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房产税改革的思考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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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房产税改革的思考

我国房产税改革的思考

我国房产税改革的思考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房产税改革也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房产税是国家对房产所有者所征收的一种税收,其主要目的是调节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

然而,我国房产税改革仍面临一些离不开解决的问题。

首先,房地产税的征收标准需要明确。

在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中,房产税是根据房屋的市场价值来确定的。

由于房地产价格波动较大,税收征收难度也相应增大。

如何明确征收标准,避免随意涨价或贬值对税收的影响,需要相关政策制定者加强研究和思考。

其次,房产税改革需要考虑到公平与合理。

房地产一直都是中国市场上的“风向标”,同时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

因此,房地产税改革需要注意到公平和合理性,不能冲击广大市民的经济利益。

应该采取合适的措施,防止税收负担增加对人民生活水平的影响。

第三,政策稳定性和可预见性需要提高。

所有的政策都需要在稳定性和可预见性方面进行考虑和审核,以保证公众的权益和政策的有效性。

在房产税改革中,如果政策变动频繁、不稳定,将会对房地产市场和整个经济系统造成极大的影响。

第四,房产税的征收方式需要简化。

我国税收制度较为复杂,征收方式繁琐。

如果我国改革出台的房地产税征收方式过于复杂,会给纳税人带来负担和不便。

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简化征收方式,方便纳税人申报税款,减少失误。

第五,先行地区的探索需要加强。

目前,我国一些城市试验性地推出了房产税,通过这种方式来探索房产税的具体征收方式和税收收益。

这些先行地区的经验和教训需要被广泛吸取,以便在实施房产税改革时避免重复和误区。

综上所述,房产税改革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在经济、政策、公平和纳税人利益上进行充分的考虑和权衡。

当政策制定者认真思考这些问题时,房产税改革才会走更稳健的道路。

房产税建议

房产税建议

房产税建议近年来,随着房价的高涨,房产税问题备受关注。

房产税作为一种针对房地产的税收形式,具有调控市场、增加财政收入、促进社会公平等作用。

然而,在我国现行房产税制度下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改革和完善。

因此,我提出以下几点关于房产税的建议。

首先,应该调整房产税的征收方式。

目前,我国房产税主要采用的是基于房屋面积和单价的税收征收方式,这种方式存在一些弊端。

首先,仅以房屋面积和单价作为计税依据,无法准确反映房产的真实价值。

因此,建议引入房产评估机构对房产的价值进行评估,以评估价值作为征税依据。

其次,可以考虑采用差异化税率,将豪宅与普通住房区别对待,以实现税负的公平分配。

其次,应加大对房产税的征收力度。

目前我国对房产税的征收力度相对较低,征收额与实际房产价值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

为了更好地发挥房产税的调控作用,需要适当提高房产税的税率,并向高价值的房产倾斜。

此外,还可以考虑对长期空置的房产加大征收力度,以促使房屋资源有效利用。

再次,应加强对房产税的使用和管理。

目前我国的房产税收入大多用于地方财政支出,但使用效益不高。

建议将房产税收入用于城市建设、社会福利、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领域,提高使用效益。

同时,要加强对房产税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税收的公平、合法和透明。

此外,应注重房产税的公平性。

目前我国的房产税征收方式主要以个人所有住房为主,而忽略了一些富豪拥有大量商业房产的情况。

因此,可以考虑将商业房产纳入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以实现财富的公平分配。

最后,应积极推动房产税立法和改革进程。

目前我国的房产税制度还不够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也较为滞后。

因此,要加快房产税立法进程,完善法律体系,为房产税的征收提供法律依据和规范。

总而言之,房产税作为一种重要的税收方式,对于调控房地产市场、增加财政收入、促进社会公平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调整征收方式、加大征收力度、加强管理与使用以及提高公平性,可以更好地发挥房产税的作用。

同时,也需要积极推动房产税立法和改革进程,为房产税的征收提供法律依据和规范。

试论对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几点建议

试论对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几点建议

对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几点建议引言我国房地产市场近年来发展迅猛,但随之而来的问题也日益凸显。

房价过高、投资投机泛滥,给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带来了不小的挑战。

因此,对我国房地产税制的改革呼声也越来越高。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提出对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几点建议。

1. 增加房地产税的税率和范围目前我国的房地产税率相对较低,导致部分投资者将房地产作为投资工具,进一步推高了房价。

因此,应适当提高房地产税的税率,以遏制投机行为和房价过快上涨。

同时,应将房地产税征收范围扩大,包括房产、土地等多个方面,避免出现漏税现象。

2. 分层征税制度为了照顾不同地区和不同收入群体的差异,建议建立分层征税制度。

根据房产的地理位置、面积、使用性质等因素进行分层征税,以确保税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高价值地段或高豪华程度的房产可适当降低税率,而低价值地段或低品质的房产应提高税率,以提高税制的效力和公平性。

3. 引入空置税面对当前房地产市场的短期投机行为和房产空置现象,建议引入空置税。

通过征收空置税,可以有效鼓励房产的有效利用,并加大对房地产投资者的约束力,从而降低投机行为和提高市场供应。

空置税的征收可根据房产连续空置的时间长短和房产所在地的市场需求情况来确定税率。

4. 加强税收信息共享建立房地产税收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税务部门、房地产开发商、银行等机构间的信息共享和数据整合,加强对房产交易和资金流动的监管。

