钾盐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
短讯:铁等7大矿种三率指标公布不达标企业禁止开发
而备受关注的稀土资源则分为岩矿型和离子型两类 , 采 用堆浸工艺开采离子型稀土的开采回采率不低于 8 7 % ( 浸出
相) 、 7 0 % ( 全相) , 原地浸矿开采离子型稀土的开采回采率不低
于8 4 % ( 浸出相) 、 6 7 %( 全相) 。
l 1 迄 | 奎 锭 : ! 每 飘4 年 镰 、 强
河北地矿局人士分析说, 此次公布的“ 三率” 标准的 7 个矿种 ,相比去年的5个在矿产资源和工业生产应用占比 都要大很多, 这也更有利于资源利用效率提高和环境保护。
( 摘 自 每 日经济新闻)
河北省地矿局一位专业人士表示开采回采率是指采矿
过程中采出的矿石或金属量与该采区拥有的矿石或金属储
国土部矿产资源储量司负责人还特别提到, 将不定期开 展抽查和检查, 定期公告符合和不符合本指标要求的矿山企
易开采, 品味高的优先下手 , 而对于已经获得开采权但不易
开采的矿石弃采, 这会造成极大的浪费。 此次《 要求》 的一大亮点是, 规定了标准的适用范围和国 土资源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的职责, 强调了省级国土资源主管 部门负责对辖区矿山企业执行指标要求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 . 转让价款的支付须符合规定。《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 管理暂行办法》对国有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进行了规定 :
铁矿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
附件1
铁矿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
最低指标要求(试行)
铁矿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是指铁矿山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等三项指标,是评价铁矿企业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效果的主要指标。经研究,确定其最低指标要求如下:
一、“三率”指标要求
(一)开采回采率。
1.露天开采。
(1)大型露天矿,开采回采率不低于95%。
(2)中小型露天矿,开采回采率不低于90%。
露天矿生产建设规模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部分矿种矿山生产建设规模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08号)的规定确定。
2.地下开采。
根据铁矿矿床的围岩稳固性和矿体倾斜度等自然赋存条件的不同,地下开采铁矿的开采回采率应达到表1规定的指标要求。
表1 地下矿山开采回采率指标要求
围岩稳固性①矿体倾斜度②回采率(%)
稳固缓倾斜与急倾斜矿体83 倾斜矿体81
不稳固缓倾斜与急倾斜矿体79 倾斜矿体78
极不稳固缓倾斜与急倾斜矿体77 倾斜矿体75
注:①根据《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50218-94》,将矿体围岩稳固性划分为稳固(Ⅰ级、Ⅱ级、Ⅲ级)、不稳固(Ⅳ级)和极不稳固(Ⅴ级)三类;
②缓倾斜是指矿体倾角α<30°、倾斜是指矿体倾角30°≤α≤55°、急倾斜是指矿体倾角α>55°的矿体。
(二)选矿回收率。
根据含铁矿物的主要自然类型和磨矿细度的不同,铁矿的选矿回收率指标应达到表2规定的指标要求。
表2 主要铁矿类型的选矿回收率指标要求
序号铁矿类型磨矿细度②选矿回收率备注
1 磁铁矿①中细粒以上95
指磁性铁回收率细粒、微细粒90
2
赤铁矿
(含镜铁矿)
国土资源部关于铁铁、铜、铅、锌、稀土、钾盐和萤石等三率最低指标要求(2013第21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铁、铜、铅、锌、稀土、钾盐和萤石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
行)的公告
2013年第21 号
为强化铁、铜、铅、锌、稀土、钾盐和萤石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促进矿山企业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铁、铜、铅、锌、稀土、钾盐和萤石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现予以公告。
2013年12月30日
附件:
附件1:铁矿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doc
附件2:铜矿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doc
附件3:铅锌矿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doc
附件4:稀土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doc
附件5:钾盐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doc
附件6:萤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doc
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
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
1. 引言
矿产资源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对于维持国家经济的正常运行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矿产资源的开发与利用需要遵循一定的指标要求,以保证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是评估矿产资源开发与利用的重要指标,本文将对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进行全面详细、完整且深入的探讨。
2. 矿产资源三率指标的定义和意义
矿产资源三率指标是对矿产资源开发与利用情况的综合评估指标,主要包括资源回收率、资源利用率和资源消耗率。这三个指标反映了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效果、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程度以及资源的消耗情况,对于评估矿产资源开发与利用的效益和可持续性具有重要意义。
