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教育局关于做好二0一0年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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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中级职称晋级评选方案

教师中级职称晋级评选方案

教师中级职称晋级评选方案一、背景介绍教师是培养人才的重要力量和主要责任人,在教育事业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为了激励教师继续提高专业水平、推动学科发展,评选教师中级职称成为重要的工作内容。

本方案旨在制定教师中级职称晋级评选方案,为教师晋升提供明确的标准和程序。

二、评选标准1.教学水平:教师在教学工作中是否主动创新、独具特色,有无良好的教育教学成果。

评定标准包括教学目标的明确性、教学方式的多样性、教学内容的丰富性、教学效果的显著性等。

2.科研能力:教师在学科科研中积极参与,有无科研项目或论文发表,并且对学科发展有一定的贡献。

评定标准包括科研成果的数量、质量、学术影响力等。

3.师德师风:教师是否遵守教育法律法规,有无违规违纪行为;是否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道德水平。

评定标准包括师德师风的表现、教师的敬业精神、个人素养等。

4.教学团队合作能力:教师是否爱护同事,能否积极与同事合作,是否能在团队中履行责任等。

评定标准包括参与教研活动的积极性、与同事的合作关系等。

5.教育实践经验:教师是否有一定的教育实践经验,是否具备在教育实践中积累的宝贵经验。

评定标准包括教育实践的丰富性、实践经验的创新性等。

三、评选程序1.报名:符合条件的教师可主动报名参加中级职称晋级评选。

报名时,应提供个人简历、教育及科研成果报告和推荐信等相关材料。

2.初评:评选委员会对报名教师进行初步筛选,并按照评选标准进行评估。

初评结果将通过公示途径公布,具备初评入选资格的教师将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面试环节将通过面试的方式对教师的教学能力、科研能力以及师德师风进行全面评估。

面试由专业人员组成的面试组进行,并记录面试成绩。

4.汇总评定:评审委员会根据报名材料、初评结果和面试成绩,综合评定教师的综合素质,并按照评定结果进行排名。

5.结果公布:评审委员会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并向通过评选的教师颁发晋级证书,同时向未通过评选的教师提供意见和改进的建议。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量化评分标准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量化评分标准
由学校根据申评教师提供的相关材料综合评定计分。
课内教育
管理
3分
对教师在课堂内履行教学职责、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培养学生良好习惯、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等工作情况的评价,共分为优秀(计2-3分),良好(计1-2分),一般(计0-1分)三个等次。
由学校根据申评教师上一学年度课堂巡视记录或课堂观察记录等材料综合评定等级计分。
学生竞赛
2分
申报职称评审教师聘任现职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指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批准的相关竞赛获奖情况:省、市(地)级及以上计2分、其它级别计1分。
由评委会专家根据申评教师提供的相关证书确定。
教研成果
高级:10分
中级:8分
教学竞赛
5分
申报职称评审教师聘任现职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参加教学竞赛获奖情况;分为国家级(计5分)、省级(计4分)、市(地)级(计3分)、县(市、区)级(计2分),乡镇以下级别(计1分)。
中级:分为国家级(计4分)、省级(计3分)、市级(计2分)、县(市、区)级(计1分)、乡镇(学校)级(计0.5分)五个等级。
由评委会专家根据申评教师提供的相关课题研究材料综合评定计分。
课题已结题的计本等级最高分,阶段性结题降1分计分,课题仅立项再降1分计分(如国家级课题依次计分为5、4、3分)。
评分内容
由学校根据校委会(或校职评委)对当年申报职称评审教师的师德评议排名情况确定。其中:特别优秀占所在学校当年申报职称教师人数的30%、优秀占40%、良好占30%。申报职称时,评议结果须经学校法人签字和单位盖章。
表彰奖励是指教师获得的以党委、政府名义,或以教育行政部门联合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名义进行的表彰奖励;分为国家级(计5分)、省部级(计4分)、市厅级(计3分)、县(市、区)局级(计2分),乡镇(局)及其他级(计1分)五个等次。