通过信息共享,可以更加精确地评估房地产的价值和税收水平,避免漏税现象的发生,并降低税务机关的成本和工作难度。

5. 完善税收优惠政策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建议完善税收优惠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首次购房者、自住房产和保障性住房等予以一定的税收减免或豁免,以减轻普通民众的负担和促进社会公平。

同时,对房地产开发商在推动经济发展和改善居住环境方面做出贡献的可予以一定的税收奖励,鼓励其积极参与社会责任。

结论房地产税制改革是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

有关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几点建议

有关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几点建议

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几点建议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房地产市场的规模越来越庞大,税收在其中的作用也日益重要。

然而,目前我国房地产税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改革,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提出几点关于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建议。

建议一:引入综合房地产税目前,我国的房地产税主要是按照房产的价值进行征收的,这种税收方式容易导致房地产市场价格虚高,并且对于不动产资产的持有者来说,税负较重。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建议引入综合房地产税制度。

综合房地产税是一种基于房产的价值和占有时间来计算的税收制度。

这种税制可以通过鼓励房产持有者合理利用房产、减少空置房产的现象,调控房地产市场。

同时,综合房地产税的税率可以根据房地产市场的供需关系动态调整,以达到调控房价的目的。

建议二:设立房地产税调节基金为了平衡房地产市场和减轻纳税人的负担,我建议设立房地产税调节基金。

这个基金可以用于支持购房者的购房贷款利率补贴、提供租赁住房、改善城市基础设施等方面。

通过设立房地产税调节基金,可以将税收的收入用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社会的公平。

建议三:加强房地产税征收与管理为了确保房地产税能够有效征收和管理,需要加强税收征管部门的能力建设和信息化建设。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房地产税征收的监督和评估,确保税收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另外,我建议采用先征后退的方式来收取房地产税,即先征收税款,再根据纳税人的具体情况退还适当的税款。

这种方式可以避免房地产税对纳税人的现金流造成冲击,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

建议四:加强税收信息共享为了更好地管理房地产税收,我建议建立起税收信息共享的平台。

这个平台可以将房地产税征收的相关信息进行整合,让政府各部门之间能够共享数据,以优化税收征收和管理的效率。

同时,也可以提升纳税人的便利性,减少纳税人的行政成本。

结论通过引入综合房地产税、设立房地产税调节基金、加强房地产税征收与管理以及加强税收信息共享,我国的房地产税制可以得到改进,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我国房产税改革的思考

我国房产税改革的思考

我国房产税改革的思考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引发了房价过高、房地产泡沫等问题,也对城市资源、环境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一定压力。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政府进行了一系列房产税改革的尝试和探索。

而对于这一改革,我国房产税改革的思考如下:改革的目标需要明确。

房产税改革的目标是解决房地产泡沫问题,稳定房地产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在进行房产税改革时,需要明确目标,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

改革的时机需要把握。

房地产市场是一个复杂的市场,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选择合适的时机进行房产税改革,可以使改革取得最佳效果。

改革的时机也需要与国家经济发展的整体需要相协调,不能过早或者过晚。

改革的政策需要科学合理。

在进行房产税改革时,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政策,以达到改革的目标。

可以根据不同地区的房价水平,确定不同的税收标准,使税收能够适应市场需求。

要考虑到改革对市场的影响,避免出现房地产市场的剧烈波动。

第四,改革的实施需要步步为营。

房产税改革是一个复杂、系统性的工程,需要进行阶段性的实施。

可以先在少数地区进行试点,通过试点的经验和教训,不断完善政策和制度,并逐步推广到全国范围。

这样可以有效降低改革的风险,并为全面推行做好准备。

第五,改革需要充分调研和论证。

房产税改革是一个涉及多个利益相关方的复杂问题,需要充分调研和论证。

可以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研究,进行各种可能性的分析和预测,以便准确评估改革的影响和风险,并找到最佳路径进行改革。

改革的宣传和引导需要到位。

房产税改革是一项重大的政策调整,需要引导各个利益相关方正确理解和支持改革。

在进行改革时,需要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解释改革的意义和目标,并及时回应公众的疑虑和质疑,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

我国房产税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充分的思考和准备。

只有明确目标、选择合适时机、制定科学合理的政策、步步为营、充分调研和论证,并宣传引导工作到位,才能使改革取得最佳效果,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我国房产税改革的思考

我国房产税改革的思考

我国房产税改革的思考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价格飞涨,出现了许多问题,如房价高企、高周转率、高杠杆等现象,不仅给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了较大的压力,也给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了一定的隐患。

我国有必要进行房产税改革,通过调整税收制度,来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房产税是调节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重要手段,旨在推动房价合理回归和市场稳定。

房地产市场存在炒房行为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投资收益高。

由于存在限购政策和信贷政策,购房者往往以投资为目的购买房屋,以期在房价上涨时获得巨额利润。

而通过引入房产税,可以增加房地产投资的成本,降低购房者的投资收益预期,从而遏制炒房行为的发生,推动房价合理回归。

房产税改革可以促进住房资源的合理配置。

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存在大量空置房屋的现象,尤其是一些投资性的购房者往往将房屋用于炒卖或租赁,导致大量住房资源被闲置浪费。

通过征收房产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持有空置房屋的成本,激励房主将其出租或者销售,从而促进住房资源的合理配置,满足人民群众对住房的需求。

房产税改革可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和优化税收结构。

目前,我国地方财政普遍面临着压力,同时我国的税收结构也不够合理。

通过引入房产税,可以增加地方财政的收入来源,减轻地方政府财政压力,提高其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

