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合集下载

关于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实施细则

关于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实施细则

关于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实施细则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公路工程设计变

更过程,确保设计变更的合理性和科学性,避免变更对工程建设质量和进

度的影响。下面将从变更管理组织机构、变更管理流程、变更管理责任等

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变更管理组织机构

1.设立变更审批委员会,由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相关

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和审批变更方案。

2.指定变更管理负责人,负责协调和指导变更管理工作,监督变更方

案的执行情况。

二、变更管理流程

1.变更提出阶段: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变更申请书、变更方案以及相关技术资料。

2.变更论证阶段:变更审批委员会对变更申请进行评审,进行论证和

评估变更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确保变更符合工程建设规划和要求。

3.变更批准阶段:根据变更论证结果,变更审批委员会决定是否批准

变更申请,并对变更方案进行审批。

4.变更实施阶段:变更方案获得批准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

单位按照变更方案进行工程设计、施工或监理。

三、变更管理责任

1.设计单位责任:设计单位应按规定程序提出合理的变更申请,并制

定完备的变更方案,确保变更符合工程规划和要求。

2.施工单位责任:施工单位应根据变更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和进度,避免对工程产生不可逆转的影响。

3.监理单位责任:监理单位应对设计变更进行监督和控制,确保变更

实施合理、科学,质量达到要求。

4.业主责任:业主应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变更申请,配合设计单位、施

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变更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公路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细则

公路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细则

公路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xx改建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程变更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合理控制工期和投资,提高投资效益及工程管理水平,依据《招标文件》、《施工承包合同文件》和《监理手册》第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一、工程变更的定义

凡对合同文件、设计图纸(含已批准的施工图)涉及的各种工程的形式、位置、尺寸、数量、质量及标准进行修改或改变,均称为工程变更。

二、工程变更的提出

承包人、监理和业主三方中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变更.工程变更经相应程序申报、批复后,应出具变更图纸,以便工程实施和竣工资料的整理。

施工图设计变更经业主审批后,承包人可依据设计变更图纸施工,进行变更计量支付。

三、工程变更提出的条件和原因

1、设计有明显错误,遗漏或违反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及各类技术规范。

2、设计调查不详或施工中因自然原因(地质、水文、地形)发生变化。

3、保持或提高设计标准,降低投资或增加不多,能解决特殊技术问题或可节约用地,缩短工期效果明显者.

4、原设计欠合理或原设计数量与实际发生偏差。

5、由于地方水系、地方通行、工程地质条件等方面不可预见的原因,必须变更设计.

6、因文物、环保、农田、水利、工矿等部门提出的特殊要求,对局部工程进行变更.

7、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提出新的要求.

8、由于承包人违约或无意间造成工程缺陷,业主和监理不得不发出变更.

9、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标准、工效和促进工程技术进步,不增加工程造价者.

10、其他特殊情况四、工程变更的分类

1、小变更

(1)涵洞(人机孔)位置、交角、进出水口形式、涵洞标高、基础埋置深度及明挖基础基底处理。

公路工程变更管理规定细则

公路工程变更管理规定细则

公路工程变更管理规定

细则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公路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xx改建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程变更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合理控制工期和投资,提高投资效益及工程管理水平,依据《招标文件》、《施工承包合同文件》和《监理手册》第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一、工程变更的定义

凡对合同文件、设计图纸(含已批准的施工图)涉及的各种工程的形式、位置、尺寸、数量、质量及标准进行修改或改变,均称为工程变更。

二、工程变更的提出

承包人、监理和业主三方中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变更。工程变更经相应程序申报、批复后,应出具变更图纸,以便工程实施和竣工资料的整理。