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单位):根据鄂职改办﹝2011﹞8号、﹝2011﹞12号和市职改办《关于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荆职改办﹝2011﹞18号)精神,经省、市职改办同意,现将2011年度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人员范围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其它教育事业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2010年度或2011年度在岗中小学教师,符合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和相应的申报条件,均可申报评审相应的教师职务。

实行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得申报评审。

二、申报条件(一)师德条件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严谨笃学,2006-2010年师德考核均在“合格”等次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1、师德不良,影响较坏的(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公开或变相向学生及家长索要钱物的;乱办补习班或向学生推销资料、压销物品的;抹牌赌博的;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的;有涉黄行为的;不执行收费政策,向学生乱收费的等);2、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1年的;3、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师德考核不合格的;4、未参加“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活动的。

(二)学历、资历条件1、中学高级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①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8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5年以上;②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5年以上;③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20年以上(初中段教师),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5年以上,现学历为大学本科;④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且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5年以上,现学历为大学本科。

2021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通知

2021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通知

2021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通知2021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通知各中小学、片教育辅导中心、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根据教育局和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xxxx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人[xxxx]58号)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现对xxxx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评审范围凡已建立考核制度,按照青教[xxxx]158号文件要求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县有关部门验收通过,并按要求报批设岗的学校(事业单位)。

二、评审方法采用学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总量控制加个人奖励的方法评审专业技术职务。

各校严格按照人劳社[2003]26号文件规定的中小学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试行),科学制定本校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合理设置各类、各学科专业技术岗位,研究制定具体方案,经上报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推荐评审工作。

制定本校(单位)各类各学科结构比例方案和设计岗位时,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的学校(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数为基数,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不超编的,按实有专业技术人员数计算,超过核定编制数的,按核定编制数计算。

若学校某一教师职务现有比例超过规定的结构比例,则不能再推荐评审该教师职务(符合个人奖励条件的除外)。

专业技术人员超结构比例的学校,要通过竞争上岗,择优聘任等办法,使实际聘任人数的比例不超过结构比例。

现有比例未达到结构比例的学校,可在许可的职务(岗位)限额内逐年增加。

对既符合正常晋升条件又符合《破格推荐评审条件》的个人,给予超结构比例奖励申报和推荐评审。

三、晋升条件凡符合国家《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晋升条件者,均有参加相应级别教师职务的评审资格。

(一)政治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师德修养好,遵纪守法,品德言行堪为学生表率,关心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行素质教育,使学生在德、智、体、美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二)学历与资历评审中学高级职务:1、大学本科毕业10年及以上;2、原大学专科毕业或者从教工作20年以上,并取得大学本科学历3年及以上;3、xxx前入学的大学专科毕业生;4、xxx期间大学普通班毕业。

关于进一步深化职称评聘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深化职称评聘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绵阳市领导小组文件职称改革工作绵职改〔2003〕2号关于进一步深化职称评聘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县(市、区)职改领导小组,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创园区、农科区、经开区党群工作部(综合办公室),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为充分发挥职称工作在人才配置和使用中的基础作用,促进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速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变。

现就进一步深化职称评聘制度改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范围及送评程序(一)凡我市境内企事业单位中在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不受单位所有制性质和本人就业形式限制,均可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二)在教育、卫生、城建、环保、交通、财政、审计、统计、农、林、水等行政机关的部份专业性强的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亦可按程序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三)拟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个人根据自身的工作业绩、现实表现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委托人事代理人员向人事代理机构申报)。

经职改部门审核后,凡符合送评条件的,送相应的评委会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二、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送评条件(一)送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必备条件:1、遵纪守法,有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好,聘任期内未受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或处分期限及刑期已满,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公示后无不良反映。

