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通报七起征收拆迁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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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法律案例(3篇)

拆迁补偿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拆迁补偿纠纷日益增多。

本案例涉及一起典型的拆迁补偿纠纷,涉及法律关系复杂,涉及多个法律问题。

以下是该案件的详细情况:(一)当事人基本情况原告:张三(化名),男,40岁,某市居民,拥有某市某区某街道某小区一套房产。

被告:某市某区人民政府、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案件起因2018年,某市某区某街道某小区因城市道路拓宽需要进行拆迁。

张三的房产位于拆迁范围内。

在拆迁过程中,张三与被告就拆迁补偿问题产生纠纷。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包括:1. 张三的房产面积如何认定;2. 拆迁补偿标准如何确定;3. 补偿方式是否合理;4. 补偿费用是否足额。

三、案件审理过程(一)一审张三将某市某区人民政府、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判决:1. 被告按照法定程序对张三的房产进行拆迁;2. 被告按照法定标准对张三的房产进行补偿;3. 被告支付张三因拆迁造成的经济损失。

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调取了相关证据,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

(二)二审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一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上一级人民法院依法调取了相关证据,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

四、法院判决(一)一审法院判决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张三的房产面积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认定。

关于拆迁补偿标准,应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进行确定。

关于补偿方式,应结合张三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确定。

关于补偿费用,应确保足额支付。

综上,一审法院判决:1. 被告依法对张三的房产进行拆迁;2. 被告按照法定标准对张三的房产进行补偿;3. 被告支付张三因拆迁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二审法院判决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合法合理。

故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公布14起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公布14起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公布14起国土资源违法案件12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7起挂牌督办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同时,对7起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进行公开通报。

挂牌督办案件为:1.2013年6月,内蒙古庆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玉泉区后八里庄村集体土地建设“水岸青城”住宅小区项目,违法占地113亩(耕地66.39亩,其他为未利用地),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目前,已建成住宅楼四栋。

2.2013年,赤峰市腾龙管业有限公司在松山区城子乡新庄村未经批准占用耕地47亩建设工厂,目前,工厂厂房已建成, 部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2013年7月,通辽市天利驾驶员培训有限责任公司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在通辽市科左后旗努古斯台镇套海嘎查占用集体天然草地172.5亩建设驾校考试场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7.66亩,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54.84亩,现已建成。

4.2010年10月,鄂尔多斯市新矿内蒙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在没有取得合法采矿证的情况下动工建井采矿。

工业广场违法占用荒草地298亩。

地面设施基本建成。

5.2013年6月,锡林郭勒盟宏江环保建材公司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情况下,非法占用锡林郭勒盟正蓝旗未利用地552亩建设生产线,该宗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目前生产线已基本建成。

6.2010年初,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大青山陵园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兴和县城关镇小哈拉沟村林地、牧草地共500亩建陵园,其中,11亩土地新建陵园办公场所,该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目前陵园办公场所已建成。

7.2014年4月,阿拉善盟国土资源局在阿拉善左旗腾格里额里斯镇特莫乌拉嘎查境内巡查中,通过井下井上图的对照,发现阿拉善左旗铁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闫地拉图铁矿存在越界开采行为。

公开通报案件为:1.2013年9月,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海成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合法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占用托克托县新营子镇柳二营村集体土地151.17亩,开工建设海成再生资源项目。

拆迁补偿法律法规案例(3篇)

拆迁补偿法律法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的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项目需要拆迁改造。

在这个过程中,拆迁补偿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通过一个真实的拆迁补偿案例,分析拆迁补偿法律法规的适用情况,以期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探讨。

二、案例简介某市某区某街道有一块土地,该地块属于老城区,占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

由于城市改造的需要,该地块被纳入拆迁范围。

地块上共有5户居民,他们分别是:张三、李四、王五、赵六、钱七。

这5户居民在拆迁过程中,对拆迁补偿方案存在分歧,最终引发纠纷。

三、案件经过1. 拆迁方:某市某区某街道办事处。

2. 拆迁补偿方案:根据当地政府相关规定,拆迁方提出以下补偿方案:(1)住宅补偿: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偿15000元。

(2)非住宅补偿: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偿20000元。

(3)搬迁费:按每户补偿5000元。

3. 纠纷起因:张三、李四、王五、赵六、钱七对拆迁补偿方案存在分歧。

他们认为,按照当地政府规定,住宅补偿应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偿18000元,而非15000元。

此外,他们还认为,拆迁方在制定补偿方案时未充分考虑他们的实际困难,导致补偿金额过低。

4. 纠纷处理: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张三、李四、王五、赵六、钱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法律分析1. 拆迁补偿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给予合理的补偿。

补偿包括:(1)被拆迁房屋的补偿;(2)搬迁费用;(3)停产停业损失;(4)其他合理的补偿。

2. 拆迁补偿标准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拆迁补偿标准应当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价格、被拆迁房屋的面积、用途等因素确定。