•资源回收率是指矿产资源开采后能够回收利用的比例。资源回收率高,说明矿产资源开采后能够有效利用,减少资源的浪费和环境污染。
•资源利用率是指矿产资源开采后能够真正利用的比例。资源利用率高,说明矿产资源开采后能够得到充分利用,提高资源的价值和利用效率。
•资源消耗率是指矿产资源开采和利用过程中耗费的资源量与产出的资源量之比。资源消耗率低,说明矿产资源开采和利用过程中能够有效控制资源的消耗,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可持续性。
矿产资源三率指标的提出和应用,有助于引导和规范矿产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促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3. 矿产资源三率指标的影响因素
矿产资源三率指标的高低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3.1. 技术水平
技术水平是影响矿产资源三率指标的关键因素之一。先进的开采和利用技术能够提高资源回收率和资源利用率,降低资源消耗率。因此,加强技术创新和引进先进技术,对于提高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
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
摘要:
一、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概述
二、三率指标的具体内容
1.开采回采率
2.采矿贫化率
3.选矿回收率
三、三率指标要求在矿产资源开发中的重要作用
四、我国对于三率指标的要求和规定
五、案例分析:山东省金铁煤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修订版)
正文:
一、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概述
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是指在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对于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的要求。这三个指标是评价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的重要指标,对于促进矿产资源的节约和高效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二、三率指标的具体内容
1.开采回采率
开采回采率是指在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实际采出的矿石数量与矿区储量之比。该指标反映了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资源利用的效率,要求回采率达到一定水平,以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
2.采矿贫化率
采矿贫化率是指在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矿石中金属含量与矿区储量中金属含量之比。该指标反映了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矿石质量的变化,要求贫化率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以保证矿石质量的稳定。
3.选矿回收率
选矿回收率是指在矿产资源选矿过程中,精矿中金属含量与矿石中金属含量之比。该指标反映了矿产资源选矿过程中的资源回收效率,要求回收率达到一定水平,以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
三、三率指标要求在矿产资源开发中的重要作用
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在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可以有效地评价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效率,为矿产资源开发决策提供依据。同时,三率指标要求可以促使矿产资源开发企业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实现矿产资源的节约和高效利用。
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
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
摘要:
一、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的背景和意义
二、矿产资源三率的具体含义和计算方法
三、国土资源部对矿产资源三率指标研究的进展和成果
四、山东省对金、铁、煤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的实践
五、矿产资源三率指标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指导作用
正文:
矿产资源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为了更好地保护和利用矿产资源,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矿产资源管理政策,其中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是十分重要的内容。
一、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的背景和意义
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即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是衡量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的重要指标。早在2014 年,国土资源部就开始组织冶金、有色、化工、和非金属矿等四个行业协会开展了锰、铬、铝土矿、钨、钼、硫铁矿、石墨和石棉等8 个矿种的三率指标研究工作,以推进矿产资源的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
二、矿产资源三率的具体含义和计算方法
开采回采率是指矿山企业实际开采的矿石量与设计开采的矿石量之比,反映了矿山企业的开采效率;采矿贫化率是指实际开采的矿石中,矿石品位与设
计矿石品位之间的差距,贫化率越低,说明采矿过程中的矿石损失越少;选矿回收率是指选矿过程中实际回收的矿石量与设计回收的矿石量之比,反映了选矿过程的效率。