2、符合各系列《试行条例》规定的学历要求。

3、职称外语(含古汉语、医古文)考试合格或符合“先评后补,先评后考”条件及免试条件;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或符合“免试和暂不参加职称计算机考试”条件;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职称外语合格证书超过有效期的,仍可送评。

4、继续教育达到《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的每人每年累计不得少于80学时的要求。

如在送评时因特殊原因未达到规定的学时要求,也可“先评后补”,但必须在当年内达到规定的学时方能获取任职资格并办理资格证书。

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各级地方政府都纳入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和《职称评定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40号)的国家精神和省精神,我们正在我省开展2020年职称评定工作。

通知如下:1申请评审时间(1)省职称评定委员会受理申请材料的时间原则上为8月至10月,具体时间由职称评定委员会确定。

(2)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将于10月份开始评审,原则上在12月31日前完成评审。

(3)各高校和独立评价单位按照申报时间进行职称评定。

(四)根据国家发布的改革指导意见,我省正在制定中等职业教师、统计专业人员、文物专业人员等系列职称的改革实施方案。

2020年的审查时间可以延长。

在满足规划和标准条件后,我们将省级组织审查。

2. 应用程序检查条件(一)职称评审条件按照国家和省现行的职称政策规定及评审标准条件执行。

结合国家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分系列推进的部署安排,截至本通知印发之日,国家已出台改革指导意见的中小学教师、技工院校教师、会计人员、工程技术人才、自然科学研究人员、经济专业人员、中等职业教师、农业技术人员、文物博物专业人员、统计专业人员、档案专业人员等职称系列,按省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执行,其余系列2020年度职称评审执行省颁布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具体要求以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知为准。

高校和自主评审单位职称评审条件按照经备案的标准条件执行。

医药行业人才职称评审条件按照广东省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方案相关要求执行。

(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成绩仅作为参考条件。

确需评价外语、计算机能力水平的,由职称评审委员会或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对粤东西北地区和县(区)所属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要求。

(三)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原则上要求提供2020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评审量化评分表(2020年)

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评审量化评分表(2020年)

历15分 作经历记1分,以后每增加一年加1分,5分封顶;④乡镇教师乡镇工作时间,每满一年记0.5分,本项最高8 校 证
分。

水平能 力测试
2分
合格记2分。(乡镇教师的水平能力测试由学校在综合考察其工作业绩、教学水平基础上形成水平能力测试 推荐意见,合格计2分。)
证书 、证

工作量 近五年,超学校平均工作量记5分;与学校平均工作量持平记4分;低于校平均工作量记3分。本学年度请病 5分 、事假二周至一个月记2分;超过一个月及以上记0分。
证书 、过 程资

业绩 75分
三课8 分
1.优质课及“课内比教学”评比课获奖。①省级及以上者记8-6分;②地市级者记6-4分;③县区级者记4-3 分;④校级记2-1分。2.“一师一优课”、说课、示范课、观摩课、课题研究等。在上述相应级别基础上减2 分记分。同类评比课按最高项记分。本项最高分记8分。
证书
证明
复核
签名
育人业 绩12分
任现职以来,①管理工作或者班主任工作表彰(优秀班主任、德育标兵、优秀导师)8分:其中省、市级记8 分,县级记6分,镇级记4分,校级记3分;②“课外访万家”活动2分:效果好记2分,一般记1分,未参加记 0分;③指导青年教师2分:效果好2分,一般1分,未担任指导教师记0分。
相关 证书 和证
师生 评议
学历学 硕士研究生(或双学位)学历记5分;本科学历记4分;专科学历(教初中、小学、幼儿园)记3分;中师学 毕业
位5分 历(教小学、幼儿园)记2分。注:按申报学历计分。

教育思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践行生本教育,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思想认识和工作实绩按等次记分:A等记4分、B等 学校
专业 想4分 记2分、C等记1分。

