,个人身份证和结婚证是用来证明个人身份和婚姻关系的重要证件,怀孕检查报告和医院开具的孕期病例记录则是用来证明怀孕情况和孕期健康状况的重要材料。
其次,如果需要申请生育津贴或者享受相关政策待遇,还需要提供相关的申请
表格、家庭户口簿、配偶的身份证和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等。
这些材料可以用来证明申请人的家庭情况和工作情况,以便政府或单位能够给予相应的支持和帮助。
此外,有些地区或单位还可能要求提供其他特定的材料,比如居住证明、社保
缴纳证明、户口迁移证明等。
这些材料的具体要求可以根据当地的政策和单位的规定来进行准备。
需要注意的是,准备生育证明的材料时,一定要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相关信息。
否则,将会对个人的信用和权益产生不良影响,并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生育证明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结婚证、怀孕检查报告、医院开具的孕期病例记录等,如果需要申请生育津贴或者享受相关政策待遇,还需要提供相关的申请表格、家庭户口簿、配偶的身份证和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等。
同时,还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和单位的规定来准备其他特定的材料。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到需要准备生育证明材料的人们,祝大家顺利办理相关手续,享受幸福的家庭生活。
苏州2024年生育津贴申领流程

苏州2024年生育津贴申领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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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状况证明

生育状况证明小杨同志:****按照计划生育属地管理的原则,如果需要出具计划生育情况证明,户籍地村(居)委会以及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将就对象的婚姻生育状况以及执行计划生育的情况进行审查。
根据来信内容,您属于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且在六十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三条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二)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纯收入高于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六十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以上子女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未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子女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由于各地的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有所不同,具体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数额请咨询户籍地镇(街道)人口计生办。
关于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问题,以来信所述的您目前婚姻生育状况,我们建议您落实上环措施。
生育状况证明联系单

生育状况证明联系单办理《生育状况证明》和《生育保险联系单》A.户籍为苏州市的参保园区公积金的女职工怀孕后拟生育第一个孩子申请人条件1、女方工作单位在湖东-社区范围内2、生育保险连续不间断缴费累计满10个月以上3、男女双方均为初婚初育申请所需材料:1、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2、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职工婚育证明》或《婚姻生育情况声明》发放对符合条件的发放《生育状况证明》和《生育保险联系单》B.非苏州市户籍的园区公积金参保女职工怀孕后拟生育第一个孩子申请人条件1、女方工作单位在湖东-社区范围内2、生育保险连续不间断缴费累计满10个月以上3、男女双方均为初婚初育申请所需材料1、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2、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职工婚育证明》或《婚姻生育情况声明》3、女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其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外地办理的一胎证不能代替《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相关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
发放只发放《生育保险联系单》,如果男方是苏州市家庭户口的,女方为嫁入苏州市的,可发放《生育状况证明》;如果男方为集体户口,需有单位出具同意小孩迁入证明方可发放《生育状况证明》并在证明上盖上湖东派出所的章确认,否则,只发放《生育保险联系单》;如果如果夫妻双方都为流动人口,仅发放《生育保险联系单》C.户籍为本辖区的无工作单位的育龄妇女怀孕后拟生育第一个孩子申请人条件1、女方户籍为本辖区2、女方为失业人员,无公积金编号3、男女双方均为初婚初育申请资料1、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2、女方户籍地居委会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声明,男方单位出具的《职工婚育证明》或《婚姻生育情况声明》发放对符合条件的发放《生育状况证明》D.户籍为本辖区的赴外地工作的育龄妇女怀孕后拟生育第一个孩子申请人条件1、女方户籍为本辖区2、女方在外地工作3、男女双方均为初婚初育申请所需材料:1、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2、夫妻双方的《职工婚育证明》或《婚姻生育情况声明》发放对符合条件的发放《生育状况证明》E.非苏州市户籍,没有参加园区公积金,属于嫁入苏州市的妇女怀孕后拟生育第一个孩子申请人条件1、女方配偶为苏州市家庭户口,需要将小孩户口落在男方的。
一孩证明范文