具体补偿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制定。

3. 案例分析在本案中,拆迁方提出的补偿方案存在以下问题:(1)补偿标准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拆迁补偿标准应当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价格、被拆迁房屋的面积、用途等因素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行政赔偿案件参考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行政赔偿案件参考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行政赔偿案件参考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03.21•【分类】其他正文参考案例目录1.马某某诉某区人民政府行政赔偿案2.杨某某诉某区人民政府行政赔偿案3.李某某诉某县人民政府及县林业局林业行政赔偿案4.范某某诉某区人民政府强制拆除房屋及行政赔偿案5.易某某诉某区人民政府房屋强拆行政赔偿案6.李某某诉某区人民政府行政赔偿案7.魏某某诉某区人民政府行政赔偿案8.杜某某诉某县人民政府行政赔偿案9.周某某诉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拆迁行政赔偿案1马某某诉某区人民政府行政赔偿案——不予赔偿决定依法属于行政赔偿诉讼受案范围。

(一)基本案情马某某认为某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其实施限制人身自由并造成损害,向某区人民政府提交行政赔偿申请书。

某区人民政府作出告知书,告知马某某其所提供的材料不能证明该区人民政府存在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故该区人民政府不是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马某某不服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本案诉讼,请求确认某区人民政府在法定时间内未作出赔偿决定违法,并赔偿损失18万余元。

(二)裁判结果一审法院以本案未经确认违法即要求赔偿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为由裁定驳回起诉,二审法院则以不予作出赔偿决定行为系程序性行为,不对马某某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为由裁定维持一审裁定。

马某某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马某某就赔偿问题向某区人民政府请求先行处理并由某区人民政府作出决定不予赔偿的告知书。

依据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赔偿请求人对该不予赔偿决定告知书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依法应当对某区人民政府和马某某之间的行政赔偿争议进行审理。

2杨某某诉某区人民政府行政赔偿案——当事人对行政强制确认违法及行政赔偿同时提起诉讼,即使人民法院分别立案,仍属于一并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无需等待确认违法判决生效后再另行主张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征收拆迁十大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征收拆迁十大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征收拆迁十大案例
以下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征收拆迁十大案例:
1. 涉及大规模拆迁项目的民事纠纷案件:涉及数千户居民的大规模拆迁案件,案件立案数额庞大,并有针对性地解决个别问题。

2. 拆迁人员违规侵权案件:涉及拆迁人员对居民权益侵害的案件,法院对拆迁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保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

3. 拆迁补偿款纠纷案件:涉及拆迁补偿款未按时足额支付的案件,法院依法保障被拆迁人的权益,确保按时足额支付。

4. 拆迁补偿标准争议案件:涉及拆迁补偿标准合理与否的案件,法院依法审理并确保公正公平。

5. 拆迁行政复议案件:涉及被拆迁人对行政拆迁决定提起行政复议的案件,法院依法保障被拆迁人合法权益。

6. 拆迁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案件:涉及拆迁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法院依法处理并维护公平正义。

7. 拆迁过程中的纠纷解决案件:涉及拆迁过程中各方利益纠纷的案件,法院积极调解并切实解决纠纷。

8. 拆迁合同纠纷案件:涉及拆迁合同履行问题的案件,法院依法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并维护合同的合法性。

9. 拆迁程序违规案件:涉及拆迁程序不规范、手续不齐全的案件,法院依法纠正并保障拆迁的合法性。

10. 强行拆迁行为案件:涉及强行拆迁行为的案件,法院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并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案例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信息整理而成,具体的十大案例可能会有所改变。

征收拆迁典型案例

征收拆迁典型案例

征收拆迁典型案例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征收拆迁是一项必不可少的工作。

它不仅关系到城市的规划建设,也关系到居民的生活和利益。

在征收拆迁的过程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典型案例,它们反映了征收拆迁工作中的一些问题和挑战。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一些征收拆迁的典型案例。

首先,我们来看一个关于城中村改造的案例。

在城市更新改造的过程中,城中村的改造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然而,由于城中村的地理位置复杂,居民的利益关系复杂,征收拆迁工作常常面临很大的阻力。

在某个城中村改造的案例中,由于居民的抵制和抵抗,征收拆迁工作陷入了僵局。

政府部门不得不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加大宣传力度、加大经济补偿力度等,最终才解决了这个问题。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城中村改造的过程中,需要充分尊重居民的利益,加强沟通和协商,才能顺利完成征收拆迁工作。

其次,我们来看一个关于历史建筑保护的案例。

在城市的发展过程中,一些历史建筑面临着被拆迁的命运。

然而,由于历史建筑的特殊性和文化价值,征收拆迁工作常常面临很大的争议。

在某个历史建筑保护的案例中,由于居民和文化爱好者的抵制,征收拆迁工作陷入了僵局。

政府部门不得不重新考虑方案,采取了保护历史建筑、修缮重建等措施,最终才解决了这个问题。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历史建筑保护的过程中,需要充分尊重历史文化的价值,加强社会各界的参与和监督,才能顺利完成征收拆迁工作。