施工图设计变更经业主审批后,承包人可依据设计变更图纸施工,进行变更计量支付。

三、工程变更提出的条件和原因

1、设计有明显错误,遗漏或违反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及各类技术规范。

2、设计调查不详或施工中因自然原因(地质、水文、地形)发生变化。

3、保持或提高设计标准,降低投资或增加不多,能解决特殊技术问题或可节约用地,缩短工期效果明显者。

4、原设计欠合理或原设计数量与实际发生偏差。

5、由于地方水系、地方通行、工程地质条件等方面不可预见的原因,必须变更设计。

6、因文物、环保、农田、水利、工矿等部门提出的特殊要求,对局部工程进行变更。

7、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提出新的要求。

8、由于承包人违约或无意间造成工程缺陷,业主和监理不得不发出变更。

9、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标准、工效和促进工程技术进步,不增加工程造价者。

公路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细则范本

公路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细则范本

公路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细则范本

通常情况下,制定公路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细则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引言和目的:说明制定该细则的目的和背景,使读者了解细则的意义和价值。

2. 术语和定义:明确使用到的专业术语,并提供相应的定义,以确保使用一致性和准确性。

3. 变更管理的原则和目标:列出公路工程变更管理的原则和目标,如透明、公正、科学、公平等,保证变更管理过程的合规性和可控性。

4. 变更管理的基本流程:详细说明各个阶段的工作内容和所需的文件、报告和审批流程,包括:变更需求识别、变更需求评估、变更需求审批和变更执行。

5. 变更管理的责任和权限:明确各个相关部门和人员在变更管理中的责任和权限,如项目经理、设计师、监理单位、业主代表等,以确保各方的合作和沟通畅通。

6. 变更管理的评估和审批标准:详细说明变更管理的评估和审批标准,包括技术评估、成本评估、合规性评估等,以确保各项指标的有效控制。

7. 变更管理的风险控制:列出可能涉及的风险和应对措施,包括合同变更风险、工期变更风险、成本增加风险等,以确保项目的可控性和稳定性。

8. 变更管理的文件和记录要求:明确要求保留必要的变更管理文件和记录,包括变更申请表、变更评估报告、变更审批文件等,以确保变更管理过程的可追踪性和文档完整性。

9. 阶段性评估和改进要求:明确对变更管理流程的阶段性评估和改进要求,定期进行流程和制度的检查和更新,提高变更管理的效能和质量。

10. 附则:包括变更管理的违规处理、附录和参考文件等,以保证变更管理规范和合规。

需要指出的是,公路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细则的具体内容可能因地区、项目规模和实际情况而有所差异。因此,在研究和起草公路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细则时,建议参考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实践经验,并结合具体项目中的特殊情况进行定制化制定。

公路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细则范本

公路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细则范本

公路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细则范本

一、概述

本公路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细则旨在规范和指导公路工程变更管理工作,确保变更工作合理、有序进行,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程进度和效益。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公路工程变更管理活动。

二、基本原则

1. 协商一致原则:变更工作必须经过各相关方的充分协商和一致意见,共同决定。

2. 优先保证工程质量原则:变更工作不得影响工程质量和交通安全,必须符合公路工程规范和相关标准。

3. 资金合理利用原则:变更工作必须合理利用已有的资金,确保投资效益最大化。

4. 变更与工程进度衔接原则:变更工作必须与工程进度衔接紧密,确保工程的正常进行。

5. 监管与管理相结合原则:变更工作必须加强监管和管理,确保变更工作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三、变更管理程序

1. 变更识别:对工程变更需求进行识别,包括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预算、工程计划等方面的需求。

2. 变更评估:对变更需求进行评估,包括对变更的影响、变更的合理性和经济性等方面的评估。

3. 变更协商:由变更管理小组组织相关方进行协商,共同商定变更方案、变更费用和变更影响等事项。

4. 变更批准:经变更管理小组一致通过后,由工程项目负责人批准变更方案。

5. 变更实施:按照批准的变更方案,进行工程变更的实施工作。

6. 变更验收:对变更工作进行验收,确保变更工作符合要求。

四、变更管理机构

1. 变更管理小组:由工程项目负责人组织专家、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方组成的工作小组,负责变更管理的具体实施。

2. 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工程项目的整体管理和决策,对变更工作负有最终的审批权和责任。

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01--根据省厅新颁变更管理办法-修订

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01--根据省厅新颁变更管理办法-修订

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01--根据省厅新颁变更管理

办法-修订

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设计变更的分类

第三章设计变更的职责

第四章设计变更的审查

第五章设计变更的审批

第六章设计变更的实施

第七章设计变更的责任

第八章附则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工程建设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控制工程规模、标准、质量、工期和投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部令2005年第5号)、《海南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试行)、《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公路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本细则适用于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以下简称省交建局)承担项目法人管理的项目,其他公路工程的设计变更可参照执行。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设计变更,是指自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或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等活动。