一孩证明范文第一篇:一孩化证明第二篇:婚育状况证明(一孩) 第三篇:一孩上户口证明第四篇:一孩生育证明第五篇:婚育状况证明(二孩) 更多相关范文一孩化证明办理流程:所需材料:(1)夫妻双方的《 * 》、《结婚证》;(2)《()苏州市非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卡》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苏居住不满半年);(3)《苏州市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明申请表》;2、办理程序:(1)持所需材料到女方现居住地社区办理;(2)社区接到申请后,进行认真审核。
对情况不清的,要通过电话、传真、上传国家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等方式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进行通报,并将核实情况记录在案(30日内不回复的,再酌情处理);(3)对情况清楚的,社区原则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核。
对符合条件的,签署初审意见,将《申请表》及《管理服务卡》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报街道计生办;对不符合条件的,或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提出异议的,由街道签发《不予受理通知书》;(4)街道计生办接到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签署审核意见,在其《管理服务卡》服务记录栏里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现居住地查验记录栏里加注“已验证,属初育”,盖街道计生办章;申请材料全部退还社区;由社区通知当事人。
(5)对于参保的流动人口,社区在为其办理《生育保险联系单》时,可直接送街道为其《管理服务卡》服务记录栏里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现居住地查验记录栏里加注“已验证,属初育”,盖街道计生办章。
关于启用《一孩生育证明》 *〖我要听内容〗各镇(街道、盐官景区管委会)计生办:依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规范计划生育执法行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维持良好的生育秩序。
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启用《一孩生育证明》。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一孩生育证明》样式《一孩生育证明》(附件)做成一张硬卡片,大小64开,正面底色玫瑰红,字黑色,“一孩生育证明”用宋体初号加粗,中间圆形“人口标志”为绿色(φ20mm),下面“浙江省海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制”用楷体四号加粗;编号、“剪角作废”宋体五号。
生育状况证明范文模版

生育状况证明范文模版生育状况证实一××镇(乡)社会发展事务管理和人口数量与计划生育政策公司办公室:兹有××镇××村(小区)××组群众×××(出生于××××年××月××日,身份证号×××××××××)于××××年××月××日与(下边填好详细地址)××××××××××××村(居)民×××(出生于××××年××月××日,身份证号×××××××××)完婚,男(女)方系(初婚/二婚),结婚前(未生孕儿女/已生孕、捡、领养儿女×名),现阶段(未孕期/已孕期,产期××××年××月××日),按照有关现行政策给予申请办理为谢,生育状况证实。
二婚男(女)初婚時间:××××年××月××日;是(否)生孕儿女,儿女名字:性別:男(女),出生时间:××××年××月××日特此证明___________村妇女主任签字:×××(盖村民委员会章)××××年××月××日申请者联系方式:申请者应持的有效证件:结婚证书、双方身份证件、户口本生育状况证实二兹有我企业(归档企业)村(居)委员会朋友(男/女)于年月日生,身份证号码:,婚育证明《婚育情况证明》。
婚育状况证明是什么

婚育状况证明是什么婚育状况证明是什么婚育状况证明是什么办理《生育状况证明》和《生育保险联系单》A.户籍为苏州市的参保园区公积金的女职工怀孕后拟生育第一个孩子申请人条件1、女方工作单位在湖东-社区范围内2、生育保险连续不间断缴费累计满10个月以上3、男女双方均为初婚初育申请所需材料:1、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2、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职工婚育证明》或《婚姻生育情况声明》发放对符合条件的发放《生育状况证明》和《生育保险联系单》B.非苏州市户籍的园区公积金参保女职工怀孕后拟生育第一个孩子申请人条件1、女方工作单位在湖东-社区范围内2、生育保险连续不间断缴费累计满10个月以上3、男女双方均为初婚初育申请所需材料1、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2、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职工婚育证明》或《婚姻生育情况声明》3、女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其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外地办理的一胎证不能代替《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相关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
发放只发放《生育保险联系单》,如果男方是苏州市家庭户口的,女方为嫁入苏州市的,可发放《生育状况证明》;如果男方为集体户口,需有单转载自百分网unjs,请保留此标记位出具同意小孩迁入证明方可发放《生育状况证明》并在证明上盖上湖东派出所的章确认,否则,只发放《生育保险联系单》;如果如果夫妻双方都为流动人口,仅发放《生育保险联系单》C.户籍为本辖区的无工作单位的育龄妇女怀孕后拟生育第一个孩子申请人条件1、女方户籍为本辖区2、女方为失业人员,无公积金编号3、男女双方均为初婚初育申请资料1、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2、女方户籍地居委会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声明,男方单位出具的《职工婚育证明》或《婚姻生育情况声明》发放对符合条件的发放《生育状况证明》D.户籍为本辖区的赴外地工作的育龄妇女怀孕后拟生育第一个孩子申请人条件1、女方户籍为本辖区2、女方在外地工作3、男女双方均为初婚初育申请所需材料:1、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2、夫妻双方的《职工婚育证明》或《婚姻生育情况声明》发放对符合条件的发放《生育状况证明》E.非苏州市户籍,没有参加园区公积金,属于嫁入苏州市的妇女怀孕后拟生育第一个孩子申请人条件1、女方配偶为苏州市家庭户口,需要将小孩户口落在男方的。
苏州生育津贴申请流程及手续