房产税改革还可以减轻居民的税负压力,实现税收分配的公平性。

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压力较大,而房产税将由房屋所有者负担,可以一定程度上减轻单一的个人所得税税负,避免了税负集中于个人之间产生不公平的情况。

通过合理设计税收体系,可以实现不同层次的纳税人按照相应的能力负担税收,实现税收分配的公平性。

房产税改革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房产税改革可能会对购房者的购房意愿产生一定的影响。

如果税率过高或者调整不当,可能会导致购房者预期投资收益下降,进而抑制了购房需求,影响了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房产税改革需要考虑到住房的居住属性和房地产市场的稳定。

住房是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政府在推进房产税改革时,应该重视住房的居住属性,保护居民的住房权益。

我国房产税改革的思考

我国房产税改革的思考

我国房产税改革的思考近年来,我国房产税一直是社会广泛关注的话题。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的火热程度一直居高不下,而房产税的改革也成为了摆在人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议题。

房产税改革对于房地产市场以及整个国家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有必要对我国房产税改革进行深入思考。

房产税改革可以促进地方财政的健康发展。

当前我国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主要依赖土地出让金和房地产相关税收,这种模式使得地方政府对土地和房地产市场的依赖过重,存在许多弊端。

而通过房产税改革,可以降低地方政府对土地和房地产市场的依赖程度,增加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多样性,提高财政运行的稳定性。

通过房产税改革,可以让地方政府更加注重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房产税改革可以促进社会公平。

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存在明显的贫富差距,房产税改革可以通过税收手段来调节这种不平等现象。

通过对高价值的房产征收更高的税收,对低价值的房产减少税收负担,可以减轻中低收入家庭的经济压力,增加他们的购房能力,缓解现阶段的住房难题。

通过房产税改革可以让房地产市场更加透明,防止房地产市场出现严重的滥用和炒作,使得房地产市场更加公平公正。

尽管房产税改革有着许多积极的影响,但是也面临着一些难题和挑战。

最大的挑战之一就是如何确定征收税收的标准以及税率。

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复杂性使得很难确定一个统一的标准和税率,因此如何采取科学的方法来确定征收标准以及税率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房产税改革还需要政府制定良好的政策和措施,保障改革的顺利进行。

政府需要制定好相关的管理和监督制度,保障征收的公平和公正,并且对税收使用进行监管,防止出现滥用和腐败现象。

房产税改革还需要充分考虑到不同地区的差异性。

我国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房地产市场的情况也各不相同,因此在进行房产税改革时需要考虑到各地区的差异性,制定适合各地区的征收标准和税率,避免一刀切的做法导致地方经济的不稳定。

我国房产税改革的困局与思路

我国房产税改革的困局与思路

我国房产税改革的困局与思路一、本文概述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日益繁荣,但随之而来的是房产税制度面临的种种困局。

房产税作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其改革不仅关系到地方财政的稳健发展,更关乎社会公平正义和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我国房产税改革的困局,分析其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改革思路。

文章将首先概述我国房产税制度的历史沿革和现状,接着分析当前房产税改革面临的主要困局,包括税制设计不合理、征收难度大、社会接受度不高等问题。

随后,文章将探讨困局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包括法律法规不完善、利益分配机制不合理等。

在此基础上,文章将提出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改革思路,包括完善税制设计、提高征收效率、加强社会宣传等,以期为我国房产税改革的推进提供有益参考。

二、我国房产税改革的现状在我国,房产税改革的现状呈现出一种复杂而多元的局面。

自2011年起,上海和重庆作为试点城市,率先实施了房产税改革,标志着我国房产税制度进入了实质性的改革阶段。

然而,尽管改革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仍面临许多困局和挑战。

从税收规模来看,我国房产税收入在地方税收中的比重相对较低,尚未形成稳定的税收来源。

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房产税在地方财政收入中的作用,也影响了其调节房地产市场的能力。

房产税改革在制度设计上也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税基的确定、税率的设定以及税收减免政策的制定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争议和困难。

房产税征收过程中还面临着信息不对称、征收成本高等问题,使得税收征收效率较低。

再者,房产税改革还面临着社会接受度的挑战。

由于房产税改革涉及到广大民众的利益,因此在改革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到社会公平和公正的问题。

如何平衡不同利益群体的诉求,确保改革方案的公平性和可行性,是房产税改革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我国房产税改革在取得一定进展的仍面临着诸多困局和挑战。

为了推动房产税改革的深入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制度设计、完善税收征收机制、提高社会接受度等方面的工作。

我国房产税改革的思考

我国房产税改革的思考

我国房产税改革的思考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房地产税的改革发展经历了几个重要的阶段。

一是在改革开放的初期,房产税的改革是改革开放的重要举措之一,之后进行了取消和放宽房地产税的改革,大大放宽了对房产的税收承担程度。

二是在90年代后期,中央在大胆改革下开展了国有房产税改革,实行了以地方政权收税和改革后要素税共同管理为原则的改革策略。

其中,地方政权收税后,房地产税获得了更大的监管权限,税制也出现了变化,税收比例调整、稅费减免等也得到了改善。

第三阶段,新世纪以来,中央政府积极推进税收体制改革,对房地产税的改革也有所加强,比如调整土地使用税、挤占税等。

房地产税改革,一方面,减少了居民住宅、农村土地和企业的税收负担,使家庭、企业等能更好地发挥改革的优势和留住投资,更好地发展房地产经济。

另一方面,改革有助于抑制炒房,通过实行住宅及农村土地交易税等措施,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稳定房地产价格,保护国家财务安全,有利于财政收支的均衡发展。