三、国土资源部对矿产资源三率指标研究的进展和成果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征求锰矿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要求(试行)意见的函,国土资源部已经拟订了《锰、铬、铝土矿、钨、钼、石墨、硫铁矿和石棉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要求(试行)》(征求意见稿),旨在确保该指标要求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含钾岩石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
附件
含钾岩石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
注:①②③指标定义及其计算方法参见《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指标及其计算方法》(DZ/T0272-2015);
④无共伴生矿产,或共伴生矿产暂难利用;
⑤无需选矿;
⑥依据《地质矿产实验室测试质量管理规范第13部分:矿石加工选冶性实验》(DZ/T 0130.13-2006),已在地质勘查报告中
明确矿石可选性;
⑦无地下开采矿山;
⑧根据《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50218-2014》,围岩稳固程度划分为稳固(Ⅰ、Ⅱ级)、中等稳固(Ⅲ级)和不稳固(Ⅳ、Ⅴ级);
⑨无露天开采矿山;
⑩根据《有色金属矿山地下开采生产技术规程》,矿体厚度(H)分为薄矿体(H<0.8m)、中厚矿体(0.8m≤H中厚矿体<4m)和厚矿体(H≥4m)。
含钾岩石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
附件
含钾岩石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
注:①②③指标定义及其计算方法参见《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指标及其计算方法》(DZ/T0272-2015);
④无共伴生矿产,或共伴生矿产暂难利用;
⑤无需选矿;
⑥依据《地质矿产实验室测试质量管理规范第13部分:矿石加工选冶性实验》(DZ/T 0130.13-2006),已在地质勘查报告中
明确矿石可选性;
⑦无地下开采矿山;
⑧根据《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50218-2014》,围岩稳固程度划分为稳固(Ⅰ、Ⅱ级)、中等稳固(Ⅲ级)和不稳固(Ⅳ、Ⅴ级);
⑨无露天开采矿山;
⑩根据《有色金属矿山地下开采生产技术规程》,矿体厚度(H)分为薄矿体(H<0.8m)、中厚矿体(0.8m≤H中厚矿体<4m)和厚矿体(H≥4m)。
国土资源部发布五种矿产“三率”最低指标要求
国土资源部发布五种矿产“三率”最低指标要求
作者:暂无
来源:《资源导刊》 2016年第1期
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布了《镍、锡、锑、石膏和滑石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
指标要求(试行)》(以下简称《要求》)。
根据《要求》,镍矿露天开采回采率不低于92%,矿体形态复杂的不低于88%;地下开采回采率最低指标要求分别为75%~92%。锡矿露天开采回采率不低于95%,矿体形态变化大、矿体薄、矿岩稳固性差的矿山开采回采率不低于92%;地下开采回采率最低指标要求分别为78%~90%。锑矿露天开采回采率不低于95%,矿体形态变化大、矿体薄、矿岩稳固性差的矿山开采回采率不
低于92%;地下开采回采率最低指标要求分别为75%~90%。滑石矿露天开采的不低于85%,地下
开采的不低于72%。石膏矿露天开采的不低于90%,地下开采采用房柱法回采率不得低于35%;
极倾斜厚矿体采用崩落法,回采率不得低于60%;对优质纤维石膏、球形石膏、透明石膏采矿
应采用全面充填法开采,回采率不得低于85%。
选矿回收率方面,根据矿石品位、矿石可选难易程度等的不同,《要求》明确,镍矿选矿
回收率最低指标要求分别为55%~82%,锡矿为50%~80%,锑矿为60%~90%。因为滑石矿目前采用
人工拣选,选矿回收率指标难以测算,以选矿产率来衡量滑石原矿利用的效率。石膏矿暂不设
定回收率指标要求。
《要求》还对镍矿、锡矿、锑矿中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最低要求做了规定;鼓励回收利
用滑石矿中的共伴生矿物,但暂不设指标要求;石膏矿因无伴生矿产,暂不设指标要求,但鼓
钾盐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附件5
钾盐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
最低指标要求(试行)
钾盐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是指钾盐矿开采回采(盐田采收)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等三项指标。是评价钾盐企业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效果的主要指标。经研究,确定其最低指标要求如下:
一、“三率”指标要求
(一)开采回采(盐田采收)率。
1.固体钾石盐矿开采回采率(地下开采)不低于61%。
2.氯化物型卤水的盐湖钾盐矿盐田采收率不低于70%。
3.硫酸盐型卤水的盐湖钾盐矿盐田采收率不低于63%。
(二)选矿回收率。
1.固体钾石盐矿不低于63%。
2.氯化物型卤水的盐湖钾盐矿不低于55%。
3.硫酸盐型卤水的盐湖钾盐矿不低于43%。
(三)综合利用率。
矿山企业必须重视对共伴生资源的综合利用,新建或改扩建矿山要在开发利用方案中明确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的具体途径,科学规划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方案。
- 1 -
1.固体钾盐矿选矿尾矿利用率不低于30%。
2.对于氯化物型卤水的盐湖钾盐矿,其选矿尾液利用率不低于90%。
3.对于硫酸盐型卤水的盐湖钾盐矿,其选矿尾液利用率不低于75%。
二、监督管理
(一)本指标要求是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钾盐企业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重要依据。
(二)本指标要求是编制和审查钾盐矿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设计的依据。新建或改扩建的钾盐矿山的“三率”指标应达到本指标要求。