第三条设计变更应进行充分的经济、技术论证,应当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符合省交通运输厅和省交建局有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四条已批准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公路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维护其严肃性,原则上不得变更,如遇以下情况可以进行设计变更:2

(一)设计文件中存在错、漏、碰、缺及设计明显不合理;勘察设计资料不详,设计图与自然建设条件(地质、水文、地形)不符。

公路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细则

公路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细则

公路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细则

一、前言

本文旨在制定公路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详细规定,将公路工程变更过程中的各项事项规范化,并为后续管理提供指导和参考。

二、变更管理的基本原则

1. 协商一致原则:公路工程变更应当根据各方的实际情况,在平等协商、互相尊重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

2. 确保质量安全原则:公路工程变更不得影响道路的安全性、可用性和质量标准,对于影响道路功能和交通安全的变更,必须进行专业评估和审核。

3. 保护合法权益原则:公路工程变更过程中,应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特别是施工单位和相关业主的权益。

4. 政策合规原则:公路工程变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规范标准的要求,确保变更后的工程符合国家建设要求和规范。

三、变更管理程序

1. 变更申请:变更方向相关部门提交变更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和论证材料,明确变更原因和影响因素。

2. 变更审核:由专业审核人员对变更申请进行评审和审核,评估变更对工程质量、安全和环境的影响。

3. 签署变更协议:变更申请通过审核后,各方签署变更协议,明确变更的内容、条件和责任。

4. 变更实施:根据变更协议,组织实施变更工作,确保变更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

5. 变更验收:变更完成后进行验收,并出具变更验收报告,确认变更工程的合格性。

四、变更管理的主要内容

1. 变更范围的确定:根据变更的具体情况,明确变更范围和变更的内容,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 变更的时间节点:确定变更工作的时间节点和工期,制定详细的变更计划,并及时进行进度控制和监督。

3. 变更费用的处理:根据变更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变更费用的责任和支付方式,确保变更费用的合理安排和清晰核算。

公路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细则(二篇)

公路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细则(二篇)

公路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细则

以下是一份关于公路工程变更管理的细则:

一、变更管理范围

1. 变更管理适用于在建公路工程的设计、施工、质量检验等阶段发生的变更。

2. 变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施工方案变更、工程量变更等。

二、变更管理程序

1. 变更提出:变更可以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提出。

2. 变更审批:变更提出后,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初步评估,并按照程序进行审批。

3. 变更设计:经审批通过的变更,建设单位应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变更设计,并进行评审。

4. 变更施工:变更设计通过评审后,施工单位按照变更设计进行施工。

5. 变更验收:施工完成后,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确认变更工作符合要求。

6. 变更备案:变更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将变更信息及相关资料进行归档备案。

三、变更管理要求

1. 变更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的要求,不得影响工程的安全性、经济性和施工进度。

2. 变更必须经过合理的论证和评估,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 变更应提前沟通和协商,相关单位应共同参与变更管理的决策过程。

4. 变更管理需要做好变更工作的记录和报告,确保变更过程的透明和规范。

四、变更管理责任

1. 建设单位负责变更管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2. 设计单位负责变更设计的质量和合理性。

3. 施工单位负责按照变更设计进行施工,并保证施工质量。

4.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和检查变更工作的实施情况。

五、变更管理记录

1. 变更管理需要做好相关记录,包括变更提出、审批、设计、施工和验收等环节的记录。

2. 变更记录应包括变更的目的、内容、依据、审批意见、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等。

公路工程变更实施细则

公路工程变更实施细则

G206桐城至安庆改建工程项目

工程变更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G206桐城至安庆改建工程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行为,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及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参照世行、亚行贷款项目以及望江长江公路大桥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G206桐城至安庆改建工程项目所有工程变更;

第三条 G206桐城至安庆改建工程现场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现场办负责工程变更的管理和组织工作;