此外,政府也要加强税收管理和执行,创造一个健全的法律环境。

例如,制定公开、科学、合理的税收监管机制,强化税收调查,健全房产税失败追缴制度,及时发现和惩戒违约行为,把违约代价收紧。

另外,加强税收宣传,加大对国有企业和居民的税收法律法规教育,使税收违法者意识到税收违法的后果,有利于税收强制执行。

同时,政府要建立明确的政府负责制和民主协商制度,对房地产税的改革及其实施过程进行充分的社会协商,及时了解改革情况,及时调整改革措施。

综上所述,中国房地产税改革的实施和完善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一是要实施科学合理的税收监管机制和税务管理制度,二是要加大税收宣传和税收法律法规教育力度;三是要建立健全的政府负责制和民主协商制度,协商房地产税改革执行过程中产生的矛盾和问题;四是要把握好房地产税改革进程,确保全部按照改革规定进行。

只有这样,房地产税改革才能真正走上正确的道路,从而更好地发挥其对房地产税的引导作用,有利于实现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房产税改革的探析

房产税改革的探析

房产税改革的探析1. 引言房产税是指对房地产所有权者按照其房地产的价值征收一定比例的税款的一种税收制度。

房产税的征收对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调节房地产市场供需状况、提高国家财政收入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当前我国的房产税制度存在着一些问题,亟需进行改革。

本文将对房产税改革进行探析,分析其现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改革方案,旨在为我国房产税制度的改革提供有益的思路和建议。

2. 房产税的现状与问题2.1 房产税的征收方式目前,我国对房产税的征收主要采用的是按照房产的评估价值征收一定比例的税款,也就是所谓的“按价计税”。

然而,这种征收方式存在着一些问题。

首先,评估价值的确定方式存在较大争议。

由于各地评估标准和方法的差异,导致同样一套房产在不同地区可能会被评估出不同的价值,从而产生不公平现象。

其次,按价计税方式往往让高价值的房产承担更多的税负,从而加重了房地产市场的不稳定。

高额的房产税可能会导致投资投机行为,影响房地产市场的正常运行。

2.2 房产税的征收对象当前,我国的房产税征收对象主要为个人住房所有权者和房地产企业。

然而,这种征收对象的设定存在一些问题。

第一,个人住房所有权者包括了广大的普通住房购房者,他们购房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居住,而非投资经营。

对他们征收较高的房产税会增加他们的经济压力,不利于居民的良好居住环境。

第二,房地产企业作为一种经济实体,在房地产开发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对房地产企业征收过高的房产税,可能会导致企业的经营困难,进而影响到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2.3 房产税的用途和管理房产税征收后的具体用途和管理也存在一些问题。

目前,我国的房产税主要用于地方财政的支出,如教育、医疗、基础设施建设等。

然而,由于各地财政情况不同,导致部分地区的房产税收入无法充分利用,造成资源浪费。

另外,房产税的管理也需要进一步完善。

目前,房产税的征收主要由地方政府负责,并缺乏统一的管理和监督机制。

这导致了征收效果的不尽如人意,也给相关纳税人带来了繁琐的申报和缴税程序。

我国房产税改革的思考

我国房产税改革的思考

我国房产税改革的思考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房地产市场的繁荣也成为了社会发展的一大亮点。

与此房地产市场的过热也给社会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其中包括房地产泡沫、房地产投机和房地产税收不足等。

我国房产税改革成为了许多专家学者和政策制定者关注的焦点。

那么,我国房产税改革应该如何进行,我国应该如何思考房产税改革?本文将对此问题做出一些思考和建议。

我们需要认识到我国当前房产税制度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房产税主要包括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由于历史原因和地方政府对税收的依赖性,这两项税收都存在很大的问题。

一方面,房产税的征收和管理体系相对滞后,导致很多房产税收没有得到征收。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也存在很多弊端,其中最主要的问题在于土地使用税的税额过低,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房地产泡沫和房地产投机。

我们需要对我国房产税制度进行全面的改革。

我国房产税改革应当着眼于提高税收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目前,我国房产税征收的主要对象是房产所有者,而不是房产使用者。

这就意味着,即便是那些投机者和空置者,也不需要为他们的房产支付更多的税收。

这不仅助长了房地产泡沫,也加剧了社会的贫富差距。

我国房产税改革应当确保纳税人按照自己的实际使用状况进行纳税,并逐渐取消对空置房和投机房的税收优惠。

我国房产税改革也应当着重强化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确保土地使用者能够按照土地的实际价值进行纳税,遏制房地产投机。

我国房产税改革也需要考虑城市化进程和人口流动的影响。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人口流动的加剧,很多农村土地被改造成了城市土地,遭遇了土地价格的大幅提升。

由于我国土地使用税的税额过低,这些土地使用者并不能为自己使用的土地支付相应的税收。

这不仅损害了国家的财政收入,也加剧了城市土地的过度利用。

我国房产税改革也需要考虑城市化进程和人口流动的影响,确保城市土地的税收能够反映土地的实际价值,并对农村土地改造和流转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

我国房产税改革还需要考虑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

关于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几点建议

关于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几点建议

关于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几点建议引言我国房地产市场在近年来迅速发展,成为支撑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柱。

然而,现行的房地产税制在适应市场发展变化和调控房地产市场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为了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本文提出了几点关于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建议,旨在为政府制定政策提供参考。

建议一:建立综合房地产税制当前我国的房地产税制主要由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构成,分别针对房屋和土地征收税费。