最后,我们来看一个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案例。

在农村地区,征收拆迁工作常常涉及到农民的土地利益。

在某个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案例中,由于征收补偿标准不合理,农民的利益受到了损害,引发了一系列的抗议和维权活动。

政府部门不得不重新调整征收补偿标准,加大对农民的宣传和解释工作,最终才解决了这个问题。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过程中,需要充分尊重农民的利益,加强政策的公开透明,才能顺利完成征收拆迁工作。

总的来说,征收拆迁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作,需要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2-06-11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网站 |【大中小】【打印】【关闭】法释〔201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2年2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4月10日起施行。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2年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3次会议通过法释〔2012〕4号)为依法正确办理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以下简称征收补偿决定)案件,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审判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征收补偿决定案件,由房屋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决定管辖法院。

第二条申请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除提供《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及附具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征收补偿决定及相关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二)征收补偿决定送达凭证、催告情况及房屋被征收人、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材料;(四)申请强制执行的房屋状况;(五)被执行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及与强制执行相关的财产状况等具体情况;(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申请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申请机关印章,并注明日期。

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征收拆迁十大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征收拆迁十大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征收拆迁十大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征收拆迁十大案例引言在中国,征收拆迁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它涉及国家利益、个人财产权、社会公平等多个方面。

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公布了十大征收拆迁案例,这些案例涵盖了各种不同的情况,对于理解征收拆迁制度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案例一:赔偿标准的确定在征收拆迁过程中,赔偿标准一直是一个争议焦点。

在这个案例中,法院对赔偿标准进行了详细的界定,包括如何评估房屋价值、如何计算补偿金等内容。

这为征收拆迁程序的透明和公正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二、案例二:被征收人的权益保护在征收拆迁中,被征收人的权益保护常常成为讨论的焦点。

这个案例中,法院对于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了充分的保护,并对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打击,彰显了法治精神。

三、案例三:公共利益与私人财产权的平衡征收拆迁的目的在于公共利益,但同时也要保护个人的财产权。

这个案例中,法院就如何平衡这两者给出了宝贵的经验,为类似情况提供了参考。

四、案例四: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在征收拆迁的程序中,合法性和公正性是至关重要的。

在这个案例中,法院对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进行了审查,明确了征收拆迁程序中各方的责任和义务,有助于规范征收拆迁的程序。

五、案例五:民主协商与法定程序民主协商是征收拆迁的重要环节,但同时也需要符合法定程序。

这个案例中,法院就民主协商和法定程序的关系进行了界定,为如何进行有效的民主协商提供了指导。

六、案例六:监督与问责在征收拆迁过程中,监督和问责是确保公平公正的重要手段。

这个案例中,法院对监督与问责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明确了各方的责任和监督程序,为征收拆迁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七、案例七:社会稳定与民生保障征收拆迁往往会引发社会不稳定,影响民生。

这个案例中,法院就如何在征收拆迁中保障社会稳定和民生进行了规定,为维护社会和谐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八、案例八:争议解决机制在征收拆迁中,争议不可避免。

这个案例中,法院就争议解决的机制进行了规定,为解决征收拆迁争议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征收拆迁十大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征收拆迁十大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征收拆迁十大案例
1. 浙江温州拆迁案:涉及一百多个村民的拆迁案件,村民因赔偿不合理,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法院判决提高赔偿标准。

2. 北京黄庄拆迁案:涉及多个被拆迁的商户,因赔偿问题引发纠纷,法院判决使用市场价格对商户进行赔偿。

3. 广东南华村拆迁案:涉及约100个村民的拆迁案件,村民因赔偿过低提起诉讼,最终法院判决提高赔偿金额。

4. 湖南桃花源拆迁案:涉及多个拆迁户,由于征收方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拆迁,法院判决拆迁无效,要求重新进行拆迁并合理赔偿。

5. 山东德州拆迁案:涉及多个被拆迁户,因征收方未提供确凿的证据支持拆迁决定,法院判决拆迁无效,并要求赔偿被拆迁户损失。

6. 上海巴黎春天拆迁案:涉及多个商铺的拆迁案件,商户因赔偿不合理提起诉讼,法院判决提高赔偿金额。

7. 河南周口拆迁案:涉及大量农民被拆迁,征收方未按程序进行公示和听证,法院判决拆迁无效,并要求赔偿被拆迁户损失。

8. 四川成都拆迁案:涉及多个被拆迁户,拆迁方未充分征求意见和提供合理的赔偿方案,法院判决拆迁无效。

9. 江苏扬中拆迁案:涉及多个被拆迁户,拆迁方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补偿,法院判决拆迁无效,并要求赔偿被拆迁户损失。