苏州生育津贴申请流程及手续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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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办理计划生育证明

异地办理计划生育证明
在办理计划生育证明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需要提前了解当地的办理流程和要求,不同地区可能有一些细微的差别,需要提前做好功课,避免办理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其次,需要准备齐全相关的证明材料,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免因为材料不全而耽误办理时间。
接下来,在填写申请表格和进行身体检查时,需要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身体状况,不得提供虚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最后,在办理过程中需要保持耐心和礼貌,遇到问题可以咨询工作人员或者相关部门,不得擅自跳过流程或者采取不正当手段。
总的来说,在异地办理计划生育证明的过程中,需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严格按照当地的规定和流程办理,保持诚信和耐心,相信一切都会顺利进行。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祝您办理顺利!。
苏州生育保险的报销流程是怎样的

苏州⽣育保险的报销流程是怎样的
苏州⽣育保险给⼴⼤苏州参保⼈员提供了保障,但是很多参保⼈并不清楚怎么进⾏报销。
下⾯介绍的就是苏州⽣育保险报销所⾛的流程和应备好的材料。
报销流程:具有职⼯婚育证明。
携带上述材料,前往所在地街道或社区开具⽣育状况证明联系单和⽣育保险联系单...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苏州⽣育保险的报销流程是怎样的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苏州⽣育保险给⼴⼤苏州参保⼈员提供了保障,但是很多参保⼈并不清楚怎么进⾏报销。
下⾯介绍的就是苏州⽣育保险报销所⾛的流程和应备好的材料。
报销流程
①具有职⼯婚育证明。
②携带上述材料,前往所在地街道或社区开具⽣育状况证明联系单和⽣育保险联系单。
③在定点医院⽣孩⼦时,需要带上医保卡和⽣育保险联系单,由医⽣填写⼿续费⽤告知单,本⼈必须要签字确认的。
⽣产分娩费⽤⾃费的部分由现⾦⽀付,其它符合规定的费⽤由社保中⼼与医院结付。
④产后6个⽉内,持医保卡、⾝份证、出院⼩结、⼩孩的出⽣医学证明到社保局办理⽣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申领⼿续,领取报销费⽤。
报销材料
夫妻双⽅⾝份证、户⼝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婚育证明、⼥⽅外地的话需要回户籍地街道办理流动⼈⼝婚育证明。
店铺提⽰:苏州⽣育保险怎么报销?报销⼈需⾸先备好婚育证明、⾝份证等材料,再前往所在地街道或社区开具⽣育状况证明联系单和⽣育保险联系单,然后在⽣产时由医院签字确认,最后在产后6个⽉内审领报销即可。
这些就是我们在这⽅⾯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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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联系单的办理方法