然而,这种分散的税制并不能有效地调控房地产市场,因此建议建立综合房地产税制。

这样一来,可以将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整合为一个统一的税收体系,更好地反映房地产市场的价值变动和财富积累情况。

建议二:完善资产评估方法房地产税的征收需要依赖科学公正的资产评估方法,因此我们建议完善目前的资产评估方法。

首先,应该建立健全的资产评估机构,专门负责房地产市场的估值工作。

其次,应该根据地区、使用情况和市场变化等因素,综合运用市场比较法、成本法和收益法等多种方法进行资产评估,以确保税收的公平性和准确性。

建议三:优化税率结构税率是影响房地产税收效益的关键因素之一。

当前,我国的房地产税率相对较低,因此建议进行税率结构的优化。

首先,可以根据房地产市场的地区特点和经济发展状况,设定不同地区的不同税率,以实现税收的差异化管理。

其次,可以根据房屋的用途和属性,设置不同类型的税率,如住宅房屋、商业房屋和工业房屋等,以合理反映房地产的不同价值。

建议四:加强税收征管能力房地产税的征收需要强化税收征管能力,以保证税收的有效征收。

为此,我们建议加强房地产税收征管的监管和执法力度。

首先,应该加大对房地产税收征收机构的培训和技术支持,提升他们的专业实力和管理水平。

其次,应该建立健全税收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打击房地产税的逃避和逃漏行为。

建议五:引入差别化税收调控工具为了更好地适应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调控需求,我们建议引入差别化税收调控工具。

具体而言,可以根据房地产市场的供求情况和价格波动程度等因素,对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房地产实施差别化的税收政策。

对改革房产税制度的政策建议

对改革房产税制度的政策建议

对改革房产税制度的政策建议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房地产市场成为了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但是,目前我国的房产税改革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进行制度上的调整和创新,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

因此,本文将从政策层面提出建议,以帮助完善现有的房产税制度。

首先,建议在收税目标上进行调整。

目前我国的房产税主要是围绕着房屋的交易行为进行征收的,这种征收方式过于简单化,没有考虑到市场的实际情况。

应该将目标对准房屋的实际价值或使用价值,从而更好地实现房产税的公平化。

同时,也可以考虑将土地价值纳入到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内,这样可以更好地反映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避免造成土地过度流转或恶性竞争的现象。

其次,应该在税率上进行调整。

目前我国的房产税税率相对较低,无法充分发挥税收的收入效果,同时也可能导致对房产财富的过度依赖。

因此,建议逐步提高房产税税率,以提高税收的收入效益。

但是,也需要注意不能一步到位地将税率过高,应该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和经济的发展状况来进行适当的调整。

第三,应该在税收的征收方式上进行调整。

目前我国的房产税征收方式相对比较简单化,它只是基于房屋的实际交易行为来征税。

这样运用往往使房产交易成本过高,也会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损失。

因此,建议将税收的征收方式转化为使用费的形式。

这样既可以降低房屋交易的成本,也可以减少对房产税收的资金压力。

第四,应该在税收的使用上进行创新和优化。

目前我国的房产税收入大多数被纳入地方财政的总收入中,且缺乏明确的税收使用通道和规划。

因此,建议加强对房产税收入的管控,将房产税收入部分或全部用于社会公共福利事业的支持和发展,如教育、医疗、社保等。

这样不仅有益于促进社会公共福利事业的发展,也可以增加政府的社会责任感和公信力。

最后,应该加强对房产税的监管和执行力度。

即便是对于完善的房产税制度也需要保障其有效的执行。

因此,建议对房产税收入的管理和办理进行加强。

同时,也应该加强对房产交易行为的监管和审查。

我国房地产税制的改革与建议

我国房地产税制的改革与建议

我国房地产税制的改革与建议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速度惊人,但随着房价快速上涨,房地产税制的问题也逐渐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当前,我国房地产税制存在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革。

本文将从房地产税制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三个方面来探讨我国房地产税制的改革需要。

一、房地产税制的现状目前,我国的房地产税主要有三个层面: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和物业税。

房产税是指对房地产拥有者用以征收的税收。

我国自1986年开始施行了房产税,但由于其征收范围太窄,只征收高档住宅或商业用房,所以其征收收益非常有限,而在2011年后已经取消。

土地增值税是指在土地所有权转移过程中,对土地增值所征收的税款。

在我国,土地增值税是房地产行业的主要税种之一,其税率通常为30%。

物业税是指以物业为对象,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物业税主要征收的是物业管理费和租金等。

二、我国房地产税制存在的问题1.税种多、重叠抵扣当前,我国的房地产税种过多,且存在着重叠抵扣的问题。

例如,在某些地区,房产税和物业税可以相互抵扣,导致税负不确定性以及重叠纠纷等问题。

2.税率低相对于国际上的水平,我国目前的房地产税率偏低。

在很多国家,房地产税通常是按房产的市值计算所得税率,而我国的房地产税几乎全部采用固定税率。

3.税收计算标准不明确在我国,土地增值税的征收标准存在很大的问题。

例如,土地增值税的征收标准仅根据土地的增值估算,而未区分不同地域、不同性质的土地。

4.征收范围狭窄我国的房产税征收范围狭窄,只针对高档住宅和商业用房等,导致其征收收益非常有限。

5.税收监管不严由于税收监管不严,很多房地产公司在土地购买和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存在漏税等问题,导致税收流失严重。

三、改革建议1.完善房地产税制应该将现行的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和物业税进行整合,形成一个完整的房地产税制,使其更加符合国际上的潮流。