10. 辽宁大连拆迁案:涉及大量居民被拆迁,拆迁方未进行补偿和安置,法院判决要求拆迁方提供合理的补偿方案。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征收拆迁十大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征收拆迁十大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征收拆迁十大案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信息,以下是十个关于征收拆迁的重要案例:
1. 武汉轻轨拆迁案:该案例涉及武汉市轻轨三号线拆迁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支持轻轨公司的征收拆迁决定。

2. 广州白云山拆迁案:该案例涉及广州市白云山旅游开发区部分土地拆迁争议,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拆迁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支持拆迁决定。

3. 北京房山拆迁案:该案例涉及北京市房山区某街道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支持拆迁决定,并认为补偿方案合理。

4. 上海徐汇拆迁案:该案例涉及上海市徐汇区某小区拆迁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支持拆迁决定,并认为征收程序合法。

5. 成都华阳拆迁案:该案例涉及成都市华阳镇拆迁安置补偿纠纷,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补偿方案符合法律规定,支持拆迁决定。

6. 天津开发区拆迁案:该案例涉及天津市开发区部分土地拆迁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支持征收决定,并认为征收程序合法。

7. 杭州滨江拆迁案:该案例涉及杭州市滨江区部分土地拆迁争议,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拆迁程序合规,支持拆迁决定。

8. 青岛黄岛集装箱码头拆迁案:该案例涉及青岛市黄岛区港口集装箱码头拆迁补偿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支持拆迁决定,并认为补偿方案合理。

9. 深圳蛇口拆迁案:该案例涉及深圳市蛇口区土地拆迁争议,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拆迁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支持拆迁决定。

10. 厦门漳州拆迁案:该案例涉及厦门市漳州区某街道拆迁安置补偿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支持拆迁决定,并认为补偿方案符合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征收拆迁十大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征收拆迁十大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征收拆迁十大案例
1. 拆迁补偿不公案:涉及拆迁补偿金的计算、支付不公平或不合理的案件,侵害了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2. 强制拆迁违法案:涉及强制拆迁过程中违反法律程序、非法拆迁的案件,侵害了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3. 拆迁补偿款侵占案:涉及拆迁房屋所有权人未按规定支付或侵占拆迁补偿款的案件,严重损害了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4. 拆迁协议违约案:涉及拆迁协议中一方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案件,侵害了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5. 拆迁中逼迁、暴力威胁案:涉及拆迁人在拆迁过程中使用暴力、恐吓等手段威胁被拆迁人,造成被拆迁人身心受到伤害的案件。

6. 拆迁过程滞后案:涉及拆迁过程中工作进度拖延、时间拖得过久导致被拆迁人权益受损的案件。

7. 拆迁补偿金额计算错误案:涉及拆迁补偿金计算错误,导致被拆迁人损失的案件。

8. 拆迁房屋征收程序违法案:涉及拆迁房屋征收程序违法违规的案件,侵害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9. 拆迁过程中未及时提供周转住房案:涉及拆迁人在拆迁过程
中未按时提供周转住房的案件,给被拆迁人的居住造成困扰。

10. 拆迁过程中未按照规定进行公示案:涉及拆迁过程中未按
照规定进行公示,使被拆迁人在信息透明度上受到影响的案件。

最高法发布8个征收拆迁典型案例(附权威解释)

最高法发布8个征收拆迁典型案例(附权威解释)

最高法发布8个征收拆迁典型案例(附权威解释)会上,黄永维表示,无论是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还是征收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都事关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民生保障。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增进民生福祉是国家发展的根本目的。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要求行政机关在执法实践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把“严格、规范、文明”执法落实到实处,持续保障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地方政府既要完成好征收拆迁任务,保障建设项目及时用地,推进经济跨越式发展,还要保障被征收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好社会的和谐稳定。

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的重要内容。

人民法院充分认识到解决好征收拆迁案件的重要意义,将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作为司法工作的着力点,妥善处理好城市发展过程中的公共利益和产权保护之间的关系,依法维护好日常生产生活所需的正常秩序和稳定环境。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黄永维介绍有关情况黄永维介绍,针对征收拆迁领域的行政执法活动,2014年8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首次公布了全国法院“征收拆迁十大案例”。

这批案件在规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统一全国法院裁判尺度、保障社会群众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根据相关的调研统计,2015年、2016年、2017年,全国法院一审受理征收拆迁类诉讼分别约为29000件、31000件及39000件,占当年行政诉讼案件总量的13%、14%和17%左右。

这组数据说明,征收拆迁仍是社会矛盾的集中领域,仍是司法监督的重点领域。

黄永维表示,民生的持续改善是民族复兴之本、梦想之基,权利的救济保护是保障民生、维护秩序的应有之意。

为进一步体现司法为民、服务民生,强化征收拆迁的司法监督,提升全国法院的办案质量,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又从全国范围撷选了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