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20.10.23
•【字号】川教〔2020〕85号
•【施行日期】2020.10.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
正文
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
川教〔2020〕85号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科学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教师队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 79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8] 13号)等文件精神,我们制定了《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10月23日。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完整版)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完整版)
(八)继续教育学时要求。按照《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关于做好 2023 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等文件规定,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在任职年限内,继续 教育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时,“职称申 报评审系统”将自动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 提取近 5 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二、申报评审标准条件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价标准条件, 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育人为本、师德为先的原则,实行同 行专家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行政管理人员不得按专业技 术人员岗位推荐申报职称,确因工作需要已批准在专业技术岗位 上兼职的行政管理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时须提供《事业单位专业 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须符合《中 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具体如下:
(一)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 .............2 三、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程序 .....................................................5
(一)确定岗位推荐数量 ................................................................ 5 (二)组织申报推荐 .........................................................................5 四、材料审核呈报要求 .......................................................................... 6 (三)材料呈报时间 .........................................................................6 五、中小学中级职称评审 ...................................................................... 7 六、工作要求 ............................................................................................7

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确认文件

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确认文件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变动后申报确认或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各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岗位竞聘管理工作中,发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于工作调动或岗位变动造成所具有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现从事岗位不符,现就办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或评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确认或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范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调动或岗位变动后,原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现从事专业技术岗位不符的,应按规定申报确认或评审现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申报确认或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系评审系列或专业的,岗位变动后,试用期满,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能胜任现岗位专业技术工作,履行岗位职责,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可申报确认现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所需材料见附件)。

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系考试系列或专业的,岗位变动后,从事现岗位工作1年以上,符合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能胜任现岗位专业技术工作,履行岗位职责,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可申报评审现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评审的有关规定报送材料。

三、报送时间及相关要求现有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现从事的岗位不符,需申报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于本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安岳县职改办。

今后因工作调动或岗位调整造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所从事岗位不符,需确认任职资格的人员应在调动(岗位变动)试用期满后,按规定申报确认。

需重新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按业务主管部门通知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安岳县职称改革办公室2013年6月6日企事业单位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所需材料1、《企事业单位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2、任现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双面打印)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4、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复印件一份;5、职称计算机、外语有要求的,需提供职称计算机、外语考试合格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或免试申请表;6、行业、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如: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一份;7、现工作岗位业务总结;8、获奖证书(指专业技术相关的获奖)等。

三教知[2008]41号

三教知[2008]41号

通知三教知[2008]41号三台县教育局关于受理2008年认定教师资格申请的通知各学区中小学校、各直属单位,有关民办学校: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绵教办函[2008]42号《绵阳市教育局关于受理2008年认定高级中学(中职)教师资格申请的通知》要求,结合省教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县受理2008年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范围凡户籍在三台县行政区域内或已在我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且年龄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的人员,均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条件申请认定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条件,严格按照川教[2004]293号,即省教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执行。

三、应具备的材料(一)所有申请人员均需提交以下基本材料: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一式一份。

(执行体格检查的具体要求详见川教[2004]295号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高中及《教师法》规定的其他教师资格,其普通话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6、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对本人的思想品德鉴定或者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7、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四张。

(二)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应补充以下材料:1、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成绩单或成绩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

2、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式一份。

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评聘一级教师)

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评聘一级教师)

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单位:※※※※※※※姓名:※※※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二级教师拟评审任职资格:一级教师填表时间:0000年00月00日四川省教育厅制填表说明1.本表供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使用。

1—11页由申报者填写,填写内容应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认可。

12—15页由相应单位或组织填写。

2.本表除签名外的其余内容一律打印(双面打印),内容要具体、真实。

3.“从事专业学习情况”的“毕(结)业时间”“毕(结)业学校”,应将非选择项用笔划去;“懂何种外语,达到何种程度”,应写明掌握外语的读、写、听、说及笔、口译能力。

4.不得改变表格式样,不得随意增、减页。

5.申报者提交的以下材料须按顺序置放于封面与第1页之间装订:(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公示表;(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3)《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5)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或证书的复印件;(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文件或证书的复印件;(7)推荐单位证明;(8)《达州市教师师德考核鉴定表》复印件(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9)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和提高培训证书复印件。