第二章工程变更条件

第四条施工图设计文件一经批准不得任意变更,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按本细则规定得到批准后,可以考虑工程变更;

1、设计文件中存在错、漏、缺部分;

2、勘察设计资料不详尽,导致设计不准确甚至存在重大问题;

3、原设计与实际自然条件地质、水文、地形等不符,无法据实指导施工;

4、为推广应用先进实用技术,更好地保证工程质量,节省工程投资而提出的设计变更;

5、在不降低工程质量标准、不降低使用功能和技术标准的前提下,能减少工程数量或降低工程成本或降低施工工艺难度、不增加相邻工序的工作量及难度,加快施工进度的设计优化;

6、有利于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有利于节省占地、避免水土流失,改善施工条件的设计调整或修改;

7、因农田、水利、工矿、城镇规划、景区开发、生态等项建设及文物、环境保护的要求,对局部工程提出的设计变更;

8、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提出新的工程技术要求,如因建设规模、技术标准的改变而提出的设计变更;

第三章工程变更的原则和分类

高速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高速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高速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一、前言

为了确保高速公路工程的顺利实施,设计变更管理必须严格执行。本文将介绍高速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实施细则,以期帮助相关人员更好地进行工作。

二、变更管理的定义

高速公路工程设计变更是指施工图设计过程中,由于原始设计方案无法满足工程实施要求或者建设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需要对原始设计方案进行修改或者调整的行为。变更管理是一种系统性、全面性的管理,旨在确保工程变更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三、变更管理的责任范围

1. 工作内容

变更管理的工作内容包括:变更申请、变更审核、变更审批、变更实施和变更跟踪。

2. 责任部门

变更管理由项目管理部门、设计部门、施工部门、质量检验部门、安全部门、采购部门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

四、变更管理的步骤

1. 变更申请

当施工图设计过程中发现原始设计方案无法满足工程实施要求或者建设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施工单位应及时向项目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变更申请表格、

现场照片、技术说明等相关资料。

2. 变更审核

项目管理部门应组织相关部门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核,并确认变更申请是否符合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如果变更申请不符合要求,则需要要求施工单位重新申请。

3. 变更审批

变更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应提交给设计部门进行审批。设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审核变更申请,提出合理的建议。设计部门如果认为该变更申请不符合工程实施要求

或者建设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可以拒绝审批。

4. 变更实施

经过变更审批后,需要进行变更实施。施工单位应制定变更施工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变更实施。施工单位需及时报告变更实施情况,并记录实施中的任何问题和解决方案。

公路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细则

公路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细则

公路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工程变更管理,规范变更程序和要求,确保公路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路工程变更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需要对工程设计、施工或材料进行调整、修改或更替的情况。

第三条公路工程变更应符合安全、合理、经济、科学、可行的原则。

第四条公路工程变更应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五条公路工程变更应按照审批程序进行,分为设计单位变更、施工单位变更和监理单位变更。

第六条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变更过程中,应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变更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七条工程变更应经建设单位的批准,并及时向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工程变更应制定变更方案,并经有关单位的审核和验证。

第二章变更范围和程序

第九条公路工程变更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一)工程设计变更:指工程设计方案调整或修改,包括线路、桥梁、隧道、涵洞等结构的调整或修改。

(二)施工工艺变更:指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对工程施工工艺进行调整或修改,包括施工方法、施工步骤、施工设备等的调整或修改。

(三)材料变更:指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对工程材料进行更替或调整,包括材料种类、规格、品牌等的更替或调整。

第十条工程变更程序如下:

(一)建设单位提出变更申请,具体包括变更原因、变更内容、变更范围。

(二)相关单位进行审核和验证:设计单位审核设计方案的合理性,施工单位验证施工工艺的可行性,监理单位审核变更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影响。

(三)建设单位根据审核和验证意见,制定变更方案,并进行内部审批。

公路工程变更管理规定细则

公路工程变更管理规定细则

公路工程变更管理规定

细则

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

公路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xx改建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程变更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合理控制工期和投资,提高投资效益及工程管理水平,依据《招标文件》、《施工承包合同文件》和《监理手册》第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一、工程变更的定义