本次第二批“征收拆迁典型案例”涉及农村土地征收、城市房屋征收等行政管理事项,涵盖了征收拆迁中有关征收决定、安置补偿和强拆实施环节的典型争议。

全国法院征收拆迁十大典型案例

全国法院征收拆迁十大典型案例

全国法院征收拆迁十大典型案例发布日期:2017- 07- 22 浏览次数:22 字号:[ 大中小]全国法院征收拆迁十大典型案例中国法院网讯 (罗书臻) 8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了人民法院征收拆迁十大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行政庭有关负责人出席并介绍情况。

据了解,随着全国各地城镇化建设的大力推进,因征收拆迁引发的行政纠纷也日益增多。

人民法院办理征收拆迁行政案件,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合法利益保障,事关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公平正义和司法公信力的提高。

为进一步体现司法为民、服务民生,强化对征收拆迁领域行政行为的司法监督,指导人民法院不断提高征收拆迁行政案件办案质量,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撷选了十件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据介绍,这批案件均为2013年1月1日以后作出的生效裁判,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违法建筑拆除,有的反映出个别行政机关侵害当事人补偿方式选择权、强制执行乱作为等程序违法问题,有的反映出行政机关核定评估标准低等实体违法问题以及在诉讼中怠于举证问题,这些行政行为有的被依法撤销,有的被确认违法,同时,也有合法行政行为经人民法院审查后判决维持。

这批案件对于指导人民法院依法履行职责、统一裁判尺度、保障民生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1.杨瑞芬诉株洲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案2.何刚诉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3.孔庆丰诉泗水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案4.艾正云、沙德芳诉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5.文白安诉商城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6. 霍佩英诉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7. 毛培荣诉永昌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8. 廖明耀诉龙南县人民政府房屋强制拆迁案9. 叶呈胜、叶呈长、叶呈发诉仁化县人民政府房屋行政强制案10. 叶汉祥诉湖南省株洲市规划局、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不履行拆除违法建筑法定职责案杨瑞芬诉株洲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案(一)基本案情2007年10月16日,株洲市房产管理局向湖南冶金职业技术学院作出株房拆迁字[2007]第19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杨瑞芬的部分房屋在拆迁范围内,在拆迁许可期内未能拆迁。

内蒙古 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典型案例

内蒙古 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典型案例

内蒙古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典型案例1. 背景介绍内蒙古自治区位于我国北部,是我国最大的省级行政区之一,也是全国重要的农牧业区和资源丰富的地区。

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是我国政府为了促进农村土地利用调整和农民增收而实施的一项政策。

内蒙古作为农牧业区,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在这里得到了广泛的实施和推广。

2. 典型案例分析(1)案例一:草原生态修复与土地增减挂钩内蒙古草原资源丰富,但由于长期的过度放牧和不合理的开发利用,导致草原生态环境急剧恶化。

为了改善草原生态环境,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实施了土地增减挂钩项目,鼓励农民转变种植方式,改种经济作物,同时减少牲畜放牧数量,进行草原生态修复。

这一举措有效促进了草原生态环境的恢复,也使农民因土地增减挂钩可以获得更多的收益。

(2)案例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土地增减挂钩内蒙古农业以种植业为主,然而,长期以来存在着农田水利设施不完善的问题,影响了农田的灌溉和水资源利用效率。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推出了与土地增减挂钩的项目,鼓励农民自愿减少部分耕地,用于修建农田水利设施。

这一举措不仅有效地改善了农田的灌溉条件,提高了农田的产量,也增加了农民的收益。

3. 个人观点和理解内蒙古土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典型案例表明,该项目在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推动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同时也使农民能够因此获得更多的经济收益,提高了他们的生活水平。

然而,也应该注意到,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政府加强对项目的监管和引导,以及加强对农民的宣传和教育,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效果的最大化。

4. 总结内蒙古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在实践中取得了诸多成功案例。

这些案例不仅展现了该项目的积极作用,也为其他地区的农村土地利用调整和农民增收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希望在未来的发展中,内蒙古土地增减挂钩项目能够更加完善和深入,为内蒙古的农村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做出更大的贡献。

5. 典型案例启示内蒙古土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典型案例不仅在实践中取得了成功,也为其他农业地区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最高法院司法强拆的案例