基本情况学习培训经历(包括参加学历教育、专业培训、国内外进修等)工作经历任现职前主要专业技术(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登记(承担教学任务、组织和参加教育教学工作、活动情况)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登记(一)(承担教学任务、组织和参加教育教学工作、活动情况)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登记(二)(承担教学任务、组织和参加教育教学工作、活动情况)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登记(三)(承担教学任务、组织和参加教育教学工作、活动情况)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登记(一)(课题研究、著作出版、论文发表、文章交流等情况,及其获奖情况)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登记(二)(课题研究、著作出版、论文发表、文章交流等情况,及其获奖情况)任现职以来承担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专题讲座情况任现职以来指导、培养教师情况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及考核结果在农村学校支教或从教情况考试、答辩情况综合考核情况(推荐单位填写)学校(单位)推荐意见(推荐单位填写)呈报单位意见评审审批意见。

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4.06.03•【字号】•【施行日期】2024.06.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单位:根据《江西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赣人社规〔2022〕5号)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4〕100号)要求,为做好2024年度全省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按照国家《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

各地各单位要对学校年度职称申报人数进行事先审核控制,严格在单位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有空岗的情况下进行申报评审。

未完成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的学校暂停职称评审工作。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继续实行总量控制,各设区市(省直各单位)需在下达的推荐名额(见附件1)内择优排序推荐。

推荐工作要采取材料评议、说课讲课等多种方式进行,并将综合排名(含得分)及说课讲课评分(百分制)报送省职称办和省教育厅职改办。

省直单位申报人员由省直主管部门推荐。

推荐工作坚持向教育教学一线倾斜,重点推荐长期在一线教师工作岗位上工作、取得突出业绩、作出重要贡献、得到同行和社会认可的教师。

推荐人员中担任学校(村小、教学点除外)领导职务(包括校长、副校长、校级党组织正副职)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下设的教研、电教、装备、培训等机构参照校级领导管理的人员不得超过30%。

绵阳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

绵阳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

绵阳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23.08.15•【字号】•【施行日期】2023.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绵阳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职改办(人社局)、各园区职改办(党群部),科学城人社局,市直相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为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根据人职发〔1990〕4号、人职发〔1991〕11号和川职改〔1991〕2号、川职改〔1991〕8号,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原则我市管理权限范围内企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所从事技术工作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见习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可申请一次性初定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一)下列人员可初定员级专业技术职称中专毕业生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二)下列人员可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1.中专毕业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2.大专毕业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3.大学本科毕业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4.双学士本科毕业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个月;5.硕士研究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个月(之后不得再次申请初定为中级职称)。

(三)下列人员可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1.硕士研究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2.博士学位获得者。

(四)几种特殊情况1.所学专业与所从事的技术工作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的,应根据其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通过评审方式取得为相应专业技术职称;2.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应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通过评审方式取得相应层级专业技术职称;3.取得多个学历(学位)的人员,可自行选用申报学历(学位),其专业工作年限须从取得该学历(学位)后开始计算;4.非全日制和职业院校毕业生与同层次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初定职称要求一致,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对应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初定相应专业技术职称;5.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才,可比照参加职称初定。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1.03.16•【字号】闽教师〔2021〕10号•【施行日期】2021.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0号各设区市教育局、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厅(局),省属有关学校(单位):根据《福建省深化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闽人社文〔2014〕267号),现就做好2020年度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校,下同)教师职称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评聘范围及条件(一)在中等职业学校、教研机构等从事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教师,以及在中等职业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兼职教师,均可申报评审相应中职学校教师职称。

其任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2020年12月31日。

(二)评审条件按照《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闽教人〔2014〕81号)执行。

(三)结合干校系统工作特点,干校教师教育教学工作量平均每学年应达160课时以上。

任现职以来从事学员管理工作2年以上(或每学年承担短训班班主任不少于2期)。

获得省级行业协会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限第一作者)视同一项县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