凡对合同文件、设计图纸(含已批准的施工图)涉及的各种工程的形式、位置、尺寸、数量、质量及标准进行修改或改变,均称为工程变更。

二、工程变更的提出

承包人、监理和业主三方中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变更。工程变更经相应程序申报、批复后,应出具变更图纸,以便工程实施和竣工资料的整理。

施工图设计变更经业主审批后,承包人可依据设计变更图纸施工,进行变更计量支付。

三、工程变更提出的条件和原因

1、设计有明显错误,遗漏或违反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及各类技术规范。

2、设计调查不详或施工中因自然原因(地质、水文、地形)发生变化。

3、保持或提高设计标准,降低投资或增加不多,能解决特殊技术问题或可节约用地,缩短工期效果明显者。

4、原设计欠合理或原设计数量与实际发生偏差。

5、由于地方水系、地方通行、工程地质条件等方面不可预见的原因,必须变更设计。

6、因文物、环保、农田、水利、工矿等部门提出的特殊要求,对局部工程进行变更。

7、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提出新的要求。

8、由于承包人违约或无意间造成工程缺陷,业主和监理不得不发出变更。

9、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标准、工效和促进工程技术

公路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细则范文

公路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细则范文

公路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细则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路工程变更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程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工程变更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需要、施工实际情况、环境因素等原因,需要对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等进行调整和修改的行为。

第三条公路工程变更应该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合理的原则,确保变更后的工程能够满足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第四条工程变更应以合同、设计文件、施工方案等文件为基础,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五条工程变更应根据实际需要,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和费用等方面的平衡。

第六条工程变更应依法实施,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章变更程序

第七条工程变更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变更方案,明确变更范围、变更内容、变更原因、变更方式等。

第八条变更方案应提交给业主单位审核,经审核通过后,签署变更协议。

第九条变更协议应明确变更的费用、工期、质量要求等内容。

第十条变更协议签署后,施工单位应组织编制变更实施方案,明确变更的施工方式、工程量计算等。

第十一条变更实施方案应提交给业主单位审核,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变更工程。

第三章变更评估和审批

第十二条工程变更应进行技术和经济评估,评估结果应提交给业主单位审核。

第十三条技术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方法、工序、材料等的变更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影响。

第十四条经济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变更工程造价、工期以及对其他工程进展和耗材的影响。

第十五条变更评估结果应综合考虑技术和经济因素,以及施工进度等因素进行审核。

第十六条变更评估结果经审核通过后,由业主单位进行审批。

公路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细则模版(二篇)

公路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细则模版(二篇)

公路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细则模版

公路工程变更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变更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的顺利进行,提高变更管理的效率和科学性,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路工程的变更管理工作。

第三条变更管理是指在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客观原因而对项目计划、设计、施工、材料等方面做出相应的调整和补充,以确保工程达到预期的要求。

第四条公路工程变更管理 should确保调整后的方案与原设计合理相符,可以提高工程质量和进度。也 should确保变更能够负担在原定的预算范围内,并且保证相关信息和文件及时准确地记录和汇报。

第五条公路工程变更管理应贯穿于建设全过程,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准备、实施过程以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

第六条公路工程变更应按照程序合理、科学、公正地进行,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技术标准。

第七条公路工程变更管理的责任主体包括业主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机构和人员。

第八条公路工程变更应尽量避免频繁变更,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工期。

第九条公路工程变更应依据正式的变更申请和评审程序进行,并及时记录和报备。

第十条公路工程变更管理应建立相关的档案和记录,以备后续查验和审计。

第二章变更管理的流程

第十一条公路工程变更管理的流程包括变更申请、评审和执行三个阶段。

第十二条变更申请阶段 should由业主单位提出。业主单位应提供详细的变更说明书,包括变更原因、变更内容、变更影响等。

第十三条变更评审阶段要由专业人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委员会应根据变更申请的相关资料进行评估,并作出评审意见。

公路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细则

公路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细则

公路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细则

根据公路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具体的细则如下:

一、变更管理的基本原则:

1. 变更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2. 变更应当保持公道合理,遵循公平竞争原则;