最高法院司法强拆的案例

最高法院司法强拆的案例引言最高法院司法强拆是指最高法院在处理土地征收和城市拆迁纠纷时采取的强制拆除措施。

本文将就最高法院司法强拆的案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和探讨。

法律背景1.土地征收法2.城市拆迁管理条例3.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最高法院司法强拆案例分析案例一:XX小区强拆案1.案件背景–XX小区位于城市中心,是一座老旧小区–城市政府计划对该小区进行拆迁,以建设商业综合体2.案件过程–XX小区居民提起诉讼,反对拆迁–最高法院受理案件,并进行审理–最高法院最终判决支持城市政府的拆迁决定3.案件影响–引发社会关注和争议–对类似案件的判决产生指导作用案例二:YY农民强拆案1.案件背景–YY村是一个农村村庄–地方政府计划征收土地,建设工业园区2.案件过程–YY村村民不同意土地征收,提起诉讼–最高法院审理此案–最高法院最终判决支持地方政府的征收决定3.案件影响–引发农民权益保护问题的讨论–对类似农村土地征收案件的处理提供借鉴最高法院司法强拆的问题与争议法律适用问题1.不同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和冲突2.法律条文的解释和执行问题公平与正义问题1.强拆是否符合公平原则2.强拆对弱势群体的影响利益平衡问题1.拆迁计划是否充分考虑居民利益2.政府与开发商的利益关系是否对拆迁决策产生影响司法公正问题1.司法是否偏袒政府和权势集团2.司法强拆是否存在滥用职权的情况对最高法院司法强拆的改进建议完善法律法规1.修订土地征收法和城市拆迁管理条例2.加强对相关法律条文的解释和执行指导强化社会参与1.加强公众对拆迁决策的了解和参与2.设立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拆迁计划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加强司法监督1.建立健全司法监督机制,防止滥用职权2.提高法官的专业水平和公正意识加强权益保护1.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2.设立专门机构,保护被拆迁人的权益结论最高法院司法强拆案例的分析和讨论,揭示了当前土地征收和城市拆迁中存在的问题和争议。

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社会参与、强化司法监督和加强权益保护,可以提高最高法院司法强拆的公平性和正义性,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榆林镇陶卜齐村民委员会与张慧琴、杨帆等土地征收二审行政裁定书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榆林镇陶卜齐村民委员会与张慧琴、杨帆等土地征收二审行政裁定书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榆林镇陶卜齐村民委员会与张慧琴、杨帆等土地征收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征收【审理法院】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0.20【案件字号】(2020)内行终46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任慧卿米继红包鸣飞【审理法官】任慧卿米继红包鸣飞【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榆林镇陶卜齐村民委员会;张慧琴;杨帆;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政府;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当事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榆林镇陶卜齐村民委员会张慧琴杨帆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政府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当事人-个人】张慧琴杨帆【当事人-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榆林镇陶卜齐村民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政府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民政局【代理律师/律所】任建伟内蒙古伊敏律师事务所;张越内蒙古泽铭律师事务所;李巍内蒙古蒙信律师事务所;尚永贵内蒙古合德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任建伟内蒙古伊敏律师事务所张越内蒙古泽铭律师事务所李巍内蒙古蒙信律师事务所尚永贵内蒙古合德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任建伟张越李巍尚永贵【代理律所】内蒙古伊敏律师事务所内蒙古泽铭律师事务所内蒙古蒙信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合德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原告】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榆林镇陶卜齐村民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民政局【被告】张慧琴;杨帆;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政府【权责关键词】第三人【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裁判结果】本案按上诉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榆林镇陶卜齐村民委员会撤回上诉处理。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新时间】2021-11-02 19:30:37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榆林镇陶卜齐村民委员会与张慧琴、杨帆等土地征收二审行政裁定书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20)内行终463号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榆林镇陶卜齐村民委员会。

兴安盟司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兴安盟司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兴安盟司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兴安盟是中国内蒙古自治区下辖的一个地级行政单位,司法和行政执法在该地区起着重要的作用。

以下是兴安盟司法和行政执法的典型案例:一、合法维权案例2024年,兴安盟县发生一起土地征收纠纷案。

该县政府计划对一片土地进行征收,但征收方案和补偿方式引起了征收户的不满。

一些征收户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征收方案、补偿标准进行调整。

法院将案件交由合议庭审理,经过反复调解和调查取证后,最终判决征收方案和补偿标准进行了修改。

这个案例体现了兴安盟司法机关对合法维权请求的认真审理和维护当事人利益的决心。

二、环境保护案例2024年,兴安盟县发现一家企业存在环境污染问题,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健康。

当地环保部门立即督促该企业进行整改,但企业未能及时整改。

环保部门遂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限期整改并进行相应的罚款。

法院判决该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这个案例体现了兴安盟行政执法机关对环境保护问题的高度重视,并通过法律手段保护了人民群众的权益。

三、打击犯罪案例2024年,兴安盟公安机关侦破了一起特大贩毒案。

警方接到线报后,立即展开侦查工作,最终成功抓获了一个涉及跨省贩毒的犯罪团伙。

在抓捕行动中,警方缴获了大量的毒品和赃款,并追缴了犯罪团伙所得的非法财产。

犯罪嫌疑人经过法院审判,被判处重刑。

这个案例展示了兴安盟公安机关对打击犯罪的坚决态度和有效行动。

四、食品安全案例2024年,兴安盟县发生了一起有毒有害添加案件。

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市民举报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相关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检查。

检查中发现该企业违规添加有毒有害物质,严重威胁了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企业进行了处罚,并责令其停产整改。