二、推荐要求(一)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实行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相结合。

各学校应根据岗位空缺数量组织申报推荐。

已超岗位数的学校,按照“退二进一”的办法组织申报推荐和职称申报(有关职数情况需在委托评审函中注明)。

(二)各地、学校(单位)应及时将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及任职标准条件、评审办法等文件向教师公开,组织教师申报。

2024年四川中级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2024年四川中级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2024年四川中级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全文共2篇示例,供读者参考20xx年最新四川教师职称评定最新细则消息5月17日,省人社厅对外公布了《四川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系列配套办法,明确了改革的目标、范围和具体时间表。

改革范围此次改革的实施范围包括: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州)、县(市、区)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以下简称中小学校)。

民办中小学校教师也可以参照实施方案参加职称评审。

按照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总体要求,此次改革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围绕健全制度体系、拓展职业发展通道、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类中小学教师的评价机制,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职称制度。

统一中小学职称设初中高级职称据悉,此次改革的重点之一,是我省将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体系。

包括: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高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一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二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三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完善评价标准,适当倾斜农村教师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将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评价标准要体现不同类型、不同地域学校的不同特点和要求,并向农村教师适当倾斜。

在评价机制上,将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探索社会和业内认可的实现形式,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对中小学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有效评价。

三台县教育局

三台县教育局

三台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0—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各学区中小学校、各直属单位:现将《三台县人事局关于绵阳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心开展2010-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转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附:1、《三台县人事局关于绵阳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心开展2010-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绵阳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心《关于认真做好 2010-2011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的函》(绵继教函[2010]1 号)文件二〇一〇年三月十日附件1:三台县人事局文件三人职[2008] 2 号三台县人事局关于绵阳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心开展2010-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为了提高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素质,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为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与和谐三台的构建提供人才保障,依据《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及考核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3]95号)、绵阳市人事局《关于做好 2010-2011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绵人办[2010]11 号)文件要求,绵阳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心决定在我县开展 2010-2011 年度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培训。

现将培训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范围和对象三台县行政区域内,取得初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方式及时间培训采取网络培训方式进行,网络学习时仍继续使用原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首次参加培训的人员,应进行网上注册,网址: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到绵阳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心进行现场缴费,也可以通过绵阳市继续教育中心指定的银行账号汇款,汇款时写明本人姓名、参训年份和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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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县教育局(通知)三教知[2010]161号三台县教育局关于做好二〇一〇年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各学区、中小学校、各直属单位:根据川教人办[2005] 57号、川教[2007]81号和绵阳市教育局绵教职改[2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的实际,经研究并征得县职改办同意,现就今年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评聘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希认真贯彻执行。

一、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意义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是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通过教师职务的评审,加强教师政治思想教育,引导教师热爱教育事业,努力钻研业务,脚踏实地干好本职工作,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要建立激励竞争机制,提高教师思想业务素质,为建立一支稳定、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提供有力保证。

二、评审的范围和对象(一)凡有空缺指标的学校(2010年9月考核在册,现已办理离开所在学校人事编制手续人员除外,且未超过省市规定比例的学校单位,同时学区也不得超标,超比例学校报送的材料一律不收),由各学校(单位)经办人于9月28日前带上变岗人员的有关证件到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初审后再到县职改办审核领表。

(二)凡申报评审职称的人员必须是现正式聘任在本岗位工作,且在二〇一〇年底未超过退休年龄的在编在职(岗)公办教师。

(三)对破任职年限申报中级教师职务的须按川职改办[1996]6号文件规定的条件从严掌握,并在材料组档前将其基本情况报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初审后,请示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查,同意后方可购表。

三、评审条件申报评审中级职务的任职条件,除须达到《试行条例》规定的条件外,任现职以来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思想政治条件晋升中级职务,必须达到《试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思想政治条件。