(三)现有生产矿山在本指标要求发布之日后两年内达到本指标规定要求。对达不到本指标要求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组织督促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达标的矿山企业,不予通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
各类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汇总(一)
各类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汇总(一)
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的是矿石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等三项指标。是评价企业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效果的主要指标。
以下是各类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的汇总:
一、高岭土矿资源
1.开采回采率。
地下开采:地下开采的矿山企业不低于75%。
露天开采:露天开采的矿山企业不低于85%。
2.选矿回收率。
高岭土矿选矿回收率不低于85%。
3.综合利用率。
矿山企业开发利用高岭土矿时,鼓励综合利用尾矿及尾矿中的石英、长石、伊利石及黄铁矿等有用组分。尾矿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8%。
二、钾盐资源
1.开采回采(盐田采收)率。
a.固体钾石盐矿开采回采率(地下开采)不低于61%。
b.氯化物型卤水的盐湖钾盐矿盐田采收率不低于70%。
c.硫酸盐型卤水的盐湖钾盐矿盐田采收率不低于63%。
2.选矿回收率。
a.固体钾石盐矿不低于63%。
b.氯化物型卤水的盐湖钾盐矿不低于55%。
c.硫酸盐型卤水的盐湖钾盐矿不低于43%。
3.综合利用率。
a.固体钾盐矿选矿尾矿利用率不低于30%。
b.对于氯化物型卤水的盐湖钾盐矿,其选矿尾液利用率不低于90%。
c.对于硫酸盐型卤水的盐湖钾盐矿,其选矿尾液利用率不低于75%。
三、金矿资源
1.开采回采率。
露天开采:露天黄金矿山企业的开采回采率要在矿石贫化率不超过10%的前提下达到90%以上。
地下开采:按照金矿不同的赋存条件,地下开采的矿山企业开采回采率要在设计矿石贫化率范围内达到以下指标要求(详见表1)表1 地下矿开采回采率指标要求
a.根据《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50218-94》,将矿体围岩稳固性划分为稳固(Ⅰ 级、Ⅱ级、Ⅲ级)、不稳固(Ⅳ级)和极不稳固(Ⅴ级)三类;
国土资源部关于铁铁、铜、铅、锌、稀土、钾盐和萤石等三率最低指标要求(2013第21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铁、铜、铅、锌、稀土、钾盐和萤石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
行)的公告
2013年第21 号
为强化铁、铜、铅、锌、稀土、钾盐和萤石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促进矿山企业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铁、铜、铅、锌、稀土、钾盐和萤石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现予以公告。
2013年12月30日
附件:
附件1:铁矿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doc
附件2:铜矿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doc
附件3:铅锌矿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doc
附件4:稀土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doc
附件5:钾盐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doc
附件6:萤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doc
我国矿产资源“三率”指标
矿产开发利用有了“红线”
我国矿产资源“三率”指标研究进入收官阶段
“‘三率’(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指标要求是一条‘红线’,也是矿山企业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最低标准。2013年,我们将继续开展油气、铁、铜、铅、锌、萤石、稀土和钾盐等9个矿种的‘三率’指标研究,其中铁、铜、铅、锌4个矿种5月底完成,萤石和稀土6月底完成,钾盐7月底完成。”
近日,在江西赣州举行的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座谈会上,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司副司长许大纯作出上述表示。许大纯认为,此举也标志着我国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研究进入最后收官阶段。
变“糊涂账”为“明白账”
国土资源部开展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研究并非偶然。我国矿产资源具有“三多三少”的特点,即“贫矿多、富矿少,中小型矿多、大型超大型矿少,共伴生矿多、单矿种矿少”,这种现状直接决定了在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必须坚持资源节约优先原则,不断提高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和效率。
“对症”才能“下药”。要想提高矿产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和效率,首先必须掌握当前我国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技术水平和综合利用率状况。然而,长期以来,业界对此却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一种业内盛传已久、据说得到官方认可的说法是,我国矿产资源总体回收率和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分别为30%和35%左右,比国外先进水平要低20个百分点。但是,对此说法,业内一些权威专家却并不认同。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所长刘亚川就认为,我国的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水平已经远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在世界上开发利用的矿产资源品位是最低的。“从总体上