此案例体现了兴安盟市场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度重视和及时行动。

这些案例展示了兴安盟司法和行政执法机关在维护公平正义、保护人民权益、打击犯罪和维护社会秩序方面的良好表现。

最高法十大拆迁案例

最高法十大拆迁案例

最高法十大拆迁案例1、孔庆丰诉山东省泗水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案:该案凸显了在房屋征收过程中,行政机关可能需要在特定情况下超出规划范围进行征收。

法院认为,如果因规划不合理导致部分建筑未纳入规划红线范围内,政府出于实用性、居住安全性等因素考虑,将未纳入规划的部分一并征收,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原则,有利于征收工作的顺利推进。

2、XX诉XX市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案:此案涉及政府在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平衡问题。

法院认为,政府在实施房屋征收时,必须充分考虑公共利益的需要,并给予被征收人合理的补偿。

3、XX诉XX市国土资源局房屋强制拆除案:该案涉及到违法建筑的问题。

法院指出,对于违法建筑的处理,应当依法进行,不能简单粗暴地采取强制拆除的方式。

4、XX诉XX市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此案关注的是征收补偿的合理性问题。

法院认为,征收补偿应当公平、合理,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5、XX诉XX市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案:此案涉及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

法院认为,对于历史遗留的房屋征收问题,应当综合考虑实际情况,给予被征收人合理的补偿。

6、XX诉XX市国土资源局土地行政强制案:此案涉及土地行政强制的问题。

法院认为,土地行政强制应当依法进行,不能违反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

7、XX诉XX市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案:此案关注的是程序正义的问题。

法院认为,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必须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程序权利,确保程序的公正、透明。

8、XX诉XX市规划局规划许可案:此案涉及到规划许可的合法性问题。

法院认为,规划许可应当依法进行,不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9、XX诉XX市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案:此案涉及到对被征收人的合理安置问题。

法院认为,政府在实施房屋征收时,必须对被征收人进行合理的安置,确保其正常生活不受影响。

10、XX诉XX市国土资源局土地行政裁决案:此案涉及土地行政裁决的合法性问题。

法院认为,土地行政裁决应当依法进行,不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王某与刘某、达拉特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征收二审行政判决书

王某与刘某、达拉特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征收二审行政判决书

王某与刘某、达拉特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征收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征收【审理法院】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内蒙古自治区伊克昭盟中级人民法院) 【审理法院】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内蒙古自治区伊克昭盟中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0.09.27【案件字号】(2020)内06行终106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郝玉林李少艺杨瑞华【审理法官】郝玉林李少艺杨瑞华【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王某;刘某;达拉特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当事人】王某刘某达拉特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当事人-个人】王某刘某【当事人-公司】达拉特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被告】达拉特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院观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的征收协议,是否存在法定的可撤销情形。

【权责关键词】行政复议行政征收合法违法可撤销证人证言举证责任客观性合法性行政复议维持原判改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的征收协议,是否存在法定的可撤销情形。

上诉人认为,上诉人签订协议的意思表示不真实、存在欺诈和重大误解。

上诉人对此应当提供证据证明,但上诉人并未提供证据,并且上诉人在一审起诉状中自称,曾要求在协议中增加:“乙方同意政府征收建设,只是对政府征收补偿方案及价格有异议,为了不影响工程建设工期并合法合理得到资金,同意先行签订协议,补偿金额暂定为政府认可的补偿价格,乙方有权利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补偿金额按照复议或诉讼的裁定为准。

”但被告最终未同意,上诉人于2019年7月19日与被上诉人签订了协议。

由此可见,上诉人对协议的内容及补偿均进行过充分考虑,不存在上诉人所述意思表示不真实、欺诈和重大误解的情形。

一审认为不存在可撤销的法定情形,不予撤销并无不当。

关于营业损失补偿的问题,上诉人虽提供十二名证人出具的证明,拟证明其被拆除房屋一直从事收废品,但一方面证人未出庭作证,证人证言形式不合法;另一方面不能提供营业执照,即便有事实上的经营行为,也没有经过工商部门批准,并且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记载的是居住用地,不符合《征收补偿方案》关于住改商补偿的规定,其请求补偿营业损失不予支持。

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公布七大征收拆迁典型案例

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公布七大征收拆迁典型案例

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公布七大征收拆迁典型案例
原标题: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公布七大征收拆迁典型案例
新华网呼和浩特8月28日电(李倩)28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全区(2011-2015年)法院征收拆迁七大典型案例.
此次公布的征收拆迁典型案例分别是:包头市广德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诉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案、孙某某诉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周某某诉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樊某某诉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政府征收拆除案、田某某诉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政府房屋强制拆除案、内蒙古自治区奈曼旗人民政府申请执行蒋某某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案及内蒙古自治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政府申请房某某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
新华网内蒙古频道从发布会上了解到,2011年至2015年上半年内蒙古自治区三级法院共受理征收拆迁案件1706件,审结1564件,其中做出实体判决562件,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140件,准予撤诉639件,其他223件.其中,行政机关败诉(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确认违法或者无效、责令履行法定职责、判决变更、判决赔偿)227件,败诉率14.51%.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王旭君向媒体透露,当前全区征收拆迁面临着利益多元化、问题多样化、舆论扩大化以及诉讼复杂化等形势与特点.他表示,今后法院在审理征收拆迁案件时,将进一步明确政府法院职能定位,依法保障群众权益,对他们的合理诉求依法作出回应,确保补偿和安置合理到位,同时依法监督征收拆迁,强化行政司法互动,加大协调化解力度,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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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通报七起征收拆迁典型案例
2015年8月28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征收拆迁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年来全区法院依法审理征收拆迁案件的基本情况。