2.税种整合、标准统一税收标准和征收接口应该得到进一步的统一和整合,以调整税负比例、实现预期税收目标。

对我国房地产税改革的几点思考

对我国房地产税改革的几点思考

对我国房地产税改革的几点思考一、本文概述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房地产行业在过去的几十年中经历了前所未有的繁荣。

然而,这种繁荣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经济问题,如房价高涨、房地产市场泡沫、资源配置不均等。

为了应对这些问题,我国政府对房地产税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尝试。

本文旨在对我国房地产税改革的背景、现状、问题以及可能的解决方案进行深入的思考和探讨。

文章首先概述了房地产税的基本概念和作用,然后分析了当前我国房地产税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税制设计不合理、税负不公平、税收征管难度大等。

在此基础上,文章提出了几点关于我国房地产税改革的思考和建议,包括完善税制设计、加强税收征管、推动税收公平等。

希望通过这些思考和建议,能为我国房地产税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启示。

二、我国房地产税改革的现状和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房地产市场日益繁荣,但同时也暴露出了一系列问题。

为了应对这些问题,我国已经进行了一系列的房地产税改革。

然而,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在改革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我国房地产税改革的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房地产税体系逐渐完善,包括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在内的房地产税体系已经初步形成;二是税收优惠政策逐步调整,旨在鼓励住房消费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三是税收征管力度不断加强,提高了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公平性。

然而,在房地产税改革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税收制度尚不完善,一些税种的设置和税率调整缺乏科学依据,导致税收负担不公平;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效果不尽如人意,一些优惠政策被滥用,影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税收征管手段仍有待加强,一些地区的税收征管存在漏洞,导致了税收流失和逃税现象的发生。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提出相应的改革措施。

应完善税收制度,科学设置税种和税率,确保税收负担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应加强税收优惠政策的监管和执行力度,防止滥用和不当享受优惠政策;应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强化税收征管的手段和力度,确保税收的及时足额征收。

现行房产税制度浅析及改革的几点建议

现行房产税制度浅析及改革的几点建议

算公式为 : 应纳税额 房产租金收入* 税率 ( 1 2 % ) 。个人
房产自用的不交房产税 , 根据各地实施细则个人房产出 8 0

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 、 《 重庆市人
民政府关于进行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 暂行办法》 , 构成了现行房产税制度的主体。
交易单价在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
价3 倍 以下的税率为 0, 4 倍 以上的
为1 . 2 % 。 在重庆 市 同时无户籍 、 无 企业 、 无工作 的个 人
定, 应该以其目的为导向, 既要能保障地方财政收入 , 同 时还要能够合理调节贫富差距并且调控房地产市场。 二、 现行房产税制度存在的问题
税是否应该扩容, 房产税应当如何改革的问题。房产税
改革 的方 向必须 以房 产税 存在 的 目的为导 向 , 目的就 是
房产税需差别化征收, 通过免征条件避免加重普通 刚性需求房产所有人和经营人的负担。其重点调节对象 是富人, 针对超过免税标准的房产征收房产税 , 体现量能 课税原则和税负公平的要求。运用税收杠杆强化房产税 的调节作用, 能够进一步调节房产所有人和经营人的财 富分配 , 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
一 【 _ — — Ⅲ
房产税改革引发了来 自 社会各界的热议。目 前探讨
的热 点是 对个 人 自用 房产 是否应 该征 收房产 税 , 即房 产
会劳动者 的共 同创造 。因此房产财 富增值 的一部分通过 合理 的税收 手段 转为全 社会 共同所 有 , 并再投 入 公共 品 和 公共服务 的提供是符 合公平正义 的。
31 0 0 1 8 )
杭州
包括高档房和低档房) 。 调 求。需求的总规模将会表现出更少泡沫, 空置率下降, 资 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房子 (

我国房产税的现状分析和改革建议

我国房产税的现状分析和改革建议

一、房产税的含义及其发展(一)房产税的含义房产税有着十分悠久的历史,在世界范围内广泛流行。

作为国家的一项关键税种,房产税为国家财政开支提供重要经济支撑,做出不可磨灭的贡献。

我国房产税的基本制度是国务院于1986年9月1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其规定我国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将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作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二)我国房产税的历史发展概况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我国在20世纪50年代初正式开始征收房产税,从此房产税在我国正式拉开了序幕,并在此之后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1.1986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其规定只对城镇范围内的经营性房产征税,农村地区房产或城镇地区的非经营性个人自住房产免税。

2.到了1998年,随着我国新住房政策的实施,我国加快了住房建设,推进住房的商品化,房地产市场发生巨大变革,人们购买房屋的欲望越发强烈,房价的涨幅和增速远远超出了工薪阶层能力的承受范围,加剧了我国房产税制度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

3.国务院546号令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废止《城市房地产暂行条例》,规定所有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缴纳房产税。

这一政策的实施解决了我国房产税内外税制不统一的问题,促进了公平竞争。

二、我国房产税存在的问题(一)征税范围狭窄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房产作为实物,有巨大的保值增值空间,而且国家对个人的非经营性住房并不征税,居民的投资方向逐渐向房产业靠拢,有钱人拥有多套住房的现象屡见不鲜。

根据国家规定,税收活动主要是在房产的建造和销售环节进行,保有成本极低,加剧了房地产投资商人的购买欲望。

而且我国农村土地面积广阔,人口数量非常多,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并且拥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不仅如此,我国农村也同样出现了大量的非农业用地,这些土地是不需要缴纳房产税的。

房产税改革建议以及存在的质疑

房产税改革建议以及存在的质疑

房产税改革建议以及存在的质疑引言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迅猛,房产税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调整房产税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各地相继推出了房产税改革试点。