钾盐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要求
附件2
钾盐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要求(试行)
(征求意见稿)
钾盐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是指钾盐矿开采回采(盐田回收)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等三项指标。为加强钾盐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的监督管理,促进钾盐企业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依据《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钾盐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要求(试行)》。
一、“三率”指标要求
(一)开采回采(盐田采收)率。
1.固体钾石盐矿开采回采率(地下开采)不低于61%。
2.氯化物型卤水的盐湖钾盐矿盐田采收率不低于70%。
3.硫酸盐型卤水的盐湖钾盐矿盐田采收率不低于63%。
(二)选矿回收率。
1.固体钾石盐矿不低于63%。
2.氯化物型卤水的盐湖钾盐矿不低于55%。
3.硫酸盐型卤水的盐湖钾盐矿不低于43%
(三)综合利用率。
矿山企业必须重视对共伴生资源的综合利用,新建或改扩建矿山要在开发利用方案中明确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的具体途径,
科学规划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方案。
1.固体钾盐矿选矿尾矿利用不低于30%。
2.对于氯化物型卤水的盐湖钾盐矿,其选矿尾液利用率不低于90%。
3.对于硫酸盐型卤水的盐湖钾盐矿,其选矿尾液利用率不低于75%。
二、监督管理
(一)本指标要求是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钾盐矿企业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重要依据。
(二)本指标要求是编制和审查钾盐矿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设计的依据。新建或改扩建的钾盐矿企业的“三率”指标应达到本指标要求。
(三)现有生产矿山在本指标要求发布之日后两年内达到本指标规定要求。达不到本指标要求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组织督促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达标的矿山企业,不予通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受地区钾盐矿矿床特征、矿石性质和技术等客观条件限制达不到本指标要求的,矿山企业应说明原因,并提交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论证报告,提出改进措施,原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要对矿山企业提交的论证报告予以审定。
铁矿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
铁矿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铁矿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是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为了提高铁矿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关
于铁矿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政策和指导原则。其中,最低指标要求中的
“三率”是铁矿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重要指标之一
“三率”是指矿石回收率、选矿厂综合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矿石回
收率是指从原矿中提取有用矿物的比例;选矿厂综合回收率是指选矿过程
中从原矿中提取有用矿物的比例;综合利用率是指矿石经过选矿过程后,
利用率的比例。这三个指标反映了铁矿资源的利用效率和综合利用程度,
是评价铁矿资源开发利用的重要指标。
为了实现“三率”的最低指标要求,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工作。
首先,需要加强矿石回收率的提高。提高矿石回收率可以降低对资源
的浪费,促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在开发铁矿石的过程中,应采用先进的
选矿工艺和设备,以提高矿石回收率。同时,还应加强矿石的勘探和评估
工作,确保开采的矿石质量符合要求。
其次,需要提升选矿厂综合回收率。选矿厂综合回收率是指在选矿过
程中提高有用矿物回收率的比例。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可以采用先进的选
矿设备和技术,优化选矿工艺流程,提高选矿效率。此外,还应加强选矿
工艺研究和开发,提高选矿厂综合回收率。
最后,需要提高综合利用率。综合利用率是指铁矿石经过选矿过程后
的利用率,包括提取有用矿物后的综合利用以及废弃物的处理和利用。为
了实现综合利用率的最低要求,可以采用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将废弃物进
行再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资源的浪费。
在实现“三率”的最低指标要求时,还需要加强科学管理和监督。政
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
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
(最新版)
目录
一、矿产资源三率指标概念
二、国土资源部对矿产资源三率指标的研究与要求
三、山东省对矿产资源三率指标的规定
四、矿产资源三率指标的重要性与实践意义
正文
一、矿产资源三率指标概念