2011~2015年上半年,自治区三级法院共受理征收拆迁案件1706件,审结1564件,其中作出实体判决562件,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140件,准予撤诉639件,其他223件。

其中,行政机关败诉(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确认违法或者无效、责令履行法定职责、判决变更、判决赔偿)227件,败诉率%。

会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通报了7起征收拆迁典型案例。

案例一:包头市广德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诉昆区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案
包头市中院审理认为,原告广德公司被征收的房屋位于昆区辖区范围,昆区政府有权作出相关征收决定。

昆区政府根据包头市政府《2010-2012年棚户区改造规划和2010年度改造计划》和包头市发改委《关于内蒙古当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昆区睿瀛豪庭住宅楼建设项目核准批复》对原告广德公司的房屋作出的征收决定,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的规定。

因昆区政府未提供征收补偿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位的证据,不符合相关规定,故昆区政府作出的《关于对青15#街坊地上建筑物的征收决定》违反了该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

据此,法院判决确认昆区政府作出《关于对青15#街坊地上建筑物的征收决定》违法。

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

案例二:孙某某诉科左中旗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
科左中旗法院一审认为,科左中旗政府作出的《补偿决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但该《补偿决定》中确定的孙某某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为补偿依据,与科左中旗舍伯吐镇城乡建设管理所作出变更登记的面积平方米相矛盾,被告科左中旗政府在举证期限内未能提交孙某某房产的登记簿加以证明。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规定,该《补偿决定》应予撤销。

据此,法院判决撤销了被告科左中旗政府作出的《补偿决定》。

通辽市中院二审查明的事实及对证据的认定与一审一致,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三:周某某诉集宁区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
集宁区法院认为,内蒙古集宁中集房地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作出的《房地产估价报告》系征收实施单位单方委托,违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

同时该《房地产估价报告》中评估师没有签名,违反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规定。

据此,法院判决撤销了被告所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

宣判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

案例四:樊某某诉临河区政府房屋征收拆除案
巴彦淖尔市中院二审认为,根据一审中提供《用地情况说明》《征收情况说明》,能够证实涉案工程部分用地的所有权人为樊某某、韩某某,且已拆除完毕,成为净地。

临河区政府在陈述其未对樊某某主张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签订补偿协议,是因为樊某某与韩某某及某房地产公司正在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土地使用权份额及侵权等纠纷,尚不具备签订协议或作出补偿决定的条件。

由此可证实其认可了樊某某所主张的土地及房屋未经补偿就被征收和拆除的事实。

同时,临河区政府作为征收土地及房屋的拆迁人,因尚未举证证实拆除房屋系他人所为,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据此,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五:田某某诉赛罕区政府房屋强制拆除案
呼和浩特市中院认为,建设指挥部是由赛罕区政府组建,该组织实施的行为依法应由组建该组织的政府承担。

被告在庭审中提交的证据均与强制拆除行为没有关联性,不予采信。

被告未能向法院提交证明其强制拆除行为合法的证据,因此,被告强制拆除原告的房屋,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属程序违法。

由于被告强制拆除行为实施完毕,已不具有可撤销内容,故原告请求确认被告拆除行为违法的诉讼请求,应予以支持。

据此,法院依法判决确认被告赛罕区政府强制拆除原告房屋的行为违法。

宣判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

案例六:奈曼旗政府申请执行蒋某某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案
奈曼旗法院审理认为,申请执行人奈曼旗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负责棚户区补偿工作,其作为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申请人主体适格。

奈曼旗政府所作出的棚户区改造方案及决定,并通过公示的形式征求公众意见,程序合法。

公示后,奈曼旗政府与蒋某某按照补偿标准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被执行人蒋某某在签订补偿协议后无法定事由阻止协议履行,无法律或事实依据。

据此,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行政征收补偿协议的内容。

案例七:莫旗政府申请执行房某某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法院认为,申请执行人莫旗政府决定对被执行人房某某房屋所在的区域进行旧城区改造并依法作出征收决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但莫旗政府在2012年4月30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后,于2012年5月10日才给被征收人房某某送达《关于对被征收人房某某房屋征收补偿的决定》,程序违法。

据此,法院裁定对莫政征补字(2012)5号《关于对被征收人房某某房屋征收补偿的决定》,不准予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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