然而,在推进房产税改革的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质疑。

本文将探讨房产税改革的建议以及存在的质疑。

房产税改革建议1. 完善税基确权体系房产税的税基是房地产的市场价值。

然而,由于土地、房屋权属等信息不完善,导致房产税的征收难度增加。

因此,建议建立健全的税基确权体系,确保房地产的所有权能够得到明确和保护。

只有明确了房屋所有权,才能准确计算房产税的应纳税额。

2. 确定合理的税率和起征点房产税的税率和起征点直接影响到纳税人的负担和税收收入。

因此,需要根据房产税的目标和性质确定合理的税率和起征点。

在设定税率时,可以考虑采用分层次、阶梯式的税率结构,以减轻低收入群体的税负压力。

同时,起征点的确定要兼顾纳税人的经济能力和税收的收入效益。

3. 引入差别征税机制房产税改革可以考虑引入差别征税机制。

根据房屋的不同特点、用途和地理位置等因素,采取差别化的税收政策。

对于住房主要用于居住的,可以给予一定的减免措施;对于用于投资或闲置的房产,则应加大税收征收力度,以促使有效利用和提高替代性住房供给。

4. 加强房产税征收和管理能力房产税改革需要加强征收机构的能力和管理水平。

建议加大对征收机构的投入,提升税收征管水平,加强税收征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同时,在征收过程中,应注重纳税人的合理诉求和权益保护,确保合理征税,促使税收公平。

存在的质疑1. 是否会加重居民的负担?房产税改革一度引发了部分居民的担忧,他们担心房产税的征收会加重自己的经济负担。

尤其是对于中低收入者来说,房产税的增加可能使得他们的生活更加困难。

因此,在推进房产税改革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中低收入群体的经济承受能力,确保税收制度的公平性。

2. 是否会导致房价上涨?另一个质疑是,房产税的增加是否会导致房价上涨。

对我国房产税试点改革中存在问题分析和建议思考

对我国房产税试点改革中存在问题分析和建议思考

对我国房产税试点改革中存在问题分析和建议思考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房地产业也取得了飞速发展。

但是近年来,全国各地房价日益攀升、上涨过快,严重阻碍了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国务院在2011年月推出“新国八条”在上海、重庆两地试点房产税,2013年2月又提出“国五条”在全国扩大房产税的试点范围。

本文针对我国房地产飞速发展,房价居高不下和房产税在上海、重庆的试点情况进行了分析总结,对今后的房产税的实行和房地产税收制度的改革提出了建议思考。

【标签】房价;房产税;房地产税;存量房;增量房一、引言房地产业是综合性的长链条产业,横跨生产、流通和消费三大领域,对金融、建材、家电等50多个相关产业有直接的拉动作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已经成为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

在中国,房地产行业是与国民经济高度关联的产业,占GDP的6.6%和四分之一投资,与房地产直接相关的产业达到60个。

近年来,由于房地产市场中存在着投资性购房和需求型住房比例失调,供需矛盾突出,国家调控政策实施受阻等一系列原因,导致全国各地房价不断攀升,2010至2012年全国商品房价格增长分别为7.11%、5.7%和8.4%,预计2013年全国商品房价格将增长为7.8%。

为促使全国房价合理增长,保护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推出八条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其中第三条明确指出,调整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

调整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

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

加大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试点和推广力度,坚决堵塞税收漏洞。

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

各地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为依法征税提供基础。

我国房产税税制改革探析【精品发布】

我国房产税税制改革探析【精品发布】

我国房产税税制改革探析【精品发布】房产税,是以房产税为征税对象的税种。

它依据房产价格或房产租金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人征收税款。

房产税是政府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

一、房产税改革的必要性房产税作为一种国家对房产税市场宏观调控的手段并不直接决定房地产价格。

房地产的价格实际上是由市场供求决定的。

房地产市场是受市场机制的调控,但是市场机制本身有其局限性,所以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有时就会失去应有的作用。

这时就需要国家制定一些政策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

国家通过征收房产税来改变纳税人的收入,达到通过税收来进行调控的目的。

二、我国房产税改革存在的问题(一)税率设计不合理现行房产税并没有对炒房者有太大的限制,房产税的税率过低成为其原由之一。

税率太低使得房产税可以从想炒房的人手中转移到其他人手里,因为房价还在增加,炒房者获得的收入依旧高于缴纳的房产税,并且可以通过较高的房租出租给房客,将房产税计算在了租金之中。

对来说我国的房产税的税率,除试点城市之外,依旧是单调的税率。

但是不同地方的发展速度存在差距,仅仅适用同一税率征收房产税,不利于实现税收公平。

另一方面,仅适用此种税率,底层人士和上层人士缴纳的房产税比例一样的。

此举不利于社会公平的实现。

尽管试点城市已经开始使用不同税率,可是试行的税率过于低,比较高额的房价,所占比例比较低。

(二)纳税范围窄小现在房产税征税对象主要为是城镇中用于营业的房产。

作为改革试点的上海市、重庆市征税范围进行了扩展。

但是,地方政府把市场上存在的大多数用于个人居住的房产去除在征收对象以外。

正常情况下,手中享有两套及以上房产的人都属于中上层士人,把这类人去除掉在一定意义上扶持了“先富起来”的人。

(三)计税依据不合理我国现行房产税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性扣除10%-30%后的余值,具体减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的由该房产所在地税机关参考同类房产规定。