同时要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四川省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对拟晋升中级教师职务的人员,应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师德修养、治学态度、教书育人等方面进行严格考核,对那些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师德修养、教书育人等方面都表现优秀的教师,应优先晋升;对那些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师德修养等方面不能为人师表,不愿当班主任,不承担分配的工作,不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的,不能推荐晋升中级教师职务。

(二)学历条件晋升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除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外,城镇及办事处所在地学校1962年底以后出生的教师,未取得提高学历毕业证书者,不得晋升中级教师职务(三教字[2000]3号)。

(三)任职年限及有关要求凡符合必备条件,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送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和双学士的本科生,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1年者。

2、学士学位获得者,聘任助理级职务满4年者。

3、未取得学士学位的本科生和双专科毕业生,聘任助理级职务满5年者;或聘任助理级职务期间,年度考核有1年被评为优秀,聘任助理职务满4年者。

4、大学专科毕业生,聘任助理级职务满6年者;或聘任助理级职务期间,年度考核有1年被评为优秀,聘任助理级职务满5年者;或聘任助理级职务期间,年度考核有2年被评为优秀,聘任助理级职务满4年者。

5、中专毕业生,聘任助理级职务满7年者;或聘任助理级职务期间,年度考核有1年度被评为优秀,聘任助理级职务满6年者;或聘任助理级职务期间,年度考核有2年被评为优秀,聘任助理级职务满5年者。

晋升小学高级教师职务者,聘任助理级职务时间不低于5年。

(四)业务条件职称计算机、继续教育、基层支教工作、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普通话等级、教学教研工作要求均按川人办发[2005]57号、川教[2007]81号文件精神执行(即《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条件[试行]》、《关于四川省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中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成果)认定范围的试行意见》,此文已刊登在绵阳教育信息网和三台教育信息网上)。

(五)9月26日前带上普通话达到规定等级证书和中小学教师职业技能达到三级等级证书,到教师进修校办理继续教育证明,逾期不再办理。

四、评聘程序为确保此次职务评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应严格按以下程序办理:(1)组织本单位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本通知内容,公开评审晋升职务的条件,公布本单位空缺指标数。

超过省市规定比例的学校原则上不予新评聘。

(2)公布本单位有关人员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获职时间、受聘时间、取得最高学历时间、取得计算机应用能力和信息技术教育合格证时间、任现职以来的历年年度考核情况以及本通知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3)符合晋升中级职务条件人员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4)申报人在单位全体人员大会上述职。

(5)单位将申报人近五年的业绩、公开课、著述、发表论文、学区范围经验交流文章、成绩、年度考核结论、文凭原件等进行公开展览。

(6)单位组织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对申报人进行民意测评。

(7)单位对拟评人员进行综合考评。

(8)公布拟评人员的名单,接受群众监督。

并将(2)、(5)情况予以公示7天以上。

(9)单位填写《拟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资格审查花名册》一式两份,送教育局审查资格后到县职改办购买职评材料。

拟评人员花名册报教育局之前须在单位进行公示。

(10)按本通知规定组建各类人员的职评档案。

(11)全部职评档案送教育局验收及县职改办审查(包括原件,原件审验后即退)后转市中评委评审。

(12)审批并下发任职通知。

(13)各单位领导与取得任职资格的人员签定《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合同书》,办理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填报《颁证花名册》,办理职称工资挂钩事宜。

五、申报中级教师职务人员答辩问题中小学教师晋升中级职务答辩仍按省教委川教人[1998]98号文件和绵教职改[1998]5号文件要求执行,答辩的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凡按规定须参加答辩的人员,应用红笔在《花名册》备注栏和档案袋右上角注明“答辩”字样,在报送材料时单独移交。

1、中小学教师申报教师职务必须具备规定的学历,中级评委会不进行申报中级教师职务人员不具备规定学历的答辩。

2、破格申报中级教师职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参加答辩。

答辩由中级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

(1)中学(中师、进修校)教师虽具有规定学历,但所学专业与所教学科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的;(2)破任职年限晋升中级教师职务的;(3)评委会及学科评议组,根据需要要求答辩的其他人员。