⽣育保险联系单的办理⽅法据了解,报销不同的⽣育险待遇,需要的材料是不⼀样的,那么,⽣育保险联系单怎么办理?店铺⼩编介绍,⽣育保险联系单是⼥⽅享受⽣育保险报销凭证,⼈⼝计⽣部门受市⼈社局的委托为妊娠后缴纳⽣育保险的妇⼥办理⽣育保险联系单。
那么,苏州⽣育保险联系单怎...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育保险联系单的办理⽅法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据了解,报销不同的⽣育险待遇,需要的材料是不⼀样的,那么,⽣育保险联系单怎么办理?店铺⼩编介绍,⽣育保险联系单是⼥⽅享受⽣育保险报销凭证,⼈⼝计⽣部门受市⼈社局的委托为妊娠后缴纳⽣育保险的妇⼥办理⽣育保险联系单。
那么,苏州⽣育保险联系单怎么办理?具体的办理步骤如下:如果夫妻均为初育,妊娠后可在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办理,需提供:双⽅⾝份证、结婚证、户⼝簿、⼥⽅单位职⼯婚育证明,灵活就业提供《劳动⼿册》,⼥⽅户籍地《流动⼈⼝婚育证明》或《苏州市⾮户籍⼈⼝计划⽣育管理服务卡》,男⽅的婚育证明材料。
《⽣育状况证明》是苏州户籍夫妻⽣育第⼀个孩⼦的凭证和为孩⼦申报户籍⽤的,除了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如果是集体户⼝的,还须提供户⼝挂靠单位同意所⽣育的孩⼦户⼝报⼊的证明。
如果集体户⼝挂靠单位不同意所⽣育的孩⼦户⼝报⼊,则办理《⽣育联系单》(作为符合政策⽣育第⼀个孩⼦的凭证),或办理《流动⼈⼝⼀孩服务登记单》,或也可回男(⼥)⽅户籍地办理⽣育第⼀个孩⼦的证明。
但是,不影响⼥⽅享受⽣育保险保险。
如果⾮初育(含⼀⽅),须向⼥⽅户籍所在地计⽣部门申领《批准再⽣育⼀个孩⼦⽣育证》,持证合法⽣育。
户籍申报问题请咨询公安户政部门。
关于这些问题的资料,⼩编就整理到这⾥,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我国法律在逐步完善中,我们也期待可以帮助到更多的⼈。
如果有这⽅⾯的需求,可以到店铺获取更多法律知识,也可以找律师进⾏专业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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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生育状况证明
苏州生育状况证明(一)《生育状况证明》和《生育保险联系单》规范
1、男女方为本区户籍的,参保已婚妇女依法怀孕后,到工作单位出具《职工婚育证明》。
男方有工作单位的,到工作单位出具《职工婚育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婚育证明》后,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区)计生办办理《生育状况证明》和《生育保险联系单》,并附以下材料:
(1)女方《职工婚育证明》,男方《职工婚育证明》或《婚育证明》原件一份;
(2)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上述材料,经镇(街道、区)计生办审核确认后,符合要求的当即办理《生育状况证明》和《生育保险联系单》,并将上述原件(1)和复印件(2)留存。
2、男女方为本区户籍的,没有参保的已婚妇女依法怀孕后,到户口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婚育证明》。
男方有工作单位的,到工作单位出具《职工婚育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婚育证明》(后,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区)计生办办理《生育状况证明》,并附以下材料:
(1)女方《婚育证明》,男方《职工婚育证明》或《婚育证明》原件一份;
(2)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上述材料,经镇(街道、区)计生办审核确认后,符合要求的当即办理《生育状况证明》,并将上述原件(1)和复印件(2)留存。
3、男女双方户籍在苏州市区以外的,参保已婚妇女依法怀孕后,由男女双方到工作单位出具《职工婚育证明》后,到女方现居住地的镇(街道、区)计生办办理《生育保险联系单》,并附以下材料:
(1)男女双方《职工婚育证明》原件一份;
(2)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暂住证》、有效的全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上述材料,经镇(街道、区)计生办审核确认后,符合要求的当即办理《生育保险联系单》,并将上述原件(1)和复印件(2)留存。
4、女方户籍在苏州市区以外婚嫁至本区的,参保已婚妇女依法怀孕后,到工作单位出具《职工婚育证明》(附件三),男方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职工婚育证明》(附件三),无工作单位的,到户口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婚育证明》(附件五)后,到男方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区)计生办办理《生育状况证明》和《生育保险联系单》,并附以下材料:
(1)女方《职工婚育证明》、有效的全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一份;
(2)男方《职工婚育证明》或《婚育证明》原件一份;
(3)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上述材料,经镇(街道、区)计生办审核确认后,符合要求的当即办理《生育状况证明》和《生育保险联系单》,并将上述原件(1)、(2)和复印件(3)留存。
5、女方户籍在苏州市区以外婚嫁至本区的,没有参保已婚妇女依法怀孕后,到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全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男方有工作单位的,到工作单位出具《职工婚育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到户口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婚育证明》(附件五)后,到男方户籍地的镇(街道、区)计生办办理《生育状况证明》,并附以下材料:
(1)男方《职工婚育证明》或《婚育证明》原件一份;
(2)女方有效的全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上述材料,经镇(街道、区)计生办审核确认后,符合要求的当即办理《生育状况证明》,并
将上述原件(1)和复印件(2)、(3)留存。
6、女方户籍在工业园区的,参保已婚妇女依法怀孕后,到工作单位出具《职工婚育证明》,将《职工婚育证明》交户籍地镇(街道)计生办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男方苏州市区户籍的,有工作单位的,到工作单位出具《职工婚育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到户口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婚育证明》;男方户籍在苏州市区以外的,到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全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后,到女方单位所在地的镇(街道、区)计生办办理《生育状况证明》和《生育保险联系单》,并附以下材料:
(1)女方《职工婚育证明》,男方《职工婚育证明》或《婚育证明》原件一份;
(2)男方有效的全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上述材料,经镇(街道、区)计生办审核确认后,符合要求的当即办理《生育状况证明》、《生育保险联系单》,并将上述原件(1)和复印件(2)、(3)留存。
附件:
1、《生育状况证明》或《生育保险联系单》(由镇、街道、区计生办电脑打印)
2、《职工婚育证明》(在区人口计生局网站下载,由职工所在的单位出具。
3、《婚育证明》(在区人口计生局网站下载,由村(居)委会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