按原值对房产征税会导致多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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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房产税改革的思考与建议
摘要: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住房问题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与其密切相关的房产税也备受争议。

沪渝两地试点的房产税虽然具体方案不同,但是效果相似。

鉴于房产税的多个正面效应,试点扩大势在必行,但是也存在种种技术障碍及制度缺陷,应考虑将该税种划为地方税体系,以缓解地方财政压力。

关键词:房产税;试点;分税制
一、沪渝两地试点情况
2011年1月27日,国务院原则上同意在部分城市开展房产税试点改革工作。

随后,上海、重庆两地率先实行了房产税改革。

然而,两地的改革方案却迥异,包括税率结构、试点范围以及计税依据等方面。

从税率结构看,重庆市试用最高税率为1.2%,明显高于上海市暂定的0.6%。

在细节化方面,重庆独栋别墅住宅及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主城住房成交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以上的税率为1.2%;而上海细则相对简单,仅仅是在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
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的,税率才以较低的0.4%计征。

从征税范围看,上海市的试点范围是市行政区域,而重庆的则为主城区。

重庆市规定了较多的范围包括存量增量独栋别墅、新购高档商品房、外地炒房客在重庆购第二套房等情况。

上海并不将存量房划入征税对象,只对办法施行之日起,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新
购且属于该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以及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者征税。

从计税依据看,重庆的计税依据是房产交易价,而上海市主要还是参照应税住房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的评估值,评估值按照规定周期进行重估。

试点初期暂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计税依据,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

自沪渝两地试点以来,社会舆论不断,指责其成效不佳,表现为税收收入较少且房价并没有急速下跌等,其实这是一些非常表面化的认识。

鉴于住房保有环节征税是按年征收的情况,就应在年底作综合评判,另外也要看到当前时点房产税税率较低。

二、房产税开征现状
税制结构不合理已经成为突出矛盾。

自1994年实行分税制体系以来,存在严重的“财权上移,事权下移”现象,多个地方政府已经出现负债现象。

地方政府除了营业税外没有稳定的大宗税收来源,更没有成型的地方税体系,只能依靠所谓的“地方财政”作为主要收入来源。

地方政府在土地批注环节征收大额土地出让金,开发商则把此费用以高房价的形式转嫁给消费者,使人们的购房负担日益加重,最终导致人们对现有房地产市场以及我国税制结构产生抱怨不满情绪,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再加上现有个人所得税不能明显实现其本身的收入再分配功能,还有近来让人们愤愤不平的“馒头税”等都呼唤房地产市场及税制的改革,这些都跟房产税密切相关。

房产价值评估技术环节存在缺陷。

作为一种不动产,房产既有投资增值额又有折旧额,目前应该对房产原值征税还是房产现值计税存在很多争议。

像上海老城区一些老住房的价值远远超过了郊区新房的价格,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因为地价差异过大,房屋成本相对较小。

房产价值和区位、房型、小区环境、周边环境、物业等等因素都有关,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如何动态地评估房屋价值将是一项费时费力的浩大工程。

如果仔细评估,面对数以万计的不同房屋,准确机制将会耗费极高的社会成本。

反过来说,如果只是大体分区确立房产基础价格,容易因为不公平而招致反对。

三、房产税改革建议
要把存量房增量房同时纳入增收对象。

先前在上海试点的房产税税制方案仅以增量房为对象,没有考虑存量房的问题,即在2011年1月之前无论购入多少套或者多大面积的住房都不需缴纳房产税,重庆虽然计征对象里有存量房的字眼,但是只针对独栋别墅、高档住房,这样无法真实体现纳税人的实际支付能力,会导致严重的社会不公平问题。

庆幸的是,截止九月中旬广州、杭州、深圳、南京等省会城市已经基本建立了存量房数据系统,基本完成了居民房统计,为启动房产税试点扫清了技术障碍。

应该以人均居住面积作为衡量标准。

在我国现有社会制度下,按人均居住面积为标准能够体现公平的原则,超过了平均居住面积,就得缴纳房产税。

人均房屋使用面积越大,税率越高,可实行累进税率制度。

另外,也要规定相应的减免制度。

参照上海市试点可以
看到,以一个三口之家的居民家庭为例,如果这个居民家庭原来已拥有一套50平方米的住房,现又新购一套120平方米的住房,该居民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170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为56.66平方米,未超出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标准,因此,该家庭此次新购的这一套120平方米的住房可暂免征收房产税。

建议将该税种划为地方税种。

我们必须肯定分税制体系的合理之处,搞清楚政府现有的“入不敷出”现象不是分税制导致的,而是因为分税制体系执行不到位、地方政府职能混乱所致。

当前地方政府只关注一次性把地价拿足,尽可能解决任期之内出政绩的需要,而以后这块地在十几届甚至二十几届政府任期之内是不会再产生
现金流的。

把房产税划为地方税种能够逐渐消除层出不穷的“地王”势头,有利于地方税体系的完善,使地方政府每年都有源源不断的现金流入,对于促进西部开发、中部崛起、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将发挥重要作用。

沪渝两地房产税的开征是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
中的一次“试水”,是建设和谐社会过程中踏出的坚实步伐,它将从一定程度上缓解高房价的压力,使地方政府税源能够持续。

然而,控制房价保障民生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社会各部门各阶层应该同心同德攻坚克难,共同造就我们温家宝总理在2011年3月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所提出的“要让全体人民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新局面。

参考文献:
[1]李举达李佐凡:尽快改革房产税[j].经营与管理,2011(2).
[2]康会欣:房产税时代来临[j].大众理财,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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