六、申报材料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称号)评审表》一式一份;2、本人申请一式一份;3、单位综合考察推荐材料一式一份(600字左右);4、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一式一份(2000字左右);5、《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6、任现职以来近5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一式一份;7、《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统计表》一式一份;8、任班主任工作证明材料一式一份;9、普通话等级证书一式一份;10、支教工作证明材料一式一份;11、学历证书(含两个及以上)、初级或助理级职称资格证书、聘用证书、继续教育证明、职称计算机合格证复印件或免试证明一式一份;12、任现职以来的教育教学成绩、教研成果、论文、著作、教材及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13、《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或《四川省普教系统校级干部继续教育证书》或《绵阳市幼儿园园长上岗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14、《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拟晋升中级职务人员培训合格证》复印件一式一份;15、属破格推荐的应填写《破格推荐评审中小学中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一式一份;16、《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简表》一式一份(一律打印A3纸型)。

17、绵阳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审查表。

七、材料要求1、评审材料均用标准档案袋(牛皮纸)装袋,并注明申报人姓名、工作单位、申报职务、任教学科材料份数等,所有材料须一次性交清。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是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主要依据,申报人和推荐单位必须认真填写,保证材料真实、准确、可靠、完整无误,按照任职条件规定的学识水平、技术能力、工作业绩、政治思想、师德师风等方面要求,全面简洁的反映出申报人的真实水平。

3、材料中系复印件的,复印件上要加学校盖公章和学校审核人的私章,同时交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和县职改办审核,并加盖复印件审核专用章,原件退回,评审通过后,除评审表退回外,其余材料不退还。

4、送评材料复印件:按评审材料目录所列顺序用活夹(以便增补)装定成一册(A4纸),未按要求组织材料的不予受理。

推荐评审名册、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览表用Excel电子表格制作交盘(邮箱:zlh6538102@)。

5、评审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各级各类学校必须逐项审查,严格把关,对有关项目再作如下要求。

(1)封面及表内各项的各个栏目必须全部填写,不留空白栏,没有内容的栏目,必须填写上“无”;(2)“学习、培训经历”从高中或中专学历毕业开始填写,学历培训和短期进修均应如实填写清楚;(3)“工作经历”从参加工作起连续填写,起止时间要连贯,不能间断;(4)“基层单位意见”由所在单位填写对评审表各栏审查核实情况、推荐理由和明确推荐及公示意见。

6、单位综合考核推荐材料包括基本情况,德能勤绩和结论意见三部分,字数600字左右。

该材料应采用写实的手法,着重反映申报人的师德表现,基础专业知识水平,履行职责情况和教书育人的实绩。

7、所有评审学科的材料按下列学科分组,并注明在档案目录上,教学多学科的只选一个学科参评。

中小学分类造册。

①政治(德育、教育学、心理健康教育)②语文③数学④物理(含小学自然、社会)⑤生物、化学⑥英语⑦体育、音乐、美术、历史、地理⑧职教、电教、劳动技能(含职教专业课、教学仪器设备等)八、时间安排及收费标准中级职务评审材料截止时间见材料审理时间表,报送材料时一次性付清200元/人(收费标准见川价字费[1999]265号)。

九、加强领导,强化管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对教育科研论文、经验交流材料要注重审查、审核,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职改政策,遵守工作纪律,对违反政策规定和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职务的,要取消其所评专业技术职务,并给予相应的处分。

附件:二〇一〇年晋升教师中级职务材料审验时间安排表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九日主题词:教师职务评审通知抄送:市教育局办公室、人事科;县委办、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人大教科文卫委、县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县人事局、职改办,县委县府有关领导校对:(朱)共印:12份附件二○一○年晋升教师中级职务材料审验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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