3. 变更应当依法程序进行,确保程序合规、程序公开、程序公正;

4. 变更应当及时进行,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5. 变更应当坚持效益为导向,保证工程建设的经济效益。

二、变更管理的程序和责任:

1. 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备变更事项,并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2. 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审核变更事项,并按照相关程序批准或否决变更申请;

3. 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变更手续,并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实施;

4.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变更要求进行施工,并及时报备相关变更事项;

5. 相关部门应当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变更施工符合要求;

6. 若变更后发现存在问题,相关部门有权要求工程建设单位进行整改或追责。

三、变更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1. 变更内容包括设计变更、施工变更和技术要求变更等;

2. 变更方式有书面申请、口头申请等,但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 变更应当明确变更事项、变更原因、变更内容、变更时间等重要信息;

4. 变更应当合理安排工期、资源和资金,并及时与相关方沟通和协商;

5. 变更应当进行记录和档案管理,确保变更过程留有明确的痕迹。

四、变更管理的监督和处罚:

1. 相关部门应当定期进行变更项目的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于违反变更管理办法的单位,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等;

湖南省公路工程项目工程变更实施细则

湖南省公路工程项目工程变更实施细则

湖南省公路工程项目工程变更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湖南省公路工程项目的工程变更管理,提高工程的

设计和施工质量,保障变更后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湖南省范围内的所有公路工程项目的工程

变更管理。

第三条:工程变更是指在公路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技术发展、

项目需求变化、设计漏洞或其他原因而对已审核、批准或确认的工程设计

文件进行的修改或调整。

第四条:工程变更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并须经

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工程变更应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核、专家评审,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章:工程变更的流程与要求

第六条:工程变更的流程一般分为申请、审核、评审、批准和实施五

个环节。

第七条:工程建设单位在发现需要变更的情况下,应及时向上级主管

部门报备,并提交工程变更申请书及相应的技术论证材料。

第八条:工程变更申请书应包含以下内容:工程变更的理由、目的和

必要性分析;影响范围、工程量变化及相关资金变动;可能带来的风险和

对现有工程的影响评估;变更后的工程设计方案及效果预测;项目建设单

位对变更后工程的承诺。

第九条:主管部门在收到工程变更申请后,应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安全性等方面。评审结果应书面反馈给项目建设单位。

第十条:主管部门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对工程变更申请进行审核,并汇总相关材料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上级主管部门应根据审核结果和专家评审意见,对工程变更申请进行批准或驳回,并书面通知项目建设单位。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衡水市公路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公路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公路工程设计变更行为,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我市辖区内实施的公路新建、改建、大中修、桥梁维修加固等工程项目的变更,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办法所称工程变更,是指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工程项目本身的性质和特点,或设计图纸的深度不够,或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与环境情况的变化,由于第三方的干预和要求或合同双方当事人出于对工程进展有利着想,对合同中部分工程项目进展形式、工程数量、工程质量要求及标准的变更。

第三条工程变更实行审批制,未按照《衡水市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或审查不同意的工程变更项目不得擅自实施。市处对未经审批及不符合程序的工程变更将不予受理与支付,其费用变化不得进入决算。

第二章工程变更的分类、原则及管理权限

第四条根据提出变更申请和变更要求的不同部门,将工程变更化分为三种,即业主变更、施工单位变更、监理单位变更。

业主变更包括上级部门变更(政策变更和方案变更等)、业主变更(提

高质量、加快进度、节约造价等)、设计单位变更(设计缺陷或设计优化等)。

监理单位变更:监理工程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的工程变更和工程项目变更、新增工程变更等。

施工单位的变更:在施工中发现的设计与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等情况不一致而提出的工程变更。

第五条工程变更后单价的确定遵循下列原则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确定变更单价。

2.合同中已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参照此价格确定变更单价。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计划科应遵照本工程招投标时确定的费率、价格,准确掌握材料单价后,核算出该项变更工程的单价。

第六条工程变更后工程量的确定原则

变更项目的工程量由变更方根据业主的变更通知、设计图纸和实际施工情况,如实计算工程量。

第七条工程变更申报实行一文一项制,严禁多项变更一文申报。

第八条工程变更申请报告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工程变更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材料:

1.变更申请表(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变更名称、位置、估算费用);

2.工程变更说明(主要阐述变更提出过程、变更理由和论证材料);

3.其他材料(计算书等)

第九条对需要进行紧急抢险的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可先进行紧急抢险处理,同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设计变更审批手续,并附相关的影像资

料说明紧急抢险的情形。

第十条各单位应重视设计变更台帐管理工作,随时对设计变更情况进行汇总,建立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台帐。项目法人随时对管理台帐进行检查。

第十一条工程变更累计费用在1万元以内的,监理工程师初审变更申请报告,报项目工程师审查确认后组织实施;单项变更工程大于1万元的项目,项目工程师初审变更申请报告,报处计划造价科审核,经处主要负责人审查确认后组织实施;对于单项变更超过10万元以上的工程变理,项目法人审查后报市局审批;对于重大变更设计报省交通厅审批。项目法人应当在15日内完成审查确认工作。

第十二条变更费用的审批。待变更工程完成后,变更单位根据业主通知和实际发生的变更工程量和单价,填写工程变更费用审批单上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在7日内完成审查签字确认后报项目工程师,项目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报公路处计划造价科审核变更单价和变更费用,上报主管处长、处长签字确认,变更工程费用计入中间计量表。业主如无特殊情况应在28内审批。

第三章变更程序

第十三条业主变更程序:项目工程师接到上级变更批示和有关变更意向后,用文件《xxxx工程变更通知》通知监理工程师实施变更,并通知设计单位进行变更设计。待变更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根据业主通知和实际发生的变更工程量和单价,填写工程变更费用审批单上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在7日内完成审查签字确认后报项目工程师。项目工程师按照审批权限在7日内进行审批或报公路处计划造价科审核变更单价和变更费用(7日内完成),上报公路处主要负责人审批(7日内完成),如无特殊情

况应在28天内审批。变更工程费用计入中间计量表。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变更的程序:监理单位将拟变更的工程项目填写《工程变更申请报告》(内容见附件)上报项目工程师。项目工程师接到申请后,认真研究并按变更审批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同上)。审批同意后,下发《xxxx工程变更通知》通知监理工程师实施变更。变更费用的审批同上。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变更程序:施工单位应首先填写《工程变更申请报告》上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查后填写变更意见并签字后上报项目工程师。项目工程师接到申请后认真研究并按变更审批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审批同意后下发文件实施变更工程。变更费用的审批同上。

第十六条变更工程费用审批单附件应包括变更申请报告、业主有关变更的通知、单价分析表、相关的图纸、变更工程量的计算依据和过程等。

第十七条特殊情况的变更程序

当遇到特殊情况时,如遇到不可预见因素或大的自然灾害或影响到安全等紧急情况时以及施工现场停工等待变更,无法履行变更申请手续时,监理工程师在得到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口头同意后即主持开始实施变更,但必须尽快补办申请手续,否则不予支付。

第十八条当遇到较大工程量变更或技术难度复杂的变更时,业主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第十九条所有的变更文件均为一式四份,业主保留两份(其中至少一份各种资料必须是原件)。变更申请资料必须加盖变更单位印章。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需将批准各项变更的全部内容整理归档于竣工文件中。

第四章法律责任与奖惩

第二十一条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应严格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工程变更,不得变相越权审批。否则,给予项目工程师通报批评。情节恶劣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由于设计文件错误造成工程必须变更的,扣除变更路段或构件相应的设计费。由此类问题造成的变更,设计单位必须无偿地按期拿出符合规定的设计文件。

第二十三条对于指令性变更按规定标准增加相应的设计费用。

第二十四条工程监理人员不负责任,签认不真实的变更工程。项目法人将视情况严重程度,给予监理单位通报批评、扣除监理费,直至解除监理合同的处罚。

第二十五条承包商或监理工程师提交的变更申请如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增加科技含量、降低工程造价,建设单位将对承包商或监理单位进行适当奖励;由承包商或监理工程师主动提出,因删减工程项目(根据实际需要)节约了建设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将根据因此节约的投资情况,按一定比例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奖励。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