矿产资源三率指标,是指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这三个指标是衡量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和合理性的重要标准,对矿产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国土资源部对矿产资源三率指标的研究与要求
国土资源部组织冶金、有色、化工、和非金属矿等四个行业协会开展了锰、铬、铝土矿、钨、钼、硫铁矿、石墨和石棉等 8 个矿种的三率”指标研究工作。在此基础上,拟订了《锰、铬、铝土矿、钨、钼、石墨、硫铁矿和石棉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要求(试行)》(征求意见稿)。为确保该指标要求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三、山东省对矿产资源三率指标的规定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结合实际,制定了山东省金、铁、煤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修订版)。这些指标要求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强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推进矿产资源全面节约与高效利用。
四、矿产资源三率指标的重要性与实践意义
矿产资源三率指标的研究与制定,对于规范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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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钾盐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
最低指标要求(试行)
钾盐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是指钾盐矿开采回采(盐田采收)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等三项指标。是评价钾盐企业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效果的主要指标。经研究,确定其最低指标要求如下:
一、“三率”指标要求
(一)开采回采(盐田采收)率。
1.固体钾石盐矿开采回采率(地下开采)不低于61%。
2.氯化物型卤水的盐湖钾盐矿盐田采收率不低于70%。
3.硫酸盐型卤水的盐湖钾盐矿盐田采收率不低于63%。
(二)选矿回收率。
1.固体钾石盐矿不低于63%。
2.氯化物型卤水的盐湖钾盐矿不低于55%。
3.硫酸盐型卤水的盐湖钾盐矿不低于43%。
(三)综合利用率。
矿山企业必须重视对共伴生资源的综合利用,新建或改扩建矿山要在开发利用方案中明确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的具体途径,科学规划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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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固体钾盐矿选矿尾矿利用率不低于30%。
2.对于氯化物型卤水的盐湖钾盐矿,其选矿尾液利用率不低于90%。
3.对于硫酸盐型卤水的盐湖钾盐矿,其选矿尾液利用率不低于75%。
二、监督管理
(一)本指标要求是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钾盐企业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重要依据。
(二)本指标要求是编制和审查钾盐矿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设计的依据。新建或改扩建的钾盐矿山的“三率”指标应达到本指标要求。
(三)现有生产矿山在本指标要求发布之日后两年内达到本指标规定要求。对达不到本指标要求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组织督促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达标的矿山企业,不予通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
受地区矿床特征、矿石性质和技术等客观条件限制达不到本指标要求的,矿山企业应说明原因,并提交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论证报告,提出改进措施。原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的同级监督管理部门对矿山企业提交的报告进行论证,核定其“三率”指标。
(四)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钾盐资源特点,制定不低于本标准的指标要求,并负责对辖区钾盐企业执行指
标要求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不定期开展抽查和检查,定期公告符合和不符合本指标要求的钾盐企业名单,实行社会监督,动态管理。
三、指标定义与计算方法
(一)开采回采率(盐田采收率)。
1.开采回采率(盐田采收率)定义。
固体钾石盐矿开采回采率:是指矿块实际采出的固体钾石盐矿量与矿块动用资源储量的百分比。其中矿块动用资源储量是指矿块固体钾石盐矿石采出量和开采损失量的总和。
盐湖钾盐矿盐田采收率:是指盐田系统生产出的原矿(光卤石、钾石盐、钾混盐)中所含的钾资源质量与进入盐田系统的卤水中钾资源质量总和的百分比。
2.计算方法。
其中,盐田生产原矿中钾资源质量和是指计算期内成矿盐田内结晶析出的原矿中钾资源质量总和,由矿山企业通过生产统计与年末测定盐田内剩余量之和减去上年盐田中剩余量而得。
进入盐田卤水中钾资源质量和是指计算期内进入盐田系统的卤水中钾资源质量总和,由矿山企业通过生产计量统计而得。
为减少钠盐池、调节池、成矿池中卤水所含钾资源引起的计
算误差,计算盐田回收率应在矿山正常生产期。
(二)选矿回收率。
1.定义。
钾盐矿选矿回收率:是指钾肥产品中钾的质量与入选各类原矿中钾的质量总和的百分比。
2.计算方法。
其中:
(三)综合利用率。
1.定义。
(1)选矿尾矿综合利用率:是指钾盐矿选矿过程中年度尾矿利用量(包括回填)与年度产生尾矿量的百分比。
(2)选矿尾液综合利用率:是指年度利用选矿尾液量与选矿过程中年度产生尾液量的百分比。其中年度选矿尾液利用量包括矿山企业将尾液返回盐田重新晒制原矿的尾液数量和进入兑卤盐工艺装置的尾液数量。
2.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